由陈的信可见其对党的事业一片忠诚!然而,他们开出的“国民会议”药方,也不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对于当时没有民主传统的中国民众,特别是下层的民众,有几个知道“国民会议”是个啥玩意儿呢!还不是与他们批判的“苏维埃”一样:“等于一根鸿毛抛在空中,落在地下,一声也不响。”当时蒋介石与反蒋派军阀集团,倒曾一时把它热炒了一阵子。
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在准备开除陈独秀时,共产国际及其远东局也在紧急讨论这个问题,不过在方式和时间问题上,与中共中央发生了分歧。
10月2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发来一封信,意见与中共决议完全相同:“在一切斗争生活中,首先要反对取消派主义陈独秀派及托洛茨基派,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反革命的联盟向党进攻了,尤其重要的是肃清自己队伍里暗藏的陈独秀托洛茨基派。”[51]
与此同时,共产国际远东局专门做出一个决议,用了四分之一的篇幅谈陈独秀与中东路问题,重复9月7日米夫和库丘莫夫对待陈独秀的观点,认为陈独秀同志“表达了最右倾机会主义的,而且常常也是反革命的观点”;特别是在中东路问题上,“反对提出保卫苏联的口号和就此问题由党组织群众大会和示威游行”……决议认为“陈独秀和他的拥护者的错误不是暂时性的,相反,它们还在沿着反共、反党方向发展”;“因此,陈和他的拥护者只有在承认和纠正他们的倾向、承认党和共产国际的路线的正确性并接受和执行党和共产国际一切决议的情况下,才能继续留在党和共产国际队伍内”。[52]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这最后一句,表明共产国际在开除陈独秀问题上,持谨慎态度。他们似乎在效法对于开除托洛茨基前的办法,给对方较多的回转余地,希望把陈独秀留在党内,甚至明确说这并非“已经没有希望”,[53]即使是他违心地服从党的纪律。因此他们对陈独秀问题的性质,只上到“反共、反党”的高度,没有说是“反革命”。但是,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急于要推行极左路线因而急于要开除陈独秀的李立三中央,既不能容忍托陈派如此张狂,也不能接受共产国际远东局心存幻想。
11月15日,政治局做出了《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议案》[54],指出陈独秀屡次拒绝共产国际及中央决定,拒绝中央指派的工作,且在其最后两封信中,“公开揭出他及彭述之等反国际,反六次大会,反中央,反整个的党之一贯路线的旗帜,公开地承认已为共产国际及联共所开除的托洛斯基为同志;这充分证明陈独秀彭述之等已经离开革命,离开无产阶级,客观上就是已经开始转变他们的历史行程走向反革命方面去了”。
从此,陈独秀被打入了“反革命”行列!
但是在当时,开除陈独秀的这个决议并不是最后的,因为陈独秀不仅是中国的,也是国际的人物,是共产国际四大时当选的执行委员。虽然这时共产国际对他已经十分厌恶,但是开除出去的手续还是要走走过场。据郑超麟回忆说:在中央决定开除陈独秀“前几日,中央派了汽车来接陈独秀去一个地方同国际代表(应该是当时国际驻中共代表团团长雷利斯基——引者)谈话。国际代表坐在写字台背后,有人引陈独秀到写字台面前,国际代表坐着,毫无礼貌,说了几句话,态度很不好。翻译站在他的旁边,把他的话翻译给陈独秀听,态度同样不好。不像同党内的同志谈话,却像法官审问犯人。陈独秀于是掉过头来,向房门走去。见面就此结束”。[55]其实这位代表的态度一点也不奇怪,斯大林控制下共产国际对待各国兄弟党一贯以“老子党”自居,根本不尊重兄弟党,更不要说已经“很不听话”的陈独秀了。
在中国,经过国际代表谈话后,再做出开除的决定,这是“很高”的待遇了。然后,还要报莫斯科审批。陈独秀终于成为托洛茨基反对派,显然在莫斯科引起很大震动。因为早在前一年莫斯科举行中共六大时,斯大林在接见中共领导人时,曾担心陈独秀多次拒绝到莫斯科“讨论中国革命问题”和拒绝邀请参加六大的对立情绪,会导致他另行办报和另行组党,进行反对派的活动,并认为这关键是看陈“是否能找到必需的钱和获得其他的条件”。的确,在斯大林的经验中,无论是组织一个政党,还是办一张报纸(机关报,发表本党的政治主张),钱是第一位的。从他们帮助中共建党到后来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陈独秀领导的托派及其后发展的苦难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这是一种片面的观察。实际上,除了金钱以外,另一个因素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个政党的政治主张是否适应国民的需要,得到国民的拥护。单纯靠卢布来支撑的政党,那是不能长久的。这个道理,斯大林是不懂的。他是一个权力和金钱的万能论者。
当场,张国焘对斯大林说:“陈独秀办不起一张有力量的报。”但他的理由主要不是钱,而是陈独秀的身份。因为“他做了这么些年的著名的中共领袖,其他的社会关系早已断绝了,现在似乎没有人敢于支持他办报。在我们看来,他也许不再追随共产国际,但一般人看来,他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著名共产党员,因此,他之不能从事公开的政治活动是很显然的”。[56]斯大林听了“颇为满意”,以为陈独秀并不能在中国从事反对共产国际的有力活动。因此,1927年底莫斯科多次召陈独秀去苏而遭拒、盛传莫斯科将开除陈独秀时,联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曾称关于开除陈独秀的报告“是恶毒的谣言”。[57]第二年7月,陈独秀拒赴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时,米夫再次邀请陈,并“保证他能够从事理论工作和返回中国”。[58]
看来,莫斯科原来是想以“瞿秋白方式”——软禁,训练,认错,返回中国,或是“开除前的托洛茨基方式”——认错,不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留在党内——对待陈独秀。但是,这时的陈独秀已经不是大革命时期违心默认的陈独秀,也不是打掉牙往肚里咽的瞿秋白,也不是被开除前违心认错的托洛茨基。陈独秀既不怕没有钱,更不怕“白色恐怖”和“红色恐怖”的打击,坚决要成立一个“反对派”,进行反对共产国际的活动。对此这是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都不愿意看到的。
从解密的莫斯科档案看到,他们在为什么要开除陈独秀和如何开除陈独秀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冲突十分激烈,主要表现在共产国际远东局想仿照联共中央对托洛茨基处理方法,给予尽量多的机会和时间,要求陈独秀承认错误,希望他继续保留在党内;最后同意开除,主要是因为陈在中东路事件上否定了“保卫苏联”的立场,不能容忍。把保卫苏联的现实利益放在首位,这是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贯的做法。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则更看重于陈转向托派对本国革命和共产党的影响,即他反对中共六大路线并成立小组织分裂党。因此一开始就认为他不可救药,急于把他开除出党。
1929年10月、11月,从酝酿到执行开除陈独秀党籍时,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似乎没有分歧。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做出开除陈独秀党籍以后,共产国际远东局向莫斯科表示:“我们认为这是正确的,并请求给以批准。”[59]
但是,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讨论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十次全会决议时,双方的分歧就暴露出来了。
李立三说:决议(指上述远东局的关于共产国际第十次全会的决议的决议)涉及陈独秀的最后一节,证明远东局还是对他抱有幻想。陈独秀及其一伙实行取消主义路线,而且成立了叛徒集团。远东局的同志同陈独秀谈过一次话,结果很失望。但是现在远东局寄希望于陈独秀回到党的正确路线上来。这只是证明远东局一贯坚持“右倾”方针。
周恩来说:在远东局的决议中和在我们以前同他们所进行的辩论中,他们始终表露出了对中国问题的调和主义思想……远东局不把中共反对右倾的斗争作为前提,所以常常指出中央在一些问题上反映出了“右的”错误,而远东局自己只指出机会主义者,甚至期待陈独秀回到党内。
温裕成:始终对陈独秀没有坚定的立场。这证明,远东局是布哈林第二,是调和派。他们不仅不能帮助中共反对取消派,而且相反,充当调和派。[60]
对此,雷利斯基(即奥斯藤)驳斥道:李立三同志说,代表团(指远东局——编者)说过,这个问题不具有重要意义。另一些同志也说我们在中国不反对右倾错误。但同志们,你们怎么能同我们,同支持你们党内右派的代表团工作9个月呢?……你们在陈独秀问题上的说法是在反对共产国际,而不是反对我们。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信来向你们证明。你们在党内进行反对机会主义的斗争吗?是的,你们进行这种斗争,但我们认为,毕竟你们进行得不是很好。你们只是开除党员。但是,你们在《布尔什维克》上刊登的文章多吗?做出反右倾决议的支部多吗?你们撰写的关于陈独秀的小册子多吗?你们看一看苏联、德国和共产国际的其他党。共产国际的所有党在许多年间都撰写文章、小册子等,这以后才把这些违反党纪者赶出党的队伍。我们希望你们进行这样的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并想在这方面帮助你们。开除党员只应在被开除者已经没有希望的时候进行。我们只是要求进行这场运动要同保卫苏联这个重要问题结合起来。[61]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采取严重步骤,直接向莫斯科最高当局控告,在给远东局并送联共中央总书记斯大林和政治局委员莫洛托夫等人信中,再次批评远东局的关于国际执委员第十次全会的决议:“这不过是在减轻陈独秀及其追随者的右倾错误”,对陈独秀们仍然抱有幻想,是“在客观上否定中央把他们开除出党的决定”,只能是调和主义。[62]
17日,在上海举行的远东局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联席会议上,远东局成员对中共中央的指责进行了反击。
罗伯特(时任共产国际执委会驻华代表——引者)说:看来,李立三和政治局在力求驳斥我们的批评时,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陈独秀的牺牲品,因为帝国主义列强之间存在明显分歧而忽略了资本主义世界和苏维埃世界之间的主要矛盾。由于我们在决议中指出,陈独秀的主要错误是他对保卫苏联的态度问题,所以李立三同志攻击我们的决议,这个情况也是他忽略革命和反革命之间的主要矛盾有关。就因为我们谈到这个主要问题,即对遭到进攻的苏联的态度问题,就使我们的决议具有了调和主义性质。我们曾同他(李立三——引者)详细地谈到如何在党内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开展反对陈独秀的运动,他开了个轻浮的玩笑,说我们对陈独秀抱有幻想。
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辩解说:你们只指出了陈独秀在中东路问题上的口号,没有指出他和他们反对党和共产国际路线这样重要的东西,没有指出他和他的信徒组成了几个小派别和破坏我们的组织系统的情况。你们没有提及整个这个情况。我们不能接受你们的意见,而相反,应该反对你们的意见。我同意奥斯藤同志的建议,将这个问题提交共产国际解决,因为在这里,我们知道,我们无法解决这个问题。[63]
原来是在这种情况下,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议提交给共产国际解决的。
中共中央立即写信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进一步申诉并明确与远东局的分歧,批评远东局的错误,指出:在取消派(陈独秀等人)开始活跃时期,中央认为这是党内的重大问题,坚决号召全党同志反对取消派,反对一切右倾危险。此外,在党的报纸上还发表了政治局的提纲和对陈独秀信的批评意见。远东局发表了不一致的观点,认为中央过高估计了取消派问题,不该在《红旗》上为这种文章提供版面。(远东局邀请陈独秀谈话后)陈及其一伙的反党活动更加活跃了,并在群众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公开攻击共产国际和中国党的路线。这清楚证明,他们已由党内反对派变成了阶级敌人,当然毫无疑问,陈独秀被立即开除出党。当中央向远东局报告关于把陈独秀开除出党的这个决议时,远东局的同志说:“中央开除陈独秀太不谨慎了。”中央当然反对这种看法,并竭尽全力解释了这样做的绝对必要性。远东局依然说:“开除陈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事先做更长时间的工作就更好了。”同时作为例子,援引了联共(布)对托洛茨基采用的方法。中央再次解释说,陈独秀已经变成了阶级敌人,这就是他与当年托洛茨基的区别所在。对此远东局没有作出答复……非常清楚地表明,它对取消派抱有幻想。[64]
1929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特别会议又指责“远东局从根本上忽略了中央旨在反对右的倾向的基本路线和工作,远东局在陈独秀问题上犹豫不决,摇摆不定”。由于远东局不理会中央的抗议,会议决定“把这个问题提交共产国际解决”;“至于如何发展中国革命,这个问题我们也需要在莫斯科解决”。[65]
于是,1929年12月30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召开政治书记处会议,做出决定:(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开除陈独秀的决定是正确的。把这个决定通知中共中央,并给陈独秀在两个月期限内向国际监委提出申诉的权利,让他自己来说清楚问题”。[66]并把关于陈独秀的材料分送给主席团的各位委员。
既然已经做出决定,认定中共中央开除陈独秀的决定是“正确的”,那么,除了把陈调到莫斯科接受处罚之外,还有什么“申诉”可言呢!
1930年1月18日,国际又根据斯大林、莫洛托夫等16位主席团委员“飞行表决结果”做出《中共中央转陈独秀》的电报,全文如下: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部,决定您予机会来参加本政治书记部审察中国共产党中央开除你的党籍的决定的会议。
共产国际政治书记部讨论这一问题的会议,将于两月之内举行。共产国际政治书记部将这一决定转告给你,请你尽可能的快点经过中共中央转告此间是否你愿意来参加。
如果你对此提议置之不理,不来参加这一会议,或得不到你的答复,这一问题将提到共产国际主席团的会议日程中去讨论。
政治书记部[67]
在俄罗斯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中,还有一份这件档案的初稿,其中最后一句话是:
如果您未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到达莫斯科,此问题将在您缺席的情况下审议。[68]
也许是莫斯科意识到这句话“最后通牒”的意味,所以未在正式文件中出现。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月8日转达给陈独秀时,又提出:“这是共产国际的来电,希望你于一星期内给以书面答复,好使我们有所准备,并对国际有所回答。”[69]
陈独秀拖了一星期,于2月17日,写了回信。信一开头就说:
中国向忠发、李立三、周恩来、项英等早已紧急地宣布我为“托洛斯基主义者”、“取消派”、“反革命”、“新工贼”……企图这样一次决定我的前途。同时,你们在去年十月二十六日给他们的训令也就教导他们:“在一切斗争生活中,首先要反对取消主义陈独秀及托洛斯基派,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反革命的联盟向党进攻了,尤其重要的是肃清自己队伍里暗藏的陈独秀派托洛斯基派。”然而现在你们突又来电给我,要我到莫斯科参加你们的会议,专门讨论我们的开除党籍问题,你们这种思想,我很不容易了解![70]
陈独秀在再次全面猛烈抨击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路线后宣称:“关于这些根本问题,我和你们实有不可调和的不同意见……这些根本问题决不是调我个人到莫斯科便可解决的,而且这是官僚的办法。”[71]
就这样,陈独秀无可挽回地被他手创的中国共产党开除了。
对开除陈独秀事件,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最后陈述是这样的:“陈独秀就中东路问题给中央写了几封信,他在信中堕落到国民党立场上去了,在中央给他答复和我们跟他谈话后可以看出,他不会从那条路上回来了。于是才提出把他开除出党的问题。我们建议作最后一次努力。在报刊上和在组织中开展对陈独秀反党反共产国际立场的无情斗争,要求他作出声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承认中央路线是正确的并加以贯彻执行,我们说否则就把他开除出党。情况果然如此。陈独秀没有这样做,就被开除出党了。”[72]可见,在共产国际看来,陈独秀被开除原因,主要还是在中东路问题上反对“保卫苏联”的立场。在得到陈独秀拒绝到莫斯科参加讨论他被开除党籍的会议的答复之后,远东局才对莫斯科说:“陈独秀写了告全体党员的公开信,矛头指向中央(故意抹杀或减轻陈独秀主要批判莫斯科的分量——引者)”;“陈独秀在他最近发表赞同托洛茨基意见的声明后,竭力要在组织上建立与托派分子的联盟”;“你们可以从附上的陈独秀的声明(即陈对共产国际主席团邀请的答复——引者)中看出,他不想去莫斯科。我们认为共产国际应尽快发表批判他的正式声明”。[73]
但是,在共产国际最高领导机关中,显然有同情陈独秀的人,1930年3月23日,国际政治书记处会议讨论以米夫为首的国际东方书记处请求批准关于将陈独秀开除出共产国际的决定并在报刊上公布时,会议却做出了否定的决定:“在不削弱对陈独秀的思想斗争的同时,必须遵守给陈独秀的考验期限。”[74]
然而,目前解密的莫斯科秘档表明,由于中共中央接着发生以李立三为代表的第二次“左”倾错误,并成为莫斯科的又一个替罪羊,陈独秀开除党籍的问题再也没有提到共产国际的议事日程上,就这样,1929年11月15日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议成了既成事实。
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后,引起当时一南一北两个曾与他有过亲密关系者截然相反的反应:一个是建党时期的伙伴杨明斋,一个是得陈热情提携的毛泽东。
杨明斋当时在冀东丰润县车轴山县立中学教国文课为掩护,继续进行革命工作。在他得知陈独秀被开除党籍的消息后,执意要去上海,说要调解党中央与陈独秀的矛盾。经王德周(大革命时期曾是顺直省委负责人之一,时为中学教务处主任)再三劝告:“党中央与陈独秀之间的问题不是偶然的误会造成的,也不是仅仅在某些政策上的分歧问题,而是重大政治路线的斗争,是不能靠调解解决的”,他才没有立即走。可是到这年冬天,他又决定偷越国境到苏联,去做共产国际的工作。这次他不听劝阻,终于在1930年1月杨明斋“未经党的许可,在走私者的帮助下,非法越过中苏边界”,但他一直未能接触到共产国际。他先是在远东的哈巴罗夫斯克扫盲站当中文教员,后又转到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红星报》和无线电台工作。但是,1931年他却被当作“叛逃者”流放到托木斯克,在那里当勤杂工。1934年8月,流放期满后,杨明斋又设法到了莫斯科并进入苏联外国工人出版社工作,先后任投递员、校对员。这时的陈独秀不仅被开除、当了中国托派领袖,而且因反蒋抗日,坐在国民党的狱中,当然已经不存在到共产国际为其辩护的问题。他于是希望在苏联安度晚年,可是,在1936~1938年的苏联大恐怖运动中,杨明斋终于难逃厄运,1938年2月,他“以被捏造的罪名遭逮捕”,并于同年5月被杀害。[75]陈独秀因为洞悉其奸,始终拒绝去莫斯科,幸免不测;想不到,这位耿直到迂腐的杨明斋,却因为陈独秀抱不平,自投罗网,屈死在异国他乡。
远在南方瑞金根据地的毛泽东,写信给中央说:“独秀近来行动,真岂有此理。中央驳议文件已经到此,我们当普遍地宣传。”[76]
另外,也有人出来对中共中央甚至共产国际做工作,希望不要走到这种地步。当时被捕后关在国民党监狱、自知必死无疑的四位共产党高级干部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8月24日也从狱中写信,对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有所建议,尤“望党内对于反对派的斗争要多从教育上做功夫,以教育全党”,反对采取简单的惩办手段。[77]
综上所述,陈独秀1929年11月15日被开除党籍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主要有第一,在中东路这个涉及中国人民的民族利益和感情问题上,反对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保卫苏联”的方针。在这个问题上,陈独秀是正确的。第二,反对党的六大路线,主张接受托洛茨基主义的路线。在这个问题上,陈独秀有正确的一面,如承认大革命失败,革命进入低潮,应取防御方针,以保存党和革命的有生力量。缺点是不懂得利用中国土地广大和统治阶级的矛盾等条件,在农村存在“武装割据,建立红军,坚持革命根据地”的可能性。但其担心党长期在农村生存发展,会被“农民意识化”,长远看,是一个伟大的预见。第三,反对当时立三中央正在发展的“左”倾错误。这一点,陈独秀是正确的,而且很快为中共第二左倾路线的形成所证明。第四,反对以执行纪律为名,推行命令主义,扼杀党内不同政见者;主张实行党内民主,允许不同意见存在。这一点也是正确的,而且为全部的中共党史所证明。
陈独秀对组织上被开除“不在乎”,原则上的是非决不含糊。他见在党的机关报上公布的开除自己党籍的政治局决议后,怒不可遏,立即在12月10日散发了自己油印的长文《告全党同志书》,对开除他的那些理由进行批驳。
文章一开始就表示:我自从1920年随诸同志之后创立本党以来,“忠实的执行了国际领导者史大林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机会主义的政策,使中国革命遭到了可耻的悲惨失败,虽夙夜勤劳而功不抵过”;我固然不应该效“万方有罪在予一人”可笑的自夸口吻,把过去失败的错误而将自己除外。任何人任何同志指摘我过去机会主义的错误,我都诚恳的接受。“我绝对不愿为要拥护我个人的错误(自从‘八七’会议到现在,我不但对于政治的批评不加掩护,即对于一切超过事实的指摘,也以为是个人的细故,默不答辩),而使过去无产阶级付了重价的苦经验埋没下去,得不到一点教训”。“我深切的认识,任何个人任何党派,想免除机会主义的错误,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长期追随列宁学习的如史大林与布哈林,现在也犯了可耻的机会主义;像我辈这样浅薄的马克思主义者,更何可自满,一旦自满,便是自己阻住自己的进步。“我们要真能免除机会主义的错误,只有在马克思列宁的遗教中,在无产阶级的群众斗争中,在同志相互批评中,不断的虚心学习,才庶几可望。”
该文接着以自己建党以来的亲自经历的事实和经验,痛斥、控诉了共产国际在不了解中国国情的情况下所犯下的一系列严重错误,以及他为了服从国际纪律和中央多数人的意见,放弃自己的意见,违心执行国际指示所犯的错误。多次沉痛谴责自己:“主张不坚决的我,遂亦尊重国际纪律和中央多数意见,而未能坚持我的提议。”
这个总结,极大地强化了他1929年以后的政治立场,对任何势力、政党、集团不再做任何妥协,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人,真是天马行空,我行我素,回到了1920年建党以前的年代。这样的人生,有利也有弊;利者,作为一个思想家,有利于自己天才思想的产生和发挥,而能排除任何压力的干扰和压迫;弊者,作为一个实践家,他必然曲高和寡,难以团结民众去为实现理想而奋斗。思想家永远是孤独者。
该文逐条批驳了决议开除他的理由。如决议说:“根本无诚意去认识自己在中国大革命时代之机会主义领导的错误……便必然不可免的要继续过去的错误路线。”陈对此反驳说:“其实我正因为根本的诚意的认识过去机会主义领导的真正错误所在,和决心反对现在及将来继续过去的错误路线而被开除了。”
决议指责陈“不满意共产国际的意见”,“根本便不愿赴莫斯科去接受国际的训练”。这一条倒是说对了!陈坦白地说:“我所受国际机会主义的训练已经受够了,以前因为接受国际意见,而做了许多错误,现在因为不满意国际意见而被开除了。”
他斥责决议“似是而非”地篡改他给中央信中关于当前形势和策略的论述,并把“这也算是开除我的理由”;讥讽中央把他的正确意见如在中东路问题上,“以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的口号来代替拥护苏联的口号”也当作“开除我的理由”之一;指责中央在八七会议后“不许我参加任何会议,未曾派我任何工作”。直到1929年10月6日,忽然决定要他“在党的政治路线之下,在中央担任编辑工作”,并“限定你一周内作篇反对反对派的文章”。陈表示:“我此时已根本承认托洛茨基同志的主张是合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我如何能说和自己意见相反的假话!”
陈说:“我们只知道托洛茨基同志是坚决的反斯大林、布哈林机会主义政策的,我们不能听斯大林派的造谣,便相信和列宁携着手创造十月革命的托洛茨基同志真有反革命的事实”,真如“斯大林派李立三等对于我们的造谣”一样。于是中央便说我们“已经离开革命,离开无产阶级,走向反革命”而将我们开除了。
等等。
然后,陈独秀指出中央开除他的实质:“中央开除我的党籍,这些无理由的理由,都不过是表面的官样文章。实际是讨厌我在党内发表意见,批评他们继续过去机会主义、盲动主义……的破产政策。”
陈独秀最后沉痛地表示:对于八七会议和六大以来的中央错误路线“我当时为党的组织纪律拘囚,不得已取了消极态度,而未能积极的超越组织对中央的毁党政策作坚决的斗争,致党走上了崩溃的道路,这也是我应负的责任……我是怀着错误的见解,还是幻想新的中央受到许多事实的教训,将能够自己醒悟过来,未必盲从国际的错误路线到底”;“直到经过蒋桂战争及五卅纪念运动,我深深的感到中央牢不可破的继续机会主义和盲动主义,明明是不会自己改变的了,非有自下而上党员群众合法的公开的讨论和自我批评,是不能纠正领导机关严重的错误路线了。然而党员群众都在组织纪律的拘囚与钳制之下,一时陷于‘敢怒而不敢言’的状况。此时我实在不忍眼见无数同志热血造成的党,就这样长期的在严重错误路线之下破灭消沉下去。不得不挺身出来,自从八月初起开始向党发表意见,以尽我的责任”。“有些同志劝阻我说:‘像你这样不避忌讳的批评他们,他们将来会借故开除你的党籍。’我知道这个,然而我爱党的心逼迫着我一定要走向不顾计到我个人利益的道路”;“我宁愿受今天被李立三等少数人开除我的党籍,而不愿眼见党的危机而不力图拯救,将来要受党员群众的责备。我宁愿心安理得的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受恶势力几重压迫,不愿和一切腐化而又横暴的官僚分子同流合污”。
同时陈又号召全党同志:“我们每个党员都负有拯救党的责任,应该回复到布尔什维克精神与政治路线,一致强固的团结起来,毫不隐讳的站在托洛茨基同志所领导的国际反对派即真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帜之下,坚决的不可调和的,不中途妥协的和国际的及中共中央的机会主义者奋斗到底……以拯救党拯救中国革命。”[78]
这篇八千多字、摆事实、讲道理、情智并茂的《告全党同志书》,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份特殊文献。它是对斯大林控制下的共产国际和当时“左”倾又没有民主的中央中共的批判是深刻的,而且至今仍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 * *
[1] 《中央关于城市农村工作指南》,1928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334页。
[2] 《中央通告第五十九号》,1928年7月13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326、327页。
[3] 《中央通告第五十九号》,1928年7月13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324页。
[4] 《文史春秋》2003年第6期,又见《宋任穷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4,第14页。汪在大革命时期曾任中共豫陕区委书记,继任驻冯玉祥国民革命军司令部政治部少将组织处长。大革命失败时,调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毛泽东领导的秋收暴动失败时,曾写“密信”派宋任穷送到前线,指示毛泽东率部向井冈山发展,这个史料曾长期被埋没。
[5] 郑超麟:《回忆录》,1945年,手稿。
[6] 独秀:《我们争论之中心点》,1931年11月4日,《火花》第1卷第5期,1931年11月7日,手刻油印件。
[7] 即袁世凯政府接受日本亡华“二十一条”的“国耻日”。
[8] 即日本为阻止北伐军北进制造的“济南惨案”。
[9] 《雷利斯基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第3号信》,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22~127页。两个报馆是民国日报馆和申报馆。但申报馆不是国民党的。
[10] 转引自《中国共产党为八一国际赤色日宣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331页。
[11]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关于中国开展八一国际红色日情况的决议》,1929年8月,《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50、151页。
[12] 手刻油印件,中央档案馆藏。
[13] 托洛茨基以及受他影响的陈独秀和中国托派,因此竭力反对中共的“工农民主专政”口号,如上所述僵死地根据俄国革命经验:1.“农民”因是私有者,在革命关键时刻,必须跟资产阶级走而背叛工人阶级;2.“民主专政”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专利品”。
[14] 《告全国工人书》,《无产者》第2期,1930年7月1日。
[15] 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1919年7月25日,《新青年》第7卷第6号。
[16] 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反对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6页。
[17] 《红旗》第31、33、34、49号。
[18]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329页。
[19] 《中国共产党为八一国际赤色日宣言》,《红旗》第34号,1927年7月27日。
[20] 《红旗》第37号,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
[21] 《红旗》第37号,1929年8月7日。署名撒翁。
[22] 《红旗》第39号,1929年8月20日。
[23] 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反对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3页。
[24] 托洛茨基:《中俄冲突与反对派》,《中国革命问题》,第318页。
[25] 托洛茨基:《保卫苏联与反对派——“列宁团”走的是什么道路——极左派与马克思主义》,《中国革命问题》,第319页。
[26] 《苏共历史问题》(俄文版)1987年第10期。
[27] 《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纲要》,1929年6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192页。
[28]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诺罗夫的电报》,1929年10月11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7辑,第121页。
[29]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351~352、353页。
[30] 《给中央常委的信》,1929年10月10日。笔者看到的是大陆某机关档案室保存的手刻油印件,显然是托陈派当时散发的材料。下文10月26日的信同此。
[31] 《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62页。
[32] 《评中共第六次大会及其决议案》,1929年12月20日,《彭述之选集》第1卷,香港:十月书屋,1983,第297~298页。
[33] 《彭述之选集》第1卷,第258~287页。
[3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394~402页。这个《决议》本来应该是“10月5日”,但由于1959年中共中央直属的人民出版社在内部出版的《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3册上首次刊登时,把时间弄错为“10月15日”,所以,大陆绝大部分有关陈独秀的论著,都写成这个日期(包括笔者的《陈独秀传——从总书记到反对派》),现在应予改正。
[35] 《陈独秀致中共中央的信》,1929年10月10日。
[36] 《雷利斯基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第2号信》,《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15、116页。
[37] 陈碧兰:《我的回忆》,香港:十月书屋,1994,第284页。
[38]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香港:周记行,1977,第143页。
[39]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1930年3月,油印件。
[40]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郑超麟:《我所知道的中国托派早期历史》,手稿,中央档案馆藏。
[41] 《无产者》第1期,1930年3月1日;托洛茨基:《中国革命问题》,第235页。
[42]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1930年3月。
[43] 《访问宋逢春谈话记录》,1985年11月12日,唐宝林访问并整理。
[44]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1930年3月。
[45]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1930年3月。
[46]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我们的话》第15期,1930年3月;又见“我们的话派”1929年11月15日致托洛茨基的信,原载俄文版《反对派公告》1930年2月、3月合刊,转引自双山译《托洛茨基档案中致中国同志的信》,第16页。这是遵托洛茨基遗嘱在他死后40年开放的档案(美国胡佛大学收藏)中发现的有关中国托派的信,翻译后由香港托派组织自印小册子,没有版权页。以下所引《托洛茨基档案中致中国同志的信》,同此。
[47] 《总干上海区干组长联席会议对下列问题的决议》,“我们的话派”内部机关刊物《反对派内部生活》之二,1930年6月15日,油印件。
[48]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刘仁静:《反对派统一运动之前途》,1929年,油印小册子。
[49] 郑超麟:《陈独秀与托派》,《郑超麟回忆录》附录,第283页;陈碧兰:《回顾我和彭述之的岁月(代序)》,《彭述之选集》第1卷,香港:十月书屋,1983,第17页。
[50] 《陈独秀、彭述之致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1929年10月26日,手刻油印件。
[51] 《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共任务问题的信》,《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5),人民出版社,1959,第413页。
[52]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十次全会决议的决议》,1929年10月,《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95页。
[53]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58页。
[5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465页。
[55] 郑超麟:《陈独秀与托派》,《郑超麟回忆录》附录,第285页。
[56]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第25、426页。
[57]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120号(特字第120号)记录》,1927年8月18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诺罗夫的电报》,1927年10月11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7辑,第70、121页。
[58] 《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7辑,第513页。
[59]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29年11月21日于上海,《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21页。
[60]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45、247页。
[61]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57、258页。
[62] 《中共中央政治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成员的信》,1929年12月14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71页。
[63] 《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信》,1929年12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第三次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7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30、331、305页。
[64] 《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信》,1929年12月,《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39页。
[65] 《中共中央政治局特别会议记录》,1929年12月24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11页。
[66]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第30号记录》,1930年3月3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19页。
[67]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附原电之二,《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7~108页;并参见《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飞行表决结果作的第34号记录》,1930年1月18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31页。
[68] 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495-2-162,俄文打字稿。
[69]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附原电之一,《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7页。
[70]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1页。
[71]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5页
[72]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38~39页。
[73]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30年3月3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49、73~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