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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为思想资源的“蔡元培”.47

作者:郭德宏 当前章节:15540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3:06

如前所述,刘仁静更是连篇累牍地发表批判常委《政治决议案》的文章,从极左理论上扰乱人心。而最令陈独秀痛心的是处在反日民主运动第一线并曾是托派寄希望的工人运动重心的北方区委,也因为反对常委的路线和政策,分裂成以汪泽楷为首的“旧临委”和以任曙为首的“临时工作委员会”。陈独秀以常委名义,三次做出决议,批评前者从右的角度对《政治决议案》取“取消主义和等待主义路线”,批评后者从极左的角度抵制常委及分裂组织的错误,命令二者在纠正错误的基础上,立即无条件地统一起来,积极开展工作,但遭到双方的抵制。为此,陈独秀派刘伯庄作为常委特派员到北京,取消北方区委,成立北京特委,企图另起炉灶,重振北方托派组织。但是,由于离不开那些旧成员,还是受到抵制,“北方特委两度改组”。最后,不得不提出,对于常委的决议,“必须绝对执行,谁在组织上行动上不服从该决定,常委就认为谁是不想留在反对派组织之内,有意破坏反对派的组织,必须予以最后的制裁……谁不愿意参加新特委,必须书面声明理由,以凭常委审查处置,否则即以违反纪律论”[35],甚至说:“谁表示不干,就让谁滚出去……决不姑息地纪律制裁之。”[36]

由于深受1929年中共中央没有党内民主而制裁党内不同意见同志之害,陈独秀这次处理极左意见的党内同志,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并把他们的意见原原本本地刊登在机关报上,也把常委批评他们的文件和书信同时刊出,进行平等的争论。同时,也一直没有采取最极端的措施——开除。这是陈独秀一贯的领导作风,1921~1927年他任中共中央第一领导人时,也没有开除过一个共产党员。

从另一角度看,这种处理办法,也包含着陈独秀为首的常委及托派组织太弱小了的因素。如此弱小的组织,再开除这些骨干,就成为“客里空”了。然而,悲剧就在于托派组织不是一般可以“争吵不休的俱乐部”和“百家争鸣”的学术团体,而是要取代中共、领导中国革命的政党组织。这就需要有强大的凝聚力,也需要高度集中统一的意志,需要严格的纪律。“绝对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是一服砒霜。法南区委在受到常委制裁后,竟然不服,反过来致函常委:“现在没有高过常委及我们间之最高机关——例如全国临时的代表大会——是无力解决我们间之一切政治纷争的。”“自今天起,我们离开了一切区委的职责”,“一切问题得留到代表大会和国际方面去解决”。[37]

这又回到统一前各小组织纷争的状态中去了。

托派内部分裂的严重状况还不止于此,被法南区委称为只有“二、三个人的常委”,思想也不一致。陈独秀没有想到,对于他所提出的在推翻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后建立“民众政权”的主张,连常委中的唯一伙伴彭述之也表示反对。彭声称陈在机关报上发表这种主张时,他因生病,“事前并未予闻”。他认为“民众政权”的提法,“不能表现政权的阶级性”,而目前又还未到发出“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口号的时期,因此,“目前在宣传鼓动上不应该涉及政权问题”;又“因为目前没有代替国民党政权的适当口号”,因此,“不应该喊出‘打倒国民党政府’的口号”,只提“反蒋”就可以了。[38]常委本身尚且如此,何谈其权威性。

然而,形势不等人,就在托派内部争吵不已、中共也因王明取得领导权而更加“左”倾的情况下,由九一八事变引起的全国抗日民主群众运动,很快由高潮进入低潮,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统治危机也得以度过。陈独秀曾经满怀激情,准备在这轮浪潮中大干一场,却由于以上的掣肘演了一场既无人参与又无人捧场的独角戏。他只得望洋兴叹,空悲泣。

托洛茨基的复杂表态

1932年春天,在受到法南区委攻击所谓常委“只有二、三个人”,没有权威性的刺激,陈独秀决心健全常委机构。但他决不吸收极左分子,而把因狱中时疫流行、保外就医的原托派中委委员濮德志(又名濮清泉、化名西流)、宋逢春请进来。二人本来已经心灰意冷,而且又是监视中的保外就医,因此不愿再“入彀”。但经不起陈独秀几次三番的邀请和催促,勉强“入阁”了。陈独秀终于建立起五人常委会,陈仍为书记,委员彭述之、罗世藩、濮德志、宋逢春,秘书谢少珊。

极左派提出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或“国际解决”,前者不现实,对于后者陈独秀自认为可行,所以,他在6月15日,以中国托派中央的名义致托洛茨基,报告了中国托派重整组织的情况,以及九一八事变后采取与左倾的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红军、义勇军“建立联合战线”(“共同行动”)的策略,还有托派内部的争论,请求指示。

9月22~26日和10月3日,托洛茨基给陈独秀托派中央写了两封长信。[39]所以花这么长时间和精力写这样的长信,一是由于对中国情况不甚了解,他只能谨慎地根据俄国革命的经验,从战略上表示意见,并提出种种可能,提供给中国托派同志参考。二是,也是主要的,对陈独秀托派中央在抗日反蒋运动中的政策和策略,很难表态,从他的思想原则出发,恐怕很难表示完全支持,但他不愿让他喜欢又十分脆弱的陈独秀及其中央受到伤害。所以,他写这两封信,颇费心思。

他首先为中国托派中央的重振表示高兴,并肯定陈独秀托派中央在“九一八”后抗日民主运动中的政策和策略:“隔了许久,我们收到了六月十五日的信。中国左派反对派经过了最残酷的破坏之后,又复活与复兴了,我们的欢乐是无需要说的。虽然我们所得到的消息极少,就我们在这里所能下的判断说,你们信中所表示的立场是和我们的立场相合的。”

信中重点谈了三个问题。

第一,如何对待中共领导的农民苏维埃红军问题。托氏根据俄国革命的经验,大谈这种策略危险性,并提出警告:工人与农民结合时,会发生严重的冲突。托洛茨基写道:“农民运动已经创造了它自己的军队,夺取到很多的地域,并且有了它自己的制度……这一运动将要和城市大工业中心联系起来,而且经过这一个事实,它将和工人阶级直接接触。这个接触将是怎样呢?是不是一定和平而亲密呢?”“不幸,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让我且说到俄罗斯的经验:在俄国内战那几年中,国内各地的农民创造了他们自己的游击队,这些游击队时常发展为整个军队。”“国内战争的痛苦与经验,指示我们在红军占领一个地方消除了白军,必须立刻解除农民游击队的武装”,因为“大部分的游击队,都要维持自己独立的存在,时常与苏维埃当局引起直接的武装冲突……有许多农民队伍,为了反对地主的复辟,作过充分而辉煌的战斗,在胜利之后却变成了反革命的武装”。

这的确是俄国的情形和经验,但他直接教条地用到中国说:“中国的情形怎样呢?在红军中的共产党领袖之间无疑地仍有许多失掉阶级性的知识分子和半知识分子,无疑地是包含着农民,他们完全诚实地认自己为共产党员,但他们在实质上仍是些革命的穷人和革命的小资产者……只保持着农民战争的领导权……这情形正极度地增加着工人与武装农民之间冲突的危险。”接着,他说,在俄国由于“无产阶级已经在国内大部分的地方夺得了政权,斗争领导权是握在一个坚强的精练的党的手中,中央集权的红军的全部指挥机关,是在工人手中”,这种危险很容易克服了。但是,“在中国情形根本不同,且完全不利于工人。中国最重要地域的政权,是在资产阶级军阀手中,另一些区域是在武装的农民之手。无产阶级的政权还没有……其结果是中国的革命农民,经过它的统治层的中介,似乎预先取得那在本质上是应该属于中国工人之政治的与道德的价值。所有这些价值,在某一个时候会转成反对工人的东西”。他甚至断言:“在中国,那成分上是农民而领导者是小资产阶级的军队,和工人冲突的原因和理由,不但没有消除,而且所有的环境都是使这些冲突极度地可能,甚至不可避免。”而且“冲突会闹到全国范围,而把革命颠覆”。托洛茨基再次断定:“中国的苏维埃政权(指中共——引者)是纯粹农民的,纯粹在城市圈之外的,它还没有工业无产阶级的基础。因此,它很少有巩固和可靠性,它很少有苏维埃的政权性。”

托氏的这个意见,意在提醒陈独秀托派中央对中共红军的联合政策,要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那末,结论应该怎样呢?”托氏说,“我们必须大胆地公开地照着事实的原来样子来看它。农民运动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因素,因为它是反对大地主、军阀、农奴制和高利贷者的。但是在农民运动本身,是有着很强的私有性与反动倾向的,并且在相当阶段,它会仇视工人的,因为早已有了武装,会更增加这种仇视。谁忘记了农民两重性,谁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第二,如何对待容易被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利用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问题。托洛茨基意见的立场是:托派代表工人阶级;中共代表农民、小资产阶级;国民党代表资产阶级和反革命。这与陈独秀中国托派的立场是一致的。在当时,他们从抽象的理论出发,都自以为这样的立场是正确的、真诚的。但是,中国的农民和工人到底是否成熟到需要一个政党和派别集团来代表他们?要一个怎样的政党或集团来代表他们?他们并没有思考。

托洛茨基认为资产阶级,特别是东方资产阶级是绝对的反革命,所以,他不赞成陈独秀的与“左”倾的资产阶级“共同行动”的策略,但是,为了保护陈独秀,在这个问题上,他只是旁敲侧击地讲了这样一句话:“在日本进攻上海的事件上,国民党提出了‘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这是著名的斯大林和马尔丁诺夫的‘四个阶级联盟’”;他肯定的是与中共红军联合的策略。信中说:“现在,这是很明显的,我们有实在的根据,来表示一个希望——在正确的政策之下——工人及城市运动,和农民战争打成一片,是可能的,而这将构成第三次中国革命的开始。”

出路何在?托洛茨基指示陈独秀中国托派:“工会和党的中心,必须建立起来,先进工人必须教育起来;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必须团结在一起,进入战争中去”,“并且要预备和获得无产阶级对农民运动的领导,特别是领导它的‘红军’”。这种积极进行革命工作的精神,又是支持陈独秀的,批评极左派的消极等待思想。只是奢望中国托派能“团结在一起,成为工会和党的中心,去领导无产阶级和农民运动,甚至领导中共和红军”。太不切合实际了,比陈独秀还要浪漫。

关于目前的斗争策略和口号,托洛茨基也基本上是支持陈独秀的。他认为日本的侵略和农村中进行的土地革命证明,“再没有比革命的民主的口号更适合于中国革命前夜的政治形势了”,再加上国民党“军事独裁的无力和军阀集团的分裂,在议事日程上提出了政治的民主口号”。于是,他根据俄国革命中“打倒沙皇!”“立宪会议万岁!”两个口号,肯定了陈独秀托派中央实行的“打倒国民党,国民会议万岁”的口号。这无疑是对因不同意“打倒国民党”的方针而坚决反对陈独秀常委《政治决议案》的极左派最大打击。

第三,关于日本侵略引起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问题,托洛茨基观点也是与陈独秀的“反蒋抗日”立场一致的。他强调说:“布尔什维克以革命的方法拥护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是用其全力来援助民众的民族解放运动;不仅是反对帝国主义,而且反对民族主义的国内的资产阶级剥削者,如国民党。”这显然与中国托派中鄙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极左派对立的。所以,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托洛茨基和作为爱国者、革命家和思想家的陈独秀,二人的心是相通的。

托洛茨基的以上意见,完全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抽象理论和俄国革命的经验出发,因此是脱离中国实际的。

托洛茨基的这两封信,可以说是继《中国革命的总结与前瞻》《共产国际第六次大会后的中国问题》《中国布尔雪维克——列宁派(反对派)底政纲》之后的第四个给中国托派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基本精神,不仅规定了中国托派与国民党以及资产阶级的永远对立,也规定了与被他们视为“农民党”的中共的永远对立。其极“左”的色彩十分强烈,尽管它在表面上支持陈独秀的比较灵活的策略和积极进行革命工作的精神。

有意思的是,这两封信的极左精神,被陈独秀以后的托派领导所继承,因为在这两封信寄到中国以前,包括陈独秀在内的托派中央成员全部被捕了,陈独秀也因此永远离开了托派领导岗位。于是,陈独秀在离开了共产国际和中共以后,又摆脱了托洛茨基及托派极左派的羁绊,更加天马行空,特立独行了。

* * *

[1] 《火花》第1卷第2期,1931年9月28日。

[2] 《火花》第1卷第4期,1931年10月28日。

[3] 《火花》第1卷第3期,1931年10月8日。

[4] 《访问刘仁静谈话记录》,1980年7月12日,唐宝林访问并整理。

[5] 三户:《直接谈判之途径》,《热潮》第1期,1931年12月5日。

[6] 顽石:《国联第三次决议后的局势》,《热潮》第1期,1931年12月5日。

[7] 《火花》第1卷第7期,1932年1月28日。

[8] 顽石:《真正的危机》,《热潮》第3期,1931年12月22日。

[9] 顽石:《“一二一七”与“三一八”》,1931年12月20日,《热潮》第4期,1931年12月29日。

[10] 三户:《“一二一七”与改组派及国家主义派》,1931年12月23日,《热潮》第4期,1931年12月29日。

[11] 顽石:《挤他们到后台去》,《热潮》第7期,1932年1月23日。

[12] 顽石:《由反日到反国民党》,《热潮》第7期,1932年1月23日。

[13] 顽石:《谈谈“越轨行动”》,《热潮》第5期,1932年1月7日。

[14] 顽石:《真正的危机》,《热潮》第3期,1931年12月22日。

[15] 三户:《“一二一七”与改组派及国家主义派》,《热潮》第7期,1931年12月29日。

[16] 《热潮》发刊词。

[17] 顽石:《真正的危机》,《热潮》第3期,1931年12月22日。

[18] 顽石:《中国民众应该怎样救国即自救》,《热潮》第6期,1931年1月13日。

[19] 《常委对于北方问题的决议》,1932年1月7日,《校内生活》第2期。《校内生活》是托派中央办的内部机关刊物,手刻油印件。

[20] 《火花》第1卷第7期,1932年1月28日。

[21] 《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

[22] 常委为公布《法南旧区委同志答复常委的信》加的按语,《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23] 《火花》第1卷第7期,1932年1月28日。

[24] 《罗汉致周恩来等一封公开的信》,汉口《正报》1938年4月24日、25日。

[25] 独秀:《被压迫国的无产阶级应不应领导爱国运动》,《校内生活》第1期,1931年11月28日。托派把自己的组织视为学校,团是中学,党是大学。1948年托派建党前,由于成员太少,没有成立团组织,只有外围组织“读书班”。

[26] 独秀:《我们争论之中心点》,《火花》第1卷第5期,1931年11月7日;顽石:《论对日宣战与排货》,《热潮》第1期,1931年12月5日。

[27] 《法南区区委对于常委最近政治通告——目前局势与我们任务的意见书》,《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

[28] 《法南区委陈岱青等人致常委的信》,1932年3月14日,《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

[29] 列尔士:《中国前途》、《对于政治决议案的意见》,《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另转引自独秀《反极左错误》,《校内生活》第5期,1932年9月1日。

[30] 列尔士:《中国前途》、《对于政治决议案的意见》,《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另转引自独秀《反极左错误》,《校内生活》第5期,1932年9月1日。

[31] 《常委批评列尔士同志对于政治决议案的意见》,《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

[32] 《法南区区委扩大会议对于常委最近政治通告——目前局势与我们的任务的意见书》及3月14日法南区委给常委的信,均载《校内生活》第3期,1932年5月20日。

[33] 《常委通行第6号——为小陈及法南区委破坏组织原则》,《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4] 两个文件均载《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5] 《常委对于北方问题的第三次决议》,1932年6月27日;《伯庄对北方问题的报告》,《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6] 《常委给北方特委的信》,1932年7月25日,《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7] 法南区委陈岱青等5人《致常委的信》,1932年6月22日,《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8] 参见法南区委陈岱青等5人《致常委的信》,1932年6月22日,《校内生活》第4期,1932年10月1日。

[39] 托洛茨基:《再给中国左派反对派的信——论无产阶级与农民战争》、《是行动的战略不是揣测——给中国同志的信》,《中国革命问题》,第301~306、307~312页。

下篇 大彻大悟 到达彼岸

十六 在狱中(上·1932~1937)

被捕

陈独秀领导托派进行反蒋抗日斗争,没有给敌人任何打击,精力却消耗在内斗中,同时又暴露了自己。坚持在城市开展革命活动的托派组织,终于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这是陈独秀始料未及的。

像许多大人物有神奇的“免害”力一样,陈独秀一生多次遭遇被捕甚至被准备枪毙的命运,最后都幸免于难。他任托派中央书记后,托派中央曾两次被全部破获,唯独他幸免。可是这次命运之神不再眷顾于他。他在成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领导人后,经过1921年、1922年两次被捕,短暂的羁押之后,第三次被捕,并被判刑8年。

陈独秀这次被捕颇有戏剧色彩。

1932年10月15日,新的托派中央常委彭述之、罗世藩、濮德志、宋逢春,在上海虹口区有恒路春阳里201号秘书谢少珊家开会,被国民党中统特务侦知,与法租界巡捕一起联合行动,五人全部被捕。

这次事件,必然中又有偶然。说必然,城市是国民党统治的中心,而且当时国民党的特务机构已经相当健全,破坏反蒋特别是共产党机关和捕杀所谓“共匪”(包括反蒋抗日的托派及其他异己)的人员十分猖狂。因此在城市中,共产党已经认识到难以进行革命活动,退到了农村;而托派囿于他们的原则,死守城市,成为瓮中之鳖。此其一。其二,在大革命高潮中加入共产党的年轻党员和未经考验的莫斯科归国留学生大批回国,一些人成为出卖组织和同志的叛徒;说偶然,是由于这次托派中央被破获,特别是陈独秀被捕,有意外的因素。

濮德志保外就医并成为常委后,实际上仍处于国民党特务监视之下。一天,他的夫人张颖新在路上碰到了过去在莫斯科留学时的同学费克勤。不料想,此人与她的小姑费侠在莫斯科时仅是共青团员,回国时即被捕,经不起酷刑折磨而叛变了。费侠还成了徐恩曾的姘妇。但她们不知党内机密,无可出卖,于是就与已经叛变的原托派小组织“战斗社”骨干徐乃达、解叔达等人成为中统组织的鹰犬,在徐恩曾的指挥下,专门搜捕共产党人,包括托派分子。陈独秀更是国民党悬赏万金的“共匪首领”。但是,张颖新不知道他们已是特务,就约费克勤到家里来玩。那天正好陈独秀借濮家约见友人,让费克勤见着了。事后,濮德志批评张颖新粗心大意,第二天就搬了家。但是,情报很快就传到了徐恩曾手中。10月15日,濮德志到谢少珊家中开常委会,特务跟踪而至,来了个紧急搜捕。[1]

与前两次托派中央被破获一样,这次陈独秀又因病未出席,本可再次幸免。但是,由于唯一知道他住址的谢少珊叛变,陈独秀晚上在家中被捕。63年以后,陶希圣的女儿在香港《争鸣》杂志上发表回忆她父亲的文章说:陈独秀“遭中共整肃后,一直在上海隐姓埋名,躲避国民党政府的追捕。后来中共党内反对派把陈独秀抓起来,送到国民党政府治安机关去”。[2]这就完全搞错了。当时国民党上海市长吴铁城给南京政府的两个密电说得很清楚。

筡日(17日),陈独秀被捕后第三天的电报称:“……共产党首领陈独秀在沪活动,前经与租界当局特别交涉,协同捕房侦查月余,兹咸日(即15日)在虹口破获共党常委会议机关,捕获共党谢少珊等五人,按谢供地址,将陈独秀捕获。”

19日的代电讲得更详细:“……据共犯谢少珊称甘愿自首,并可将共产党首领陈独秀拘捕到案等语,即于当日下午7时,带同该犯至岳州路永兴里十一号楼上将共党首领陈独秀拘捕……”[3]

不仅如此,谢少珊还供出了五名常委(包括陈独秀)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以及托派中央的另外几处机关,其中有中央与外地组织的联络站、《火花》印刷所等。这些机关又相继被破,另五名托派骨干分子被捕。谢少珊叛卖有“功”,免予起诉;他感恩戴德,加入“中统”(后转入军统),改名“谢力功”(意为国民党立了一功)。六年后的1938年9月30日,他奉命与其他两位军统特务一起,以买古董的名义,到上海法租界武康路上一幢意大利式花园别墅内刺杀了民国第一任内务总理唐绍仪后,也卷入了一件疑案中,很快招来杀身之祸。原来,唐在上海“八一三”抗战爆发后,拟避居香港,因得蒋介石、孔祥熙、居正、宋子文、戴季陶之嘱,暂留沪上试探日方要求和谈的条件,故而与日本大特务头子土肥原、原田有所接触。同时,大汉奸梁鸿志、温宗尧也的确在拉拢他,企图组建傀儡政府。军统在铲除大汉奸时,利用谢力功(当时用名谢德盘)与唐的“同乡好友”关系,错杀了这位78岁的民国元老。由于军统拿不出有力证据,此案引起国民党元老的极大不满。法租界巡捕房很快侦知谢德盘等三人是凶手,设法搜捕,使谢惶惶不可终日,时间一久,变得精神失常,被秘密送进重庆一家医院。谢疑神疑鬼,总觉得有人跟踪他,住院还带了一把手枪自卫,引起医院怀疑,向警方报告了情况。重庆卫戍总部派了另一位共产党叛徒王克全前往观察,不料谢以为“仇家”已到,举枪瞄准,却被王先发制人,一枪击毙。

从吴铁城的电报中看到,国民党之所以屡屡镇压托派,搜捕陈独秀,主要是因为仍把陈独秀看作“共产党”,是“共党首领”。把陈独秀在“九一八”“一·二八”时期进行的反日反国民党活动,看作与共产党在农村进行的苏维埃运动一样,都是反对国民党统治,因此而不能容忍,说“该党专事赤化”,“严令警务人员密查拿办”。[4]所以,这次陈独秀被捕,被国民党称作捕到了“久缉未获之共产党领袖”,大肆宣传。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广东省党部、湖南清乡司令何健、新疆省主席金树仁以及全国许多县党部、军队的师党部等,纷纷致电国民党中央,列数陈独秀从创建共产党到南方“星火燎原”的各种“罪状”,“恳请严办”,“迅予处决”。[5]陈独秀等人被捕后,在租界捕房法庭上进行反对引渡失败后,10月18日被引渡到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拘押,次日晨八时,被押解到南京,拘押在军法司,准备“按军法处置”。

但是,由于陈独秀的特殊经历,在文化界和国民党内有广大的朋友、学生和敬仰者,援救陈独秀的力量比要求“严处”的势力似乎更大些。如翁文灏、胡适、罗文幹22日致电蒋介石:“请将陈独秀案付司法审判”,不由军法从事。次日,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林语堂等8人,更以快邮代电致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营救陈独秀曰:“此君早岁提倡革命,曾与张溥泉、章行严办《国民日日报》于上海;光复后复佐柏烈武治皖有功;而五四运动时期鼓吹新文化,对于国民革命尤有间接之助……顾其反对暴动政策,斥红军为土匪,遂遭共党除名,实与欧美各立宪国议会中之共产党议员无异。犹望矜惜耆旧,受惜人才,特宽两观之殊,开其自新之路。”[6]此外,柏烈武、柳亚子、杨杏佛等人还进行了积极的营救活动。甚至宋庆龄还专“为陈独秀事”,由沪抵京,旋飞武汉,拜访蒋介石夫妇。[7]

许寿裳为营救陈独秀致蔡元培信

于是,在“严惩派”与“营救派”以及中间派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斗。如陈独秀五四时期北京大学的学生傅斯年,虽是“拥蒋反共”的坚定分子,却公开发表文章,称陈独秀是“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主张处置陈案应“考虑陈氏一生的行迹,及近二十年来中国革命历史”,“能够(一)最合法;(二)最近情;(三)看得到中国二十年来革命历史的意义;(四)及国民党自身的革命立场。我希望政府将此事交付法院,公开审判……不妨依据法律进行特赦运动”。[8]

傅氏的意见以及众多营救电文,表明一些著名人士希望当局把陈独秀当作一个特例,宽恕其反国民党的活动。在他们的眼中,反对国民党统治毕竟是一种“罪行”,只有忏悔和哀求才能得到宽恕。殊不知,这与陈独秀本人的认识和性格水火不容。

《大公报》比较了解陈独秀的性格,发表短评《营救陈独秀》,称:“陈独秀是一个领袖,自有他的信仰和风格,所以只须给予他机会,叫他堂堂正正地把主张意见,向公众公开申述,这正是尊重他爱护他的道理。如果用哀恳式的乞怜,感情式的缓颊,在法律以外去营救他,倒反转辱没了这位有骨气有意识的老革命家。”认为蔡元培等“矜怜耆旧,爱惜人才”的话,是“多此一举”;主张“大家应当成全陈独秀”,即作为“领袖”,“有真诚信念,不变节,不改话,言行始终一致”。[9]

面对全国如此强大的营救声势,“严惩派”不仅要求严惩陈独秀,而且要求惩办营救派人士。如11月1日,国民党南京市党部以书面警告蔡元培、杨杏佛等,谓其“请宽释陈独秀”之电,是“徇于私情,曲加庇护,为反动张目,特予警告!”;广东省党部也电请中央“严办陈独秀,并请惩办出名保释之人”。湖南清乡司令何键,甚至连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和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称“共党首领提倡赤化,麻醉青年……连日报纸所载,竟有不顾大义者曲为庇护”,仰恳“当机立断,迅予处决”;有的则提出另一个条件:只有陈独秀“继续反共”,才能赦其不死。国民党中统局主办的《社会新闻》发表署名文章《清算陈独秀》称:陈独秀是“近代政治怪杰”,但“陈虽是共党取消派,然而他是赤匪的创造者、首作俑者……照现行法规,似应正法,而无活命之可能。反转来说,陈虽是共党,却是反对共党现行暴动政策者,而且还是一个学者,只要他继续反共,似可不至于死”。

未被破坏的北方地区最大的托派组织——“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北方区委”,呼吁老对手共产党营救陈独秀。在其机关报《先锋》上发表《致中共河北省委一封公开信》中,要求中共“审察其过去对陈独秀同志所加一切非议诬蔑之错误,接受反对派的政治路线,并为援救陈独秀同志而斗争”。同时,号召各界起来掀起一个“援陈运动”,其口号是“起来!起来!援救中国革命领袖陈独秀!”“中国的革命群众和一切左翼的社团,一切革命分子都应立即起来,游行、示威、通电、开大会,坚决不拔地为援救陈独秀而斗争!”并号召“推翻某党统治”。[10]

而中共《红色中华》,除了及时报道陈独秀及各界动向外,并发表一系列评论,继续指责陈独秀,并说陈要晋谒蒋介石。

陈独秀本人却安之若素。他被捕到租界巡捕房看守所,看到先行被捕的彭述之、宋逢春等人时,还玩笑说:“嗨,原以为就我一个人被捕,没想到你们都来了。这下我可有伴了,可以松快松快了。”谈到谢少珊叛变时,陈独秀却表示了谅解态度,说:“这孩子胆子小,上一回逮捕,他就表现出来很慌张,很不成熟。”[11]他们在看守所开展了反对由租界“引渡”给国民党政府的斗争。由于国民党早已与租界勾结,斗争失败。10月19日,他们一行乘夜车被押解南京,在沪宁列车上,陈独秀竟“鼾睡达旦,若平居之无事者然”,到南京时,还未醒来。[12]处危不惊,置生死于度外,一时传为佳话。

陈独秀等人被拘押到军法司待审。十余箱抄没的文件,则交国民党中央总部检查。10月22日,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派员赴武汉,向蒋介石“报告捕获陈独秀经过,并携去几个捕获的各种文件,呈蒋审核”。[13]此时已入深秋,天气渐凉。他们被捕时带的衣被不多,遂“函请当局添购衣被”,国民党中央党部准请,拨洋百元。25日,在国共合作的大革命中还没有资格与陈独秀对话的军政部长何应钦不敢造次,在军政部会客室里,以“半谈话,半审问”的方式,传讯陈独秀。

陈独秀据实表示自己与湘鄂赣等省暴动行动“毫无关系”,只是要求召开国民会议决定一切国是;对于抗日问题,“仍须联俄方为有利”。传询毕,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在一片肃杀气氛的军政部内,竟有“许多青年军人纷纷持笔墨和数寸长的小纸条”,四面围着“犯人”陈独秀,向他“索书纪念”。陈独秀也提起精神来欣然挥毫,草成数书: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据包惠僧说,这一条是写给何应钦的)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

最后是“幸而墨尽,才得解围”。[14]

陈独秀借此既抒发了自己的胸怀和威武不屈的气质,又勉励青年做抗日英雄。这一景况被报纸广泛报道后,更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获得广泛同情和尊敬。

蒋介石、何应钦、陈立夫通过研究捕获文件,调查叛徒,传询陈独秀本人,确证陈独秀托派与湘鄂赣各省武装暴动的共产党没有联络关系,并且“反对斯大林派在中国现况之下采用红军策略”,蒋介石才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将陈独秀案“交法院公开审判”的决定。国民党中央在讨论蒋介石来电时也“冠冕堂皇”地认为:“陈等所犯之罪,系危害民国之生存,国家法律对于此种罪行,早在法律上上有明白的规定,为维持司法独立尊严计,应交法院公开审判”,并为此作出了决议。[15]何应钦即根据蒋的命令,托词“陈等虽属危害民国罪犯,但以其非现役军人,且犯案地点,又核与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七条前段规定不合”,“本司无权管辖”,遂令王振南军法司司长备文将陈等转送江苏省高等法院,公开审判。[16]

“援陈派”取得了第一场胜利。陈独秀、彭述之等一行转到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拘押。

假作真来真亦假

陈独秀与彭述之在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

这是1932年10月30日天津《大公报》刊登的一幅陈独秀与彭述之在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的照片,旁边的文字写道:“共产党陈独秀、彭述之解送江宁地方法院,在候审室摄影。左为陈独秀,右为彭述之。时陈、彭态度,均颇从容,二人皆着灰色棉布长袍,黄皮鞋,棕色布裤,头戴青灰色半旧呢帽。陈面容憔悴,两鬓已斑。彭双目赤红,眼疾颇重。”

请看,“左为陈独秀,右为彭述之”;“彭双目赤红,眼疾颇重”,而陈则双目炯炯有神,咧嘴在笑,是很清楚的。

11月14日出版的《国闻周报》,在“时人汇志”专栏中准确地截取了左边半张照片,介绍了陈独秀的简历。可是,国民党社会调查科(中统局前身)办的《社会新闻》杂志,不知出于工作上的疏忽,还是故意要丑化陈的形象,却截取了右边半张照片——彭述之,作为“陈独秀”刊出,介绍说“囹圄中之共产党取消派领袖陈独秀仲甫氏”。[17]

于是,彭述之的照片,就作为“陈独秀”的照片讹传下来。1965年,台湾中共党史专家王健民在其巨著《中国共产党史稿》第一编编首的照片“中共第一次大会代表之一部”及“中共之五代首领”中,当年《社会新闻》截取的这张照片,又两次作为“陈独秀”列出。

1977年5月,台湾最大的近现代史资料及研究杂志《传记文学》第30卷第5期,封二刊登的陈独秀各个时期的照片中,也出现了这张假照片。

1982年2月,中国学术出版社翻译出版的载有400余幅珍贵历史照片的大型精装本著作《斯诺眼中的中国》第68页,又把右边半张照片列出,说其是“陈独秀”。

199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时,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大型纪实电视片《中流砥柱》第6集,也把这张假照片作为“陈独秀”介绍给观众。笔者当即写信指出错误。当时的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吕枫很重视,特别派人到我处索取资料,第二次放映时,进行了修改,并告知录像带也做了修改。

然而几十年来那半张一直被埋没的真正的陈独秀照片,却又被当作“彭述之”,刊登在为纪念中共成立70年由中国革命博物馆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巨型豪华本《中国共产党70年图集》第164页上。

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1997年《炎黄春秋》第1期刊登辛平写的当年《陈独秀秘书谈大革命前夜的陈独秀》一文时,又一次把“陈独秀”的这张假照片(即彭述之的照片)放大刊出。

对以上讹传情况,尽管笔者曾一再作出纠正,但是,后来还是在各种媒体上一再出现那张“陈独秀”的假照片。真是假作真来,真也假,纠不胜纠。

审判

由于一方面国民党不少军政要员要求严办陈独秀案,另一方面,国民党内也有相当一部分开明人士和社会名流、民主党派等纷纷营救陈独秀,使法院对此案颇感棘手,直到12月31日才由江苏高等检察官提出起诉书,称陈独秀、彭述之等人“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均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合依《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项,提起公诉”。而这个起诉书直到第二年4月法庭开审时才公布。可见法庭方面为审理此案,颇费心思。

“营救派”蔡元培、胡适等在取得交付法院审理的斗争胜利后,纷纷向陈独秀推荐著名辩护律师。他的“五四”以前的挚友章士钊,自告奋勇担任他的义务律师。陈独秀谢绝了其他律师,接受了章士钊。陈独秀在转向托派后,本来就主张“合法斗争”,因此对这次法庭斗争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所以才有以上在巡捕房、沪宁列车、军法司时的不凡表现。他在接受法院传讯时,又表示:“愿尊重国家法律,望政府秉承大公,不参加个人恩怨,法律判我是罪有应得,当亦愿受。”[18]

1933年4月14、15日,陈独秀等人在被捕半年后,江宁地方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先是法庭调查,陈独秀不亢不卑、光明磊落地宣布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在回答为什么被中共开除时说:“因意见不同。”主要在红军问题上,“先要有农工为基础,等有政权,才需要有军队”;“照现在状况尚用不着红军”。因此“与皖湘闽赣等省共党不能合作,是因政策不同”;同时毫不隐讳地宣布其根本主张是:“推翻国民党政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申述三点理由,一是国民党政府是刺刀政治,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是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三是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不抵抗。“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之义务”,宣称托派最终目的是“世界革命,在中国需要解放民众,提高劳动者生活。关于夺取政权,乃当然的目的”。在法庭要求他检举别人时,他以不做“政府侦探”为由,拒绝指认其他被捕之人。

4月20日,法庭第三次审判陈独秀,并进行辩论。检察官朱隽指控陈独秀等与中共一样,“主张打倒国民政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都是危害民国”。起诉书把矛头特别指向陈独秀,以其“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常务委员首席,是一党之主脑”为由,说“其个人行动及发表之反动文件应负责任……即以中共反对派名义刊行之反动传单、宣言书及其指挥之行动,亦应由其完全负责”。然后列举了托派中央常委的《政治决议案》《为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上海告民众书》《为日本占领淞沪告全国民众》等文件,及以陈独秀个人名义发表的《中国将往何处去》《此次抗日救国运动的康庄大道》等文章,攻击陈独秀“一面借口外交,竭力宣传共产主义,一面则对于国民党政府冷讥热讽,肆意攻击,综其要旨……推翻国民政府,由无产阶级专政”,等等;指控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19]看来,检察官花了半年时间,认真研究了破获的文件,站在国民党的立场上,提出了符合逻辑的指控。

章士钊律师起而辩护,认为陈独秀主张以“法定之选民投票”取得政权,“何得为罪?”“国家与主持国家之机关(政府)或人物既截然不同范畴,因而攻击机关或人物之言论,遂断为危及国家,于逻辑无取,即于法理不当。”章士钊不愧为著名大律师,利用国民党的假民主,在法理上,辩驳得有理有力。

章士钊接着以国共两党的历史关系进行辩护时,却有些一相情愿了。他说: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冲突,“而且是一个好朋友”;陈独秀当初曾与国民党“合作”,在国民党中担任职务(指1921年广东国民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且在《汪陈宣言》中苦口相劝“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不做此举;陈独秀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以反共,“有功于国民党”,等等。因此章士钊提议“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掎角之势以清共”,以此批驳了检察官起诉陈独秀所谓“叛国”“危害民国”的指控“湛然无据”,法庭应“谕知无罪”,“省释无辜”。这就把当时国民党和民主派中“援陈派”营救陈独秀的理由发挥到极致了。

章士钊把陈独秀说成是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国民党反共同盟军。为陈独秀曲为巧辩,真是到了挖空心思、煞费苦心的程度。一方面,确是表明他们营救陈独秀的真切心情,但另一方面,又说明他们对托派的无知。殊不知,从陈独秀和托派“打倒国民党”的立场来衡量,所有这些,都是陈独秀历史上的耻辱,不是光荣;是败绩,不是功绩。而且托派所谓“反共”与国民党反共,有本质的区别:是在“打倒国民党”、抗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目标之下的路线分歧。他们是为了“拯救共产党免于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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