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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为思想资源的“蔡元培”.48

作者:郭德宏 当前章节:15625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3:06

对此,陈独秀立即拍案而起,立即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我与中山私人虽有交谊,主张并不相同”。接着,他宣读了自撰的《辩诉状》,看来,他为了对付这场官司,也做了充分的准备。这份自辩状,早在2月20日就写好了,决心把法庭当战场,打一场合法斗争的漂亮仗。这是一份既辩护自己又攻击敌人的《辩诉状》。自辩则无懈可击,坚不可摧;攻敌则义正辞严,入骨三分。他在《辩诉状》中堂堂正正地宣称:“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决非懦弱的、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全驱保妻之徒,能实行以血购自由的大业……惟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与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气,以革命怒潮,对外排除帝国主义之宰制,对内扫荡军阀官僚之压迫。然后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陈独秀说,这就是他“五四”以后“组织中国共产党之原因”。这自然也是他终生奋斗的目标。

因此,他申明:“共产党之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并宣称为实现这一终极目的,“中国共产党目前的任务”是:“反抗帝国主义以实现中国独立”;“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统一”,“改善工农生活”,“实现彻底的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并表示他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思所行,亦此物此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息尚存,挺身奋斗!”

接着,陈独秀从法理和历史事实上,阐述了何为“国”,何为“民国”,雄辩地论证了何为“叛国”和“危害民国”。他指出: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卖国于外敌,毁坏民权之内政,才是“叛国”、“危害民国”的实质。“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党,无不曾经‘叛国’。”孙中山等“曾推倒满清,推倒北洋政府,如谓推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孙中山“岂非已叛国两次”!

然后,他把矛头一转,猛烈抨击国民党“对日本侵占国土,始终节节退让,抵抗徒托空言,且制止人民抵抗……向帝国主义屈服,宁至全国论亡……而予则主张由人民自己扩大其组织与武装,对帝国主义进行民族解放战争,以解决东北问题,以完成国家独立,试问谁为‘叛国’?”“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替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及出版社等)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枪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试问谁为‘危害民国’?”

最后,陈独秀大声宣布:“今者国民党政府因予始终尽粹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予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予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若于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入人罪,诬予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

陈独秀慷慨激昂,《自辩状》义正辞严,逻辑严密,合情合理,一时震慑庭堂,全场鸦雀无声;达到了把自己变成原告,把法庭变成战场的目的。

从中世纪宗教法庭上的伽利略,到1933年9月德国法西斯法庭上的季米特洛夫,人类历史上留下许多进步人士和革命者在反动派的法庭上,变自己被告为原告,审判反动当局的佳话。陈独秀的这场法庭斗争,发生在季米特洛夫莱比锡审判同一年,先于季米特洛夫斗争前五个月,同样脍炙人口,轰动社会。十四年过去了,他仍以其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和泼辣酣畅的文字,再现了五四时期的大无畏精神,高举民主、自由、独立、解放的大旗,痛斥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腐败、专制和残暴,在法庭内外产生很大影响。法庭三次公开审讯,旁听席之拥挤一次甚于一次。尤其是4月20日陈独秀发表《自辩状》这一次,有报道称:有远自镇江、无锡、上海等地专程来南京的,“惟庭地不敷容纳,后至者多抱向隅”;“有立于坐次两旁者,有立于记者席之后者,亦有立于室外者”,总计有二百多人。陈独秀在法庭上“态度安闲,顾盼自若,有时且隽语哄堂”。[20]

陈独秀的目的是潇洒地达到了,却给社会各界出了个难题。首先是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原以为可借此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却碰了一鼻子灰,形象暴露得更加丑陋了;面对陈独秀痛斥而无奈,从此结束了公开审判共产党人的做法,特别是中共领袖和骨干分子,一般都在逮捕后秘密处死。最为尴尬的是国民党和民主派中的“营救派”。他们原想利用“托派”的“反共”面貌,曲意迎合国民党政府的法律,以达到营救陈的目的,不料想被陈独秀的“反弹”,弄得两面不是人。

在国民党面前,陈独秀必须是“打倒国民党政府”的革命者,这一点,毫无商量的余地。由于要洗清“被国民党利用反共”的污垢,他也必须两面作战。当得知亚东图书馆准备出版《陈独秀案书状汇录》时,他特别致函汪原放,要他与章士钊商量,把章的《辩护词》中那一段“托洛斯基派与国民党取掎角之势以清共……”的文字删去。

其实,类此内容的电文及各种文章甚多,删除这一段,并不能消除其影响。作为当时著名出版社的亚东图书馆,也不可能不经章士钊本人的同意就删除已经为传媒广泛报道的辩护词。按理说,一个人被捕后,若有有势力人物曲意营救,应该接受。但是陈独秀把人格和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使许多朋友很不理解。于是发生一些传奇的情节:他要别人改变辩护词,别人则要他改变口供。他的老朋友、国民党元老柏烈武在事后对陈的儿子陈松年说:“你父亲老了还是这个脾气,想当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帮他的忙,给他改供词,他还要改正过来。”[21]

这就是陈独秀!刚直不阿、有独立人格的陈独秀!

但是,陈独秀的托派经历,却改变不了国民党决心利用他“反共”的企图。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书一面在陈独秀“反共”问题上大肆渲染,引用陈独秀在法庭上的声明和《关于所谓“红军”问题》一文中的内容,宣称:鉴于陈独秀“研究社会主义误入歧途……反对史丹林派(即中国共产党——引者)利用土匪溃兵领导乡村农民为武装暴动,时时加以抨击……审按情节,尚可矜原,自应量予减科”;一面又诬蔑他“以危害民国为目的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乘日本之侵略,妄诋政府不抵抗,借反日救国名义,欲将建设中华民国之国民党国民政府推翻”,将陈独秀、彭述之各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其他被捕者,各判5年、2年半不等。

陈独秀理所当然地表示不服。他当场起立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

此后,他向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吸取教训,不再委托律师,亲自在6月15日写出《上诉状》,驳斥所谓“政府即国家”之谬说,揭露国民党政府卖国独裁种种罪行,阐明工农苏维埃政制乃“民主制之最后最高阶段”,“对待剥削阶级少数人以专政,以实现被剥削大多数人民行使统治权之真正民主国家”;批驳法院的判罪是“莫须有”;“侵害思想言论自由,阻抑民主政治实现”,“于理于法两具无当”。[22]

所以,6月22日,检察官抛出《上诉答辩书》,批驳陈独秀的上诉是“牵引他国政制,图卸罪责,其理由自不成立”[23]。

陈独秀与彭述之又立即写出《再抗辩书》,提出两点辩驳:其一,以辛亥革命推翻数千年之君主专制,改建民主共和,其为效法欧美政制,和袁世凯以“中国特别国情”而复辟,毁坏民主共和之正反两例,阐明近世各国政制皆“择善而从”,驳斥所谓“一国有一国之政制,未可强为比拟”之谬说。其二,再次以政党、国家、政府“三者界义各别”为理,驳斥所谓反对国民党就是“危害民国与叛国”罪。

应该说,陈独秀的两次抗辩书,都是有理有力的,但是,他们面临的是独裁政府,而不是遵守法理法制的民主政府,无论是“法”,还是“理”,都是政府甚至蒋介石说了算,说你有罪,就有罪。

6月30日,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书终于下达,判决陈独秀、彭述之“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8年。比原判减少了7年。这个变化自然包含着多种因素,除了陈独秀抗辩有理、著名的国民党人和民主人士的营救之外,主要还是考虑以后企图利用陈独秀反共。

狱中斗争

陈独秀等被判刑后,押解到南京第一模范监狱(因挨着“老虎桥”,当地人称“老虎桥监狱”)执行。监狱当局借口收监陈独秀这个名人,特地申请了很大一笔款子,把原来关押公开职务为泛太平洋产业同盟办事处负责人、实为共产国际远东局秘书的牛兰的牢房,翻修一新,陈独秀独住一间,其他人住普通牢房。

陈独秀被捕和在江宁地方法院候审期间,曾胃病复发,一度不能进食;判刑入狱后,又完全失去自由,而且不准亲友探监,不准通信,不准读书看报,因此曾表示不堪牢狱生活,不如立处死刑。他在看守所时,就写信给胡适说:“以弟老病之躯,即久徒亦等于大辟,因正式监狱乃终日禁闭斗室中,不像此时在看守所中尚有随时在室外散步及与看守者谈话之自由,狱中购买药品和食物当然更不方便,所以我以为也许还是大辟爽快一点。”[24]

位于老虎桥旁的南京第一模范监狱大门

陈独秀判刑后,无所畏惧,视死如归,与监狱当局的“三不”恶法进行坚决斗争,甚至绝食。他对典狱长说:“你们执行恶法,我拼老命也要抗议。”典狱长说:“恶法胜于无法。”陈说:“恶法就要打倒!”最后,斗争胜利,“三不准”成了“三允许”,[25]甚至“每日接见亲友,从不间断”。[26]

为了满足陈独秀的读书要求,牢房里放了两个大书架。陈就通过亲朋,搞来大量书报,把两个书架塞得满满的,又过起他说的“把监狱当研究室”的生活。监狱当局允许从上海请来的著名中医黄钟来给他治病,还安排同狱的濮德志、罗世藩轮流看护他。后来甚至还允许他的第三个妻子潘兰珍每天到狱中照料他。从此,陈独秀在狱中过着“特殊的优待”生活。

后来,亲自部署抓捕陈独秀案的中统特务头目徐恩曾回忆说:

陈独秀被捕之后,经过正常手续,由上海租界引渡到南京……不错,他精通很多的中国书,他有中国读书人的传统风度,他有坚强的民族自尊心,他完全不像排挤他的那些共产党徒那样甘心出卖自己的祖国而以苏俄为祖国。他在一九一九年中国新文化的启蒙运动中所作的贡献,至今仍受着青年们的景仰。所有这些,使他有别于一般的共产党人。同时,也使我多生自信,以为可以使他放弃过去的政治主张,而踏上纯正的民族主义道路。可是接谈之后,我的信心动摇了。我发现他的态度相当倔强,他虽然坚决反对效忠于苏俄的中共党徒的卖国罪行,但仍不肯放弃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他虽已被中共开除党籍,但仍以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自命……我自己劝说无效,又邀请一九一九年前后在北大和他同事的许多老友向他进言,但他仍是这个态度。我们为了尊重他的信仰,以后便不再勉强他,只留他在南京过着宁静的读书生活。这一段生活,对他以后的思想的发展影响甚大。在他最后的著作中,他指出他的思想变迁,是经过这五、六年沉思苦想的结果……陈独秀被捕之后,托洛茨基派在中国的活动,从此解体。此事我做得是否算好,现在想来实很怀疑,因为我在无意中替毛泽东立了一个大功,替他剪除了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从此他就减少了一个“内部之忧”了![27]

徐恩曾的这段文字,很耐人寻味。它说出了陈独秀在中东路事件上,反对中共“拥护苏联”口号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清楚地反映了陈独秀的信仰和性格特点;同时道出了国民党在对待陈独秀问题上的期望和无奈,以及意外的得与失,突显了陈独秀这个人物特有的传奇性。

过去,学者写陈传,对国民党公开审判陈独秀和狱中“优待”,一般都强调国民党为了利用他“反共”,自然不排除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是国民党对待陈独秀这个特殊人物的确有无奈的一面。

冠盖云集的探监者

陈独秀这次被捕坐牢,牵动各方人事,多表现出感人的亲情和友情。

在朋友中,最早来探视的是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早在1932年10月31日,陈独秀被拘押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时,他就来赠书和水果。

在潘兰珍来狱中前,担任陈独秀与狱外联系最多的是赵健及其夫人刘梦符。赵是陈独秀老友柏文蔚部下的军官,当时在中国慈善协会工作,住在南京。对军统局的调查人员,他们可能用了化名。因为在调查报告上这样写着:“另有住娃娃桥六号谢纫清、许守贞(女性)亦间常探望陈氏。”

另外,来的次数最多,给陈独秀帮助最多的要算是段锡朋了。这位在1927年初大革命高潮中在江西为适应蒋介石反共需要并由蒋圈定、创立了“AB团”(“反对布尔什维克主义”的英文缩写),杀了大量共产党人的极端反共分子,由于北大师生关系和五四运动导师与学生领袖的关系,对陈独秀却十分崇敬,几乎成了陈的狱外秘书。陈独秀对案子的一些重大要求,与国民党和社会名人的联系等,一般都委托段处理。陈在一封致胡适信中说:段书诒“常来此探视”,并代为转信。[28]在陈独秀案转法院审理后,蔡元培、胡适等都向他推荐著名的辩护律师。11月3日,陈接见来访的段锡朋时,托其致函胡适:“辩护事已委托章行严及另一位彭先生”,不宜烦请律师过多,谢绝了蔡、胡推荐的律师。判刑后,陈独秀与狱外的书信往来频繁,起初的联络站是段家。后来,陈争取了一位名叫季杰的原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主任,此人因与陈“接近之故”,于1934年9月被辞退。他的住所“院门桥糯米巷十七号”,却成了陈的通讯机关。[29]军统局的报告中则说:陈独秀“在京建立一通讯机关,地居长乐路408号季推事公馆季杰转(前第一监狱职员),凡陈氏各方往来信件,均由该处转递”。[30]

此外,蔡元培、胡适、刘海粟、汪原放等,对狱中陈独秀的关心和帮助,都有感人的“故事”,下面将会写到。

在与这些人的恢复接触中,出现了一个特殊现象:多位过去因政治分歧已经“绝交”的朋友,又来帮助陈,而陈也欣然接受。有人说这是中国古代传下来的优良传统:古道热肠。

章士钊是一个典型。他和陈在民主革命早期是亲密战友,后来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执政府的司法总长、教育总长,在1926年三一八惨案中充当段政府镇压学生的帮凶,对此,陈独秀十分气愤,给章写了一封快信,说我们早年一道革命,你现在怎么这样糊涂,“我和你绝交”。[31]从此,两人似乎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但是,这次陈被捕,章士钊不计前嫌,主动出来担当他的辩护律师;陈也不计前嫌,表示接受。章是全国著名的大律师,毛遂自荐做已经与自己“绝交”的人的辩护律师,主要是出于对陈独秀为人的钦佩,希望重建二人的友谊。这从他这次到南京写的一首诗中可以看出:

龙潭血战高天下,一日功名奕代存;

王气只今收六代,世家无碍贯三孙。

廿载浪迹伤重到,此辈青泥那足论?

独有故人陈仲子,聊将糟李款牢门。

此后,二人恢复了往昔的友情。陈在狱中生活三年,经常得到章多方面的照顾。1934年初冬,章士钊又应陈独秀狱中消愁之求,给陈写了一张条屏,表达了更加深沉的情感:

夜郎流客意何如?犹记枫林入梦初。

夙鄙诸生争蜀洛,那禁文网落潘吴。

议从刻木威奚在?煎到同根泣亦徒。

留取心魂依苦县,眼中台鹿会相呼。

三十年前楚两生,君时扪虱我谈兵。

伯先京口长轰酒,子谷香山苦嗜饧。

昌寿里过梅福里,力山声杂博泉声。

红蕖聚散原如此,野马风棂目尽迎。

(佛罗伊德画一囚室,其人目送窗棂间,日光一线,生平梦想事件均浮动于中)

……世乱日亟,衣冠涂炭,如独秀幽居著书,似犹得所。奉怀君子,不尽于言。

士钊 甲戌初冬[32]

这里既有对早年二人共同办报进行反清反袁斗争战斗友谊的回忆,又有对陈独秀著名情友诗《存殁六绝句》怀念战友的响应,以及对陈独秀这匹“野马”被囚失去自由的同情,而在注释中也有对陈独秀坚持共产主义革命理想的讽劝——“梦想”应该醒悟了。这里再次表现了二人的差异。

患难得真情

——老夫少妻重晚情

有人说陈独秀是个“情种”,虽然其貌不扬,却总有女性追求她,而且不忌违背常理和舆论的压力,如与妻子不离婚的情况下,与妻妹结婚(当时没有“重婚罪法”);生病时,又与护士有婚外情;晚年已经是“老头子”了,又结成“老夫少妻”。陈独秀与妻子及情人都有过纯真而感人的情感(除了家庭包办又性格格格不入的元配夫人之外)。这也算是陈独秀的一大传奇。

1930年下半年,陈独秀领导无产者社期间,为躲避国民党的通缉,又一次迁居到熙华德路(今长治东路)上一座石库门房子的前楼,而一墙之隔的后楼,就住着潘兰珍。

潘兰珍,1908年生于江苏南通一个贫苦农民之家,4岁时,随父母逃荒来到上海。父亲先在外滩码头帮助上下旅客提拿行李,挣点小钱,后进入英美烟草公司做工人;母亲捡拾煤渣用以烧饭防寒。后来,家里又添了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为了分担父亲的负担,她去纺织厂当了一名童工。当时的童工,劳作不比成年人轻多少,工资却不到一半,还常常受“拿嬷媪”(工头)的责打。长大后,心地善良的她受了一个流氓的欺骗,生了一个孩子。不久孩子夭折,她也被抛弃,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带着一颗凄苦的心独居到这个小楼上来。这时她才23岁。为了躲避国民党的通缉追捕,陈独秀必须经常改换住址,这天陈独秀以“李先生”“南京人”(南京与安徽口音相似)的“新房客”身份搬来,给这个小楼带来了一丝温暖。虽然他很少出门,而且只有一个神秘的人(秘书)有时来看他,但他与潘兰珍隔窗相望,朝夕相处,不仅生活上互相照顾,陈独秀有空还教她识字读书,进行启蒙教育。教育得法,潘也是一个聪明人,不久,她便能粗读书报了。就这样,二人渐渐萌生爱情。潘兰珍重新点燃起对生活的希望,而陈独秀在多年地下生活的孤独后,渴望得到爱情雨露的滋润,但看到她比自己小29岁,起初不敢奢望。这时,潘兰珍倒拿出了常人没有的勇气,对陈说:国父孙中山与国母宋庆龄不也是老夫少妻吗?于是,两颗饱受过煎熬的心,终于结合在一起,同居了。

在陈独秀认识潘兰珍前不久,1930年7月17日,陈独秀的第一个妻子高大众在安庆去世,享年53岁。她因与一个漂泊四海的“造反者”结婚,一生落寞;再加两个大儿子先后追随父亲造反而牺牲,给她带来了多少难以忍受的痛苦。离开人世,对她也许是一个解脱。在南京困境中挣扎的高君曼,得到姐姐去世的消息,不再顾忌世俗,毅然携儿带女回安庆奔丧,以示对姐姐的愧疚。可是,多年的贫困折磨、对陈独秀的怨恨与姐姐去世的刺激,她从安庆回到南京后不到一年,因患子宫癌,也去世了。就这样,因身处“地下”,两个妻子去世,陈独秀都未在场,未能提供任何帮助和一个丈夫应负的责任。倒是他的学生陈公博曾给高君曼一点帮助。陈看到高住一间草屋,家具破旧不全,絮被也支离散烂,卧病在床,凄凉不堪,接济了一些钱;她去世后,又托潘赞化买地安葬在南京郊区(今雨花台区农花大雨罩村)。后来,陈公博到狱中探望陈独秀时,谈到此事,陈独秀也只得叹息一声,并对公博的帮助表示感谢。[33]

可能是上帝对陈独秀有所眷顾,在长期寂寞生活和两个妻子先后去世之后,陈独秀又得到了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潘兰珍。潘兰珍是个忠厚朴实的女性,她对陈十分信任,到陈被捕前,竟然与这个藏有巨大秘密的人物共同生活了两年时间,却未对他有一点怀疑(也是陈独秀掩饰得天衣无缝)。1931年有一天,潘兰珍听楼下一个邻居说,楼上住着一个“老西”(即共产党),潘也不在意,竟把此话传给陈独秀,因为楼上住家不止他们二人。陈独秀却听了有心,立即决定搬家,由郑超麟帮助,搬到周家嘴路一条弄堂的底头裁缝铺的前楼;后来又搬到岳州路永兴里11号的楼上。每次觅新居,他都要楼上,以防不测时,有回旋的余地。但是,这一次,由于“谢秘书”的出卖,他被捕了。

说也凑巧,这天潘兰珍正好不在家。她与陈独秀的生活是融洽的,但有时也难免发生口角。一个月前,因为一件小事,二人争执起来,她生气回了浦东娘家。所以,陈被捕时,她得以幸免。但当她从报纸上看到国民党逮捕陈独秀的消息和照片时,才恍然大悟,惊讶地说:“这不就是我家的老头子吗?”原来这个姓李的老头子还是“老西”的首领。潘兰珍本可趁机远遁,但是,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她竟是一个女丈夫,逆流而上,毫不犹豫地跳进旋涡,跑来与陈独秀共渡难关。

陈独秀也是一个重感情之人,被捕后,亦处处为潘着想,恳切委托高语罕做善后工作。从1932年11月至1933年3月,他多次写信给高语罕。首先,对出于无奈向潘隐瞒真实身份达两年之久,表示歉意,询问潘“对于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他对于自己这次被捕,因早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并不太介意,但因此给潘造成的损失,却感到难过和有责任。被捕后半个月,还要高语罕再到他家寻觅潘的财物,说在其书桌抽屉内藏有一小袋,“系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的积蓄,尽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对她不起”。自然,对于潘兰珍,他最为牵挂而只能做到的是以后不再牵连于她,提议从此断绝关系,自谋出路。当时托派的成员还想帮助潘,陈则说:“潘女士她浦东有父母,她能在香烟厂做工,不需要我的帮助,并且事已揭开,她必不愿受我们帮助也。”没想到,她却不寻常地不避嫌,不怕险,还要求来探望陈独秀。陈立即托高劝阻,说自己“案情无大危险,免她惧虑”;“婉言劝她不必来看我”。[34]

但是,潘兰珍看到陈独秀本来生活清苦,又受病痛折磨,现在又入狱失去了自由,更需要人照顾。别人可以不管,她则责无旁贷。于是,陈独秀判刑后不久,她把与陈同居后领养的女儿安排在娘家后,只身来到南京,先借住在教育部次长段锡朋家里,后租一间小屋,化名“王素芬”,每天五时必到狱中照顾陈的生活。[35]有了这样的条件,陈独秀的浪漫无羁习性再次发作,又做出令人惊讶之举来。

一天,典狱长把同监的濮清泉叫去,说“当年我也是崇拜陈先生的一人,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现在看来,他的文章虽好,道德有限”。濮“摸不着头脑”,不知出了什么事?典狱长叫看守退出,把门关紧,说道:“我今天把你找来,有件事要你转告。陈先生在我们这里,我们没有把他当作犯人看待,上面叫我们优待,我们也尽量给他以优待。但是优待也有个界限,这里是监狱,不是旅馆。陈先生近来忘记了他在坐监狱,把我们这里当旅馆,这是使我们很为难的……根据看守人的报告说,陈先生和那个姓潘的女士,在他的监房里发生过肉体关系,这怎么行呢?这事情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请你婉言转告他,要为我的处境想一想。面子要双方来顾,如再有这样行动,那就莫怪我无情了。”第二天,濮清泉把此话转告了陈独秀。陈起初“神色自若,毫无赧颜”。濮批评说:“你是一个政党的领袖,对妇女问题,没有正确而严肃的态度行吗?”陈自知理亏,沉默良久,然后说道:“在建党以前,在这方面,我是放荡不羁的,可是建党以后,我就深自检点没有胡来了。”[36]言外之意,他这次不属于“胡来”范围。说来也是,他们已经是同居两年的事实上的夫妻了,不过是场合不合适而已。现在,典狱长既然如此说了,“面子”还是要给的,而且是“双方的面子”,从此不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就这样,潘兰珍一直照顾到陈三年后出狱。患难识知己,日久见人心。潘兰珍三年如一日精心照料陈独秀的生活,使陈独秀深受感动,特别是出狱后晚年的始终如一的照顾,也感动了陈独秀两位前妻所生的孩子,由不理解、不满,到接受和尊敬。对于潘兰珍来说,看到众多国民党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来探望,并馈赠各种衣物(仅贵重的皮袍子就送来八件,陈用不了就转送狱中难友)和钱财,也使潘大开眼界,看到这个“老头子”的价值和地位。于是两人更加相亲相爱,情深似海。

狱中的研究工作

自从1901年留学日本参加革命斗争以来,除了在北京大学和广东教育委员会两个短暂时期进行教育工作以外,陈独秀一直过着动荡危险的“地下”生活。其实,就其个人爱好而言,他更热衷于学术研究,尤其是文字学。以前,在紧张的革命斗争中,还忙里偷闲,做过一些这方面的工作。如1904年3月至1905年创办《安徽俗话报》时期,研究过“中国何以不如外国”的原因和救国的途径。《安徽俗话报》上约50篇以“三爱”笔名发表的文章,反映了他此时期思索和研究的状况和结果。1914年6月至1922年7月,反袁斗争失败后的新文化运动时期,除继续研究使中国国民性愚昧落后、国家衰弱的根本原因外,还对教育、文学、宗教、道德、法律、艺术等,进行广泛研究,发动新文化运动。在这个过程中,他发表了大量警世骇俗的见解。1922年8月,他把这些见解收编在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独秀文存》中,他在该书“自序”中说:

我这几十篇文章,原没有什么文学的价值,也没有古人所谓著书传世的价值。但是如今出版界的意思,只要于读者有点益处,有印行的价值便印行,不一定要是传世的作品;著书人的意见,只要有点心得或有点意见贡献于现社会,便可以印行;至于著书传世藏之名山以待后人这种昏乱思想,渐渐变成过去的笑话了。我这几十篇文章,不但不是文学的作品,而且没有什么有系统的论证,不过直述我的种种直觉罢了;但都是我的直觉,把我自己心里要说的话痛痛快快的说将出来,不剿袭人家的说话,也没有无病而呻的说话,在这一点,也许有出版的价值。在这几十篇文章中,有许多不同的论旨,就此可以看出文学是社会思想变迁底产物。在这一点,也或者有出版的价值。

人们可以从陈独秀的这段话中,感悟他写文章的特点和为人的特殊性格。

首先,写文章“只要有点心得或有点意见贡献于现社会”就行,不能考虑“传世”。从这一点看,由于他的天赋,正因为他的写作不追求名利,反而成了“传世”之作。据统计,这本《独秀文存》1922年出版后,连续印行10次,累计印数达32000部,畅销达30年。1952年此书因受托派案株连被查禁销毁,30年后,再次被多家出版社出版或列入出版计划。

其次,他写文章主要凭自己的“直觉”,以记录“社会思想底变迁”。所以,陈独秀在文章中表达的思想是“与日俱进”的,他只忠实地反映“社会思想底变迁”,而不考虑个人的名利安危。同时,由于“社会思想变迁”的反复性,他对于自己思想的反复和前后矛盾性,也就从不后悔和检讨。他也就成为一个这样光明磊落的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他“从来不认错”,其实,这恰恰是他的特殊性格,是基于尊重历史的科学性,而不是顽固坚持错误,更不是文过饰非。

在反袁斗争失败后的极度困难时期,陈独秀还研究文字学,完成一部专著《字义类例》。在这部著作中,他对学术的贡献,前已有所论述。而在大革命失败后的隐居时期,他一面思索革命失败的原因和新路,一面又研究汉字改革中的拼音问题,写成《中国拼音文字草案》一稿。

现在入狱,要坐长达八年之牢,于是他更要把监狱当作研究室了,把本来是寂寞难熬的监狱生活,变成紧张的研究工作,在这特殊的环境中,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尽情地贡献给所热爱的人民和祖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要在监狱这种环境中,争取“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为人类创造“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37]于是,他拟订了一个庞大的著述计划,声称“拟谋中国学术长足之进展”,“创造中国五十年新政治学术之结晶,以谢国人”。[38]可见他的雄心壮志,不亚于革命斗争中的英雄气概。

他的计划是,除了继续文字学著作外,在两三年内准备研究撰写以下论著:《古代的中国》《现代中国》《道家概论》《孔子与儒家》《耶稣与基督教》《我的回忆录》。从这个计划就可看到,陈独秀的确是博学多才,又通晓多种外国语;对历史、哲学、文学、教育、文字学等,都能做精深研究,并有独到的见解。但他从不恃才傲物,故步自封。他懂得天才在于勤奋、学无止境的道理。所以,他紧紧围绕自己所研究的课题,有计划地博览群书。根据当时他向胡适、汪原放索要书的信,他在狱中所读的书有以下几类。

政治理论:《列宁的组织论》《伦理与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这三本都是日文版的。英文版的有亚当·斯密的《原富》、李嘉图的《经济与赋税之原理》。此外还有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如《反杜林论》《经济学批判》《价值、价格及利润》,还有《卢森堡致考茨基书信》,托洛茨基的《中国革命问题》及何礼著的几本主张共和国政治的小册子。

这个书单说明中国革命者的一个特殊现象:革命失败以后再学习和反思马克思主义理论。由于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者,只有少数人有短期的理论准备,而且由于版本的缺少,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也并不准确。而建党后就投入了复杂紧张激烈的革命斗争实践。这与西欧各国党一般都经过几十年的理论准备(学习)和争论再参加到革命高潮中去是不一样的。再加上大革命中处处被莫斯科牵着走,陈独秀希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源头上弄清十几年来革命失败的原因。

历史与传记:《古代社会》、《殷虚书契》、《东方游记》、《中亚细亚游记》、《廿四史》、《廿五史》以及《第一国际史》、《中国革命史》、《马克斯传》、《达尔文传》和托洛茨基自传《我的生平》等。

文字学:《殷虚书契》(它既是记载中国远古时代的历史书,又是研究中国文字最早起源的甲骨文的教科书)、《汉晋西陲木简汇编》、《说文》等中国历代重要的文字音韵学著作。他在这方面兴趣广泛,竟然还要日本出版的亚洲地区的一些小语种小丛书,如蒙古语、西藏语、缅甸语、暹罗语、朝鲜语、安南语、马来西亚语、土耳其语等。此外,为学习马恩原版书需要,他还要学德语,托人购买《英德字典》《德英字典》和《德语文法教程》。

当然,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也并不是都买得起。如罗振玉的《殷墟书契》,他很需要,但每部要232元。他说:“如此之贵,当然不能买……只得设法托人借一部来看看。”有的如《汉晋西陲木简汇编》,书“太重,邮费太贵,不合算”,也只得放弃,或“托便人带来”。[39]可见陈独秀当时的穷困和意志的坚定。

从以上不完全的书单已经可以看到,陈独秀这次在狱中的确做了长期研究的准备。若能持之以恒,他必能成为中国近代著名的学问家。所以,胡适和陈的学生、后来成为著名学者的傅孟真、王森然都为他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政治上而惋惜。1934年,王森然在狱中探望陈独秀,看到他在狱中刻苦读书,潜心著述时十分激动地评论说:“先生书无不读,又精通日文、法文。故其学,求无不精;其文理无不透;雄辩滔滔,长于言才。无论任何问题,研究之,均能深入;解决之,计划周详;苟能专门致力于理论及学术,当代名家,实无其匹。”

王森然更从陈的个性上加以论述:“其个性过强,凡事均以大无畏不顾一切之精神处理之。无论任何学说,必参己意以研究之,无迷信崇拜之意。故每当大会讨论之际,其意见迭出,精详过人,常使满座震惊奇绝,或拍掌称快,或呆目无言,诚为一代之骄子,当代之怪杰也。”

但是,陈独秀毕竟首先是一个政治家,救国救民时代的迫切性,使陈独秀没有成为王森然期望中的人物。于是,王又评述说:“惜仍以指挥行动之时多,精心研究学术之时少,虽有专一、有恒、自信之美德,致不能完成其哲学理论之中心,使先生终为政治不能成为革命理论家,可胜惜哉。”[40]

而监狱的生活迫使他安下心来,读书与思考,研究一些问题和学问,对于他的一生来说,倒也不全是坏事。“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是他对人生的承诺。可以说他从不虚度光阴。

由于1937年全面抗战的爆发,陈独秀在狱中的研究工作实际只做了三年,他的庞大的研究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即使如此,他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就其实际取得的学术成果简述如下。

对于孔子与儒学的研究,后来发表了《孔子与中国》一文。从内容看,可以看出岁月的积累,使他有了明显的成熟和进步。由于封建统治者利用儒教打压和摧残人性激起的新文化运动派“打倒孔家店”的激情,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出现了较片面地对待儒学,引起了学术界的另一种反弹。陈独秀这次冷静思索后,对孔子采取了比较全面的、历史的、客观的分析态度,认为人们不应当“绝对的或相当的崇拜孔子”,应当用“现代知识”“对孔子重新评定价值”。

那么,“孔子有没有价值?我敢肯定的说有”。“孔子的第一价值是非宗教迷信的态度。”陈独秀对孔子的这一价值评价相当高,说上古至东周、战国诸子百家,充斥“宗教神话之传说”,“孔子一概摈弃之”。接着以孔子的《论语》一书为证,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并对孔子之“言鬼神”和“天命”进行了正本清源的阐述,指出:“重人事而远鬼神,此孔墨之同也,孔子之言鬼神,义在以祭享”;“孔子之言天命,乃悬拟一道德上至高无上之鹄的,以制躬行,至于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则非所容心,此孔子之异于道家也。”但是,后来经过《中庸》、李斯、董仲舒、班固、许慎、贾逵、郑玄等四次篡改,孔子遂“与阴阳家正式联宗”,为迷信鬼神者大为利用了。

“孔子的第二价值是建立君、父、夫三权一体的礼教。这一价值,在二千年后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然而在孔子立教的当时,也有它相当的价值。”因为自周平王东迁以后,王室渐陵夷,诸侯割据与争斗,再加商业的发展,“动摇了闭关自守的封建农业经济之基础,由经济的兼并,开始了政治的兼并,为封建制度掘下了坟墓,为统一政权开辟了道路,同时也产生了孔子的政治思想。”这就如欧洲中世纪之末,在封建陵夷以后,社会又无由封建走向民主之可能,还要“经过王政复兴君主专制的时代”。孔子“于是乃在封建的躯壳中抽出它的精髓,即所谓尊卑长幼之节,以君臣之义,父子之恩,夫妻之别普遍而简单的礼教,来代替那‘王臣公、公臣大夫……的十等制’,冀图在‘礼’教的大帽子之下,不但在朝廷有君臣之礼,并且在整个社会有父子、夫妻等尊卑之礼,拿这样的连环法宝,来束缚那些封建诸侯大夫以至陪臣,使他们认识到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以维持那日渐离析分崩的社会。”

陈独秀冷静而精辟地指出:“科学与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两大主要动力,孔子不言神怪,是近于科学的。孔子的礼教,是反民主的,人们把不言神怪的孔子打入冷宫,把建立礼教的孔子尊为万世师表,中国人活该倒霉!”“请看近数十年的历史,每逢民主运动失败一次,反动潮流便高涨一次;同时孔子便被人高抬一次,这是何等自然的逻辑!”

所以,文章最后主张:“人们如果定要尊孔,也应该在孔子不言神怪的方面加以发挥,不可再提倡阻害人权民主运动、助长官僚气焰的礼教了!”[41]

应该说,如此言简意赅地评价孔子,是非常独特的,而他对孔子礼教的精详分析和论述,则显出他的博学过人。

关于“道家”的研究,陈独秀写了《老子考略》一文。这是一篇考证文章,分三部分。

一为“老子与道家”的关系,指出“道家本黄帝之言”,先秦诸子称其为“黄帝书”及“道经”。其实,“黄帝轩辕氏,当非一代帝王称号(远古无帝王),或亦非专谓一人,可假定其为诸夏有力之一族”。此族“以发明用火著称于世,故或言黄帝,或言有熊,或言祝融”。“自姬周统一以至春秋之世,中国学术思想,惟儒道二派,余皆后起……但是,自学术言,道固无逊于儒,以政治制度言,道术已不适用于经济发展之秦、汉社会,以此道家学术虽广行于民间,而政治则不得不屈折在儒法二家之下。”但是,由于古文献散佚,“黄帝书”及“道经”,今已不可考,即《汉书》所录《黄帝四经》四篇,《杂黄帝》五十八篇,《黄帝君臣》十篇,亦久已散亡,“今所存者,惟先秦及两汉诸子百家所称述者而已,其言义理最完备者,则为《周易·系辞》及《老子》。”但是,汉初称黄帝之言为黄老,或称黄帝老子之术;魏晋以后,又称老庄,罕言黄帝矣,其后更以老子为道家之初祖。“其实庄周并非道家,庄子虽喜称引黄老,而其根本思想‘一生死齐彭殇’,实与道家背道而驰也。”老聃更“非道家初祖,老子以前,已有‘道经’及‘黄帝书’行世,老聃不过祖述黄帝之言者之一人而已”。

二为“老子略历”,指出“神仙家所传老子之神话固全然无稽,即《史记·老子传》,亦全不可信……所记各事,无一足以证信”;《庄子》《列子》也由于“以老莱子与老子相混而致误”,而《史记》“所谓周守藏史,乃由于以老聃与周太史儋相混而致误”;《论语》“亦以老彭为彭祖。郑玄以老为老聃,不足信”;至于道士王浮所撰《化胡经》,唐宋时盛传“老子西去流沙化胡成佛之事”,更是“可耻”。在做了以上种种辟讹之后,陈独秀说:“由此,吾人得以推定:老子即老聃,沛之隐君子也。生于周威烈王或安王时,在墨子之后,庄子之前,略与申子、惠子、孟子同时,与关伊同悦黄帝道术,著书上下二篇,言道德之意,今名《道德经》。”

三为老子著书,同样考证了长期流行的众多老子伪著,最后肯定:“今惟就《淮南子》以前各书所称引老聃之言以及见于今本《老子》而合乎黄、老道术者,辑成一家言,然后老子教义之真面目始可得而见之。”[42]

从以上两篇关于孔子和老子论著,可以看到陈独秀这时对先秦诸子百家学说做了系统的研究,否则难以做出如此大胆的论断。

《自传》之“瑰宝”与遗憾

陈独秀关于《我的回忆录》的写作,颇为曲折。当时胡适等老友和托派同志,都积极推动他写自传。胡适在1933年6月27日写的《四十自述》序言中,呼吁蔡元培、陈独秀等都来写自传。他说:“我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我盼望他们都不要叫我失望。”与陈独秀依然保持密切联系的托派同志,更希望他仿效托洛茨基写的《我的生平》和《俄国革命史》,以及他写的《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及《告全党同志书》(1929年12月10日)那样,通过写自传,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同时写《中国大革命史》,狱内外的托派同志都愿意为他提供材料,大家都认为他是写大革命历史的最好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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