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田为本1987年10月30日复郭德宏信。
[33] 《谢觉哉日记》,第1077页。
[34]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3页。
[35]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087页。
[36]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090页。
[37] 《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1948年12月。
[38] 《传记与回忆》。
[39] 《中央法委会关于起草宪法草案工作底报告》,1948年12月。
[4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22页。具体内容不详。
[41] 《传记与回忆》。
[4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4页。
[43]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44页。
[44] 《中央法委会关于起草宪法草案工作底报告》,1948年12月。
[45]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47页。
[46] 即李木庵。
[47]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47页。
[4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5页。
[49]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51页。
[5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52页。具体内容不详。
[5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6页。
[52] 田为本1987年10月30日复郭德宏信。
[53] 《谢觉哉日记》,第1166页。
[54]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66页。
[55]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66页。
[56]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67页。
[5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8页。
[5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09页。
[59] 曹仲彬、戴茂林:《王明传》,第383页。
[6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68页。
[61] 田为本1987年10月30日复郭德宏信说:“王明与谢觉哉二次往中央系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六日到达,约于一九四八年一月返回。”
[62] 《谢觉哉日记》,第1170页。
[63]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1、1255页。
[64]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8页。
[65]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册,第478页。
[66]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81页。
[67] 《传记与回忆》。
[68]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82页。
[69]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0~211页。
[7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192页。
[71] “西柏坡纪念馆网”(http://www.heb.chinanews.com.cn/xibaipo/29/2009/0622/437.shtml)2009年6月22日。
[7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2页。
[73] 《谢觉哉日记》下册说:他与王明“往司令部,夜宿行署”,第1194页(与下面的注释内容同时间不同?)。
[74] 《谢觉哉日记》下册说:他“距神池十五里地,遇王明坐吉普车来”,第1195页。
[75] 田为本1987年10月30日复郭德宏信。
[76]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3页。
[77] 丁晓平:《王明中毒事件调查》,第327页。
[78] 即朱豪。
[79] 《谢觉哉日记》下册说:他与王明“往司令部,夜宿行署”,第1212页。
[80] 即朱豪。
[81] 《中共半世纪》,第38页。
[82] 该刊资料室:《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83] 邸延生:《历史的真言:李银桥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纪实》,第234~235页。
[84]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22页。原文把朱豪写成“诸侯”。
[85] 《谢觉哉日记》,第1237页。
[86]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56页。
[87] 《中央法委会关于起草宪法草案工作底报告》,1948年12月。
[88]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67页。
[89] 《传记与回忆》附录Ⅳ《王明写作要目》。
[90] 《传记与回忆》附录Ⅳ《王明写作要目》。
[9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4页。
[9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6页。
[93] 《谢觉哉日记》,第1269页。
[94]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18~219页。
[95] 《传记与回忆》。
[96] 《谢觉哉日记》,第1271页。
[97] 《中共半世纪》,第59、65页。
[98]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78页。
[99]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81页。
[10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82页。
[101] 〔俄〕A.列多夫斯基:《米高扬的赴华秘密使命(1949年1~2月)》,原载〔俄〕《远东问题》1995年第2期,中译文见《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动态》1995年第5期。
[102] 周大伟:《1945~1950:新中国建国前后担任过“立法大臣”的王明》(二),“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www.chinalawinfo.com/)。
[103]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84页。
[104] 《中共半世纪》,第118~119页。
[105] 《杨尚昆日记》上册,第48页。
[106] 《党史通讯》1984年第7期。
[107] 《杨尚昆日记》上册,第49页。
[108] 《杨尚昆日记》上册,第51页。
[109] 中央档案馆党史资料研究室《延安整风中的王明——兼驳王明的〈中共五十年〉》一文说王明的这次发言是3月10日,见《党史通讯》1984年第7期。
[110] 《杨尚昆日记》上册,第51~52页。
[111] 《杨尚昆回忆录》,第283页。
[112] 《杨尚昆回忆录》,第283页。
[113] 《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63~265页。
[114] 《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59页。
[115]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524~525页。
[116] 《中共半世纪》,第119页。
[117] 《中共半世纪》,第120页。
[11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0页。
[119] 田为本1987年10月30日复郭德宏信。
[120]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1页。
[121] 《谢觉哉日记》,第1286~1287页。
[12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2、223页。
[123] 《谢觉哉日记》,第1290页。
[124] 曹仲彬、戴茂林:《王明传》,第368页。
[125] 顾寿椿:《为了全中国的解放——回忆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师生参加南下解放军工作团》,李士群主编《永恒的信念:写给志愿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交大人》,第67页。
[126] 即沈钧儒。
[127]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历史沿革(一):(1949~1969年)》,“法治新疆”网(http://www.fzxj.cn/view.asp?id=62074)2009年12月21日。
[12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6页。
[129] 《谢觉哉日记》,第1292页。
[130] 《谢觉哉日记》下册,第1292~1293页。
[13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5页。
[132] 《传记与回忆》。
[133]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4页。
[134]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7页。
[135] 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法制委员会、司法部、政法委员会。
[136] 《中共半世纪》,第121页。
[13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8页。
[138] 《传记与回忆》。
[139] 《传记与回忆》。
[140] 〔日〕田中仁:《王明著作目录》,第128页。
[141] 许鸿向佟英明提供。
[142] 原信无年份,此系编者判定。
[143] 《张志让(1894~1978)致陈绍禹信札》,“博艺网”(http://yz.boyie.com/index/viewauction/133356.html)。
[144] 《传记与回忆》。
[145] 黄传会:《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纪事》,《档案春秋》2006年第12期。
[146]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47]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288页。
[148] 载《国家与法权理论参考资料》。
[149] 戴茂林等:《访问李光灿谈话记录》,曹仲彬、戴茂林:《王明传》,第373页。
[150] “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33380),2007年6月16日。
[151] 何立波:《王明落寞的后半生》,《文史月刊》2004年第12期。
[152] “连载阅读”(http://old.jfdaily.com/gb/node2/node4419/node83585/userobject1ai1376213.html)。
[153] 《党史天地》2001年第5期;又见吴跃农《王明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党史博采》2001年第4期;霞飞《王明口述17小时,第一部〈婚姻法〉出台》,《文史博览》2010年第2期。
[154] “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33380),2007年6月16日。
[155] 《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8月24日。
[156] 《福建党史月刊》2004年第5期。
[157]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3月22日。
[158] 《档案春秋》2006年第12期。
[159] 《百年潮》2010年第2期。
[160] 王勤谟:《在清华大学上学期间的杂忆》,谢振声主编《江北之骄》第2册,第137页。
[161] 应是3月。
[162] 《中共半世纪》,第120~121页。
[163] 本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64] 李光灿:《我国第一部劳改法问世的回顾》,《劳改立法资料汇编》(教学参考资料之六),第418~419页。
[165] 原载《中央政法公报》第31期,引自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第58页。
[166] 参见王明《中共半世纪》,第123页。
[167] 《传记与回忆》。
[168] 王明在《中共半世纪》一书中所说内容与此不同,第123页。
[169] 叶铭葆:《“王明路线”命名考辨》,“中华网论坛”(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5688138/277/26/50/1_1.html)2009年3月25日。
[17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471页。
[171]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328页。
[172] 熊廷华:《王明的这一生》,第358~359页。
[173]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74]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75]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76] 《传记与回忆》。
[17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29页。
[178]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79] 何立波:《王明落寞的后半生》,《文史月刊》2004年第12期。
[180] 《中共半世纪》,第39页。
[18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0页。
[182] 该刊资料室编《关于王明治病和出国的材料》,《中央档案馆丛刊》1986年第3期。
[183]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1页。
[184]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2页。
[185] 《传记与回忆》。
[186] 《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64页。
[187] 李光灿:《我国第一部劳改法问世的回顾》,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编《劳改立法资料汇编》(教学参考资料之六),第414页。
[18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4页。
[189] 《传记与回忆》附录Ⅰ《王明同志的反毛斗争经过(提要)》。
[190] 《胡乔木文集》第2卷,第31~32、42~43页。
[19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5页。
[19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6页。
[193]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9页。
[194]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下卷,第931页。
[195] 《中共半世纪》,第162~163页。
[196]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1页。
[19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37、238、240页。
[19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3页。
[199] 《毛泽东选集》第3卷,1967,第913~920页。
[200]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329页。
[201] 《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第1975页。
[20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4页。
[203]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2页。
[204]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5、246页。
[205]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下卷,第942页。
[206]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7页。
[20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48、249页。
[208]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0页。
[209]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下卷,第943页。
[210] 《传记与回忆》;何立波:《王明落寞的后半生》,《文史月刊》2004年第12期。
[211] 《传记与回忆》。
[212] 即王明在北京的住处。
[213] 《传记与回忆》。
[214] 原载《中国现代名人轶闻录》,见《广东党史》1994年第4期。
[215] 《传记与回忆》。
[216]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5页。
[217]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1~254页。
[218] 《中共半世纪》,第42页。
[219] 《王明给少奇同志并主席和书记处信》,1954年12月14日。
[220] 《陈绍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几点意见》,1954年12月25日。
[221] 《从“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到叛徒的足迹——王明叛党真相》,文博编著《中共往事钩沉(1)·浪底真金》,第117页。
[22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6页。
[223]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7页。
[224] 《关于同意王明继续请假治病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第78页。
[225] 《关于同意王明继续请假治病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第78页。
[226] 《传记与回忆》。其中所写内容与《中共半世纪》一书内容基本相同。
[227] 《中共半世纪》,第43页。
[228] 丁晓平:《王明中毒事件调查》,第364页
[229]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58页。
[230] 《传记与回忆》。
[231]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480页。
[232] 《王明诗歌选集(1913~1974)》,第260页。
七 第三次到苏联
1956年1月 52岁
1月30日 再次去苏联治病,2月1日到达莫斯科。[1]
《传记与回忆》说:王明临行前,周恩来、彭德怀等同志曾去看望他。“从1956年2月1日到1974年3月27日,王明同志在莫斯科渡〈度〉过这最后十八年漫长的岁月里,绝大部分时间是因病犯躺在床上,最后十年连吃饭都是躺着吃的!”在这期间,王明同志除写诗歌200余首外,“还经常关心国内外时事”。
由于王明是作为中共中央委员去苏联治病的,而且长期在苏联学习工作,与苏联有关方面有很熟的交往,苏联政府对王明的病给予了精心的治疗和周到的照顾。后来根据王明的要求,中国又派中医院的岳美中、李大夫两名针灸医生赴苏,协助苏联方面给王明治疗半年。由于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苏联方面的精心治疗,王明的病情很快好转,身体逐渐恢复。[2]
但梁漱溟在1977年11月16日写的《一个英雄两个恶人》中说:王明“后因病腹泻甚剧,苏联西医束手,以闻报我中央卫生部。卫生部指派岳美中(钟秀)中医师赴莫斯科为之医治者达三个月之久。据岳君语我,陈病初非难治,一经治好,嘱其谨饮食,而陈恣意饮啖,病复作。再度为之治愈,切加嘱告,不得乱吃东西,而陈漫然不听劝戒,则又病。如是反复至再至三,岳医无奈,电告卫生部请求回国”。[3]
有的文章则分析说:“中共七大以后,毛泽东在对王明的处理上,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一再要求王明写出书面声明,要他承认自己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头子,以便白纸黑字,办成铁案。而王明则只承认有错误,拒绝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毛泽东又没有把事情做绝,没有强迫王明写声明书,并同意王明去苏联治病。毛泽东之所以没有做绝,一是此时的王明已经不构成对其领袖地位的威胁和挑战;二是考虑到王明的苏联背景。当时中共奉行的是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如果为王明的处理问题与苏联彻底闹翻,毛泽东在此时还没有这个胆量下赌注。可以设想,如果王明不是在1956年前往苏联,而是留在国内的话,随着中苏关系的破裂,王明的下场不会比刘少奇更好;三是感到底气不足,有点心虚。不以事实为根据,硬要把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的账算在王明头上,的确有些理不直气不壮。否则,以毛泽东的强悍个性,绝不会对王明高抬贵手,善罢甘休。这个事实也从侧面说明,所谓的‘王明路线’,的确是毛泽东的指鹿为马,博冠王戴。”[4]
2月14~25日 苏共二十大在莫斯科召开,赫鲁晓夫在会上作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
3月24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总结中,谈到抗战期间斯大林开始时支持王明等等。他提议写篇文章,这就是后来发表的《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5]
3月 于莫斯科郊区应其子明儿之求作七律《中苏航空线上》诗一首,以记此行。[6]
春 作七绝《观赏白石老人画作漫题》一首,七律《咏日(应亮儿要求而作)》三首,七绝《寄明亮两儿》一首。[7]
4月2~4日 毛泽东在对《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稿的修改中,在原稿“在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三六年的革命时期,我们党内出现了三次‘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路线”这句后,加写了下面的话:“其中特别严重的是李立三路线和王明路线,前者是在一九三○年发生的,后者是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发生的,而以王明路线对于革命的损害最为严重。”在“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内又出现了”一句后,加写或改写成了“以王明同志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路线”。[8]
4月25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说:“斯大林对中国作了一些错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抗日战争初期的王明右倾机会主义,都是从斯大林那里来的。”他还说: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应当“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允许他们继续革命。过去,在以王明为首的教条主义者当权的时候,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学了斯大林作风中不好的一面。他们在社会上不要中间势力,在党内不允许人家改正错误,不准革命。”[9]
4月28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谈到“第三次‘左’倾路线”和“第二次王明路线”,他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三次“左”倾路线“都跟共产国际有关系,特别是王明路线。第一次‘左’倾路线同共产国际的关系不是很大,第二次‘左’倾路线从共产国际学了一些东西,但那个总的路线算是中国自己的。第三次‘左’倾路线就不同了,连六届四中全会的决议案都是俄国人给写的。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内的统治长达四年之久,造成的损失最大,革命力量损失百分之九十以上。”“在第三次‘左’倾路线时期,非常强调集中统一,不许讲不同的话……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给了各个抗日根据地很大的独立性。但是,后来又发展到了有些根据地闹独立性,不应当由根据地自己发表的意见也发表了,应当听中央指挥的也不听。当然,这同第二次王明路线是有关系的。”“总而言之,我们党有这么一段历史,要想一想这段历史。曾经有很集中的时期,那就是第一次王明路线时期。也曾经有很分散的时期,不应当分散的也分散了,那就是第二次王明路线时期。”[10]
4月29日 毛泽东在《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说:“失败的教训同样值得研究,它可以使人少走弯路。王明的教条主义错误,曾给我国的革命造成很大的损失。但是他的错误对我们有帮助,教育了党,教育了人民,从这一点上讲,我本人就是他的学生。”“斯大林有正确的地方,也有不正确的地方。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就是从斯大林那里学来的。他主张打倒一切,否认同资产阶级的团结。在社会上是打倒一切,在党内则闹不团结。后来他的右倾错误也是从斯大林那里学来的。”[11]
4月 作七绝《奠边府大捷两周年》二首。[12]
夏 作口语体七律《蜀道不再难(闻宝成铁路通车随笔)》、自由体诗《割麦》。[13]
6月28日 毛泽东在《不要迷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都是好的》谈话中谈到“我们也犯过很多错误、很大的错误”,其中就有“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王明的右倾机会主义”。[14]
7月14日 毛泽东在《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的谈话中说:“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多次‘左’倾和右倾的路线错误。其中最严重的是陈独秀的右倾和王明的‘左’倾。”王明等是“反面教员”,“向这些反面教员学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15]
7月31日 中共中央致电驻苏大使馆转陈绍禹同志:“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定于本年九月十五日召开。你将由北京市党代表大会选举为出席八大的代表。如果健康条件许可,中央盼你能出席这次大会。希望得到你的答复。”[16]
8月6日 中共中央致电驻苏大使馆转李富春同志:“(一)请你去看陈绍禹同志,面告他八大的会期(九月十五日开幕,九月一日起开预备会议),问他的身体情况,可否回国参加八大(中央已有另电通知他出席八大)。如果他因健康关系不能出席八大,请问他是否准备对大会提出书面的意见。”“(二)谈话情形望电告。”[17]
8月30日 毛泽东在八大预备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的讲话,他一方面指出王明是“反面教员”,说:“坏事也算一种经验,也有很大的作用。我们就有陈独秀、李立三、王明、张国焘、高岗、饶漱石这些人,他们是我们的教员。”[18]一方面既批评王明的错误,又主张继续选举他为中央委员,反复阐述这样做对于团结和教育全党的重要意义,他说:
特别是王明,他在七次大会的时候,为了应付起见,写了一个书面声明,承认中央路线正确,承认七大政治报告,愿意服从大会的决定。但是,后头我跟他谈话,他又翻了,他忘记那个东西了。他回去一想,第二天又说,我写过一个东西,是承认了错误的。我说,你那个时候承认,如果现在不承认了,你也可以撤回去。他又不撤回去。后头,在二中全会上,我们希望他讲一讲他自己的错误,但是他讲别的东西,只讲我们这些人怎么好怎么好。我们说,你这些话可以不讲,你讲一讲你王明有些什么错误,他不干。他答应在二中全会以后写反省。但是后头他又说,他有病,用不得脑筋,一动手写,他那个病就来了。也许他是故意这样,那也难说。他一直害病,这次大会也不能出席。是不是选举他呢?……七次大会的时候,就有很多代表不愿意选他们(不仅是王明,还有相当几个同志)当时我们说,如果采取这个方针,我们就要犯错误。我们不选举犯错误的人,为什么叫做犯错误呢?因为那时照他们的办法办事。他们的办法,就是不管你是真犯错误,假犯错误,一经宣布你是机会主义,就不要了。如果我们也照这样办,我们就是走他们的路线,就是走王明路线,或者立三路线。这样的事情不干,让我们走王明路线,立三路线,不干。他们搞的党内关系就是那样一种关系,对犯过错误的,或者跟他们作过斗争的,骂过他们是机会主义的,他们都不要。他们把自己封为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后头一查,他们是百分之百的机会主义,而我们这些被他们封为“机会主义者”的,倒是多少有点马克思主义。
……我们选举王明路线和立三路线这两位代表人物是表示什么呢?这是表示我们对待这种犯思想错误的人,跟对待反革命分子和分裂派(像陈独秀、张国焘、高岗、饶漱石那些人)有区别。他们搞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是明火执仗、敲锣打鼓,拿出自己的政治纲领来征服人家。王明有政治纲领,李立三也有政治纲领……所以,王明、李立三的问题,不单是他们个人的问题,重要的是有它的社会原因。这种社会原因在我们党内的反映,就是党内有相当一部分人遇到重要关头就要动摇。这种动摇就是机会主义。就是这里有利就干这件事,那里有利就干那件事,没有一定的原则,没有一定的章程,没有一定的方向,他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那样。比如王明就是如此,从前“左”得不得了,后头又右得不得了。
七次大会的时候,我们说服了那些同志,选举了王明、李立三。那末,七大以后这十一年来,我们有什么损失没有?毫无损失,并没有因为选举了王明、李立三,我们的革命就不胜利了,或者迟胜利几个月。
是不是选举了他们,犯错误的人得到奖励了呢?……会不会就学王明、李立三,也搞两条路线,变成四条路线,以便争取当中央委员呢?不会,没有人这样,而是鉴于他们的错误,自己更谨慎一些。
还有,从前有所谓“早革命不如迟革命,革命不如不革命”那么一种话,那末,选举他们,党内会不会发生正确不如错误,小错误不如大错误这样的问题呢?王明、李立三犯路线错误,要选他们做中央委员,结果就要正确的人或者犯小错误的人空出两个位置来,让他们登台。这样的安排是不是世界上最不公道的呢?从这一点看,那是很不公道的:你看,正确的或者犯小错误的人要把位置让给那个犯大错误的人,这是很明显的不公道,这里头没有什么公道。如果这样来比,应该承认,是所谓正确不如错误,小错误不如大错误。但是,从另外一点看,就不是这样。他们犯路线错误是全国著名、全世界著名的,选举他们的道理就是他们出了名。你有什么办法呀,他们是出了名的,你那个不犯错误的和犯小错误的名声没有他们大。在我们这个有广大小资产阶级的国家,他们是旗帜。选举他们,许多人就会这么说:共产党还是等待他们的,宁可让出两个位置来给他们,以便他们好改正错误。他们改不改是另一个问题,那个问题很小,只是他们两个人。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有这么多小资产阶级,我们党内有这么多小资产阶级动摇分子,知识分子中间有许多这样动摇的人,他们要看这个榜样。他们看到这两面旗帜还在,他们就舒服了,他们就睡得着觉了,他们就高兴了。你把这两面旗帜一倒,他们就恐慌了。所以,不是王明、李立三改不改的问题,他们改或者不改关系不大,关系大的是党内成百万容易动摇的出身于小资产阶级的成分,特别是知识分子,看我们对王明、李立三是怎样一种态度。正如我们在土地改革中间对待富农一样,我们不动富农,中农就安心。如果我们八大对他们两位采取的态度还是同七大的态度一样,那我们党就可以得到一种利益,得到一种好处,就是对于改造全国广大的小资产阶级比较容易些。这在全世界也有影响。在外国对犯错误的人采取我们这个态度的很少,可以说没有。[19]
9月8日 自莫斯科致电刘少奇并请转中央和主席说:“自8月7日接到中央盼我在健康条件许可下能出席八大电示后,我个人及医疗、护理方面虽作了更多的努力,但至今身体病况仍不许可我有回国参加八大学习的可能,乃不得不以深沉的愧歉的心情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来电请假。”在赞扬了党的七大至八大期间所取得的胜利后,他接着说:“我谨祝我党八大工作完满成功,我深信我党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央领导下,一定能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及全国人民为实现八大决议而英勇奋斗,在与苏联共产党及各国兄弟党密切合作和互相支援下,在建设社会主义和争取持久和平的伟大事业中,获得更进一步的胜利。”9月10日,毛泽东在电报上批示:“此件可以印发各代表。”[20]
9月10日 毛泽东在《关于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问题》的讲话中说王明在历史上犯过很多次路线错误,其中就有“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王明右倾路线的错误”。[21]
9月12日 王观澜致信中共八大代表团林枫并请即转主席并中央,说关于中央委员会候选名单问题,我完全拥护中央提出的名单,放弃不选王明同志的意见。“但是还有一点意见,就是王明同志,一直到今天,没有令人满意的表示,这是很遗憾的。王明、博古路线是完全错误的路线,是与党的路线相背驰的。这已为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二十六年来革命史实证明了的。它在遵义会议前四中全会前后,整整四年中,不能领导革命基本力量和团聚可能革命的一切力量走向发展、走向胜利,而是大大地断送和削弱了革命的基本力量和拒绝了一切可能革命的力量……历史是无情的,王明、博古路线是完全错误的路线,它给中国革命以极大损害。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在我个人来说,我几乎是这个路线的牺牲者。(过程和痛苦不细说了)。我极端的仇恨这个路线……我从在莫斯科参加反王明、博古领导的支部局斗争受警告后,一直像负过立功似的……一九三八年王明同志回国不久吧,他不顾青红皂白地又给我戴上了一顶不相称的托派嫌疑的帽子(也不合一九三九年莫斯科清党结论)。我在痛苦中觉得他的派别成见太深了,真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宗派主义者!”他还说:“党对王明同志本人,是做到胸襟宽大仁至义尽了。七大时没有很好的反省,七大以后十一年的漫长时间,应该有积极反省自己错误的表示,可是结果没有。到了八大是他最后表示意见承认自己错误的最好时刻了。因此,我还是希望他在八大正式开会以前,王明同志对自己的错误有一个诚恳地无保留地承认的表示,这对他自己,对党,对国家都有好处。”
9月15日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说:“党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间所犯的错误反而比以前两次的‘左’倾错误更为严重”;“在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四年期间统治全党的以王明、博古等同志为首的‘左’倾机会主义者,不但没有接受过去几次错误路线的教训,而且由于他们的教条主义的思想方法和横蛮武断的作风,把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发展到了党的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地步。他们完全不顾当时国内社会各阶级的实际状况,不顾敌我力量对比的客观形势,在政治上和军事上都采取了极端冒险的政策,在党内生活上也完全破坏了党内的民主制度,发展了过火的党内斗争。他们的错误领导,使革命斗争遭到严重的失败,使当时的革命根据地和工农红军损失了百分之九十,国民党统治区的党组织和党领导下的革命组织几乎损失了百分之百”。[22]
9月18日 傅连暲致信吴芝圃请转中共八大中南代表团报中央,说关于选举王明同志继续担任我党下届中央委员问题,经主席一再指示,我深深地体会到我党治病救人、从团结出发的伟大精神和照顾国际影响的原则,我保证根据这一指示,忍痛投他一票。但信中接着说:“从我党的历史上看,王明同志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给党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在他的错误路线领导之下,当时我党在白区的组织完全被他搞垮,在苏区的组织也几乎完全被他搞垮,即以我个人的亲属所受的摧残而论,由于他的错误路线,被杀害者就有五人之多。对于他给党的危害,任何同志回忆起来,都深觉惨痛。特别严重的是他至今尚无承认错误之意。即以此次他给中央的电报来看,只是贺电式的官样文章,毫无自我检讨。最近苏联克里姆林宫医院老医生斯洛巴将尼克同志来我国,我向他询及王明同志健康情况。据他讲,王明同志几个月来,体重增加十三公斤,每日能走很多的路,行动几如常人,如以现在的活动来估计,他可以担任工作。自此,可以证明,王明同志来电所述与他自己身体状况完全不相符的,他是有意躲避不来出席我党此次大会的。为了说明他的思想,我有责任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中央,供中央参考。无论他此次能否当选,都希望中央今后经常对他进行更大的帮助和教育。”
9月24日 毛泽东在《吸取历史教训,反对大国沙文主义》中批判王明说:
过去的王明路线,实际上就是斯大林路线。它把当时我们根据地的力量搞垮了百分之九十,把白区几乎搞垮了百分之百……中国第一次王明路线搞了四年,对中国革命的损失最大……他是我们党的教员,是教授,无价之宝,用钱都买不到的。他教育了全党不能走他的路线。
这是我们第一次吃斯大林的亏。
第二次是抗日战争时期。王明是可以直接见到斯大林的,他能讲俄文,很会捧斯大林。斯大林派他回国来。过去他搞“左”倾,这次则搞右倾。在和国民党合作中,他是“梳妆打扮,送上门去”,一切都服从国民党。他提出了“六大纲领”[23],推翻我们党中央的十大纲领,反对建立抗日根据地,不要自己有军队,认为有了蒋介石,天下就太平了。我们纠正了这个错误。蒋介石也“帮助”我们纠正了错误。王明是“梳妆打扮,送上门去”,蒋介石则是“一个耳光,赶出大门”。蒋介石是中国最大的教员,教育了全国人民,教育了我们全体党员。他用机关枪上课,王明则用嘴上课。[24]
9月25日 毛泽东在《我们党的—些历史经验》中说:“以瞿秋白、李立三、王明为代表的三次‘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给我们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特别是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把我们党在农村中的大部分根据地搞垮了。”抗日战争时期,“原来犯‘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王明又犯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他先是执行了共产国际的最‘左’的方针,这时他又执行了最右的方针。他也是我们的一个很好的反面教员,教育了我们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