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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尝试:再造文明的起步

作者:郭德宏 当前章节:15468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3:06

1917年3月,胡适将归国,在日记中记下了原出《伊利亚特》,而为19世纪牛津运动之领袖纽曼(Cardinal Newman)所常道的格言:“如今我们已回来,你们请看分晓罢”,认为此语“可作吾辈留学生之先锋旗也”。[1]尚未归国,已有让人看到区别的意思,充分体现了经长期预备的胡适对自己将扮演之社会角色的自觉。后来他更浅白也更谦和地将此语翻译为“现在我们回来了,你们请看,便不同了”;在回国初年的演说中,也不止一次引用并曾以英文读之。[2]实际上,胡适还未归国,已因在《新青年》上提倡文学革命而先声夺人,区别已出现了。这一革命,不久就扩大为新文化运动,对中国思想、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影响深远,已是非常“不同”了。这当然不是胡适一人之力,也不仅仅是归国留学生之力,但胡适的个人作用也是相当突出的。对胡适来说,这就是他再造文明志业的起步了。本章就主要考察胡适在这一从文学到文化的运动中的努力和作用。

一 被人误解的文学革命

余英时师说:“胡适的‘暴得大名’最初完全是由于他提倡文学革命”。信然。关于文学革命,学界已研究得较多,但以胡适自己的看法,文学革命“这一运动时常被人误解了”。唐德刚先生以为,胡适的文学批评“是有高度成见的,往往把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3]这当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为唐先生也是先有一个自己的判断标准,并以此衡量胡适的文学观。但胡适的文学观确有不少“旁逸斜出”的特殊之处。在讨论文学革命的发动之前,先简单考察一下胡适在此前后的文学观和文学史观,也许是不无益处的。

胡适自称他的文学观是“历史的文学观念”,实际上就是以进化观来解释中国文学史。一般人都知道胡适主张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但较少注意到他认为后一时代的文学通常胜过前一时代的。胡适说,在文学方面,“这两千年来,中国的进步实在很多,退步很少。”胡适把一部中国文学史看作一部中国文学工具变迁史。因此,“唐朝的诗一变而为宋词,再变而为元明的曲,都是进步”。胡适一反大多数人认为宋诗不如唐诗的观点,认为“宋朝的大家实在不让唐朝的大家。南宋的陆、杨、范一派的自然诗,唐朝确没有”。不仅诗,唐人做文章,“只有韩、柳可算是通的”,也不如宋人。至于思想,“唐代除了一两个出色的和尚之外,竟寻不出几个第一流思想家。至于学问,唐人的经学还不如宋,更不用比清朝了。”[4]

胡适也曾用他的进化文学观来解释西方文学史。他在论三百年来戏剧的进步时说,莎士比亚只有在当日才可算是“一代的圣手”,以今日的标准言,“实远不如近代的戏剧家”。胡适认为《奥赛罗》只是一部近代大家决不做的“丑戏”。《哈姆雷特》也“实在看不出什么好处来”。胡的评判基础,就在于他对戏剧以至文学有一根本的衡量标准,即19世纪的写实主义(今译现实主义)。依此去看,以前的戏剧都不足论。不过,胡适的进化文学观又不是完全彻底的。他对西方后起的文学流派也不十分欣赏。据此,他对民初中国那些以为写实主义已过时,说什么“今日的新文学应该谈‘新浪漫主义’了”的新人物,也只视为不可救药的“妄人”。这有可能是因为他看不懂新派艺术作品:留学时曾看过一次,虽由韦莲司解释,终不甚了了;晚年仍说“大部分的抽象派和印象派的诗和画,都是自欺欺人的东西”。[5]更可能是他认为中国的进化落后于西方,现在还没有到写实主义的阶段,当然也就不应率尔越级跳入“新浪漫主义”阶段。

这样的中西文学史观,不论在当时和现在,都要算是非常能“独辟蹊径”了。而有意识地“另辟蹊径”正是胡适文学史观的又一大特色。胡适曾把他自己也说只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白话文学史视为“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这样一刀“截断众流”,置以前的文学于“边缘”地位,只有在进化文学史观武装下才有可能。但这还只是“竖断”,胡适还有更大胆的“横断”。他说,中国文学史上代表一个时代的文学,“不该向那‘古文传统史’里去寻,应该向那旁行斜出的‘不肖’文学里去寻。因为不肖古人,所以能代表当世。”[6]既然“旁行斜出”成了时代的代表,所有各具体时代处于边缘的文学家就摇身一变而成了“正宗”。简言之,胡适的中国文学史就是先把所谓“古文传统史”划出去,再把历代的边缘文学串起来作为正统,然后据以否定历代文人自认的正统。这样的“竖断”和“横断”之后,一部新的文学史就出现了。可以看出,胡适治文学史的方法,实际是一种倒着放电影片然后重新剪辑的方法;以“另辟蹊径”的取向,集“旁行斜出”之大成。而其要点,就在于自说自话,根本不承认历代和当时的主流,当然也不与之对话。

前面说过,胡适先天有一股反叛气息。如果不是少年“暴得大名”,大约还要反得厉害。这样的性格使他特别不喜欢律诗、对联、骈文、八股以及写作中的用典。因为这些东西都最能体现“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的中国传统,最不宜有反叛气质者。他常说律诗不通,一是要凑对子,一是要用典。胡适以为:“骈文、律诗,都是对对子;一直到八股,还是对对子。可见对对子是一条死路。”他觉得“律诗和缠小脚一样,过去大家以为小脚好看,但说穿了,小脚并不好看;律诗也没有道理”。一旦摒弃过去的观赏标准,评判结果当然不一样。故胡适虽然背了几千遍杜甫的《秋兴八首》,“总觉得有些句子是不通的”。他也认为苏东坡的文通诗不通,因其写诗好用典。胡适看了比他老一辈而享誉当代的律诗大家陈三立的《散原诗集》,发现里面“没有一首诗使我感动”。[7]

不过,胡适反对律诗和用典的文章,也因为其“故意叫人看不懂,所以没有文学的价值”。他以为,文学的价值就在明白清楚。“写得明白清楚,才有力量;有力量的文章,才能叫做美。”胡适一向强调写诗作文不能只管自己写,不管人家能否看懂。他说:“我的文章都是开门见山的”,而且胡适写文章的确是有心栽花。“人家都以为我胡适写文章,总是下笔千言,一挥而就。其实我写起文章来是极慢极慢的。”因为“我的文章改了又改,我是要为读者着想的。我自己懂了,读者是不是跟我一样明白?我要读者跟我的思虑走,所以我写文章是很吃力的”。这是胡适有意想学梁启超,因为梁就能使读者跟着他走。胡适知道,要文章明白清楚就很可能会造成“浅显”,但他“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8]作文要“处处为读者着想”而不是“只管自己的思想去写”,已体现出文字不过是工具的意思。

胡适文学观的又一个特点即是文以载道观念,这也是其不脱离中国传统之处。至少到1915年夏,胡适对文学的理解基本是采文以载道的取向。他那时读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以为“甚不易读,其所写皆家庭及社会纤细琐事,至千二百页之多,非有耐心,不能终卷。此书所写俄国贵族社会之淫奢无耻,可谓铸鼎照奸”。小说而至于难读,足见胡适的认真。不过,如果托翁听见他的小说别人要靠耐心才能读完,岂不大愧。而胡适耐心读完之后,从书中所见却是“贵族社会之淫奢无耻”,颇类其读吴趼人、曾孟朴的谴责小说,这样的知音,大约也是要使托翁大摇其头的。一个月后他说,他在十六七岁时刊于《竞业旬报》之小说《真如岛》中,曾“自言不作无关世道之文字”。那就是典型的文以载道的观念。此时他已认为少年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实则文学本身的优美也是重要价值。[9]胡适虽然在意识的层面认识到少年时的局限性,但也许是因为少时的观念入其心中已深,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的这一取向。

正是因为从文以载道的视角出发,胡适评判文学作品一向较少注意文学本身的优美(他自认明白清楚就是美),总喜欢以文学之外的标准去评判。其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将形式与内容分开,结果其讨论评判常常多及形式少及内容,有时甚至只及形式不及内容,给人以重形式轻内容的印象。前述他反对律诗骈文的,其实都在形式。胡适指出,“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所以文学革命也就是文学工具的革命。胡适一生治学,都有重视作为工具的“方法”超过工具所表达的内容这种倾向。这又与传统的文以载道观不一样了。中国传统的观念,文既然是载道的工具,当然远不如其所载之道重要(实际也确有不少人为了“因文见道”,结果只在手段上下功夫,始终未达“见道”的目的)。但胡适却用他的进化文学观轻易化解了手段压倒目的这一矛盾,并以此作为他的文学革命论的一块基石。按胡适的意思,旧瓶是不能装新酒的,新酒必须用新瓶来装;瓶子如果不比酒重要,也至少与酒同样重要。所以,“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10]

了解了这些观念,我们再来看胡适手创的文学革命,就较容易把握了。早在1914年夏胡适还没有自觉的文学革命念头时,他实际上已在开始文学革命了。前面说过,那年夏天他的思想一度动荡,此后似乎比以前自信更强,自觉“胸襟魄力,较前阔大,颇能独立矣”。体现在胡适一向自视颇高的做诗上,他已“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效,即字句形式亦不为古人成法所拘”。而且,胡适似乎特别喜欢做“吾国”所没有的事。那年7月,胡适做了一首纯说理的诗,颇觉自豪。因为在他看来,中国“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远不如西人。[11]我们且不管“言外之意”与“说理”之间有多少逻辑联系(实则恐怕根本是两事),但胡适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他的独创性。从方法到形式的“不依人蹊径”既然成为他做诗的一个发展方向,走向白话诗的可能性已见端倪,文学革命也呼之欲出了。

胡适自己把文学革命的开端定在1915年夏天他和一些留美学生开始着意于中国文字的改革。那正是在他转学前后,被停止奖学金,因中日交涉时的言论在留学生中很不得人心,又要转学,心情大约比较波动,容易兴奋和激动。胡适自己解释所谓“逼上梁山”,即为环境所迫,不得已而做出违反其本意的非常行为。那压迫他的“环境”,或者也就隐含这些扰人之事。有一位姓钟的留学生监督处职员,每在给学生寄支票时夹寄一些受传教士影响的文字宣传改革。胡适以前收到无数次,并不觉十分反感。但此时心情不是很好,所以在又收到关于中文应改用拼音的宣传文字时,一向颇有修养的他竟写信去骂钟某。寄信后又有些后悔,于是他约赵元任共同在美东中国同学会上发起了一个文字改革的小组讨论。[12]

但胡适所谓为环境所迫不得已而做出违反其本意的非常行为,主要还是“由于我个人的历史观念很重,我可以说我经常是一位很保守的人”,结果却做出许多激进的事。这话中的“经常”二字尤其准确。因为胡适虽然不时“率性”,主要还是向往着“作圣”。而且,就对中国文字的态度言,胡适在那时确实属于偏保守的一边。那时在美国,“吾国学生有狂妄者,乃至倡废汉文而用英文”。胡适则认为:“吾国文字本可运用自如。今之后生小子,动辄毁谤祖国文字,以为木强,不能指挥如意(Inflexible),徒见其不通文耳。”这是有心得的见解,因胡适自己有少年时的特殊训练,对中文运用颇能自如。而有些留学生不仅不通中文,甚而不会中文,看法当然不一样。中国的文字是胡适一生中一直公开肯定的少数中国事物之一,他后来多次言及中国文字的长处,包括在认为中国事事不如人时也是如此。而且,在那次文字讨论会上,赵元任的题目是汉语拼音化,胡适的题目是如何使文言易于教授。从题目看,胡比赵还稳健保守得多。足见胡适在那时确不算最激进者。

实际上,胡适那时的有些观念还基本在传统之中。1914年他参观波士顿图书馆,见“藏书既少,而尤鲜佳者,《三国演义》《古今奇观》《大红袍》等书皆在焉”。在中国旧小说中,《三国》的确不是胡适最欣赏者,但后来逐渐“激进”起来时,也曾把《三国》捧得很高。此时却作为藏书不佳的例证,正是典型的士大夫观念。而且,胡适在留学时所做日记及其他文字仍用古文。他二十岁写《康南耳君传》,“我那时还写古文,现在看起那个调子来觉得有点难为情。那时叙事文受了林琴南的影响。林琴南的翻译小说我总看了上百部”。这是晚年倒放电影时才觉得“难为情”,当时却不然。他写该传的结论部分,不过三百余字,竟“终日始成”,不禁慨叹“久矣余之不亲古文,宜其艰如是也”。[13]则知虽因久不做古文而笔已生疏,口气还是亲切的。值得一提的是,林译小说一般要到新文化运动之后才较多被人用为古文范本(详后),胡适真要算林纾少见的知音了。

前面说过,胡适的防守心态甚强,每遇压力,必有反弹,压力越大,反弹越强。他之所以走上文学革命的道路,外来的压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他自己所说,“一连串的小意外事件,逐渐的强迫我采取了”激进的立场。这些外在因素当然也不都是压力,比如胡适提到的“又有一件小小的意外事件”,就是康乃尔附近来了一个中国女学生陈衡哲。陈女士触动胡适的,也许不及她触动后来的夫君任鸿隽的多(至少从被触动者的一面是如此)。胡适在离开康大到哥大时,先以“我诗君文两无敌”与任鸿隽划分了文学领域的“势力范围”。可是一向被胡适视为忠厚的任鸿隽,在与胡适辩论诗的形式时一直不让步,多少有在陈女士面前争胜的心理在起作用。任鸿隽暗示胡适的诗言之无文。他说,中国“文学不振,其最大原因乃在文人无学”。所以,解救的办法在加强学问而不是在文学形式上做文章。他特别指出:“以文学革命自命者,乃言之无文,欲其行远,得乎?”[14]忠厚的任氏尚且不让步甚而进攻,当然更促进了胡适的“斗志”。

关于胡适与其朋友就文学革命的辩论内容,几乎每一本有关胡适的书都所述甚详。[15]本书就不必重复了。主要的分歧,就在于胡适认为可以用作文的方法做诗;因古文已成“死文字”,故可以用白话入诗,进而到完全用白话做诗。双方辩论不休,“愈辩则牵涉愈多。我的朋友们愈辩愈保守;我也就愈辩愈激进了”。可知辩论双方,可能都有为取胜而强化立场的倾向。如胡适最强硬的对手、因辩论而几至绝交的梅光迪所说:足下“自居宗师,不容他人有置喙之余地矣。夫人之好胜,谁不如足下?足下以强硬来,弟自当以强硬往。处今日‘天演’之世,理固宜然”。不过,大体是胡适“激进化”的程度超过他的朋友们“保守化”的程度。实际上,梅氏就并不反对文学革命,他自己在这封信中就也提出四项大纲作为他的文学革命的具体主张。[16]

胡适在送梅光迪往哈佛的诗中,有广为引用的几句:“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棰。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这里胡适第一次点出了“文学革命”四字。但胡适这里要“鞭笞驱除”的鬼是中国的鬼,可是任鸿隽戏和其诗,挖苦胡适的“文学革命”不过就是将外国人名音译入诗;并将这些音译字集在一起,也说是“鞭笞一车鬼”,但特别注明此鬼乃“洋鬼子之鬼”,意思遂一大转。胡适似乎并未读出他和任鸿隽两人取向的差异,这是他将要走上反传统路径的先声,只是还没有到“有意”的层面。但胡适知道任是在挖苦他。他虽强作不知其究竟是“知我乎?罪我乎?”终于还是觉得要讲清楚,所以在和诗中一面提出“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一面希望大家“愿共努力莫相笑”。[17]

此后,胡适在颇感“孤独”的心境下,努力以“作诗如作文”的方式创作白话诗,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他的“诗国革命”。他先定下了《尝试集》的题目,然后进行他的尝试,可知也还有相当的自信。胡适本自认是留美学生中做诗的第一把手,也常有同学称赞他,如留学生张子高就说胡适的诗文足以当“雅洁”二字。胡适自己则说“吾诗清顺达意而已”。此话看来颇为谦虚,但如果对比前引胡适所说清楚明白就是有力量,有力量才是美的观念,这已是他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了。他在1916年初总结自己去国以来的成绩,觉得散文虽“有退无进”,韵文则“颇有进境”。这大约是他后来把作文的头把交椅让给了任鸿隽的原因。胡适到晚年看法依旧,认为他留学时的“文不如诗,诗已有了家数,能够达意,不用典了”。[18]

以今日对诗的看法而论,胡适以作文之法做诗这个“尝试”,并不十分成功。曾受胡适攻击的南社诗人柳亚子就说胡适“所作白话诗直是笑话”。柳或不免有反唇相讥之意,但诗与文如果全无区别,则何必写诗?一般而言,诗在宣泄感情上的功能似大与其表述观念的功能,而胡适做诗恰好反是。周策纵先生说,胡适的“个性太冷静、太‘世故’了……所以他的诗、文,都有点冷清感,与梁任公常带感情的笔端大不相同”。比如,胡适哭亡女的诗就“写得太做作,太轻浮,太不能动人感情了”。又如,“丁文江和徐志摩都可算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哭悼他们的诗,也都没有热情流露感人之处。”特别是写徐志摩那首,“太做作而不自然,而且不够深沉厚重”。更要紧的是,胡适写诗,“多是在发宣言,有所为而作,有意见要发表,就是有一message。而不是由情感冲激而成,也就不能以情移人”。[19]周先生的见解是有见地的,我们后面可以看到,当胡适的诗确由“情感冲激而成”时,也是相当能“以情移人”的。

1936年,胡适在为他的留学日记出版所写的“自序”中说,他的文学革命的主张“也是实验主义的一种表现”,并指出《尝试集》的题名“就是一个证据”。此事的需要特别说明及最后这一点“证据”的提供,恰说明连在他自己心中,这也并不十分肯定。但这段话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认识胡适的尝试诗的路径,他实际是在把诗的形式的革新作为主要的目标。这仍是他几十年一贯的“围绕着‘方法’这一观念打转”的同一取向。胡适不但写诗是在发宣言,他的“怎样写”也是在发宣言,后者恐怕还是他想要发的更重要的宣言。

所以,我们不能据今日的后见之明来观察胡适的白话诗,也不宜据我们自己或别的什么人所持的标准来评判《尝试集》。问题在于,从发宣言的角度看,胡适是否获得了成功?梁启超在读过《尝试集》后,曾写信给胡适,说他“欢喜赞叹,得未曾有。吾为公成功祝矣”。梁是老辈,但也是最趋新者,善于领会时代气息;同时,他在旧诗上与胡适一样曾得力于晚清桐城文人。梁似乎读出了胡适要发的宣言,因为他在表彰之余,实际上对胡适诗的形式提出了批评,委婉指出胡适在诗最重要的“音节”方面,功夫太差。[20]虽然其所见是在负的一面,梁既然看到的是诗的“形式”,仍可以算是胡适的知音。可知胡的宣言没有白发。而且,以梁的身份,在颇有保留的情形下仍要叫好,则《尝试集》在出版当时便有相当的“征服力”,也是无疑的。

要全面弄清《尝试集》在当时的威力所在,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的,只能俟之以将来。广而言之,《尝试集》主要是借了整个文学革命的东风,但其本身也必须有具体的能使人服的地方。换言之,即使这一诗集不过是把一般人吓唬住了,它吓人的地方究竟何在?这里只举一个小例子。胡适的白话诗在格式上创新颇多,其以英语的译音入诗,就是一创举。最常为人引用的一句就是“匹克匿克来江边”。引用者多少都学过一点英语,他们的引用无不带点挖苦的意思。从他的老朋友任鸿隽到后来的新朋友溥仪及晚年的“好后学”唐德刚,均在此列。但是这些人未曾料及的是,在民国初年尊西成风时,许多外来字词正是靠着其译音而获得言外之魅力(charisma,又是一个难以找到对应汉字的词)。君不见民国初年“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比“民主(早年也译民治)”和“科学”说起来响亮得多吗!当年思想论争时,一方只要将“德谟克拉希”或“普罗”一类的字词挂在口上,通常就可操几分胜算了。故胡适本意虽只是略做尝试,但歪打正着,无意中恰增添了其白话诗的“力量”,真可说是“功夫在诗外”了。

歪打正着仅是一两个小侧面而已,绝不是文学革命的主要力量所在。胡适自己认为:“这几年来的‘文学革命’,所以当得起‘革命’二字,正因为这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是一种人力的促进。《新青年》的贡献,只在他在那缓步徐行的文学演进的历程上,猛力加上了一鞭。这一鞭就把人们的眼珠子打出火来了。从前他们可以不睬《水浒传》,可以不睬《红楼梦》,现在他们可不能不睬《新青年》了。”[21]的确,“有意的主张”是晚清和民初两次白话文运动与前此也有白话诗文存在的一个根本区别。近代士人讲开通民智,以白话文来教育大众早已不断有人在提倡,陈独秀和胡适都曾身与清末的白话文活动。但是,同为有意,还有进一层的区别。胡适在1922年时说:“二十多年以来,有提倡白话报的,有提倡白话书的,有提倡官话字母的,有提倡简字字母的。”他认为这些人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但不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22]

前者的最大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一边是‘他们’,一边是‘我们’,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他们’,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我们’。我们不妨仍旧吃肉,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去吃罢”。余英时师以为,胡适答案中关于“我们”和“他们”的分别,“恐怕也包括了他自己早年的心理经验”。他少年时在《竞业旬报》上所发表的白话文字大概也都是写给“他们”看的。但胡适“在美国受了七年的民主洗礼之后,至少在理智的层面上已改变了‘我们’士大夫轻视‘他们’老百姓的传统心理”。而这一改变就使他毫不迟疑地要以白话文学来代替古文学,使通俗文化有凌驾于士大夫文化之上的趋势。[23]余先生这里强调的“理智的层面”是一个关键,胡适的确有意识要合“他们”与“我们”而成“全国人民”,但其潜意识仍不脱“我们”的士大夫意识;他要为“国人导师”的自定位决定了他最多不过做到变轻视“他们”为重视“他们”。但没有做到不等于不想做到,胡适在意识的层面的确想要借“国语的文学”这一建设性的革命达到融铸中国之“全国人民”的目的,这恰是他要仿效的欧洲文艺复兴的成就。胡适的民族主义思想正蕴涵在此。

如唐德刚先生所说:“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24]而且胡适又最善于对一个题目做有系统而合乎逻辑的表述,他论述白话文的重要,确实也比许多人更加透彻和系统。但这是从立说者一面看问题,在接收者的一面,立说者的鞭子打得再猛,他们也不见得就要理睬。为什么胡适一提倡,举国就能和之?《新青年》已使人“不能不睬”这个历史事实提示着世风的明显转移。而世风的转移,又与清季废除科举以后的社会变化,特别是读书人社会变动的大调整有关。这一社会变动与思想发展的互动关系,是理解文学革命的又一重要途径。

二 文学革命的社会诠释

胡适认为,文学革命能很容易就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白话文本身的简捷和易于教授”。[25]这就提示了一个重要的认识文学革命的路径。盖其全从接收者一面考察问题。社会发展与思想演变的互动关系,我们过去研究得很不够。我们的思想史和社会史研究,不仅各自都较薄弱,而且几乎一直是各搞各的,互不越雷池一步。但过去对从文学革命到整个新文化运动的认知,显然已说明仅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未必能得此事件之全貌。余英时师在讨论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之时,已对新文化运动的社会基础进行了简明的考察分析。这里试从思想史的社会层面着手,进一步从接收者一面考察和诠释文学革命,希望能有更深入的理解。

余英时师认为,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立即引起了全国各大城市的学生罢课、商人罢业和工人罢工,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础就是“城市中的新兴知识分子和工商业阶层”。他们也是当时的大众传播工具如报章杂志的主要城市读者群。白话文运动的成功使新思想、新观念能够通过报章杂志而直接传播给他们。“所以新文化运动从白话文开始虽出于历史的偶然,但以结果而论则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一种发展。”陈独秀就已指出:“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26]

的确,以前的人提倡白话,是为引车卖浆者流说法,是要去“启”别人的“蒙”。启蒙者自身,既然不“蒙”,自然可不用白话。所以一般的士大夫,完全可以置之不理。那被“启”的“蒙者”一边,自己是否承认被“蒙”,或其承认的“蒙”是怎样一种“蒙”(很可能只承认不识字而被“蒙”却并非是不知新知识那样的“蒙”),及其是否想要或愿意其“蒙”被“启”,恐怕都是要打个很大的问号的。但这不是我们这里能讨论的问题。[27]今胡适所倡导的白话,是为士大夫自身说法,是要“启蒙”者先启自己的“蒙”,这就与以前有根本的区别了。可以做古文的士大夫自己,包括留学生,当然不会赞成;后者尤其反对得厉害。正因为如此,胡适的白话文主张在美国留学生圈内才几乎完全得不到支持。后来文学革命以及新文化运动最有力的反对者,仍是留学生,这一点后面还要论及。

另一方面,民国初年那些介于上层读书人和不识字者之间的边缘知识青年,当然就要拥护白话文运动了。前引陈独秀所说的文学革命社会背景,若仔细观察,实际上就只限于向往变成精英的城镇边缘知识青年或知识青年,真正通俗小说(未必白话)的读者群是不同的(详后)。民国初年的中国有一班不中不西,中学和西学的训练都不够系统,但又初通文墨、能读报纸之辈,因科举的废除已不能居乡村走耕读仕进之路,在城市又缺乏“上进”甚至谋生的本领,既不能为桐城之文、同光之诗而为遗老所容纳,又不会做“八行书”以进入衙门或做漂亮骈文以为军阀起草通电,更无资本和学力去修习西人的“蟹行文字”从而进入留学精英群体,但其对社会承认的期望却不比上述任何一类人差。他们身处新兴的城市与衰落的乡村以及精英与大众之间,两头不沾边也两头都不能认同——实际上当然希望认同于城市和精英一边而不太为其所接受。

从基层奋斗到上层的胡适是非常理解这种希望走近上层社会的心态的。他在后来写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的“导言”中说:“小孩子学一种文字,是为他们长大时用的;他们若知道社会的‘上等人’全瞧不起那种文字,全不用那种文字来著书立说,也不用那种文字来求功名富贵,他们决不肯去学,他们学了就永远走不进‘上等’社会了!”[28]像孔子一样,胡适希望能够向学的人都有走进上等社会的机会,所以他特别注重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关联。他刚从美国回来时就注意到:“如今中学堂毕业的人才,高又高不得,低又低不得,竟成了一种无能的游民。这都由于学校里所教的功课,和社会上的需要毫无关涉。”[29]且不管胡适所说的原因是否对,城市社会对此类中学生的需要有限是事实。

胡适写那篇文章的口气,似乎尚未有意识地把这些人当作“我们”看待。其实他们才真是最支持白话文运动的“我们”。这些人在穷愁潦倒之际忽闻有人提倡上流人也要做那白话文,恰是他们可以有能力与新旧上层精英竞争者。胡适明确指出,文学革命就是要把“大众所酷好的小说,升高到它们在中国活文学史上应有的地位”。小说的地位升高,看小说的“大众”的地位当然也跟着升高。胡适并有意识地“告诉青年朋友们,说他们早已掌握了国语。这国语简单到不用教就可学会的程度”。因为“白话文是有文法的,但是这文法却简单、有理智而合乎逻辑,根本不受一般文法转弯抹角的限制”(这已与其《文学改良刍议》的第三条矛盾了),完全“可以无师自通”。简言之,“学习白话文就根本不需要什么进学校拜老师的。”实际上,“我们只要有勇气,我们就可以使用它了”。[30]

这等于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会写字并且胆子大就能作文。边缘知识青年一夜之间不降丝毫自尊就可跃居“上流”,得来全不费工夫,怎么会不欢欣鼓舞而全力支持拥护!到五四运动起,小报小刊陡增,其作者和读者大致都是这一社会阶层的人。从社会的层面看,新报刊不也是就业机会吗?他们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创造出了“社会的需要”,白话文运动对这些人有多么要紧,而他们的支持拥护会有多么积极,都可以不言而喻了。

胡适的主张既然适应了民国初年社会变动产生出的这一大批边缘知识青年的需要,更因为反对支持的两边都热烈参与投入,其能够一呼百应(反对也是应)、不胫而走,就不足为奇了。而且,如前所述,胡适写文章是有心栽花。他“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为此而改了又改,就是“要为读者着想”。胡适关怀的不止是他自己是否懂,而且有意学梁启超,“要读者跟我的思虑走”。努力使他的文章“明白清楚”的结果是“浅显”,而浅显又适应了边缘知识青年的需要。同时,他作文既然不是“只管自己的思想去写”,而是“处处为读者着想”,有时或不免因为想象中的读者的缘故要收束或张大“自己的思想”,这或者使胡适所表述的未必总是完全代表他的本意(应至少代表了大意)。但这样与别人不同的一心一意从读者角度出发的苦心,在民初思想接收者渐居主动地位时,就给胡适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正面回馈。

同时,白话文运动的迅速成功也还有另外的非思想的原因,那就是胡适和陈独秀这两个安徽老白话作家的配合。

胡适曾说:“天下古今多少社会革新家大概多有头脑简单的特性;头脑太细密的人,顾前顾后,顾此顾彼,决不配作革命家。”胡适自己确实当得起“头脑细密,顾前顾后”这几个字。但他的性格又有反叛的一面,提倡怀疑,讲究“率性”,喜欢立异,且因少年以来的成功而自信心特别强,结果是“旁逸斜出”的胆子比大多数人都要大;更由于从小养成的防卫心态,遇压力就反弹,压力越大,反弹越强。所以胡适头脑并不简单却具备了头脑简单的社会革新家的许多功能性特征,两难之局在胡适身上竟能杂糅,发难搞革命也就不足为怪了。但胡适终因头脑太细密,又要自我保护,鉴于在美国遭大家反对的经验,为了怕守旧派的反对,在写成文章发表时,故意委婉出之,不说文学革命而说是什么“文学改良刍议”。[31]这说明胡适对当时国内情形的了解尚有误差。但其主张正适应了国内一大社群的需要,结果不仅未遇到反对,简直还大受欢迎。

对胡适来说,没有压力,便不会反弹。因为他原本就预想白话文运动“总得有二十五至三十年的长期斗争”才能成功。眼看革命就要真的变成改良时,恰遇到陈独秀大张旗鼓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胡适与陈独秀的配合就更有意义了。陈是身与清末革命之人,胡则只是同情和间接参与;我们虽不能说陈的头脑简单,但其不容人反对的革命性确比胡强不知多少倍。正如胡适自己说的,当年他的态度太和平持重,“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决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两人不仅在态度的激进与稳重上互补,而且,如余英时师指出的“胡适对中西学术思想的大关键处所见较陈独秀为亲切”,而陈则“观察力敏锐,很快地便把捉到了中国现代化的重点所在”,故能提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32]两人的协作,真是文学革命的天作之合。

但是,胡陈合作的意义远不止此。它还意味着留美学生与国内思想言说的衔接。民初的中国,不仅存在知识精英与一般平民疏离的现象,而且还有自晚清以来西洋留学生与国内思想言说的疏离。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晚清西洋思想之运动,最大不幸者一事焉,盖西洋留学生殆全体未尝参加于此运动;运动之原动力及其中坚,乃在不通西洋语言文字之人。”由此生出种种弊端,“故运动垂二十年,卒不能得一坚实之基础,旋起旋落,为社会所轻”。[33]梁氏著此书本为胡适所促,书成后又经胡适“有所是正”,不知这一段是否就是据胡适提出的意见增改的。因为胡适最爱引用纽曼的诗:“现在我们回来了,你们请看,便不同了。”则梁意不过为胡做铺垫罢了。不过,梁氏也指出,从这一点看,过去的西洋留学生,“深有负于国家也”。这当然说的是晚清的现象,民国以后,西洋留学生对推广西学的参与,显然比前增多。不过,虽然参加,又多是自说自话,不仅不能像黄远庸所说的“与一般人生出交涉”,就是与国内的精英,也没有多少沟通。

胡适其实早就认识到梁所指出的弊病。他知道,要“输入新知识为祖国造一新文明,非多著书多译书多出报不可”。但留美学生中许多人“国学无根底,不能著译书”。胡适以为,这就是中国“晚近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其主动力多出于东洋留学生”的根本原因。东洋留学生的学问并不见得高于西洋留学生,实际上就西学言肯定还要差许多,但东洋留学生都能“著书立说”,所以有影响;而不能“著书立说”的西洋留学生在中国这些思想政治运动中,就只能“寂然无闻”了。问题在于,像胡适这样有意要参与的西洋留学生,也常觉参与无由。他曾深有感慨地指出:“美留学界之大病在于无有国文杂志,不能出所学以饷国人。”[34]其实杂志不是完全没有,但印数少而流传不广。胡适与朋友们的讨论多在书信中,即使发表在《留美学生月报》上也只有留学生他们自己看。“出所学以饷国人”正是胡适的愿望,他为此进行了长期的预备。陈独秀办的《新青年》的作用就在于使胡适和其他人“能出所学以饷国人”,从而改变了留美学生自说自话的状态。从此留美学生就成了中国思想言说中的一支生力军。

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就主要是为国内刊物《新青年》所写,发表后颇有“轰动效应”,于是一举成名。对国内的人来说,文学革命的口号应是陈独秀提出的,但陈既然将胡适许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之急先锋”,许多人也认同这一观念。在胡适归国前,南社的柳亚子在给杨杏佛的信中,已说胡适“创文学革命”。[35]这个认知出自不太喜欢胡适的人,可知他在国内已是声名远播了。但胡适同时一稿两投,也将文章刊登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却几乎无人理睬。这最能说明接收一面对文学革命兴衰的重要。而一旦接收一面对其重要性有了“自觉”的认识,事物的发展又会很不一样了。

比如胡适提出的“活文学”,其实都是依其自定标准来判断。胡适非常认同于黄远庸所说的“与一般人生出交涉”的观点,并将其视为“中国文学革命的预言”(这里就仍有“我们”与“他们”)。[36]问题在于,一旦“与一般人生出交涉”成为宗旨,什么是活文学便不是胡适等所能凭一己之爱好而定,而实应由“一般人”来定。换言之,面向大众成了目标之后,听众而不是士人就成了裁判。在胡适等的内心深处,大约并未将此裁判的社会角色让出。胡适关于历代活文学即新的文学形式总是先由老百姓变,然后由士人来加以改造确认即是保留裁判角色的典型表述。

这就造成了文学革命诸人难以自拔的困境:既要面向大众,又不想追随大众,更要指导大众。任鸿隽、梅光迪、林纾都在不同程度上意识到这一点的。梅氏以为,如用白话,“则村农伧父皆是诗人”。任鸿隽有同感,他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假定足下之文学革命成功,将令吾国作诗者皆京调高腔。”[37]而林纾则对“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这种潜在可能性深以为戒。在这一点上,旧派比新派更具自我完善性。传统的士大夫的社会角色本来就是一身而兼楷模与裁判的,分配给大众的社会角色是追随;追随得是否对,仍由士大夫裁定。两造的区分简明,功能清晰。但对民初的知识人——特别是有意面向大众的知识人——来说,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所有这些士大夫的功能,现代知识人似乎都不准备放弃;但他们同时却又以面向大众为宗旨。这里面多少有些矛盾。关键在于大众如果真的“觉醒”,自己要当裁判时,知识人怎样因应。假如稗贩不再是“可用为教授”,而竟然“思出其位”,主动就要做教授,那又怎么办?林纾已虑及此,新文化人却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一问题。

过去研究五四之前的文学革命,虽然都指出其各种不足,但一般尚承认其在推广白话文即在试图“与一般人生出交涉”方面的努力和成功。其实恰恰在这一点上,文学革命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胡适自称:“在短短的数年之内,那些[白话]长短篇小说已经被正式接受了。”[38]但在几年内最先接受白话者竟然包括素称落后的北洋政府,它在1920年就规定小学课本使用白话文。而最接近“引车卖浆者流”的读者反而在相当时期内并不十分欣赏白话文学作品,张恨水就同样用古文写小说而能在新文化运动之后广泛流行,而且张氏写的恰是面向下层的通俗小说。这很能说明文学革命在白话方面的“成功”其实还应做进一步的分析。如果从销售的数量言,二三十年代文言小说恐怕不在白话小说之下。美国学者林培瑞已做了很大努力去证实是哪些人在读文言小说,哪些人就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鸳鸯蝴蝶派”早已生出交涉的“一般人”。[39]

不过,文言小说在相当时期里的风行虽然可用统计数字证明,文学革命诸人自己的确没有认识到,恐怕也不会承认,他们在“与一般人生出交涉”方面竟然成功有限。很简单,他们自己的文学作品也确实很能卖,同样是不断地再版。这就提出一个新的问题,文学革命者们到底与什么样的“一般人”生出了交涉呢?或者说,究竟是谁在读文学革命者的作品呢?后来的事实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接受白话小说者只是特定的一部分人。他们中许多是从林译文言小说的读者群中转过来的,有的更成了后来的作者(如巴金)。另一些大约也基本是向往新潮流或走向“上层社会”的知识青年。鲁迅当然也曾见过以带着体温的铜元来买小说的电车售票员,但他似乎也就只见到那一个。可以说,原有意面向“引车卖浆者流”的白话小说只在上层知识精英和追随他们的边缘知识青年中流传,而原被认为是为上层精英说法的古文却在更低(底)层但有阅读能力的大众中风行,这个极具诡论意味的社会现象说明胡适提出的“白话是活文学而文言是死文学”的思想观念其实是不十分站得住脚的。

这就揭示了胡适等人在有意识的一面虽然想的是大众,在无意识的一面却充满精英的关怀。文学革命实际上是一场精英气十足的上层革命,故其效应也正在精英分子和想上升到精英的人中间。民初新旧杂陈的现象后面还要进一步探讨,但这些新文化运动领导人在向着“与一般人生出交涉”这个取向发展的同时,已伏下与“一般人”疏离的趋向这个事实已隐然可见了。甚至可以说,30年代左翼文化运动的兴起,就是在文学革命运动“失败”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文学革命“与一般人生出交涉”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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