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1920年前后那段时间的议政,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他发现:“现在最时髦的是攻击人。凡是攻击,都是超然的。我们攻击人,从来没有受人‘怀疑’过。我们偶然表示赞成某人,或替某人说一句公道话,就要引起旁人的‘怀疑’了。”胡适这里的“偶然”用得很精确,新文化诸人那时对中国的各方面确实都是攻击多而赞成少。攻击人就始终受欢迎,只不过“偶然”不攻击,马上就不受欢迎,这最能体现中国的激进化。胡适“因此得一个教训:大凡政论者所应取之态度,只可骂人,切不可赞成人”。[1]他这句虽然是说的反话,但有此认知,难保不在潜意识中形成一种“自我禁抑”(self-censorship),不知不觉中说话就会小心许多,很可能仍会攻击更多而赞成更少。故即使有心不激进的人,也可能在激进大潮的冲击下无意中仍激进。反过来,在意识的层面,胡适一直向往特立独行的风貌,此时再坚持而说“赞成”的话或做“赞成”的事,恐怕就只有“落伍”。而胡适又是要不时“率性”的,所以他真可以说是不得不落伍了。
一 暴得大名不祥
胡适之所以能“暴得大名”,除了前面的论述,主要还有两方面的原因。用唐德刚先生的话说,胡适是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赶着写”三个字着实写出了胡适趋时的形象。民初的中国,能趋时,就易得名;但也必须不断地趋下去,一停下来,就要落伍。唐先生又说,胡适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而且是最合儒家原来面目之孔孟精义的士大夫。[2]这也是有体会的确评。在新旧杂处的民国初年,孔家店表面上被打倒,但社会上一般人下意识中的行为准则大体还没有太大变化。胡适这种在有意识的一面叫喊打倒孔家店,下意识的一面又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的人,实际上最受社会欢迎。但要维持这一点也甚难。也就是说,如果胡适一旦不能趋时,或不能维持其新旧兼容于一身的形象时,他所“暴得”之名也就可能很快失去。
前面说过,从社会的层面看,在民初的社会要能得名并且维持之,边缘知识青年的追随与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胡适起初的得意,很大程度便是因此辈的拥戴。由听众来决定立说者的兴衰,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市场规律”,本是民初中国要实行以多取胜的西方式民主的必然后果。对少数特立独行的精英,能够做到“保护”已是民主施行得最好的结果。胡适所直接了解的“西方”,恰是读书人地位最高的美国(详后),也是“大众文化”兴起之前的美国,而他接触的美国人,又基本是中上层人,所以他受的民主洗礼,对于听众来选择立说者这方面,体会并不深。他也不曾深究过,留美学生归国者那时已不少,何以那些高官名流独愿意与他往还?在他自己,或者以为全凭个人的本事。这当然也不错,没有本事,何能到那一步。但听众的拥戴,恐怕也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他之所以被既存上流社会所接受,就是因为“国人”已经承认他为“导师”,正是这“国人导师”的地位,使他可以在饭桌上指斥现任内阁总理。
所以,边缘知识青年的拥戴与否,对胡适的名与位都是有直接影响的。这一点,他只是部分地认识到了。且任何人的精力都是个实数,多用于此,必少用于彼。胡适涉及的面太广,不能完全照顾边缘知识青年;他少年时养成的防守心态又使他不得不与各方面周旋;随着胡适自己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以前流落异乡连吃饭也无保障的青少年经历渐淡,而与各种高官名流的应酬交往日多,更加没有多少时间专为知识青年说法,疏远是不可避免的。这也为胡适维持自己的名声增加了困难。
几十年来,胡适好名已成固定认知,论者比比皆是,这是不成问题的。不过胡适许多所为,也不仅仅是好名,有时还有为公众维持一个正面形象的深意。他曾说过:“一切在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谓‘公人’(Public man),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因为他们的私行为也许可以发生公众的影响。”[3]胡适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为士林领袖,社会的压力极大,对此他深有体会。1923年6月,胡适在杭州养病期间,撰有《一师毒案感言》,肯定“暴得大名,不祥”的古训很有道理。因为名誉就是社会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责备也愈严重。所以享大名的人,跌倒下来,受的责备比常人更多更大。”颇叹“盛名之不易处”。[4]这是胡适的甘苦之言,但也说明,他维护自己的名誉也有为社会考虑的一面。
胡适好名之心确实超过一般人,也最能体会少年得志者爱惜羽毛的心态。他曾对唐德刚先生说起梁启超成名太早,知道别人会收集他的字,所以连个小纸条也不乱写。唐先生以为这是胡的夫子自道,信然。胡适一生基本坚持记日记,他后二十年的日记曾示唐先生以助其写《胡适之传》。后来哥伦比亚大学有意要收藏此日记,胡适马上说:“最好让我自己先edit[此词唐先生译作‘核阅’,是客气的译法,实际也可以有删削注改等意]一下。”后来便没有下文了。现在印出来的胡适前几十年的日记中,有些所缺的地方,可能就是胡适细心“核阅”之后将其抽去了。正如唐先生所说,胡适“没有梁任公那样憨直。对自己思想挑战的文章,在胡氏著作里是找不到的”。所以,要了解晚年的胡适,“只可在胡氏心到口到之际,于私人朋友谈笑之间求之”。[5]实际不仅晚年,得名之后的胡适都只能从仔细阅读分析中得之。
鲁迅曾说:“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支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地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我是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6]这话是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说的,当然对于胡适不是很亲热,因为周氏兄弟都或明示或暗示说刘半农以中年而不得不到法国去读博士是为胡适等人所迫,此时半农已去,想起来不免仍有点抱不平。但胡适那种始终如一的自我保护的防卫心态,却被描绘得很传神。
正因为胡适好名,又颇具防卫心理,所以有些对其名声的树立有利的说法,他明知是错的,也佯作不知;有时还不得不略微说点谎以维护其名。如他对蔡元培、梁启超说他治学继承了古文家绩溪胡氏的方法及在北大先用博士称号等,多半都是早年养成的自我保护的习惯使然。50年代胡适曾在普林斯顿大学的东方图书馆任馆长,另外大约还有什么象征性的头衔,但他却对人说“我在普林斯顿教过两年书”,也可见其爱名之一斑。1952年胡适到台湾,当记者问到美国文坛情形时,胡适表示只好“缴白卷”,因他不过随时选读一两部上了排行榜的美国畅销小说而已。这在胡适或觉已十分谦虚,逢场作戏说点小谎话无伤大雅。但细心而又熟谙美国文坛情形的夏志清先生立刻看出胡适这次“提劲”却搞反了。一是美国畅销小说出得太多太快,胡适哪里能随时紧跟着看;二是那本是“下里巴人”看的,并不能代表所谓“文坛”,胡适是说了外行话了。[7]
不过这后一点或者还可商榷。因为胡适在中国本来就是鼓吹“引车卖浆者流”的文学的,反推到美国,当然正是那排行榜上的畅销小说。夏先生以为胡适的外行话有失“我国新文学开山祖师的身份”,殊不知对胡适来说,这不是“文坛”还能是什么?美国人本未把一向替他们大说好话的胡适十分看得起,当然也不曾接受胡适的文学革命观念。但胡适有时也能斗胆指出洋人的不足(比如他就曾以为社会主义代表世界新潮流而洋人竟然没有看出来,详后),何况他最讲究“前后一致”,此时是否恰以中国“新文学开山祖师”的眼光在看美国文坛,亦未可知。有可能反是夏先生误解了胡适呢。
不过,胡适虽好名但有分寸。他留学时在墙上挂有“汝果不敢高声言之,则不如闭口勿言也”的英文条幅。他以为这与孔子所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同义。胡适自谓他演说论学,都以此为准。“虽有时或不能做到,然终未敢妄言无当,尤不敢大言不惭。”可知胡适即使在“有时或不能做到”时,也还是有分寸的。大致如提前使用博士名衔,与实际也差不了太多。唐德刚先生在谈到胡适不能从政时,曾“坦白”地说:“胡先生也并不就那样老实,不过他始终没有不老实到做政客的程度罢了。”的确,民初的中国,因为传统的道德节操等俱在批判之列,政界的风气每下愈况,在那样的情形下,议政还可以,直接干预政治实非胡适所能。若与许多时贤相比,胡适的风范,“也就是百年难一遇的了”。[8]
1961年,胡颂平奉承胡适说真正够得上当他秘书的只有两个人,即丁文江和傅斯年。胡适说:“这都是瞎说。他们两位的学问比我好,可以当我的老师。”[9]就学问的深度言,这大致是实话,但他早年处于防守之时大约就不会说。就实际办事能力,二人也远过胡适。不过,胡适学问的广博和治学的大胆,都在二人之上。他更另有一的确超过两人之处,那就是他具备荀子所说的君子善假于物的特殊本领。丁、傅二人,都是长于组织能力的,特别对于中央研究院和其中最副盛名的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创办治理,都有极大贡献。但两人(特别是傅)或者因为太能干,有时不免偏于专断,恰缺乏胡适那种亲和力及善于吸收他人意见观念的本领。
与晚年胡适有长期而且密切过从的唐德刚先生认为,胡适先天具有“一种西方人所说的‘磁性人格’”。这或者就是后来读韦伯的人喜欢说的charisma,不过是属于亲和性的那一种,容易使人感到亲近。但胡适待人最主要的还是靠其从少年时即开始的“做人的训练”,用唐先生的话说,就是“常人莫及的修养功夫”。而胡适也的确善假于物。他在纪念蔡元培的文章中说,青年时如无蔡的提携,他的一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应该说,陈独秀的《新青年》和蔡主持的北京大学都为胡适的兴起提供了根本条件。[10]这一点胡适自己很清楚,所以他虽对二人都有不满处,却能终生保持友好。而胡适又最善于挖人弟子,如把傅斯年从黄侃那里挖过来成新派健将,把丁文江从梁启超那里挖过来反攻进步党,都是显例。胡适一生所靠,为安徽人、留学生和北大人三大群体。这些人中许多人的才能学问都在特定的具体方面超过他,而仍肯为他所用,充分体现了胡适善假于物的过人之处,这显然是没有几个人能办得到的。
在民初人物皆“暴起一时,小成即堕”的常态下,胡适能得名并基本维持之,说明他确有一些过人之处;特别是他有意识地为个人也为社会维护自己“具社会领袖地位”的形象,其“作圣”的本领远过常人。但是,胡适爱与人周旋和不时要“率性”的两大习性,有时却与其名声的维持有直接的妨碍。特别是在激进的民初,与“旧势力”周旋太多,必然“落伍”。可是当胡适要“率性”时,他也不怕“落伍”。这又可见胡适虽然好名,但也并非事事为名。他那时去见早已为人冷落的清废帝宣统,就是其“率性”之一例。
二 我称他皇上
胡适是希望影响所有能影响的人的。恰好宣统的老师庄士敦又是他的朋友。胡适的日记说,某次“庄士敦说起宣统曾读我的《尝试集》,故我送庄士敦一部《文存》时,也送了宣统一部。”在胡适的意思,不过多影响一人。这是他与宣统先已有的联络,而主动者还是胡适。实际上,欣赏中国传统文化的庄士敦对胡适那种“匹克尼克来江边”的白话诗的尝试并不佩服(两人的真共识是反传教事业),不过胡在那时的中国已有相当地位,为宣统计,联络一下当无坏处。故庄士敦确向宣统说起“提倡白话文的胡适博士”,并劝宣统不妨读一下胡适的东西。可是庄士敦也曾将反胡适的《学衡》呈宣统“御览”,恐怕他内心还更喜欢后者。[11]
不过,十五岁的宣统到底“动了瞧一瞧这个新人物的念头”。当他安装了电话后,四处给人打电话玩,后来想起胡适,便拨通了胡的号码。恰好是胡自己接的电话。溥仪自己回忆的通话是这样的:
“你是胡博士呵?好极了,你猜我是谁?”
“您是谁呵?怎么我听不出来呢?……”
“哈哈,甭猜啦,我说吧,我是宣统呵!”
“宣统?……是皇上?”
“对啦,我是皇上。你说话我听见了,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样儿。你有空到宫里来,叫我瞅瞅吧。”[12]
这段对话的后半截回忆不是很准确。因为据胡适1922年5月17日的日记,宣统帝来电话的当时就约次日谈话。胡以有课不空,因宫中逢二放假,就改约阴历五月初二(5月30日)。所以见面的时间是当时就约定了的。1924年“北京政变”,冯玉祥将宣统帝逐出皇宫后,由易培基等人组织了一个故宫博物院。胡适回忆说:“他们一班人都是反对我的,要在故宫里找寻我的劣迹,说我私通宣统。他们搜查的结果,发现我给宣统的一张片子,上面写了‘我今天上午有课,不能进宫,乞恕’几个字。他们配起一个镜框,挂在故宫里作为展览品。”那个片子,或者就是一向客气的胡适在这次写去的。后来胡适也“曾到故宫博物院去看过”,并“问可以照相吗?他们说不可以”。[13]
到5月24日,胡适在日记中说:“我因为宣统要见我,故今天去看他的先生庄士敦,问他宫中情形。他说宣统近来颇能独立,自行其意,不受一般老太婆的牵制。前次他把辫子剪去,即是一例……这一次他要见我,完全不同人商量,庄士敦也不知道。”溥仪本是临时起意打电话玩,当然没有人事先知道。由此可见胡适用心之细。一则了解背景,恐为人所利用。二也要为自己的行动找点合理的依据。据溥仪的回忆,胡适此次见庄士敦也澄清了勿须磕头这一“进宫的规矩”。这大约也是访问的一个重要目的。[14]
5月30日,宣统帝派了一个太监用车到胡家接胡适。他其实仍有课,但“今日因与宣统帝约了去见他,故未上课”。可知颇重视。这个事件曾引起轩然大波,最好还是仔细看看胡适自己的记述:“太监们掀起帘子,我进去。清帝已起立,我对他行鞠躬礼,他先在面前放了一张蓝缎垫子的大方凳子,请我坐,我就坐了。我称他皇上,他称我先生。他的样子很清秀,但单薄的很;他虽十七岁,但眼睛的近视比我还利害;穿蓝袍子,玄色背心。室中略有古玩陈设,靠窗摆着许多书,炕几上摆着今天的报十余种,大部分都是不好的报,中有《晨报》、英文《快报》。几上又摆着白情的《草儿》,亚东的《西游记》。他问起白情、平伯;还问及《诗》杂志,近来也试作新诗。他说他也赞成白话。他谈及他出洋留学的事,他说,‘我们做错了许多事,到这个地位,还要靡费民国许多钱,我心里很不安。我本想谋独立生活,故曾要办皇室财产清理处。但许多老辈的人反对我,因为我一独立,他们就没有依靠了。’他说有许多新书找不着。我请他以后如有找不着的书,可以告诉我。我谈了二十分钟,就出来了。”[15]
这个记述,与溥仪后来的回忆大体一致。我们看这里的宣统帝,衣服已不穿黄色了,可证其已平民化,胡适的观察真是细心。特别是宣统帝说:“我们做错了许多事,到这个地位,还要靡费民国许多钱,我心里很不安。”他本想谋独立生活而不得支持,都是很知道理而确实值得同情的。胡适在两个月后公开发表的那篇《宣统与胡适》的短文中也特别强调这是“那一天最要紧的谈话”。而宣统帝所读的东西又不够好,也正需有人指点。胡适以为:“清宫里这一位十七岁的少年,处的境地是很寂寞的,很可怜的;他在寂寞之中,想寻一个比较也可算得是一个少年的人来谈谈,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一件事”。胡适观察到的情形,是很能支持他这个看法的。[16]
但是新人物的代表胡适居然见旧传统的一个象征逊清皇帝,确曾引起很多人的非议。除了个别报纸外,大部分的舆论用胡适的话说都是“猜谜的记载,轻薄的言论”。约两个月后还有人在传播什么“胡适为帝者师”和“胡适请求免跪拜”的说法。其实在溥仪一边,情形也大致相似。他回忆说:“王公大臣们,特别是师傅们,听说我和这个‘新人物’私自见了面,又像炸了油锅似地背地吵闹起来了。”可知这事还真有点两边不得人心,民初时新旧之间的成见,的确不浅。据溥仪的回忆,胡适见他后曾给庄士敦一信,称“我不得不承认,我很为这次召见所感动。我当时竟能在我国末一代皇帝——历代伟大的君主的最后一位代表面前,占一席地位”。[17]从行文看,确很像胡适的手笔。后来许多人据此攻击胡适,不知他这不过是对洋人玩一下“洋规矩”,洋人才讲究初次见面后写些客套话寄去。其针对的是庄士敦而非宣统,而且那些客气的应酬话也是不算数的,因为英美人如果讲套话而又不是客气之意时,讲完后要特别申明我这不是当客套话讲的。
后来冯玉祥在1924年的“北京政变”后将清帝逐出故宫,对“孤儿寡母”的受气深有体会的胡适曾大打抱不平,并曾亲到溥仪的住处看他,当面重申冯玉祥的行为“在欧美国家看来,全是东方的野蛮”。这正是胡适最主要的考虑,即中国在洋人那里的面子问题。在那时,胡适的所作所为在政治上恐怕是很不能算“明智”的,连他一些相当“温和”的朋友如周作人、李书华和李宗侗等人都写信表示反对。但对于落难者来说,想必是温暖的。这也是胡适特立独行、讲义气的表现。溥仪后来的回忆,因为时代的关系,没有将此事说得很近情理,不过他还是婉转说出了胡适那时与一般人的单纯慰问不一样,还多了一层“关心”,即为他打算今后的出路,特别是鼓励“皇上自己下决心”出国去留学。[18]
罗尔纲先生近年回忆说,胡适在1931年“九一八”前夕,在景山看故宫,沉痛地说,“东北情况严重,如果当年冯玉祥不把溥仪驱逐出宫,今天北京不知怎样了”,然后就承认自己当年反对此事的做法是错误的。[19]这个回忆,恐怕有些误差。称宣统帝之名而在“逐”前加“驱”这样的字,不太合民国十几年时胡适的说话习惯,倒更像是经过了社会主义改造的知识分子的口吻,应非原话,可不必用引号。而且,溥仪的去东北,是在“九一八”后的事,并且那事是秘密进行的。即使报纸那时已先在谈论此事,到底溥仪是否会去东北,在“九一八”之前并不能肯定(那时连“九一八”是否会有都不知道)。以胡适讲究证据的习惯和不十分喜欢承认错误的性格,怎么会在事发之前就凭预感——假如真有的话——做出这样先知式的负面判断呢?
反之,如果胡适在对罗先生说完对东北的忧虑后,指出当年若冯玉祥不把溥仪驱逐出宫,今天北京的情形“当更可为”,恐怕还合乎逻辑一些,也更符合胡适对大部分人都主张尽量争取的一贯思想。罗先生希望为胡适留一个更“完美”形象的美意,甚可感;但在此心态之下的晚年回忆,恐未必准确。胡适这样的特立独行之士,正是不要事事都与人一致;这样的胡适,或不完美,却更完整。他那时的“率性”,也还不止此。
三 礼教与少年心
由于胡适平时“作圣”的功夫很深,一般人并不真知胡适其人。他曾自我描绘说:“我受感情和想象的冲动大于受理论的影响。此是外人不易知道的。因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现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又颇使想象力略成系统。”而且,“我虽可以过规矩的生活……虽平时偏向庄重的生活,但我能放肆我自己”,有时也能过很快活与放浪的生活。这一层“外人很少知道的。我没有嗜好则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我自知可以大好色,可以大赌”。不过,也要不时“率性”的胡适认为,这些别人不知的真性格,“有时我自己觉得也是一点长处”。实际上,胡适“最恨的是平凡,是中庸”。[20]只有认识到胡适的这一面,才能理解下面一段胡适的“率性”经历。
1923年10月11日,正在杭州养病的胡适向来访的徐志摩出示其烟霞洞杂诗。徐似有所感,于是“问尚有匿而不宣者否?适之赧然曰有。然未敢宣,似有所顾忌”。两天后,二人再次长谈,“谈读书谈诗谈友情谈爱谈恋”,“无所不至”。这一回,匿而不宣的诗也出示了。徐氏读后下一断语:“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引资料。”[21]胡适自称是讲究“诗的经验主义”的,主张“做梦尚且要经验作底子,何况作诗”。他的诗正像他的梦:“都是平常经验,都是平常形象,偶然涌到梦中来,变幻出多少新奇花样!”(《梦与诗》)[22]所以,胡诗的冰山下面,正隐藏着他生活的经历,可惜徐志摩那段重要的启示,并未受研究者的足够重视。
周策纵先生曾说,胡适个性“太冷静”,故他写诗多是在发宣言,有意见要发表,“而不是由情感冲激而成,也就不能以情移人”。这是不错的。胡适做诗既然以经验为底子,又主张以作文的方法做诗,故其诗多平淡无余味。唯有他的爱情诗,因为那经验的底子就是动感情的,故写出来也分外动人,与其他诗大不相同。换言之,当胡适的诗确由“情感冲激而成”时,也是相当能“以情移人”的。不过周先生终是胡适诗的一个真正解人。他看出胡适在其涉及爱情的诗中努力用理智道义来约束纯粹的情欲,所以“他诗中所写的爱情多已遭理性约束”。胡适的“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一诗“固然是他对自己约束自由恋爱的一种解说,我看他内心还有时难免有一些‘烦恼竟难逃’的”。[23]胡适在自解之时,是在“作圣”,但这也未必就掩盖得了他内心的烦恼,所以总会有以“率性”为爆发之时。徐志摩目睹的情景,就是这样一次“率性”。
那位使胡适做诗而不敢宣者,就是曹珮声,小名娟,学名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同父异母妹妹。曹约小胡适十岁,胡适与江冬秀结婚时,曹是伴娘之一,胡适自己一向称为珮声表妹。珮声曾嫁上庄胡冠英,在其兄曹诚克支持下于1920年到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其时参与编《安徽旅浙学会报》。1921年5月5日胡适日记中有珮声为该报乞序,胡允之。同日记载当时戏曲名家吴梅著有白话《聊斋》,也向胡适乞序,却不允。亲疏可辨。1922年冬,曹的夫家以其结婚三年无子,给胡冠英娶妾,结果次年春珮声即与胡冠英离婚。1923年胡适到杭州养病,再见曹珮声,遂有一段挚热的爱情生活,近年才渐为人所知。[24]
胡适一生,尝试过与发妻江冬秀那“名分所造的爱情”;也尝试过与陈衡哲的“高洁之友谊”;与曹珮声这一段,则是他晚年为人书写条幅最爱写的“山风吹不散的心头人影”。那段“高洁之友谊”,学者多有争议,也有不少误解,本节不拟涉及。但后一段胡适爱情生活的高潮,则与他那“名分所造的爱情”不是十分成功有关,所以不得不简单论及。
诚如一般所见,胡适与江冬秀的婚事是相当勉强的。他自己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25]1914年,胡适得家中照片,冬秀也在其中。有诗记之。里面说到“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然后一面对久未归娶致歉,也再次承诺“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在描绘了一幅“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的田园诗后,胡适点明这一切的“真趣”都在于“可以寿吾母”。[26]这首被许多人引用来证明胡与江情意的诗中,有关冬秀部分的总纲就是这一句,正可为前面那句话做注脚。其实无非是一种“由分生情意”的心境写照;“分定”之后,只好以“宁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处之。
胡适在留学时曾提出:“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中国人订婚之后,双方对对方都能产生“特殊之柔情”,虑其所虑,喜其所喜。到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分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这里恐怕半是自解,半是希望。胡适起初也很想发展他与冬秀那“名分制造的爱情”,多次提出与冬秀通信,而竟然终不可得。一方面因为冬秀识字不多,写信困难,但主要还是因为以传统礼俗论之,这样的通信实是“越礼”,故江冬秀不得不“避嫌”。[27]
同样,胡适在结婚前一直想见冬秀一面而不可得。他在归国前的诗中自叹:“从来没见他,梦也如何做?”晚年仍在说:“我和我的太太订婚之后,我们从未见过面。到我民国六年回国,我走了一天的路去看她,还是看不到。”可见他终生不能忘记那次专程去看人而不达目的之事。这当然仍怪不得冬秀。唐德刚先生是极少看过江冬秀日记的人中的一个。她在日记中记述了胡适初回国时到江家要想看她,她颇“不好意思”,想见又不敢见,不得不躲在床上装病,自己又暗暗落泪。实际上,她也不可能“敢”,因为家里的人仍不准她“越礼”。[28]
而胡适于婚姻重“名分”和“实际需要”的倾向在前面那段话中也表现得很明白。胡适后来虽然提倡易卜生主义,但自己要“作圣”,便不能走极端。以他幼年的家境,孤儿寡母在大家庭中看脸色度日,后来能留学美国念博士,来之不易,他自己是十分珍惜的。母亲对他的深情,他更有充分的体会。所以即使不“暴得大名”,他也未必能进行彻底的家庭革命。1915年胡适在致母亲的家书中说:“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儿将来之事业名誉,岂不扫地以尽乎?此虽下愚所不为。”彼时的胡适未必就能梦见两三年后即为士林之首的佳境,但将事业名誉放在婚姻之上的价值判断已经形成。所以胡适也一向反对留学生“回国后第一件事便是离婚”。[29]
胡适在留学将归国时有一首《朋友篇》的诗,其中说道:“此身非吾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以他受过西方民主洗礼的人,在美国时又很注意观风,而全不提名分上的未婚妻江冬秀,可知那名分造的爱情,本来不深。婚后,胡适才发现他过去还是太理想主义了。他的生活经验告诉他:他以前所说的“名分上发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但这种理想的情谊往往因实际上的反证,遂完全消灭”。考虑到他的“理想”是在结婚之前,而说“实际的反证”是在结婚之后,胡江之间的感情生活,想来就不会十分融洽了。[30]
1918年婚后不久,胡适译了一首“世界情诗之最哀者”的《老洛伯》,言一女子因洛伯照料其父母,心虽不爱而身终嫁之:“我只得努力做一个好家婆,我家老洛伯也并不曾待差了我。”该诗有跋,说“全篇作村妇口气”,是知译诗时心中有“村妇”在。其实就是他的夫子自道。的确,胡适对此婚姻虽觉勉强,但江冬秀一等十三年,二十七岁始出嫁。在当时的农村,也不知受过多少白眼,他又怎能不努力做个好丈夫呢!实际上,他为了“博吾母欢心”,确曾“极力表示闺房之爱”。在胡母去世之前,胡适是做到“力求迁就”的。[31]
胡适的努力,似乎也有些效果,他在1922年4月做了一首《小诗》:“我们现在从生活里,得着相互的同情了,也许人们不认得这就是爱哩。”这大约就是说他与冬秀了。但“人们”(实即自己)还不十分认得这是爱,到底还不是很肯定。胡适在两年前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把他们那种“宁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的关系描绘得很清晰:“他干涉我病里看书,常说:‘你又不要命了!’我也恼她干涉我,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我们常常这样吵嘴——每回吵过也就好了。”十年后胡适写《自述》时,说他自十四岁起,“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虽是怀念母亲深情,也道出一丝深深的孤独感触。则婚后在冬秀那里,至少未能得知音之遇,大约是可以肯定的。[32]
但胡母去世后,胡适或有责任顿卸之感,身心为之一松。1919年2月26日,胡适译了一首诗,名曰《关不住了》,专言爱情是关不住的。两日后,又有译诗,要和爱人一起“把糊涂世界一齐打破……好依着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过”。可以见到胡适此时心情之一斑。看来他是在往“率性”的方向走。
1920年11月,胡适有一首诗《一笑》,记以前有人对他一笑,“我不但忘不了他,还觉得他越久越可爱”。不仅如此,胡适“借他做了许多情诗”,记述不少欢喜伤心。西湖养病之后的1924年初,胡适又有一首诗:“坐也坐不下,忘又忘不了。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见梦里那一笑。”诗后有跋,正是徐志摩所谓可疑者,当系为曹珮声所做。则以前有人对他一笑,即珮声也。这一笑的时间,是否即在做伴娘时,已不可考,但必在那时的前后。那次胡适返乡后,曾写有《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
我行山雪中,抬头忽见你!
我不知何故,心里很欢喜;
踏雪摘下来,夹在小书里;
还想做首诗,写我欢喜的道理。
不料此理很难写,抽出笔来还搁起。
初或无心,后终难忘,渐生朦胧的情意。此后胡适所做的“情诗”,恐怕不止是“借”她作题材,而其实就是“为”她所做吧。
还在1919年做了《关不住了》后两月,胡适曾借亡友诗意,以《应该》为题写出一种“很为难的爱情境地”,正是使君有妇不爱,却另有情人。情人反劝他“应该把爱我的心爱他”。此时的心情尚在依违两可之间。到是年6月,写下《爱情与痛苦》,又是有“后记”的,竟已喊出“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不过此时仍在游移,到1920年8月,译张籍的《节妇吟》,有跋,说张的妇人诗“用意都比别人深一层”。在此诗中明说“你知道我有丈夫,你送我两颗明珠”;明珠者,两眼中的笑意也。不过“低头一想”,“总觉得有点对他不起。我噙着眼泪把明珠还了,——只恨我们相逢太晚了!”终于决定还是做个“节夫”。但到1920年做《一笑》时,情意已更深,只是还未到坐不下忘不了的境地罢了。
这段时间,胡适的心境大概一直是处在矛盾之中。1918年5月,可能是陶孟和向他提起小说《苔丝》(Tess)的女主角苔丝的爱情遭遇很像《老洛伯》中的锦妮,他回家读后颇有同感,但指出,锦妮是18世纪的人,所以取妥协的态度。苔丝是19世纪下半叶的人,“受了新思潮的间接感化”,所以取革命的态度,敢于杀了所嫁而不爱的人。此时胡适显然想到了自己,他表态说:“中国的我,可怜锦妮,原谅锦妮;而西洋廿世纪的我,可怜Tess,原谅Tess。”[33]这是所见胡适唯一一次提到他身上有两个新旧中西不同的“我”。他在家庭爱情问题上究竟是取革命的还是妥协的态度呢?胡适大概又在想走一条鱼与熊掌兼得之路了。
1923年4月底,胡适南下到杭州养病,见到了在那里念书的曹珮声。5月初他到上海,住在美国记者索克思家治病养病。胡适说,“我是不惯寂寞和闲散的人”。有工作而寂寞,还可以过。“但寂寞和闲散同时来,那是很苦的”!养病期间除做完前已动手的《〈镜花缘〉的引论》外,只做了《孙行者与张君劢》一篇。自己以为“皆不费力。此外别无所作”。但是那段时间胡适与曹珮声时有书信往来,恐怕已经动情。当时“科学与玄学”的争论所战方酣,胡适心不及此,自称“只做了一篇很不庄重的《孙行者与张君劢》”。做文也不庄重,很能代表他当时的心态。丁文江就以为胡适在科学与玄学论争中是由庄严变滑稽,丁虽与胡在一边,仍觉得胡的文章“恐怕嫌刻薄一点”。[34]
6月8日胡适再到杭州,不久在给友人汪孟邹的信中,说到“我决计在西湖的烟霞洞过夏,略需一些东西,叫思聪回来购买”。可知在烟霞洞过夏之事非预计在先,很可能这时已准备当一下“西洋廿世纪的我”了。胡适于6月下旬移住烟霞洞,那时与曹珮声过从甚密。8、9月间,曹也搬至烟霞洞同住,开始了胡适后来所说的“一生最快活的日子”![35]
那段时间胡适做诗较多,曾辑为《山月集》,专门记录他们那“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今辑本似已不存,诗则有许多还在。胡适晚年未编完的《后尝试集》中就有不少,后来以手稿形式在台北影印出版。但因他有意掩饰,或故意将诗不依时间次序排,或根本不署时间,若不仔细辨认,就可能搞错。其中胡适在8月中旬做了一首《怨歌》,专述他和曹珮声的往事,承认确实是在1917年底一见就有意思。那首诗他当时并不避熟人,同乡汪静之往访,即曾出示。但那首诗他却没有收进《后尝试集》,大陆胡明所编收诗最多的《胡适诗存》也未收,所以值得全文录在下面:
那一年我回到山中,
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花树;
可惜我不能久住山中,
匆匆见了,便匆匆地去。
这回我又回到山中,
那梅树已移到人家去了。
我好容易寻到了那人家,
可怜他已全不似当年的风度了。
他们把他移在墙边的大松树下,
他有好几年受不着雨露和日光了。
害虫布满了叶上,
他已憔悴的不成模样了。
他们嫌他总不开花;
他们说,“等的真心焦了。
他今年要还不开花,
我家要砍掉他当柴烧了。”
我是不轻易伤心的人,
也不禁为他滴几点眼泪。
一半是哀念梅花,
一半是怜悯人们的愚昧。——
拆掉那高墙,
砍倒那松树!
不爱花的莫栽花,
不爱树的莫种树![36]
在烟霞洞期间,胡适已完全沉浸在恋爱之中,性情言动与平素截然有异,和一般人印象中温文尔雅的胡适不大一样。徐志摩记得很生动:某日见了汪精卫,为其貌所感,“适之说他若是女人,一定死心塌地的爱他。他是男子……他也爱他。”又一日,张君劢初见陈衡哲,“大倾倒……尊为有内心生活者。适之不禁狂笑”。陈氏与胡,本有一番旧情,此时既笑且狂,有深意焉。胡适自小斯文内向,素有“先生”的雅号。像这样活泼泼的胡适,实在不多见。而且这还是“暴得大名”之后的胡适,无怪乎徐志摩慨叹道:“适之是转老还童了。”[37]
那年7月29日晨,胡适与任白涛、曹珮声一起在西湖南高峰看日出。两日后有长诗记之,毫不涉恋情,但写久待后日出时刹那间那种格式塔式的心理转变,颇传神。五个月后,胡适在翠微山的月光下再次“经验这样神秘的境界”,忆起的却是“南高峰上那夜”,而非那晨。可知日出时所感的那种普照一切的心情,原来是头一晚月光下已有的升华感觉的延续。约四年后,胡适写了一篇《情死强国论》,由那日同看日出的任白涛推荐在《近代恋爱名论》的卷首。任氏并写信给胡适,说既然胡赞成情死,“假若你能够实行一下子,那我也是当然赞同的。因为我看你同她……但……”从任的口气看,胡适并未向任宣示什么,但任氏却已看破;或者胡适本也无意隐瞒。徐志摩记与胡适、朱经农等同游西湖赏月,“曹女士唱了一个《秋香》歌,婉曼得很”。[38]
当时高梦旦父子曾到烟霞洞与胡适同住了一段时间,胡适有诗送梦旦并题在其子仲洽的扇上。诗里说到高氏父子像知心朋友,时对坐以福州话谈笑背诗,“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望着他们……”[39]此时似乎并无别人同住,则旁边的两人之一,大约就是曹珮声了。高梦旦以前很佩服胡适不背旧婚约肯做大牺牲。此时高氏父子对讲福州话时,那边厢一定是对讲安徽绩溪话了。高氏作何感想不得而知,但此时曹胡间事对许多朋友大约都是不隐瞒的。以胡适一贯的慎微,竟能不避写在纸扇上送人,或者当时真有心下决断也未可知。至少曹珮声过后就公然对汪静之说她同胡适要好了。倘若胡适有心保持隐情,曹大约不会轻易将此事对人言。
胡适回到北京后,那年底到次年初一段时间,回味烟霞洞的情诗非常频繁。其中“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两句,胡适自己常爱用来替人写条幅,已是为人传诵的名句了。但人影既只在心头,胡适的决断终没有下。原因很简单,江冬秀不同意。徐志摩后来有诗论此事:“隐处西楼已半春,绸缪未许有情人,非关木石无恩意,为恐东厢泼醋瓶。”[40]
江氏属虎,颇有自己的决断,决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妇女。她的办法是以最直截了当的大吵大闹对付青年名教授胡适。住在胡家的石原皋即曾目睹一次。冬秀“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幸未掷中”而为石氏劝解开。历来做名人的代价之一就是少了隐私,什么事情都在“公众兴趣”的监控之下。胡适的恋爱,本来“只有至亲好友知道,流传不广”,但一闹开则全国皆知。胡适当然深知冬秀不简单,大闹之下,他就不是对手了。石原皋以为,在名与爱不可兼得时,胡适选择了名。信然。[41]
1924年初胡适有一首《烦闷》诗,记述坐不住玩也无心,提笔一天只能写头二百个字,“从来不曾这样懒过,也从来不曾这样没兴致。”两个星期后填的《江城子》中,胡适已在“几度半山回首望,天那角,一孤星”。曹珮声已只能做孤星了。到这年下半年,胡适仍然“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能忘”!但这诗的题目是《多谢》,起首便言“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忘当然忘不了,一声多谢,也有些结束语的意思了。
后来胡适有一首《猜谜》诗,说有人“三次寄书来,这谜依然难解:几个铅丝细字,道一声‘多谢’!”这谜一样的“多谢”很可能就是曹珮声对他那“多谢”的委婉抗议。所以胡适“遥想寄书人”,自己也觉“应有几分不忍”。曹珮声于1925年师范毕业,后入中央大学农学院,1931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1934年到美国留学,入胡适念过的康乃尔大学农学院深造;1936年回国,先后执教于安徽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及沈阳农学院。其后也曾与人恋爱,未成功。她一度往峨眉山欲遁入空门,为其兄曹诚克敦劝下山。后一生独处。[42]
此后两人间尚偶有诗书往来。1943年,曹托人带一首《虞美人》给在美国的胡适,词云:“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念年辛苦月华知,一似霞栖楼外数星时!”可知曹对“痴情”的坚持。1948年底,胡适到上海,友人汪孟邹请在亚东书店吃徽州饼,胡即请汪约也在上海的曹珮声来一起吃饼。这或者即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吧。1949年后,曹留大陆,1973年病逝。其晚年有诗曰:“徒夸生平多友好,算来终日痴迷。”怨是有的,然而不怒。[43]
据云曹珮声将有关此事的书信等材料全部保存,但除个别知情好友外不曾示人。今黄鹤已去,材料不知是否尚存。恋情确应属个人隐私,但胡适对近代中国太重要,而这一段“率性”之事,又与胡适在那段时期对自身今昔的反思有直接关联,不可不述。若二人在天之灵闻而能谅,则作者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