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是一匹母马,她在奔跑的时候认定了她的尾巴比四只蹄子更重要。
当然,我美化了我们的环境。我为我的阿来拍了近十卷彩照。我把相片放大了,挂在墙上。阿来的各种表情和肌肤掩盖了墙面的驳离。阿来在墙体上千姿百态,又浪荡又圣洁,又破鞋又处女。这丫头经得起拍。她有无数的瞬间心情与瞬间欲念。她的心中装满了千百种女人,惟独没有她自己。我甚至认为这世上其实没有阿来这丫头,她像水一样把自己装在想像的瓶子里,瓶子的造型就是她的造型,瓶子的颜色就是她的颜色。这样纯天然的水性我们这一代人是不具备的。由于寒冷,我们被结成了冰。我们的生硬体态只表明了温度的负数。阿来是流淌的,阿来是淙淙作响的,阿来是卷着旋涡的。如果说,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我要说,我不能和同一个阿来做爱。这个小骚货实在太迷人了。
我还想重点介绍我的一幅摄影作品,那是我用B门为阿来在灯下拍摄的。由于感光的时间长达一秒,我要求阿来静止不动。但是,她的手闲不住。她不停地用双手在脑后撂头发。照片出来的时候她的脸庞似娇花照水,安娴而又静穆,然而双手与头发却糊成了一片。她的十只指头几乎燃烧起来了,而头发也成了火焰。照相机是从来不说谎的。我只能说,阿来不只是水,她还是燃烧与火焰。我把这幅相片放大到三十四英寸,挂在我们的床前。由于这幅照片,阿来在高潮临近的时候不是说"我淹死你",就是说"我烧死你"。我喜欢我们的水深与火热。
我们的好日子只持续了二十二天。
我们同居的第二十二天是星期六,依照常规,星期六的下午阿来的舅舅又打麻将来了。阿来的舅舅做外装潢生意,有数不尽的钱。他的一举一动包括轻轻一笑都透射出大款的派头,有点像电视剧里的黑社会老大。我注意过欧美电影,欧美电影里的有钱人一个个都像哲学教授,而我们的舅舅一有钱就成了黑老大了。这蛮好玩的。我和阿来都喜欢黑老大舅舅,他每次带了司机过来其实不叫打牌,而是输钱。黑老大舅舅在大把输钱的时候面目十分慈善。所有的黑老大都觉得输钱是一种风度,一种美。
我们和黑老大舅舅围着红木麻将桌坐下来,一摞一摞地码牌,再一张一张地出牌。我们的桌面上没有铺垫子,我们追求并且喜爱骨牌拍在红木桌面上所产生的那种效果:决然,清脆,大义凛然,义无反顾。而最迷人的当数和牌,尤其在门清的时候,一排充满了骨气的骨头十分傲岸地倒下去,这一倒也叫摊牌,骨头们在红木桌面上蹦蹦跳跳的,愉悦,却不张狂。
这个晚上,我的手气背极了。更要命的是,我不停地走神。我不停地想起与麻将无关的事。比方说红木。我记起了我的同事小窦,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广西人居然把红木上升到了历史文化和东方审美的高度,他说,由于明朝皇帝对红木的病态迷恋,红木在中国经历了明清两代早就不是植物了,它汉化了,堕落了,成了中国人的病。时间是一把斧头,把明代以后的所有疾病都打进了红木。我就这么开着小差,居然忘记了摸牌,眼睁睁地做起了相公。但是阿来机灵,她把牌摊在红木桌面上,轻描淡写地说:"和了。"我瞄了一眼阿来的牌,她诈和。她在诈和的时候居然也能够这样气闲神定。舅舅看也没看,用手背把面前的牌掸开去,笑着说:"皇帝是假,福气是真。"舅舅叼着烟,眯着眼问阿来:"几个花?"随后便掏钱。
十一点钟不到黑老大舅舅就把他的钱输光了。他心满意足地站起身,准备走人。我和阿来都没有留他的意思,顺了他的意送他下楼。下楼的时候阿来挽着她舅舅的手,小脑袋还依偎到他的胸前,弄得跟一对老夫少妻似的。到了楼下阿来踮起了脚跟,在黑老大舅舅的腮帮子上亲了半天。阿来这丫头逮住谁都会小鸟依人,不管是三叔还是四舅。还是黑老大舅舅中止了她的腻歪,他用大手拍了拍阿来的屁股蛋子,拖声拖气地说:"好啦,好啦。"
手里有了钱,我们决定到酒吧里再坐上两三个小时,反正明天是星期天。我说:"我们去333吧。"阿来怔了一下,脱口说:"不去。"这不是阿来的风格。我说:"去吧,我正好去看一个兄弟。"阿来说:"换一个地方。"我说:"怎么啦?又不是找情人。"这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句话说不定会让阿来不高兴的。出乎我的意料,阿来居然笑了,说:"换酒吧当然就是换情人。"阿来说完这句便把十只指头叉在一起,放在腹部,说:"我过去在333有个情人,还没了断呢。"我静了一会儿,批评阿来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我坚决反对两个萝卜一个坑。"阿来很有风情地斜了我一眼,说:"可是你自己插进来的。"我说:"那家伙怎么样?"阿来说:"还行,就是脾气大了点。--进去过,挺酷。"我的头皮一阵发紧,连忙问:"是二黑吧?"阿来不解地眨巴了几下眼睛,反问我:"你偷看我call机了?"
"你他妈怎么不早说!"我突然高声叫道,"我们是十多年的仗义兄弟。"
"喊什么?"阿来说,"喊什么?"阿来轻描淡写地说,"是你半路上拦截了你仗义兄弟的女人,又不是我。"
妈拉个巴子的。你说这是什么事。我把头侧到左边去,窗外霓虹灯的灯管正一组连着一组地闪烁。事情都这样了,我不知道霓虹灯还在那儿添什么乱。妈拉个巴子的。
问题严重了。我要说,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我和二黑是十几年的仗义兄弟,都称兄道弟十多年了。兄弟们在一起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兄弟的女朋友,最多摸奶头,不能上枕头",这话其实就是"朋友妻不可戏"的现代版本。你让我如何在兄弟们面前见人?
我们没有去333。我们吵完了架就上床了。阿来在床头上方的照片里望着我,一只眼里是水,另一只眼里是火。而身体的阿来就在我的身边。我们不说话。不说话的关系才是男人和女人最真性的关系。我把手指叉进阿来的指缝,脑子里全是二黑。他额上的伤疤在我的记忆深处放射着酒光。我和阿来对视,打量了好大一会儿。后来我便把阿来扒光了。她不呼应,不反抗。她的样子就好像我们在打麻将。她是白皮,我是红中。
在这个晚上我的身体没有能够进入那种稳定、持久、高质量的能动状态。在某一个刹那,我认定了我并不是我。这让我难过。我忙了半天,结果什么也干不了。真是发乎情,止乎身体。
阿来的话就更伤人了。阿来说:"没有金刚钻,不要揽瓷器活。"
我必须和二黑谈一次。为了仗义,我也应当和我的兄弟谈一次,否则我没脸见我的兄弟们。二黑当初就是为了兄弟们才进去的。他仁,我不能不义。
走到333的门口我又犹豫了。我承认,这件事并不好开口。还有一点我必须有所准备,我们动起手来怎么办?二黑的脑子慢,然而拳头比脑子快。他是男人,问题在于,我也是。他动手了我就不能不动手。更何况我不想放弃阿来。即使为了性,我也会拼命。二黑一定和阿来上过床,他懂。
权衡再三我决定给二黑去个电话。我走到马路对面,站在IC卡电话机的旁边就可以看见333的吧台。虽然隔了一层333酒吧的玻璃,我还是清晰地看见了二黑。这个电话打起来真是怪,我的眼前是无声的现实场景,而耳朵里却是二黑的同期声。差不多是一部电影了。我看见一个女招待把电话递给了二黑。二黑的头发长了,而胡子更长。
"谁?"二黑在吧台边上动起了嘴巴,在电话里说。
"是我。"我说。
二黑在电话里"哎呀"了一声,没有说"狗日的你死哪儿去了"。二黑说:"怎么没你的动静,忙什么呢?"二黑这小子文雅了,不仅说话的口气开始像艺术家,连做派也是。
"我把阿来接到我那儿住了。"我说。话一出口我自己就吃了一惊。刚才我打过腹稿的,先虚应几下,再慢慢步入正题。可是我一见到二黑我就不好意思了,做不出,也说不出。我一下子就把事情端了出来。
"哪个阿来?"二黑的身影机警起来。
"就是那个阿来。"我说。说完了我就把电话挂了,我不情愿和我的仗义兄弟在电话里大吵。隔了玻璃,我看见二黑也挂了电话。他走到玻璃窗前,双手叉在腰间。我看到二黑的下嘴唇歪到左边去了。这是一个相当具有杀伤性和危险性的信号。随后二黑兀自摇了几下脑袋,阴着脸,走到后间去了。
我知道二黑不会放过我。我有数。我会等待那一天。不过我还是轻松多了,至少我没有欺骗我的仗义兄弟。这一点至关重要。
二黑的反应如此之快,我有些始料不及。刚过了两天,也就是四十八小时,二黑就约我去吃晚饭了。请人吃饭往往是复仇的套路,著名的鸿门宴就开始了。二黑约我到三岔河去,那是郊区。那种地方除了能暗算一个朋友,我不知道还能吃些什么。我知道,我的麻烦已经来了,比预想的要迅猛得多。凌厉、干净,这正是二黑的风格。
吃饭是五点。而我接到呼机已经临近下午三点了。两个小时,我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决定先把阿来呼回来。我得好好和她做一回爱。我特别想这样。晚上的事我是没法预料后果的,也许我会躺到医院去。但是现在,我应当和阿来彼此享受一下身体,那种吮吸,以及那种喷涌。阿来回来的时候显得很不开心,她正在逛街,我硬是把她呼回来了。阿来一进门我就把她抱紧了。她没有准备。她不知道我这刻儿的心情有多坏。阿来说:"怎么回事嘛,我还在买衣裳。"我说:"女人为什么买衣裳?"阿来没好气地说:"穿呗。"我告诉她:"不,是为了给男人脱。"
在这个下午,我们借助于对方的身体天马行空。我们折腾得半死。我感觉到了空,身体是这样,而心情更是这样。我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对阿来说:"我晚上有点事。晚饭你一个人吃。"阿来又不高兴,说:"那我找舅舅打牌去。"我说:"好好玩,把好心情赢回来。"
阿来离开之后我开始精心准备。我穿上了牛仔裤,牛仔上衣。那条最宽的牛皮裤带我也得用上。还有高帮皮鞋。这些东西对我都有好处。让我犹豫不决的是那把蒙古匕首,犹豫再三我还是把它插进了裤带的内侧。如果二黑只是揍我,我会忍着。我欠他一顿,这没说的。不过,要是有人对我下毒手,我总得有一把刀子保命。命不能搭进去,这是原则。我把一切准备妥当,打开门出去。就在离家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满屋子都洋溢着阿来的气味。这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五点钟,我准时在三岔河大街与二黑会面。到了这个时候我反而平静了。二黑也是。二黑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带进了一家很脏很大的面条店。二黑为我们要了两碗面。等待的时候二黑不时地东张张西望望。我警惕起来,也开始东张张,西望望。
"你知道我叫你来干吗?"二黑这样问我。
"知道。"我说。
"华哥都对你说了?"二黑说。
我不知道二黑在说什么。这小子进去过,现在也学会绕弯子了。我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儿刚开发,"二黑说,"华哥想把这间房子买下来,开一家666吧。你是摆弄相机的,给我规划规划。"
我斜了二黑一眼,说:"这个容易。"
这顿面条我们吃了近四十分钟,我们的话题一直没有离开这间又脏又大的房子。我们谈了地势,结构,大门的朝向,色调,一切都是因地制宜的。谈完了,我们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开到上海路的时候,二黑拉我到333喝酒。我决定下车,说:"改日吧,阿来等我呢。"二黑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那就改日吧。"
我下了车。站在路灯底下。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确信,这个晚上二黑不是装的。这个鸟男人简直不是二黑。二黑进去之前绝对不这样。他一定会把我揍得金光四射。我站在路灯底下,回头看看,满大街都是红色夏利出租车,灯光闪闪,我不知道哪一个是二黑。我宁可不还手,让二黑痛痛快快地揍一顿,那也比这样好。我欠揍,你知道吧。我他妈真欠揍。我这么大声叫着,一不小心就碰上腰里的蒙古匕首了。我把匕首拔出来,有钢和锈的气味。这把匕首现在让我恶心。在城市的夜灯底下,这把匕首滑稽透了。妈拉个巴子的。我把匕首丢进了垃圾桶。妈拉个巴子的。
(本篇完)
元旦之夜
十二月三十一号下雪真是再好不过了。雪有一种很特殊的调子,它让你产生被拥抱和被覆盖的感觉,雪还有一种劝导你缅怀的意思,在大雪飘飞的时候,满眼都是纷乱的,无序的,而雪霁之后,厚厚的积雪给人留下的时常是尘埃落定的直观印象。雨就做不到这一点。雨总是太匆忙,无意于积累却钟情于流淌。雨永远缺乏那种雍容安闲的气质。上帝从不干冬行夏令的事。想一想风霜雨雪这个词吧,内中的次序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元旦前夕的大雪,必然是一年风雨的最后总结。
现在是一九九八年最后一个午后。雪花如期来临,它们翩然而至。发哥接到了海口的长途电话。是阿烦。今年初春和发哥同居了二十六天的白领丽人。阿烦说了几句祝愿的话,后来就默然无息了。她的口气有些古怪,既像了却尘缘,又像旧情难忘。发哥后来说:"海口怎么样?还很热的吧?"阿烦懒懒地说:"除了阳光灿烂,还能怎么样,--南京呢?"发哥顺势转过大班椅,用左手的食指挑起白色百叶窗的一张叶片,自语说:"好大的雪。"阿烦似乎被南京的大雪拥抱了,覆盖了,说:"真想看看雪。"发哥歪着嘴,无声地笑。"你呀,"发哥说,"真是越来越小了。"
打完电话发哥拉起了百叶窗,点上一支烟,把双脚跷到窗台上去,一心一意看天上的雪。发哥的办公室在二十六楼,雪花看上去就越发纷扬了。发哥在一九九八年的最后一天没有去想他的生意、债务,却追忆起他的女人们来了。然而,她们的面容像窗外的雪,飘了那么几下,便没了。发哥沿着阿烦向前追溯,一不留神却想到他的前妻那里去了。发哥是两年半以前和他的妻子离的婚,说起来也还是为了女人。那时候发哥刚刚暴发,暴发之后发哥最大的愿望就是睡遍天下所有的美人。发哥拿钱开道,一路风花雪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发哥在家里头蔫,可到了外面却舍得拼命,能挑千斤担,不挑九百九。当然,婚姻是要紧的,妻子也是要紧的,对于发哥来说,所有性的幻想首先是数的幻想,男人就这样,都渴望有一笔丰盛的性收藏。不幸的是,妻子发现了。发哥求饶,妻子说不。发哥恼羞成怒。发哥在恼羞成怒之中举起了"爱情"这面大旗。婚姻这东西就这样,只要有一方心怀鬼胎,必然会以"爱情"的名义把天下所有的屎盆子全部扣到对方的头上。发哥刚刚在外面尝到甜头,决定离。这女人有福不会享,有钱不会花,简直是找死!
离婚之后发哥不允许自己想起前妻。前妻让他难受。难受什么?是什么让他难受?发哥不去想。发哥不允许自己去想。一旦发现前妻的面庞在自己的面前摇晃,发哥就呼女人。女人会带来身体,女人会把发哥带向高潮。
现在,窗外正下着雪,发哥愣过神,决定到公司的几间办公室里看一看。因为是新年,发哥提早把公司里的人都放光了,整个公司就流露出人去楼空的寂寥与萧索。所有的空间都聚集在一起,放大了发哥胸中的空洞。发哥回到自己的大班桌前,拿起大哥大,打开来,坐下来把玩自己的手机。前些日子这部该死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到处都是债、债、债,到处都是钱、钱、钱,发哥一气之下就把手机关了。倒是办公室里清静,没有一个债主能料到发哥在新年来临的时候会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发哥把大哥大握在手上,虚空至极,反而希望它能响起来,哪怕是债主。然而,生意人的年终电话就是这样,来的不想,想的不来。发哥只好用桌上的电话打自己的手机,然后,再用自己的手机打桌上的电话。这么打了两三个来回,发哥自己也腻味了,顺了手随随便便就在大哥大上摁了一串号码,听了几声,大哥大竟被人接通了。--"谁?"电话里说。发哥的脑子里"轰"地就一下,他居然把电话打到前妻的家里去了。发哥刚想关闭,前妻却又在电话里头说话了,"谁?"发哥的脑袋一阵发木,就好像前妻正走在他的对面,都看见了。发哥慌忙说:"是我。"这一开口电话里头可又没有声音了,发哥知道前妻已经听出来了,只好扯了嗓子重复说:"是我。"
"我知道。"
"下雪了。"发哥说。
"我看得见。"
电话里又没动静了,发哥咬住下唇的内侧,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慌乱之中发哥说:"一起吃个饭吧。"这话一出口发哥就后悔了,"吃个饭"现在已经成了发哥的口头禅,成了"再见"的同义语。发哥打发人的时候从来不说再见,而是说,好的好的,有空一起"吃个饭"。
好半天之后前妻终于说:"我家里忙。"
"算了吧,"发哥说,"我知道你一个人。--一起吃个饭吧。"
"我不想看到你。"
"你可以低了头吃。"
"我不想吃你的饭。"
"AA制好了。"
"你到底要做什么?"
"元旦了,下雪了,一起吃个饭。"
前妻彻底不说话了。这一来电话里的寂静就有了犹豫与默许的双重性质。当初恋爱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发哥去电话,前妻不答应,发哥再去,前妻半推半就,发哥锲而不舍,前妻就不再吱声了,前妻无论做什么都会用她的美好静态标示她的基本心愿。发哥就希望前妻主动把电话扔了。然而没有。却又不说话。发哥只好一竿子爬到底,要不然也太难看了。发哥说:"半个小时以后我的车在楼下等你,别让我等太久,我可不想让邻居们都看见我。"说完这句话发哥就把大哥大扔在了大班桌上,站起来又点上一根烟,猛吸了一口,一直吸到脚后跟。--这算什么?你说这叫什么事?发哥挠着头,漫天的大雪简直成了飘飞扰人的头皮屑。
前妻并不像发哥想像的那么糟糕。前妻留了长发,用一种宁静而又舒缓的步调走向汽车。前妻的模样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黄昏时分的风和雪包裹了她,她的行走动态就越发楚楚动人了。两年半过去了,前妻又精神了,漂亮了。发哥隔着挡风玻璃,深深吁了一口气。离婚期间前妻的迟钝模样给发哥留下了致命的印象。那是前妻最昏黑的一段日子,发哥的混乱性史和暴戾举动给了前妻一个措手不及,一个晴空霹雳。发哥在转眼之间一下子就陌生了,成了前妻面前的无底深渊。对前妻来说,离婚是一记闷棍,你听不见她喊疼,然而,她身上的绝望气息足以抵得上遍体鳞伤与鲜血淋淋。离婚差不多去了前妻的半条命。她在离婚书上签字的时候通身飘散的全是黑寡妇的丧气。发哥曾担心会有什么不测,但是好了,现在看来所有的顾虑都是多余的,所有的不安都是自找的。前妻重又精神了,漂亮了,--精神与漂亮足以说明女人的一切问题。发哥如释重负,轻松地打了一声车喇叭。当然,前妻这样地精心打扮,发哥又产生了说不出来路的惶恐与不安。发哥欠过上身,为前妻推开车门,前妻却走到后排去了。前妻没有看发哥,一上车就对着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目不转睛,离过婚的女人就这样,目光多少都有些硬,那是她们过分地陷入自我所留下的后遗症。发哥的双手扶在方向盘上,对着反光镜打量他的前妻,失神了。直到一个骑摩托的小伙子冲着他的小汽车不停地摁喇叭,发哥才如梦方醒。发哥打开了汽车的发动机和雨刮器,掉过头说:"到金陵饭店的璇宫去吧,我在那儿订了座。"
雪已经积得很深了,小汽车一开上大街积雪就把节日的灯光与色彩反弹了回来。发哥说:"开心一点好不好?就当做个梦。"
璇宫在金陵饭店的顶层,为了迎接新年,璇宫被装饰一新,既是餐厅,又像酒吧。地面、墙壁、餐具、器皿和桌椅在组合灯的照耀下干干净净地辉煌。璇宫里坐满了客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新年来临的样子。发哥派头十足,一坐下来就开始花钱。这些年他习惯于在女人的面前一掷千金。不过,当初他在妻子的面前倒没有这样过。妻子清贫惯了,到了花钱的地方反有点手足无措,这也是让发哥极不满意的地方。然而,这个滴酒不沾的女人一反往日的隐忍常态,刚一落座就要了一杯XO。发哥笑起来,哪有饭前就喝这个的,发哥转过脸对服务生说:"那就来两杯。"
发哥望着窗外,雪花一落在玻璃上就化了,成了水,脚下的万家灯火呈现出流动与闪烁的局面,抽象起来了,斑驳起来了。节日本来就是一个抽象的日子,一个斑驳的日子。发哥点上烟,说:"这些年过得还好吧?"前妻没有接腔,却把杯子里的酒喝光了,侧过头对服务生说:"再来一杯。"发哥愣了一下,笑道:"怎么这么个喝法?这样容易醉的。"前妻也笑,笑得有些古怪,无声,一下子就笑到头,然后一点一点地往里收,把嘴唇撮在那儿,像吮吸。前妻终于开口和发哥说话了,前妻说:"梦里头喝,怎么会醉。"
窗外的风似乎停了,而雪花却越来越大,肥硕的雪花不再纷飞,像舒缓的坠落,像失去体重的自由落体。雪花是那样的无声无息,成了一种错觉,仿佛落下来的不是雪花,飘上去的倒是自己。雪花是年终之夜的悬浮之路,路上没有现在,只有往昔。
发哥望着他的前妻,离婚以来发哥第一次这样靠近和仔细地打量他的前妻,前妻不只是白,而是面无血色。她的额头与眼角布上了细密的皱纹。前妻坐在那儿,静若秋水,但所有的动作仿佛还牵扯到某一处余痛。寒暄完了,发哥的问话开始步入正题。发哥说:"找人了没有?"话一出口发哥就吃惊地发现,前妻让他难受的地方其实不是别的,而是"找人了没有"。只要有一个男人把前妻"找"回去,发哥仅有的那一分内疚就彻底化解了。有一句歌是怎么唱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一直到老",发哥就什么事也难不倒,永远在外头搞。发哥这么想着,脑海里头却蹦出了许多与他狂交滥媾的赤裸女人。发哥觉得面对自己的前妻产生如此淫乱的念头有点不该,但是,这个念头太顽固、太鲜活,发哥收不住。发哥只好用一口香烟模糊了前妻的面庞,抓紧时间在脑海里头跟那些女人"搞"。发哥差不多都能感受到她们讨好的扭动和夸张的喘息了。
前妻没有回答。这让发哥失望。发哥知道她没有,但是发哥希望得到一个侥幸、一份惊喜。发哥等了好大一会儿,只好挪开话题。发哥说:"过得还好吧?"发哥说:"我知道你还在恨我。"发哥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注视着前妻,但前妻的脸上绝对是一片雪地,既没有风吹,又没有草动。发哥难过起来,低下头去只顾了吸烟,发哥说:"当初真是对不起你。我是臭狗屎。我是个下三烂。"
前妻说:"我已经平静了。"前妻终于开口说话了,她的脸上开始浮现出酒的酡红,而目光也就更清冽了,闪现出一种空洞的亮。前妻说:"真的,我已经平静了。把你忘了。"
"你该嫁个人的。"发哥说,"你不该这样生活,"发哥说,"你应该多出来走走,多交一些朋友,别老是把自己闷在家里。"发哥说,"好男人多的是。"发哥说,"你应该多出来走走,多交一些朋友,别老是把自己闷在家里,--缺钱你只管说。"
前妻望着她的前夫,正视着她的前夫,眼里闪现出那种清冽和空洞的亮。前妻端着酒杯,不声不响地笑。
发哥瞄了一眼前妻脸上的笑,十分突兀地解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但发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所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抿一口酒,补充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发哥说:"你还是该嫁个人的。"
"你就别愁眉苦脸了,"前妻说,"你就当在做梦。"
发哥说:"缺钱你只管说,你懂我的意思。"
夜一点一点地深下去,新年在大雪中临近,以雪花的方式无声地降临。发哥的手机响起来,发哥把手机送到耳边,半躺了上身,极有派头地"喂"了一声。电话是公司的业务员打来的,请示一件业务上的事。发哥对着前妻欠了一下上身,拿起大哥大走到入口的那边去了。发哥在入口处背对着墙壁打起了手势,时而耳语,时而无奈地叹息。他那种样子显然不是接电话,而是在餐厅里对着所有的顾客做年终总结报告。后来发哥似乎动怒了,政工干部那样对着大哥大训斥说:"你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电话里头似乎还在嘀咕,发哥显然已经不耐烦了,高声嚷道:"就这么说吧,我在陪太太吃饭,--就这么说吧,啊,就这么说!"发哥说完这句话就把大哥大关了,通身洋溢着威震四海的严厉之气。发哥回到坐位,一脸的余怒未消。发哥指着手机对前妻抱怨说:"真是越来越不会办事了,--对那帮家伙怎么能手软?你说这生意还怎么做?--总不能什么事都叫我亲自去!"发哥说这话的时候仿佛这里不是饭店,而是他的卧室或客厅,对面坐着的还是他的妻子。前妻面无表情,只是平静地望着他。前妻的表情提醒了发哥,发哥回过头,极不自在地咬住了下嘴唇的内侧,文不对题地说:"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
但是,刚才的错觉并没有让发哥过分尴尬,相反,那一个瞬间生出了一股极为柔软的意味,像一根羽毛,不着边际地拂过了发哥。发哥怔了好半天,很突然地伸出手,捂在了前妻的手背上。前妻抽回手,说:"别这样。"前妻瞄了一眼四周,轻声说:"别这样。"发哥听着前妻的话,意外地伤感了起来,这股伤感没有出处,莫名其妙,来得却分外凶猛,刹那间居然把发哥笼罩了,发哥兀自摇了一回头,十分颓唐地端起了酒杯,端详起杯里的酒,发哥沉痛地说:"这酒假。"
发哥开始后悔当初的鲁莽,为什么就不能小心一点?为什么就让妻子抓住了把柄?如果妻子还蒙在鼓里,那么,现在家有,女人有,真是里里外外两不误。发哥的女人现在多得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然而,女人和女人不一样,性和性不一样。发哥拼命地找女人,固然有猎艳与收藏的意思,但是,发哥一直渴望再一次找回最初与妻子"在一起"时那种天陷地裂的感受,那种手足无措,那种羞怯,那种从头到脚的苦痛寻觅,那种絮絮叨叨,那种为无法表达而泪流满面,那种笨拙,那种哪怕为最小的失误而内疚不已,那种对昵称的热切呼唤,那种以我为主却又毫不利己,那种用心而细致的钻研,像同窗共读,为新的发现与新的进步而心领神会。--没有了,发哥像一只轮胎,在一个又一个女人的身躯上疾速奔驰,充了气就泄,泄了气再充,可女人是夜的颜色,没有尽头。
发哥用手托住下巴,交替着打量前妻的两只耳垂,XO使它们变红了,透明了,放出茸茸的光。发哥的眼里涌上了一层薄薄的汁液,既像酒,又像泪;既单纯,又淫荡;既像伤痛,又像渴望。发哥就这么长久地打量,一动不动。发哥到底开口说话了,尽管说话的声音很低,然而,由于肘部支在桌上,下巴又撑在腕部,他说话的时候脑袋就往上一顶一顶的,显得非同寻常。发哥说:"到我那里过夜,好不好?"前妻说:"不。"发哥说:"要不我回家去。"前妻微微一笑,说:"不。"发哥说:"求求你。"前妻说:"不。"
雪似乎已经停了,城市一片白亮,仿佛提前来到的黎明。天肯定晴朗了,蓝得有些过,玻璃一样干净、透明,看一眼都那样的沁人心脾。发哥和前妻都不说话了,一起看着窗外,中山路上还有许多往来的车辆,它们的尾灯在雪地上斑斓地流淌。前妻站起身,说:"不早了,我该回了。"发哥眨了几下眼睛,正要说些什么,手机这时候偏又响了。发哥皱起眉头刚想接,却看见前妻从包里取出了大哥大。前妻歪着脑袋,把手机贴在耳垂上。前妻听一句,"嗯"一声,再听一句,又"嗯"一声,脸上是那种幸福而又柔和的样子。前妻说:"在和以前的一个熟人谈点事呢。""以前的熟人"一听到这话脸上的样子就不开心了,他在听,有意无意地串起前妻的电话内容。刨去新年祝愿之外,发哥听得出打电话的人正在西安,后天回来,"西安"知道南京下雪了,叫前妻多穿些衣服,而前妻让"西安"不要在大街上吃东西,"别的再说",过一会儿前妻"会去电话的"。
发哥掐灭了烟头,追问说:"男的吧?"
前妻说:"是啊。"
发哥说:"热乎上了嘛。"
前妻不答腔了,开始往脖子上系围巾。发哥问:"谁?"
前妻提起大衣,挂在了肘部,说:"大龙。"
发哥歪着嘴笑。只笑到一半,发哥就把笑容收住了,"你说谁?"
前妻说:"大龙。"
大龙是发哥最密切的哥们,曾经在发哥的公司干过副手,那时候经常在发哥的家里吃吃喝喝,半年以前才出去另立门户。发哥的脸上严肃起来,厉声说:"什么时候勾搭上的?--你们搞什么搞?"发哥站起身,用指头点着桌面,宣布了他的终审判决:"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发哥旁若无人。前妻同样旁若无人,甚至连发哥都不存在了。前妻开始穿大衣,就像在自家的穿衣镜面前那样,跷着小拇指,慢吞吞地扭大衣的纽扣。随着手腕的转动,前妻的手指像风中的植物那样舒展开来了,摇曳起来了。前妻手指的婀娜模样彻底激怒了发哥,他几乎看见前妻的手指正在大龙赤裸的后背上水一样忘我地流淌。一股无名火在发哥的胸中"呼"地一下烧着了。发哥怒不可遏,用拳头擂着桌面,大声吼道:"你可以向任何男人叉开大腿,就是不许对着大龙!"餐厅里一下子就静下来了,人们侧目而视,继而面面相觑。人们甚至都能听得见发哥的喘息了。前妻的双手僵在最后一颗纽扣上。目光如冰。整个人如冰。而后来这块冰却颤抖起来了。前妻拿起剩下的XO,连杯带酒一同扔到发哥的脸上。由于颤抖,前妻把酒洒在了桌上,而杯子却砸到窗玻璃上去了。玻璃在玻璃上粉碎,变成清脆的声音四处纷飞。余音在缭绕,企图挣扎到新年。
发哥追到大厅的时候前妻已经上了出租车了。发哥从金陵饭店出来,站在汉中路的路口。新年之夜大雪的覆盖真是美哦。大雪把节日的灯光与颜色反弹回来,--那种寒气逼人的缤纷,那种空无一人的五彩斑斓。
(本篇完)
《相爱的日子》
作者:毕飞宇
嗨,原来是老乡,还是大学的校友,居然不认识。像模像样地握过手,交换过手机的号码,他们就开始寒暄了。也就是三四分钟,两个人却再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那就再分开吧。主要还是她不自在。她今天把自己拾掇得不错,又朴素又得体,可到底不自在。这样的酒会实在是太铺张、太奢靡了,弄得她总是像在做梦。其实她是个灰姑娘,蹭饭来的。朋友说得也没错,蹭饭是假,蹭机会是真,蹭着蹭着,遇上一个伯乐,或逮着一个大款,都是说不定的。这年头缺的可不就是机会么。朋友们早就说了,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要紧的其实就是两件事:第一,抛头;第二,露面——机会又不是安装了GPS的远程导弹,哪能瞄准你的天灵盖,千万别把自己弄成本·拉登。
可饭也不好蹭哪,和做贼也没什么两样。这年头的人其实已经分出等级了,三五个一群,五六个一堆,他们在一起说说笑笑,哪一堆也没有她的份。硬凑是凑不上去的。偶尔也有人和她打个照面,都是统一的、礼貌而有分寸的微笑。她只能仓促地微笑,但她的微笑永远都慢了半拍,刚刚笑起来,人家已擦肩而过了。这一来她的微笑就失去了对象,十分空洞地挂在脸上,一时半会儿还拿不下来。这感觉不好,很不好。她只好端着酒杯,茫然地微笑,心里头说,我日你爸爸的!
手机却响了。只响了两下,她就把手机送到耳边去了。没有找到工作或生活还没有着落的年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接手机特别地快。手机的铃声就是他们的命——这里头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幻觉,就好像每一个电话都隐藏着天大的机遇,不容疏忽,一疏忽就耽搁了。“喂——”她说,手机却没有回音。她欠下身,又追问了一遍:“——喂?”
手机慢腾腾地说:“是我。”
“你是谁呀?”
手机里的声音更慢了,说:“——贵人多忘事。连我都不认识了。抬起头,对,向左看,对,卫生间的门口。离你八九米的样子。”她看见了,是他。几分钟之前刚认识的,她的校友兼老乡。这会儿她的校友兼老乡正歪在卫生间的门口,低着头,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手机,挺幸福的,看上去像是心上人调情,是情到深处的样子。
“羡慕你呀,”他说,“毕业还不到一年半,你就混到这家公司里来了。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金领丽人,对,说的就是你了。”
她笑起来,耷拉下眼皮,对着手机说:“你进公司早,还要老兄多关照呢。”
手机笑了,说:“我是来蹭饭的。你要多关照小弟才是。”
她一手握住手机,另一只手抱在了胸前,这是她最喜欢的动作,或者说造型,小臂托在双乳的下面,使她看上去又丰满、又窈窕,是“丽人”的模样。她对手机说:“我也是来蹭饭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差不多在同时抬起了脑袋,对视了,隔着八九米的样子。他们的目光穿过了一大堆高级的或幸运的脑袋,彼此都在打量对方,开心了。他们不再寂寞,似乎也恢复自信。他微笑着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有闲情了,说:“酒挺好的,是吧?”
她把目光放到窗外去,说:“我哪里懂酒,挑好看的喝呗。”
“怎么能挑好看的喝呢。”他的口气显然是过来人了,托大了,慢悠悠地关照说,“什么颜色都得尝一尝。尝遍了,再盯着一个牌子喝。放开来,啊,放开来。有大哥呢。”随即他又补充了一句,“手机就别挂了,听见没有?”
“为什么?”
“和大哥聊聊天嘛。”
“为什么不能挂?”
“傻呀。”他说,“挂了机你和谁说话?谁会理你呀,多伤自尊哪——就这么打着,这才能挽救我们俩的虚荣心,我们也在日理万机呢。你知道什么叫日理万机?记住了,就是有人陪你说废话。”
她歪着脑袋,在听。换了一杯酒,款款地往远处去。满脸是含蓄的、忙里偷闲的微笑。她现在的微笑有对象了,不在这里,在千里之外。酒会的光线多好,音乐多好,酒当然就更好了,可她就是不能安心地喝,也没法和别人打招呼。忙啊。她不停地点头,偶尔抿一口,脸上的笑容抒情了。她坚信自己的微笑千娇百媚。日你爸爸的。
“谢谢你呀大哥。”
“哪儿的话,我要谢谢你!”
“还是走吧,冒牌货。”她开开心心地说。
“不能走。”他说,“多好的酒,又不花钱。”
三个小时之后,他们醒来了,酒也醒了。他们做了爱,然后小睡了—会儿。他的被窝和身体都有一股气味,混杂在酒精和精液的气息里。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是可以接受的那一类。显然,无论是被窝还是身体,他都不常洗。但是,他的体温却动人,热烈,蓬勃,近乎烫,有强烈的散发性。因为有了体温的烘托,这气味又有了好的那一面。她抱紧了他,贴在了他的后背上,做了一个很深的深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