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浚头朝下躺在地上,身上很多可疑的伤口。他朝四周巡视,并没发现其他人的踪迹。
“江浚?江浚?你醒醒。”
韩初推了推江浚,江浚毫无反应。
他不会死了吧?
韩初伸出两根手指放到江浚鼻子下面,发现人只是晕过去了。
江浚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妈…”
韩初:“……”
韩初今天意外看到了江浚,刚开始他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毕竟小乞丐很常见,满大街走走总会碰见一两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脸上蒙着厚厚几层的灰。
不过江浚额头有块疤,独一无二,他的五官生得很好,即使藏污纳垢也很难掩盖住。
韩初看到江浚的样子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小孩眼神里充满倔强,再落魄也不像会主动诈骗行乞的人。
跟了一路,果然让他又看到了那个人贩子。
江浚现在的样子简直惨透了,他身上青青紫紫的淤痕,额头上一道裸露在空气里的伤口,能看到表皮组织之下暴露出来的粉红色的肉泡。
一摸额头,烧得烫手。
韩初把人抱起来,他在郊区路口停了一辆电动车,在夜色里顺着七弯八拐的小泥路,照着记忆找过去。
一到路口,发现车没了。
这附近住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大多是小偷流氓以及社会的渣滓,就像一个大型的“垃圾回收处理厂”。
韩初的车停在这里半小时,都够人家偷两回了。
不远处就是104国道,韩初咬咬牙,抱着江浚往公路上走,如果碰到个愿意载人的,就最好不过了。
公路很长,这是一条废弃的老旧公路,市里进行了新路线开发规划之后,因为地理条件不优越,从临市到海宁市,会从这条路上经过的人很少。
韩初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碰到愿意停下来的车子。
车上的人关掉了远光灯,熄火,下车,看着眼前狼狈的两个人,叹了口气道:“上车吧。”
市中心人民医院三楼,特殊看护病房。
江浚艰难地睁开眼睛,耳朵边有叽叽喳喳嘈杂不休的对话声,他皱皱眉,眼前的一切都很模糊。
片刻后,对焦完毕,映入眼帘的一片白色。
床头边的柜子上还放着一瓶白色的百合花,清清淡淡,透过幽幽的香气。
身体底下是柔软的床垫,右手挂着点滴。
江浚稍微一动弹,才感受到肌肉疯狂尖叫的疼痛,他的鼻子里还插着助吸器。
他在医院?
他刚放松下来,一偏头就看一群小护士围着韩初,有的给他打针,有的给他拿着棉签蘸了水喂进嘴里,还有的给他换药换点滴,四五个粉红色的护士服花团锦簇围着他,每个都时不时拿小眼神偷看,还小声在那儿交流。
护士A:“真的好帅啊~”
护士B:“要是是我男朋友就好了。”
护士C:“你想得美吧你。”
护士B:“嘻嘻,想想又没罪。”
护士D:“可惜是个鳏夫,还有个儿子。”
护士B:“儿子我也要,他要是喜欢我,我也不介意。”
这一番话,让其他人笑成一团,韩初正好睡着了,他的眼底有淡淡的青黑色,漆黑的眉睫投下浅浅的阴影,看起来温和而孱弱。有人瞥见了江浚,惊讶地说道:“哎呀,你醒了?等着,我去给你叫医生。”
一帮人又先后赶着出去了。
江浚:“……”
韩初闭上眼睛不说话的时候,比他张开嘴呱噪说教的时候要可爱很多。
他的睫毛绵而细软,皮肤白皙干净,仔细看,会觉得好像有点婴儿肥。江浚的目光落在他眼睛下方的创可贴上。
撕掉创可贴,下面是三个小圆点一样的伤口,都已经结了痂,轻轻一碰,表皮的褐色硬块就脱落了。当中有一个在眼尾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印子,可以想见当时受伤戳得太深,留了疤痕。
江浚想起来了,一个月前那个来李麻子这里买孩子的男人。
他为什么要来救我?
他是个傻子吗?
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
他额头上的伤突然开始隐隐作痛。
然后韩初睁开了眼睛,刚刚他在装睡,要不然一群如狼似虎的小姑娘招呼起来太费劲,聊天恨不得查你一家户口本。
韩初还没来得及感慨,江浚冷不丁问道:“谁是你儿子?”
韩初眨眨眼,一脸无辜地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摔在地上磕的,又指了指自己的眼尾,那里是被江浚拿餐叉插的,说道:“为了你变成这样,都破相了,你必须得负责。”
江浚嘴角抽搐,反问道:“负什么责?”
韩初:“要是我找不到老婆,你得照顾我一辈子,负责给我养老送终。”
江浚:“……”
他觉得韩初一点儿也不用发愁找老婆这个事情。
韩初朝他伸出一只手,继续说道:“你跑不掉的,我可赖上你了,儿子~,叫爸爸。”
江浚看着那只手,那是一只很秀美干净的手,他的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五指纤长。他本来应该过着最舒适的生活,十指不沾阳春水才对。现在上面,有很多细小的伤口,不少指甲也开裂了。
江浚伸出手,握住了它,算是变相地妥协了。
真是晦气!
李麻子觉得自己最近肯定走背字,先是被警察端了老巢,没了赚钱的法子,好不容易找到棵摇钱树暂时拿来应急,等到时候风声没那么紧了,还可以卖了换一笔路费。
没想到大晚上叫人给跑了。
他觉得江浚一个小孩子肯定走不远,低着头在地上找起脚印。
然后从玉米地回出租房的路上,被一个男人拦住了。
他穿着饿了么外卖员的外套,带着蓝白条纹头盔,大晚上还带了墨镜,摆着个香港电影里的经典姿势靠在那辆贴了黑膜的面包车车门上。
模样很潇洒,也很傻逼。
男人远远就看到了李麻子,主动把墨镜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放进衣兜里,露出一张很英俊的脸。
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流氓瘪三。
最起码也是个能靠脸吃饭的瘪三。
李麻子狐疑地打量着他,不太清楚在这种特殊的时刻突然出现的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意图。
吴笙把两根手指伸到脑袋上给他敬了个礼,说道:“等你好久了。”
李麻子问道:“你是谁?”
吴笙说道:“我叫吴笙。”
李麻子看他的眼神立刻变得像看一个神经病,说道:“你他妈到底是谁?没事给老子滚开。”
吴笙笑嘻嘻地说道:“我只是一个路见不平的普通人。”
他的语调很悠闲,样子漫不经心。
分明来者不善。
李麻子现在无比确认眼前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他示威地向前走了两步:“再不走开,打死你信不信?”
吴笙从上衣兜里拿出一样东西,发着森森的寒光,李麻子看清楚了,那竟然是一把手术刀,吴笙的语气认真起来:“分尸手,吴笙,多多指教。”
出院后,韩初带着江浚回到了自己家。
他办完了领养手续,又东奔西走了大半个月,给江浚找了一间走读的公立小学。
没想到,上学第一天,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居然是给父母洗脚。
客厅里,韩初坐在沙发上把脚捂在怀里宁死不从。
江浚端着一盆洗脚水在对面看着他。
“你到底洗不洗?”
“不洗。”
“到底洗不洗?”
“不洗!”
“那作业怎么办?”
“…你就说洗过了。”
江浚拿出手机,翻出微信群里的群发文件,里面清清楚楚写着作业要求:必须图文并茂,感情丰富真实,表达通顺流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少于200字。
韩初的脚很敏感,十个指甲修剪整齐,白皙干净,从记事以来就没被其他人碰过。江浚滚烫的手一握上去,下意识就瑟缩着向后退,一退却没有把脚抽出来。韩初视死如归地把□□出去,头埋在沙发的抱枕里,耳朵红透了。
江浚小心翼翼地试了试水温,才把韩初的脚放进去,然后用手撩起水花从白皙的脚脖子上滑下来,他以前从来没有给人洗过脚,韩初是第一个。
江浚突然想吃红烧猪蹄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眼他养父羞愤欲死的样子:晚餐叫韩初做吧。
晚上江浚睡不着觉,从恶梦中惊醒,整个人显得惊魂未定,抱着枕头来找韩初。
恶梦中无数尸山血海铺就的通往山顶的道路,一步踏错下面就是万丈深渊,死去的杜砚霖挣扎着想要将他也拉下来,他面目狰狞地说:“你要和我一起下地狱。”
韩初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
黑暗中,江浚悄悄溜进韩初怀里,这个男人身上有股淡淡的气味,闻着让人心神平和,和他整日酗酒无度的父亲很不一样,也不同于他见过的任何人。
韩初觉得这小孩难得冲他撒娇了,于是他给了江浚一个晚安吻,声音温柔黏腻地哄着他:“睡吧。”
江浚真的放心地睡着了,睡姿像个婴儿一样蜷缩着手脚,手里还死死抓着韩初的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