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宝更是这样,而沈妈妈对她说的那些话,已经足以说明沈妈妈对她身世其实早就知道的。只是沈妈妈不说,不提而已。
静瑟的屋子,似乎还能透过窗户听到外面树叶被吹拂动的声音。屋内此起彼伏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在他们沉默里,还能感觉到一丝丝不安分的躁动。
冯家宝看着沈从的眼睛,很久很久地才说:“要是、要是有一天我死了……我是说假如,假如……”忙着解释,沈从笑着摇头,食指抵在她的唇上,那些话,他都知道。
“你死了,我也活不成。”
“我……”
【晚上回来更新,现在出去拿快递】
☆、115.<(  ̄^ ̄)(θ(θ
他不是安慰她才这样说,低头一笑,握着她的手掌贴在自己脸颊上,低沉诉说:“也不是我故意不想活,而是你死了,我的心也会随着死。我给你说一个故事吧。以前有一位老人,他患了重病,吃药也不顶用了。他熬了几个月,在病床上,终于在一天夜里睡去,再也没有醒过来。他和他的老伴感情很好,他死去不到一个月,他的老伴也随着他去了。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大……他走了,他老伴也没了活下去的意思,两个人从结婚到死亡,经历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在一起有过争吵有过磨难,可都坚持下来了。时光可以让伤口愈合,也可以留下伤疤,但更多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
“珍惜。”
能够相守到老真的很不容易,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其他地方要相互摩擦到融合,是一段不少的时间才能做到。沈从和冯家宝就很幸运,他们十岁就认识了,十岁到现在,吵吵闹闹、磨合也够日子了。
“家宝,你说你都走了,我独活意思够吗?没意思,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仅剩的意思就是混吃等死,隐约可以知道自己所剩下的时间是多少。你死了,我会一天一天慢慢算,算剩下的日子,日子完了,就可以去找你了——”
——
沈妈妈态度强硬,坚守自己的想法。她认定自己所做的都是为了沈从好,她本来很疼爱冯家宝的,她是个好女孩,从小是她看着长大的,她的秉性沈妈妈一清二楚。如果,如果她不是跟沈从纠缠上,也许沈妈妈会疼爱她一辈子。
可没有如果。
事情已经到了今天的地步,撕破脸已经是必然的结局。
沈妈妈一晚上都难以入睡,打了通电话给沈爸爸,沈爸爸最近事情挺多的,也就没有注意上沈从跟冯家宝的事。如今,沈妈妈把一切事情都告诉了他,身为一家之长,不表态,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沈妈妈其实更多偏重于沈从,她很多地方把冯家宝给恶魔化了,现在冯家宝对于她来说就是个恶魔。
沈爸爸倒没有沈妈妈那样,沈爸爸很乐观,在电话里轻松跟沈妈妈开起玩笑来,冷笑话说了两三个,末了,在最后跟沈妈妈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别天天去孩子们跟前说三道四,这样只会让他们更反感。
沈妈妈刚想发作,沈爸爸扯开了话题,问起了老爷子的身子怎么样,沈妈妈却很明白的告诉沈爸爸,他必须回一趟老爷子的家来,要跟沈从好好谈一谈,免得他走上一条不归路。
沈爸爸不赞同了,说沈妈妈怎么就一直要拆散他们呢?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好吗?
沈妈妈跟沈爸爸就杠上了。两个人的态度、立场完全不同,所以沈妈妈很不高兴,不高兴于沈爸爸的态度,他怎么可以这样轻松,乐观,看得开,他儿子都快走入毁灭了!
他就一个儿子,不管教好自己的儿子,免得老了都没有人去看!
所以,沈妈妈是一头栽倒底,硬是要管到底了。
对此,沈爸爸也微微怒了,表示跟她说不下去,这话题,以后再也不要跟他提!
没有得到沈爸爸支持的沈妈妈这一晚上坐在客厅里沉默,一个晚上都没有合过眼,第二天一早,精神奕奕的找老爷子说话去了。她其实也想摸清楚老爷子的态度如何,沈从是他孙子,虽然老爷子也疼冯家宝,可总归说冯家宝不是沈家人。
对此,老爷子去晨练,沈妈妈尾随其后,唠唠叨叨一早上就跟老爷子说了此事的前因后果,也说了他们家养了一直白眼狼,那么多年潜伏在自己身边,居然毫无察觉。
沈妈妈说到白眼狼的时候,老爷子目光银色色刮向了沈妈妈一下,有意无意的。老爷子不喜欢沈妈妈说的这话,来形容冯家宝。
纵然不是亲生的,她不姓沈,可怎么说,也是他们沈家把她一手养大的,这么多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没有就没有呢。大家又不是冷血无情的人。
而且,冯家宝那孩子挺乖巧的。倒是沈从从小就不老实,长大了,更加难以相处了,性格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像谁。
沈妈妈在沈爸爸那里碰了壁,一早在老爷子这里又碰了壁,一天下来,僵硬的脸色就没有松懈过,心情很不好。连回去看的冯家宝站在院子里浇花,心情更加阴沉了。
径直经过冯家宝身边,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好像她是瘟神附体,谁见了谁倒霉。哼都懒得哼一声了,沈妈妈就这样带着她对冯家宝的不满进屋子去了。
老爷子随后也回来了,看到冯家宝,笑了笑,说:“院子的花都要死了,来,家宝我教你正确的浇水方法,诶,对了,吃早饭了吗?”
爷爷对她的态度比沈妈妈不知道好多少!想到这里,冯家宝的脸色微微好了一点,把木勺子给爷爷,说:“那好。”
——
冯家宝微微转好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听到了沈妈妈跟沈从的谈话。她不是故意偷听的,只是恰巧经过沈从的睡的房间,房间门是虚掩的,一般要背着别人说的秘密话,一定要把门关紧,最好是锁上,也要找一间隔音效果好的。
可是,爷爷家里的房子大都数木质结构,是老房子,任凭风雨侵蚀了很多年还毅然决然伫立。房子建筑类似古时那种木房子,有几层楼。可隔音效果实在不佳。
楼上的门推开时吱呀一声,楼下都能非常清楚的听见,何况,是沈妈妈激动之下的话语呢。
背紧紧贴在墙壁上,她的双腿像是锁上了千斤重的锁链,抬腿走一步都觉得艰难。
“你收拾这些衣服又想去哪里?你不打算出国了?沈从,你到底在想什么!”沈妈妈尖锐的嗓音太明显了。
沈从很平静,从容不迫收拾好自己简单的衣物,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要出国。”
“可、可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啊,下个月,不,提前半个月的,这个月底你就能出国了!国外那边我也已经安排准备妥当了。就差你过去了……”
“妈!”沈从打断沈妈妈的话,不耐烦的揉着眉心,很疲倦似得说:“我已经跟你讲清楚了,我不会走,更不会出国,谁爱去谁去,我没时间没工夫更没有精力去!”
“你不去?开什么玩笑!人家那边的学校早就联系好了,学费我也交了,你这个时候说不去,这不明摆着让你妈妈我难看吗?”沈妈妈不死心。
沈从仰头深吸一口气,缓缓自己的情绪,生怕自己都控制不住而爆发。他的自控力一向好,可这一次,是真的把他逼急了,他感觉很压抑,被人掌控,自己没有自由的压抑。想到冯家宝昨晚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一会又说到死这个字眼,他害怕她会想不开,做傻事。
女人是个极复杂的动物,任凭沈从怎么去猜测冯家宝的想法,还是没能将她看透。说她小心吧,又敏感多疑,受点小小的刺激都会躲起来不见人,第一次躲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好几天,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二次,第二次日子会多久?十天?半个月?他都不知道。
当然,也不能说沈从只顾冯家宝的感受,而不顾他母亲的感受。实际上,他也想顾得双方没有一点的冲突,可沈妈妈太偏激了,她太有自己的想法了,而且也不顾冯家宝的感受。好歹怎么说,冯家宝也是她一手带大的。又不是亲兄妹,在一起,即便别人说闲话,可他们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问题。
他又不是她的亲哥哥。
【买了笛子,吹不响——】
☆、116.
日长梦多,沈妈妈的态度强硬到令人发指。她决定了的事情旁人没法左右。沈爸爸不打算插手沈从的事,他都大了,有头脑去思考自己的未来。不需要他们在旁边指手画脚,指点来指点去。
沈妈妈虽然是好心为了沈从好,为了他的前途着想,可不知道已经让沈从很不耐烦了。他又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何必一直纠缠着他不放呢。
他很清醒,没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茶几上的热水冷却,三个人坐在,都沉默不已,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谈下去。这个话题沉重而压抑。
冯家宝四处看看,手放在膝盖上,双目空洞,也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哪里去了。
爷爷负手走了进来,看到屋子里三个人沉默不说话,也不走,就这样坐在客厅里,又看到沈妈妈僵硬的脸色。沈从显得无动于衷,只是低头看着他的手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爷爷看到这幅场景,摇头惋叹,进自己的屋子去了。
很久之后,沈从才站起来,对沈妈妈说:“妈,我有事情出去一下。”然后把冯家宝拉起来,冯家宝茫然不知怎么了,迷惘地望着他。沈从力气很大,拽着她就往外走去,沈妈妈在后面说:“去哪里?你有什么事情不能说的?”
沈从权当没有听到,而是带着冯家宝出去绕了一圈。
沈妈妈顿时更加生气了,刚想打电话给沈爸爸,谁知,沈妈妈刚把电话打了出去,沈爸爸前脚就出现在门口了,一边说:“我已经来了还打电话,你看看,手机都要没电了。”
一见到沈爸爸,沈妈妈霎时觉得自己有可以依靠的肩膀了。
沈爸爸的到来无疑是为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来,沈爸爸的态度似乎不是昨日跟沈妈妈打电话时候那态度一样的。
沈爸爸说:“我进去跟老爷子谈一谈,你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我。”
而后,沈爸爸进沈老爷子的房间谈了半天才出来。沈妈妈一直守在门后,理不清沈爸爸怎么一来就去找老爷子谈话,半天都没有动静。
沈爸爸出来后,对沈妈妈叹了一口气说:“现在不是儿孙自有儿孙福的时候了。家宝的母亲找过我了……”
——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奋不顾身、明知道前面是重重的危险,纵然是万丈深渊,无路可退,即便是死,也要死得理所,死得应当,飞蛾扑火的命运是必然的。然而,这个世界上,也总有那么几个想不开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玩命,他们不看重自己的生命,珍惜珍惜,珍惜活着是多么不容易。闹自杀、割脉、点火*,那是因为他们对生命无望了,就好比那句话说的。
人生其实很无望,一日重复一日,不如混吃等死算了。
混吃等死,冯家宝生活的节奏。
云果曾经说过,要是以后她未来的婆婆是个野蛮型无法相处的,她一定会选择杀了她婆婆的儿子,也就是她老公。问她为什么,云果笑着说,杀了她儿子比杀了她快感更来得刺激。
真是人比人贱死人。
冯家宝可没有勇气对沈妈妈下手,她有的,就是一味的沉默、默默承受下沈妈妈对她的态度,沈妈妈很不喜欢她,更不会希望她跟沈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冯家宝蹲在院落的大树下,树荫温柔的洒在她身上,替她遮去了一些阳光。在寒冷的冬天,她应该晒晒温暖的阳光才对,可却把自己隐藏在阳光下。只用眼睛去看阳光,普照在这片大地上的阳光。
从指缝溜出去的是阳光,可从心间偷跑出去的是沈妈妈对她的态度。
沈妈妈是恨死她了对吧?
很讨厌她,这个时候一点也不想见到她,冯家宝只能躲在外头一个人把受伤的地方放出来凉一凉,吸了吸鼻子,搓搓脸蛋,把脸上的水渍都擦干净,可越擦越擦不干净,那泪水像关不住的水龙头,一直往外涌泪珠。一颗两颗,滚烫似得掉在地上,她愈发把头埋进膝盖下,面对地面,省得被旁人看了去,又来问东问西没完没了。
冯家宝抹阿抹,手掌心上全是水渍,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哭起来也没完没了的。
身上那件外套穿了大半个月后,都没有洗一下,脏了。她的情绪更不好了,手掌不够抹泪了,干脆用衣服,把泪珠子全抹在衣服袖子上,不管不顾,像是临走之前最后的怨气,撒在衣服上,衣服是无辜的,她却不是。她是自作孽不可活,自甘如此。
在外面哭久了,冯家宝这才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站起来,用袖子最后抹掉脸上的水渍。
深吸一口气,拍拍脸颊,才慢慢走进屋子里去。
屋子里,爷爷、沈爸爸和沈妈妈,还有沈从都在,还有一些亲戚,都是冯家宝小时候见过的,可这个时候,却喊不上来了。他们的表情似乎约定了似得,统统是面无表情,有的抽烟、有的看着冯家宝,眼神冷冷地,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了似得。冯家宝强打起笑容来,假装自己没有看见,没有看见就不会心伤,更不会感觉无望。
可为什么在他们的注视下,她有点坚持不住了,煎熬一分、一秒……站在他们跟前,被他们肆意的打量,她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乖乖老老实实来领罪。即便他们让她去死,指不定,她真的就会去死。
可能怎么办呢?
冯家宝慢慢挪开视线,看到沈从站在距离她好几步远的地方,大概,大概有院子到大门到这里的距离,沈从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没有换,也许是没有心情,也许是其他。
她慢慢抬头看到沈从,从他的眼神里,似乎也读出了他的态度。不是不舒服,胸腔里的那块东西,在拼命的跳动,忍不住浑身的颤栗,濒临的绝望。其实别人是什么态度她不是在乎,她也可以选择无视,而不去在乎。可沈从的态度,她不能不在乎,沈从说,他想带她走,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生活。纵然对父母不公平,可人生短短数十载,能遇到自己想走一辈子的人真的不容易。
沈从只想跟她在一块。
时间多长、多短,无所谓,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一块,就算明天是末日。
冯家宝错开沈从的眼神,那也是因为沈从压根没有看她,他的目光空洞无神,透过她,在看别的。
冯家宝双手握成拳头,指甲陷入掌心的肉里面,感觉到疼,可不是很疼,一下子又松开,嘴角漾着莫名的笑容,有凄楚、有失望、更有前所未有的冷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掩饰不住仓皇哽咽对这个屋子的所有人说:“我不会再纠缠哥、他了。我会走,走得远远地,再也不会回来打扰你们的生活。”冰冷的双手,没有温度的心脏,像是活死人,嗓音更是沙哑不行。可语气慢慢坚定,坚定到令自己怀疑,说这些话的人、站在这里面对他们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之前给你们带来的麻烦,我在这里对你们诚恳的表示歉意。对不起——”
上身前倾,对他们鞠躬道歉。
话说完,冯家宝再也掩饰不住的慌张,一直眨眼睛,眼眶又湿了,鼻子酸酸的,却死抿着嘴唇,牙根也紧紧绷着,咬合。在怎么着,也不能让自己太狼狈了。转过身,从这个门走出去,她就跟这个家再没有一点关系。路归路,桥归桥,她是她,他也可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以后,陌路前尘,即便她死在路边,无人敛尸,也是她自个的事,与他们,与旁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117.
迈开沉重的脚步,从门槛跨出去,冯家宝提着自己的行李箱走,这一屋子的人,有冷笑的、有嘲讽的、也有幸灾乐祸的,更有甚者,在她跨出门槛才一步,就对她呸了一口水,好像是多么不耻她的存在。
这些不算什么,真正能让她死心绝望的是沈从冷漠的态度,他像是局外人一样,看着这场笑话,由始至终的笑话。
这一路,仿佛费尽了她毕生的力气,以为自己走远了,没让他们看到了,终于没了力气,一屁股坐在了路边,捂着脸失声痛哭起来。那箱子,临走之前还被他们一家人检查过,看她有没有带走不属于她的东西,把他们沈家的东西给带走了。所以也没关紧,那扣锁在她松开想字体拉杆的一瞬间松开,里面的衣服迸发了出来,凌乱摊开。
他们做得没错,她就是个外人,可以理解他们怕自己的东西被外人带走了。这本来就不属于她的,是沈家的。所以他们检查、搜她的箱子也是自然的。
她的衣服寥寥几件,也没什么可以搜的。
所以,他们也没有搜到什么,就把衣服胡乱塞回去,这个箱子,昨晚上,她是整整齐齐收拾好的。
而那个女人的出现着实在冯家宝的意料之外,她仍然是那么高贵,穿着打扮永远那么端庄得体,带着一副深色的墨镜,穿着高跟鞋在她跟前蹲下,一件一件的帮她把衣服放进箱子里去。从容不迫的气场,似乎不意外她为什么这么狼狈的坐在马路边。她看着冯家宝的表情似乎是在同情,因为戴着墨镜,冯家宝看不见她的表情,只有她帮自己把衣服放进箱子的动作。
接着是她喊来了人把箱子给提上她的车子后备箱去了,她过来扶着自己起来。
冯家宝呢,则像是没了生气的娃娃任由她动作,也不反抗,也不说话,只是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她。她的手冰凉得刺骨,那女人微笑的把她扶着站起来,拿来纸巾给她擦眼泪,动作轻柔而熟练,似乎经常这样,一点也不生疏,即便是面对她十来年都没有见过的女儿。
“跟我走吧。”
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冯家宝愣愣的望她,没有立刻回答,那眼神空洞得让人担心。
“你已经一无所有了,说实话,看到你一无所有我挺开心的,不然,我又有什么办法让你回到我身边呢?容容,跟我回去吧。”
——
冯家宝不信她说的话,也不肯跟她走,却是被她安排到其他地方住下。换了一个城市,坐着她的车,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很想跟人告别,可一时半会找不到一个人,只能对着窗外发呆,那些树啊、高楼啊、风景啊,冯家宝心里一一对他们都说了再见。唯独没有跟他说再见。可转而一想,他也许是不想再看见自己了吧?
离开这里也好,也不怕触景伤情了。
冯家宝真的一无所有了,要是没这个女人出现,她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指不定会露宿街头,成为天桥下的新成员。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结局,对于冯家宝来说,她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适应天桥的生活,所以,特没骨气的跟着她亲生母亲走了。只是她的生活没有因此变得有多好,只是换了间屋子,比在沈家更大、更敞亮,也更空荡荡,没人人情味。
见到冯大伯,冯家宝没有一丁点的意外,而冯大伯表现得比她更从容坦荡,似乎知道她会回来一样。
一张长桌子,上面铺了一层白色的餐布,有陆陆续续端菜上桌的人,这些人冯家宝都不认识,她只是受邀来那女人的家里吃顿饭而已。
这顿饭,有她的儿子,但不是亲儿子,还有一位不太爱说话的老妇人,冯家宝被安排跟冯大伯坐一块,她则坐在中间的主席上,由此可见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
冯家宝本来是不想来的,可是想想,自己不来也就是很不给她面子,她给她吃、住,她还有什么脸面拒绝呢?犹然一笑,反正已经这样了,也不差这一顿饭,权当做实验小白鼠吃的东西算了,倘若有毒,那就吃死一个少一个。
冯家宝自始自终就没有认真听过他们在聊些什么,断断续续听到他们在笑、笑着交谈,一会儿说这个、等一会儿说那个,气氛好得不行。就连冯大伯偶尔也会插一两句话,唯独冯家宝,她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亦是没有人问过她是谁,重兰也没有介绍冯家宝的身份。
重兰,冯家宝母亲的名字。
这顿饭吃下来,冯家宝才真在尝到了什么叫做嚼如腊味,吃到嘴巴里的东西连嚼都难,味道怪异到不行,还偏偏有人称赞今晚的菜色味道棒极了。冯家宝心里暗付,觉得这饭菜好吃的人脑子一定被门夹过。
吃完饭,又换上一桌子的甜点来吃,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朱门酒肉,糜烂奢侈。够惹人厌烦的,换作以前的冯家宝肯定不屑,骨子有一种傲气在,她不喜欢铺张浪费,今日这饭也浪费过头了。可同样的,是今日的冯家宝,她却没觉得哪里不对了,人生在世,要什么有什么这才叫人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应当尽情的享受,管他什么铺张、朱门的。
这也是重兰想教给冯家宝做人的道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硬性规律。
重兰一个人打拼了那么多年,理所应当的总结出了自己的生存之路。她吃过苦、挨过饿,也见识了世间各种人情冷暖,她能有今日的成果,要感谢太多人了,曾经唾弃过、瞧不起过、甚至冷眼旁观的诸多人。
重兰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也更加认定了这个世界上,你不强大,别人就会让你死得更难看的道理。
重兰不希望冯家宝走她的后路。冯家宝是她的亲骨肉,她怎么会不疼爱呢,碍于当初生活压力所迫,她只能出下策把她送人,重兰也是逼不得已的。要怪,就只能怪当初把他们一家人逼上绝路的那帮人渣。都是他们逼着冯家宝的父亲还债,可若不是他们,又怎么会有今日的重兰呢。
冯家宝不是很清楚关于重兰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只知道她嫁人了,现任丈夫在几年前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了,还留下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品行不错,也就是坐在冯家宝对面的那个人男人,衣冠楚楚、只是眉目间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萦绕着。他虽然是在笑,可那笑容三分假、两分真,剩下的都是猜不出来的意味。
冯家宝观察到他,他也在观察她,两个人的视线在空气中接触到,冯家宝很无辜似得一直望着他,他也饶有意味笑着望她。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对上眼了,直至重兰喊了一声‘阿南’,对面那个男人才错了她的视线,跟重兰说起话来。
冯家宝听不懂他们聊天的内容,只能是坐着、然后是自己神游,想着其他事情,比如,她以后该怎么过?就这样,依靠着她的母亲吗?说是母亲,可她从没开口喊过她,从来都是重兰跟她说话,然后冯家宝回答的话都不会超过五个字,一般都是‘嗯’‘好’‘哦’‘谢谢’……
像个机器人似得,设定好了程序,就只顾着重复,然后播放。
就没了。
重兰在努力的想办法增进她与女儿之间的感情,荒诞了十多年的母女情,现在要想挽回估计没那么简单,所以重兰在做努力。
☆、118.
可效果一点都不明显。冯家宝比以前更沉默了,而且一旦受到突然的声响会被惊吓到,缩成一团,找个地方抱着膝盖坐着,她潜意识里认为,周围的环境都很威胁。
重兰想带她去看医生的,怕她患上了什么心理疾病。
也是因为这样,才尽量把她带出来见人,也许见见人,多出来走动走到就会好的。
可重兰是太乐观了,冯家宝是有心病,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心病,可冯家宝也隐隐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然而她却没有制止自己的想法,完全是任由其发展,冯家宝是自甘自愿让自己这样下去。也许病了、死了,就真的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了。
重兰一直在观察冯家宝的动作、表情,想看出点东西来,可她就是沉默和出其的安静就没有了。冯大伯也试着跟她说话,可她的回答始终是那几句,不会超过五个字。
这顿饭,吃得不愉快。
可效果一点都不明显。冯家宝比以前更沉默了,而且一旦受到突然的声响会被惊吓到,缩成一团,找个地方抱着膝盖坐着,她潜意识里认为,周围的环境都很威胁。
重兰想带她去看医生的,怕她患上了什么心理疾病。
也是因为这样,才尽量把她带出来见人,也许见见人,多出来走动走到就会好的。
可重兰是太乐观了,冯家宝是有心病,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心病,可冯家宝也隐隐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然而她却没有制止自己的想法,完全是任由其发展,冯家宝是自甘自愿让自己这样下去。也许病了、死了,就真的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了。
重兰一直在观察冯家宝的动作、表情,想看出点东西来,可她就是沉默和出其的安静就没有了。冯大伯也试着跟她说话,可她的回答始终是那几句,不会超过五个字。
这顿饭,吃得不愉快。
重兰很怕她出什么事,不由得担心起来。
她的性格怎么样,重兰也不了解,她喜欢什么东西、喜欢吃什么、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爱好是什么,重兰一无所知,都是听冯大伯说了一点,冯大伯观察过冯家宝一段时间,发现她很多时候都很安静,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十足个安静乖巧的小女娃。可这个女娃他们除此之外,一点也不了解她。
这个时候了,重兰想让她留下来过夜,重兰把她安排住在外头,实际是怕她不喜欢住在这里,那一次她来这里不也就是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吗,这里始终觉得不舒服,冯家宝感觉这里压抑得厉害。所以才表现得那么不耐烦,也想快快逃离。
重兰说:“容容,你要是喜欢什么东西都可以告诉我,我会给你一切。”
想弥补一下这十来年对她的亏欠。
重兰的继子洛南宇倒是表现对冯家宝的亲和,吃完饭,洛南宇走过来,对冯家宝柔柔说:“你是兰姨的女儿容容吧?”轻笑两声,风度翩翩的模样意气风发,他的头发是酒红色的,是刻意挑染这种颜色夺人眼球,身上穿着深色的西装,显得很正式。还有那左耳朵明晃晃的十字架形状的耳钉,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璀璨,闪烁着刺眼的光线。
“正式认识一下,我是洛南宇,严格意义上来说,你比我大,我该喊你姐姐的。可是我大哥不在,不然你也要喊他哥哥的。”洛南宇轻松似得跟冯家宝开玩笑,见她噙着眉头,似乎不理解他的话,看样子,对他的话更没意思了解。
冯家宝静静的望着这个跟自己搭讪的男人,没啥表情,冷冷淡淡、有沈从的基因在。沈从经常这样的表情对待跟自己不熟的人,冷冷淡淡,恹恹的,甚至是我行我素根本不理睬旁人。
“诶,你怎么不说话呢?你全名叫什么?我都听说你很久了……”
冯家宝忽然转过头看了一眼正微笑凝视她的重兰,重兰没有什么异常,冯家宝又去看看冯大伯,冯大伯也没什么异常,倒是冯大伯伸出手来捋了捋冯家宝的头发,慈祥说:“容容要是不想说话就不说了,阿南让着容容一点,她状态不大好……不过呢,吃饱饭,就有力气笑了是不是?仍然,笑一个……别愁眉苦脸的……”
经冯大伯这样一说,冯家宝更加愁眉苦脸了。
重兰跟冯大伯似乎只喊她作容容,冯大伯说过,这是她以前的名字,都是家里人才喊容容。而冯家宝这个名字,是后来她爸爸改的,家宝家宝,寓意很重。家里唯一的宝贝。当初冯家宝的父亲本就是这样寓意的,希望她不管在哪里,都能被当作心肝宝贝一样对待。
家宝的家寓意的就是一个是家。
冯大伯闭上了嘴巴,怎么越哄越不对劲呢。
洛南宇邀请冯家宝跟他出去溜达溜达,逛夜市什么的。冯家宝直截了当说自己困了,不想到处乱走了,想回去睡觉了。
她不打算在重兰的家里过夜,严格意义上来说,这里是姓洛的,不姓冯,她没有立场和身份留在这里过夜。
也不想让重兰难堪,再怎么说,重兰的身份仍然是这间屋子的女主人,她名下还有两个儿子。冯家宝真的没有立场能在这里过夜,即便是个晚上没有立场。
说来真是嘲讽,离开了一个沈家,又到了一个洛家,好像这一生都注定漂泊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她的父亲,早就不在人世了,她也不知道她父亲是什么时候去世的,更不会知道沈从对她的态度为什么才一个瞬间就变了。
一想到沈从,她心里还在隐隐作痛。留念、想念、更加思念他了。他甚至都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单单凭着他冷漠的双目,冯家宝就已经跌入地狱了,她害怕什么话都不说,更害怕一个人的眼神,要知道,眼神是很能看出一个人的心底最真实的情绪。
敏感多疑的冯家宝在沈从用那般冷漠的眼神望她的那时刻起,冯家宝跟他,注定已然陌路。
冯家宝不喜欢他用那样的眼神看自己,更不喜欢他对她不言不语,直接将她打入轮回道,给她的只有无止尽的黑暗。
越想就越陷的深,都快无法呼吸了,该怎么样才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经历呢?冯家宝想到了喝酒,喝醉了,就真的能忘掉忧愁吗?也许能,也许不能,因人而异,感情这点事,固然如此,因人而异,有的人分手了,大哭大闹,去酒吧喝得酩酊烂醉;有的人在深夜伤心过一两个钟头,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把脸,继续去上班。
冯家宝真是佩服后者这类人的定力,伤心一两个小时后而已,第二天天一亮,管他什么感情、爱情、分手、伤心等等琐事都抛之脑后,又要面对现实给的压力,没工夫伤心喝醉,继续上班赚钱。看看,连伤心都没有时间,更何况,哪里来的那么多悲秋伤怀的情绪呢。
冯家宝也想找工作了,奈何她的工作经验不足,现在人家公司招聘的职员都是工作经验有三年以上的优先选择,而她呢?只知道混吃等死,哪里来的工作经验。
这可把她难倒了。
吃喝住都是重兰的,住在重兰给她租的公寓里,每个月重兰都给她一笔不少的零花钱,生活费开销,还不包括房租水电费,这些账单,都在重兰手里,她冯家宝只要做个蛀虫就可以。
重兰是希望她住在这里能看开点,她一个人住,重兰自个也不放心,时不时就让冯大伯去看她,以免她出什么事都没有人知道。
【台风。。加停电。。】
☆、119.
这些年来,冯大伯一直跟重兰做事,重兰念在他是冯家宝父亲的哥哥,冯家宝的大伯,在这个世界上仅剩的亲人,其他的亲戚,都在冯家宝的父亲出事的那时候起就不再来往,刻意躲着冯这一家人。
冯家宝把门关起来,沉闷了好几天,才给重兰打去了电话,问她,有没有需要她做事的地方。拿起手机来时,冯家宝还在纠结自己究竟要不要打……
重兰在电话那头表现得很吃惊,她万万没想到,冯家宝会注定给她打去了电话,惊喜之余,又听到冯家宝说,有没有需要她做事的地方……
这话的意思是,她想找工作吗?
紧接着,冯家宝又说了,“我想找份工作做起来还你的钱……吃喝住一直都是花你的钱,不好意思……”
重兰心绪极其复杂,这个孩子对她还是处于很疏远的状态里,似乎,丝毫没有把她当作是她母亲,哪有母亲需要孩子给自己打工挣钱还债的?倘若说债务,那么也该是她重兰欠冯家宝的,这十多年来,她不知道欠了多少。
冯家宝的态度仍然是那副样子,可能注定给她打个电话也着实不易。然而重兰却没有立刻答复她,而是话题一转,问起了她想做什么呀的工作,或者,擅长什么样的工作。
重兰的意思是想给她安排一份比较轻松简单的,而且最好是在自己眼皮底子下工作,这样就能看到她,人生安全就有了保障。可重兰又怕伤害了那孩子的自尊心,怕是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故意将她安排在自己身边来,照看。
犹豫这个、担心那个,重兰都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了。
冯家宝最后还是在重兰的安排下做起了她的秘术,这其实是重兰特地给冯家宝选的工作,思考来斟酌去,也只有这一个工作能让冯家宝轻松一点。在怎么说,重兰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把她安排进来了,也问过冯家宝擅长什么样的工作,不过好在,冯家宝聪明伶俐,就是缺少了那么一点的热情,其他地方都行。
冯家宝也就开始了她的新工作,也怕自己笨,不上手。
在上班的第一天就跟重兰说,她可以做任何事情,不需要因为某些身份而那什么什么。冯家宝挠头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了。
工作的环境条件比她之前去过的那些公司好多了,是家族企业,重兰现在所掌握的是她已经病逝的丈夫所留下来的家族企业。见过一面的洛南宇和他大哥也在这里帮忙,不过,洛南宇他大哥的工作重点是国外的根据点,所以一般时候都见不到那兄弟俩个。
冯家宝也就不用担心撞见会尴尬什么的。她只是单纯觉得自己一直吃喝住都是重兰的,她单方面认为自己这样吃白食很不好,所以才想挣钱还给重兰。
谁让她还一直接受不了重兰,吃喝住都是重兰在出钱,任由她再有脾气,也不能一味的接受。重兰跟她除了一层的母女关系,也只是单单靠血缘在维系而已,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周围的同事不知道她跟重兰的关系,所以也没必要刻意去讨好和关注她的存在,只是知道她是靠关系进来而给重兰做秘术而已。
不过在半个月后,重兰把她调给了洛南宇做秘书,也许重兰这么做有她的原因,也许只是单纯想让冯家宝多多接触洛南宇,洛南宇天生一副好皮相,所以徘徊在他身边的美女不少,又健谈,性格也开朗,也许的话,能开导开导冯家宝也不一定。
在进入重兰公司工作半个月,做她的秘术半个月来,冯家宝大约是知道了重兰的脾气。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但用重兰属下的话来说,就是一丝不苟,做到你恶心想吐去。这就是认真负责过了头,也太小心翼翼了。生怕被别人逮到把柄似得。
这些都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事,冯家宝只管打印文件、端茶倒水,偶尔跟重兰出去应酬。但绝不喝酒,要是被逼得没法子了,才喝一俩杯,就会被重兰打断,重兰不忍心让她受罪,所以有了第一次的应酬,第二次第三次都是一些单纯签协议的才带冯家宝去,不喝酒,签个协议就走。
冯家宝恍然觉得,中国人在谈合同签协议时最爱在酒桌上进行,把对方给灌醉了,协议比较能顺利签好。只是一杯一杯复一杯的灌酒,实在受不住。
跟着洛南宇基本上也是这样,洛南宇是工程师,他要应付的饭席也没好到哪里去。遇到的都是与他同龄差不多的人,据说都是同行,一大部分都是洛南宇的同学朋友,还有过去的同事。不论男女,喝起酒来简直是在拼命,一边喝一边划酒拳那更不用说了。
不过洛南宇比较偏爱玩刺激的。
按照冯家宝一个星期的观察下来,总结成一句话:赛车是洛南宇的最爱。
典型的一个富家子弟,洛南宇却是有资本猖狂的富家子。
他父亲很多年就去世了,这么些年来都是他继母重兰在打理他父亲留下来的公司,他的学费都是重兰教的。其实实际上,在重兰接管他父亲的公司之前,他父亲在世经营的那时公司的状况实在是惨不忍睹,业绩不行,公司的职员也不团结,几乎都是水军在玩。他父亲的死大多数也是跟公司经营惨淡有关系。而当重兰接手后,这公司才慢慢好转。在当时那样的情况里,重兰也读过几年书,她也知道要经营一家公司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人才。
洛南宇对于继母接手他父亲的公司没有表示拒绝,只是他大哥就不这样了,他大哥的脾气多少有点骄傲,当初重兰嫁到洛家来,第一个表示对她仇恨的是他大哥洛东明,只是单纯的一种仇敌。
冯家宝酒量不行,洛南宇爱赛车也爱喝酒,冯家宝担忧他喝了酒还去开车出事,所以承包下来开车的任务,洛南宇却不给。车子是他的命,当然不给人家碰一下了,摸一下也不行,只能远观而不能亵玩。
冯家宝没说什么,反正这是人家特立独行的标志,何必去插手呢。
很多时候,冯家宝都在发呆,一次两次被洛南宇撞到,他不当面戳破,却明目张胆带着她到处应付酒席。有的没得,都喜欢拉上她,然后他喝醉了,就由她来承受照顾他的责任。一来二去,时间久了,冯家宝也不耐烦了,心想着洛南宇是纯心折腾她。认识时间久了,洛南宇对她更肆无忌惮起来。工作也不让它做,而是变着法子带她去消遣,听说哪儿有好东西就带她去哪儿混。
冯家宝心想着,他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打耳洞带耳钉,染得那一头鲜艳的酒红色、到了晚上还肆意张扬到处鬼混。还要拉上她,本来一天上班八个小时,冯家宝八个小时都待在公司里,坐在办公椅子上,偶尔加个班,却时常要去应付他突如其来的灵感。开心的是他,受罪的可是她。
不止心理压力重,连身体有时也会莫名被他折磨。折磨的途经就是让她喝酒,代他喝。他那个圈子的人都是疯子一大群,喝起酒来估计连自己祖宗是谁都不知道。好吧,冯家宝自个也不知道她祖宗是谁。都没有族谱,哪儿能知道呢。
洛南宇是个不拘小节的男人,说他是男人,还不如说他是一个叛逆的孩子。他平时所做的事情奢侈糜烂,一到晚上就泡在酒池里,肉林倒是没有见他去过,但明显的就一个堕落的孩子。
☆、120.
不过这样不关冯家宝的事情。这是他的事情,与她一个外人无关,即便她现在是他的秘术,正经事没做到多少,却时常要去收拾他的烂摊子,冯家宝有股冲动想把他给削了,他跑酒池就算了,还硬拉她下水。要是把胃喝出毛病来怎么办。为此冯家宝还真把话给他说了,没想到,洛南宇哈哈大笑,回复:“只是看你心情不好,给你多一点业余时间消遣消遣。”
对,酒呢,的确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可她不想把自己弄死。更不想慢性自杀,洛南宇疯,她不想陪着他一块疯。
洛南宇这个人还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很会忽视人。这本来不是一个毛病,可在洛南宇身上就演变成了一个毛病。冯家宝对于他这个毛病,也是仰天长啸,根本一个办法都没有。
被打击久了,冯家宝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过去那遭烦心事了。做到孑然一身,任何人都不能挑起她的情绪,可见到罗平的那一瞬,昨日的记忆恍如一阵阵的海潮,席卷而来。过来是不能看到跟他有关联的东西啊,一点都不能啊。
罗平也是花了好多功夫才找到冯家宝的,找私家侦探是必然的,也花了不少的钱,更是命运安排的巧合,在朋友举办的聚会上看到她的。她站在一个穿着蓝色西装的男人身边,那男人染着酒红色的头发,左耳还带着一个很闪亮的耳钻,举着高脚杯,举止轻佻的游走在衣冠鲜艳的人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