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写人性,赞美女性,端出封建末世众生相,初现民主思想。曹雪芹挣断了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归属于华夏文化的主流传承。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但《红楼梦》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这二百多年,可谓惊奇不断。这样一部巨着,真是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么?他几乎全方位打通雅俗,难怪敦诚称他鬼才。鬼才,天才,无非是说,这绝世珍宝形成的奥秘仍向我们隐匿着。曹雪芹才活了四十岁,即使生年按某些线索往前推,大概也推不过四十五岁。他要经历,要阅读,要思索,要变异,要写作,建一座每个细节都异常考究的巍峨宫殿,又演示宫殿垮塌的全过程。如此造大梦,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例。
按说古人交往空间有限,曹雪芹却对这么多人的生存细节看得如此透彻。原因何在?也许,反倒是“缓慢生长”的古代,个体活得更投入,感受更深切。而广度,是由深度来决定的。今人感觉时间快,一晃三五年。为什么?因为日子重复;生存,被算计型思维分割成几大块。我怀疑古人不是这么感受时间的。活得投入,于是计较细节,“有”细节,生活中有大量的模糊地带,不可能一步跨入清晰,一眼看透这个那个。古人不以分秒计时,却像活在每一秒;不能须臾入云端,却能横看万里纵看千年。我印象中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间还是比较慢的,到九十年代,时间突然加速。有时候,真觉得一年是一天……今天的作家艺术家,跑遍全球不难,但谁是曹雪芹或托尔斯泰呢?
曹雪芹爱看戏,看听书。戏曲及书场文化,扩大他的感受面。写小说丢份,但作家超越了身份,就无所谓丢份了。曹雪芹是超越身份的模范。他既是孤傲的,又是随和的,论交不分贵贱,不管三教九流。他善于在生活中八方借力,很像苏东坡: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田院乞儿。超越身份,穿越社会各阶层,向来是作家的范式。
生产力的提升,印刷术的流行,市民社会的繁荣发达,为小说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朝廷出于统治的考虑禁看《红楼梦》,可是皇帝和他的妃子都在悄悄看。民间由红楼人物衍生的文化现象屡禁不止。比如乾隆年间的小姐乘车出行,帘子上挂着黛玉葬花图、史湘云醉眠芍药茵。八旗纨绔,则以薛蟠贾链自居,或打出刘老老大嚼图、贾瑞抱欲受冻挨屎盆子图,满城搞笑。
书场文化,要求写作者搜奇猎怪。这也是中国小说的本来面目,唐宋传奇,传到明清。《水浒传》一百单八将,摆入书场,演绎开来讲,一辈子讲不完的。于是,生活的细节走到前台。比较典型的是苏州评弹,不断的搁下,荡开,节外生枝。长篇小说如《金瓶梅》,描画了多少宋代市井生活的场景,难以估算。这对小说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红楼梦》对应大家族日常生活的结构,扬弃了书场文化中的传奇色彩。它从人物入手,从感觉入手,细节蜂拥倒在其次,更奇的,是它的大量场景都有梦的味道,梦的颜色。像前边所举的怡红院外的那个“大毒日头地下”的场景。朦胧,含蓄,多歧义,挑战解读,乃是汉语的优势所在,唐诗宋词登峰造极。曹雪芹是大诗人,《红楼梦》本身就是诗,其次方为史诗。史诗这个词,将诗置于史之后,容易造成混淆。比如对杜甫的解读和研究。诗意,乃是人类文明的精髓。
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称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史诗是比较合适的。这同时也是它的短处:过于现实了。难怪伍尔芙这样的意识流小说大师,毫不留情地批判巴尔扎克,而推崇印象与现实交融的普鲁斯特。
欧美各现代画派,也从不同的方向,给写实主义贴上了封条,将单纯写实彻底送入了美术史。
莫洛亚《追忆逝水年华》的序言中写道:“像德加或莫奈用丑女人画出杰作一样,普鲁斯特的题材可以是一个老厨娘,一股霉味儿…他对我们说:好好看,世界的全部秘密都藏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下面了。”
《红楼梦》的英译者霍克斯曾言:这部古典名着像一本现代小说。
而当下的许多中国小说,重故事情节,轻洞察生存,一件事就是一件事,一张脸就是一张脸,事完了,人也没了……作家似乎走上了回头路。
《红楼梦》通篇用白话,是小说对应日常生活的逻辑结果。说她“用白话”,其实也不够准确,不能揭示她与生活的浑成状态。毋宁说,曹雪芹原本是用大白话来思维的,雅俗浑成,北京的官话,吴侬的软语,氤氲在一块儿。专家学者举证多矣,也曾唇枪舌剑,而后达成共识:《红楼梦》的语言,是南北语系水乳交融的典范。当时的北京已是金元明清四朝古都,北京人又羡慕南方的富庶,南方的文化。邓云乡先生指出:“清代统治者起自关外苦寒之地…极羡慕江南苏、杭一带的风物民情,菜讲南菜,货讲南货,纸讲南纸,酒讲南酒,衣讲南式…就连说话也觉得南方话好听,所以有‘吴侬京语美如鸢’的说法,就是说江南人说北京话简直像黄莺叫一样,比北京人说北京话还要好听。”
也许可以这么讲:南北文化,均汇流于曹公笔下。
曹公在北京写作,记忆冲着南方。他打通了雅俗,涵盖了南北。他的白话文,比“五四运动”时期的白话文更流畅。这蕴涵着什么样的大问题呢?
现在,北京有大观园,上海也有大观园。两座风格迥异的大观园,合成一个文化隐喻。建筑艺术家的杰作,对作家是个提醒。
思想层面的《红楼梦》,我略谈几句感想。
清代尊程朱理学,康熙雍正乾隆,封朱熹为“十哲之一”。一提理学,大家都会想到“存天理灭人欲”、“天不变,道亦不变”。清中叶的思想家戴震,以人情、人欲之说抗衡天理,像魏晋竹林七贤,以“不孝”与放浪抗衡礼教,二者都对封建统治者玩弄的花招说不。玩弄花招是说:让社会的伦理道德,永远听命于皇权、族权,听命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贾府等级森严,处处道德布控,不独摧残奴婢,连主子也不放过。可见,道德这种东西,一旦僵化,势必祸及方方面面,紧要关头要吃人的。
道德的本质,尚须细思量。
曹雪芹的思想与戴震相近,不过,他重情、重欲、甚至借警幻仙姑的口称贾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则是他从自己的红楼大梦中悟出来的。作品的立意或主题,因回流到日常感觉,所以无板结,无说教。《红楼梦》中的意识流动,似乎到了“意识流”的边缘上,却停在边缘,照顾读者。小说开头还谈了一通“意淫”,俨然是个大发现。估计雪芹原稿,涉及“淫”的东西更多,被脂砚斋斟酌后划去了。
曹雪芹九
天理走了极端,情、欲、色要走另一个极端。这是历史本身的张力使然。
想想曹雪芹那阮藉式的性格,多愁善感又桀骜不驯,他要走极端的。只有那些在一条路上走到黑的人,方能看见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作家的好手段,是一竿子插到人性深处。插不深,则会弄些面面俱到的拚盘,宣称他表现时代……
宝玉含玉而生,那块玉,王国维解读为欲。人生诸多欲望烦恼,系在脖子上。宝玉摔它好多次,恨声连连,把命根子说成劳什子。他最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似乎解决了欲的问题,由色而空,一切人间悲喜,终归于佛门清净。我觉得,这是曹公布下的迷魂阵。由色向空,古今中外皆有,是生存情态中固有的环节,只程度有不同。跛足道士唱的《好了歌》,说世间一切“好”都将归于“了”。甄士隐有“夙慧”,一听便悟,当场为《好了歌》作注解:“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不过,官场民间,有此“夙慧”者并不少。曹雪芹的高明处,却是把我们的目光定在茫茫雪地上,由空返色,由大梦的终点返回大梦,重新打量人的生存,尤其是女性的生存。他带着我们步入虚无,又从虚无重返人世,这一去一返并非无用功,它使生存的诸环节毕现纷呈。
由色而空,由空返色;从有到无,无中生有:这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庶几接近西哲所言:“人是虚无的占位者。”
而一般作家和思想者,常止步于由色向空的环节。曹雪芹走得更远,这“更远”却是返回。修养,情力,欲之烦恼,三个助推器,成就了我们的顶级作家。
曹雪芹确立女性价值,是《红楼梦》的核心思想。群芳凋零,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有芹泥,有雪芽;“一寸嗟独在”,有叹息就会有生长。有见证毁灭的眼睛,就会有美好的事物重新出现。曹雪芹的人生观是入世的,积极的。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梦的颜色是红的。
大观园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儿,善于意淫的贾宝玉倒是缩手的时候多,为什么?因为曹雪芹的眼睛,是洞察女性美好的细节及其悲剧命运的眼睛。小说第六回,宝玉因一场绮梦而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后,再未与别的女孩子有此等缠绵事。和黛玉没有,宝钗湘云凤姐更不可能。晴雯临死,倒后悔未曾与他弄出些风流事来,枉担了虚名。曹雪芹这么写宝玉,既含深意,又很随意。随意是说:曹雪芹是不折不扣的双重贵族,其境界,是在他的生存环节中自然而然地生发出来的。
时至今日,男女仍不平等。联合国开妇女大会,女权呼声很激烈。曹雪芹的提醒和示范不会过时。看女性要看全貌,要学会细腻欣赏,要懂得“昵而敬之”。一个敬字,超越了所谓怜香惜玉。敬,不是取高姿态,是实实在在的向往。
歌德说:“美好的女性导引我们向前。”
男人的权力意志膨胀开来,女性要遭遇粗、暴的。例子正多,叫人欲说还休。如果大学校园的男孩子都不能辨认贾宝玉与西门庆的区别,他甚至对你来一句:哦,贾宝玉比西门庆更有钱……那就糟透了。
《红楼梦》自问世至今,在高雅和世俗两个层面上,牢牢地吸引着读者。要境界有境界,要生活有生活,规模大,场景多,各式生存交错,繁复而又清晰。这几乎是一部天书,自成小宇宙。一部小说,制造了无数的梦想天地和话语空间。“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云。”嘉庆年间又有流行语:“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情形,令人联想宋人读苏轼:“士大夫不能诵坡诗,自觉气索。”文化的强大传承,使“文化基因”的因子弥漫于社会各阶层。曹雪芹亦如苏东坡,能穿越各阶层,强力拓展精英文化的覆盖面,使全民族受益。曹雪芹令我们一再惊叹:汉语艺术原来是如此之美!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解味的人排着长队呢,从雪芹生前排到了今天。脂砚斋,畸笏叟,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胡适,鲁迅,茅盾,丰子恺,王昆仑,吴恩裕,俞平白,李希凡……显赫名字数不完。王朝闻先生一本《论凤姐》,就写了七百多页。《红楼梦》所衍生的话语空间究竟有多大,真是难以测量。其他三本古典名着,显然不能享此殊荣。《水浒传》里的女人,不是荡妇就去卖人肉包子;《西游记》把漂亮女子全写成妖精;《三国演义》的貂婵、甄氏、二乔,则是政治的牺牲品,权势追逐的对象,乱世英雄的陪衬。反观我们的曹雪芹,倒是把更多的尊严、更鲜明的个性献给了下层女性。
学养深厚德高望重的专家纷纷介入红学,为《红楼梦》的定位与传播打下坚实的基础。戏曲,电影,电视,连环画,都是把忠于原着列为第一标准。恶搞未起,嘘声先至。隐身其间的红学家,乃是我们的文化英雄。赖有他们的指认,我们才能辨认。举例来说,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高下,不少读者是有点模糊的。红学专家为我们指出以下几点:
1.曹雪芹与高鹗,价值观很不同。宝玉是极厌恶禄鬼八股文的,高鹗却让他在黛玉的劝导下沾上腐儒气,父亲升官,他手舞足蹈。贾府衰败一阵子,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吃人的封建社会、宗法统治周而复始。
2.高鹗未经历富贵,下笔多破绽,贾府的吃穿用,婚丧,寿庆,礼节,写不到位。
3.高鹗的语言一般。而曹雪芹雅俗全来,他笔下的各色人等,开口便是自家口吻,无论贾母或刘老老赵姨娘、贾政或焦大。脂砚斋说:“写晴雯是晴雯走下来,断断不是袭人平儿。”高鹗哪有这功夫?黛玉讲庄子那一段,全是学究气。续作中几乎不见诗,高鹗自知短处,不敢写。
4.高鹗拿因果报应观念套原着,非常糟糕。台湾学者李辰冬《知味红楼》说:“大多数的人物,都给他一个报应的结果:薛蟠无赖,让他娶一个夏金桂;夏金桂泼悍,让她自焚身;赵姨娘以魔术害人,让她见鬼而死;妙玉孤高,让她被污;宝钗冷枯,让她守寡;熙凤贪财,所以被抄…这样把《红楼梦》写成一部《醒世姻缘传》了,其实,高鹗是不会理解《红楼梦》的。”
麻烦了,连高鹗都不能“解味”。
高鹗还篡改曹雪芹原着中设定的人物形象。如尤三姐,据北大图书馆馆藏脂京本,曹雪芹原是写出了一个挑战臭男人的泼辣女性,完全抛开了贞操观念,“竟是他(尤三姐)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论者杨光汉先生指出:“高鹗头脑冬烘,不懂得这个观念,所以删了这话。”
后四十回的成功处,学者们并不加以抹杀。不然的话,通行本《红楼梦》哪有高鹗名字?
知味红楼,难之又难。
攀登文化的高峰,却是其乐无穷。
红学家功劳大,红学的分歧亦大。我是一名旁观者,既从中受益,又困惑多多。比如早期红学,因考据而流于繁琐;五十年代末到八十年初的一些红学着述,固然严谨,叙事宏大,却放大了阶级斗争的观念,看什么都有阶级斗争。偏于艺术分析的,读来有味道;谈主题、人生观世界观,则往往跑调。有论者甚至把贾府中人分成两派,一派代表剥削阶级,另一派代表受压迫者、反叛者。看那论者的意思,真恨不得让贾宝玉在大观园里拉队伍打游击,领导一支娘子军。这显然荒谬。以曹雪芹的慈悲心肠,焉能向贾政们举起屠刀?鲁迅论红楼梦,虽三言两语,却鞭辟入里。山不在高,有仙侧灵。鲁迅证明了:言不在多,精辟就行。语言有密度,生存有洞察。鲁迅未提阶级斗争,只说过焦大不会考虑娶林妹妹。论者拿去发挥,写下很多似是而非的文章。
眼下索隐派抬头,“原型说”叫嚣,又把《红楼梦》拽向黑幕小说,引入皇权恶斗、宫闱死缠,玷污曹雪芹的清洁精神和民主向往,实在是恶劣。
红学刚脱离阶级斗争的阴影,又受到越界扩张的资本逻辑的侵蚀,文化艺术要成为自身,自己成为自己的根据,尚有漫长的路要走。
总有一天,文化的“软实力”会落实到非常醒目的位置上,像山脉与河流,像日月星辰,像世间任何有形之物,并且,造福于任何人。
年年除夕夜,且让我们默默念叨曹雪芹。如同端午念叨屈原,七夕念叨李煜。
2007.12.20.改于眉山之忘言斋
鲁迅一
写鲁迅先生,真不知从何处说起。小学三年级就读过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记下了“万国殡仪馆”、“民族魂”这些词。七十年代中后期,读鲁迅的各种小册子:《二心集》,《三闲集》,《野草》,《热风》,《故事新编》……八十年代初,则买了二十卷本的《鲁迅全集》,厚厚的捧在手上。
记得有大龄朋友眨着高深的眼睛说:鲁迅的书有毒的。
这句话,我差不多想了三十年。
想来想去,觉得那朋友言之有理:鲁迅的书确实有毒,而且是剧毒。
曾经读到上海王晓明教授的文章《鲁迅: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心下又一紧。有剧毒,最痛苦……世上竟有这样的书,这样的人!
鲁迅的有毒,具有什么样的针对性?鲁迅的最痛苦,又是因何而发呢?
其实鲁迅很平和的。善于激烈的人往往能平和。他在广州当教授的时候,去银行领工资,月薪三百大洋,银行职员从头到脚打量他,对他的穿戴很不放心:长衫、布鞋、袜子,都是便宜货呀;毛发胡子粗且乱,一点不洋派;分明走着来的,没坐汽车或包月人力车,手里也缺一根文明棍。于是,这位职员坚持要核实,打电话到中山大学,询问一个叫周树人的,相貌,穿着,口音之类。鲁迅不生气,柜台前静静地抽着烟。后来当然是领到大洋了,也收下那位职员的歉意和满脸堆笑。不过他仍然走回学校去,店员还是有些迷惑,歪着油光脑袋想了很久。
鲁迅挣钱多。后来也能消费,电灯电话,上楼下楼的,家里常有客人、也时常吃得挺好,坐汽车看电影。有一次却对萧红说:电影没啥好看的,看看动植物还可以……看完电影回家,若是人多,小汽车装不下,他让别人先走,自己倚着苏州河的栏杆吸烟等车,也是静静的,像个乡下老头。他烟瘾大,小听装的好烟却是留给朋友抽的,比如上海有名的“黑猫牌”。他自己抽廉价的“品海牌”,一支接一支。写作到半夜,也吃点饼干,也喝点酒,也望望夜幕深处的街市,听听有轨电车的声音。在上海大陆新村九号,有市井女人叫阿金的,楼下与人吵闹不休,鲁迅一走神,稿笺上写下“阿金”二字。
家里人称他“大先生”。他一直供养着母亲和未曾同过房的原配朱安。朱安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鲁迅虽不认可,却同情她,养着她。他批判吃人的礼教,反感“二十四孝图”,却又是孝子,笔名取母亲的姓;常给母亲写信,叩问“金安”。
鲁迅给朋友写信,平和而又随意,与杂文的风格很不同。
中年得子,取名周海婴,父子照相,做父亲的,掩不住一脸慈祥。照片右下角一行小字:“海婴与鲁迅,一岁与五十。”
鲁迅的书法,文人气很浓。随手写成条幅赠朋友,“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那一幅,是赠给柳亚子的;又于饭局中再书一幅赠郁达夫,并在日记中说:“达夫赏饭,客人打油。”
写给翟秋白的则是:“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翟秋白做过共产党的领袖,精通俄文和俄国文学,后死于刑场,毫无惧色,慷慨潇洒之至。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时,鲁迅托人带去一条火腿。后来想写红军的小说,细听冯雪峰讲红军的故事。他保存过方志敏烈士的遗物、书信,两次会见陈赓将军。
鲁迅横眉执笔的那张像,叫人看不够。那份冷峻,世间罕有。面部轮廓有如雕刻。
他走路步子迈得很快。有幅照片是在去讲演的路上,呼呼生风的样子。他头发硬,迎风纷纷上举,没一根趴下。古人云:疾风知劲草。许广平形容说:“真当得怒发冲冠的那个冲字。”
1923年,鲁迅在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初任教,上下一身黑,衣衫、皮鞋都有大大小小的补钉,小姐们哗然,掩了嘴娇笑。可是台上一开讲,下面清风雅静了。学生当中,就有许广平。还有一位脸蛋儿圆圆的、杏眼儿亮亮的刘和珍。
鲁迅上课,从不点名批评学生。学生不听讲并影响其他同学,他停下来,向那学生扫去一眼。于是学生知错,坐直了,自尊心却不受一点伤害。许广平回忆说:(学生)如同受到了一位旷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鲁迅上大课时,礼堂黑压压的一片,连窗台上都坐着学生。他幽默,妙语连珠,台下捧腹大笑,他只微微一笑,略略停顿之后又开讲。那是带点绍兴口音的、略有些沙哑的普通话。
鲁迅在北京或上海演讲,常常被激动的学生抛向空中。先生在空中乐得像孩子。
1925年三月,许广平给鲁迅写出第一封信;四月,她登门拜访。后来就开始了《两地书》。这本公开的情书,充满了温馨的日常叙述,不提爱而处处有爱意。这叫爱的高贵。里尔克、卡夫卡的情书也如此。明白了这高贵,自然会对咿咿呀呀装疯卖傻的流行曲,油然而生厌恶。
猫儿叫狗儿跳,贵在一个真字。时下有些人,却无休止地装疯卖傻,毒害青少年……
生活中的鲁迅,很有些孩子气的。许广平先生《欣慰的纪念》一书描绘很多。
丁玲曾给鲁迅写信,鲁迅收到了,却没有回复。丁玲很是想不通,事后得知有误会:鲁迅把她的笔迹当成了沈从文的笔迹。1931年,左翼作家在上海开会,鲁迅先生来了,丁玲的第一印象是:“他穿一件黑色的长袍,着一双黑色球鞋,短的黑发和浓厚的胡髭中间闪烁的是铮铮锋利的眼睛,然而在这样一张威严肃穆的脸上却现出一副极为天真的神情,像一个小孩犯了小小错误,微微带点抱歉的羞涩。”
我的阅读印象中的丁玲,泼辣而又细腻。1936年,她从敌人的监狱里出来奔赴延安时,惜墨如金的毛泽东为她填词,其中有几句:“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丁玲做女孩的时候,不大能读鲁迅。到了上海,阅历渐多,便读得如饥似渴了。有一次鲁迅评价她:“丁玲还是个孩子。”丁玲仿佛很委曲:她的内心已经在曲折中长大了,哪里还像个孩子呢。
丁玲的阅读体验,能代表许多人。
1937年10月,肖红撰长文《回忆鲁迅先生》,开笔就说:“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
然而鲁迅先生沉痛的时候,却是一沉到底。
1926年的3月18日,北京段祺瑞执政府的门前,几个女学生身中枪弹,倒在了血泊中。开追悼会那一天,鲁迅“独在礼堂外徘徊”,脑子里满是女学生的鲜血。“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若非沉痛到底,焉能出此语?
“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真的猛士,必当奋勇而前行。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读先生墨写的文章,我们永远记住了:“始终温和的微笑着的刘和珍君。”记下了她和她们中弹的那个瞬间,那柔弱无助的倒下,那血泊中的温软的身躯的渐渐僵硬,那手指冰冷。
“徒手请愿而已”,衙门里却射出了罪恶的子弹。
我是在高中学的这篇课文:《记念刘和珍君》。我记得,师生都是泪光闪烁。“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过一点什么…”老师缓缓念着,学生静静听着。老师是川师大中文系一位姓蒋的实习教师,时隔三十年,我记得他念着念着就背过身去的样子……
又学《为了忘却的记念》。柔石、殷夫、胡也频…多少青年的血,多少眼泪啊。然而鲁迅先生,从未给人留下流眼泪的印象。写亡友,没有比这更沉痛、更坚硬、更杰出的文字。
“出离愤怒…”这情态的表达为鲁迅首创。
他点校《嵇康集》。他为瞿秋白、为柔石的遗着耗费了心血,拖着病躯挥汗如雨。他说过:一个人倘若还有友情的话,那么,面对着亡友的遗文,真如同捏着一团火,要为他流布的。
这个绍兴人啊,这位秋瑾、徐锡麟的同乡。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
我们今天,得以掂量这硬度。
同时掂量它的柔软度。硬,来自柔软。
如同憎恨源于热爱,无边的黑暗是由于天边的那一缕曙光。
绍兴乡下有个安桥村,安桥村有鲁迅的外婆家。读过《社戏》的人,会对绍兴乡下的风光有极深的印象,渔火点点,月光跃跃,乌蓬船划水之声可闻。而虚构的鲁镇上的咸兴酒店,孔乙己先是走着来喝酒,靠着那柜台,“排出四文铜钱,对老板娘说:温一碗酒。”过了一阵子,却用手“坐”着来了,原来孔己的腿,因偷书被丁举人打折了。他还是温一碗酒,向小孩儿表演茴字的四种写法。酒客们嘲笑他的断腿,他的偷书,他吃吃地辩解:窃书能算偷么?窃书能算偷么?
鲁镇上,又有女人叫祥林嫂的,不断向人絮叨她那死去的小儿子阿毛。祥林嫂的悲惨,通向了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
孔乙己的形象,则接上了三味书屋的真实的教书先生,瘦而高的先生拿着书卷摇头晃脑:鈇如意指挥倜傥满座皆惊呢;笑人缺齿曰狗窦大开…
《孔乙己》、《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典型的鲁迅式的幽默。《社戏》的风光描画,每个字都含情脉脉。末尾处,那熟悉的幽默姗姗而来:“然而盖叫天终于出现了。”
闰土。金黄的圆月下手执钢叉刺野物的活泼少年,成人之后,却躬身怯怯地叫鲁迅老爷。这份苍凉感,欲说又止的辛酸感,很多人有体验的,被鲁迅白描出来,固定成经典。
鲁迅的童年很幸福。
母亲,祖母,长妈妈,温柔环绕着他的生长。长妈妈是年轻的寡妇,从乡下到绍兴城谋生。她有很多道理,几乎就是道理和规矩的化身;她知道太多太多的乡下习俗。比如人死了不能说死了,要说他老了;万不可从晾衣竿上的裤子下面钻过,那是要生病遭灾的……
鲁迅的母亲名叫鲁瑞。他小时候随母亲常去安桥村,一路蹦蹦跳跳。野草野花,连同朝阳夕阳,在蜿蜒的小路上无限地铺开去。
他初名樟寿,字豫山。绍兴的小孩儿却管他叫雨伞。于是,改字豫才。
不知道他小时候是否与人打架。打起来,纵然是落了下风,也一定不服输的。眉立,发竖,眼喷火……
鲁迅的不屈不挠,当有遗传的成分吧?
周氏三兄弟,皆有大作为,而鲁迅的个性最鲜明。
个性,个体,乃是本文的关键词。
鲁迅酷爱绘画。真说不清他是更敏感语言呢,还是更敏感图画。能说的只是:他于二者都敏感。绘图本的《山海经》,那些个人面兽,九头蛇,三脚鸟,拿两乳作眼睛的吓人的怪物…鲁迅用薄而透明的荆川纸将它们逐一描下来,类似现在的儿童。他收集各种各样的画谱,然后趴在桌子上描,从早晨直描到天黑。他后来写文章,白描的功夫登峰造极,或于线描图画有旁通之处吧?而他成为中国新兴的木刻运动的奠基人,我估计,亦与早年画画的兴趣有关。
鲁迅二
鲁迅读了大量古书。他是在古书中受的启蒙。
他的家学颇为别致,是他在北京做官的祖父定下的:“初学先诵白居易诗,取其明白易晓,味淡而永。再诵陆游诗,志高词壮,且多越事。再诵苏轼诗,笔力雄健,辞足达意。再诵李白诗,思致清逸。如杜甫之艰深,韩愈之奇崛,不能学亦不必学矣。”
这个文化谱系很是清晰。
家学挺有意思,从唐宋一直延续下来。凡有点根基的家庭、家族,一般都会崇尚学问。可惜所谓当代的语境中,家学一词,尘封已久。豪宅倒通常与书香无关。
没有迹象表明,鲁迅反感祖父定下的家学。有趣的倒是,他也不提这个家学。上面的引文,是他祖父在一本叫《唐宋诗醇》的藏书背后的题字。
三味书屋的老师寿镜吾,博学,正派,严格。收费也高,每节两元,绍兴城里高居第一。《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点拿老师开玩笑的意思,却够不上讽刺。毋宁说,是充满了温馨的回忆,见证了美好的童年。
鲁迅是学过“四书”、“五经”的,并且学得扎实。
他是在旧学的功底中眺望着新文化。
鲁迅十三岁那一年,祖父在北京犯了科场案,关进了监狱。绍兴的周家一片恐慌。怕受牵连,一度举家逃到乡下。大人们压低嗓子议论“满门抄斩”,听者不禁缩了脑袋。小鲁迅耳朵灵,想象着满门抄斩的情形。
乡下躲了半年多,返回绍兴城。继续三味书屋的学业。
满门抄斩的劫难是躲过去了,然而厄运从此降临到周家。祖父在北京蹲监狱,绍兴的老家不断送去银子,上下打点,以免老爷子秋后问斩之灾。而监狱是个无底洞,保下了一条老命,耗去了大宗家产。
鲁迅的父亲,气病在床上。
这位父亲,也是性情刚烈;喜论时事,堪称业余的评论家。
祖父栽了,父亲病了,绍兴的鲁迅家越发黯淡了。
瘦小的少年,往返于高高的当铺和嘈杂的药铺之间,遭遇着各式白眼。
家道中落,世态炎凉。阳光少年碰上阴暗。
三味书屋的学业中断了。瘦而高的寿镜吾老先生,不复转动着脑袋,津津有味念古文。
当铺,药铺,父亲的病榻……
请来的中医很奇怪,那药引子,居然要用原配的蟋蟀。昂贵的诊费药钱花一把把地出去了,父亲的病却不见起色。鲁迅是由一张又一张庸医的脸来感受中医的。到后来,他挖苦中医,憎恨中医,并到日本学西医,要救治像父亲这样的病人。
患水肿病的父亲,终于死在庸医手上。
家境每况愈下。
鲁迅是老大,他的感受,当比两个弟弟强得多。后来提笔为文,频频回首往事,“朝花夕拾”,惊异于早年生活的巨大落差。这落差之中,隐藏着许多东西。鲁迅的回首,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为满足心理需要的单纯忆旧。回首,乃是持续地转身,打量并逼近自己的生存轨迹。
个体回首艰难,群体更是如此。
鲁迅痛苦而漫长的精神探索,起于少年时。幸福的中止催生反思,类似曹雪芹;而反思诱导更多的反思。生活的落差,左右着生存的向度。思考型的鲁迅,发端于少年。这显而易见。但其间的脉络尚不清晰。精神之路,曲折幽暗是常态。曲折幽暗挡住了大多数人的探索。
“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唯针对苦苦求索之人,方有路漫漫而修远。
鲁迅对“路”想得很深。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名言即便是鲁迅随口讲出来的,也有艰难的铺垫在先。他反复提阮藉“见歧路大哭而返”,可见他心里,始终横亘着、交叉着歧路。
个体之路,群体之路,民族之路……
鲁迅在绍兴长到十八岁,启程赴南京,踏上了生计之路。
鲁迅在南京待了四年,先进水师学堂,后转矿路学堂。这类官费的实用型学校,富家子弟瞧不上的。鲁迅穷,离家远走时,母亲只给了他八块银元。南京的冬天冷,鲁迅衣裳裤子单薄,吃辣椒御寒,养成习惯,伤了胃,埋下病根。
他边吃辣椒,边读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这本书是英国人写的达尔文进化论的普及读物。鲁迅明白了进化论的道理,胃的功能却因一再强刺激而受到损伤。进化论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震动了当时的中国社会。清王朝不缺经济实力,却未能将财力转化成军事实力,海战陆战皆输,屡屡再上演近代史上的悲剧。
鲁迅在水师学堂苦练爬桅杆,并无当一名水兵的志向;下矿井二十丈,熟悉了矿工们的井下作业,却不想做一个技术员或探矿师。海上和井下,他都不考虑。他只是埋头学习,认真对待每一门功课。母亲送他上路时的眼神,和那沉甸甸又轻飘飘的八块钱,他始终铭记着。
若干年后,鲁迅能够大笔挣钱了,对朋友半开玩笑说:八块钱很划算,翻了许多倍……
鲁迅志存高远,生前就享有巨大的社会声誉,却不讳言挣钱,不粉饰早年求学的动机。缺钱,于是想挣钱,这天经地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具备直接了当的金钱观念。生活中、戏台上,许许多多的书生,倒是羞于谈钱的,仿佛他们牢记着圣人的教导。其实孔子本人并不是这样,圣人食不厌精,穿戴华丽,出门讲究,惦记着学生的干腊肉。而历代文人,像司马迁,嵇康,陶潜,杜甫,李白,都能直接面对金钱,与一般劳动大众无异,或者说,比大众更为直接。中国的民间,哪怕它山高水远穷乡僻壤,历来弥漫着封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戏台很有感染力的。不言利,羞谈钱,民间例子甚多,融入了若干习俗。
这现象所形成的持久的遮蔽,已经在今天显现出来,千年压力一朝释放,把人拉变形,弄钱不择手段。
古代书生不能想钱,因为想钱就读不好圣贤书,不可能金榜题名。为了颜如玉和黄金屋,必须承受十年寒窗苦。或者说,必须忘掉金钱,尽力去揣摩圣人学说。这种贯穿千百年的、由集体潜意识所支配的心理模式,自有它的合理性,它的存在理由。萧洒文人与穷酸书生都是它的变式。后者有时呈大面积疯长的态势,例如八股文盛行的清朝。
当文明趋于固化,有识之士便会奋起,使固化的文明疏松,重现生机。这大概就是所谓历史的张力。
强大的个体,能突破这样或那样的心理模式。比如鲁迅。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却不能拆解民族心理的深层结构。复辟的闹剧几乎注定要上演。历史有惯性。历史进程中的个体或许能够洞察这种惯性。
这里的前提是:要有能力成为个体。
二十岁的鲁迅,在南京猛吃辣椒,目注《天演论》,胃火与热血一同燃烧。两个洋派学堂,有着相同的奇特课程:“上午声光化电,下午子曰诗云。”鲁迅对此非常不满,要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个体却在静悄悄的孕育中。在今天看,这样的课程设置未必荒唐。时隔一个多世纪,有些东西慢慢显形了,我们意识到:鲁迅并不知道他正在成为融合中西与文理的鲁迅。
鲁迅虽然对声光化电加子曰诗云的课程安排很不满,但还是熬到了毕业,并且拿到了好成绩,作为官费生到日本去留学。
这是1902年,离辛亥革命不到十年。
中国的留学大潮之所向,首推日本。南方城市,尤为风尚。单是绍兴,同一时期走出去的留学生就有好几十个。
鲁迅到东京,学上了日语,谈起了恋爱。
鲁迅是全班第一个剪辫子的男生,不知道是否与恋爱有关。现存的照片,未见他留辫子。而其他留学的男生,为长可及臀的黑辫子大伤脑筋,每天要把蟒蛇般的辫子盘于头顶,再盖上日本式的学生帽,看上去像怪物,像一座高高耸起的富士山。有些学生为这祖宗传下来的劳什子踌躇着,烦恼着,不敢上街,他们羡慕周树人君的平头寸发,却又没胆量去仿效。
鲁迅的标新立异,青年时代已见端倪:带头剪辫子,带头自由恋爱。
恋爱的对象是谁,现在不清楚。也许是个日本姑娘。
恋爱无结果。
鲁迅留下一首小诗《自题小像》:“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黯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荃指她,典出《离骚》:荃不察余之衷情兮。神矢指爱的神箭,典出古希腊神话。这七绝是赠给许寿裳的。李霁野撰文说,它是一首情诗。李霁野先生是鲁迅的至友之一,他的话有可信度。不过,鲁迅恋爱的具体情形,仅凭这首短诗难以揣测。“我以我血荐轩辕”,自是爱国情操的流露,却也和恋爱的无结果有关:荃不察,她不能理解他的高尚情操。情侣当有共同语言,说不到一块儿,似乎就不能生活在一块儿。这是人的特征。不过,鲁迅高昂的身姿后面,却有某种难言的酸楚。
论者们解读高昂本不错,却不必将失恋的酸楚一笔勾销。
失恋就是失恋。如同:想钱便是想钱……
是周树人君还是这位被比做“荃”的女子首先提出分手,仍无从揣测。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不重要。伟人身上的鸡毛蒜皮,用以闲聊无大碍,但不可太当一回事。如果恋爱的细节不足以诠释鲁迅,那么,它的丢失就无关紧要。
当鸡毛蒜皮有了市场,有些人就盯住鸡毛蒜皮不放,借口将伟人拉下神坛,将伟人之伟岸拆解成平庸,拿平庸去卖钱。这势头若蔓延开来,后果可想而知。这远比将伟人神话更糟糕,因为:神话尚能唤起虔诚与向往,平庸、低俗却能导至嘻皮笑脸,导至后现代的短命狂欢——将一切标志着人类精神境界的高峰削平,砍成碎片,拿去零售或整卖。卖完了,皆大欢喜,昆虫满天飞,野兽遍地走;连血腥事件也会变成市井笑料媒体猛料。到那时,世界范围内的“生命的阴暗麇集”宣告完成。
所以,鸡毛蒜皮也是危险的鸡毛蒜皮。
危险在于:如果只有鸡毛蒜皮的东西方能显现并放大,那么,单看鸡毛蒜皮的那些小眼睛将无限复制。
鸡毛蒜皮式的眼睛,只能看到鸡毛蒜皮。
眼下国内针对经典文艺作品的种种“恶搞”,不过是瞄准恶搞的利润空间。为了搞钱,总有些人就不惜搞死文化,搞垮我们的下一代。俄罗斯人是这样对待普希金高尔基的么?德国人是这样对待康德伽达默尔的么?美国人是这样对待海明威福克纳苏珊.郎格的么?据央视国际新闻,最近有民调显示:几乎所有的印度人都认为他们的传统文化是全世界最好的文化,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是全世界最好的生活方式。这对我们是个警示。而在拉美几个大国,“读者”与“观众”有明显的区分,前者有望成为能思索的个体,后者则容易滑向随波逐流的惰性群体。
如果我们大面积丢失传统文化,回望历史将变得不可能,从历史长河“跃入”当下的生活急流更不可能。生活将出现断裂,价值将呈现空洞,无根性的生存将无限克隆。千篇一律将大行其道,昆虫乱舞将固定为常态。
鲁迅三
谁希望着出现这样的景象呢?
“恶搞”是个恶兆,须严加防范。
而“软实力”、“以人为本”在这样的时刻成为中国主流媒体的关键词、常用词,真是令人感到欣慰。
几百所“孔子学院”正遍及全球……
鲁迅早期的重要文章有《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人之历史》等。前者发洞见云:“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较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