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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作者:科学松鼠会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出版年: 2010-03
简介: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可说是《当彩色的声音尝起来是甜的》之中“花世界”和“动物志”两部分的放大,汇集了四位擅长解读动物和植物知识的年轻作者的精选文章,约10万字,以妙趣横生而不失专业精准的行文展开,由浅入深,娓娓道来,旨在已经越来越远离大自然的都市人群中引领一种博物学精神的回归。
在科学史上,博物学传统是与数理传统同样重要的两大研究范式,只是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而逐渐没落,而在今日,提倡一种不功利、仅仅从热爱角度出发去学习了解世界的博物学态度,或许是纠正应试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几代人精神误区的良方妙药,值得一试。
第一部分 网络神兽的现实生活
文瘦驼
牛儿很生气,牛年最牛的居然不是它们。2009年动物部门的风头都被一匹马给抢了。这是一匹诞生于互联网的神马,对不起,如果您不喜欢它的名字请忍耐一下,我在本文中只引用一次——就是鼎鼎大名的“草泥马”。
这匹横空出世的马到底什么底细?是不是一头“想象中的动物”?非也,其实这匹神马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可惜的是,它根本不是马,仔细看那脚就很清楚了。马属于奇蹄目动物,有四个不分瓣的蹄子,而这种“马”的脚是分瓣的,显然属于牛那一拨的偶蹄目。如果再看仔细些,神马的脚掌宽大,而蹄甲很小,于是被归为骆驼科,没错,它就是一种南美洲的骆驼——羊驼(Vicugnapacos)。有鉴于南美洲骆驼的复杂身世,本驼在这里有必要追溯下我们骆驼家族的家谱。一般认为,现存的骆驼科动物有6种,祖先们最早生活在北美洲。大约在1200万年前实行了分家:一支向北“走西口”跨过白令陆桥来到欧亚大陆,并开拓到北非一带,这一支叫做骆驼族,现存双峰驼和单峰驼两个物种;另一支祖先“下南洋”,从北美洲的大草原来到南美洲安第斯山区,这一支被称为羊驼族。羊驼族现存四个物种,网络“神马”就是来自这个族群的最古老物种。
为了避免混乱,下文中“神马”将恢复它的本名——羊驼。羊驼的原生地在安第斯山区,现今的秘鲁、智利、厄瓜多尔和*海拔3500~5000米的山地是它的故乡。有资料称早在6000年前当地人就驯化了它,直到欧洲人来到这片大陆之前,羊驼和后文中会提到的驼羊是南美洲仅有的两种家畜。羊驼看起来跟大绵羊很相似,成年后身高在~米之间,遍身长毛,当然,继承了骆驼家族传统的它们有着比绵羊长得多的脖子和一双善睐的大眼睛——列位看官,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骆驼配上那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绝对是动物界中最传神的。羊驼在当地土著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们的毛被用来编织绳子、寝具、毛衣、手套、帽子、袜子还有著名的大披风,而它们的肉则是人们食物中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有的读者可能联想到了北美野牛,的确,羊驼在安第斯山区很大程度上扮演了北美野牛在北美大平原的角色,而且命运相似,当欧洲人来到美洲,羊驼也跟着遭殃了,原本数量庞大的羊驼种群被捕杀殆尽,仅有少数羊驼在一些人迹罕至的地区幸存了下来。
羊驼像其他骆驼一样,脾气好极了,如果是熟人,它会很配合地跟你亲昵。不过如果是生客,我还是要劝你慢慢接近才是,因为这种可爱的动物有一手独门绝技,那就是“啐你”。如果你运气好,它只啐你一口唾沫,如果不幸,命中你脸的会是一团热气腾腾的绿色化学武器。那是没有完全消化的草加上它们的胃液,气味绝对让你终身难忘。
不过别看羊驼爱啐人,其实它是相当爱干净的动物,它们天生会在远离草场的某地集中排便,看到这里,相信许多养了猫猫狗狗的朋友会羡慕死那些养羊驼的农场主。
羊驼在南美还有三个表亲:驼羊(Lamaglama)、原驼(Lamaguanicoe)和骆马(Vicugnavicugna)。够绕口吧,这里我使用的是最被广泛接受的中文名称,很多时候人们羊驼、驼羊乱叫一气,实在是需要仔细甄别。它们之间的亲戚关系很让人头晕,会啐人绝技的不光是羊驼,它的表亲驼羊也会这么干。驼羊是另一种被驯化的南美骆驼,它比羊驼更修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骆驼,成年驼羊的身高有~米,身上的毛比羊驼短。而原驼和骆马是野生的品种,它们俩长得又很相似,都是栗色的短毛,精干的身材,其中原驼稍大,成年有米高,而骆马是最小的骆驼科物种,成年身高不超过1米。
这四个表亲不仅长得像,更要命的是它们之间可以互相杂交并且产生能繁育的后代,用所谓“生殖隔离”那一套理论,这四种根本就是一个物种。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索性把它们都叫羊驼,Vicugnapacos叫羊驼,Lamaglama叫大羊驼,Lamaguanicoe叫野羊驼,Vicugnavicugna叫小羊驼。还有人图省事儿,干脆通称它们美洲驼。直到最近的分子生物学研究才把它们的身世调查清楚,根据最新的DNA研究,大约在1040万年前,美洲骆驼的祖先发生了分化,现今羊驼的祖先同其他三个物种的祖先分道扬镳;640万年前骆马从羊驼那一支里分离出来,现在羊驼和骆马共同属于骆马属。另外的一支一直到140万年前才发生分裂,原驼和驼羊成为两个物种,这两者被划归驼羊属。
罗哩罗嗦一堆,肯定有读者急着问:“到哪儿能买一只羊驼玩儿啊?”还真有卖的,1984年,美国人把羊驼从秘鲁带向世界,目前全美国有数万头羊驼。而我国2002年从澳大利亚引进了这种动物,目前一头羊驼幼畜的价格大概是1万元人民币。如果你有足够大的地方(养十头羊驼大概需要6亩地的空间),那就养几头玩儿吧,据说这是少数几种不会惹烦邻居的家畜。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候,饲养“神兽”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那些超越物种的情感
文瘦驼
牛儿很生气,牛年最牛的居然不是它们。2009年动物部门的风头都被一匹马给抢了。这是一匹诞生于互联网的神马,对不起,如果您不喜欢它的名字请忍耐一下,我在本文中只引用一次——就是鼎鼎大名的“草泥马”。
这匹横空出世的马到底什么底细?是不是一头“想象中的动物”?非也,其实这匹神马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可惜的是,它根本不是马,仔细看那脚就很清楚了。马属于奇蹄目动物,有四个不分瓣的蹄子,而这种“马”的脚是分瓣的,显然属于牛那一拨的偶蹄目。如果再看仔细些,神马的脚掌宽大,而蹄甲很小,于是被归为骆驼科,没错,它就是一种南美洲的骆驼——羊驼(Vicugnapacos)。有鉴于南美洲骆驼的复杂身世,本驼在这里有必要追溯下我们骆驼家族的家谱。一般认为,现存的骆驼科动物有6种,祖先们最早生活在北美洲。大约在1200万年前实行了分家:一支向北“走西口”跨过白令陆桥来到欧亚大陆,并开拓到北非一带,这一支叫做骆驼族,现存双峰驼和单峰驼两个物种;另一支祖先“下南洋”,从北美洲的大草原来到南美洲安第斯山区,这一支被称为羊驼族。羊驼族现存四个物种,网络“神马”就是来自这个族群的最古老物种。
为了避免混乱,下文中“神马”将恢复它的本名——羊驼。羊驼的原生地在安第斯山区,现今的秘鲁、智利、厄瓜多尔和*海拔3500~5000米的山地是它的故乡。有资料称早在6000年前当地人就驯化了它,直到欧洲人来到这片大陆之前,羊驼和后文中会提到的驼羊是南美洲仅有的两种家畜。羊驼看起来跟大绵羊很相似,成年后身高在~米之间,遍身长毛,当然,继承了骆驼家族传统的它们有着比绵羊长得多的脖子和一双善睐的大眼睛——列位看官,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骆驼配上那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绝对是动物界中最传神的。羊驼在当地土著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们的毛被用来编织绳子、寝具、毛衣、手套、帽子、袜子还有著名的大披风,而它们的肉则是人们食物中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有的读者可能联想到了北美野牛,的确,羊驼在安第斯山区很大程度上扮演了北美野牛在北美大平原的角色,而且命运相似,当欧洲人来到美洲,羊驼也跟着遭殃了,原本数量庞大的羊驼种群被捕杀殆尽,仅有少数羊驼在一些人迹罕至的地区幸存了下来。
羊驼像其他骆驼一样,脾气好极了,如果是熟人,它会很配合地跟你亲昵。不过如果是生客,我还是要劝你慢慢接近才是,因为这种可爱的动物有一手独门绝技,那就是“啐你”。如果你运气好,它只啐你一口唾沫,如果不幸,命中你脸的会是一团热气腾腾的绿色化学武器。那是没有完全消化的草加上它们的胃液,气味绝对让你终身难忘。
不过别看羊驼爱啐人,其实它是相当爱干净的动物,它们天生会在远离草场的某地集中排便,看到这里,相信许多养了猫猫狗狗的朋友会羡慕死那些养羊驼的农场主。
羊驼在南美还有三个表亲:驼羊(Lamaglama)、原驼(Lamaguanicoe)和骆马(Vicugnavicugna)。够绕口吧,这里我使用的是最被广泛接受的中文名称,很多时候人们羊驼、驼羊乱叫一气,实在是需要仔细甄别。它们之间的亲戚关系很让人头晕,会啐人绝技的不光是羊驼,它的表亲驼羊也会这么干。驼羊是另一种被驯化的南美骆驼,它比羊驼更修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骆驼,成年驼羊的身高有~米,身上的毛比羊驼短。而原驼和骆马是野生的品种,它们俩长得又很相似,都是栗色的短毛,精干的身材,其中原驼稍大,成年有米高,而骆马是最小的骆驼科物种,成年身高不超过1米。
这四个表亲不仅长得像,更要命的是它们之间可以互相杂交并且产生能繁育的后代,用所谓“生殖隔离”那一套理论,这四种根本就是一个物种。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索性把它们都叫羊驼,Vicugnapacos叫羊驼,Lamaglama叫大羊驼,Lamaguanicoe叫野羊驼,Vicugnavicugna叫小羊驼。还有人图省事儿,干脆通称它们美洲驼。直到最近的分子生物学研究才把它们的身世调查清楚,根据最新的DNA研究,大约在1040万年前,美洲骆驼的祖先发生了分化,现今羊驼的祖先同其他三个物种的祖先分道扬镳;640万年前骆马从羊驼那一支里分离出来,现在羊驼和骆马共同属于骆马属。另外的一支一直到140万年前才发生分裂,原驼和驼羊成为两个物种,这两者被划归驼羊属。
罗哩罗嗦一堆,肯定有读者急着问:“到哪儿能买一只羊驼玩儿啊?”还真有卖的,1984年,美国人把羊驼从秘鲁带向世界,目前全美国有数万头羊驼。而我国2002年从澳大利亚引进了这种动物,目前一头羊驼幼畜的价格大概是1万元人民币。如果你有足够大的地方(养十头羊驼大概需要6亩地的空间),那就养几头玩儿吧,据说这是少数几种不会惹烦邻居的家畜。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候,饲养“神兽”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半夜鸡不叫
瘦驼
抗日战争结束后,善良的中国百姓收养了大量日本遗孤,将其视作自己的骨肉,这被视作是超越民族和仇恨的伟大人性的象征。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如此感人的“人性之美”只属于万物灵长的人类。然而不久前发表的一篇论文揭示的现象让人感到不再孤独。
这篇论文的主角是一只帝企鹅。南非的一群科学家偶遇了一只正在“照看”幼鸟的帝企鹅,这让科学家们很莫名其妙,因为当时并不是企鹅的繁殖季节。由于忙着其他的科研任务,人们带着疑虑继续前行。一个小时候当科学家们返回,才发现真相——那只“小企鹅”原来是一只小贼鸥,因为它的生身父母正想拼命把孩子夺回来。然而企鹅显然不想放弃自己的养子,它拼命把小贼鸥藏在身下,并用笨拙的身体抵挡贼鸥的攻击,如同它在保护一只真正的小企鹅。看不下去的科学家出手调停,贼鸥宝宝才得以回归原来的家庭。不过这似乎违反了人类研究者不得干预研究对象的规矩。
贼鸥和企鹅,在南极是真正不共戴天的仇家,除了掠取其他鸟类的战利品,贼鸥最大的食物来源就是刚孵化的小企鹅。收养一个仇人的血肉做孩子,这只帝企鹅确实有着超出物种的“人”道主义精神。
不过,先不要太早唱赞歌,动物行为学家们早就把伟大的母爱父爱解构成了一堆化学名词。其中最著名的就属催乳素prolactin了。这种化学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种动物体内,其生物学功能也很复杂。但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它对母性行为maternalbeh*ior的影响。当一只动物体内催乳素数量猛增,它便开始母性泛滥了。母鸡开始抱窝;灰雁会把巢周围一切带有一个圆面的东西——哪怕是个啤酒瓶子搂到身下孵化;大苇莺则会给自己巢里嗷嗷待哺的杜鹃雏鸟喂虫子,虽然小杜鹃已经比它的养父母大了N倍。而一旦科学家们将它们体内的催乳素水平降下来,这些称职的父母立马变了脸,比如老母猪会对自己饿得吱吱叫的小猪崽不管不顾,甚至吃掉它们。
伟大的动物行为学家洛仑兹KonradLorenz做过著名的印迹filialimprinting实验,他证明孵化出来13-16小时的灰雁,可能会把它看到的任何活动物体当作自己的母亲。比如,洛仑兹的橡胶水鞋就是小雁最喜欢的“妈妈”之一。著名的纪录片《鸟的迁徙》中,那些鹤和雁的迁飞特写镜头让人叹为观止,其实科学家和电影工作者正是利用了这种印迹效应,它们人工孵化小鸟,并让它们认工作人员为妈妈,骗取了鸟儿们的信任。其实人类的婴儿也有这样的印迹效应,只不过不是那么依赖“一见倾心”而已,有科学家认为这种识别父母的过程早在子宫里就开始了,胎儿对父母的第一印象是他们的声音。如果说有谁“认贼作父”,也别怪他,那是印迹效应在作怪。
当动物们进入成年,讨生活成了生活几乎唯一的主题。在这个主题下,许多不同物种的动物结成了看上去充满了“友谊”的组合。比如许多海豚和鲸经常协同捕鱼,非洲草原上的斑马、长颈鹿、羚羊和疣猪、狒狒也经常互相警戒,每种动物都对别的动物的报警反应非常敏感。仔细观察之下,这些都印证了“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远的利益”那句冷冰冰的话,因为它们都是在互相利用而已。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非洲蜜獾和响蜜鴷,响蜜鴷总是向蜜獾报告蜂巢的位置,看上去是在做向导,其实这种鸟是有企图的——当蜜獾把蜂巢弄开,朵颐完里面的蜂蜜和蜂蛹,响蜜鴷就可以开饭了,它的食物是蜜獾不感兴趣的蜂蜡。
那动物界里有没有纯洁的超越物种友谊?似乎天真可爱的未成年动物更有可能发展出这种关系。以几十年如一日在非洲研究黑猩猩闻名的英国老太太珍妮古多尔JaneGoodall,曾经看到未成年的黑猩猩跟狒狒一起玩耍,要知道成年黑猩猩经常袭击狒狒,甚至杀死小狒狒当点心。其实家养宠物相对来说也不用为了生计发愁,所以很多宠物间也可能擦出友谊的火花。2005年,美国两位社会学家斯蒂芬阿尔哲和珍妮阿尔哲Steven&JanetAlger写过一篇超级有爱的论文,题目叫《一个屋檐下猫狗的坚定友谊》TheDynamicsofFriendshipbetweenDogsandCatsIntheSameHousehold。其实这两位的本意是研究不同物种动物间的交流问题,他们发现狗和猫是最好的研究对象,因为15%的美国“屋檐”下共同生活着狗和猫。结果出人意料,猫狗根本不是天生的冤家,被调查的家庭里41%的主人宣称它们的猫狗是好朋友。它们在一起玩耍,互相追逐,甚至睡在一起,科学家发现,的确,猫狗的行为模式大不相同,“语言”也不太通。比如猫不太理解狗狗叼过来它最喜欢的玩具是一种玩耍的邀请,狗也会被突然跳过来的猫吓一跳。不过它们会逐渐采用彼此可以理解的方式交流,比如互相蹭痒痒,碰鼻子。很多主人观察到它们的猫和狗形影不离,最有趣的是一只从小跟两只猫长大的大丹犬,两只猫显然已经接纳了这个曾经很可爱,但是现在很威猛的大朋友,即便是主人带大丹去海滩上散步,两只猫也要全程陪同,虽然猫最恨在湿漉漉的沙滩上行走。
我也曾经亲眼目睹两只八十杆子打不着的动物的奇特关系。那时候我还是小学生,在我家的大院里面一只兔子和一只鸡形影不离,它们是这个院子里除了人之外的仅有的“大型脊椎动物”,你想接近其中任何一只,另一只就会对你发起攻击。这种似乎有点儿荒谬的关系曾经让我十分困惑。直到上了高中,我养了十年的鹦鹉终老,让我难过了好些天。这时候我恍然大悟,一只哺乳动物和一只鸟发生感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汗,很汗,瀑布汗
瘦驼
鸡为什么要叫?看上去这个问题显然比不上“鸡为什么要过马路”那样充满哲思。不过如果拿这个问题问保罗西格尔PaulSiegel,他可能会给出你并不少于鸡为什么过马路的理由来。西格尔是研究鸡的博士,他听的懂鸡的语言。虽然对于大多数人,鸡的语言无非就是母鸡下蛋“咯咯达”和公鸡打鸣“咯咯咯”,但是西格尔博士大概能听懂30种不同的“鸡话”。这一点儿也不奇怪,鸡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一夫多妻的它们总有一大堆家庭琐事要处理。特别是作为家长的公鸡,更是要担负很多指挥和决策任务。比如,当公鸡发现了食物,它便会发出叫声呼唤妻妾们前来分享。如果发现的是蚯蚓或者豆子这样的美味,它的叫声频率会比较高;反之,如果它发现的不过是些米粒,米粒对鸡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它的呼唤声频率便会较低。研究人员发现,母鸡如果听到了高频率的召唤声,就会乐颠颠的跑过来,而对低频召唤声不那么热衷。同样的,如果一只鸡发现了威胁,它也会发出警告,威胁来自空中还是地面,警告声是不一样的,其他的鸡作出的反应也不同。
至于公鸡打鸣,鸡语专家告诉我们,那是一种“主权宣告”,一方面提醒家庭成员它至高无上的地位,另一方面警告临近的公鸡不要打它家眷的主意。就像狗能从一泡狗尿中嗅到很多信息一样,鸡也能从一声鸡叫中听出很多道道。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的佛洛BryantFurlow等人就尝试解码公鸡的打鸣声。他们的研究不太像是在做生物学实验,反而是像给明星灌唱片,佛洛他们动用了高灵敏度定向麦克风,高档录音机,音频分析软件和苹果电脑。至于“歌手”,那是20只一岁大的雄性原鸡Gallusgallus,也就是家鸡的野生种。经过录音和分析,佛洛他们得出了一堆写满了“基频”、“主频”、“泛音”的数据。简而言之就是,雄鸡的鸣叫与它们体内雄激素的水平密切相关,雄激素水平越高,鸣叫声越宏亮低沉,同时这样的雄*冠越大,体型越健硕,战斗力越强。至于“牝鸡司晨”,也就是母鸡打鸣,这与半夜鸡叫一样具有神话色彩。实际上,在乡村生活过的读者都会知道,公鸡下蛋那是胡吹,母鸡打鸣有的是。这是由于母鸡体内只有左侧的卵巢输卵管发育,右侧的保持着未分化的状态。如果它左侧的卵巢发生了故障,右侧那个未分化的卵巢就会发育成睾丸,并且产生雄激素。在雄激素的催促下,母鸡,哦不,它现在已经是个合格的公鸡,就会操起司晨的任务来。
公鸡什么时候打鸣?当然是早晨了,金鸡报晓嘛。对不起,你又想错了,公鸡可以当闹钟用,但毕竟不是闹钟。实际上,公鸡什么时候都打鸣。有人统计过,白天里,一只公鸡大概每小时打鸣一次,只不过早上那第一声鸡叫划破了黎明的宁静,临近的公鸡不甘示弱纷纷宣誓主权,如此接力下去,让人印象深刻,而嘈杂的白天,人们忙着各种各样的事,就不会太留意这些打鸣的公鸡了。
早上公鸡为什么打鸣?首先要我们知道,鸟类里的夜猫子屈指可数,除了各种猫头鹰所在的鸮型目和邻近的夜鹰目外,其他绝大多数鸟都是夜盲症患者。鸡也不例外,一般情况下,夜里,鸡都在睡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做一下解剖学,深入到鸡的脑袋里去看一看。鸡的大脑里有一个小小的区域叫做松果体,这个小小的腺体曾经是我们的老祖先视觉系统的重要部分。但是现在它位于脑的中央,不过它与视神经还有藕断丝连的关系。松果体可以分泌一种称为褪黑素Melatonin的物质,爱美的女士们不要被这个名字误导,它仅可以让青蛙的体色变淡。松果体是受光线控制的,只有伸手不见五指,松果体才会分泌褪黑素,如果有光射入眼睛(其实眼皮并不能挡住太多光线),褪黑素的分泌便被抑制。褪黑素有着复杂的生物学功能,它能抑制性激素的分泌。除此之外,生物学家们早就发现在鸟负责鸣叫的脑皮层上分布着大量褪黑素的受体,尤以雄鸟为甚,也就是说,褪黑素直接控制着鸟什么时候歌唱。一天之中,当晨光乍现,褪黑素的分泌受到抑制,雄鸡便不由自主的“司晨”;一年之中,当春天白昼渐渐变长,鸟儿体内的褪黑素水平下降,它们便开始“*”,紧接着的是体内性激素水平的升高,一年一度的繁殖季节到来。公园里提着鸟笼的大爷也知晓这个道理,平常鸟笼都被厚厚的布罩盖着,一旦摘下布罩,光线惊醒了鸟儿的“鸣叫中枢”,歌咏会便开始了。
在过去,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公鸡也可以安享黑暗静谧的夜晚。不过有时候遇到满月,皎洁的月光偶尔也会刺激太过敏感的公鸡“起夜”。而到了战乱时候,鸡犬不宁,被声音和火光惊扰的公鸡夜啼的概率大大增加,于是古人以“雄鸡夜鸣”为战争的凶兆。
现代社会,尤其是广大城市,人工照明的普及早已消弭了昼夜的区别,与100年前相比,目前人们的“黑夜”普遍缩短了好几个小时。不但人本身深受“人工白昼”带来的褪黑素水平下降引发的种种健康问题(诸如儿童性早熟,乳腺癌和结肠癌的高发,以及更普遍的情绪波动),跟着人混的其他动物也跟着遭殃。经常有报道说某小区里“无德居民”擅自养鸡,结果半夜鸡叫不断,引发邻里纠纷。英国的国鸟是欧亚鸲Eithacusrubecula,这种俗称知更鸟的小鸟现在完全不“知更”了,根据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RSPB报道,在英国很多地方它们彻夜鸣叫,都是路灯惹得祸。
由此可见,给地球熄灯一个小时,不管对人类还是鸡在内的其他动物,都是远远不够的。但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桃花源,我们还回的去吗?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鬼水怪谈
瘦驼
热……热……在这个夏天,没有什么比流汗更让时间充满存在感了。永无止境的汗水从所有的身体表面钻出来,滴答滴答,一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我们应该感谢汗腺,如果它不能畅快地分泌这些汗水,人这架精密但不皮实的机器很快会因为过热而宕机。通过汗液蒸发来降低体温是人类对抗高温的最主要方式。
有种流传广泛的说法,狗是没有汗腺的,所以狗不会出汗。这是一种误解,汗腺是哺乳动物特有的一种皮肤结构,狗当然还是一种哺乳动物,所以它不但有汗腺,而且全身上下都有,事实上汗腺瘤是宠物狗最容易出现的良性肿瘤之一。这里面分布最广的,是一种叫做大汗腺的腺体,它又叫顶浆腺,一定是开口在毛发根部。这种大汗腺分泌的液体并不是那种略带咸味的汗液,而是一种略微粘稠的液体。这些液体往往是无味的,但经过皮肤表面细菌的加工,就会散发出特别的气味。在哺乳动物身上,大汗腺不仅遍及所有长着毛发的皮肤,而且爱扎堆,比如人的腋下和狐狸的肛周。说到这里你一定明白了,哦,原来就是那种东西。
大汗腺分泌的液体不但是有味儿的,还是有颜色的。人的大汗腺液呈淡黄色,去找一件邋遢多汗男的白衬衫,瞅瞅腋下那位置,你就知道此言不虚。河马的大汗液分泌液是很卡哇伊的红色,这让它在水塘里特别显眼,不明真相的群众可能以为河马是被晒伤了,其实不然。人们曾经对“汗血河马”大惑不解,有人说它可能有防水的效果,有的说它只不过是用来散热的。2004年,以日本京都药科大学的桥本贵美子HashimotoKimiko为首的研究团队在著名的《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揭开了河马汗的神秘面纱。桥本女士对这奇怪的河马汗感兴趣还要得益于她的孩子的启发。据说,某日桥本女士带孩子去动物园游玩,孩子看到了红红的河马,童言无忌道:“妈妈,河马受伤了吗?”。桥本女士回答说:“那是它的汗。”“为什么我们的汗没有颜色,而河马的汗是红色的?”孩子这下把妈妈问住了。还好,这位妈妈是个科学家,她回到办公室查阅资料,居然发现这个问题是科学上的空白——这年头找个科学领域的处女地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于是,桥本女士率领自己的团队投入了对河马汗的研究之中。他们经过一番研究,从河马汗中分离出了红色的物质河马汗酸hipposudoricacid(这个新造的词由hippo河马,和sudoricacid汗酸拼凑而成)。河马汗酸至今没有被欧莱雅等化妆品巨头转变成奢侈品真是令人奇怪,因为它是高效的防晒剂——可以吸收200-600nm波长的光线,而315-400纳米间正是对生物体杀伤最强的长波紫外线的范畴。另外,很低浓度的河马汗酸就可以抑制铜绿假单胞菌和克雷伯氏肺炎链球菌的生长。河马的汗结合了胭脂、防晒霜和抗菌剂,简直是完美的化妆品。只不过,用了这种完美化妆品的mm会闻起来像一头恋爱的河马。
因为大汗腺,跟性活动脱不开干系。它的分泌受性激素影响极大,人的大汗腺也只是在青春期之后才开始工作的。女性的大汗腺分泌有明显的周期性,与月经周期基本一致。过过集体生活的女孩子一定亲身体会或者听说过这种事,住在一起的女孩子,时间长了,月经周期会趋向一致,这叫做麦克林托克效应McClintockeffect。有很多研究认为这一现象就跟大汗腺分泌的某些物质有关。另外,大汗腺的密度是由人种差异的,东亚人比欧洲人大汗腺少得多,因此体味也清爽的多。
不过温度也是影响大汗腺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天热的时候有些人总会有两个湿漉漉的腋窝。然而靠两个腋窝来散热,显然是杯水车薪而已。真正让你大汗淋漓的是另一种汗腺——小汗腺。与开口在毛发根部的大汗腺不同,小汗腺的开口与毛发没有关系,有人一紧张就会手心出汗,那就是小汗腺的功劳,因为手心没有毛发分布,所以也不会有大汗腺。手心爱出汗说明手和脚上的小汗腺比较发达,的确如此,手心里每平方厘米皮肤上大约有500个小汗腺。而且它们出现的最早,3个半月大的胎儿手脚上的小汗腺已经成型了,其余部分的小汗腺还要再等两个月才会显露出来。这个事实再次验证了天才德国人赫克尔Haeckel的天才假说——重演率recapitulationlaw,也就是所谓个体发育会再现系统发育历程。大多数哺乳动物四肢末端都有小汗腺,只有灵长类动物全身都有小汗腺。狗狗的四爪也有小汗腺,人们推测这是为了为了保持脚掌的湿润,以便自己的气味溶解在汗液里在地面留下一条气味脚印,这对于狗的社交十分重要。
即便是全身布满小汗腺的猴子,也难以体会“瀑布汗”的感觉,它们在热天并不会四鬓汗流,散热性发汗是人类独享的生理功能。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美丽者生存?
瘦驼
秋来了,天凉了,各地的水怪似乎也不那么活泛了。过去的这一个夏天,中国的水怪频频出现在以网络为先导的各种媒体上——“沈阳浑河怪物现身,激起30米长大浪”、“河南驻马店铜山湖惊现百米水怪”、“广州花都芙蓉水库惊现3米长食人塘虱”、“贵州安顺夜郎湖两头怪物身影被游人拍下”…加上近几年就从未消停过的长白山天池水怪和新疆喀纳斯水怪。要把这些“怪物”们集合起来拍一部《中国的水怪》,肯定比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引进的恐怖悬疑电影《阿姆斯特丹的水鬼》更棒。当年那部电影的大幅海报在电影院门口挂了很久,害得我每次上学经过都不敢抬头,而且据说有大人在黑乎乎的电影院里被吓得几近崩溃。
水怪的身材
在各种版本的水怪事件中,毫无例外的,水怪都是一种动物,而且身材都相当可观。最长水怪当属驻马店铜山湖里的那位,“平静的水面上起了一道黑脊背,高出水面近两尺,宽也有一尺多,比深入湖区的两道堤坝之间的距离还要长一二十米”,这是目击者的报告,事后记者测量两条堤坝距离足有100米——超过百米的动物,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而运动能力最强莫过于喀纳斯水怪,有目击记报告称曾经见到有巨大的黑色物体跃出水面约20米左右,这大概相当于7层楼高,不长翅膀的动物中,似乎还没有能达到这个高度的,而普遍的说法是,这种喀纳斯水怪长度超过10米。
对于动物来说,身材的大小受许多客观规律的限制。最根本的限制因素就是能量供给,任何生物都要靠获得外来的能量维持生命,对动物来说,就要吃东西。大块头有大胃口,动物的体重跟它们的身长的立方成正比,动物的代谢率与体重的3/4次方成正比,食量与代谢率成正比,也就是说动物的食量与身长的四次方成正比。如果驻马店铜山湖里的怪物像某些目击者描述一样是一条鱼的话,养这条百米巨鱼相当于养1亿条一米长的大鱼。
大肚量就需要大地盘来养活,所有的大型动物都需要足够大的生活空间,不管是深海中的蓝鲸还是非洲大草原上的非洲象,同样,贫瘠的地方也无法供养大家伙。
尤其是水怪们,在几乎所有的故事里,都被描述成一种食肉甚至食人的凶猛动物,如果它们吃素,问题还简单一些。已知的大型动物里面,素食者都比肉食者大一号——譬如蓝鲸之于逆戟鲸、鲸鲨之于大白鲨、非洲象之于狮子,甚至雷龙之于霸王龙。倒不是在宣传素食的好处,这是由食物链的特性决定的。生物界的生产者主要是植物们,它们把太阳能转化成其他生物可以利用的化学能,吃植物的是初级消费者——素食动物们,然后才是肉食者——次级消费者。在现实的生物链中,从植物开始到大型食肉动物,中间往往经过了三四个环节。然而,最初的那些太阳能不会纹丝不动的传递给食肉动物,每经过一级,只有不到10%的能量传递下来。一个小小的湖泊,养活一个(甚或几十个)巨大的肉食者,何其难也。
水怪的相貌
在多数的目击报告中,我们只能得到“一个黑影”、“一个黑点”、“一道波纹”、“一条浪花”这样的描述,好容易有个特写“好象是耷拉两个耳朵,这个脸,扁方形的,…这个脖子底下是白色的,…灰黑色,有点发亮光,身上是肯定没有鳞的,大概是有毛皮之类的这种东西。”这是长白山天池水怪目击者周凤瀛的报告。很遗憾,我把这个报告还原成了一只亚洲黑熊,尤其是它标志性的胸前新月形白斑,如果你去动物园看看黑熊,相信也一定会同意我的还原——尤其是长白山区本来就是黑熊的栖息地,而熊瞎子也是出名的游泳好手。
照片一样让人失望,好容易有几张清晰的,如果是沿海渔民捕捉到的水怪——十有四五是一只翻车鱼,还不认字的时候就认识它了,看图识字书上有它,那奇特的外形让人过目不忘。比较难得的是网络上的“花都食人塘虱”,“塘虱”是广东人对鲶鱼的称呼。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一条数米长的大鱼,阔口,小眼,棕色皮肤布满了白色的斑点,似乎没有鳞,还真像一条大鲶鱼。然而你仔细它的鳃部——根本没有鳃盖,只有几道鳃裂——这是一条可怜的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鲸鲨,别说吃人了,它连鱼都不吃。这条鲸鲨为何被人在闹市开膛倒是个值得追究的好故事。
视力与想象力
所有的水怪目击者似乎都有特别好的视力,人们总能准确判断在几百米上千米外一个模糊移动的黑影的大小,准确到“尺”,甚至是在缺少参照物的情况下,这往往是成为一个优秀狙击手的先决条件。不幸的是,根据有些目击者的叙述,我发现他们中的某些人缺乏近大远小的透视基本知识。
人们的想象力似乎是无穷的,比如那个《阿姆斯特丹的水鬼》只不过是个复仇的老套故事。人们的想象力又是有限的,自从人们发现了蛇颈龙,全世界的水怪几乎都有了蛇颈龙的版本。我推荐大家看看BBC拍摄的纪录片《深海》DeepBlue,在那里你会看到你做梦都梦不到的真正的“水怪”。对了,里面还有那条“食人塘虱”。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问大雁情为何物
瘦驼
世界上最广泛的歧视是什么?既不是性别歧视也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容貌歧视。从招聘要求上的“五官端正”到各种简历上的“免冠近照”,没有谁不被这种歧视“筛选”过。美国作家斯蒂文?杰菲斯(StevenJeffes)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写了一本名为《外貌至上》(AppearanceisEverything)的书,书中的数据倒是有些骇人却并不出人意料:“好看的人”在招聘中被录用的机会高于“普通人”的2至5倍;“好看的人”平均工资高出“普通人”12%到16%;“丑人”被解雇的可能性高于“普通人”2至6倍。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当年尼克松和肯尼迪进行总统竞选辩论,通过广播收听的选民多认为尼克松获胜,因为尼克松的演讲清晰有条理有力度;而收看电视直播的选民却多选择了肯尼迪作为胜方——肯尼迪实在是太帅了。
人的美丑,据说还是有标准的,要不前些日子还有个量化的《齐鲁美女标准》出台,搞得很多小姑娘“对镜量鼻长”。
相比之下,野生动物的美丑,似乎就不那么好量化了。然而,它们也是容貌歧视的牺牲品。
日前,广东韶关的几位护林员捕捉到一条蛇,经鉴定为珍稀的“莽山烙铁头”。莽山烙铁头是一种大型毒蛇,体长两米,三角形头部形似烙铁头。这种中国独有的蛇种1990年才被命名,它分布范围极小,过去只在湖南莽山地区有所发现,被认为只有500条左右。此次在莽山以外的广东被发现,对于莽山烙铁头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这种隐身在枯枝败叶中的蛇的确是太陌生了。不怪它,谁让它长得那么难看呢。
作为珍稀野生动物的代表,大熊猫不仅广为人爱,更是被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选作标志,成为野生动物保育的象征。毫无疑问,大熊猫属于动物界中“好看的人”那一拨,这也为大熊猫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另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珍稀动物的名字:华南虎、藏羚羊、金丝猴、白暨豚、朱鹮、丹顶鹤…莫不是或威猛或俊美或可爱的家伙。同样是珍稀灵长类动物,白头叶猴和海南黑冠长臂猿的知名度就要远逊于金丝猴,保护的力度也差得多。
相比哺乳类和鸟类,两栖类和爬行类的动物就更算得上“丑陋”了。然而它们的受威胁的程度却没有相应降低。根据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提供的数据,我国两栖动物受威胁的比例为,爬行动物受威胁的比例为,这些包括莽山烙铁头在内的生活在阴暗处的或粘糊糊或凉飕飕的动物,很多的境遇比大熊猫危险的多。
比如,我国独有的两栖类动物凉北齿蟾Oreolalaxliangbeiensis,2004年调查时只发现一个栖息地,总面积不到两平方千米,种群不超过100只成熟个体。相比滇池蝾螈Cynopswolterstorffi,凉北齿蟾算是幸运的,由于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这种我国特有的蝾螈自1979年来再也没有被发现过,已经被认定灭绝。
虫子也不那么讨人喜欢,然而昆虫虽然总数庞大,有些物种也面临极大的威胁,比如与大熊猫同列我国一级保护动物的中华蛩(qiong)蠊(lian),这是种1985年才被命名的昆虫,栖息在我国长白山区海拔2000米处。别说见没见过这种大蚂蚁似的小虫,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把它的名字念对。
不过,有时候,太漂亮也会招来灾祸。
2006年8月,人们在缅甸北部一个偏远地区发现了一种名为Celestichthysmargaritatus的鱼,在观赏鱼爱好者那里,它叫做火翅金钻灯或者珍珠斑马。仅仅被发现几个月后,泰国的一家观赏鱼贸易商就向日本和欧美出口了15000条这种只有厘米长小鱼,而越来越多的鱼贩子正闻风而动。
跟观赏鱼同病相怜的是蝴蝶。今年8月19日,美国鱼类和野生生物管理局一位侦探卧底三年终于将世界上最大的蝴蝶走私犯小岛久吉(音译)捉拿归案,这个日本人号称“蝴蝶走私界的印第安那?琼斯”,与世界各地偷猎者都有联系,能弄到产于各地的珍稀蝴蝶品种。而一只珍稀的蝴蝶标本,黑市价格可以到几千美元。
另一些家伙更倒霉,比如土耳其深山中的一种怪末怪样的甲虫,叫做鹿角锹甲Lucanuscervusakbesianus,因为日本一款叫做“甲虫王者”的电子游戏的流行而得到了人们的追捧,一只鹿角锹甲在日本可以卖到40000日元,这也刺激了国际昆虫走私贩子捕猎行为。
更离奇的是一种在1933年被纳粹生物学家命名的阿道夫希特勒虫Anophthalmushitleri,本来是一种生活在斯洛文尼亚的洞穴中的无眼甲虫,因为这个名字而举世皆知。近几年有些国家新纳粹抬头,这种小“希特勒”却遭了殃,那些新纳粹分子争相以收藏“元首”为荣,导致其数量锐减。有人提议,解决办法就是给它改个名字。
但是改名字,抑或整容,能改变这些野生动物的命运吗?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 第一部分 一桩血案的生物学分析
瘦驼
它曾经被人弯弓射下,完成为苏武从西伯利亚向中原传递书信的使命。它曾经为绝色倾倒,成全了王昭君的美名。它曾经被空响的弓弦惊吓,史称惊弓之鸟。它一年两次从我们头顶经过,用宏大的飞行编队提示着季节的更迭。现在,它被毒饵毒杀,被铁夹困住,成为人们的盘中美餐,在它赴千里之约的路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