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是《时务报》的创办人之一,他倾注于《时务报》的心血,并不比梁启超和汪康年少。我们从他写给汪康年的几十封信中可以看到,只要是对《时务报》的生存、发展有好处,事无巨细,他都要不厌其烦地叮咛嘱咐一番。他最看重的,还是想给《时务报》馆建立一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他从报纸创刊之日起就不断强调,《时务报》是大家的事业,不是一家一户的买卖,“既为公众所鸠之资,既为公众所设之馆,非有画一定章,不足以垂久远昭耳目。故馆中章程为最要矣。此馆章程即是法律,西人所谓立宪政体,谓上下同受治于法律中也。章程不善,可以酌改,断不可视章程为若有若无之物”。他对汪康年说:“公今日在馆恪守章程,公他日苟离馆,在公而任此事者,亦必须守此章程,而后能相维相系自立于不败之地。宪纵观东西各国谓政体之善,在乎立法、行政歧分为二。窃意此馆当师其意。馆中仍聘铁乔(樵)总司一切,多言龙积之(泽厚)堪任此事,铁乔不来,即访求此人何如?而以公与弟辈为董事,公仍住沪照支薪水,其任在联络馆外之友,伺察馆中之事,每遇更定章程,公详言其利弊发其端,而弟熟商参议而决之,似乎较善。”(《黄遵宪集》下册,463~464页)他的这一套想法,有两个要点,一个是设董事会,由董事会统领全局,再一个是立法、行政分开,有制定规矩、政策的,有实际操作的。这种制度设计在当时是很超前的,事实上,即使在今天,也仍有很多私人企业做不到这一点。而且,他的这种想法,并非心血来潮,报纸创刊时所定《公启》之第九款,就有这样的规定,在他不过是想落实这个规定而已。
但是,黄遵宪这些可能给中国报业制度建设带来巨大进步的设想,还是被汪氏兄弟深深地误解了,以为是人事替换的一种借口,因此对黄遵宪大为不满,并牵扯到梁启超,长期以来潜藏在《时务报》内部的各种矛盾,也随之公开化了,关于当时的情形,梁启超在《创办〈时务报〉源委》一文有详细的描述:以此两事之故,穰卿深衔公度,在沪日日向同人诋排之。且徧(遍)腾书各省同志,攻击无所不至,以致各同志中,有生平极敬公度,转而为极恶公度者。至去年(1897年)八月,公度赴湘任,道经上海,因力持董事之议,几于翻脸,始勉强依议举数人。然此后遇事,未尝一公商如故也。总董虽有虚名,岂能干预汪家产业哉!穰卿常语启超云:“公度欲以其官稍大,捐钱稍多,而扰我权利,我故抗之,度彼如我何。公度一抗,则莫有毒予者矣。”此言启超之所熟闻也。自兹以往,正名之论大起,日日自语云:“总理之名不可不正,总理之权利不可不定。”于是东家之架子益出矣。去年一年中,馆中凡添请十余人,时启超在沪同事也,而所添请之人,未有一次与启超言及者。虽总办之尊,东家之阔,亦何至如是乎?(《饮冰室合集 ?集外文》上册,47页)
梁启超的这篇文章,写在梁、汪二人撕破脸皮之后,固然有感情用事,不及深思熟虑之处,但所言却是可信的。严复曾在《国闻报》发表《〈时务报〉各告白书后》一文,他也认为:“梁君节概士,其言当无不可信者。”但他同时认为,梁启超的这篇文章,除了对《汪康年启事》中“康年创办《时务报》”一言有所辩驳,指斥他把众人集资的事业视若自家产业之外,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他说,问题不在于总理是否可以“独居创办名”,而在于总理能否以自己的工作证明可以胜任这个职务,“夫总理之名既正矣,总理之权既专矣,则宜视其事之何若”。那么,汪氏这个总理当得如何呢?严复认为,“自梁卓如解馆以来,而《时务报》之文劣事懈,书丑纸粗,大不餍于海内之望,如是则总理不胜任也。不胜任则宜自去,丈夫何妨溺死,乃拘游哉!任事以来,未尝照章清厘账目,以塞群责,设有谣诼,其将何以自明”?(《严复年谱》,124页)
《时务报》“党争”
如果说严复因为与黄、梁过从甚密而有先入为主之嫌的话,那么,来自陈庆年的记述是不是更能说明汪康年当时的想法和做法呢?陈庆年与汪康年一样,都是张之洞的幕宾,与梁鼎芬等一班朋友都走得很近,他的戊戌年(1898年)日记有几条与此事有关:三月十三日过访纪香骢(钜维),适汪穰卿在座上,少谈《时务报》,知今年销数较上年为少。旧主笔梁卓如(启超)久在湘中时务学堂为教习之事,不甚作文,近以穰卿添延郑苏庵(孝胥)为总主笔,卓如遂与寻衅,恐自此殆将决裂。彼等日言合群,而乃至此,可为发喟也。
三月十四日汪穰卿见过,言梁卓如欲借《时务报》以行康教(康长素〔有为〕为梁师,其学专言孔子改制,极浅陋),积不相能,留书痛诋,势将告绝。殊非意料所及,可叹也。
闰三月二十日闻康长素弟子欲攘夺《时务报》馆,以倡康学。黄公度(遵宪)廉访复约多人,电逐汪穰卿,悍狠已极。梁节庵(梁鼎芬)独出为鲁仲连,电达湘中,词气壮厉,其肝胆不可及也。
四月初一日闻节庵说,黄公度复电,以路远不及商量为词,且诬汪入孙文叛党,其实公度欲匈挟湘人以行康学,汪始附终离,故群起攘臂。爰发其隐情以复公度。公度嘱陈伯严(三立)电复,谓其徇人言逐汪太急是实,并无欲行康学之事云。(陈庆年:《戊戌己亥见闻录》,见《清廷戊戌朝变记》〔外三种〕,87~93页)
到了这个时候,《时务报》的内部之争,就明显地带有“党争”的性质了,至少汪康年周围的一些人是这样看的。双方都有些意气用事,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十一日,梁启超由长沙回到上海治病,马上给正在湖南的汪康年写了一封信,提出辞职。该信写得很像是最后通牒:“一言以蔽之,非兄辞则弟辞,非弟辞则兄辞耳。”他此时有些沉不住气,话说得就很决绝:“请兄即与诸君子商定下一断语,或愿辞,或不愿辞,于二十五前后与弟一电(梅福里梁云云便得),俾弟得自定主意。如兄愿辞,弟即接办。(并非弟用私人阻挠,此间已千辛万苦求人往接办,必不用康馆人也。)如兄不愿辞,弟即告辞,再行设法另办。此事弟开诚布公,言尽于斯,兄万不可作违心之言(但不愿辞,即不必辞),在此将就答应,到沪再行翻案。”但他还是希望《时务报》能够坚持下去,“《时务报》既为天下想望,不能听其倒败,故不得不勉强支持”。(《梁启超年谱长编》,103~104页)
然而,五月二十九日,御史宋伯鲁(芝栋)上《奏改〈时务报〉为官报折》,据说此折是康有为代拟的,折中对《时务报》的工作大加赞赏,“两年以来,民间风气大开,通达时务之才渐渐间出,惟《时务报》之功为最多”。但是,由于梁启超“应陈宝箴之聘为湖南学堂总教习,未遑兼顾,局中办事人办理不善,致经费不继,主笔告退,将就废歇,良可惋惜”。因此他建议:“将上海《时务报》改为时务官报,责成该举人(梁启超)督同向来主笔人等实力办理。”他还建议:“其官报则移设京都,以上海为分局,皆归并译书局中相辅而行。梁启超仍饬往来京沪,总持其事。”(《戊戌百日志》,197~200页)
按照康有为的解释,因为看到汪康年主持《时务报》工作期间,“尽亏巨款,报日零落,恐其败也,乃草折交宋芝栋(伯鲁)上之,请饬卓如专办报”。(《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49页)其实是想借朝廷的威力,将汪康年挤出《时务报》。此事见出康梁的局限和落后。没想到,皇上当天即明发上谕,请管理大学堂大臣孙家鼐处理此事,“酌核妥议,奏明办理”。(《戊戌百日志》,200页)孙家鼐与翁同龢同为光绪皇帝的老师,他受到中枢大臣们的影响,正想将康有为排挤出京,便利用了这件事。六月初八日,孙家鼐入奏上了《奏遵议上海〈时务报〉改为官报折》,他不仅请求批准宋伯鲁所奏,将《时务报》改为官报,而且拟请康有为赴上海接管《时务报》,督办此事。为此他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查梁启超奉旨办理译书事务,现在学堂既开,急待译书,以供士子讲习,若兼办官报,恐分译书功课,可否以康有为督办官报之处,恭请圣裁。”(《戊戌变法》二,432页)
针对宋伯鲁将《时务报》进呈皇帝御览的建议,孙家鼐借题发挥,他在奏折中写道:“仅一处官报得以进呈,尚恐见闻不广,现在天津、上海、湖北、广东等处,皆有报馆,拟请饬各省督抚,饬下各处报馆,凡有报单均呈送都察院一分,大学堂一分,择其有关时事、无甚背谬者,均一律录呈御览,庶几收兼听之明,无偏听之弊。”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他还乘机告了《时务报》的恶状:“《时务报》虽有可取,而庞杂猥琐之谈,夸诞虚诬之语,实所不免。今既改为官报,宜令主笔者,慎加选择,如有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挟嫌妄议,渎乱宸聪者,一经查出,主笔者不得辞其咎。”(《戊戌百日志》,230~231页)
光绪皇帝当天即颁发上谕,同意了孙家鼐所奏。六月二十二日,孙家鼐再上《遵议筹办官报事宜折》,光绪皇帝又于当日颁发谕旨,请派康有为督办其事。但康有为并不情愿做这件事,他一直滞留于京城,不肯出京南下。汪康年则认为事关重大,光绪第二次颁发上谕的第三天,即六月二十四日,汪康年便在《国闻报》发表了《启事》,不仅声称《时务报》为他所创办,梁启超只是他聘请的主笔,还决定从七月初一日起将《时务报》改为《昌言报》,并请梁鼎芬为该报总董。七月初一日,黄遵宪五人连署在《国闻报》刊登启事,声明《时务报》为黄遵宪、吴德。、邹殿书、汪康年、梁启超同创于上海,推“汪君驻馆办事,梁君为主笔”。(《梁启超年谱长编》,132页)七月初六日,梁启超在《国闻报》刊载《创办〈时务报〉源委》一文,讲述了《时务报》的来龙去脉,以及两年来报社内部所发生的一系列矛盾纠葛。
其后,围绕《时务报》的归属所发生的各种争执,事实上已不重要。六月二十一日,《时务报》出了最后一期,第 69期;七月一日,《昌言报》第 1期出版,据汪康年所言,该报名称“谨遵六月初八日据实昌言之谕”,他也承认,除了总董改聘梁鼎芬,《昌言报》“一切体例,均与从前《时务报》一律,翻译诸人,亦仍其旧”。(《汪康年启事》,见《中国报学史》,111页)所以,过了一个多月,即戊戌政变后的第五天,慈禧便下令关闭了这家报馆。在她眼里,《昌言报》、《时务报》都是一回事,没什么区别。然而,严复在《〈时务报〉各告白书后》中讲了一段话,今天看来,却仍然值得人们深思。他指出,梁启超在斥责汪康年的时候,有一个道德制高点,即《时务报》本为公事,却被汪康年办成了私事。但是,“奏改公立民报为官报”,是不是为公呢?他说:“然则梁之所谓私者,正吾之所谓公;梁之所谓公者,正吾之所谓私。假使汪氏而私,是亦二私互争而已。公之名,断断非黄、梁二子所得居也。”严复的这一番话,不仅独到、深刻,而且非常公允,他揭示了被康梁所忽略的一个问题,即公众与公家的区别,按照《时务报》的民办性质,它是一份公众的报纸,而绝非一份公家的报纸。康有为所鼓动的改《时务报》为官报,其实是混淆了公众与公家的概念,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件事对维新人士的伤害是很大的,自从“争主维新以来,未有若此事之伤心气短者也”。(《严复年谱》,123页)
第二年,流亡海外的梁启超在日本与章太炎相遇,在章的撮合下,梁启超与汪康年恢复了交往,并时有书信往来。据章太炎记述,梁启超曾经问他,汪康年这个人到底怎么样?章回答:“洛、蜀交讧而终不倾入,章、蔡视木居士何如耶?”据说,梁启超听了章太炎的这番话,也很思念汪康年。但毕竟是不比从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