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看见了好多鬼,真实也好,幻觉也罢,总之在场的人爱莫能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自己承担自己的最后命运,“好多鬼啊,有的在拎我的包,有的在拽我的衣服,”你继续说着,突然,你对床前众人吼叫起来,微弱,却是一如既往的说一不二:“都走,你们都走!我来对付它们!”
仅仅只为不违拂你的旨意而非其他,床前众人诺诺而退,退出房间,只在门口站了两三分钟,立即推门而入,而你已驾鹤西去,那句突然喊出的命令,成了你在人间说过所有话中的最后一句。
如果在天有灵,你大概已经知道,你临终前的棒喝,一直在亲朋故交中间流传,几乎成为一个小传奇,却在莫名其妙地压迫着我。如你所知,活着并不比死去容易,这些年,我读了那么多的书,写了那么多的字,眼见得的形迹可疑,日复一日顾左右而言他,并且笃信那些想象中的“真理”:“在他们中间,即使有一位把我拥到他胸前,我也将在他那更强大的存在的力量中消失。”
这是里尔克的诗歌,还有更多人的更多诗,对于他们,我心服口服,可是,我为什么会心服口服?为什么在他们开口之前我便闭上了嘴巴?在许多时刻,它们其实是魔障,鳞次栉比,横亘于前,阻断了我用遭遇通往它们的道路,而《碧岩录》上却记载着这么一段——释迦老子,初生下来,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目顾四方云:“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云门道:“我当时若见,一棒打杀与狗子吃却,贵图天下太平。”
亲爱的祖父,话说到此,你该大致明白我的意思,我其实是想说:幻觉里的鬼,还有现实中的死,当他们前后到来,你不是别人,先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里尔克,将消失视为前提,而后变作手执打狗棒的云门和尚,发了金刚之怒,生出来的,却是伸手可及的慈悲,我妄自揣测:定有一种物事,它在指引你,抬头见喜,出门遇佛,即使只剩下垂危的肉身,也照样不被魔障笼罩,我在找它,你能否告诉我,它在哪里,又到底是谁?
天色已然黑定,你我二人,别不多叙,你自然知道,我还要继续往前,下了这座山,步行数里,上得另一座山去,不到山顶,就在山脚底下绵延开去的灌木丛边,那里便有姑妈的坟。在姑妈的坟前念诗是多么矫情啊,可我还是想起了伊丽莎白·毕肖普的句子:“秋分时节的眼泪,还有打在屋顶上的雨珠,两样东西都被历书所预言,但只有做祖母的才明白。”
不为别的,因为父亲跟她长大,她是他的姐姐和母亲,我也跟她长大,她是我的姑妈和祖母。父亲和我,一生中,我们要爱上许多人,譬如我们对方,譬如他的孙女,我的女儿。可是有一件事情,早已命中注定:我们最初的爱,都源自于埋葬在眼前这座坟墓里的女人。
坟墓里的这个女人,五岁丧父,九岁丧母,东家做牛,西家做马,在被祖父收养之前,她已经赤着双脚度过了好几个冬天。年岁稍长,早早婚配,生下大堆儿女,各自苦度艰难,如此岁岁年年。
四十多岁,她便有了自己的长孙,几年之后,这个长孙触上高压线,总算挽回一条命,但也被迫截了肢,一夜之间,她的头发,全都白了,也就是在那天,我自从懂事以来,看到了她的第一次哭泣。
说起她的一生,无非是几件对襟蓝褂、一身做菜的好手艺和周边村镇人尽皆知的菩萨心肠:那些修伞的补锅的外乡人,凡是遇见她,有谁没吃过她烧的饭菜?然而,与这菩萨心肠匹配的,并不是十里八乡的熟络,却是巨大的、终其一生的沉默。
不管是我,还是众多乡邻,只要想起她,扑面的印象,便是她的几乎从不说话。几十年中,她的脸上总是有笑意,除了这笑意,就连哭泣,她也全都放在身体里,从不拿出来。所以,在她弥留之际,我冒着弥天大雪回乡,走到她床边,当她开口,仅仅一句,我便如遭电击。
当她看清眼前站着的人是我,竟然放声大哭,她哭着说:“我的儿啊,你回来看我了!”
她这一生,从未用过这样的口气说话,原来,她也能够这么说话!当她说完,闭上眼睛喘气,不光只有我,屋子里的所有人,全都惊呆了,一阵短暂的慌乱与沉默之后,所有的人都哭了。
在过去的光阴里,人人都知道她心里藏着苦,不止一点一点,而是一片一片乃至一座一座的苦,为了她好,我们都忘了,只道是,此恨人人有,贫贱百事哀;全然不曾料想,那一片一片,一座一座,全都还在,她只是为了我们好,便当作自己忘了,唯有到了与人世告别的此刻,她才不小心露出了破绽。
在破绽的背后,是她赤脚的少年和寡居的中年,是再三的难产和多少言语的无用,是笃信各路菩萨,却没有菩萨能回报她一朵莲花;这些,这一切,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他们的名字叫姑妈。
那天下午,我的姑妈,接连哭泣,到了晚上,她突然说想吃葡萄——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姑妈,都是行将离开人世才说自己想吃葡萄?
我和堂兄,骑着摩托车,马不停蹄,连夜赶往县城买葡萄,我知道,她若是能见到外面的弥天大雪,定然又会缄口不言。谢天谢地,我们在县城里买到了葡萄,回来的路上,雪越来越大,山路泥泞,几乎中断,我们只好推着摩托车,一步步朝前行。
雪花扑面的夜里,我怀揣葡萄,跌跌撞撞,却也只好如此安慰自己:如果我不是走在此刻,而是走在姑妈的生涯中,你看这满目大雪,还有陷塌的山路,最后,它们都要归于沉默,非得要撕开它们,度过去,才能从心肺里掏出忍耐与美德。要等到后半夜,等我回到她的床前,才会知道:就在我们出门不久,姑妈就连带她的沉默一起作别了人世。而在山路上的我还浑然不知,只是埋着头作如此想:定有一种物事,它在指引着我们,让我们止于伤心,免于崩溃,即使只剩下垂危的肉身,尚能哭出声来,我一直在找它,姑妈,你能否告诉我,它在哪里,又到底是谁?
紫灯记
离开东京的前一天,连日的重感冒和花粉过敏终于止住了,虽说凉风一吹,我仍然头疼欲裂,但是,为了一桩说不清楚要紧还是不要紧的事,我还是坐上了去府中的电车,电车里人迹稀少,沿途所见也和十五年前并无什么分别:高楼,小店铺,广告牌,奔涌的人流,选举车的噪音,一张一张漠然的脸,满世界的樱花都开得像心如死灰的人正在自杀。
唯有到了府中车站,往外走时,站台上突然想起了《秋樱》的调子,我的心里还是震颤了片刻。
十五年前,我曾经每日里在这车站进出,一草一木无不烂熟于心,所以,一旦在站前的小广场上站定,那些埋伏在身体里的记忆,霎时之间便就全都复活了:往东是绿町,往西是晴见町,更远的地方,还有天神町和分梅町。
我要去的地方,正是分梅町,也不知道算不算矫情:我去那里,是要找一盏灯。
那盏灯,有半人高,悬挂在一座狭小神社的门口,因为是用紫色的油纸包裹,到了晚上,它便通宵散发着紫色的光芒,每逢下雨的晚上,光影在雨雾里散开,弥散了半条街,看上去,就像一场召唤,如此,哪怕隔得远远的,我也总想快跑两步,好去靠近它。
在神社的门口,紫灯照耀之处,有一间电话亭,几乎每隔两三天,我都要去那里给国内打电话,如果下雨或者落雪的夜晚,神社的屋檐下总会三三两两聚着些躲雨躲雪的过路人,过路人里自然也有中国人,这样,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就能听见屋檐下有人说中文,当然也有心上去攀谈几句,但终于还是没有。
——那应该是在圣诞节前后吧?其时,东京虽然没有像往年那样陷入大雪,雨水却是终日不休,下了整整半个月,那天晚上,我从打工的地方回到府中时,已经都快要到了凌晨时分了,终于没能忍住去神社前的电话亭里打个电话,电话却坏了,拨了半天都没拨通,我只好推门而出,颓然离开,却被一个人扑面拦住了。
对方说的是中文,径直告诉我,天气实在太冷了,如果我有钱的话,他想找我讨一点,好去买酒喝。见我不知所以,他又接着告诉我,他知道我是中国人,因为他听见我一直在电话里愤怒地呼喊着“喂喂喂”。
当时,我在东京已近穷途末路,终于下定了回国的决心,只是一直没有凑齐回国的路费,我早在心里对自己说了好多遍:一旦路费凑齐,一分钟也不要停,立即打道回府。
可是,这一晚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是因为某种莫名的怨怼,可能仅仅只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我竟然毫不心疼自己口袋里一点所剩无几的钱,痛快地答应了找我讨钱买酒的人,而且还提议,先去把酒买来,而后,就在此处,两个人一起喝。
他显然没有想到,笑着连声答应,这时候,透过那盏紫灯散出的光晕,我这才看见,他的双眼其实是坏掉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倒是没有多想,只想着赶紧来一场放纵,既然他的眼睛看不见,我就狂奔到了街角还没关门的最后一家小店,掏出所有的钱,全部买了酒。
说起来,还是青春好,手起刀落,不管不顾。
酒买回来,雨也下大了,我们端坐在紫灯之下,一人一瓶,身上也就热烘烘地暖和了起来,有时候,当我抬头望见头顶上的紫灯,竟然生出了今夕何夕之感,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在异国,而是在故乡的家门口,母亲和方言,都近在咫尺。
多少有些伤感的时候,我便问他所为何来,又何以至此,他其实知道,我是在问他的眼睛,也就如实告诉了我。原来,他是云南人,早我八年就到了东京,一直没能混好,只好四处给人打工,服务员,看门人,在马路上刷油漆,在车站和学校卖电话卡,这些生计,他全都干过。两年前,他在一家垃圾处理公司打工的时候,从吊车上坠进了一处山丘般的玻璃堆,当即,两只眼睛都被玻璃碴刺瞎了,近几年,他一直在忙着和那家垃圾处理公司打官司,但时至今日,他还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赔偿款。
听完了他的出处和来历,除了默不作声,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终了,还是只能跟他继续干杯。
又迟疑了一会,我问他,还想不想回国,他却让我去看头顶上的灯,然后告诉我,从前,他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这里一共有三盏灯,一大两小,看上去,就像一家人,这么多年下来,两盏小的早就不知所终了,只剩下了最大的一盏还在这里。他的情形跟这盏灯差不了多少:国内的妻子带着孩子早就消失了,不管写了多少信也不回,所以,他也就不回去了。
好吧,往事不要再提,且让你我再干一杯。
突然间,他似乎想起了一件什么事情,将酒瓶放到一边,如梦初醒般,热切地告诉我,他其实还有几瓶从云南带来的酒,地底下埋过十年以上,是他这辈子喝过最好的酒,堪比琼浆玉液,他一直舍不得喝,这两年,因为打官司,居无定所,所以,他把这几瓶酒存在一个朋友处,莫不如,就在最近,找个时间,他和我二人将那两瓶好酒喝掉,也算了却了一桩念想。
我当然说好,他便愈加兴奋,不断搓着手,一半是因为穿得少,一半是因为即将到来的一醉方休。
有酒不觉夜长,但酒总有喝光的时候,虽说雨水更加猛烈,可是为了第二天的生计,我终须和陌路上相识的朋友说再见了,临走前,我留了电话给他,又问他是不是住在附近,我可以送他回去,他却笑着并未回应,说来惭愧,哪怕他没地方住,我也没办法帮上他,因为我自己也寄居在别人的方寸之内。
我还记得,当我走到巷子口,回头去看他,在紫灯的照耀下,他静止端坐,就像一个入定的僧人。
而今十五年过去,我又来了,却总是止不住的迷路,越往前走,越发现自己的记忆并不可靠,原来,往西走才是绿町,往东走才是晴见町。每户人家门口的樱花都开得好,所以,每户人家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好不容易,越过了几条沟渠与铁路,都已经快要入夜了,我总算到了分梅町的地界,分梅町却也是樱花遍街遍地,那家神社,那盏紫灯,我始终都没找到。
类似的情形,十五年前我曾遇见过一次——那是在我回国的前几天,终日里东奔西走之后,我离凑齐路费已经越来越近了,恰好这时,那个曾经和我一起痛饮的朋友打来了电话,约我再去那盏紫灯之下,将他的琼浆玉液喝完,说来也是怪,那一天,我恰好发了高烧,下了电车就开始跌跌撞撞,站在街上茫然四顾,竟然觉得自己身在九霄云外,怎么也找不到那盏灯,到了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也就回了自己的寄身之地。
事实上,自从那晚相逢之后,我的朋友,每隔两三天就要约我一回,说是那两瓶酒早就被他从朋友处取回了,现在,只等着我去跟他一饮而尽,可是,我却没有心思,回国的路费已经使我几近癫狂,四处找零工,又在每一个零工里恶狠狠地计算着归期,下了零工,就守在旅行社的外面,盯着电子显示屏上的便宜机票信息,再恶狠狠地渴望着一张可以买得起的便宜机票从天而降。
哪里知道,好运气真的来了,忽有一天,我刚走到旅行社门前,只一眼,便看见了一张便宜机票的信息出现在了电子显示屏上,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我心脏狂跳,镇定了再三,才确认自己真的没有看错,随后,几乎是手脚颤抖着走上前去,订下了机票。
也是凑巧,正在买机票的时候,那个紫灯下的朋友又打来了电话,只是这一回,他的邀约都还未再次说出口,我便径直告诉了他,我要走了,归期就在两天之后,其时情境,说是欣喜若狂也毫不过分,这样,我的朋友便不再邀约,转而还劝我少喝些酒,多省点钱,以备回国路上的不时之需。
而我已经根本无心在东京多停留一天,以至于,在归期的前一天晚上,我就向着成田机场出发了,我打算去机场里过夜,一来是可以少一天再在府中寄居,二来是早一点到机场也更令我不再陷入莫名的恐惧与焦虑。
不过,我未曾想到的是,电车已经快要进入东京市区的时候,我朋友的电话又来了,他告诉我,为了不麻烦我,原本他是想带上酒直接去机场找我喝掉的,可是,他的眼睛实在不好,转了一下午也没有转出府中地区,所以,如果时间来得及,他想还是请我去到那盏紫灯之下,再将那两瓶好酒喝完,就当给我送了行。
真的是好酒。他在电话里接连说了好几遍:真的是好酒。
一时之间,某种悲痛竟然在瞬时之间将我席卷了,这悲痛,首先是我对自己的厌倦:我和朋友的相逢,以及其后的邀约,看似只是一桩不足道的小小机缘,但实际上,他们就是从天而降的情义,好像被雨水或河水冲洗过的石头一样清清白白,却被我置若罔闻,全然忘在了脑后;而后,这悲痛也和我的朋友有关:一桩小小机缘,被他看得如此认真和重大,而我却要走了,明朝巴陵道,秋山又几重,接下来,他一个人的异国生涯又当如何度日呢?
所以,电车到了下一站之后,我下了车,再重新上了回府中的JR山手线,是啊,无论如何,也要陪他把酒喝完。
实际上,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我的醉意都来得特别快,大概是因为临别,也可能是因为地里埋过的酒格外的烈,半瓶还未喝完,我的身体里便生出了酩酊之感,再看头顶那盏紫灯,只见它随风飘摇,忽近忽远,然而,天上却并没有起风。
既然醉了,我便说起了醉话,告诉他,如果我再有来东京的一天,一定带上正在喝的这种酒,到时候,可别忘了不醉不归,他听了只是笑,笑着笑着,又剧烈地咳嗽起来,这才跟我说,上一回时间太短,他没来得及告诉我,他的肺上长了东西,只怕等不到我再来找他喝酒的那一天了。
好像一盆冷水浇淋,我的醉意醒了一半,迟疑了半天,终于还是问他,何不就此回国,哪怕死在家乡,也总比死在这里好,他却还是一笑,像上回一样,他让我去看头顶上的灯,再对我说,从前这里一共有三盏灯,一大两小,看上去,就像一家人,这么多年下来,两盏小的早就不知所终了,只剩下了最大的一盏还在这里。他的情形跟这盏灯差不了多少:国内的妻子带着孩子早就消失了,不管写了多少信也不回,所以,他也就不回去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他也醉了。他一边说着话,一边仰起头去,就像是在认真地凝视着头顶上的那盏灯,当然,一如既往,他什么也看不见。
“走了!”突然间,他站起身来,径直朝前走,又对我说:“好好活!”
——十五年了,我当然没有忘记我朋友的叮嘱,他要我好好活。可是,世事就是如此吊诡,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的叮嘱又每每被我忘在了脑后,就像当初忘记了他的邀约。我得向他承认:十五年里,我未能脱胎换骨,相反,每到一地,我都把它过成了当初的东京,迷路,莫名焦虑,又心猿意马,渐渐地,甚至对这心猿意马的生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好在是,今天,此刻,在被樱花们篡改的街巷里兜兜转转了小半个夜晚之后,偶然的一瞥,我竟然如遭电击——是啊,我终于看见了那盏紫灯,它就在离我不到五百米的地方,越往前走,紫色的光芒便离我越近,终于,手脚颤抖着,我来到了光芒的中间,盯着它,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好久不见,它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街对面的樱花被风吹拂过来,落了满身的花瓣。
亲爱的朋友,我来了,你在哪里呢?紫灯作证,我没有食言,不仅带来了你我曾经喝过的酒,而且,这酒也在地底下深埋过十年以上,不多不少,一共两瓶,一瓶给你,一瓶给我,我也不管你是死是活。
义结金兰记
夜深之后,东南风吹满了整座山谷,田野上,月光下,簇拥的桑叶碰撞在一起,发出扑簌的声响,渐渐地,小雨落了下来,但若有似无,月光也未消退,使得大地上的一切看上去都显得更加简单,也更加清白。
我刚打算关窗入睡,没料到,一支十数人的队伍,却经过我窗前的道路,正要走出村子,人群里,有人打着手电筒,有人用手机将眼前照亮,几乎没有人说话,但是,几声似乎一直在压抑的低泣还是被我听见了。
随后,我就看见了它:那只方圆百里以内闻名遐迩的猴子。一见之下,我的心里便有了不祥之感,未曾有半点犹豫,我也赶紧跑出门,走进了沉默的队伍,一边走,一边去盯着它看:因为连日的疾病,它早已不复当年之勇,只是安静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再被前后几人抬起来,慢慢往前走,而它,要费尽力气,才能调转头去,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借着一点微光,我看见它的手被它女儿紧紧攥在了手里,那忍不住发出低泣之声的,正是它的女儿。
是啊,这只病入膏肓的猴子,却有一个身为人类的女儿。
如果要将这神赐般的机缘道尽,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说起这片黄河岸边的县域,真正是荒瘠贫寒,绝大部分土地都可谓十种九不收,好在是,老祖宗留下了一门绝技,是为耍猴。所以,男子们成年之后,每遇农闲时节,多半都要带着自己的猴子,离家万里去讨一条活路,到了年关将近时,才从各地奔赴回来。因此,每一年,在春节前的几天里,火车站,泥泞的小路,拖拉机上,渡船上,到处都是顶着一身风雪的人和猴子。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一群无主的猴子,竟然啸聚到了一起,将此地的山河当成了昔日的水泊梁山,打家劫舍虽然还说不上,但是,围攻家禽,一夜之间掰尽田地里的玉米,甚至拦住独行的人索要食物,这些都是常有的事情。这群猴子的首领,因为胆大包天,几乎无人不识,渐渐地,人们不再称它猴子,而是叫它宋江宋公明,在逃过了几次捕杀之后,宋公明的队伍越来越庞大:那些死了主人又或不堪繁重训练的猴子们,全都逃出来,聚到了它的麾下。
就算半世英雄,也终有马失前蹄之时,忽有一夜,宋公明带领手下众兄弟去榨房里偷油,不料中了埋伏,被一支火铳打伤,只好捂住伤口奔逃,没逃多远,它就和众兄弟失散了,独自沿着黄河岸边寻找躲避之地,哪里知道,前几日刚好下过雨,堤岸崩塌,它竟失足掉进了黄河,只好怀抱着一棵和它同时掉入黄河的树,随波逐流,等待着命运向它显露真身。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黄河边的村子里,住着一个傻子,说是傻子,却也算不上太傻,娶过亲,还有一个女儿,妻子虽说已经跑了好几年,但他一个人带着女儿长大,却也没有少过女儿一口吃喝。和别的成年男子每年都要出去耍猴不同,大概是因为傻,也是因为太穷了,他既没有钱买一只猴子,也没有驯猴的本事,只好靠四处做苦力过活,对此他倒是并无不满意之处,稍有空闲,他便让女儿坐在自己的脖子上四处巡游,见人就骄傲地迎过去,就像顶着一面旗帜。
这一日黎明时分,天刚蒙蒙亮,傻子坐渡船过黄河,他要到黄河对岸的一家采石场里去做工,船行到一半,他便看见了那只被人唤作宋江的猴子。其时,它正在水中奄奄一息,一见之下,傻子便要跳入河水去救它,身边人赶紧阻拦,纷纷说那猴子已经死了,可是没有用,傻子非说那猴子的手还在动,说话间,傻子已经跳入了水中。傻子虽说傻,水性却是极好,没花多大工夫,他便一把抓住了正好被波浪翻卷过来的猴子。
接下来的事,更是让船上的人觉得匪夷所思——事实上,当傻子拽着猴子刚一上船,同行的人便认出了这猴子姓甚名谁,纷纷劝说傻子,赶紧就此罢手,以免养匪为患,哪里料到,傻子全然不管不顾,脱下自己的衣服,绑住了猴子的伤口。渡船到岸,他竟然没有下船,反而掉头回返,将那猴子扛回了家。
不做傻事怎么能叫傻子呢?但是,尽管如此,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不会想到,傻子竟然傻到了这个地步:他将那猴子收留在家里,给它治了整整两个月的伤。
一开始,隔三岔五地,还会经常有人去傻子家里看看热闹,当他们看见傻子家里只剩下两碗稀饭,傻子却一碗给了女儿一碗给了猴子之时,终不免摇头叹息,渐渐地,因为首领受伤,此前聚众作恶的猴子们全都风流云散,人们也就忘了傻子的家里还住着猴子世界的宋公明这件事了。随后,秋风渐起,青壮男子们早就带着自己的猴子出门挣钱去了,唯有傻子,脖子上坐着女儿,手里牵着猴子,终日顶着大风在黄河岸边来回奔走——他是在教那右腿差点被火铳击断的猴子重新学会走路。
分别的那一天,是个大雪天,因为生计日益艰难,家里已经揭不开锅,傻子便带着女儿和猴子一起去了采石场:采石场烧的是大锅饭,所以,女儿和猴子总归都能吃上一口两口。没料到,那猴子还是给傻子惹了不少麻烦:到了吃饭的时候,人们看见当年的贼寇如今温驯地被傻子的女儿牵着手排队,就忍不住上前来嬉笑挑逗,哪里知道,霎时之间,那猴子勃然变色,故态复萌,恶狠狠地追逐着挑逗它的人一路狂奔,满采石场里都是他们的惊叫声。
好不容易,那些奔逃的人们才小心翼翼地返回来,一回来,就纷纷围住傻子,指责他,说他分明已经养匪为患,傻子也不说话,只是呵呵笑;吵闹了一会,人们突然发现,那猴子没有再回来,傻子的女儿四处寻找,却遍寻不见,直到她急得哭了起来,远处才传来了猴子的叫声。众人举目去看,只见那猴子端坐在远处的山崖上,全身上下都已经被白雪覆盖,傻子的女儿连声呼喊,要它回来,它却没有回来,仍旧沉默端坐。到了这时,又有人开始对着傻子说笑,说他算是白养了猴子一场,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它该走就走,绝不会念你半点好,怪只怪你对一只畜生讲了两个月的情义,傻子还是不说话,一边听,一边呵呵笑。
说话间,那猴子突然从山崖上站起来,再转过身,转瞬之间,便消失在了茫茫雪幕里。傻子的女儿哭得更厉害了,傻子慌忙抱起了女儿,一边去给女儿擦掉眼泪,一边张望着那猴子消失的山崖,却还是呵呵笑。
——我猜想,彼时彼地,如果傻子不傻,能够自如说话,大概会告诉说长道短的人们:他笑,是因为就算有救命之恩,他也从未将那猴子视作自己的一己之物。
许多年后,我被一个纪录片导演所蛊惑,打算为他写一部关于耍猴人的纪录片脚本。如此,两个人便结伴前来,在这黄河边的村庄里住下了,住下没多久,我就听说了那位猴子世界的宋江宋公明,于是,马不停蹄地,我和导演便找到了傻子的家。然而那时候,傻子已经去世了,世上只留下了他的女儿一个人过活,好在是,已经长成少女的女儿从上到下都不曾有丝毫寒酸:她不仅活了下来,且并不比别人活得差多少。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有一个义父,她的义父,就是当初被她父亲从黄河里搭救了性命的猴子。
话说从头,说回当年的采石场:那年冬天,越是临近春节,雪就下得越大,因为大雪封山,采石场的石头运不出去,傻子的生计变得比每一年都要更加艰难,但是,除了将女儿顶在脖子上,继续坐船去采石场做工,他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突有一天,大概就是在那只猴子从山崖上消失了两个月之后,漫天大雪中,它竟然回来找傻子了。那一天,天色临近黄昏,傻子结束了冗长的苦力,正要牵着女儿去黄河岸边坐渡船回家,此时,女儿叫喊了起来,傻子顺着女儿指点的方向远远看去,终于看见,就在当初的山崖上,好几只猴子簇拥在一起,全都安安静静,而居中端坐的,正是宋江宋公明。多时不见,它就像一个出去捞世界的人心愿达成后刚刚返回了故乡,抽着烟,不发一语,却又不怒自威,如果戴上一副墨镜,就几乎可以和众多著名的黑社会大哥媲美了。
一见之下,小女儿就挣脱了傻子的手,朝着山崖的方向奔去,地上的雪太深了,没跑几步,小女儿就趔趄着倒了下去,这可吓得傻子不轻,赶紧朝女儿狂奔过来,和傻子同时一起狂奔的,还有猴子,只见那宋公明,扔掉手里的烟头,左手抄起一个编织袋,右手稍一使力,身体就腾空翻越了下来,端的是,风驰电掣,又丰神俊逸,就在十数个腾跃之间,它便跃下山崖,站上了雪地,再一步不停地朝小女儿跑了过来,在它身后,众兄弟一路跟随,个个都像是走江湖的练家子,此时情境,说它们像是林海雪原里正在出征的队伍,倒也并不过分。
一个傻子,一只猴子,几乎同时将小女儿从雪地里搀了起来。
傻子有点难以置信,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如既往,他就自顾自盯着猴子呵呵笑,倒是猴子,二话不说,径直打开了手中的编织袋,天可怜见,平常人家的吃穿用戴竟然装了满满一袋子,然后,猴子示意傻子将这一袋子宝贝接过去,没想到,傻子却摇着头,呵呵笑着,步步往后退。
这时候,早先已经上了渡船的人纷纷下船围观了过来,稍一打量,也就大致明白了:为了报答傻子的救命之恩,猴子送来了足以让傻子和他的女儿暂时吃饱喝足的东西。因为此等机缘实在前所未见,人们不禁纷纷叹息起来,直说这世上的多少人还不如一只猴子,又转而劝说傻子,赶紧收下猴子的东西,以免辜负了它的心意。
实际上,面对傻子的步步后退,猴子多少有点不明所以,只是碍于自己在众兄弟面前的脸面,它可能才忍着没有发作,突然之间,它似乎想明白了一件事情,霎时就变得怒不可遏,冲着傻子,连声嘶吼起来,但这嘶吼对傻子全然没有用,除了把女儿抱得更紧一点,他仍然还是呵呵笑着。
谁也没有想到,在无计可施之后,宋江宋公明竟然发出一声长啸,这长啸响彻在弥天大雪里,却令手下的众兄弟个个都平息静声,齐刷刷站成了一排,紧接着,宋公明亮出一个手势,众兄弟二话不说,竟然面向围观的人群整齐划一地敬了一个军礼,众人还没明白过来,宋公明又亮出一个手势,众兄弟中的头两个迅即狂奔出去,在雪地里接连三个空翻,站立住,再跑回到队伍里,这时候,宋公明才缓缓回过头去,一言不发地看着傻子,如果它能开口说话,那么,它大概会说:送给你的东西,绝非打家劫舍所得,身为一群能够卖艺的猴子,这编织袋里装的每一样东西,全都清清白白。
多多少少,围观的人们都受到了震骇——没有耍猴人的训练和指引,这群猴子却自行学会了卖艺,而且,还将卖艺所得送到了恩人的面前。当然,也有人说,这群猴子当初本就是跟随各自的主人卖艺的,会上三招两式也并没有什么稀罕,只是话未落音就被打断了,更多的人赶紧去劝说傻子:傻子,傻子,再不要犯糊涂,再不要伤了宋江宋公明的心,赶紧把它送来的东西接在手里吧。
如梦初醒一般,傻子愣怔着被人们推搡着朝猴子走过来,未料到,那猴子却像是被他伤了心,再不看他一眼,手拎着编织袋,跑到黄河岸边,将那编织袋扔在了渡船里,掉头就走,走出去一段路,终于还是折返回来,走到小女儿跟前,对她比比画画,似乎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将那渡船上的编织袋带回家。
一切交代完毕,那猴子才带领着众兄弟再次消失在了雪幕里,直到它们走远了,人群里的傻子这才似乎明白过来,此前发生的,到底是怎样一桩机缘,但是,猴子已经走远了,他也只好喃喃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然而,眼睛里却涌出了泪水。
——十几年后的今天,此刻的深夜里,当我站在十数人的队伍里走出辽阔的桑田,终于站在了黄河岸边,必须承认,哪怕河滩里深一脚浅一脚,但是,除了紧跟着已然病入膏肓的宋江宋公明步步前行,我也借着月光在不断眺望着黄河的对岸:当初的采石场早已夷为平地了,交错的山崖却仍然依稀可见,值此穷途末路,不知道它是否还想得起来,当初的自己曾在那里上下翻越,如入无人之境?
一念及此,我就赶紧再盯着它去看,它却毫无顾盼当年之念,仍然闭目端坐,呼吸声尽管微弱,堪称均匀,看上去,就像一个正在禅定的老僧。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此行的目的地,我们是要护送它,去到离此地最近的一个小火车站,然后,乘坐短途火车去往县城,将它送到一处要害的所在,让它在那里走上几步,又或端坐一阵子即可——好多年了,每隔几天,不管是赤日炎炎,还是风狂雨骤,它都要如此走上一遭,关于它的这条固定线路,整整一座县,几乎算得上是无人不晓:为了顺利乘车又不花钱,它甚至学会了逃票,学会了给列车员递上一根烟。
话说从头,还是说回当初的采石场:作为一个带头大哥,那只越来越著名的猴子,并未和傻子一般见识,每过一段时日,它就会给傻子送来吃穿用戴,一开始,不管傻子跟它凑得多近,它都横眉冷对,但是,终归是一家人,慢慢地,傻子的女儿将父亲的手递给猴子,再将猴子的手递给父亲,如此反复了几次,两只手也就握到一起去了。
说那猴子越来越著名,绝非是空穴来风,几年下来,不知多少人都看见过它背着一只编织袋赶往采石场或傻子的家里,啧啧称奇之余,遇见的人难免要说给旁人听,旁人再说给旁人,到了后来,只要它出行,就会有人丢下手中的活计前来一睹它的真身,时间长了,就有人对傻子说:傻子啊傻子,它哪里是只猴子,它分明是你的兄弟,如若有心,你就该与它歃血结义。
旁人的话,傻子全都听进去了。一个大雨天,那猴子给傻子的女儿送来了几斤樱桃,还没来得及进家门,眼前景象就吓了它一跳:傻子的房子竟然被大风给吹垮了。但是,尽管如此,垮塌的房子前却站了不少人,人群围绕着一只小方桌,小方桌上还摆着两碗酒水,酒水边上,两支红烛正在燃烧,却原来,择日不如撞日,傻子今日里便要和猴子结为异姓兄弟。
笑呵呵地,傻子告诉猴子,喝了这碗酒,我们就是兄弟了——也是奇怪,平素里,傻子着实是笨嘴拙舌,今日里说话,却被旁边的人教上两遍就学会了。那猴子还在不明所以中,傻子却一把抓住了它的手,劈头跪下,先对天地磕了三个头,再转过身,面对猴子,又磕了三个头,接着端起一碗酒水,仰起头,一饮而尽,这才兴奋地对猴子说:该你了!也不知道那猴子是否知道了此刻的酒水与红烛究竟所为何故,它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明白,反正傻子为了给它作个样子,又对它磕了三个头,它便也照着样子给傻子磕了三个头,再端起另一碗酒水,仰起头,分了好几次才喝完。
如此,这一双兄弟,这一桩义结金兰,就在倒塌的房屋前完成了。
改日再来的时候,猴子不仅带了几张零碎钱给傻子,还带了几个兄弟,放下零碎钱,它便径直掏出一张过期火车票,冲傻子比画了半天,傻子却愣怔着全然不知它在比画什么。猴子似乎早有准备,敲响了随身带的锣,几个兄弟立刻做鬼脸的做鬼脸,前空翻的前空翻,可是,傻子还是不知道眼前发生的究竟有何深意,如此一来,猴子就急了,冲傻子嘶吼起来,好在是,小女儿长大了,见得此景,赶紧找来了邻居。
邻居只扫了一眼,就大致明白了猴子的来意:它是在说服傻子,要他像别的男子们一样,离家耍猴,唯有如此,他才能重新盖起一座房子。哪里知道,傻子再傻,也知道他和猴子是结义的弟兄,竟然连连摇头,死活不肯,这样,猴子便又气又急,却也没有走,带领着兄弟们就在门口的树梢上坐着,一直坐到了天黑,双眼恶狠狠地看着傻子哄女儿睡觉,再看他裹着一卷破被子睡在屋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半夜里,虽说没有下雨,闪电却是一击接连一击落在树前,而猴子却纹丝未动,终于,傻子起身跑到树下,对着树上的猴子喊:你下来,我跟你走!你下来,我跟你走!
如此这般,傻子也终于像别的男子一样走上了耍猴之路,但是,整整一座县的人都可以作证:傻子与猴子,与其说是人在耍猴,不如说是猴在耍人——事实上,因为一路上都带着女儿,傻子并没有走太远,多半时间就在县城里盘桓,最远也无非就是走到了省城。绝大多数时候,猴子们听从的是宋江宋公明的安排,傻子只需要抱着女儿坐在一边呵呵笑即可,看上去,他和围观的看客们并无什么分别,所以,经常是猴子们演到一半,就忍不住去捉弄傻子,要么抢了他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要么突然跳到他的身上让他给自己点烟,更有甚者,竟然站在傻子身前,指令他也和自己一样去给看客们敬礼。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了,因为这支队伍不仅能表演人耍猴,还能表演猴耍人,零碎钱也就日益多了起来,在省城,傻子甚至还带着女儿去坐了一回旋转木马。
这一年春节将近的时候,傻子带着猴子们回到了自己的县城,出了火车站,他们就在站前的小广场上拉开了架势,打算最后演上几场再回村庄里过年。一如既往,宋江宋公明在场上当大哥,傻子坐在场下当观众,时近正午,傻子起了身,去给大家买几只锅盔回来当午饭,但是,就在他穿过马路的时候,迎面驶来一辆卡车,眨眼的工夫,他被卡车卷上了半空,再重重落下来,就这么死了,再也醒不过来了。
幸亏了十里八乡的乡亲,傻子再傻,乡亲们还是给他办了一个像模像样的葬礼。只不过,自始至终,宋江宋公明都没去葬礼上磕头,而是远远地端坐在门口的树梢上,既未动弹,也未嘶吼,只顾盯着傻子的遗像发呆。
到了第二天早晨,人们纷纷说,那猴子等到守灵的人散去之后,哭了整整一夜,但是,也有人说他们听到的哭声只不过是风声,毕竟之前从未有人听过猴子的哭声,说它哭了的人也就不再辩驳,于是相约在一起,再去傻子的家一探究竟,远远地,他们就看见猴子还没走,仍然端坐在树梢上,盯着傻子的遗像发呆。
事实上,这么多年,连同傻子的女儿,其实并不知道到了夜晚宋江宋公明到底栖身在哪里。按理说,傻子的家也是猴子的家,但是,可能是碍于男女有别,也可能是猴子自有猴子的规矩,自打傻子死后,猴子再未进过傻子的家门,哪怕是不放心那小女儿一个人过活,给她送吃送喝越来越频繁,也绝不进家门一步,从来都是放下东西就走,如果想多待一阵子,那也要么是坐在树梢上,要么坐在屋顶上。
有一回,那小女儿实在忍耐不住,想要知道它住在何地,趁着天黑偷偷跟上了它,没走几步就被它发现了。一反常态,它竟然对着她愤怒地嘶吼起来,她也只好乖乖在原地站住,看着她的义父消失在了一片莽丛之中。
它果真就是她的义父——虽说亲生父亲已经作别人世,但是,无论是她长成了一个少女,还是她结了婚,生了孩子,以至于今日,日子越过越好,一幢三层小楼刚刚被她建起,她的义父也从未消失,婚礼的时候,生孩子的时候,它就坐在树梢上抑或屋顶上,纹丝不动,但却双目炯炯,十几年下来,尽管它越来越苍老,手下的兄弟们也日渐凋零,但是所谓每临大事有静气,这个带头大哥,依然时刻准备着痛歼来犯之敌。
一如当初,傻子死了以后,他的妻子回来了,乡亲们连声说这下好了,小女儿也算有人管了,哪里知道,傻子的妻子拿到傻子的赔偿款之后,没过两天就扔下女儿又要跑,乡亲们在黄河渡口上截住了她,替那小女儿抢回了一些钱,再拿这些钱给小女儿盖了两间房子。盖房子的时候,活似一个个的监工,宋江宋公明带领着众兄弟前来,全都端坐在树梢上,要是有人胆敢截留下几块砖头几根木头,它便从斜刺里杀出,凶神恶煞般挡住了对方的去路。
又如几年前,村庄里的一匹马突然发了疯,横冲直撞,一路踩踏,正巧遇见那小女儿从做工的工厂里走出来,躲闪不及,被疯马迎头撞倒,再踩踏上去,左边的胳膊险些就被踩断了。哪里知道,当天晚上,这匹刚刚恢复平静的马就迎来了灭顶之灾:宋江宋公明和它的兄弟们星夜杀到,根本没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全都扑上去咬它的脖子,一句话,就是要它死,幸亏这马匹的主人赶来,好说歹说,那吓傻了的马匹才终于留下了一条性命。
再如十几天之前,已然长大的小女儿怀抱着自己的女儿,坐绿皮火车从县城里回村子,在距自己的村子十里开外的小站台上,她的女儿调皮,将牛奶洒在了一个喝醉了酒的外地人身上,如此小的一桩事,竟然引得外地人大发雷霆,举手就要去打这母女,可是且慢,就在他举手的一刹那,宋公明从天而降,尖利,乃至是凄厉地嘶喊着冲上前来,瞬时之间,外地人的脸上、身上全都留下了一道道的血印子,可是,除了惊恐,除了难以置信,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是啊,而今,宋江宋公明已经成了从这小站台到县城火车站之间的常客,因为当年的小女儿已经不再需要它去挣来口粮,垂垂老矣的自己也对吃喝一无所求,所以,现在,它日常里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往一处要害的所在,去那里也没有什么紧要的事,无非就是走上几步,抑或发一阵子呆。
在漫长的从前,于它而言,能挣到钱的地方就是要害之地,时至今日,它的要害之地就只有这一处了——这一处不是他处,其实就是当初傻子为了买锅盔而送命的地方。
这一天,因为在站台上遇见了,它便陪着小女儿和她的女儿回村子,一路上,小女儿的女儿不断去揪它的尾巴,也是奇怪,从前在它看来大逆不道的事,今日里也并没有令它多么恼怒;快要走出辽阔的桑田之时,在一条小路上,它和她们分别了。这一回,在时隔许多年以后,小女儿终究忍耐不住,偷偷跟上了它,可它毕竟是天纵英才,仅仅走了几步便发现了端倪,就此原地站住,缓缓回过身,正要怒斥之际,头却往前一栽,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说起来,直到这一天,陷入了昏迷的它才算是第一回被小女儿请人抬回了自己的家门,只是这样的机缘已经注定不会太多了:油尽灯枯之后,一世英雄已经到了和这个世界说再见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