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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修文 当前章节:15246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8:59

对方显然是认识他的,但面对他的嘘寒问暖,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回应。他想要跟对方握手,结果,自己的手伸出去了半天,对方的手却没有伸出来,匆忙招呼了几句,骑上自行车就走了。他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悻悻跑回来,对我说:“我都不嫌弃他,他反倒还嫌我。”我不信他的话,故意问他,人家在嫌弃他什么,他稍微愣怔一会,恼怒地说:“你听好了,我是说我不嫌弃他——”紧接着又补了一句:“他有癌症,胃癌,你知道的,胃癌又不传染,我不嫌弃他是有道理的。”

多么让人欲说还休的时刻:不愿意跟他握手的人径自逃远了,我却受困于此,为了一睹苹果们的真颜,只好跟他讲起了《封神演义》。然而,虽说我有千般不情愿,他居然还全无耐心,这第一回,“纣王女娲宫进香”,我才说了个开头,他就重新变得焦躁,打断我:“不如,我们说说女人吧。”以我此时的年纪,女人,这是多么羞耻和不能提起的话题,我停下步子,看着他,他也盯着我看,竟然发出了一声叹息,“唉,你还是个小孩子。”他说。

就在如此厮磨之间,下午的时光过去了大半,黄昏已经近在咫尺,风渐渐小了,田野上的作物们渐渐变得安静,不知何时起,连蜜蜂的嗡嗡之声都消失不见了,我们却还是没有走到我们的目的地,再看眼前,除了油菜花还是油菜花,既无村庄,也无深山,哪有什么苹果林的影子?

我怀疑他在骗我,我怀疑前方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苹果林,而且,怀疑一旦滋生,就再也无法消除,越往前走,怀疑愈加强烈,只是想不通:他骗我走这一遭,为的是何缘故呢?“对啊,”他也愤怒地反问我,就好像受了多么大的冤枉,“我骗你有什么好处?”紧接着,他便一再宣称,苹果林距离此处已经只剩下不足五里路,如果一路小跑,半个时辰定能赶到;话说至此,我明明已经离开他,走上了回家的路,到头来,还是又折返到他身边,继续跟着他小跑了起来。

他几乎是个废物。小跑了不到十分钟,刚刚跑到一座小庙前,他就连连地剧烈咳嗽起来,停住步子,弯下腰,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稍后,又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表情里竟然掠过一丝明显的羞涩。我见他实在难受,就转而劝他稍作歇息,于是,两个人几乎还没开始赶路,就又在小庙门前的一棵柳树下坐了下来。

咳嗽稍稍止住一点,他便重新开始了信口开河,竟然说背后的小庙是吕洞宾修建的。我提醒他,吕洞宾是道士,不是和尚,他倒是毫不慌张,接口便说吕洞宾在当道士以前就是当和尚的。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看清他的面目:只要我跟他说话,他便会上了瘾一般将话题纠缠下去,无休无止。我便闭口不言,他先是讪讪而笑,转而又劝说我去庙里拜一拜。我忍无可忍,问他为什么不拜,他却笑了,笑着摇头:“我这辈子,没什么菩萨保佑我,哪一尊我都不拜。”

天地之间仍然残留着夕阳之光,这光芒虽说还能穿透柳树的枝叶照到我们身上,但也正在一点点消失,我们站起身来,再往前走,哪里知道,刚走出去几步,我所有对苹果饱含的热情和想象就将宣告破碎,这个冗长的、看苹果的下午也终于来到了戛然而止的时刻——他站在我身后,定定地看着我,又认真地说:“我是骗你的,压根没什么苹果。”

“我才是得了胃癌的人,可是,胃癌又不传染!偏偏就没一个人跟我说话……”多年以后,我还记得牛贩子一大段说话的开场白。其后,他告诉我,在得胃癌之前,他就没有结下什么善缘,现在好了,胃癌缠身之后,人人都说他的病会传染,走到哪里都被人轰出来,他又孤身一人,无家无口,想找人说话都想疯了。偏偏遇见了我,赶紧就骗了我,先为的是,只想跟我说说话,再为的是,要是真的走不动路了,我说不定可以搀着他走。至于这一下午的行程,就算没有遇见我,他自己也会走一遭的,先去母亲已经不存在的坟地上看一看,再去看看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他的相好,“嘿嘿,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他苦笑着说,“不过,我现在病发作了,一步也走不动,看不了她了,骗你也骗不下去了——”

世间草木为证:我一直都在怀疑他。但是,必须承认,他的话于我仍然不啻一声黄昏中的霹雳,彻底了断了我和我的苹果们,如梦初醒,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

多年以后,我还记得我和他的告别:我发足狂奔,在燕麦与油菜花之间穿行,麦浪滚滚,犹如屈辱在体内源源不绝;以我当时的年纪,“死亡”二字还停留在书本上、电影里和千山万水之外,即使它就在我的身边真切发生,我也不会为了这件庞大的、远远高于自己的物事去惊奇,去难以置信,当此之时,屈辱已经大过了一切,这看苹果的下午,让我在震惊之后明白了一件事情,即,我可能是愚蠢的。一片并不存在的苹果林,就足以使我鬼迷心窍。这事实岂止伤心二字当头?那就是一清二楚的屈辱。在奔跑中,我委屈难消,悄悄回头,依稀看见牛贩子还站在道路的中央,似乎也在呆呆地看着我,不多久,像是连站都站不住,他趔趄着,又坐回了柳树底下。

而我,我还将继续奔跑,继续感受麦浪般起伏的屈辱,甚至到了后半夜,从梦境里醒转,想起自己的愚蠢,仍然心如刀割。我一点也不想再看见他。

人间机缘,翻滚不息,又岂是几处杂念几句誓言就能穷尽?事实上,就在一个多月之后,我便又见到了他。那一回,我受了指派,去镇子上买盐,归途中,路过一处人家,这户人家破败不堪,院落里长满了杂草,杂草间隙,又长着几株绝不是有意栽种的油菜花,稍微定睛,我竟然又看见了他,那个欺瞒过我的牛贩子。

此时的他,全身上下已经没有了人的模样,胡子拉碴,瘦得可怖,阳光照在他身上,就像是照在鬼魂的身上。他躺在一把快要塌陷的躺椅上,眯缝着眼,打量着来往行人,但身体却是纹丝未动的,几只蜜蜂越过油菜花,又越过杂草,在他的头顶嗡嗡盘旋,可是,无论他有多么焦躁,他再也没有赶走它们的气力了。即便年幼如我,也清楚地知道了这样一桩事情:他马上就要死了;他剩下的人间光阴,已经屈指可数。

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也常常禁不住去想:在生死的交限,牛贩子定然没有认出我来,一如他定然想不到,我以为他带来的屈辱之感会在相当长时间里挥之不去,而事实上,它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顽固,晨昏几番交替,我就在我的身体里找不到它们了,到了后来,我只记得,我有过那么一个怪异的看苹果的下午。

这么多年,我当然也见到了真正的苹果,四川的苹果,山东的苹果,甚至北海道的苹果,机缘凑巧,我还去了不少的苹果林,四川的苹果林,山东的苹果林,甚至北海道的苹果林。置身在这些苹果林里,偶尔的时候,漫步之间,我一抬头,依稀还能看见牛贩子,他就站在其中一株苹果树的树荫底下,仍旧形迹可疑,焦躁地四处张望,似乎是还在想找人说话。

这当然是幻觉。但我希望这幻觉不要停止,最好将我也席卷进去,让我和牛贩子重新走回那个看苹果的下午。果然如此,在小庙前的柳树底下,当他陷入疲累之时,说不定,我要给他接着讲一讲《封神演义》;最好是还能告诉他:无论你在哪里,不管是九霄云外,还是阴曹地府,为了自己好过,你终归要找到一尊菩萨,好让自己去叩拜,去号啕,去跟他说话。

这菩萨,就像阿赫玛托娃在《迎春哀曲》里所说:“我仿佛看见一个人影,他竟与寂静化为一体,他先是告辞,后又慨然留下,至死也要和我在一起。”

扫墓春秋

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岂止江山,于我来说,死去的亲人,消失的朋友,后半夜的公墓,云南的一束山茶花,都尽在诸多不见的其中,这多么让人悲伤,但更悲伤的是我祖母:许多时候,她就活在她爱的人中间,她每天都能见到他们,可是她已经不记得他们了。

所以,趁现在,要记下那些微小的东西,也像我的祖母:一把长命锁,两枚簪子,又或几只多年废置不用的瓷碗,这些过去的印记反倒能让她恍惚,激动,甚至叫出亲人的名字;向前的时光对她已经无用,遗忘又切断了她的过去,切断了她和一个完整的她,在过去面前,她就像是一个走失的孩子,唯有依凭这些微小的东西当作信物,她才能顺利地找到亲人,流下泪水,诉说自己困守于此时此地的委屈,和悲哀。

说一说公墓。将近十五年前,我租住在一座小山下的城中村里。从我住处出来,往山顶上走,不到三百米,就会出现一道遍布锈迹的铁门,推门进去,竟是百十座坟茔,都是些老坟,最老的要到一九二七年,据说后来有了禁令,此山不能再添新坟,如此,来扫墓的人并不算多,许多墓前,只怕已经数十年没有迎来过供品和香火。这衰败的墓园,由一个鳏夫看守,但看守墓园并不是他唯一的工作,他也种菜,卖米酒汤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知所终。

我的运气实在太坏。好不容易搬来此处,却正好碰上城中村要拆迁,搬走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只剩下我和其他零星几人,付出去的钱房东不肯再退,好在还未断水停电,我便继续在此处消磨,等待着最后被人赶走。

多少显得荒谬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我的住处离墓园最近,而那看门的鳏夫又不肯轻易现身,来扫墓的人进不了铁门,他们竟然将香火和供品放在了我的门前,附上一张字条,请我代他们前去祭扫。我自然不愿意,但我总不能使得我的门前看上去像是在被祭扫的样子,只好出门,四处去寻找那个简直让我愤怒的看门人,终归找不到,想了又想,也只好再折返回来,翻越铁门,将那些尘世之物送到亡魂们的墓前。

慢慢地,事情愈演愈烈,越来越多人将祭物放在我的门前,开始还留一张字条,慢慢连字条都不留了,我痛心地看见: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被交口称赞的对象,专门替人扫墓上坟,童叟无欺。亡魂们知道,我差不多受够了,看见祭物,便将它们挪移开去,又或一件件塞进铁门之内。但似乎是命定的,这一天,我在挪移它们的时候,竟然在一堆水果里发现了一张祭文,祭文上写着一首诗:“满衣血泪与尘埃,乱后还乡亦可哀。风雨梨花寒食过,几家坟上子孙来?”落款是:不孝儿某某于风烛残年。字是繁体字,可以想见,写下它们的人来自遥远的地方。字犹如此,人何以堪,到最后,我还是乖乖地翻进了铁门。

似乎从未怕过鬼,这大概是频繁的扫墓经历给我带来的好处,而且还中了邪:其后多年,竟然对墓园,无论是簇拥的公墓,还是零落孤坟,都生出了某种奇异的亲近之感。当我遭逢它们,不要说害怕,反倒觉得眼前都是熟识的故人。这熟识之感自然是起源于当初那片衰败的墓园,想那时:隔三岔五,我便要点香火,摆供果,顶风冒雨,行色匆匆。不信你看,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那十一排坟墓的姓名座次——第一排打头的是方氏,第二排打头的是沈氏,一个是江苏宜兴人,一个是四川宜宾人。

像我这样不怕鬼和坟地的人,其实我早就认得一个。但她却是个远近闻名的疯婆子。那是在我幼时,我们的镇子上,有这么一位老妇人,头上常年戴着一枝花,终日里都在镇子外的坟地里流连不去。据说,在她还很年轻的时候,一次运动中,她的父亲和丈夫都被枪毙,自此她就疯了。尤其在每年春天,她似乎就没离开过那片坟地,不过,在坟地里,她既没发狂,也没有攻击任何人,却是只做一件事:摘了野花,摆放在各座坟头前面,这些坟头有的埋葬着她的亲人,更多的则与她全无关系。

偶尔,在她离开坟地的时候,我会迎面遇见她,除了她头上的花,我并未觉察到她有任何疯狂之处,相反,因为她的瘦、慈眉善目和说话时的轻声细语,我甚至觉得她是可亲的。我总是怀疑,她根本就没有疯,是我们误解了她——在这世上,我们总是只能用扭曲和诋毁当作武器,才能最终完成对不能理解之事的命名。尽管荒唐,但我确实想过:如果她是疯的,那我也不怕有一天会疯掉,因为我想成为像她一样安安静静的人。

自我离开镇子,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听说她还活着,她怎么也不会知道,一个她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可能是懂得她的,姑且抛下疯与不疯,至少在时隔多年以后,置身于每一片坟地中,这个人都跟她一样,从未生出半点恐惧之心。

在墓地里流连,常有别处难见的机缘,先不说遇见的人,单说坟前的供品,除了花果和香火,我还见过头发,内衣,木香顺气丸,诗,更有生鱼片,手表,瑞士军刀,三双整整齐齐摆放好的登山靴。此处不是他处,实在也是活生生的现实,坟前的供品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它们却都是打开秘密的钥匙——既然有人喜欢看戏,有人喜欢看连续剧,那么我也可以看遍能够看见的所有墓地。

说起来,这么多年,我竟然怀揣着一个古怪的癖好,去了那么多众人眼中的绝非久留之地:孔子墓,满城汉墓,汉阳陵,秋瑾墓,蒲松龄墓;更有太宰治墓,托尔斯泰墓,香港丽都酒店对面的回民公墓,乃至遥远的莫斯科新圣女公墓。

事实上,我并没有拜祭到太宰治的墓。我早就知道,他埋在东京都三鹰市的禅林寺,但时间太过仓促,东京之行临近结束,离开的前一天黄昏,天都快黑了,我才赶到三鹰,刚进到禅林寺,距离对游人开放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了半个小时。经人指点之后,我正要走上前去,差不多已经看见了不知是谁献在他墓前的花,但终究被阻拦,不得不回返,踏上了出寺的路。不过也好,虽说只看了一眼,但它就是我想象的样子,清瘦里夹杂着愚笨,就像他一生的寻死到现在还在持续。

回返的电车上,忍不住一再想起太宰的话,这真是个执拗到骇人地步的人,一生作魔作障,寻死之前,他还在一再寻找自己中意的墓地,终于找到禅林寺,就在森鸥外的墓边,他寻见并且决定了自己的长眠之地:“这个寺的后面有森鸥外的墓。我不知道什么缘故鸥外的墓在这样的东京府下三鹰町。不过,这里的墓地清洁,有鸥外文章的影子。我的脏骨头要是也埋在这么漂亮的墓地一角,或许死后能有救……”

莫斯科的七月,新圣女公墓里虽有清凉浓荫,蝉声却是一再鸣噪不止,这蝉声叫人心烦意乱,好在是,我可以在此消磨一个下午,去看这些几乎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墓——乌兰诺娃的墓碑上,雕塑着正在舞蹈的自己;肖斯塔科维奇的墓碑上刻着乐谱;再看过了米高扬的墓,法捷耶夫和契诃夫的墓,之后,来到了果戈理的墓前:这个倒霉的人,即使死后也不得安宁,一个痴迷他的戏剧学家,竟然雇人将他的头骨从眼前这座坟墓里偷了出去,几经辗转,终于不知下落,也难怪,眼前的果戈理雕像满脸都是苦楚之色——都快一百年了,他还在等待着自己的头骨。

在更深一点的树林里,一座寂寞的坟前,我看见了一个女孩子,不知是哪国人,带来好多不菲的摄影器材,一一耐心地支好,随后却躺倒在了墓前,再迎着树荫里透出的光,闭上眼睛,自己给自己拍照;除我之外,另有三两人旁观,有人还拿起一本女孩子随意丢掷在摄影器材边上的画册翻看,我也凑上去看,只一眼,我便在瞬时里激动了起来:这画册其实是本摄影集,里面所有的照片,都是这个女孩子在各种各样的墓前照下的,有的在春天,有的在雪天,有的穿了衣服,有的则是赤身裸体。我大概已经知道,这是个一直在墓地里做创作的艺术家,尽管人种殊异,地隔东西,我还是想冲上去,跟她拥抱,因为她实在是我的同道中人。

终于没有,我毕竟越活越懦弱,怕被人当作了疯子。这么多年之后,我已经开始害怕自己成为当年坟地里的那个老妇人,害怕被旁观,害怕被避之不及。这是多么悲哀的事,“到了最后,你总归会活成你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这句话,如果我没有记错,是在山东淄博,蒲松龄墓前,一个同样惯于在坟茔前消磨时光的人告诉我的。

一生都在与孤魂野鬼为伴的蒲松龄,实际上几乎没有写到过什么高耸的陵寝,在他的故事里举目四望,无非都是些零落孤坟,坟头上生长着几株斜柳,几丛荒草,却也正好匹配多数灵怪狐女的清净、遗世和苦命;然而,我所见到的蒲松龄墓,显然已被后人拙劣地整修过了,高约两米,就连墓边的几株柏树,也多少显得并不相宜。今夕何夕,若是狐女们趁着夜色给地下的先生送来酒食,看见眼前高坟,只怕会以为入错了门第,吓得止住步子。

我要说的疯子,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一眼看去,也是一副游客的样子,只是话多,一开始,见我愿意搭理,他只是抑扬顿挫地跟我说起了诸多令他赞叹的人生道理,不过都是些“人生最美好的就是青春”之类,但是,越往下说,我便越是觉察到他的疯狂,他告诉我,他是狐狸精转世,前三十年是女人,后三十年又变作了男人;他还告诉我,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懂他,就是蒲松龄;话题差不多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有人发现了他,要将他驱赶出去,他顿时暴怒,高叫着“我自己会走”,推开对方,在墓前跪倒,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头,又从怀里掏出一个苹果,放在地上作为祭品,这才转身,轻蔑地环顾四周,说一声“你们这些人,没一个懂我”,然后飘然离去。

“在我还是女人的时候——”我以为他早就走了,没想到他一直就躲藏在柏树的后面,风波稍息之后,他又跑了出来,几乎是贴在我耳边,凄凉地说:“在我还是女人的时候,我最讨厌被人推来推去。但是没办法,你总归会活成你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

最后,在暴雨中,他再次被驱赶了出去。与前一次的轻蔑不同,这一回,他双手死死地环抱着一棵柏树,哭得撕心裂肺。我知道,就算今天他被赶走,隔一天,他定然还会再来。有一桩事情,我一直没有想清楚,就是墓地里为什么常有疯子?但在蒲松龄墓前的暴雨中,看见他一脸的绝望,我大致已经明白:我们每个人活在尘世里,剥去地位、名声和财产的迷障,到了最后,所求的,无非是一丁点安慰,即使疯了,也还在下意识地寻找同类,唯有看见同类,他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不必为自己的存在而焦虑,而羞愧。

一个疯子,到了最后,定然被几乎所有人抛弃,人们懒得去听他们说话,懒得与他们共同出现,甚至懒得看见他们,却是迅速地达成了共识:他们是不洁、活该和自作自受的。但是,只要时间还在继续,时间的折磨还在继续,寻找同类的本能就会继续,黑暗里,仍然希望有相逢,唯有与同类相逢,他们才能在对方的存在之中确认自己的存在;找不到同类,就去找异类,找不到人间,就去找墓地,找不到活人,就去找坟墓里的人,因为你们和我一样,都是被人间抛弃在了居住之外,聚散之外,乃至时间之外。一只苹果,一束花环,它们绝非他物,都是我认亲的凭证,“唯彼穷途恸,知余行路难”。

而我的扫墓生涯还在继续。但是,情形变了,“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我的扫墓之地,不再是越走越远,而是越走越近,一直近到了自己的家门口。世间之事就是如此:一开始,我扫别人的墓,到现在,我扫亲人的墓;一开始,我以为我与墓地之间尚有遥远的距离,就像二十多岁时,靠审美而活,靠想象而活,死活不愿意去一个真实的外部度日,到了今天,审美与想象在眼前周遭里自取其辱,我又该手持何物,以作认亲的凭证?而事实的情形是,每个人都距坟墓万般迫近:你先是在一只乳房上认亲,再在疾病中认亲,最后,你迟早都要去到坟头上才能认亲。

就像我的祖母,天降大雪的除夕正午,她突然清醒过来,死活都要去给我祖父上坟扫墓,我苦苦劝说,终于没用,只能搀着她前去。去路都是上山的路,足有十里,无一处不是泥泞难行,大雪还在不停降下,我们的衣服全都被雪水浸湿了,茫茫四野里,只剩下将全世界都覆盖住的白,但我的祖母如有神仙眷顾,竟然差不多是一路小跑,连她的手被一根干枯树枝剐破,渗出了血迹,也全都视若不见,没花去多少时间,我们就上到了山顶,看见了祖父的坟头,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她却停下了步子,问我,我们来这里,为的究竟是何事。

西北风呼啸,一个手上渗着血的老妇人陷入了苦思冥想,我帮她开始回忆,却被她粗暴地斥责,只好暂时先离开她,让她独自度过她的难关和苦役,转而看见旁边有一座坟前燃起了青烟,我稍微走近些,以便看得仔细:一个身穿蓝色工装、头发乱糟糟的青年男子,正在一边哭,一边焚烧着祭物;那祭物似乎很难燃烧,且发出刺鼻的气息,青年男子被呛得连连咳嗽,哭声却更加大了,最后终于转为了放声大哭,我走上前去帮他,待到近了他跟前,这才看见,他烧的其实是五件童装;再看眼前这座墓,是一座新坟,小小的,连一棵草都还没来得及长出来。

烧完童装,我回到祖父的坟前,却发现祖母不见了,往前追出去几步,一眼便看见她正在不远处踉跄着向前狂奔,我赶紧追上前去,想要截住她,再去搀着她,没想到,她竟然跑得更快,又回过头来,流着眼泪问我:“我还没有死,你不会现在就把我埋了吧?”——她终究没有想起她来此地所为何事,也终究没有想起她其实不在别处,她就在她最爱的人身边。

我没有再去追赶她,而是哽咽着,停下了步子,看着她,当此之时,我不再作他想,只想让她一个人越跑越远,并且一路顺风,我的祖母,愿你永在奔跑中,再在奔跑中将世间万物全都真正忘掉:忘掉疾病,忘掉死亡,忘掉世界上所有的坟墓。

在人间赶路

我的祖父曾经告诉我,他一辈子的确经历过很多不幸,其中最大的一桩,就是直到晚年才迎来真正的五谷丰登,相比年轻时的兵荒马乱,来日无多的人间光阴才是最要命的东西。我大致理解他:在他的朋友中,有的是牙齿坏了才第一次吃上苹果,有的是眼睛看不见了儿孙才买来电视机——这世上让人绝望的,总是漫无边际的好东西。

这庸常的人间,在我祖父眼中,不啻是酒醉后的太虚幻境。每次前来武汉,如果没有照相机跟随,他就不愿意出门。

在红楼门前,在长江二桥上,在宝通禅寺的银杏树底下,这城市的无数个地方都留下过他并不显得苍老的身影,每一张照片中的他都在笑着,笑容热烈得与年龄不甚相称,恰与站在他身边的我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告诫我,不要愁眉苦脸,看看他,去年还写出过“大呼江水变春酒”的句子。他认为,即使放在李白的诗集里也几可乱真;他又告诫我,要向阿拉法特学习,即使死到临头也要若无其事——看,我的亲爱的祖父,仅仅通过一台电视,他便对这世界了解得比我要多得多,就在几天前,在东湖里的一座山峰上,他郑重地告诉我:“超级女声里有内幕!”

这一次,他是负气出门,原因是我父亲不让他做胃镜检查,于是他要来武汉找他的长孙。不料,我也向他表达了和父亲一样的反对,并且一再告诉他:对他这样一个年过九旬的老人来说,每顿饭只喝半斤酒是正常的,他不可能再像八十岁时那样一喝就是八两,而所有做过胃镜检查的人事后回忆起来,无不都是心有余悸,他当然不信,只差说我是不肖子孙。

这欲说还休的一个星期,我的祖父每天都要对我施与小小的折磨,比如他居然要看到电视上出现雪花才肯睡觉,比如每天天一亮就要把我从床上拽起来,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很明显,他是在和我赌气。终有一日,趁着我出门,他上楼下楼地跑了一下午,打听遍了所有的邻居,这才确信他这个岁数的人的确不宜做胃镜检查,到了这时候,他还是和我赌气,竟然要拉着我去东湖爬山。

小时候,我每天出门上学之时,他都要对我大吼一声:跑起来呀!于是我就不迭地跑了起来;这么多年之后,爬山的时候,我怎么拦都拦不住,看着他远远地跑到了我的前面,又转身对我吼了一声:跑起来呀!但是,毕竟体力不支,喊了一半他就再也喊不出声来了,想了又想,只能坐在台阶上喘气,害羞地看着我。

我走上前去,和他坐到一起,两个人都在气喘吁吁,小小的战争宣告结束,我们迎来了温情脉脉的时刻。不知道何时起,他变成了个听话的孩子,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似乎含有满腹委屈,但他已经不用申冤,刹那之间,我全都了如指掌:无论怎么变着法子和我赌气,他其实都是在寻找生机,他只有弄出声响,身边的人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只要他觉得有人注意到他,他就是快乐的;写诗也好,熬夜看电视也罢,这些都是他喝下的药,这么说吧,因为近在眼前的死,我的亲爱的祖父,正在认真而手忙脚乱地生。

与此同时,这些天,我在寻找一个失踪了的朋友,正是他,在八年前告诉我:如果人生非得要有一个目标不可,那么,他的目标就是彻底的失败。

他说到做到,这些年,他辞去了工作,一直没有结婚,偶现江湖也是一闪即逝;半个月之前,他当年的女友在江苏的某条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时候,突然泪流满面,打电话给我,拜托我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这下子好了,为了找到他,我一个星期打了比往常一个月还多的电话,参加了好几个形迹可疑的聚会,不断有人宣称知道他的消息,但是,每次当我喝得酩酊大醉从酒吧里出来,他仍然作为一个问题悬在我眼前。应该是在长江边的一间酒吧里吧,我突然有一种错觉:我怀疑我的朋友并未真正离开,说不定,他就躲在酒吧不远的地方打量着我们,就像村上老师的名言,“死并非在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于生之中”。

“向如此更新的世界告别是心酸的,”米沃什说,“他羡慕着,并为自己的怀疑羞愧。”我相信,对于米沃什的话,我的祖父一定深有同感;但是在我的朋友那里,这句话应该反着说,至少应该把心酸换作无谓二字。这么多年,他像一个生活在魏晋或者唐朝的人,我当然不至于将他看作是我们时代的嵇康与孟浩然,但他的确已经将生活看作一个玩笑,然后,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在许多时候成为一个笑料,所谓“梦中做梦最怡情,蝴蝶引人入胜”。是啊,当我们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进入,进入酒吧,进入电视和报纸,另有一个人,他的目标为什么不能是离开、接连不断地离开呢?

言归正传。

好说歹说全都没用,昨晚,在火车站,祖父拒绝了我的护送,一个人坐上了回去的火车,归途中,我突然想起了海子的诗,也想起了我连日来遍寻不见的朋友,正是他当初借给了我海子的诗集。苍茫夜色中,我的祖父和朋友都在人间赶路,上升的上升,下降的下降,坐车的坐车,徒步的徒步。

一如海子所说:把石头还给石头,让胜利的胜利,今夜青稞只属于他自己——对不起,亲爱的祖父,我可以将你说成一株青稞吗——你听我说,今夜的青稞,只属于他自己。

把信写给艾米莉

我要说起你了,艾米莉·狄金森。就在昨天,我结束旅行,坐火车回家,在山区小镇寒碜的候车室里,我看见了一个哭泣的中年妇女,还有她沉默的女儿。我并不知晓她们被搁置在了什么样的难处里,但我大致还是能明白中年妇女的哭泣:生而为人,谁能逃脱这些哀恸?无论何时,我们身外的世界里一定有人在流下眼泪,不在这里,就在那里。后来,我和她们一起上了车,几乎算得上是邻座,因此,一路上,中年妇女的痛哭声始终在我耳边萦绕不去,反倒是哀戚的女儿,就像是接受了已经降临的悲苦,确切地生出了不得不的淡定,替母亲擦去眼泪之余,她就靠在窗子边上看书,艾米莉,她读的是你。

假如你是我想象过的那样——你不在阿默斯特的坟墓中,而是就在我的生活里——你应当都看见了:十几年了,我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读你,许多次,当我也陷入悲苦,无论是在手术室外,还是在送葬途中,我像救命稻草般攥在手里的,全是你的句子。那么多人,或是轻微的不屑,或是径直的嘲笑,多半都会如此相待于我的十几年读你,但是,如此甚好,我偏要过我的独木桥:最好没有一个人读你,如此,便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好。“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然后,把门紧闭。”你早就说过,“她神圣的决定,再不容干预。”

关于我和你的遭逢,它一直都是记忆里最突出的部分:十七岁的暑假,作为一个多年如一日的差生,我对学校生涯的忍耐似乎到了极限,尽管到了后来,机缘转换,我重回了学校,但是,暑假一开始,我还是兴奋地接受了父亲的安排,前往一个偏远的税务所,就此成了收农税的临时工。有一回,我路过水库边上的铁匠铺,遇见了铁匠的女儿,这个远近闻名的老姑娘,终日幽闭不出的乡村语文教师,竟然跟我谈起了诗歌,谈论的结果,是因为从来没听说过“艾米莉·狄金森”这个名字,受了她不少奚落,当夜,我就赶回城里,直奔新华书店,买回了印着你名字的三本书,它们是你的诗歌、日记和书信。

那是再也回不去的八月、青春和桃花源,艾米莉,我接受了你,不不,是我疯魔了你,我带上税票,骑着自行车走村入镇,经过了河渠和簇拥的灌木,经过了果园和月光下的玉米田,你的声音响起了,它们不光是一直在我身体里翻滚却说不出来的话,甚至是眼前万物的画外音,你说:“一颗小石头多么幸福!在不经意的朴素里,把绝对的天命完成。”你还说:“为每一个喜悦的瞬间,我们必须偿以痛苦至极,刺痛和震颤,全都正比于狂喜!”你都看见了:在那荒僻小镇,除了把幽闭不出的老姑娘想象成了你,我只差没把铁匠铺看作尖顶教堂,我也几乎将绵延的菜地都看作了阿默斯特的玫瑰园。

——谁能告诉我,这平常的所见,为什么横添了从未见识过的奇幻和庄严?到头来,我还是要去你的诗歌与书信中寻找答案:“我的伴侣是小山和夕阳,他们全都比人类优越,因为他们懂事,但却并不诉说。”

你知道,我总是在失败,即使是在异国的东京,也没有例外: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走了那么远的路,胆子都被吓破了,这便是我远渡重洋和手足无措的十九岁。总是在下雨,我又总是迷路,而且,不管我还在种满了山毛榉的分梅町住多久,落荒而逃都已经成了定局,接连搬家,签证过期,卖假电话卡混一口饭吃,这些,都成了定局,所以,趁着还有饭吃,我干脆下定决心:不再出公寓一步,画地为牢,再把牢底坐穿,以此证明自己的彻底无用。

但是,慌张和恐惧,全都如影随形,我根本不可能赶走它们,幸亏有了你,艾米莉,一本诗歌,一本书信,一本日记,它们都快被我翻烂了,我恶狠狠地读着它们,就像初入佛门的沙弥,睁眼便有万千勾连,还是赶快将双目紧闭,让经文拷打身体,最好是着火,烧遍五脏六腑,说不定,火焰里还能滋生出些微算得上安慰的谵妄:既然你的孤绝与艰困我能明白少许,那么,是不是说,有一天,我也能像你一样,用书写驱赶疑虑与不安,用书写将自己的一生都圈禁在中意的囚牢里?果能如此,我现在就不用再沦于羞愧,因为那根本就是我的福分。

解脱竟然来得如此容易,而你也竟然无处不在:这是有了你的困顿和流离,这也是有了你的秋叶原和武藏野,我是真正有了你的我。自此之后,无论是被房东赶出了门,还是宿醉之后的不知身在何处,它们全都有了出路:一个念想诞生了。这念想,是从天而降的崭新的肝胆,却也不要忘了,时刻怀抱自己的虚弱与无用,艾米莉,如你所说:“我就像一个路过坟场的孩子,因为害怕,我唱起了歌,先生,这就是我的写作。”

实在是,人人都需要一个艾米莉,别管她的姓氏,是狄金森,还是赵钱孙李,只要她是艾米莉。把信写给她,她再回信给你,那回信里有她的呼救声,更有她赐还回来的奇迹。假使你站在垂危亲人的床榻前,她说:“死亡就像大众一样,它们都是我无法驾驭的。”又或者,你在上司的责骂声里无地自容,她说:“正因为你先使我流了血,所以,香膏才显得弥足珍贵。”还有更多失望的时刻,因为爱与不能爱,因为生与不能生,我们都没能等到那个跪求的结果,还好,有她的声音传来:“假如它属于我,我不能避开它,假如它不属于我,我还在追逐中空自度过漫长的一天,这样,我的狗都会嫌弃我。”

而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你?容我暂做使徒,对旁人说起你的名字,不为布道,为的是,一旦落入虚空,我就要磨洗我的功课:艾米莉·狄金森,一八三零年降生在马萨诸塞的阿默斯特小镇,二十五岁那年,她抛弃身外世界,就在自己的闺房里,开始了长达三十年的闭门幽居,即使家人也只能隔着门缝和她说话;一生中,她只穿白裙,在她眼里,世界上最庄严的事情,就是“一身洁白地去见洁白的上帝”;她疾病缠身,时常被眼疾所困,有许多年更是深陷于精神错乱;爱过几个男人,但都没牵过手,就连让她在数年里摧心碎骨的那一个,终其一生,也不过只跟她见过寥寥几次面而已;写诗,写信,写日记,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但她却并不愿意让人知道,她将它们深藏在直到自己死去才被妹妹发现的箱子里;一八八六年,她辞别人世,葬礼上,她仍然身着白裙,“没有皱纹和白头发,难以言说的安宁”。

我还要说起你,艾米莉·狄金森。对于我,皱纹和白头发定然会不请自到,可是,我想知道,活在这劳苦的尘世,究竟要踏上怎样的一条道路,才能获得“难以言说的安宁”?如你所知,我来到了此时此地,此时是青春已然结束、繁缛的中年掀开了序幕;此地也不再是月光下的玉米田,而是厨房、菜市场和怀抱病中的孩子朝医院奔跑的路上。就像石头渐渐露出水面,这一场生涯正在显露它的原形:医院里忍气吞声,酒宴上满面堆笑,历经多年折磨,我也终于学会了那些别人爱听的话,说出来的时候,再也不心惊胆战;可是,那个害羞到怯懦的人去了哪里?不管是置身在小镇的灌木丛,还是踟蹰于东京的电车站,那颗都要在微光里攥住一点碎末去疯魔的心,它去了哪里?

再说一次,艾米莉,幸亏有了你。要么是在无由的焦虑之后,要么就是在早晨起床后的悔恨里,我再开始读你,恶狠狠地读你,并没有花去多长时间,很快我就重新确认了:自从与你遭逢,你投射的光影,还有发散的福分,它们都不曾将我背弃,这福分虽然像真理一样缄默,但它始终都在,不过是我多年的厮混将它拆成了碎片,现在,聚拢魂魄的时候到了,这魂魄不在他处,就在奔跑途中,就在责难声里,是的,一如既往,它仍然是、从来都是我们的虚弱与无用——“一旦被黎明或晚霞的景色所吸引,你看,我就成了美景中唯一的袋鼠了,多么奇怪,美景对我已经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这苦痛,不只是弃世和自绝,也可能是打字机上的酸楚和办公室里的痛哭,但它们都是苦的;这美景,不只是艾米莉的黎明或晚霞,也可能是我们亲人的大病初愈,但它们都是美的。

我们只能在这里,而不是在那里,我们只能亲近这里,而不是跪拜在那里。

闪电般的指引,不是锦上添花,是让我自己开出花来:脱落迷障,减去道行,站在疑难、困顿和窘迫的这一端,重新回到弱小和羞怯的阵营,举目四望,是厨房,是菜市场,是病床,但它们恰好就是我应该继续潜伏的战场,将它们放在阿默斯特,它们只怕全都是艾米莉的闺房,闺房里有深渊和暴风,但它首先是黄金与白银般句子的温床。我此刻踏足的,即使只是一条夜幕下的中年的绝路,你又怎么知道,走到最后,那回不去的八月、青春和桃花源又将扑面而来?

艾米莉,你一直在这里:晨昏有别,你在黄昏里;狂喜与痛苦有别,你在痛苦里;在所有庞大物事对面的阴影中,你就端坐在那里,等浪打来,再等浪尽,绝非认命,而是清醒。我曾经走开了,现在我又要走回来,像你一样,在面包屑上看见盛宴,用蜜蜂、三叶草和白日梦缔造一片草原,假如奇迹和造化前来敲门,我只能像你一样:“握住你从黑暗里伸过来的手,然后转身走开,因为我说不出适当的话。”

——是啊,人人都需要一个艾米莉,把信写给她,她再回信给你,当你披星戴月,她说:“水手不能辨识北方,但他应当知道,磁针能够做到这一点。”当你心有余悸,她说:“要用娓娓动听的言辞,解除孩子对雷电的惊恐,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当你在春风和白雪里双双失足,想掉头而去,却欲罢不能,她又说:“车辇停在她低矮的门前,她不为所动,皇帝跪在她的席垫上,她不为所动,她从众多的人口里选定了一个,从此关闭心灵的阀门,就像一块石头。”

别管她的姓氏,是狄金森,还是赵钱孙李,只要她是艾米莉,只要她的回信能够送到我们手里。要是没有她和她的回信,我们在狂奔中如何落定?我们在瘫痪中如何起身?我们又如何才能劈开自己,从体内的黑暗里拽出躲藏着的另外一个,甚至是千百个我?可是艾米莉,这么多年,你都看见了,“假如我要感谢你,”就像你说过的,“我的眼泪就会涌出来,使我说不出话。”

她爱天安门

有一次,垂暮之年的金斯伯格路过一个叫爱尔米拉的小城,那是二十五年前“垮掉一代”闹革命时待过的地方。不消说,二十五年前,因为这些妖魔鬼怪的到来,遍布工厂的爱尔米拉曾经有过短暂的、不真实的喧嚣,但是现在,物不是人已非,“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金斯伯格老泪纵横,回到纽约后,他写了爱尔米拉雨中的草地和士兵,写了雾霭缭绕的群山和灰蒙蒙的工厂,然后,他写道:“只是杰克不会再次出现,尼尔的尸骨已寒。”

我确信,一直到他死,他也不会再去爱尔米拉了;就像在武汉的我,在小梅被执行枪决之后的半个月里,每次坐出租车路过我挂职的看守所,都会下意识地绕道而走,我怀疑,我不会再进到那个铁门紧闭的大院里去了。

十九年前,小梅出生在广西的看守所里,她的母亲因此逃过一劫,带着她回到了四川老家;十九年后,当我在武汉的看守所里遇见小梅,她已经杀死了欺骗她的男人,被判死刑之后,正在看守所里度过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段时光。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一天中,我起码会听到她十次以上的笑声,那笑声就像永远不会停止,清脆,响亮,旁若无人;我也看见过她发脾气的样子,这多半是因为放风的时候又有人欺负了她的姐妹,一到这时,她就要愤愤不平地出来主持公道,其实她的姐妹都比她大出了好几岁。除此之外,我还见识过她更多的快乐和气愤,譬如她唱歌获得了第七名,譬如她在电视里看见了害人不浅的伪劣婴儿奶粉。

我曾经有好多次和她单独交谈的机会,每逢此时,我的茶杯里哪怕才刚刚喝了一口,做过小餐馆服务员的她都要赶紧地拿起茶杯去为我加水,举步之间,连蹦带跳,我必须承认自己对她充满了好奇:她何以如此快乐?再想想自己的生活,又何以如此无趣?有一次,她甚至说,她可以为我按按头,这样我就不会那么辛苦,想当年,她也是某某发廊手艺最好的洗头工。我连说不必,一来是,我从没因为工作而觉得辛苦,二来是,多少我还是觉得有些局促——这局促可以证明我活得有多么不真实,不像她,几乎把每个认识的人都当成了自己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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