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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雪涛 当前章节:14840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4:08

久藏吹灭了油灯,妈妈马上变成了黑黢黢一团,散发着特殊的气味,那气味很重,重得好像能听到声音。灯灭了之后,久藏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受不了了,就爬上了炕推开了窗子,借着月光,他看见院子里落进了一只秃鹰。

“妈刚才说到哪了?”

“刚才你说到把豆腐切成十三块,卖给村子里不同的人……”

“不是豆腐,是京城。你爸叫久天,是京城的教头。虽然和赤发鬼是好朋友,教头的差事也是赤发鬼给他做的,但是你爸不同意把京城切开卖掉,他说赤发鬼是卖城贼,卖了京城之后就会天下大乱,于是就造了赤发鬼的反。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可是老百姓都觉得赤发鬼是对的,京城早就应该变一变了,赤发鬼才是真正的好汉,所以你爸他们没有成功。赤发鬼割下了你爸的脑袋连同他的单刀一起,挂在城头示众,你爸的一个老部下偷了来送给了我,让我带着你连夜出城,不要再回来,那年你一岁多一点。人头太沉,带不下,让我扔在了房后的井里,只把刀带了出来。那人后来被赤发鬼凌迟处死了。”

“妈,院子又多了一只大鸟。”

“你爸叫什么啊,我的儿?”

“久——”

“久天。”

“我爸叫做久天,是个屠夫。”

“是侠客。本来这些事情不想告诉你,也不想让你去找赤发鬼报仇,但是人要死了,想法会变,想多少干点什么,毕竟久天是我的夫君,在他活着的时候对我很好,这么多年我也一直想着他,要不是因为你,当初会跟他死在一块的,现在连个人头也没留下。炕柜里有一个包袱,里面放着十个烧饼和一些首饰,是我当姑娘时的嫁妆,还有你爸的刀。其实你应该是个武人才对。”

“我也是个侠客?”

“你应该是个侠客,因为赤发鬼,你才变成了农夫。你妈妈不是被磨盘弄死的,从根上说,也是赤发鬼的原因。”

“里面有十个烧饼吗,妈?”

“有。如果你到京城找到了他,你和他说什么啊?”妈妈的声音里掺进了更多吸气的声音。

“我妈的脚让磨盘砸坏了,耗子肇来看过……”

“你要说,我是久天的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的项上人头,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是这么说,我的儿,把窗子关上吧,妈妈冷。”久藏关上窗户之后,气味消失了,他回过头来,发现妈妈的一只手从被子里支了出来,已经咽气了。他把妈妈的手放回去,一只秃鹰飞过来扑在窗户上,“哗啦”一声,窗户颤动起来,他没有害怕,我是久天的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的项上人头,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他在心里说了一遍。然后拉开柜门,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果然有一把刀,一把扇面一样的杀猪刀。把刀拿在手里掂量了掂量,分量正好,刃也完好无损,新的一样。打开窗户,放秃鹰进来,秃鹰刚刚落在妈妈的胸口,他抬手一刀,把秃鹰的脑袋砍了下来。

律师给的地址十分详细,小说家的作息时间和活动区域也十分详细,写在另外一张纸上。钱果然是好大一笔,用牛皮纸捆着,是美元,上面画着富兰克林的半身像。我找到一家能够处理外汇业务的银行,开了张新卡,把钱存进去,密码是妻子的生日,和过去一样,因为钱数太多,只有这个密码比较稳妥。办完事,在旁边的面馆吃了碗拉面,吃得满头大汗,看看手表,下午四点二十分,离小说家去大学足球场散步还有十分钟。律师约谈的地点离小说家的家相当近,我甚至怀疑,透过那个空荡荡的办公室的窗户,可以看见小说家的书房。四点二十六分,我坐上了球场的看台,一群大学生穿着五颜六色的运动服在土球场上踢着足球,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努力地想把球踢进两个石头摆的简易门里,可是怎么也踢不进去。我忽然明白,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小说家和老伯只能留下一个的问题,而是我和小说家两个人,只能留下一个。

四点三十分整,小说家从侧门走进了足球场。虽然是七月,正是这里全年最热的时候,他却穿了一件红蓝格子的长袖衬衫,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不知是什么牌子的黑色运动鞋,其鞋之丑,与身上颜色之不协调,好像是偷的别人的鞋。看起来不像是三十岁的人,更年轻一点,戴着黑框眼镜,低着头用那双奇丑无比的笨重运动鞋慢慢走着。目测来看,和资料上写的基本一致,体重不足六十五公斤,缺乏运动,上肢尤其瘦弱,胳膊几乎和女人一般细,近视眼不是十分严重,可是因为有一定程度的弱视,如果摘下眼镜,面前马上一片混沌。如果说一定要杀一个人的话,这样的人恐怕是相当可心的目标。

他绕着球场缓慢地走着,眼睛看着脚尖,好像在想着自己的事情。一只足球从他眼前飞过,撞在看台地上的墙上,弹到他脚边,他用双手把皮球捡起来,用力丢回场地里面。

“小说家来了?”一个学生用脚接住皮球,问道。

“来了。今天进了几个?”

“两个,左右开弓。”

“了不起,不过还是小心一点为好,新换的眼镜。”

“没说的。上次说的那篇小说,写得怎么样了?上次那一篇。”

“正在写,每天都写。”

学生把球传给别人,从边路跑上去了。

球场杀不了人。人太多。况且大学生这种人,很难对付,我也念过大学,那时的自己和现在比起来,不讲道理。书店也是,不好下手。人多不说,恐怕还有摄像头这样的东西存在。我想了想,从看台上走了下来,走上球场外围的跑道,跟在小说家身后慢慢走。大约是十步左右的距离。

走了两圈,我挨近了一点,继续走着。可能是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小说家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冲他笑了笑,他也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向前走。又走了大概五圈左右,他站住了,转过身说“今天不走了,回家吃饭。你慢慢走,这里很适合走路。”

“是。”我说,“第一次来这里走路,想再多走一会。”

他又一次点点头,说:

“小心学生的球,这些孩子踢不进门,专门喜欢踢人脑袋。”

我说:

“好的,注意脑袋。”

“是这么回事。”说完他低着头从侧门走出去了。

第二天小说家还没来的时候,我已经自己走了两圈。这次他走在了我的后面,我走了一会停了下来说:“你走里圈,我走外圈,还能聊聊。介意聊聊吗?还是想自己一个人走?”

“都不是问题。”他和昨天一样的装束。

并排走了好长一阵,俩人都没有话,只是闷头走着,身上渐渐出了汗。学生的足球飞到脚边一次,我捡起来扔回场地。回到外圈的时候,小说家说:“住在附近?”

“是,你呢?”

“就在球场旁边,一直住在这里。”

“小说家?昨天听学生这么叫你。”

“不算,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谈不上小说家。你呢?”

“没有工作。说来话长,目前的情况是这里好像出点小问题,正在想办法。”我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小说家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估计很容易地就看到了我深黑色的眼袋,除了在律师门前的沙发上,我已经很久没有睡觉了。

“不好意思。”他不好意思地说。

“没关系。你呢,有没有像我这样的经历,从一个正常人突然变成了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人,好像月亮突然失去地球的感觉。”

“月亮突然失去地球的感觉?”

“是啊,就是这种感觉。”

“很不错的比喻。”

“以前很少打比方,说什么就是说什么,开始打比方是出事之后的事情,因为有许多事情突然间说不清了。”

“很有意思。”小说家的脚步慢了下来,头也基本上抬到了原来的位置,可能是以便用余光看我“虽然经常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可能还没到可称得上症状的程度,可能是从二十五岁开始一直写小说的原因,别的事情很少去想。什么感觉?”

“了无生趣。”

“不想活了?”

“还没到非得把自己除掉的程度,只是不想活的念头会经常浮现,而且现在的我,想去北极看北极熊。”

“真的?”

“是啊,也知道这样的念头相当不正常,可是好像非得这么做不可,一定要去北极看熊,目前来看,只剩这么一个念头,正确与否已经管不了了。”

“介不介意,我问一下,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因为你看起来不应该这样。”

“介意。恐怕。”我说。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周遭的东西开始模糊不清,生锈的球门,破烂的球网,踢球的学生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了,只剩下空荡荡的操场,裸露着昏黄的灰尘。远处的大学食堂的烟囱冒着烟,一群乌鸦从烟囱旁边飞过,“嘎嘎”地叫着。更远处的办公大楼的牌子也亮了起来,看不清是什么字,只看得见一片亮光。

“你是不是要回家吃饭了,已经过了昨天的时间了。”

“我倒没什么问题。”他抬手看了看表。“如果你还想聊聊的话,我们可以去看台上坐坐。再这么走下去,我怕明天起不来,已经走了平时两倍的路了。当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面对着球场在看台上坐下来,我忽然想到如果现在把小说家杀死,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四野无人,即使呼救也不会有人听得见。尸体可以就藏在看台底下的废旧的储藏库里。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那个储藏库,锁已经锈了,估计里面摆着一些废弃的体育器材,只要把锁打开,把尸体放进去,塞进残破不全的体育器材里面,很可能一个月也不会有人发现。那时候我可能已经到了北极圈了。

“你现在住在哪里?”他问。

“住在附近的一个黑旅馆。”

“离家出走?像威克菲尔德先生一样?”

“威克菲尔德?”

“没事,无关紧要,你看,那群乌鸦又飞回来了。”

果然,刚刚飞过烟囱的乌鸦又折回来,从相反的方向飞过烟囱,盘旋了半天之后,飞过一片楼宇,不见了。

“一直写小说?”我知道,再过十五分钟,天就彻底黑下来了。虽然今天没准备动手,可是就像我和律师说的,这样的事需要随机应变。没带任何工具,恐怕到时候只有把他掐死了。

“从二十五岁起,到现在写了五年。这五年确实是一直在写。”

“写些什么呢?”

他笑了笑说

“没人看的东西。”

“写了五年?”

“嗯,就这么写了五年。每天睡九个小时,早上九点起床,吃早饭,写到中午,午饭之后看书,累了就把书放在胸前睡一会,醒了再写三个小时,晚饭过后抄小说,抄完就睡觉。”

“抄小说?”

“是,把自己喜欢的小说抄在本子上,也写意见,用其他颜色的笔。”

“哦。”

“无聊吧。到现在为止,一篇小说也没有发表过,不是不想发表,写完就烧掉那种,是真的寄出去,然后给人退了回来。渐渐也就放弃了,只剩下写小说一件事。”他看着冒着烟的烟囱。“你看那个烟囱,如果有一天不冒烟了,或者无烟可冒了,他会不会还在那里?”

“不知道啊。”我在感受着黑暗的缓慢爬升,好像溺水的人看着水面渐渐没过了头顶。手心也开始出汗了。

“我也不知道,但是可能他还会在那里,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拆他。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就是一个不冒烟的烟囱,站在那里,暂时还没有被拆毁。知道这样的形容很无聊,其实空洞无物,可是很久没有和人聊聊,一旦聊了起来,也就不在乎空洞不空洞的问题了。”他摘下眼镜,用衬衫的下摆擦了擦,又戴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毕业之后因为我没有试图去找工作,而是决定在家里写小说,所以很自然地不再来往,估计她的父母也松了一口气吧,我确实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这五年的收入加起来,应该是零,一点也没有,如果有人给我本人做一份财务报告的话,利润那栏上应该是负数,靠着妈妈的养老金生活,蛀虫一样蚕食妈妈微薄的收入。总体上,我厌弃写小说的生活,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十分厌弃这样的生活,可是为了写小说,只能过这样的生活。我不是隐士,念大学的时候也是个很活跃的人,喜欢喝酒唱歌,老师们也都很喜欢我,有事经常找我商量,让我把同学组织起来做些什么,远足啊,参观啊,同乡会啊,每次都不会让大家失望。可是突然有一天,陪女朋友去图书馆,我看到一篇小说,名字叫做《我打电话的地方》,实在是好看极了,边看边流出眼泪。之前很少看书,生活里杂七杂八的事情很多,没有想起来还要看书。从那天之后,每天去图书馆看小说,课也不上,女朋友想找我,只有去图书馆,每天一直看到图书馆熄灯才走,回到寝室睡也睡不着,想着小说里的事情。沿着学校图书馆的书架,中国文学,法国文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日本文学一本一本看下去,笔记记了十几本,也在上面画图,很多大部头的小说,自己画人物图出来,如果你现在要我画《战争与和平》的人物图,我还是可以马上画出来。有些稍短一点的篇章,因为看了很多遍,可以背诵。女朋友说我着了魔了,成绩一落千丈,朋友也不怎么来往,我自己知道,远比着魔严重,人生可能要就此反转了,本来是顺着阶梯向上爬来着,突然掉进了一口井里,不是不能出来,而是再也不想出来了,或者说,甘愿过井下的生活,其他事情都了无意义。我要做这件事,我的一生只能做这件事,我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也许你不相信,我听见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声音在跟我说话,你这个人到了这个时候,只能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存在了,你被选中了,别无选择了。我真的听见了这个声音,所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只好这么做。”

他站了起来,说:

“向上走走,给你看点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走到看台的最后一排,距离地面大概有五层楼那么高了。看台的最后面是一面石垛,并不高,到我的脖子左右,石垛另一面一直垂直到地面,底下是一条小路,两边种着桃树,粉红色的桃花开着,一些花瓣凋谢在黑色的地上,还没有被扫走。小说家把胳膊搭在石垛上,下巴放在胳膊上,望着小路,说:“我偶尔会和妈妈要一点钱出去找人按摩,你知道,如果不这样的话,恐怕会很快疯掉,没有熟识的妓女,每次都换不同的人,脱掉衣服性交,穿上衣服走人,话也很少说。这五年里,不知道有多少次像这样看着这条小路,所有季节的样子我都很清楚。不止一次想从这里跳下去,一下就摔死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总觉得还有些东西没有写出来,在心里惦记着,妈妈也没人照顾,虽然我一无是处,总还是她的儿子,如果我度过了这样的一个人生,她一定会非常失望吧,没有战斗到最后,就扔下枪跑掉了。你的脑袋出了问题,可还在活着,想去北极看熊,所谓熊这样的动物,即使生活在北极,看上一眼,也会觉得温暖吧,不管之后如何,你总还是抱有希望的脑袋出了问题的人。而我,真是完全无希望的人,除了写小说干不了别的,而写小说的人生又是如此痛苦,而之所以没死,只是觉得还有些小说没有写完。说清楚一点,想死和想活,都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是原因也是结果,反复推动着我一直这么生活着。多么不真实的人生啊,你说是不是?”

说着,他娴熟地爬上了石垛,站在上面,黑暗里,他的身影和远处的烟囱叠在一起。他向前走了一点,脚尖已经露在石垛外面,笨重的运动鞋就在我的眼前,好像随时都可以迈着平常的步子走进黑暗里一样。

“如果你现在推我一下,好像可以替我解决很多问题。”

“推你一下?”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缠绕在一起的鞋带。

“是,无论用什么方式,帮我一下,我也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了。”他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

“抽烟吗?”他说。

“给我一颗。”

他把烟和打火机扔给我,我转过头猛吸了一口烟。那是一种非常便宜的劣质香烟,吸进肺里,脑袋里面似乎有轰鸣声,极其浓重,极其浑浊。周围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只要我轻轻一推,似乎所有事情就会一齐迎来满意的结局,所有人各得其所。

久藏在天黑之前进了城。京城的街道很宽,而且是用石头铺的,估计再大的风也没有扬尘,两旁种着高高的树,这树久藏从来没见过,那么粗,那么高,而且都是一边粗,一边高,好像在树的上方横着一把尺子。久藏按照自己的计划,掏出一个烧饼坐在路边吃。快要把烧饼吃完的时候,久藏发现了京城和村里的又一处不同。这么宽的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也没有马车,牛车,驴车嗒嗒地走过,房子倒是不少,青砖黛瓦,有的门上镶着铸铜的门环,石狮子的上面挑着灯笼,上面写着黑字,十分好看。可是灯笼里没有火,也不见有房子亮着灯。实在是够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一点光亮,头上的月亮也被乌云遮住,看样子夜里可能有雨。果然不大会儿,风渐渐吹了起来,吹得久藏身上清朗,一只燕子在他面前低翔而过,挑入城墙那边,不见了踪迹。还是没有声音。

顺着燕子飞动的曲线,久藏发现头顶的树上,好像结着什么东西,着实不小,被风一吹,摇摇晃晃。烧饼只剩一个,如果能摘点果子充饥,妈妈的细软也许能够保住一些,妈妈没了,有妈妈的首饰在,多少也是个念想。久藏把手指中最后一点烧饼放进嘴里,背着包袱三下两次上了树,悬着果实的树枝都像村里的小树树干那么粗。顺着树枝爬到果实切近,久藏吓了一跳。那不是什么果实,而是一颗死人脑袋,头发披在颧骨上,眼睛睁着,琥珀一样的死寂。断颈里的肉向下翻着,血早已流干了。久藏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颗这么惹人喜欢的大树上,怎么会结出一颗死人脑袋呢?又仔细看了看,脑袋的头发向上束着,那里有一根绳子。原来是给人吊在树上,和树没什么关系。久藏坐在树枝上想了想,拿出包袱里的刀,割断绳子,脑袋“扑通”一声掉在地上,久藏跟着从树上爬了下来。是一个年轻人的首级,岁数和他相仿,嘴边还有柔软的胡须。久藏把首级的眼睛合上,放在树根旁,继续向前走。边走边抬头看。原来几乎路边的每棵树上,都有人头,相貌各异,年龄也大不相同,有的连眉毛都是白的,有的还是小孩子,张着的嘴里看得见牙洞,只是都睁着眼睛,发呆似的朝前方看着。久藏一次又一次爬上树枝,把人头取下,合上眼睛,放在树根边。累了就在树枝上坐下歇一歇,看着夜色里京城黝黑的房顶。摘下了大约三十个人头以后,久藏终于筋疲力尽,握着刀趴在树枝上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他梦见自己在啃一只甘蔗,妈妈把甘蔗皮撕开,把最甜的尾巴递给他吃,他没有用手去接,而是伸着脖子用嘴去咬,甘蔗在嘴里乱动,怎么都咬不着,又急又气,一下子醒了,发现周围一片漆黑。一只竹竿在嘴里捅着。

“你是哪一区的人?”地上的人问。

“我从长白山那边来的。妈妈脚被石磨砸了……”久藏在树上说。

“长白山?”

“是长白山。从那里一路走过来的,吃妈妈带的烧饼,也要饭。”

“不许下来。你到这里来干吗?”

“来找赤发鬼,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带回家给妈妈看。我想撒尿,一般夜里这个时候……”

“你能把树上的脑袋割下来吗?”

久藏抬手割断了绳子,然后屁股冲下,从树上爬了下来。在解开裤子,把尿尿进大树根部的时候,天上滚过一声闷雷,跟着的闪电十分耀眼,好像就在他面前炸开了似的。

他系上裤子转过身,看见那人已经把人头提在了手里。一个顶多十二岁的小姑娘,头发剃得很短,实际上,几乎是秃着脑袋,头皮上刚刚长出一层不足一寸的黄色头发。身上穿着猎人一样的软甲,一手握着竹竿,一手提着灯笼。

硕大的雨滴一个接一个落了下来,怦怦然打在纸灯笼上。

“下雨了。跟我来吧。”小姑娘转身朝树对面的一栋宅子走过去。拉开大门,走过天井,进到一间大房子里。房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一件家具,只是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一人高的画。画的是一个小姑娘在一片乱石里,双手夹着一片叶子,鼓着嘴吹着。

“你在画里。”久藏说。

“是我妈妈。”小姑娘揭开画,画后面有一个洞,她把手中的人头放进去,盖上画。“这是一直照顾我的邻居哥哥,十天之前死的。你叫什么名字?”

“久藏。”

“我叫小橘子。”

“小橘子,你认识赤发鬼吗?你的爸爸妈妈呢?”

“你有东西吃吗?”

久藏拿出最后一个烧饼,递给小橘子。“给你吧,我进城之前吃了好几个。”

他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儿,小橘子就把烧饼吃掉了。然后走到天井,用双手接了些雨水,喝了下去。

“吃的东西和水都没有了。邻居哥哥就是出去找水给我喝,在井边让人十二区的人捅死的。我可能是我们七区剩下的最后一个人了,天亮的时候他们就会来杀我。”小橘子坐在地上说。

“也要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吊在树上?”

“是啊,就那么吊在树上,睁着眼睛。所以我把自己的头发剃了,看他们怎么吊上去。爸爸妈妈在京城乱了之后,就不见了。”

久藏把包袱放在地上,在小橘子对面坐了下来,说:“妈妈没有告诉我你们城里人是这个样子,每天杀来杀去,杀完了还要把脑袋吊在树上。”

“我也不记得是一点点变成这样,还是突然一天变成这样的,还有吃的吗?”

“没了。十二区是什么呢?刚才你说的。”

“京城一共有十三个区,十二区和我们七区紧挨着,虽然他们那些区已经打了许多年,有的中间还砌起了墙,可我们七区一直没有参战。我们这个区都是画画的,写字的,也有唱戏的,不会打仗,听爸爸说,当时大家凑钱把这个区买下来,就是希望能安下心来做些自己的事,没想到最后还是有人来打我们。”

“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们村子里,也经常打架,埋我妈妈的时候,三炮还在背后踢了我一脚,我一直追到他家里踢回去,可是踢一脚也不会把人踢死啊,杀了人如果跑得慢了,就要跪在庙里偿命。”

“十二区最近一年一直在打败仗,水井也丢了。所以他们就来抢我们的,还有就是他们想要我们的字画。”

“字画干什么用?”

“有人说如果有一天仗不打了,这些字画就能换好多东西,比金子还值钱。而且越是死人的东西越值钱,活人的不值钱。所以他们就开始杀我们了。我们死光了,字画就变成了死人的东西了,谁也画不出来了。”

久藏抬头看了看墙上的画。小橘子的妈妈那时候和小橘子现在差不多大,手中的叶子似乎并没有吹响。

“这幅画也算吗?”久藏问。

“算。爸爸画的,十二区的人开始打我们的时候画的。画完他和妈妈就不见了。你知道这幅画画的是什么吗?”

“你妈妈在让你赶快跑。”

“赶快跑?”

“是啊,你妈妈是在吹叶子啊,让你赶快逃走。画上是这么画的。”

“可是没有地方可逃啊?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侠客,妈妈这么跟我说的。”

“久藏,他们可能马上就会来了,来抢这幅画。”小橘子看了看门外面,雨像帘子似的把世界分隔开来。

“那我们赶快把它收起来吧。”久藏听见自己的肚子叫了起来。

小橘子摇摇头,说:

“我们七区的人,家里都挂画,虽然快要死光了,画还是挂着,很多人就是死在画前面的。”

“那我们就这么等着?”

“嗯,我们等着吧。”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好像有人把京城当做鼓,用力捶着。久藏的肚子又叫了起来,为了不让小橘子听见,他把杀猪刀在石地上蹭着,蹭了一会又把弹弓从腰上摘下来摆弄。

“你找赤发鬼?”小橘子突然说。

“是啊,你认识他吗?”

“所有人都知道他,他是头人啊。”

“头人?”

“京城的头人,听爸爸说,当年京城其实是一座城,是他把京城切成了十三个区,买给了不同的人,当年京城还有皇上呢,皇上死了之后,他就成了头人,无论十三个区怎么相互残杀,每个月都要向他交钱。”

“他住在哪呢?”

“住在头城,在京城的最中央。”

“明天我就去头城找他。你认识路吗?”

“爸爸说,他有枪。”

“枪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据说是用大家交的钱,向外国买的。二区和六区的年轻人曾经联合起来攻打过头城,所有参战的人都被赤发鬼的枪打死了,尸体上都是窟窿,血流净了。所以现在二区和六区的地盘最小,赋税最重,年轻人也最少。”

“那我就小心一点不让枪打到,如果身上有了窟窿,就不能回家了。二狗他爷前年让牛顶了一下,身上多了个窟窿,再也没爬起来。”

这时久藏听见,宅子的大门让人推开了,一群人进了天井。

“他们来了。”小橘子说。

久藏把刀提在手里,说:

“不用怕,你在屋子里待着,我一会就回来,明天我们去找赤发鬼。他杀了我爸爸。”

说完,他推开房门,走进了雨里。

我慢慢吸着烟,品尝着久违的烟的味道。

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

“我在写一篇小说。”小说家吐出一团烟之后说。

“一篇小说?”

“是,我一直认为把正在写着小说讲给别人听会有霉运,可是,”他好像在黑暗里笑了一下,“我没有讲,运气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啊。愿意听吗?

“你打算就这样站在墙头讲给我吗?”

“是啊,站在这里才有讲出来的冲动。可以讲吗?”

“可以。”

“这篇小说叫做《心脏》,写一个叫做久藏的孩子给父亲报仇的故事。听起来很俗套吧?可是有什么东西是不俗套的呢?仇恨这东西在生活里无处不在啊。在我看来,小说这东西除去技巧不说,涉及的主要事情是真实和虚假的问题,而不是其他问题。久藏的父亲在他一岁的时候给一个叫做赤发鬼的人杀掉了,久藏的妈妈带着他逃到了乡下。十八年后,久藏的妈妈死了,久藏来京城找赤发鬼报仇,因为从根源上说,一切都是从赤发鬼把他爸爸脑袋割掉开始的。他来到京城之后,发现京城正处于动乱之中,成了头人的赤发鬼把京城分成了十三块卖给了不同的人,这十三区已经打了将近十年的仗,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不是同一个区的人,说来可笑,可是想想许多事情就是如此啊。赤发鬼能够在这样战乱的城市里一直做头人,是因为他手里有枪,杀人不费吹灰之力,谁想冲击他的位置,一把子弹就把问题解决了。久藏在京城的第一个晚上,遇见一个叫做小橘子的女孩儿,父母不知所踪,独自守着一座空房子,其他区的人马上会来杀她。久藏就把找赤发鬼的事情放在了一边,准备先不让小橘子被杀掉再说。”

小橘子。小说家的故事里面有个女孩儿叫做小橘子。十二岁。

“然后呢?”

“还没有写出来。”小说家把双脚又向前挪了挪,看上去好像一阵风就能够把他带走。

“但是你已经想好了,对吧。”

“没有想好,思路在这里断掉了。因为久藏是个傻子。”

“傻孩子?”

“差不多。脑袋不怎么好用,也不会武功,只是一心想保护小橘子,然后去为父报仇。所以写到这个傻孩子拎着父亲留下的杀猪刀走进雨里,思路就断了。我不想让他死,可是看起来他完全没有胜算。”

“如果他死了的话,是不是小橘子也会死?”

“是,顷刻之间。”

“你刚才说,那把杀猪刀是他父亲留下来的?”

“是,他父亲的遗物。”

“会不会是一把宝刀?”我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了。

“宝刀?”

“是宝刀,切金断玉,就算是飞过来的子弹,也能一刀劈成两半。”

“把子弹也劈成两半?”

“是啊,如果这个傻小子够快的话,他有没有力气?”

“在老家拉了十年风箱。”

“那就是了,右胳膊一定比左胳膊粗一圈,而且拉风箱那一拉一送,和出刀是不是有点像?”

“你这么一说……”

“一把宝刀,一条有力气的胳膊,对面来了几个人?”

“三五个吧,还没有想好。”

“三个吧,五个人来杀一个小姑娘,人有些多了。”

“确实。”

“时间是?”

“刚刚入夜,和现在的时间差不多,不过下大雨。”

“天又黑,雨又大,更增加了不确定性。对方以为只是小橘子在家,擒住杀了,不费吹灰之力,没想到突然冒出来一个傻小子,措手不及,傻小子虽然身上没有功夫,但是有拉风箱的大手,手中又是一把宝刀,先发制人,冷杀两人,给一人走脱,合情合理。”

“那走脱的一人?”

“回去报信。”

“明白,等他领着大队人马赶到时,这两个孩子已经不见了。”

“躲了起来。”

“躲在了树上。”

“好主意,小橘子藏在树上,名字就叫小橘子嘛,合情合理。”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如果老伯他们派人在监视我,或者干脆当时在那个办公室,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往我的身上塞了窃听器一类的,恐怕像他们所说,我很快就会淹死,躲在树上也会被找到,那个家伙不像是开玩笑。

这时,一个中年女人顺着小路走过来,有点跛脚,但是上身是直的,挺着腰一跛一跛地走过来。她向这个方向看着。

我有点害怕。

小说家从石垛上爬下来,把烟和打火机揣进兜里。

“明天还来吗?”

“明天?”我还没有缓过神来。

“明天可以再来聊聊,我晚上回去写一些。今天你帮了我的忙,把断掉的东西接上了。”

“不过今天就到这了,是吧。”

“是啊,妈妈来找我了啊。”小说家说完,顺着看台上的石级走了下去。我看见中年女人挽上他的手,和他说着话,他偏头听着,没有回答。走了几步似乎他也跟着跛了起来,两人一齐跛着消失在黑暗里了。

天色微暝的时候,树下的人陆陆续续走了。久藏和小橘子这回一人背了一个包袱,久藏的包袱里面放着那幅画,卷轴露出来一截,好像剑柄似的。小橘子的包袱里放着邻居哥哥的脑袋,失去生命的脑袋背在身上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和背一块大石头差不多,可是小橘子执意要带着,这是她的全部家当。

“走吧,今天是斋戒的日子。”小橘子说完,从树上跳了下去。地上还有残留的弹壳。

“斋戒是什么意思?”

“一年里有这么一天,不能出门,不能打仗,不能喝酒吃荤,爸爸妈妈也不能睡在一张床上。如果违反了,是要杀掉全家的。所以刚才那些人不是不想找到我们,是要赶紧赶回家去斋戒。”

“那我们呢?”

“我们?”

“我们这么大摇大摆在街上走,会不会有人来抓我们?”

“不会,你想,今天到街上抓我们的人不也是违反了斋戒的条例吗?”

“哦。”久藏没有听得十分明白。

小橘子拉住久藏的手说:

“久藏,我们去头城吧,给你爸爸报仇。如果说报仇这件事还有个好日子的话,那就是今天了。”

“把我领过去,你就回家吧。”久藏认真地说。

“我的家我自己背着呢。”小橘子用手拍了拍背后的包袱,“你的家在哪?”

“长白山脚下。离这里很远。”

“报了仇,能带我去看看吗?”

“那还用说,只不过两个人得带上三十个烧饼,要饭的滋味可不好受。而且我家那边很冷,你得加个袄子才行。”

“记住了,我们走吧。”

“我是久天的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的项上人头,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久藏在心里说着,跟着小橘子向头城走去。

清早的京城起了雾。雾越起越大,一点声音也没有,远处的景物已经有些看不见了。久藏闻到这乳白色的雾里面,似乎裹着血腥气,也许是下了一场大雨的关系,把地上,树上,水井边,天井里的血气引进了雾里。不知是雾越下越大的关系,还是因为离头城越来越近了,血腥气之重,渐渐超过了妈妈身上的气味,久藏心想,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闻到妈妈临死前的味道,那只断头秃鹰的样子重又浮现在他的脑袋里,脑袋滚在炕上,眼睛还在眨着。

“头城到了。”

久藏下意识地握紧刀柄,抬头看,头城,竟是一座大庙。没想到在这么大的京城的中央,竟然有一座庙,庙门开着,天井里立着一座金色的香炉。香炉里面却一根香也没有,是了,本叫做头城,不是庙来着,怎么会有人上香呢?小橘子伸出手,把久藏的手攥住,眼睛盯着香炉后面高大的佛堂,佛堂近在眼前,可又好像远在天边,隐在雾里看不清楚。久藏把小橘子的手捏了捏,泥一样软,雪一样冰,扭头去看,一双眸子钢刀一样亮着,映着他的一张污脸。

“走吧。”小橘子牵着他的手,跨过和她膝盖一般高的门槛,走了进去。

果然是一座佛堂。不是什么宫殿,可比宫殿还要高大,高耸入云。佛堂正中,一尊硕大的泥佛,久藏和小橘子站在他面前,好像一对走失的蝼蚁。泥佛上面伤痕累累,脸上竟然钉着一把尖刀,直没刀柄,不知是谁有这么大的力气,扔得这么远,钉得这么深。身后的雾气没有消散,反倒越来越浓,快要伸手不见五指了。久藏盯着佛头看,那佛把一只手端在胸前,看眉眼,似乎是在哭着。怎么会有哭泣的佛像呢?久藏又糊涂了,和家乡庙里高兴的小佛颇不相同。不过来到这里,也许应该习惯糊里糊涂才好。

“这是头城?”久藏问。

“是头城。曾经这四周围都是卫兵,走近了就要杀人的,远远只能看见佛堂,今天不知道卫兵都哪里去了。”

“头城不是城啊。”

“是啊,可是大家都叫它头城,可能原来是座城吧。”

“现在就剩下一座庙?”

“可能吧,”小橘子说“因为太久没人走近这里了。”

“赤发鬼在这里?”

“赤发鬼在头城,我从小就知道的,应该没错。”

久藏咽了口吐沫,喊道:

“赤发鬼!”

没有人回答。

“赤发鬼!赤发鬼!我是久天的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的项上人头,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久藏大声喊着。

还是没有人回答,只有那尊大佛耷拉着眼角,似乎在哭着,也听着。

“赤发鬼!你给我出来!赤发鬼!”久藏提刀四顾,大声喊着,十分心急,这个赤发鬼难不成已经离开了京城,或者不小心让谁杀了,或者已经得了急症死了,京城人还不知道?

“你看!”小橘子突然叫了一声,用手指着佛头。

佛笑了。咧开嘴笑了,露出两排黑黄的牙齿,一条通红的大舌头在嘴里动着,那只端着胸前的手伸到头上,挠着已经浮动起来的头发,佛堂里顿时荡起滚滚灰尘。灰尘滚过,久藏才发现,这佛不是光头,而是长了一头金黄的,乱麻一样的头发,被手挠散,披到了脸上。

“你是久天的儿子?”佛说。

“是。你是谁?”

“阿弥陀佛,赤发鬼就是我,我就是赤发鬼,赤发鬼不可能不是我,我除了赤发鬼谁也不是,明白了吗?”

“没有。我只问你,是不是你杀了我爸?我爸是久天,曾经是京城的屠夫。不是屠夫,是教头。”

佛一愣,用手指着久藏说:

“你是傻子?”

“他不是,他是久藏。你怎么是这个样子?”小橘子说。

“我?我为什么不能是这个样子,我想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难道你这个小姑娘也是个傻子?”

“我是小橘子。现在京城是什么样子,你知道吗?树上挂的都是人脑袋。爸爸妈妈不见了,哥哥也死了。”

“知道知道,变得很有意思啦。你说是不是?小姑娘,想当年若不是我,把京城分而治之,哪还有你呢?早就饿死了。”

“现在还不是也在死人。死得更多。”小橘子仰着头,大声说。

“阿弥陀佛,是死了些人,流了些血,世间万物有什么东西是没有代价的呢?想要永久的自由,想要无穷无尽的金子,这十几年的代价不算大,小姑娘,秩序就要建立起来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你,正可以享用他们留下的果实。”

“树上没有果实,都是脑袋。”久藏说。

“久天的儿子?”佛朝久藏扭过头。

“是。”

“久天是我的好哥哥。我本来给他准备了一块京城呢。谁想他竟然不要这个,非要取我的性命不可,你说你爸爸是不是有点不识抬举?除非逼不得已,谁愿意杀自己的大哥呢?你妈妈呢?当初让她给逃走了。”

“妈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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