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庆,陈紫云给我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位姑娘挽着一个小伙儿站在民政局门口。小伙儿挺帅,姑娘很美,挺般配。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
“从此陈紫云跟她的盖世英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李茉莉就是个特别美好的人,美好得不像话,就像一朵茉莉花。
你每次都是用力过猛,感情刚开始,你便奋不顾身,背水一战,不留一点儿后路。而对方,却不显山不露水,给予的恰到好处。哪怕分开多年后,你仍不知自己输在哪里。
15 茉莉不是花儿
15 茉莉不是花儿
1
我遇见过很多特美好的姑娘,她们本该有幸福的生活和爱她的人。但事与愿违,一个好人并不代表遇见的也都是好人。
李茉莉就是个特别美好的人,美好得不像话,就像一朵茉莉花。
李茉莉原名叫李霞,她爷爷给她取的,她对此深恶痛绝,但又没办法不叫。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她只跟别人说自己叫茉莉,至于为什么,她从不解释。
其实正好相反,她简直就是人群里的玫瑰花,带刺的那种。
茉莉是做婚礼策划的,起初认识她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酒席吃得差不多了,我出门抽烟,正好看见一个姑娘蹲在地上抽烟,一脑袋的小脏辫,胳膊上文了个茉莉花,浑身上下透着不服不忿的气质。
我正看得出神,她嗖的一下起身,撞在我的头上。一开始我不好意思,毕竟是我盯着人家看的,她倒没发现什么,一个劲地道歉。
“哎哟,帅哥真对不住,没留神,起快了,碰着了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连忙解释:“没事没事,就是你这脑袋太硬了。”
她哈哈大笑,问我是不是过来参加婚礼的,我说是。
她立马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边走边说:“走,咱喝酒去,给你赔礼道歉。”
我心想这他妈是姑娘吗?怎么这么彪?一共喝了两瓶白酒六瓶啤酒,当然这都不是我的成绩,都是茉莉自己喝的,我自己只喝了两瓶啤酒罢了,她一直嚷嚷着让我喝。
我说:“姑娘,我真来不了了,明儿还得上班,再说酒量真不行。”
茉莉抬头看了我一眼:
“哪儿有什么酒量不行的,伤了几次心,酒量自然就有了。”
新郎过来敬酒,看见我俩坐在一起,先是一惊然后故作淡定,没看茉莉直接小声问我:
“你俩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还坐在一起了?”
“刚认识的啊,怎么了?”
“没事,没事。”
他酒也没敬,直接越过我俩过去了。新郎是我一个前同事,关系一般,但他媳妇是我同学,结婚不能不来,没什么交情,也没什么过节。
2
茉莉拿胳膊肘推了我一下说:
“知道谁吗?”
“新郎啊,还能有谁?”
“追我的小凯子。”
“我操,这你还来?心可真他妈大。”
“反正不喜欢他,心情跟参加葬礼似的,没区别。”
“您老的嘴可真损,人家大喜日子,积点儿德。”
“我乐意,管得着吗?”
“管不着,姑娘芳名啊?”
“李!茉!莉!”
“呃……好名字。”
我跟她就在并不友好的谈话中认识了。那时候我工作不是特别忙,也正好单身,没事就跟她厮混在一起,不过都是特纯洁的喝酒而已。我一直觉得以她的德行,定是不喜欢男人的。
有好几次在酒吧的时候,我看见很多进门的美女都认识她,全是那种男人看了精虫就上脑的身材,一个比一个妖。
我嬉皮笑脸地问茉莉:“给哥们儿介绍一个呗?”
“滚犊子,自己搭去。”茉莉不屑地来了一句。
对于她这种地地道道的南方姑娘,我一直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用东北话骂一个东北人。她实在是太不女人了,我不止一次跟她说:“李茉莉,你再这么爷们下去,真没男人敢要你了。”
她从来不以为然,我说得多了,她也只是回一句:
“想要你的人,根本不在乎你是男是女。”
我说她变态,后来想想,还真挺有道理。
跟茉莉经常在一起,很多人都以为我俩好上了,我不止一次听见别人问她:“换了?不等了?”而茉莉也只是笑笑,从来不解释。
我问过她:“他们说的是谁?什么换了?什么不等了?”她就是不说。
后来我还是问的酒吧的调酒师小卡。本来小卡也不想说,但碍于我的软磨硬泡外加一顿海底捞,终于全盘托出。
3
原来茉莉以前在后海是驻唱歌手,不跟乐队,不跟人合作。来了只是现场,歌随便点,没伴乐没音乐,全凭一副好嗓子。那阵子所有后海的人都知道有个姑娘叫茉莉,清唱无人能敌。
按照茉莉这种脾气秉性,她是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的,但人就是这么怪,越是不可能的事,越会发生,即便它是如此的匪夷所思。
有天晚上,茉莉照常在台上唱歌,台下一个白衣男一直盯着茉莉。到最后一首歌唱完,他已经是泪流满面。茉莉见过喝酒哭的,也见过分手哭的,就是没见过听自己唱歌哭的。
她走下台,拿起桌子上的纸巾,给那男的擦眼泪,问他为什么哭。
男的说:“你在台上像朵茉莉花,洁白无瑕,又有那么美好的嗓音,简直不可方物。”
谁都看得出来,这小子不过是一个民国情诗看多了的文艺青年,而且是那种刚入门的。可茉莉鬼使神差地就这么爱上他了,对了,茉莉这名字,就是从那天开始用上的。
整个圈里的朋友都劝茉莉,别傻了,这孙子没安好心,谁泡妞说那么恶心的话?茉莉总是反驳说:“谁他妈规定泡妞只能说我爱你的?我就喜欢他那股子穷酸劲,怎么着吧。”
没人再劝了,都等着看笑话。那小子没什么正经的工作,都是茉莉拿钱养活他,没人知道茉莉是着了什么魔障,怎么就看上这种人了。
旁人问他是做什么的,也是支支吾吾搪塞过去,问急了就说自己是做文化的。
每到这个时候,茉莉总是冲过来,噼里啪啦把人轰走,拿着一杯白开水放在那小子面前,笑眯眯地说:“你好好写书,别理那些流氓。”
茉莉在酒吧赚得不少,遇见他之后都贴补他了,俩人住在后海里面一个四合院其中一间小房子里。朋友都劝她搬出来,又不是过不下去,何必苦了自己。
想起曾爱过的人,曾经为了爱情,把自己降到尘埃里。
茉莉总说:“他喜欢四合院的安静和感觉,觉得在那里能写出更好的文章。”
所有人都觉得茉莉肯定是着了什么魔,不然以她的智商和情商,根本不可能爱上这样的人。半年后,茉莉不再去酒吧唱歌了,朋友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她,在一间破屋子里,她正端着方便面坐在床上。
而且,挺着个大肚子。没错,李茉莉怀孕了,而那孙子跑了。
屋子太小,一堆人站不下,只能站在外面骂。先是骂那小子不是人是王八蛋,再是骂李茉莉是傻逼,明明当初告诉过你不靠谱,还他妈死命往里跳,活该!
可最后所有人的愤怒都发泄完了,李茉莉还是低头吃着方便面。就像一拳出去,打在了棉花上,让人难过又让人悲凉。跟茉莉最好的一个姑娘受不了了,跑过去抱着茉莉一顿哭。然后几个爷们也站在旁边哭,觉得茉莉太委屈了,以后的路还怎么走。
茉莉终于还是说话了:
“都别号了,死丫头松手,能不能让我把面先吃完?”
4
所有人都在给茉莉出主意,把孩子打了,然后休息一段时间,继续回来唱歌。还有的说把孩子生下来,找那孙子算账,总之是七言八语没个结果。
李茉莉其实在心里早就有数了,她慢悠悠地说:
“是个儿子,我托人照了B超,我得生下来,我喜欢儿子。万一这次打了,下次是个姑娘怎么办?我得生下来。”
所有人都觉得李茉莉疯了,她以后怎么办?怎么嫁人?总之一堆的事困扰着。茉莉嫌烦,全都轰走了。自己仍然住在那小房子里,夏热冬冷。
春暖花开的时候,李茉莉生了,的确是个男孩,眉眼之间都像茉莉。带去给朋友们看,都羡慕得不行,全然没有了当初的愤怒,甚至忘了孩子爹的事。
茉莉说,生孩子的时候得有家属签字,她来不及,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千块钱,才签的名。她妈从老家过来,看见茉莉怀里的孩子,所有的愤怒也都无处发泄了。
孩子断奶后,母亲就给接走了,趁身体还算硬朗的时候,想帮茉莉分担些。
孩子他爹当初之所以不辞而别,是因为发现茉莉怀孕后,不想负责。他跟茉莉说过,他不想被尘世牵绕,也不想被家庭所累,所以暂时并没有结婚的念头,况且自己的父母也不会接受一个有文身爱抽烟喝酒的女孩。可是那傻逼不知道,茉莉的文身就是一朵茉莉花而已,而且也都是为了他才文的。有时候碰见了渣男,你只能认栽。
孩子被接走后,茉莉不怎么去后海了,对她来说那儿是个伤心地。酒量也在那以后见长。自从做了婚礼策划,生活也变得规律了,不唱歌不抽烟,总说得给儿子一个好榜样。
我问过她,为什么爱上那种人?李茉莉每次都不说话,只是笑笑。
后来有一次她喝醉了,三瓶白酒,醉得一塌糊涂。
李茉莉说她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出海打鱼,就再没回来过。平时她爸喜欢写一些东西,年幼的茉莉觉得特别厉害,虽然她看不懂。
后来大了一点儿才明白,那是爸爸写给妈妈的情诗。她从小就觉得应该找一个会给自己写诗的男人。
父亲去世后,茉莉仅有一张父亲年轻时站在大树旁的照片。父亲穿着一件白衬衫,笑容温暖,李茉莉的眼睛早就把那张照片印在了心里。
所以那天她在台上唱歌,台下那个男人恰好穿着白衬衫,对她笑,她恍惚觉得就是父亲。虽然下台后发现并不是很像,可那个人却念了一首诗给她。
年轻的茉莉从未想会遇见这样的人,在后海那里,小伙看上了姑娘只想睡她,哪儿还有时间写诗啊。虽然最后李茉莉还是让他给睡了,但至少在李茉莉看来他是与众不同的。
5
茉莉摇晃着酒杯,下巴抵在手臂上,趴在吧台上,小声地说:
“我多爱他啊,他怎么忍心就走了,我不用他跟我结婚的,孩子我自己养,他就安心写作就行了。为什么要一声不吭就走?他总说我像个男人一样粗糙,可他为什么当初还要说我像茉莉?他知不知道,所有的粗糙背后,都是一碰即碎的软弱。”
我说你怎么了?李茉莉没搭话,也或许是没听见,自顾自地说着。“我都已经下定决心不结婚了,他还是不依。归根结底我是个姑娘啊,只想要个家而已,他怎么就不明白?我连他家在哪儿都不知道,我都不知道怎么找他。”
李茉莉半天没再说话,我偷偷侧头看过去,她已是满脸泪痕。
我安慰她说:“人总得往前看,既然曾经过不去的,都过去了,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茉莉抬起头看着我:
“你说,我还能找到他吗?”
“不能,你别他妈鬼迷心窍了,那孙子哪点配得上你?”
“爱情,哪有配不配的,只有爱不爱。”
“那也分值得不值得好吗?”
“爱过,就值得。可话说回来,他还真有点儿孙子呢。”
“不是有点儿,是真孙子。”
“咱俩在这儿骂他,你说他会不会打喷嚏?”
“估计会吧,哈哈哈哈。”
“……”
我终于明白李茉莉为什么大大咧咧玩世不恭了,不然你还让她怎么样?或许所有那些生活里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他们用高兴掩盖失望,用乐观替代悲伤。没人知道夜里他们怎么过,但别担心,只要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他们必定仍是那个充满朝气的人,就像刚开的花朵一样。
茉莉曾问过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当然有,但一瞬间之后就没了。
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她问为什么,是因为她有孩子,还是什么?我说都不是,可能就是不够爱吧,人可以分很多感情和关系,哪一种都可以入心入骨,咱俩的情分已经入了我的骨,但也只是情分而已。
她说她当然懂,我喜欢的是小鸟依人,她这么阳刚的姑奶奶怎么可能跟我腻腻歪歪。
我说,还是不够爱呗,你知道自己小鸟依人什么样,你知道该对谁。
李茉莉低头踢了脚边的一块石头,手插着兜往回走,走了几步回头跟我说:
“以后别提那孙子了,不想了。”
“好!”我大声地喊着。
三个月后我过生日,去了茉莉以前驻唱的酒吧,虽然走了不少人,但还是有几个朋友过来。大家聊得很多,说北京这个城市,说来北京这些年,说以后想怎么办,说爱上了谁,说谁又不爱我。其实生活里不就是这些?情情爱爱,你你我我。
你看街上那些商家,逢年过节搞的活动都是面向情侣的,你见过有哪个活动是对友情亲情来的?归根结底是我们太缺爱情了,又觉得只要在一起就是爱情,其实都不是。
爱情只有一次,就是奋不顾身、破釜沉舟、不留余地、孤注一掷的那次。
那次以后,你所有的爱情都不过是那场战役剩下的残羹旧爱,根本算不得爱情,合适而已。
6
酒过三巡,屋子里的人都醉了,哭笑打骂好不痛快。李茉莉拿着两瓶啤酒出来找我,我坐在路边,看着对面的人来人往。
李茉莉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有些难过,我还没碰见过奋不顾身的爱情。
她笑,她说你要是真碰见了,就傻逼了。成了,幸福一生;散了,扒你层皮。
“我突然想写首诗,给我喜欢的姑娘。”我说。
“那你就写,留着给以后的姑娘。”
“到那时候感觉就不对了,算了,不写了。”
“好吧。”
“李茉莉!”
“嗯?”
“我觉得那孙子是爱过你的,真的。”
“为什么?”
“就在刚刚一瞬间,我才明白,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姑娘,才会想写诗。至少他当时是真的,不然谁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说出那么恶心的话。”
“或许吧。”李茉莉淡淡地说。
“操!不是说别再提了吗?”李茉莉生气地说。
我看得出来,她并不生气,她很高兴我告诉她当初的选择没错。即便后来是错的,但至少她没傻得太彻底。
李茉莉告诉我她下个月就走了,离开北京,回老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人总是要务实的。儿子等她回家呢,如果碰见合适的,也得成个家了,前提得对她儿子好。
茉莉走的那天下午,我请假去机场送她,来了很多朋友,我插不上话。
李茉莉把头上的小辫都解开了,一头直发,直到腰间。我突然发现茉莉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站在人群里也能轻易分辨出来。
如果没有和她之间的过往和了解,我或许第一眼就会爱上她,虽然这可能是男人荷尔蒙的反应,但至少是真实的。
茉莉看见我来了,走过来,微微地笑着,眼里带着泪花。
“你怎么来了?不是告诉你别来了。”
“不来不地道,你陪我喝了那么多无聊的酒,理所应当。”
“就知道贫嘴,以后在北京好好的。”
“嗯,知道。还有,你今天真好看,像一朵茉莉。”
李茉莉在人流中消失了,我知道几个小时以后她就会出现在南方的那座城市,以后我会去见她,也或许不再见了。
她曾说过,北京是一个江湖,聊得来的朋友,停一停喝杯酒。喝完了,酒醒了,还得赶路,你是你,我还是我,红尘一别,很难相见。
7
这并不是一个爱情故事,也不是友情,只是我们的生活。
是可能你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每个人身上的故事。
那些完美的不完美的,都藏在心里,无人知晓。
半年后李茉莉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我嫌她落伍,现在谁还发邮件呢。
她说,这样显得正式,朋友间值得这样。
邮件没什么过多的信息,就是告诉我她很好,妈妈身体健康,孩子也好。
照片是她们仨的全家福,妈妈看起来很好,茉莉有些胖了,孩子也很可爱。
邮件的落款是“李霞”。
我知道,茉莉,哦不对,是李霞,已经把那个叫李茉莉的人留在了北京,把那个叫李茉莉的魂留在了后海,留在了那个小小的四合院的房子里。
她要重新出发,重新开始,而那个当年在北京跟我喝酒、抽烟、聊天、侃大山的李茉莉不会再有了,虽然我很想念她。
她会存在我的记忆里,在我老的时候,可能连她的模样都记不清了,但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每个姑娘都会做一次李茉莉,相信那是爱情,然后奋不顾身,可终归会长大,会明白自己要什么,爱情是什么。
就像茉莉说的:“爱情,哪有配不配的,只有爱不爱。”
……
如果你在街头遇见一个叫李霞的姑娘,请告诉她,茉莉花很美。
那些修成正果的爱情,如同中药和老火汤,都是一个时辰一个时辰熬出来的。
无论你今天过得多么彷徨和迷茫,最终都会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16 相依,为命
16 相依,为命
1
爱情并非只有甜如蜜,也有苦中乐。不是所有的我爱你,都会伴着美好和祝福。有些爱情,虽然看起来卑微,可又那么坚强和纯粹,任谁也比不了。
爱情这东西,的确是随着时间变化。
七十年代,父母做主,两家觉得差不多,就可以结婚了。根本不需要两个年轻人碰面,但磕磕绊绊地也都过了一辈子。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自由恋爱,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自己选的人,好与不好都得自己担着,跟父母没什么关系。离婚率也就增长了,但也还好,聚散都是因为爱情。
到了我们这一辈儿,“80后”,摸了保守的尾巴,进了新时代的大门,骨子里透着那么一点儿羞涩和胆大。明知道什么不对,非要试试,即便受伤了也自己忍着。说自己年轻,还有机会。
我们的爱情也是,谈得来就谈,谈不了就分。反正一片大森林,歪脖树还不有的是,没人再想一棵树上吊死。
这是我们这代人特有的优点,不问过往,只看余生。也是缺点,我们不再长情,好像“我爱你”这三个字,跟谁说都可以。
从前特别值钱的一句话,到现在已经没人敢信了。
我见过许多对情侣,有甜蜜的,有恩爱的,还有秀恩爱秀甜蜜的。我没兴趣探究他们是否相爱,也没工夫去感受他们的感情,反正最后他们都分了。
可生活里不能只有悲观,也必须有希望,爱情也是。
每当有朋友跟我诉苦感情不顺、工作压力大,我总能想到他们,那对小情侣,曾经在北京拼了命地相爱。
生活在北京的上班族,对路边的早餐摊肯定不陌生,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早餐对付一口,晚上再开始犒劳自己。
我也不例外。就是那几年的时光,认识了尚楠和于宁。
尚楠和于宁是一对情侣,在我家楼下卖早餐。他们只做一样食物——煎饼果子,感觉比别人家的都好吃,更卫生。
对于我这个北方人来说,刚来北京的时候对煎饼果子这类食物并不感冒。只是时间久了,看别人吃,自己也想尝尝,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北京拥堵的交通,决定了每个人早上必定是行色匆匆,顺便在路边买个早餐确实方便了许多。
因为就在我家楼下,平时也没有特别注意,只是在几次时间很赶的情况下光顾了几次。起初没什么印象,就是觉得两个人都很年轻。
男孩二十多岁,女孩则应该更小,和这座城市里所有的打工者一样,卑微地生活在最底层。可后来想想,对于北京这样一座城市,谁又不是后来者,谁又不是卑微者呢?
我们都一样,只是站的位置不同而已,却也平添了几分感慨。因为特别的留意,每次买早餐的时候都会跟他们聊上几句。女孩只是笑着,从未跟我说过话,男孩很健谈,每次都很热情。
“哥,今天起得真早啊。老样子,煎饼一个,加个蛋呗?”
“哥,你拿好,路上小心。”
“哥,今儿天凉,多穿衣服没?”
在这座冷漠大于温暖的城市,每天的问候竟然来自一个早餐摊,确实让人感觉窝心。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真的注意他们了。
2
因为他们只有早晨才出来,晚上下班又见不到,整整一年,都是匆匆而过,寥寥数语。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心思细腻,还是因为他对谁都这样,至少我在心里把他们当成这座城市里一份温暖的存在。
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但为了照顾俩人的生意,我每天还是雷打不动地买上一份。
自己不吃,带到公司,谁没吃或者忘了买早餐,正好送人,虽不是什么大礼,但那段日子也确实收获了不少人缘。
真正了解尚楠和于宁的生活,是一次很偶然的晚上。夏日的闷热加上空调又坏掉,我在楼下遛弯。
恍惚中看见街对面的烧烤摊有两个人影特别眼熟,走过去才发现是尚楠和于宁,我很诧异。
“你们怎么在这里?不是晚上不出摊么?”
“呀,是哥啊,这么巧,快看看想吃啥,老弟给你烤。”
尚楠热情招呼我,于宁仍然只是看着我微笑。我说不急,我就坐一会儿,抽根烟,你忙你的。
看着于宁安静地坐在那儿,尚楠满头大汗地忙活,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是羡慕他们的,至少身边有个人,至少还能说说话。
不知不觉中,已经抽了半包烟,尚楠也忙完了,拿着一把肉串拎着啤酒,坐在了我对面。
“哥,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还没好好唠唠嗑呢,今天咱喝点儿。”
“行,喝点儿。”
我跟尚楠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注意到尚楠身后的于宁,还是呆呆地坐着,偶尔望向这里,又不说话。
我试探着问了一下:“弟妹,好像不爱说话啊。”
尚楠没接话,看不出生气还是怎么,连喝了两杯酒,跟我要了根烟。
“哥,我觉得你是个好人,至少在北京这地儿,你应该算是个好人。”
“为什么?我长得面善啊?”
“不是,自从你在我这儿买早餐,就没断过,有好几次我知道你都吃腻煎饼果子了,但你还是买了。”
“呃,你怎么知道我吃腻了。”
“你有几次买完后,又拐进商店,买了面包。我知道你是想照顾我生意,我心里都知道,哥,你为啥这样?”
“没什么,都是离家在外的人,能照顾就照顾呗。”
“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我媳妇从来不跟你说话?”
“嗯,可能是不好意思呗。”
“并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
3
“于宁以前是特别开朗的一个姑娘,家里条件又好。我们是在一个招聘会上认识的,她那天拿了很多东西,跑得又快,掉了一地的文件。
“我上去帮她捡起来,她跟我说谢谢,结束后一起吃的饭,彼此觉得很有缘分,留了联系方式,就这么认识的。
“哥,你不知道,于宁是一个特别有才华的姑娘。”
尚楠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他也没多解释,继续讲着。
“认识之后,每天就是发信息,打电话。时间长了俩人的心就近了,那年的情人节,我就跟于宁表白了。庆幸的是她接受我了,就这样,我俩就在一起了。
“是不是特别平淡?跟所有情侣一样,相识到相恋,简直普通得不得了,自以为是最幸福的那对,和所有人都一样。”
我点点头。
“后来想想,要是真的就这么平淡下去也挺好。可总是事与愿违,于宁的父母并不希望我们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是极力反对,因为我家的条件不是特别好,给不了她家要的条件。
“可我爱她啊,这条件不够吗?我也知道,爱能值几个钱,对于她家来说,当然不够。
“于宁的父母早就离婚了,于宁是跟母亲一起过,她爸每个月给她生活费,虽然不多,但也足够日常所用。她母亲就希望她能找个条件好点儿的,彻底摆脱她爸的施舍。毕竟一个因为小三离婚的家庭,情感上总是极端了些。”
生命给我们的种种坎坷,究竟是一种恩赐,还是一种折磨?
“那于宁,到底怎么回事?”我又忍不住问了一句。
“唉,或许当初没有我,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
尚楠猛喝了一口酒。我猜得出来,事情不简单,但也不好多问,只能等着尚楠自己说出来。
“前年,她父母逼着我们分手,我心疼她,偷着走了。谁知道这傻丫头出来找我啊,打了个出租车,直奔火车站,在路上被拉水泥的大车撞了,司机当场死了,于宁捡回条命。
“但头部受伤,智力也就十几岁孩子那样,话也说不清楚,头后面十几厘米的伤疤……
“你知道吗?哥,于宁跳舞特别好,英语也好,在学校那会儿还是系里的主持人,可你看看她现在,除了我,谁都不认识了。”
“兄弟,对不起,我没想到这样……”
我当时特别尴尬,要知道是这样,我就不问了。
“没事,哥,都过去了,说出来也好点儿了。我就觉得上辈子吧,我跟我家于宁肯定没在一起过,不然这辈子她不会这么拼命跟我好。
“话又说回来了,好的时候,她父母不让我们在一起,如今于宁这样了,亲爹亲妈都不管了。你看我这手,是当初她爸拿刀砍的。”
我这才注意到尚楠的左手手腕处,有一条很深的疤,左手呈蜷缩状。
“左手算是废了,除了基本的拿放,什么都干不了。里面的筋断了,当时没觉得怎么样,后来也没办法了。
“我觉得这就是报应吧。当初我一意孤行地走了,撇下她,才会出这样的事。要是当初我没走,再坚持坚持,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父母年纪大了,管不了我,于宁的父母估计这辈子都不想要她这个累赘了,但我得要,她是我媳妇。”
不知道为什么,我听过那么多兄弟哥们儿叫自己女朋友为媳妇,可唯独尚楠那句媳妇,让我鼻子发酸。
我说:“兄弟,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说。虽说我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但好歹也是一个能交心的朋友。你俩这么难,有难处一定说。”
“哥,我俩不难,有你这句话,老弟心里就够了。所有人都看我俩是下等人,好像只配做早餐,还要躲着城管跑。只有你把我当朋友,愿意跟我说话。
“哥,于宁的人生,本不该是这样的。”
“是啊,或许吧。”
4
那个晚上,我跟尚楠聊了整整一夜。十二点多的时候我让尚楠把于宁送到我家休息,我俩继续喝酒。
记不清说了什么,只记得喝了许多许多的酒,就连楼上的居民都开始骂街说我俩扰民。我印象最深的是尚楠说的一段话:
“我除了于宁,什么都没有了,于宁除了我,也什么都没有了。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吗?特别踏实,当两个人只有对方的时候,就是相依为命,为了对方的命,相依活着。”
尚楠说完这些话,就哭了起来,是那种号啕大哭。我知道,这些年他跟于宁吃了不少苦,也遭了不少罪,今天可能是他第一次说这么多话。我除了拍着他肩膀,陪他喝酒,什么都做不了。
后来我跟尚楠说,我租的房子还有一间空着,本来打算接父母过来的,但父母住不惯又走了。空着也是空着,你跟于宁就搬过来吧,房租不用付,每天给我做一个煎饼果子就成了。
尚楠死活不来,没办法,我只能说你要不来,那我以后再也不来买煎饼,这朋友就不交了。他争不过我,只能妥协。
我帮尚楠搬家的时候才发现,尚楠和于宁是怎样优秀的人。箱子里堆满了各种证书,英语六级,专业一等奖,论文比赛第一名,芭蕾舞冠军,长跑亚军……
如果说于宁不幸,注定要这样一辈子,那尚楠的人生完全可以重新开始。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去找个工作,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尚楠只是笑笑说:“那样,我放心不下她。她得有人照顾,我谁也不放心。怎么样都是一辈子,这辈子如此,是我自己选的。”
因为尚楠和于宁的到来,本来冷清的家也有了人气。晚上下班早的时候,我就跟尚楠和于宁一起去楼下忙活。我负责穿肉串,尚楠负责烤,而于宁负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
同事偶尔也会来我这里坐坐,每次看见我这样,他们都很费解,我也从不解释。因为别人的痛苦,并不是你的谈资。
早晨的时候,尚楠仍然做早餐,晚上做烧烤。他说想多攒点儿钱,给于宁看病。听说北京有家医院有更好的治疗方法,所以才选择来北京,想尽快赚钱,哪怕起早贪黑地忙着。
我突然有些羡慕尚楠了,他有爱情,有目标,有一个可以为之奋斗的人。而我们这些人的爱情,却仍然停留在某件衣服的价钱、去哪里旅游、今天应该看什么电影、吃什么饭的程度。这不是爱情,只是玩伴。
倒不是没有爱情,也不是爱情变少了,只是我们活得太安逸了,安逸得连爱情都不珍惜了。
5
到了春天,于宁的头发长了许多,头后面的疤也基本看不见了。我叫来公司的女同事,带着于宁去美容院做保养。毕竟风吹日晒这么久,再年轻的姑娘也受不了。
下午人不是特别多的时候,女同事带着于宁回来了。于宁和尚楠的事,我只跟她说了。她把于宁带回来,交到尚楠的手里后,转身就哭了,眼泪哗哗地流。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说:“多好的姑娘,怎么就这样了。”
我还没来得及看于宁,只见尚楠拉着于宁的手,先是笑着说我媳妇真好看,比谁都好看,然后就跪在地上抱着于宁的腿哭。
于宁始终微笑着看尚楠,用手慢慢地摸着尚楠的头,温柔又怜惜。
那时候我才真切地看清于宁是一个怎样的姑娘,齐肩的长发,白皙的脸庞,一双大眼睛格外明亮。就站在那儿笑着,看不出有任何的异样,可就是因为如此,才更让人心疼。
生命必须有裂缝,阳光才照得进来。
单单从那双眼睛里,仿佛就能看得见曾经那个优秀的于宁。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把尚楠拉过来,交给他一张卡。
“尚楠,我来北京时间不长,一点儿积蓄,你先拿着,算我借你的。给于宁看病要紧,不能再耽搁了。”
“哥……”
“什么都别说了,于宁这辈子不能就这样了。”
“嗯,我明白。”
钱并不多,仅仅三万块,但对于尚楠来说刚好够,因为在某个夜晚起夜的时候,我偶然听见尚楠对着于宁在自言自语:
“媳妇啊,还差三万块钱,就够手术费了,别急,很快的。”
朋友当初曾说我,你不怕他们是骗子吗?我说怕,好歹也是三万块钱呢,但又不怕,哪个骗子会用几年的时间卖早餐卖烧烤呢?于宁那么美好的姑娘,若是真没有病,倒也值得了。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他俩是骗子啊。
一个月后于宁很顺利地接受了手术,手术很成功。虽然一直昏迷,但医生说一定会醒过来。
我跟尚楠仍然每天晚上出摊卖烧烤,轮流去陪护。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没人知道结果如何,或许就这样醒不过来了,也或许醒了,还和以前一样。
那时候,尚楠每天能抽掉几包烟。我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如果手术成功也不过是恢复得比以前好一点儿,如果不成功,还不如以前的日子。可以前至少于宁还能陪着他。
我没办法过多安慰他,只能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6
假如说世间真的有奇迹,我相信那天就是我唯一见证过的。
尚楠那天很早就收摊了,跟我说去医院吧,我想她了。我还逗他,不过刚分开几个小时而已。
尚楠到医院的时候,于宁仍然昏迷,和每天一样,各项读数都正常。尚楠搬了凳子坐在于宁的旁边,我靠在门口一边,听着尚楠的自言自语,他每天都那样,他说她听得见。
“媳妇啊,今天我不想赚钱,我就想见你。你知道你都多久没对我笑了吗?整整两个月了。虽然以前你从不说话,可你还能跟我笑,我就心满意足了。可我害怕再也看不到你跟我笑了,怎么办啊?
“媳妇你醒醒吧,我带你回家,再也不出摊了,咱俩结婚。
“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你了,你若不在,我还能和谁相依为命?”
就在这时,于宁的手动了一下,眼睛慢慢地睁开了,寻找着声音。当看见尚楠的脸时,眼泪顺着眼角流向了耳边,像决堤了一样。微微地张开嘴,想要说什么,尚楠立刻把耳朵凑过去。我在后面真切地看到,尚楠的身体是抖的,手攥着床边,青筋暴起。
许久,尚楠慢慢地坐下,小声地哭泣,我没有多问,想转身出去。尚楠走过来,拉住我跟我说:
“哥,于宁刚才对我说,尚楠,我好想你。”
我这眼泪,也止不住了。等这一天太难了,不管是尚楠还是于宁,还能有这一天,太不容易了。
我没多待,把时间都留给他们。出了医院,我点了根烟。看着这北京城都觉得可爱了,路上的人们也好像显得不那么陌生了。
我一路笑着走回家,十几站的路程,竟未觉得累。
生活,还是他妈的很美好呢。
晚上我和尚楠喝得酩酊大醉,说了很多掏心窝子的话。尚楠说要离开北京了,带着于宁回老家,不管父母接受不接受,他都不会再让于宁跟他漂泊在外了。我说也好,至少以后安稳了,不用这么辛苦了。
两个月后于宁出院,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哥……谢……谢……你。”
我猜得出来,这是尚楠教的,因为现在对于她来说,说话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说谢谢弟妹,很高兴认识你。
她好像并不认识我,而是对旁边司机大哥说的谢谢。但我还是高兴,毕竟一切都开始好了起来。
一个星期之后,我送他们上车,尚楠搂着我的肩膀说:
“哥,没有你,不会有于宁的今天,我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自己兄弟,说这个见外了。”
“哥,以后早晨上班你咋办?”
“老样子呗,煎饼果子加豆浆。”
“那……这个应该够你喝几年的了。”
尚楠塞到我手里一个东西就跑上车了,没等我追上去,火车就开了。我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当初我给他的那张卡。很久之后,我用到那张卡的时候才发现,他还给我的不是三万,而是六万。
我不知道这六万块钱,他是怎么弄到的,但我相信,他一定是竭尽所能了。他不喜欢欠着人,他说过,这辈子就欠于宁一个人。
7
尚楠和于宁离开北京后,很久都没有他们的消息,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起初我也想联系他们,后来想想,或许是他们想忘记北京这一段生活吧,这一段太苦的日子。
走在北京的街头,仍然会看见许多早餐摊,有夫妻的,有带着孩子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却再也看不见他们,我把所有相遇的陌生人都会当作他们。
我实在太想念陪我喝酒的尚楠,和那个总是微笑的于宁姑娘了。
我仍然会每天早晨固定去买煎饼果子和豆浆,虽然味道变了,但不影响我填饱肚子,就像这里每天都发生着什么,也结束着什么。
很幸运在那个时候,遇见了平凡的他们,平凡到卑微,在人群里不会被发现。在我最不相信爱情的时候,是他们教会我什么叫相依为命,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一生一诺。
特别理解他们,所以忍住了打扰他们的念头。可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当时正在开会,我挂断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又回拨过去,接电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尚楠,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哥,我要结婚了,你来不?”
听着尚楠电话那边人群的嬉笑打闹,想象着一屋子人的喜悦。我站在二十层的阳台上,看着夜晚的北京,脑子里回闪着那些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从此相信了那句话:“坚持,一切都会变好,爱情也是。”
因为刚刚的出神,尚楠那边又急着问了好几遍:
“哥,我要结婚了,你来不?”
虽然尚楠看不见我的表情,我仍笑着说:
“今晚最后一班飞机,记得来接我。”
能救他的只有自己,有的人走出来了,他没有。
我热爱这个世界,就像热爱我的生命,我打算带走我的生命,但我不会带走这个世界。我的下一次到来,一定是向阳花开,阳光明媚……
17 向阳,花开
17 向阳,花开
我听得见孤独
它时常对我说话
所以我不需要说话
因为有孤独
它不会离开我
永远不会
1
这是初三的时候,秦一写的一首小诗,年少时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意思。只有班主任看得出来,秦一是一个不太合群的孩子。
秦一的父母在他三岁的时候离婚,他一直在爷爷奶奶家长大。如果说他和别人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们所有的集体活动,都不见他参加。
后来他所经历的事情和结果,或许在他父母离婚的那天就已经注定了。
运动会,植树节,春游……所有活动他都是留在班级里打扫卫生,开始的时候还有人问为什么,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只要有活动,我们都习惯把自己的东西交给他保管,因为他从不出错。我们很放心,但从没问过他要不要来。
秦一是一个挺好的孩子,学习也好,只是有些自闭。因为他的沉默,所有的老师都很默契地不去提问他,他也很自觉地把学习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