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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勇 当前章节:15184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4:08

后来,足协风声见紧,球员和俱乐部的交易就转入地下。

有报纸称22岁的赵斌从火车头队俱乐部转会深圳平安俱乐部,收取了7O万元现金签字费--从深圳飞回天津市,在机场接受检查时,被查出背包里有7O万现金。后来赵斌和俱乐部都站出来辟谣,极力否认这一消息。

如果不否认,赵斌和俱乐部都有被处罚的危险,因为在中国足球界,签字费是非法的。

但是即使是非法的,它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财大气粗的前卫寰岛俱乐部1995年为升入甲A,耗资1000多万元购买外员。1997年动用"金元外交"购买高峰、姜滨和韩金铭,耗资390万元。据说寰岛队曾许诺,如果辽宁队的庄毅同意转会前卫寰岛俱乐部,则前卫寰岛俱乐部立即向其私人帐户汇入1OO万元,其它条件可以再谈。因为此事没有成,具假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

'97赛季前,胡志军提出转会申请报告,广州太阳神和松日两兄弟,虽然手足情深,但为展开人才争夺,也不怕撕破面子。太阳神为了取胜,迫不得已向中国足协递交了一份报告。据报告称:太阳神队的某位负责人与松日俱乐部负责人在一次闲聊中流露说,为了使胡志军答应转会,松日队给了胡志军25万元签字费。而按照中国足协的转会规定,俱乐部在球员的引进工作中不得以签字费、房子等作为条件,否则将取消球员转会的资格。眼见胡志军转会发展到需要由足协仲裁的地步,太阳神不得不向足协汇报了"胡志军收取25万元签字费"一事。

中国足协立即找到报告中谈及双方当事人查证此事。尽管太阳神的那位负责人叙述中说得有鼻有眼,但松日方负责人始终拒绝承认。在松日俱乐部的财务帐面上也查不出这笔所谓的签字费;胡志军的态度更是坚决:"完全没有这回事"!足协的调查只有在僵局中停止。

而韩金铭的运气要差一些,广东宏远队想从天津队买进他,并答应为他在天津购置一套单元房,同时许诺高额薪金,但根据中国足快的转会条例,这种行为应当禁止,因此足协拒绝了韩金铭的转会申请。

一家有影响的体育报刊曾接到华东地区一银行办事处的电话,电话称他手中有个复印件,能证实一位球员转会的签字费高达3O万元,他愿向报社提供复印件。但他后来又打电话,怕他所在的银行受牵连,他们暂时不提供,但他会保存好这个"签字费"的材料。后来从有关部门得知,3O万元对这家俱乐部来讲是个小数,有位球员的签字费已达1OO万元。

其次,引进国外球员的价格情况。

国外俱乐部用于补贴买卖球员等发展费用约占13%,如1995年度英国某职业俱乐部从其节余资金中拿出2OO万英镑作为买卖球员的预付补贴。

这笔开销不算太巨大的原因是因为成型的足球职业俱乐部转会球员通常有进有出,有赢余也有亏损。英国一个俱乐部1994年度转出8人引进一人,转会收入约45万英镑;1995年度转出9人引进7人,额外补贴约8O万英镑。

相比之下,中国各俱乐部引进球员开销则比较巨大。在国内球员流动方面各俱乐部均有进有出,但由于国内缺少高水平球员,各俱乐部往往要斥巨资引进外籍球员,中国又没有相应身价的球员向外流动,因此这笔开销无法平衡。

中国足球引进外员,始于开始走向职业化的1994年。最早引进外员的队伍是沈阳队,但最终形成气候的还是南粤几个足球俱乐部。

谈及最甲引进外员,有两个人不可不提,他们分别是陈亦明和谢尔盖。谢尔盖是俄罗斯人,他来到沈阳队执教也带来了俄罗斯外员。但遗憾的是,这些外员并没有保住沈阳队的甲A位置,自然也就没有保住谢尔盖的饭碗。当时引进外员影响最大的倒是宏远队,联赛过半时,宏远队有降级之忧,主教练何锦伦火速与正在香港愉园队执教的陈亦明联系,希望他在香港忙找几名猛将来穗救火。结果泰勒、克雷格、琼斯等外员到来之后,宏远队神奇地从降级边缘跃居第七名,保级成功。这一成功的"外员救亡"战例被传为佳话,擦亮了许多足坛人士的眼睛。引进外员成为中国足球职业化一个新景观。

有人惊呼:"鬼子进村了!"

最初中国引进外籍球员的水平令人难以恭维。

由于资金、引进渠道、中国联赛水平的制约因素,引进多为欧洲三流球员。

上海申花队瓦洛佳、莎莎、库茨均是俄罗斯乙级俱乐部的队员;沈阳队的莎莎和热内亚据说可以划在俄罗斯二流球员这一档次;广东队的外员克雷格,在到香港之前效力于英国一支乙级队,后来在联赛中与郝海东大打出手被停赛。

'96赛季大连万达队成功地引进了瑞典外员佩莱和斯文森,他们的加盟使本已实力出众的万达队如虎添翼。

'97赛季,甲A诸旅纷纷忙于引进高水平外员,如北京国安队的冈波斯、卡西亚诺和安德烈斯;广州太阳神门将彼得;四川全兴队的法比亚奴、马麦罗;万达队的金斯;天津三星队的奥斯瓦尔等。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全国14支甲A队伍中,几乎有一半队伍是用外籍球员来守门的,它们分别是广州太阳神的波得、吉林敖东队的布拉基玛、四川全兴队里丘克、青岛海牛队的德普洛夫、上海申花的瓦列军和前卫寰岛的吉辛多。

高水平的外员在球队中发挥了不可替代、越来越大的作用,他们的身价也越来越高。

1994年,宏远队请来几名外员。花费无几。

1995年,一般俱乐部全年投入外员身上的操作资金仅在8OO万至1000万人民币之间。

1996年,所有甲级足球俱乐部在外员上投入资金总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四川全兴队用49万美金租来了巴西球员马麦罗和法比亚奴。

到了1997年,这个数字骤然至1亿元。据报道在26支甲级队伍中,身价最高的外籍球员是前卫寰岛队英格兰人保罗,他的转会费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三星队为了摆脱降级的命运,在赛季过半时还花1OO万美元从西班牙和巴拉圭引进了两名球员。甲B俱乐部在引进外员方面也毫不示弱,冲A成功的武汉雅棋用于引进外员的资金为6O万美元,而深圳金鹏队光一个斯肯德的身价就超过了3O万美元。

国家体委政法司的栾开封认为"外援"一词叫法欠妥:国外球员来到中国踢球的主要目的并非是要援助我们提高足球运动的水平,而是寻找职业来淘金的,我们不能混淆主观愿望和客观结果之间的区别。而且,为了从国外引进足球运动员,我国付出了大量外汇,这对于人均国民产值生产总值不足700美元的国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从国外引进一名足球运动员,有人转会费达几十万美元,加上运动员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而甲级、乙级队伍中国外球员总数高达百人之多,每年付出外汇数额之大可想而知。既然国外运动员从中国拿走了这么多硬通货,我们还称其为"外援"理由并不充分。后来,"外援"统一改称"外员",即"外籍对员"的简称。

1997年7月28日,巴拉圭国脚罗曼与北京国安队俱乐创正是签约永久转会。

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引进外籍球员已经不是新鲜事。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租用的方式,而永久转会则比较少见。永久转会并不代表罗曼将终生效力于北京国安俱乐部,而是在合同内容的范围内有永久性的效力。如果北京国安与罗曼签订两年合同,则在两年内,国安对罗曼拥有所属权和使用权,在合约期满前转会,对方应该给国安交转会费并经国安首肯。因此,除合约生效到结束,罗曼始终是国安俱乐部家当中的一部分。

国安斥资120万美元左右买进罗曼(国安香港公司提供资金)有囤积居奇之意,和世界上一些大俱乐部囤积新星,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做法相似。从商业角度上讲,这一行为可能是有名可得,有利可图的。

这一商业投资可能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签约时,罗曼只有19岁,据称已具备了成为世界级优秀球员的潜质。1995年他参加了秘鲁举办的17岁以下南美杯,是队内的最佳射手;1996年即开始效力于国内的甲级俱乐部巴拉圭国民俱乐部,参加联赛。在1997年联赛初期攻入5球;他还参加了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世界青年锦标赛,攻入3个球。1997年他代表国家青年队在比赛中攻入了15个球,成为巴拉圭国脚。

在国安签约前,他是阿根廷甲级队拉普拉塔大学生俱乐部的职业球员。

国安队认为,随着罗曼到法国征战世界杯,或者以后代表巴拉圭国家队和国安队在国际比赛中一显身手,其身价一定会上升。

国安队是否会梦想成真不得而知,至少他在国安队没有派上用场,于是被租了出去。而为了购买罗曼,他们确实花了12O万美元的话,那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收买球星们是一大笔费用,为了使队伍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笔费用是不可缺少的。

关键在于,这笔钱要花得值得。

比如说那不勒斯俱乐部引进了马拉多纳,虽然是天文数字的转会费,但是确实值得。因为马拉多纳给那不勒斯俱乐部带来的收益大大超过他的转会费。他给那不勒斯俱乐部带来的好处几乎是立竿见影的:门票收入大增,在国内国际比赛中队伍大放异彩,随着队伍含金量增加,赞助、广告收入也大幅度增加……比如说万达俱乐部引进郝海东,虽然他的身价为当年转会费之最--22O万,但是也值得。因为郝海东的到来使万达队的锋线更加锐利,进攻更富于层次感和立体感,也结束了万达队从来没有产生过"金靴"射手的历史。郝海东的到来使这支队伍更加强大。

而'98赛季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花了2O1万从北京国安队买来小将邓乐军,有人觉得鲁能也是"冤大头",邓乐军的身价不值201万,而应该在1OO万左右。但从邓乐军在泰山队的表现来看,鲁能俱乐部并没有赔。

赔得大的俱乐部有不少。花了大价钱买来大牌球星后,或者不适合队伍打法,或者不在状态,或者有伤在身,或者上了场也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只能长期坐在替补席上。

足球运动员的身价也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慢慢发展起来的。在世界足球发展史上,足球运动员的买卖从本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

购买球员是一大笔费用,为了使队伍得到更好发展,这笔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仅举一些有代表性的球员转会的例子,就可以依稀看出转会费不断上涨的轮廓:19O5年阿尔弗·康曼以1000英镑从桑德兰转到米德尔斯堡;1928年雷卡多·扎莫拉以5000英镑从西班牙人转到皇家马德里;1929年大卫·杰克以1O890英镑从波尔通转到阿森纳;1932年本纳贝·费雷拉以2300英镑从蒂格雷转到河床;1949年胡安·费拉罗以4英镑从萨斯菲尔德转到博卡青年队;1954年胡安·舒亚费罗以7200O英镑从佩纳罗尔转到米兰;1957年奥马尔·斯沃里以93000英镑从河床转到尤文图斯;1961年路伊斯·苏亚雷兹以142英镑从巴塞罗那转到国际米兰;1963年安格罗·索马尼以25万英镑从蒙托维亚转到罗马;1968年佩特罗·阿纳斯塔西以5O万英镑从瓦雷瑟转到尤文图斯;1973年约翰·克鲁伊夫以92万英镑从阿贾克斯转到巴塞罗那;1975年尤瑟皮·萨沃尔蒂以120万英镑从波罗格纳转到那不勒斯;1978年保罗·罗西以170万英镑从尤文图斯转到维森扎;1982年迭戈·马拉多纳以300万英镑从博卡青年队转到巴塞罗那;1984年迭戈·马拉多纳以500万英镑从巴塞罗那队转到那不勒斯;1987年路德·古力特以600万英镑从埃因霍温转到米兰;199O年罗伯特·巴乔以8OO万英镑从费奥伦蒂纳转到尤文图斯;1992年让·皮埃尔·帕潘以1000万英镑从马赛转到米兰;1992年詹卢卡·维亚利以125O万英镑从桑普多利亚转到尤文图斯;1996年罗纳尔多以1280万英镑从埃因霍温转到巴塞罗那;1996年阿兰·希勒以1500万英镑从布莱克本转到纽卡斯尔;1997年丹尼尔松以2150万英镑从圣保罗转到皇家贝蒂斯。

为了更好地了解一下世界著名球员的身价,我们最好再看看意大利。意大利足球界一向以大酒金钱而闻名于世。早在1992年,意大利的18个甲级俱乐部共花了32400万马克聘用了34O名外籍球员。换句话说,平均每个球员要花近1000万马克,其中包括帕潘、埃芬伯格和劳德鲁普。

正因为意大利各俱乐部付得起高额转会费,所以8O年代以来,绝大部分欧洲球星和拉美球星都到意大利踢球。先期到过的有德国的鲁梅尼格、法国的普拉蒂尼、波兰的博涅克、阿根廷的马拉多纳、巴西的济科、苏格拉底、法尔考,后期到达的有居利特、巴斯滕、杰里卡尔德和德国的马特乌斯。1982年西班牙世界杯赛后,几乎世界足坛有名的大牌球星都在亚平宁你雄。

转会费一般由俱乐部的经费解决,如阿森纳俱乐部'95~'96赛季买进的3名运动员花了1300万英镑,经费来源是年的存款400万,该赛售套票收入400万,转会运动员收入5000万。也有俱乐部的老板另外支付这笔钱的,如布莱克的为了夺得超级联赛冠军,俱乐部老板花了大笔经费买进了5个球星。

俱乐部的投入的确在不停顿地上涨。

转会费对于哪个俱乐部都是一大笔支出。

在足球俱乐部产生之初,有人曾经把球员转会当作一项收入,认为买卖球员是可以盈利的。确实,球员转会是一种有进有出的经营行为,既然是有进有出就可能产生利润。

首先,我们还是先看一下外员转会情况。

但如果我们仔细看看欧洲一些俱乐部的球员转入转出的情况,我们就会发现,在很多时候,俱乐部在球员转入转出中收支大体是平衡的,即使不平衡,只要动用俱乐部的"扩大再生产的"基金也可以达到平衡。

中国的各俱乐部之所以觉得支出转会费这么吃力,主要是因为我们只能从足球强国转入球员,而我们很少能向其它国家输出球员。五年以来,中国足球存在国际球员转会中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当然,引起的外籍球员在技战术、敬业精神方面都给中国足球上了一课,对中国足球水平的提高都大有益外,可是,在对外贸易中我们的俱乐部流出的,可都是"哗哗"响的美元。1997年,外籍球员在中国就卷走了一亿。

在1994年职业化实行以前,不要说足球的国际贸易,就是球员国内流动都是铁板一块,没有任何余地,而当时中国到国外踢球的队员,是拿不到转会费的,像当时在日本踢球的迟尚斌、赵达裕、马林、赵发庆、王宝山、高升……他们大多踢的是业余足球,身份是某公司的职员。

而正值当打之年的足球运动员,被中国足协的规定"男满28周岁,女满25岁,经所在球队同意才能到国外踢球"所限,很难转会国外。

1995年乌拉圭佩那罗尔队向郝海东开出的转会费是25万美元,但被八一队婉拒。

范志毅和孙继海在1998年8月14日与水晶宫队签约,其中范志毅签约4年,而孙继海则暂借两年。两个人的转会费属于商业秘密,但据称累计为1OO万英镑(约合163万美元)。

而同一天,辽宁足球俱乐部与法国南锡俱乐部达成协议,21岁的李金羽以5O万美元的身价临时转会。

在他们之前赴德国法兰克福队踢球的国安俱乐部队员杨晨身价为7万元马克,租借期为一年。

这样,我们终于可以向世界顶级俱乐部输送球员了。

欧洲足球俱乐部引进中国球员基于两个考虑。首先,他们看好了中国的广大市场,在中国的知名度就意味着潜在的经济利益;其次,中国球员可望成为下个世纪优秀球员的蓄水池。十年前几乎没有非洲球员在世纪级俱乐部踢球,如今则比比皆是,现在又轮到亚洲了。因此,欧洲俱乐部要从中抢先吸收佼佼者,这是英国体育管理公关公司经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论述的。

维拉潘认为,亚洲球员必须到欧洲、非洲、南美去打比赛。

在法国世界杯上出现的许多非洲球员都在欧洲俱乐部效力,他们在欧洲学到了技术、战术和经验,亚洲球队应该供鉴这种方式。我们应该鼓励亚洲年轻和有潜力的球员到欧洲去踢球,让他们受到锻炼。

转会国外的亚洲球员越来越多,日本的中田英寿到了意大利,伊朗的马达维基亚到了德国,韩国也有球员在欧洲踢球。

这使我们想起了非洲足球崛起的原因:近十年来,大批非洲球员转会欧洲足球俱乐部,从最底层踢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等到他们回国代表本国国家队比赛时,水平已有质的飞跃。而非洲的一些俱乐部,也从卖青年球员获得了大笔收入,转而又投资于青少年培养,再向外输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今天的中国俱乐部也可以走这样一条道路,不仅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足球水平的提高,而且对于俱乐部来说,可以得到极大实惠--辽宁足球俱乐部在向法国南锡队出售李金羽是货真价实得到了5O万美金。

从总体上讲,由于引进的外员多,出国球员少,这样足球俱乐部在内外员的交换上是入不敷出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还将继续存在。

其次,我们再看看国内球员转会的情况。

国内球员转会经营有这样的特点:

由上升势头猛,对优秀球员需要量大和球员底子薄的球队在转会方面都是支出大于收入。如前卫寰岛俱乐部、深圳平安俱乐部等都是这样的情况。

一些不求有大的进步、基础条件比较好,引进球员只是为结构调整的俱乐部,在国内球员收支方面一般会持平。缺啥补啥,多啥让啥是他们采取的转会经营策略。

只有极少数球员资源极其丰富的球队才有可能在球员转会方面获取部分利润。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俱乐部想靠转手倒卖球星在国内转会中是很难有收益的,因为这种倒卖是一种"零和游戏",买卖双方各有收入支出,社会财富总量不变。着眼于未来,那就是谁重视后备球员的培养,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球员转会经营上获取收益。

6.“摇钱树”VS“噬钱黑洞”

足球俱乐部犹如一棵"摇钱树",一经问世就显示出了巨大的创收能力。如果说,1994年足球俱乐部还主要依靠联办单位"输血",那么1995年开始,多数足球俱乐部已经能够进入正常经营运作,开始发挥其聚金敛银的超凡能力。1996年报纸上就开始出现某某俱乐部的冠名权获得×××万元、门票收入达×××万元的报道。到1996年,许多足球俱乐部的创收能力已在1000万元上下。这种收入能力的标准相当于一个国内的具有百台机器、七八百人左右的普通中型工业企业。至1998年经营得好的足球俱乐部年收入可达2000万元以上。足球俱乐部在创收能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欧洲一个优秀甲级足球俱乐部其产值可以相当于一个大型工业企业的。

但是,足球俱乐部这棵"摇钱树"棋逢对手,偏偏遇到了吞金吃银的"噬钱黑洞"。这个"黑洞"就是足球运动员迅速膨胀起来的"口袋"。面对球员的口袋,开始时"摇钱树"无所畏惧,尽量主动满足要求。但随着时间的推延,事情发生了变化。

足球俱乐部的收入在按照"算术级"方式增长的时候,球员的需求正在按照"几何级"的方式翻滚。这种翻滚如洪水猛兽,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面对"噬钱黑洞","摇钱树"表现得无可奈何,力不从心。

一些"摇钱树"已经开始申请下岗。

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问题,历来是不向公众开放的绝对机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媒体搜寻到蛛丝马迹。

1994年,国内甲A足球选手的年平均收入是在5~6万之间,约是中国工薪阶层的5~8倍。而像大连万达队主力队员的年收入堪称中国足坛之最,据称不少于2O万元。

申花俱乐部的范志毅在1994年的收入便超过了5O万,从1995年起,每年他的总收入超过1OO万元。万达队队长徐弘大致与范志毅在同一水平线上。其它甲A俱乐部中的主力球员因财力不一收入也高低有别,但据说国脚们每年收入平均数不低于5O万元。申花队的工资、奖金、津贴出场费之类的收入,在圈内是话题,但谁都难以刨根问底。

虽然范志毅在亚洲明星队出战时,被记者问到个人收入的问题时用了一句很外交的辞令:"这是一个私人秘密"。但据估测,申花队每个队员主场赢球奖金约有2万元,客场为3万元。

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在场上有特殊贡献的队员以及被看作队内"特殊人物"的范志毅。

在1995年,申花的每一场奖金为18~3O万元之间。当申花队击败济南泰山,该场奖金为18万元,而夺冠的奖金高达1OO万元。当时曾许诺,如果夺得足协杯冠军,则再奖1OO万元。

年终,该队范志毅、李晓分到了二室一厅的住房,副市长龚学平还亲自过问范志毅女友调入上海的具体情况。

众所周知大连万达集团在球队奖金的投入上毫不吝啬。早在1994年,胜一场奖金数在2O万元左右,一些重要的场次奖金更高达3O万元。1995年足协杯万达客场挑战北京国安,老板金口大开:打赢此仗奖金4O万元。可惜只能鼓舞士气,不能直接参与比赛,此役万达队以2:4告负,4O万元奖金未能发出。

强队如此,弱队也不示弱。在职业联赛刚刚开始之时,天津三星队赢一场球奖8万元,平均5万元。'95赛季到了主场对青岛海牛的关键一战,奖金数提高到胜奖12万元,平奖6万元;青岛海牛队与之旗鼓相当,开出的价码是胜奖16万元,平奖8万元。连一向重视精神鼓励的八一队也不能免俗,物质精神一起抓,主场击败济南泰山队后,主力队员的奖金有8000元。

相比之下1995年很火的国安奖金倒不算太高,他们年初订立的标准是胜上一年前6名的队伍奖8万元,胜后6名的队伍奖6万元。

'96赛季甲B球队湖北队规定--主场胜奖8万,主场平奖4万;客场胜奖10万,客场平奖5万。意味着,倘若湖北队客场取胜一场全体队员平均可拿到300O元的奖金。而对于这一点奖励计划,有许多人不屑一顾,认为过于"低档次","小儿科"。

1997年足坛公认的两大富户仍然是大连万达和前卫寰岛。

大连万达队赢球的奖金到底是多少原本一直是秘密,后来万达队发生"四国脚夜归"事件,一名球员被罚掉一场比赛的奖金,损失了3万元。这才折射出奖金。

按此标准,替补队员拿二分之一奖金计算,合计有4O万之多。万达队一年比赛下来,如果一场未输,仅奖金就要支付1OOO万。前卫寰岛队与大连万达队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连一些替补队员收入都在6O万元至1OO万元之间,他们的工资加奖金开销都超过了万达队。

1995年,大连万达队队员的月薪在300O至1000O元之间其中徐弘的月薪在1000O万元左右,可以说是当年甲A队员4最高薪金者。

广州太阳神的主力彭伟国、胡志军月薪在5000元左右,这还不包括近400O元的营养费。

太阳神的近邻广东宏远队队员的月薪与之相当,谢育新、马明宇等主将的月薪不在彭、胡二人之下,黎兵的月薪更是只高不低。而甲A最红球星范志毅的月薪当在8000元之上,(另一说为600O元),比申花主帅徐根宝的月薪还多。

1996年,中国各俱乐部更是不惜成本地高额支出。月薪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球员有大连徐弘、上海申花的范志毅、北京国安的曹限东、延边现代的李红军、高仲勋等。月薪最高的外籍球员是上海的佩雷斯,达15000美元,其他外员也低不了多少。

有一篇关于范志毅将赴英国踢球的文章,在文中范志毅表示"在英超踢球的球员,平均年薪为8、9万英镑左右,这与中国甲A球员的年收入差不多持平。"不知此事是否属实。8、9万英镑差不多相当于百万人民币。看来甲A的百万富翁恐怕已经不止几十个人了。

有记者搞了个"富豪排行榜",说足球界上榜人数最多的项目。范志毅、徐弘、张恩华、高峰是可以进入前八强的。

1997年世界杯外围赛小组赛前,中国国家足球队参加商业比赛,主力队员的奖金是2万元人民币,替补队员也有7000元。

大连队的'97赛季客场战胜四川全兴队后,主力队员每人奖金6万元。如果中国的足球队亚洲出线打入世界杯,小组赛每队出场费是1OO万美元上下。因此,有一位国脚曾信誓旦旦地对自己的朋友打保票:"哥儿们,要是中国队出线,我送你一输小汽车。"

尽管中国队在十强赛中铩羽而归,被关在凯旋门外,可国脚还是分了不少钱,满载而归。

甲A联赛的数十万奖金曾令人咋舌;低一档的乙级联赛,更有报道说某升班马已得到了27O万元巨奖。1997年球队取胜一场比赛最高奖金已突破了2OO万元大关。

1997年是球员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1998年的增长则显得略微平稳,但据几个俱乐部的内部信息显示,增长仍不低于2O%。

在球员价码直线飙升的大背景下,教练员的薪水也扶摇直上。

遥想当年,杨玉敏带领辽宁队夺得的七运会冠军,也不过能拿到4万元年薪。而他1996年在辽宁队"下课"后又"上课"的时候,年薪进步到36万。当他执教甲B球队江苏加佳队,只要球队能保组甲B就能拿到50万的年薪。数字翻升之快,是人们始料不及的。

同样在辽宁这块土地上,沈阳海狮队成功返回甲A后欲聘前南斯拉夫功勋教练彼德洛维奇执教,合同为年薪3O万美元。

青岛海牛与刘国江关系破裂,青岛海牛俱乐部抖落出一笔陈年旧帐,人们才知道'97赛季刘国江执教海牛队的年薪为40万。前卫寰岛队以高出海牛的价格--8O万才把他拉走。而'97赛季执教松日队的徐根宝年薪也是8O万元。

1996年足球界传闻松日俱乐部花了60万马克聘请维尔纳执教,有记者认为这可能是松日俱乐部为增加他们的吸引力而有意进行的炒作,因为那时国内教头的年薪不过2O~30万人民币。

1995年,张京天就职于广州太阳神俱乐部,当时月薪是6000元人民币。后来俱乐部负责人称可提高至8000元,但前提条件是实现联赛"保二争一"的目标,当时球队的成绩是开赛7轮,得8分,列第10位。签约时还先扣除400O元目标考核风险奖金。联赛打完,能取得前3名又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而若居第五位,则要扣除风险金2O%,第六则扣除4O%。

而据张京天说,当时广西某队欲聘他开出的条件是:1万元人民币的月薪,三室一厅的房子,全套家用电器,甚至还可以把一家人一道迁来。

四川全兴俱乐部在和古汉谈判未成以后以13万美元与克罗地亚的米罗西签订了工作合同。

金正男是在韩国受金融危机影响最不景气的时期来中国的,有报纸说金正男的年薪74~94万韩元之间,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赴宁波参加亚俱杯的韩国浦项制铁队主教练朴成华透露,他的年薪约1亿韩元(相当于10万美元),金正男的价码应不低于这个数字。而朴钟焕199o年任韩国国家队主教练的基本月薪就有8500美元之多,能请动他自然也是花了大价码--月薪1万美金。

1998年7月16日,韩国著名教练车范根与深圳平安俱乐部签订了为期一年半的主教练工作合同。对于车范根的报酬,最流行的说法是韩国权威报纸《韩鲜日报》的报道:年薪5O万美元,每赢一场球奖人民币13万元。韩国报纸称之为"震撼价"。

平安俱乐部董事长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证实这一传言。

有关知情者透露:其实这5O万美元不是年薪,而是一年半的报酬,也就是年薪33万美元左右,这一数目同其他外籍教练2O万3O万美元的年薪相比,并没有高出太多。

根据协议,平安俱乐部还将为车范根提供别墅或住房及专车一部。

有人在1998年大胆预测:以投入居中游水平的四川全兴队的米罗西为参照点,1998年各队主教练的年薪将在80~90万元之间振荡。

中国足球运动员及一些主教练的收入高得已经不正常,在以下的对比中将更可以更清晰地表达出来:首先,俱乐部用于支付球员薪金(含工资、奖金及队员以其它名义的所得)的支出远远大于国外足球俱乐部的支出比率。

1997年一个甲B足球俱乐部的实际支出为18O0万元,除去1OO万元国内交通费、2OO万元俱乐部综合管理费用、150万元用于维持二线队伍、150万元用于引进外员外,其它费用几乎全部用于支付球员和教练的薪金(该俱乐部买卖国内球员方面帐面基本持平)。该俱乐部用于支付球员和教练薪金的比例达到俱乐部总支出的65%以上。另一个甲A俱乐部,由于是刚升级而来,又加上财大气粗,1997一年总投入近4O0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球员和教练的薪金约占总支出的70%。

1993年,中国一个俱乐部赴德国考察时,发现德国麦德里西俱乐部的支出情况是这样:一、薪金和差旅费占45%;二、比赛场地租金及裁判费占11%;三、买进球员占33%;四、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4%;五、场地维修费占4%;六、其它支出占1%;七、服装器材占2%。

运动员的年薪一般在10万至1OO万马克之间,由三部分构成:一、每月基本工资占30%;二、出场费占35%;三、比赛奖金占35%。

谢菲尔德星期三俱乐部的支出在'94~'95赛季,球员工资和奖金占4O%,商务活动支出占21%,工作人员工资占16%,足球方面的支出占12%,行政管理和场地维修占11%。

欧洲几个老牌职业俱乐部,它们的年度资金使用内容平均起来看,商务活动消费款项约占18%、足球动消费约占10%,行政管理和场地设施约占9%,用于补贴买卖球员的更好发展的预留费约占13%,最大的开销方面是120人左右的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和其它福利等,约占51%。

运动员、教练员的工资奖金是俱乐部最大的支出,全世纪基本如此。但是中国球员薪金所占的比重确实太大,已经影响到俱乐部在其它方面的支出。

其次,和中国国内普通城市公民的工资相比,球员的薪金与之差距太大。

在大连当地,普通市民的月收入一般在700元左右,那么一年的收入也就是1万元上下。而万队的普通球员最低年收入也要在4O万元以上,和普通市民相比,其年收入是普通市民的4O倍。如果是大牌球星,那就要达到1OO倍以上。

国外绝大多数球员工资数额一般为普通公民的工资的5~10倍。奖金的发放形式又各有不同。

在德国,甲级足球俱乐部球员的收入一般是一般工薪阶层的8~1O倍;亚洲的日本,1993年职业足球选手的平均年收入是84O万日元,是同龄大学毕业生收入的4~5倍左右。

一位教练员曾私下说:"无论是球员还是教练,动不动就几十万元、上百万元,这是极不正常的。无论是谁都会问心有愧的。"

再次、按照劳动量计算,球员的高薪也是不正常的。

甲A球队的出场费一般均在赢奖3O万元以上,平奖2O万元以上,如果球队的成绩稳居中游,一上下来正选队员平均每场的出场费在一万元以上。工资除外,仅计算出场费,队员上场一分钟收入达1O0元。这在中国可以说是"天价"。

相比之下,大学教授的"每分钟出场费"就少得可怜。课时费仅五、六十元,每分钟收入一元钱上下。

队员收入过高,是足球泡沫化的一个缩影,对中国足球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一、使许多足球俱乐部不堪重负,陷入财政危机,甚至要退出足坛。

像武汉雅琪俱乐部,1997、1998年两年注入资金约SOOO万元,其中大部分都用于球员及教练的工资和出场费了。以主教练为例,殷立华一年需3O万元左右,而朴钟焕的月薪高达1万美金,据说戚务生的月薪并不在朴钟焕之下。1997年雅琪身处甲B的时候,球员月薪最高为9000元,最低为400O元;在奖金方面,主场赢奖15万元,客场赢奖2O万元,平减半。等到升至甲A,球员的工资、奖金立刻翻了一番,赛季还没有结束俱乐部就已经支持不住了。

大多数足球俱乐部的财政困境都是出在无力支付队员、教练员的高收入上。

二、使一些足球俱乐部财政压力过大,顾此失彼,不利于对后备球员的培养。

许多俱乐部可谓财大气粗,但是他们却一直没自己的三线队伍,当要参加比赛时,就赶快去买或者租队伍使用。其实投资者投资三线队伍的费用不过是二百万元左右,也就是一个大牌球星的一年的收入。但是由于俱乐部的资金紧张,常常捉襟见肘,付了这边就不能付那边,因此三线队伍的费用往往要为大牌球星让路。即使俱乐部的三线队,也常常是生活窘迫,得不到俱乐部太多的阳光雨露的滋润。小队员常常报怨,不仅生活条件没法和一线队比,就连找一张球票看比赛都很难。

三、久而久之,将引起球迷乃至社会公民不满的情绪。

在足球王国意大利,就已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1994年世界杯大赛后,萨基作为意大利国家足球队的主教练,他的收入状况被新闻媒体公开,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那么萨基的工资是多少呢?按他同国家足协签署的四年合同规定,四个赛季的总收入约合76O万元美元,平均每年为19O万美元,这里还不包括优厚的出差与比赛补助,奖金则相当于球员的两倍。当然,工资越高,税率越高,萨基也需要纳税的。

扣除税金,加上奖金与补贴,远远突破1OO万美元。对于这一高薪的工作,退休工人、贫困职员、失业大军的反应完全能够想像得出来的。

当时的意大利全国街头罢工、示威游行的浪潮连绵不断,民众对政府削减卫生医疗费、养老金等社会福利开支怨声载道,而国家队教练每年突破1OO万美元的纯收入对这些深处困境的人是不可想象的。足协主席马上出来解释道:新闻界披露的消息是符合事实的。不过他再三强调人们要冷静考虑,因为足球不同于其它,"足球毕竟是足球"。

他说,萨基作国家队教练享受优厚收入是合理的。因为他毕竟为国家立下了特殊的功勋。1994年美国世界杯大赛,意大利队虽然在点球大战中负出,仅仅获得了亚军,但他们还是从美国拿回了2600万美元的收入。而且意大利足协对此事专门作出了说明,认为萨基工资并非秘密,也不是新闻,意大利奥林匹克季员会对此一目了然,这属于足球领域的正常支出。

全国足协尤其指出,萨基的工资并不靠国家财政支付,而是来源于企业赞助。足球彩票的可观收入一部分进入国库,一部分赞助足球俱乐部和足球协会,萨基的工资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其实,在意大利享受高薪的又何止萨基一个人。但是,巨大的反差存在绝不是好事,尤其是在很多人才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中国。

四、金钱膨胀了一些队员的狂妄,甚至扭曲了一些人的灵魂。对这个足球运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利。

面对滚滚而来的高薪,他们无所适从。只有一掷千金,拼命挥霍。贝肯鲍尔在非常年轻的时候也犯过此类错误,不停地更换跑车,等他年纪大了,才幡然悔悟。而现在欧洲年轻队员,身边都有代理人指导,懂得怎样用赚了的钱去购买股票和投资企业。中国球员们很多还是豪华酒楼的幼稚消费者,经常是三五成群到大饭店痛饮。某队几位大牌球星一起外出吃饭,由一位前国脚请客,他揣上3000元,没想到随行同伴立刻嘲笑他小气,他一气之下又抓起一把百元大销,一次请客就有六、七千元之多。

这种高薪状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甚至有一天会拖跨整个中国的足球事业。

面对足球运动员的高薪问题,中国足协和部分足球俱乐部也采取了相应的态度。

有些俱乐部为支付球员的高薪苦不堪言。但是在国内踢对者少、俱乐部多的情况下,队员是"大爷"。

每年的海埂春训,不仅是体能测试的鬼门关也是俱乐部的鬼门关。各队队员之间非常熟悉,有时推开门,就会发现好几个队员在聊天儿,内容自然少不了收入这一主题。常有教练庆幸:幸亏咱们的队员都签了,否则在这种队员们东拉西扯的情况下,咱们水平高的队员非被别人拉走不可。也有的教练说:就凭这个,海埂集训也不应该搞下去了。这说明队员之相互攀比的坏习气给俱乐部的经营加大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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