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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勇 当前章节:15099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04:08

1997年12月3日,佛山足球俱乐部主任在《转让协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佛山足球队就此消失,交易价格为1600万元。

通俗地讲,佛山市人民不愿意再背着这么沉重的包袱,白白养活一些能吃饭却不好好干活的球员了。卖了球队是一种极大的解脱。

对于买方厦门来说,这笔交易却很合算。

1997年,深圳金鹏是以3000万元成交的;但到了1998年,厦门仅花了不到2000万元(1600万元),就将佛山队买到手中。

有人粗略地算了一笔经济帐,现在要组建一支具备相当竞争力的乙级球队,怎么也要1000万元左右的投入--这还不能保证一定就冲得上甲B。所以,仅仅一个甲B的名额,也值1000万元了,更何况还有佛山队教练、球员这些有形资产呢!由此可见,低价买进佛山队是一笔极便宜的交易。

银荔俱乐部的"解脱"步了佛山俱乐部的后尘。但是,银荔俱乐部并没有将事情公开化,闹得满成风雨。广西银荔队一直处于举步维艰的状况,安徽乐普生公司闻之窃喜,因为乐普生公司经营球队已有几年的历史,却始终冲不上甲级。1998年安徽省领导发了话,一定要在明年的甲B联赛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乐普生公司深知,这一目标单靠原班人马是难以实现的,因此拍出1560万兀将银荔教练、球员全部端到了安徽。乐普生公司认为自己做了笔漂亮买卖,因为银荔队实力在乙级队中是超一流的。

豫园是在政府的指令下极不情愿地干了一年足球俱乐部,在行情较好的申花和浦东两个俱乐部的夹击下,豫园想在夹缝中求得生存是很困难的。在经营一年以后,豫园拂袖而去,继任者东方以1900万元购了豫园以后再生变故,最后经营者变成了航星。

老板们纷纷抛售手中的球队,并且球队卖价越来越低。这说明:中国足球价格曲线正在下行。

如果在完全市场状态下,这种回落并没有什么令人大惊小怪的。因为职业足球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相对于业余体育来说,是作为一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其产生、发展、兴衰主要受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

足球的市场价格,也是在供求关系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供小于求时,价格高于价值,并吸引大量商家投身足球;而从事足球的商家渐多,逐渐达到供求平衡时,价格便等于价值;等到供大于求,价格就会低于价值。一些商家看到无利可图,便纷纷撤离;而在商家们一旦撤离,则市场上又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从而又引起下一个波动……深圳金鹏俱乐部转让给红塔集团一事,倒颇具资产运作的味道。

由深圳市足球协会会长利焕南和他的企业--金鹏集团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就操持起深圳金鹏队。金鹏队横空出世,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它彻底否定了1997年之前深圳足球队的会员制模式,让人们对于职业足球大潮冲击下的中国足坛有一次全方位审视的机会。某种意义上讲,金鹏队能够在不声不响中冲上甲B,在不张扬间险些拿到了一张甲A入场券,与其灵活的经营和运作模式不无关系。不过正如凡事有利必有弊一般,金鹏集团的独立运作免除了禁锢中国足球的传统条条框框,却也带来了经济与经营上一定程度的力不从心。在'97甲B比赛剩下3轮之际,将股权出让给财大气粗的云南红塔集团。在商言商.金鹏集团两年来2000余万投入换来3500万元产出,自然是再成功不过的"资本"经营了。

然而,1998年1O月19日利焕南在足球报上又为其转让足球俱乐部重新注释,就让人感到别有一番味道了。

1998年9、10月间,雅琪、万达分别宣布退出足坛,引起了国内足球界的巨大震动。许多报纸借机大肆炒作,大有"山。

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为整个足球产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似乎一场大规模的俱乐部"换手"的战斗即将拉开序幕。

两个俱乐部发出退出足坛信息都是带着冲动,但风格截然不同。

武汉雅琪足球俱乐部的总经理周建国采取以"痛说家史"的方式向新闻界将底牌和盘托出。并且,雅琪俱乐部还在Internet网上公开发表俱乐部出让股权的声明,首创了中国足球俱乐部利用Internet网操作转让股权的先例。

周建国的这种方式与现阶段国内炒卖企业时事先包装,经一过炒作再推向市场的方式相反,不包装反而要卸妆,倒表现出了这位男子汉的直率。

而大连万达俱乐部总经理王健林宣布退出足坛的方式却别具一格。他利用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发动了一次高能级地震。

屈身甲B的辽宁队在足协杯赛中爆出了一个大冷门:将北京国安挤出了四强。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前进的脚步将止于强大得令人望而生畏的万达队的门前。但是,他们又一次爆出冷门:将万达挤出足协杯赛决赛。并且,引发中国足坛的另一场大地震--以大连万达队为首的足球俱乐部的大溃退。

在首轮比赛中,双方以1:1战平。9月22日,万达队在第二轮中尽遣主力,但120分钟仍然没有令以年轻队员为主的辽宁队臣服。在点球决战中,万达队告负。万达俱乐部董事长壬健林及其随行人员当时就冲向裁判,指责俞元聪判罚不公。

大连方面认为俞元聪本场至少有三个点球该判而没有判。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健林出语惊人:"我本来不应该参加新闻发布会,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搞了5年,虽然有进步,但比赛场上黑暗面太多了。因此,我郑重提出两点:一点,万达队足球俱乐部将对本场比赛的执法全力申诉;二,基于目前的现状,搞足球还不行,因此我正式宣布,今年联赛后万达将永远退出中国足坛,以示抗议。"

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健林称所做的一切决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作出的。他的发言被,总结成五点意见:一、98足坛黑哨太猖狂。昨天的比赛点球不吹,进球不算,如果就是因为万达打得不好,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事实上片不是如此。两支水平相差无几的球队对垒,机会只有那么几次,却全被俞元聪给破坏了。今年中国足协因错判,两次给延边队发出致歉公开信,处分裁判也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过去黑哨一般都发生在客场,而今年明目张胆地落到了主常据说昨天中场休息时,当时比赛监督还给过俞元聪警告,但他肆无忌惮,明显是有人不想让我们拿双料冠军,嫌我们太咋眼。依皮往的事例看,向中国足协申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二、对中国足球已失去信心。出现这种黑哨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根治的办法。吹一场黑哨比老老实实地吹几百场比赛挣得多得多。中国足坛管理者没有拿出让广大球迷和俱乐部满意的办法。中国足球如果不进行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2OO2年世界杯照样没戏。我们集团不仅对万达队,对中国队也曾做出过重大贡献。上届亚运会赞助了1O0万,前年国家队组队拿出了18O万。去年十强赛拿出了17OO万,其中合同规定是1000万,我们自愿多拿出700万包括包机等费用。我确实发自内心地希望中国队能冲出去。其实我们队不只是今年,在以前也曾受过黑哨影响。万达队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我们俱乐部目前已经对中国足球丧失信心,所以我们决定退出中国足坛。

三、希望万达集团退出中国足坛这件事能给中国足球界的领导和全国球迷提个醒。全国的冠军俱乐部被公认为最有潜力,运作也最好的俱乐部都不得不退出,希望中国足坛的上层能够因此反思。

四、万达俱乐部在联赛结束后,将面向全国转让万达俱乐部股份。如果大连市的企业想购买万达队将作无偿转让,包括二、三、四线队。训练基地如想购买将半价出售。如果不买将无偿使用。

外地企业如果想购买万达队,能冠以大连市名,也将无偿转让;如果不能冠大连市名,将实行有偿转让。所有效益将全部捐给大连体育部门。国外的企业如想进入也可以进行商谈。

五、万达集团不搞足球将会一如既往地热心公益事业。

中国足球已经走了弯路,各俱乐部竞相投入相互攀比,致使球员收入比工薪族高出许多倍。搞了这么多年了,水平还是上不去。假如有司法部门介入,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中国足球有多少黑哨和假球。

此时,大连已经变得无比浮躁。在比赛中,球迷们的矿泉水瓶不断地飞入场内,三名裁判员在执法结束后是捂着头冲进休息室的。而在万达队反程路上,他们那受球迷爱戴的大客车被砖头砸碎了玻璃,有人受伤。

大连市球迷协会称,球迷们要以静坐、示威等方式向有关方面施加压力。而大连市体育、大连足协,大连万达队俱乐部和大连市球迷协会四方代表则组成申诉团赴京申诉。

9月29日,中国足协发布了《给大连足球协会和大连万达俱乐部的公开信》,信中说:"近期以来,裁判员在足球比赛中出现了一些错漏判现象,以致在有些场次的执法中出现了严重技术失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比赛结果,导致了个别参赛队和球迷不满情绪的上涨;这些现象是中国足协和所有关心足球的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在足协杯半决赛辽宁对大连的比赛中,裁判员出现的几次错判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更是深感遗憾。作为主管全国甲级联赛的领导机关,我们愿真诚地接受你们的批评。你们要求处理当值裁判员是正当的,也是合理的。为此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

9月3O日,中国足协宣布了对"万达退出足坛"一事的处理结果。在严处主裁判俞元聪之后,对王健林也进行了含蓄的批评。

万达俱乐部不依不饶,再一次上书,提出置疑,足协又作了三点解释:其一,万达俱乐部无法接受技术失误做法,中国足协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没有认真取证,怎么就知道俞元聪是技术失误,不是腐败呢?

足协把球又踢回去:裁判员是人不是神,在执法中出现一些失识属于正常情况,如果万达方面提供了黑哨和腐败行为的证据,中国足协表示欢迎。

其二,中国足协决定停止俞元聪的执法资格,这一说法不够明确,是停几场,还停几年,我们都不得而知。

足协称,裁判委员会按照国际惯例是不予公开的。

其三,万达人认为,作为中国足球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国足协听说某俱乐部要退出,应尽量地调解、劝说;来一个事不关己的态度,有些不负责任。

足协则称,万达要退出足球圈纯属企业行为,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领导机构,无权过问企业内部事务,况且他们去意坚决,因而中国足协所能做的只能对万达集团的决定表示遗憾。

中国足协的另一位官员则直言:如果仅仅因为(裁判执法争议)一件事便要退出足坛,给人的感觉是不慎重和意气用事。

万达集团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再从事足球俱乐部工作,但是退出中国足坛,究竟仅仅是因为这场比赛的裁判问题,还是另有原因,我们不是很清楚。不过,早在两年前,我就听说万达方面存在经济困难有意退出了。现在是否还存在这样的问题,万达不妨坦率地说出来。

近几年万达队招兵买马,造就了一支"王者之师",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成绩的背后是高额奖金的刺激,而这给俱乐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对万达俱乐部滥发奖金的状况,中国足协曾予以"正告",要求按规定办事。令人遗憾的是,万达俱乐部置若罔闻,自行其是。因此,万达这次退出足坛之举不排除是借题发挥,体面地走人。

此言不可不谓不一针见血。

这使人想到了1998年初就盛传大连万达俱乐部要转让的风言风语。

当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万达集团受到1997年市场不景气的打击的时候,大江南北都传出了万达要变卖的消息。尤其是大连大街小巷传言四起:有人称由于万达集团自身的财政问题,已无法支撑万达队的巨大开销,因此不得不出卖;还有人称万达集团对于万达队的投资巨大,在第三次夺冠以后希望'98赛季能够休养生息。据说万达俱乐部开价为15000万元,而还价却只有5000万元。

虽然最后这一事件如同天空中迅速通过的积雨云,还没有来得及下雨就被吹得一干二净,但它毕竟预示了坏天气的出现。

针对万达集团是因为经济原因退出足球界的说法,万达人反唇相讥,说万达集团拥有3O亿元资产,每年产值几十亿元,即使是搞足球每年有些亏损,而对这样一个大型企业来说完全有能力贴得起,负担得起。

一年3000万,三年1个亿,万达这样的企业能这么赔而面不改色,心不跳吗?

万达人不是没有想过办法。为了改变俱乐部高投入低产出的局面,他们在经营方面也想出了不少办法。

首先是电视转播费。如今国内俱乐部在电视转播费上几乎是颗粒无收。电视台归国家所有,俱乐部则是企业,两种地位上的不平等决定了它们不可能进行平待交易。

甲A第二阶段比赛开始之后,《大连日报》刊登出"甲A后半程联赛从7月26日万达队对松日队起,大连电视台将不作现场直播"。这一消息在球迷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大连与松日一役的球票立刻得炙手可热,可容纳6万名观众的大连市人民体育场几乎爆满,创下了大连市近几年上座率最高纪录。

然而,球迷事后才知到,电视台直播这场比赛。大家顿时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结果,下一场万达与海狮队比赛时,现场观众只有2万多人。

实际上,万达俱乐部确实有要求不直播比赛的请求。因为主场从金洲移回大连市内,俱乐部要保证观众的上座率。这样一来,球迷们不答应了。市领导就要求万达俱乐部照顾球迷的情绪。万达俱乐部面对行政命令,无法螳臂当车,只好同意电视台无偿现场直播。

俱乐部面对行政干预不无委屈,然而,世上大多数事情是对等的,在政府鼎立为足球俱乐部做事的时候,俱乐部不是欣然受之了吗?

谈及产品开发,万达俱乐部经营部的负责人满脸无奈。他说,不是我开发不出来,而是开发出来没人要。大连球迷的购买力不行,加之大量下岗,与北京、上海是没有办法比的。1997年"十强赛"期间,由于俱乐部作为承办单位,做了1O万面五星红旗送给球迷,以烘托主场气氛。而时至今日,大连球迷需要花钱买足球产品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还未能摆脱"赠送"的观念。

在广告收入方面,对于足球俱乐部而言,并不是拥有了一支好的球队一切便万事大吉了。队伍的影响力是一方面,但是还要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例如万达俱乐部一年场地广告的收入200万,上海申花却有600万之多。上海申花更优秀吗?不是,因为申花俱乐部所在的上海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人多,商业机会也多。申花俱乐部的一块广告牌一年收入达100万,而且场地广告可采用三翻转式。这在人口只有200万的大连市是无法想象的。

收入不见增加,支出却不断攀升。万达俱乐部人士透露俱乐部球员年收入的百万左右。他们说如果球员年平均收入3O万的话,那么他们还是可以支撑的,但球员收入人为膨胀得太快了。

万达声称,有一些俱乐部不得冠军反而是好事,一旦得了冠军,球员收入就会水涨船高,一发而不可收拾,俱乐部将无力支撑--在中国,这种现象是菜不正常的。即球队水平好并不能带来俱乐部利润的增长。

俱乐部方面人士认为,如果中国足协不采取真正强有力的限薪措施,杜绝房子、签字费等现象出现,很多后台老板将无力支撑,纷纷退出。

足协则认为俱乐部有自作自受之嫌。

1996年,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法令,俱乐部老板无人理睬,球队工资奖金乃至队员身价扶摇直上,一些大牌球星年薪超过200万,甚至300万。各俱乐部之间恶性竞争、挖墙角是主要原因。更有甚者,传说北方两个俱乐部为了显示自己财大气粗,纷纷在球员的转会费中加码,人为地抬出了一个超过2OO万的身价,得来了"第一"的虚荣。

万达的奖金满天飞属于不是什么秘密的秘密。正如足协所说的那样,在1997年的亚俱杯赛中,对一场球胜利的回报是全队2OO万奖金。而在某重要场次中,队员觉得5O万奖金"毛毛雨啦",董事长喊出了1OO万,队员说丙加5O万吧,最后拍出了150万。

幼稚的中国足球实际上并未形成自己的行规。老板们不懂得应该为维持全行业,也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努力。

NBA的球员团结,NBA的老板则更团结,在加薪问题上寸步不计。互挖墙角,虽然一时得利,但最终是每个人都要遭殃。

武汉雅琪要退出足坛,大连万达队也要退出,这是否能引起退出足坛的多米诺骨牌现象呢?

回答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中国足球和足球俱乐部有四个支撑点:一、甲级足球队和俱乐部是一种在数量上极稀缺的"壳资源",一直会是企业家的竞争对象。走了老的,会来新的;二、足球产业属于朝阳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升值潜力;三、虽然目前全国的足球俱乐部几乎是全行业亏损,但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收入渠道不畅、经营水平不高和球员、教练员工资过高所造成的。1998年末,就面临着大调整和新的机会,调整将会大大缩小足球俱乐部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距。

四、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能够和足球相抗衡的体育运动,一些投资者可以远离足球,但球迷不会离开。

投资者可以"下岗",但足球俱乐部永远不会下岗。

第二部分:场上场下 台前幕后

引子

在解释足球为什么会魅力无穷的众多说法中,有一种"足球战争论"的现点。这种现点把足球说成"和平年代的战争",因为人们喜欢现赏大规模的对抗,急于知道对抗的结局,于是人们就把这种情感集中在足球上。

如果把足球比作绿茵场上的战争,那么在足球俱乐部出现以后,这种战争立体化了,又开辟出了第二绿茵场,在这块绿茵场上征战的不是球员,而是俱乐部的老板和管理者们。足球常常被踢到这块绿茵场上。

也可以把它比作一场海战,足球运动员们在教练员的带领下驾驶着"水面舰只"在蔚蓝的大海上激烈格斗,而俱乐部的老板和管理者则在漆黑的水下开着潜水艇斗智斗勇。

水面的战争激烈无比,水下的战争神秘多变。

职业化改革五年以来,俱乐部制度在中国足球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积极的作用,它已成为中国足球不可替代的经济支柱。但同时,足坛出现的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也与俱乐部有关。

金钱驱动如同一把双刃剑,在给中国足球带来了无限生机和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负效应。

"黑哨"声声里,联赛又一年。足球裁判近年来成了非常风光的职业,吃了主队吃客队,虽然有成为"过街老鼠"之势,但舆论界的打打杀杀显然不能治他们于死地。因此,错、漏、反判比比皆是。

中国足球甲级联赛早在1997年底就被新闻界称为"假级"联赛,每到联赛后几轮,比赛结果往往与事先预测一般无二,强队都大失水准地负于弱队,而且有时是大比分失利;在这些丑闻中,俱乐部是难逃干系的。今天的足球俱乐部已经成为足球活动的载体,足球界所发生的任何事都不会与俱乐部无关。

俱乐部产生之初,就面临复杂的关系:在内部,以俱乐部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与教练、球员的关系;管理层中来自企业和体委的合作双方的关系;在外部,俱乐部与政府与球迷、与中间人的关系。

一位球迷的妙喻形象地描绘出了俱乐部的各种关系。

足球俱乐部就是一辆车。

车的大孝色调、造型都由车主一个人说了算。车主自然就是俱乐部老板;教练员就是师傅,从小脚把脚地教,怎样做人也是他教的;球员就是车上的油箱,必须不断地向里面加油,装满也不容易;钞票就是加进油箱里的油,少了车不走,有时多了反而甭想把车发动;球技就是车上的线路,不用或是晚上外出太多线路就老化,该考虑报废了;停赛就是吊销驾驶证,正好可以歇一歇,奖金谁敢少给;转会就是换家拿钱多的公司,树挪死,人挪活嘛。

9.追根溯源说“黑哨”

假球、黑哨久禁不绝,已经成为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中的公害。扫除公害才能使足球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这是足坛人士和全体球迷的共识。

"黑哨"的大量出现与足球俱乐部的产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我们的起点也从一个足球队的赛前会谈起。

1995年下半年,一支很有希望升A的球队主场迎战另一支强队。因为比赛事关升级大局,俱乐部总经理也特地出席了赛前会。先是主教练讲解技战术,安排首发阵容,然后是总经理讲话。总经理有意无意地说:"今天虽然我们面对强手,但大家不要怕。只要我们的12个人齐心合力,肯定能赢得这场比赛。"

听了这段话,一个年轻队员对身边的一名主力队员说:"总经理真行,连上场队员的人数都搞不准。"

在赛场上所有队员都积极表现,临近终场双方还是0:0平局。进入最后5分钟,奇迹发生了。对方球员在禁区的一个小小的失误,使主队得到一次"点球"机会。凭借这个可判可不判的点球,主队以1:O赢得了这场比赛。

赛后,那个主力队员对年轻队员说:"总经理还是很有水平的,说12个人上场,就是12个人上常你看这第十二个人比我这个主力队员都重要。"

年轻队员这时才恍然大悟,球场上加上主裁判一共23个人,主裁判也加人到主队行列里,用"哨"在帮助主队踢球。

这种"哨声"现在被我们称作"黑哨",而"第十二名队员"就是吹黑哨的主裁判。

这几年在足球比赛中错判、漏判、反判比比皆是,这些判主就像是白米饭中的砂子、汤里的苍蝇,大大影响了食客的食欲一样,影响着中国球市,也影响到中国足球改革的进程。

职业联赛以来出现了许多有争议的判罚,下面我们仅列举几个,它们中有的被怀疑为"黑哨":1994年1月6日甲B联赛第21轮,火车头队主场对佛山的比赛,因为已是第21轮,对于积极升A的佛山队来说非常重要。

在比赛进程中发生了斗殴事件。据目击者称,第51分钟时,火车头队9号犯规,来自上海的主裁判鸣笛判罚。鸣笛后,他发现佛山队的6号队员,外员麦克马洪在用手推搡对方队员,随后引发了一场持续三分多钟的斗殴。

斗殴过后,主裁判以"不正当行为"为由,向佛山队6号、1O号出示黄牌,而对火车头队员没给任何处罚。

这场比赛观众寥寥,因此斗殴事件少有人知。但中国足协认为,斗殴事件"产生的影响极为恶劣"。

对于三位裁判员的表现,中国足协的裁定是:"在全国足球甲级联赛B组第21轮佛山队与火车头队的比赛中发生的双方场上队员互相殴打事件。作为本场比赛的国家级裁判员张忠同志不但未能控制暴力事件的发生,而殴打事件后竟未对参与此事件的队员进行处罚。两位巡边员也未能提示张忠同志,造成了赛场混乱。"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国足球比赛违纪处罚决定第二款第一条是:在一场比赛中屡次出现错、漏、反判,对暴力行为不敢严格执法造成非常混乱的,经中国足协批准,停止工作一年。

据此,张忠等三人被停止参赛裁判工作一年,从1994年11月7日至1995年11月6日止。

1995年,因为裁判问题,中国足坛连起风波。

魏吉鸿是'95赛季中国裁判界的风云人物,几乎他所到之处,都有球迷高叫"黑哨"。

北京国安与广东宏远一役战罢,北京球迷不干了,他们说魏吉鸿明摆着是用两种尺度在对待主队和客队。北京的媒体也没有保持沉默,北京电视台对比了魏吉鸿对两队判罚的录象,让人明显感到他的不公。

天津报界也站出来,称魏吉鸿在足协杯津沪之战中采取一方严一方松的吹法偏袒主队。

不久以后,魏吉鸿在主裁大连万达队与广东宏远的比赛中连给客队2张红牌。陈亦明教练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错判总是难免的。

魏吉鸿成了众矢之的。尽管中国足协没有处分他,在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让他再裁国家队的比赛。

那一年另一个焦点人物是戴宇光。戴宇光在成都主裁四川全兴队与延边现代一役时得罪了延边现代队,血气方刚的朝鲜族小伙子们委屈得不得了。为了表示对主裁的不满和无可奈何,他们变相罢踢。虽然后来足协息事宁人,作出"戴宇光基本公正"的结论,但细心的人却都会发现,在当年甲A赛场,已经很难找到戴宇光的身影了。

1995年,中国足协有关部门对山东、北京和上海4位在甲级联赛执法过程中有严重过失的主裁判作出了停赛二尝一个月、三个月不等的处罚。针对联赛中裁判工作出现的问题,中国足协变得有经验起来,改变了各场次裁判人选事先安排到位的做法,只在每场比赛开始前几天才确定裁判名单。而名单的确定也由过去的裁判委员会负责人确定,足协领导审批改为由中国足协领导直接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将会把裁判的身份和其它同比赛双方有关的因素考虑进去。

1996年的裁判问题则集中在两支队伍:前卫寰岛队和深圳平安。

这两个俱乐部都以经济实力雄厚而闻名足坛,他们队伍"球运"也好得令人惊奇,几场球下来,点球任意球频频。尤其是深圳队的最后几场比赛中,场场都有点球。攻击力甚差的深圳队如同添了一位"正印先锋",几位裁判都不约而同地判给他们点球,而深圳队在自己的禁区里搞了什么动作裁判却总是视而不见。深圳队在与国安队比赛时,主裁张业端将曹限东所进一球吹为"越位无效",而曹限东实际上是在防守队员身前一米左右突然插上去的。

沈阳海狮与前卫寰岛一役,沈阳队既没有越位也没有犯规,听进一球被裁判宣布无效,沈阳队教练李强在新闻发布会连呼"差劲"!

1996年5月2O日,大连万达队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认为执法万达与宏远一役的主裁判张宝华有偏袒主队之嫌。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研究,认为判罚基本公证,驳回万达俱乐部的起诉。

6月2日,申花俱乐部对执法广州松日主场与上海申花队比赛的主裁判王燕春提出申诉,认为裁判掌握执罚时对主客队明显不一。

9月1日,济南泰山队与四川全兴队比赛结束,几乎各大煤体都接到四川球迷的电话申诉,控告主裁判于敬仁执法不公。作为国际级裁判和'94赛季"金哨奖"得主,球迷认为,于敬仁在该场比赛大失水准。全兴队两次成功的反越位都被判为越位。

最后一次判给济南泰山队的任意球也有偏袒主队之嫌。以至于余东风怒不可遏,冲进球场与于敬仁理论。马麦罗因撕主裁判的胸徽被红牌罚下。

1O月5日,在前卫寰岛队客场与河南建业队的一场比赛中,主裁判李英明将寰岛队两个进球判为犯规在先,电视录像显示为好球。由于对裁判员不满,寰岛队教练员进入场地带头指责裁判员。前卫寰岛队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认为执法裁判明显偏袒主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李英明作出处罚,停止其4个月执法资格,取消其原定赴韩国执法亚青赛的资格;裁判监督张大樵也被停止两个月的监督资格。这是1996年处罚裁判最重的一次。

1997年7月19日,甲B进行到第1O轮,沈阳海狮客场挑战深圳金鹏队。至终场前9分钟,沈阳海狮队还是3:2领先。

这时金鹏队外员斯肯德凭一个有争议的进球将比分扳平。海狮队队员认为此球冲撞守门员在先,几名教练也纷纷奔人场内理论。主裁判张宝华维持原判。

8月3日,甲A第13轮天津三星主场对前卫寰岛队,比赛进行到49分钟,形势被动的天津队表现得很急躁,双方在中场展开激烈争夺,主裁判王燕春的判罚引起了双方球员和观众的不满。

1O月22日,甲B进入白热化阶段,河南建业队主场迎战上海浦东队。刘庚伟的判罚使比赛中断4分钟之久。比赛结束一个多小时,愤怒的球迷才离开体育常12月21日,申花队成功地在家门口阻击了万达队。主裁判王燕春的表现又一次大煞景。当毛毅军将金斯脚下的球破坏出底线时,王燕春却判给万达队一个点球。

12月28日,申花队北上挑战北京国家,争夺足协杯冠军。

在比赛进行到第38分钟的时候,国安队攻入有越位嫌疑的第一个球,但主裁判没有鸣笛。本场比赛采用6个机位进行转播,但对国安队攻进的第一个球,电视转播人员却失去重放慢镜头的勇气,编导只是重播纵向慢镜头,而未把横向慢镜头向全国电视观众展现。

'98甲A第九轮前卫寰岛队与四川全兴队的比赛中,第9分钟和第35分钟,四川全兴队均有进球。但两个进球都被认为是越位在先。事后,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在研究了录像后认为,第二个球是全兴队队员突然从后面插上去射进的,在传球的刹那,四川全兴队队员并未处在越位位置,判为越位是明显的错判。

甲A第五轮青岛海牛队与武汉雅琪队批赛中,青岛海牛队的队员运球突破对方防线,武汉雅琪队的两名防守队员在后面追赶,在紧急时在禁区内将对方带球队员绊倒,但裁判员对这一故意犯规未给以应有的点球。

中国足协规定,主教练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是不能公开评论裁判的。但是,1998年众多的主教练还是置规定于不顾,将怨气一吐为快。刘国江、陈熙荣、谷明昌和贾秀全等都对某些战判的执法公开表示不满。谷明昌曾公开说当席裁判是"黑哨"。贾秀全为了显示自己的修养,在联赛刚开始时宣布"不会当众评论裁判的执法",但到了第三轮他就忍不住了。

甲A第12轮比赛,广州松日队客场挑战前卫寰岛队,助理裁判将松日队的几次成功的反越位战术判为越位,令胡志军多次无功而返。

第9轮前卫寰岛队与四川全兴队的比赛中,助理裁判将全兴队不是越位的球判为越位。

类似现象在甲B联赛中也是屡见不鲜。云南红塔集团让远道而来的厦门远华队吃尽了苦头,而寰岛队在上海浦东也吃了助理裁判的亏。

助理裁判虽然没有主裁判的权力大,但他在场上的作用足以影响一个队的胜负。《足球》报就曾大声疾呼:防"黑哨",也要防"黑旗"。

5月31日,上海申花与延边敖东一役大家都认为申花队是输定了。突然奇迹发生了:申花队右路传中,延边队后卫用身子把球挡了出去,主裁判冲了过来,判罚点球。

凭着这个球,上海申花第四年主场不败的得以保全。

延边主教练表示要申诉到底。

安杰伊在事后承认:延边队本来应该赢这场比赛。

事后,中国足协作出决定,确认在上海申花和延边敖东队比赛中,执法裁判员出现误判和错判,在与申花队比赛时延边队后卫上臂触球属无意触球,裁判员判罚点球属于误判,停止其主裁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资格。

但是,误判和错判是不能更改的,因为国际足联对此有明确规定。比赛结果和红、黄牌的判罚都是最后的终审判决,不能更改,而只能对裁判员作内部处罚。

为了安抚延边队,王俊生站出来,对热爱足球的延边人给予高度评价,说延边足球有着优秀传统,不仅广大群众喜欢足球,延边运动员在国家足球队也有非常出色的表现……。又表扬了延边敖东队,说这支队伍一贯表现很好。就是在裁判员出现误判和错判的两场比赛中,运动员尽管情绪上有波动,但都坚决服从裁判员的判罚,表现出中国球员具备的职业道德……。

9月27日,万达队在与辽宁天润队的足协杯第二轮比赛中尽遣主力,但12O分钟内仍然没有令以年轻队员为主的辽宁队臣服。在点球决战中,万达队告负。万达俱乐部董事长王健林及其随行人员当时就冲向裁判,指责俞元聪判罚不公。

足球比赛中频频出现的有争议的判罚,引起了足球界和球迷们的极大愤慨。

中央电视台《足球之夜》的节目主持人评论道:"一些关键性的判罚错误导致比赛的胜负是不能容忍的。"

球迷们也唱道:"你说裁判太黑我没有异议,你说有点委屈就不要言语,只有默默地承受这一切,承受这数不尽的错判误判。"

中国足球职业化以后,有意无意的错判、漏判频频出现,于是"黑哨"这专用名词便被发明出来。人们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已经赋予它一个相对标准的含义:"黑哨"专门指俱乐部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而贿赂裁判,裁判受贿以后进行非公正的裁决。

黑哨真的存在吗?回答是肯定的。

不久前一位在足球俱乐部工作的朋友对我说,贿赂裁判,这是俱乐部公开的秘密,只不过我们把它称为"做裁判工作",这是俱乐部上层领导的"正常工作"之一。我们俱乐部的几个领导,每次有重大比赛之前,都要开会商量是否要"做裁判工作"。现在有些裁判特黑,有时你不主动出击,他帮对手给你玩出两个黑哨来,你就成天去忙着保级去吧。

据说,许多俱乐部在重要比赛前,在商量一些事情时,总忘不了商量是否要去做裁判的工作。

这件事主要由俱乐部的主要领导和主教练一起商量。一般问题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问题是有否做裁判工作的必要。主教练的意见是基础意见,主教练要确定比赛的重要性及战胜对方的把握有多大,能否遇到对方的黑哨。如果是主场,战胜对方的把握很大,就不一定去做工作。也就是说不必"直接给钱",主裁判一行到来,好好招待一番就是了。如果比赛场次事关重大,比如是关系到升降级或夺得重要的名次,在这种情况下足球俱乐部就会不惜血本去做裁判的工作。

第一个问题是送多少。据说从1996年开始一般在3万至8万之间,最多也有10多万元的。并不是俱乐部不肯多给,而是裁判员不敢收那么多。送得多,一般都是判罚难度大,场次关键的时刻,俱乐部的期望值大,万一达不到要求容易出事。

第二个问题是通过什么渠道,由谁去给。一般俱乐部要通过一个中间的熟人介绍,比如经熟人挂个电话,然后俱乐部安排具体人去见面。

可不要以为送钱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有时很复杂。俱乐部的人和裁判见面以后有时要亲自聊一聊,大家要增加一点儿感情。裁判也要听一听俱乐部方面的想法和要求。如果俱乐部方面的代表要求过高或者显现出某种不稳重,可能裁判会终止合作。

如果只是你这一方俱乐部想要做裁判工作,对手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安排,那么做起来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对方的俱乐部也想做这方面的工作,那么就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一种情况是裁判吃完主场吃客场,两边都收。据一位朋友讲,他们俱乐部在一次做裁判工作时,那位裁判说,大家都不容易,如果让我偏向你们,他们不会干。如果你们有这个意思,我们保证不会偏向他们,保持中立。

言外之意,两方面的钱他都可以收,但是他不会吹黑哨。两方面的"钱"谁也买不到黑哨,只能买到不吹黑哨,买到公正。

应该说这个裁判是很聪明的,既维护了裁判的职业道德,保持了判罚的公正性,又收到了钱,增加了收入;同时这样做还很安全。真可谓一箭三雕。

联想起在上大学读法律时,一个同学听到"吃完原告吃被告"这句顺口溜后就去问老师,打官司总有一方会赢、一方会输,那么"吃完原告吃被告"不是要吃出事么?

这个问题把老师问笑了。老师回答说,"吃完原告吃被告"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司法水平很高的人才敢吃呢。

一个朋友在谈到"黑哨"时开玩笑地说,如果他是裁判就会采取一种独特的方法。两方面的钱都先收下,然后在赛场上不偏不倚,保持公正、中立,不吹黑哨。最后哪一方面输了,就将钱退回,赢的一方的钱留下。在实践中,有没有裁判按照这种方法运作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比赛场次特别重要,球队双方的俱乐部都下大力气做裁判的工作,那么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就要吃苦了。一次一个南方的球队到北方客场比赛,在比赛的头一天下午,俱乐部的人就径直赶到主裁判下榻的宾馆。他们被服务员告知,裁判已经被领走了。因为事先已经托别人与裁判联系过,于是他们就在该宾馆住下,静静等待主裁判回来。一直等到第二天黎明,还没有主裁判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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