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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玲 当前章节:1511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0:08

我知道,这样形容一位正在狱中接受教育改造的罪犯,似乎有点不妥。但是那真的是我当时的感觉,不是杜撰,不是瞎编。

“我的犯罪入狱,断送了我们整个大家庭的幸福。”她的表情异常伤感。

“我是1963年毕业的老大学生,一直从事建筑设计工作。1988年以前,在本市某权威专业建筑设计院工作,从事房屋建筑工业、民用建筑设计。北京城里,我参与设计的医院、饭店、使馆、宾馆以及住宅小区、工厂等等重大建筑,很多。”她开口跟我讲话的时候,没有任何防备。我不知道管教是怎样跟她说明我的采访目的,但有一点我看得出来,她知道我是一个记者。面对一个记者,如此坦白,我真觉得她不像是一个坐过几年监狱的人。却相反,她的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单纯。她的单纯让我觉得有点心酸。她向我讲述她的经历,连她的具体单位甚至她单位具体在北京的什么方位都讲了,我想,那是她一辈子从事技术工作特有的严谨和一丝不苟。

“1988年,因为工作需要,市委有关部门决定把我调到某实业旅游开发公司,组建设计公司。该公司属市委局级单位,设有开发公司、建筑公司,但缺少一个中间环节的设计公司。我被调到这个公司以后,任党支部书记兼公司经理,就是俗话说的,单位里的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掌管所有权力。”她的叙述口齿清楚,声音浑厚,虽然听起来明显苍老,但还是很有力量。她对自己经历的叙述,如数家珍,连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发生事件的具体时间都记得非常准确,我真有点怀疑她是经过准备的,因为她讲话的声调和语气像背诵课文一样熟练、顺畅且听不出感情色彩。

“那怎么会出事呢?”我非常不愿意太直白地去问她的“问题”,但又不得不问。

“在我当经理期间,1997年,因为一个工程一张支票,共计6。9万元。因为做模型、换成现金、法院认定构成了贪污罪。”她的话语第一次出现了不连贯,甚至出现了语法上的不规则。但她没有一个字说自己冤枉,我觉得这是她与我所采访的许多罪犯最不相同的地方。

“那个时候你多大年纪了?”我问。

“那个时候我已经59岁了,如果60岁退休,再有一年我就该退休了。退休之前,发生了这件事。唉!”

“我想,你所从事的这个行业,在经济效益上还可以吧?”

“挺好的。”她说。

“那就是说,不应该在钱的方面出现问题的。”问这话的时候,我有点小心小心翼翼。是怕伤害她作为一个年长之人的自尊心,还是别的什么,我说不清楚。那是我第一次在一个罪犯面前感到不知所措。

她先是一愣,然后说:“一般的……嗯……,一般不应该有这个问题”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嘲讽,我知道那是针对她自己的,我感觉到她的不好意思,有点难于启齿。因为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怪,同时词句很不流畅,不想说,又不能不说,像是犹豫,又像是不知如何表达才好。

“因为从事技术工作,收入和福利待遇都挺好,而且我们的实际工资真是挺高的。”她继续说。

“那怎么还会这样。”我觉得我有点穷追不舍的味道,但是如果不这样,我又怕她不再说下去。

她仿佛陷入了一种回忆。“这是我在工作当中、人际交往当中的一次重大失误。当时觉得自己是经理,一切都很方便,为了方便而忽略了国家的财务制度和法律。走到今天,方方面面的因素都有,主要是我自己做人的失败。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不愿意把事情……”她明显的犹豫了一下。“嗯,把事情再搞复杂。”她居然用了这样一个典型的官样概念。一种老年的、饱经苍桑的城府,这个时候在这位单纯的老人身上显露了出来。

我明白,她不想再去论说案子本身。但这并不说明她对自己的案子没有想法。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她像是自语。

我想,林一凡贪污的金额是6。9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她有期徒刑8年。从法律本身来说,应当属于“重”判。因为我知道,按法律本身的规定,贪污罪原则上是一万元判一年,特殊情况从轻或从重,具体分寸由法院的法官来掌握。

“从法律程序说,我这属于重判。”林一凡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进一步对我解释说。

“为什么呢?”我问。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无奈。

“因为我不认罪。”她第一次用了非常果断的口吻。“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都没有认罪,律师给我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他们说我态度不好。”

“是哪个单位举报的你?”我又问。

“我想,事出肯定有因,法律应该不会无中生有,但是究竟是谁或者哪个单位举报的我,我真的不清楚。”看的出,她知道所有的事情,但是她不想说。

我很想知道她面对自己贪污罪的深层心理。可是她在说完了她的工作经历以后,便沉默不再说话。她望着我,眼睛里含着笑。我还是无法把一个面带这种微笑、脸上充满慈祥的微笑的老人,和一个罪犯联系起来。我望着她,突然感到不知所措。

我和她面对面,互相望了有几分钟。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跟记者说说你心里想的。”陪同我采访的一位先生这样提示她,同时也提醒了我。

“您一辈子搞专业,却在快退休之前,进了监狱。案件本身是贪污罪,但是,我觉得从金额上说,为7万块钱去犯罪,常理上讲是有点不值得。可是您却真的因为这点钱进了监狱。您刚才说,事出有因。而且一开始您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没有认罪,您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另外,从人的一生来说,您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但是最后,退休之前做错了。用一般概念来讲,这属于晚节不保。能否告诉我因为什么去犯罪。我想听听您的犯罪动机,也好为那些没有犯罪却随时有可能犯罪的人提个醒。”我第一次在采访一名罪犯的时候用了“您”这样的尊称。我想让她知道,她虽然犯了罪,但如果自己做得好,同样能够获得人们的尊重。我尽量把我的真诚传递给她。

她听我说话的时候表现的非常仔细,而且不住地点头,但还是没有主动回答的意思。也难怪,让一个老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回顾她一生的对错,似乎有点残酷。我看得出,她不是像有些罪犯那样,从情绪上抵触我的采访,我觉得她是在考虑自己该如何说起。

3.自己的犯罪断送全家人的幸福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人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

“您家里都有什么人?子女都大了吧?他们对你的事理解吗?”我继续努力启发她。

“家里人对我的事情不是很想得通,在我‘下监’(已经判决的罪犯到监狱服刑,简称为‘下监’)之后,作为家属他们又代我申诉了。”她对我说。我感到她对家人的做法并没寄予什么希望。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其情绪之平静,好像在说一件与她无关的事。

“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14岁参加少先队,15岁入团,18岁入党。从我的成长经历来说,我受党多年的培养教育。”她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但是,说到这里,她哽咽了,两行老泪从她那皮肤已经完全松弛的脸上流下来,她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毛巾手绢。我看到那块手绢很旧,但却洗得非常干净。

“大学毕业……”我看到她在努力克制着自己,试图继续说下去,但是哽咽再次使她停顿下来。

“您先喝口水吧。”我说。心里也有点发酸。

她感激地朝我点点头,并没有喝水。

“一生中,我是勤奋向上的。”她继续说:“我的家境也挺好,一个大儿子今天回到国外了。他在北京某大学毕业后,又在国外读了硕士、博士,留在国外工作了。儿媳妇大学毕业后也跟着去了国外。他们跟我一样,也都是搞建筑专业的。小儿子是学经济的,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小儿媳妇跟小儿子学的同一个专业,两人工作都非常好。我的老伴一直在市政府工作,是个局级干部。家里还有一个95岁的老婆婆,跟我们一起生活了40多年,都很好。我真正是四世同堂,一大家子人。可是因为我犯罪入狱,全家人的生活都改变了,我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不幸。”说到这里,她抑制不住哭出了声。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她哭着说。

“但是人都要面对现实,否则就无法生活。”她像是在鼓励自己。

“所以,当我接到判决书的时候,虽然当时真的觉得天塌了似的,但是我顶住了。在那种极度绝望的情况下,我自己没有倒下。接判决的时候我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因为管教知道法院的判决有点重,所有人都怕我想不开。管教跟我谈了三个钟头,她对我说,既然法院已经判了,事情更改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与其再做无益的努力,不如面对现实。她鼓励我安心‘下监’,别再有其他的想法。到监狱以后如果好好的表现,还可以减刑,同样能够争取早日出狱。”林一凡半闭着眼,我看到她的眼神非常遥远。

“我从心里感谢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管教。她当时真的很同情我,如果不是她那么细微的照顾我、开导我,也可能我活不到现在,尽管我是一个能够面对一切的人。可是我已经快退休了呀!一个为党、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人,临了、快退休了却被送进监狱,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无法接受的。”说到这儿,林一凡顿了顿,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情绪。

4.七天抄完一万字监狱法规

入狱后第一件事,是背诵58条监规。年近七旬的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的法律法规共计一万多字全部抄写一遍。

1998年12月10日,林一凡被送到北京市某监狱,开始了她作为一名罪犯真正的改造生活。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间,无论他(或她)受到怎样的待遇,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不属于罪犯,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而法院判决后,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意味着他们成了真正的罪犯。管理部门对待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在态度应该说还是有所区别的。

初到监狱的时候,林一凡有许多事情不适应,甚至她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适应。但是,这种不适应没过多久就过去了。因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是一名罪犯,罪犯在监狱就是被强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对于监狱里的所有规定,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

过去在公司里,她是老总,她可以发号施令,对手下的任何一个人。在家里,老伴对她非常好,家人都尊敬她,因为她是一家之长,她也可以“发号施令”。但是在监狱里,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不能说她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她要严格按着监狱的管理规定做任何一件事。尽管,因为年龄的关系,管教队长很照顾她,但这种照顾是有限度的,必须在不违反监规的前提下,更不能让其他的罪犯误以为管教队长是她在狱中的“托儿”。“托儿”在狱中是不少罪犯对管教们的一种误解,甚至有时候即使管教办事客观公正,有些罪犯也会疑心:队长为什么对她那么好?林一凡自己很清楚这些情况,所以她尽力适应,从不向管教提过分的要求,她不想给管教队长们找麻烦。

监狱的生活是刻板的。每名罪犯入狱后的第一件事,是要背诵58条监规等一万多字的条例,这对年逾半百,记忆力早已开始消退的林一凡来说,难度实在太大了。

但是,林一凡并没有因此而退怯。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里面有关罪犯管教的法律法规全部抄写了一遍。这些法规按要求都是应该背诵下来的,但是依她当时的身体条件,她不可能像年轻的罪犯那样背诵下来的。所以她用了一种最原始,但是对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来说最有效的记忆方式:逐字逐句地抄写。她把这些规定反复阅读,把前后联系起来。心想:“我这么大年纪的人,在监狱跟年轻的罪犯同一轨道,在同一个车上赛跑,困难是很多的。因为年纪太大,我有很多的弱势,反应迟钝,体力不支,在劳动等各方面,自身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她都比不过年轻人。”

对监狱里完全军事化的集体生活和封闭式的管理,她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行为各方面的可塑性不如年轻人适应的快。但是,她是一个能够给自己找到出路的人。她想,虽然年龄大了,但她在许多事情上还是有一些优势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监区筒道里的黑板报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题目是《变刑期为学期》,她很纳闷,怎么变刑期为学期?她站在那儿,一口气把文章读完,原来,监狱方面为了更好的教育改造罪犯,给罪犯们提供了各种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每一名罪犯都可以自学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林一凡心想,依她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加上她的年龄,与周围的人都有很大距离。没有多少共同的语言,她们讲话她不愿意听,想听也听不进去。但是她不能每天就那样呆坐着,她必须给自己找点事干。

经过几天的思考,她决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林一凡是搞工程设计的,当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过去在外面的时候,她是一个公司的老总,有车接车送,被称为女强人。

到了监狱,各方面的情况:处境、心情、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位置全都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很不适应。监狱在各方面的管理很严格,全部军事化管理,她们的被子每天都要叠的有棱有角,不能有丝毫马虎,否则就要被扣掉生活卫生的加分。

按规定,监狱对罪犯采取集体行动制,任何一名罪犯未经特别准许都不得单独私自行动。一个班十几名罪犯三至五人分成一组,被称为“互监小组”。洗脸、刷碗、走路、上厕所、劳动、学习,甚至在监舍里也不能相互脱离。一天24小时一切都要统一行动,她觉得这些做法没有必要,甚至觉得有些好笑。她认为,这样你等我,我等你,很浪费时间。

于是她去找监狱的领导去提意见。

她说:“罪犯日常生存必需做的事情,能否不让大家等来等去?如此浪费时间,实在是不值得。”林一凡对我说,当时她真的没有意识到上述所有的一切是监狱的性质决定的。

监狱领导告诉她:监狱是教育和改造罪犯的地方,所有监规每一罪犯必须无条件服从。

监狱规定,罪犯进入管教队长办公室必须喊报告。她第一次去找队长,站在队长办公室的门口,那声“报告”却怎么也喊不出口。当时队长的门开着,队长分明看到了她,但就是不理她。就那样,林一凡站在门口,过了好几分钟,管教队长还是不说话。她想:“队长已经看见我了,为什么不让我进去?”见她尴尬站在那里,一名罪犯走到旁边,小声提醒她:“喊报告呀。”她憋了半天,轻轻的喊了一声“报告”。可队长还是不理她。又有人提醒,说:“大点声。”她又是一番酝酿,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可还是不够洪亮,队长依然不理她……就这样,她一连喊了5次,最后几乎是用尽了力气,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声嘶力竭了,这个时候队长才允许她进来。

林一凡说,她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在一名20多岁的年轻管教面前,要立正喊报告,在一般的人看来,简直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可是在监狱里,她是一名罪犯,她必须按照监狱的要求做,她必须做到很多在正常生活状态下做不到的事。

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林一凡便明白了什么叫监狱生活。监狱,就是一个强制罪犯接受教育改造的生活环境。她对我说,在以后她报考了心理学专业的高自考以后,其中有一门课程是《美学》,通过对这门课的自学,她明白了:被子叠整齐,走路排成队,某种程度上代表的是政府的威严,应当属于一种庄严的美。

难能可贵的是,这位老知识分子,在狱中看到了强制改造状态下的诸多美好。

即使如此,适应环境,心态调整,这对林一凡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她决定学心理学。选定这个专业,她并没有过多的去想学科本身的难度,而是希望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她能尽快调整自己在狱中的心态,她要学会看周围的事物,要学会与周围的人相处,学会适应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她要学习知识。

促使已年过半百的林一凡涌跃参加学习的另一方面的重要原因是:监狱规定,参加高自考过关之后,可以加分减刑。加分减刑对她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同时,学习本身,对她在狱中的服刑生活是一种丰富和调解。

5.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两个月后,她开始参加全国“高自考”,报了两门,结果一门也没有通过。那是她此生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1999年4月,她第一次临场考试。那次她报了两门,结果一门也没有通过。一门是51分,一门是49分。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在考试刚刚结束的时候,她的自我感觉并不差。她为自己估测的成绩,应该是在七八十分左右。她高高兴兴的回到监舍。

当考试成绩单发下来的时候,她一下懵了。她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因为过去她从小学到大学,在十几年学生生涯中,从来没有得过不及格,她是永远的三好生。为什么到了监狱以后考试竟然不及格了呢?两门都不及格,而且分数差的都不多。第一次,她尝到了自己付出了努力,却没有获得所期望回报的痛苦滋味。

从性格上来说,林一凡是个非常要强、永远不服输的人。她想,既然报名了,那她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坚持学下去。她参加考试,有渴望加分减刑的因素。但是,这绝对不是她的唯一或者说是全部的动力。她不会单只为了这一点去应付考试。她打算认认真真的学下去,有始有终的学一门新的学科,也算是她在狱中的一种收获。所以,为了这次考试,她付出了工余生活的全部时间和精力。

在监狱里的自学,应该说是真正的自学。没有任何辅导,讲座,提示等等。在外边考试的人可以参加很多辅导班,临考前还会有教师划出一些复习重点。监狱里则一切只能靠自己苦学。

心理学,不像其他学科,它没有题库。她只能拿着一本教材,自己从头至尾学。没有人替她划重点,更没有给她划复习范围。什么地方有可能是重点,哪些地方是非重点,她只能靠自己去判断。

那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学。其他罪犯娱乐的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别人用来闲聊玩乐的时间,甚至别人用来休息的时间……凡是能够利用的时间,林一凡都用在了学习上。

按监狱规定,罪犯每晚9点就寝,但是她却每天最早要到12点钟,最晚的时候要到一、两点钟。而监规里明确规定任何罪犯“不得影响他人睡觉”,这样,她在夜里学习的时候,不能有一点响动,连翻书的声音都不能让人听到。所以她只能用一个小夹子把书页夹住,轻轻的翻……

从年龄上来说,她最需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可是每天平均她比别的罪犯都要少睡2到3个小时。

林一凡说,这样做,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算不上太难。但是对于她这样一个那么大年纪的老人来说,真的是一种考验和磨练,有时候她也觉得累,也觉得苦,但是她坚持下来了。令她无法接受的是,她付出了那么大的努力,却没有得到预期的回报:两门课程一门也没过。

同一监舍的罪犯看她太苦,有意劝她:“算了吧,这么大年纪,把身体搞垮了不值得。”

她想,无论如何自己不能放弃。

最后林一凡坚持下来了。同年下半年,11月份又考试的时候,她又报了两门,其中有一门是《医学心理学》,是难度非常大一门课程。因为这门课有很多内容涉及到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准确的记住它的原始意义,不能有任何发挥,只能按照课本的要求去死记硬背。这门课程,她以60分的成绩过关,这对她来说是极大的鼓励。虽然分数不高刚刚过线,但对她来说意义重大。这么难的课程她都过了,无形中她的自信增强了。她决定继续考下去。

第二年的四月,她又继续报考,结果一次又通过了两门。

正当她在高自考场节节获胜的时候,她突然得了一种病:重症肌无力。这种病直接影响到她的视力。医生劝她不要再看书了,要注意休息,但是她听不进去,还要继续考试。最后,为了她的身体,监狱决定让她卧床闭眼休息,严禁看书写字并派人监督她不许看书,如有违抗,按违反监规论处。几个月的静养之后,她的病情得以控制。她决定继续参加高自考。我采访她的时候,她已顺利的通过了七门。

她对我说,她的病在冬天气温低的时候比较严重,气温高的时候会得到缓解,去年正赶上报名的时候,她的病重,监狱大夫不给她开证明,监狱不批她去报考,所以她错过了一年的考试机会。她所报考的专业一共有14门课程,她原来是大学本科毕业,可以免考三门。她已经过了7门,她说,她的身体好些之后,她还会报考。因为她只剩四门课程她就可以拿到专业文凭,如果放弃,她会终生感到遗憾的。

心理学专业的自学考试,不仅使林一凡掌握了相关的知识,还给她加了2100分。因此,2000年,她获得了监狱嘉奖,被有关部门批准减去7个月的徒刑。2001年,她又获得监狱表扬,还将获得一定幅度(可能是4个月)的减刑。

6.回忆往事,遗憾良多

“回忆自己的一生,我发现自己做错过很多事。”

虽然林一凡非常不愿意提及案情,但是我必须要了解她的犯罪心理。于是,我再一次委婉地提到了她的案件。

我说,在我采访的许多罪犯当中,有不少人都不厌其烦地说自己冤枉,而你跟我谈了这么半天,却一句也没有说过自己委屈。可是,前边你好像说过当时你是不太认罪的?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听了我的问话,林一凡并没有像刚开始那样太过回避。

她说,那时候她之所以不认罪,是因为她自己觉得,那笔钱是由于她公司的业务需要,她并没有自己使用。最后出现问题,主要的原因是手续不清。她公司财务开出的那张支票,在给对方用于做模型的费用以后,对方的单位把这张支票,以公款私存的方式,入了一个9岁男孩的私人账户上。给他们公司开具的发票是对方的合作公司名义,这样,那张支票的去向并没有在她公司所合作的公司账号上,而是到了她合作公司的合作对像账号上了。那个公司的相关人士她根本不认识,更不认识那个9岁男孩和他的家长。

当财务部门例行财务大检查时,林一凡所在公司开出的那长支票的去向和发票的号码不相符合的情况被查出。问题就这样出来了。

林一凡说,与她合作那家模型公司的财务是经理的爱人,夫妻一家。法院要求她举出那位经理夫妻贪污的证据,她无从做起,也不可能做得到。所以她的判决书上,说她几次在法庭上举不出证据说明自己无罪。律师认为,这样的证据,法院通过查支票的走向应当能够获得,而据律师说,直到终审开庭,那张支票其实还在那个9岁孩子的账号上。林一凡听到这样的消息后,非常恼火,当庭与审判长冲突起来,于是法官说她态度不好,太强硬。

林一凡说,直到今天,每当她想起这件事情,心里都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客观上来说,这件事情本身,她自己是有失误的。当初她嘱咐财务开出支票,按规定财务人员应当去银行对账,但是她没有做督促财务人员去做。与她合作的公司,在那之前已经成功的合作过三次,这是第四次合作。前三次模型的制作都非常顺利,手续也很严谨,因为时间紧,对方加班加点把模型赶制出来,使得他们公司的设计项目一次次在有关部门获得顺利通过。这个工程即是北京北三环某桥附近的某大厦二期工程。二期工程规划的难度非常大,获得通过也非常难,工程方案先后就做了将近一年。最后,在规划部门的一次审查会议上,基本获得原则通过,会上专家们所提出的一些意见也仅只是一些非常小的修改。这样,这个方案在修改以后便可以不用再“上会”,相关领导走简易程序便可获得通过。

艰苦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林一凡异常欣喜。走出会议室,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打电话通知了替她做模型公司的某公司。因为前三次的合作大家都很愉快,这个模型公司每次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按质按量,从未拖泥带水。在这样的基础上,林一凡决定委托该公司继续为其做第四次模型。

时间仍然非常紧迫。因为前几次的模型均为该公司所做,对方相关人员对此次修改所需要的模型也比较熟悉。为了节省时间,林一凡把具体要求在电话告知对方经理。于是这第四次合作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始操作了。对方提出要买些材料,需要先付一些钱,林一凡当即同意,并且让财务尽快把支票开出,并送了过去。这之后她便没有再过问这笔钱的事,直到检察院把她抓走,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第一次开庭,双方阐述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因为这笔钱的去向不明而被抓。而那笔钱的来龙去脉在开庭的时候对方和检察院已经阐述得一清二楚了。

从事实本身来说,林一凡认为钱的去向已经明了。但是对方模型公司的夫妻俩一致证明,那笔钱是林一凡拿走了。即使这样,法院可以通过查帐也能查清钱的去向,自然就能证明她没有拿这笔钱。

然后法院没有按照她所希望的路径操作。她认为那夫妻俩出具的证明,在可信度上是打折扣的,而法院却采信了那夫妻俩的证言证词。

令林一凡不解的是,到现在她都不知道那夫妻俩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她认为他们是做了伪证的,可她自己又拿不出新的证据,证明她没有拿那笔钱。

在林一凡的心里,她没有拿那笔钱是显而易见的事。早在1994年的时候,她的年薪已经达到了18万人民币,她的爱人、孩子都已经业有所成,家里经济状态是相当好的。从各个角度说,她都没有必要去贪污那区区6。9万元。如果说她贪污600万或许有可能,比如替别人投资什么的,可这区区的一点钱,根本不值得她去贪污的一点钱,却把她搞到这步境地。

林一凡实在想不通。她觉得自己无法想通。

于是,在法庭上,她控制不住情绪,大发雷霆。

最后,模型公司的夫妻俩被判罚款和退赔,因为他们双双证明那钱是给了林一凡。林一凡由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对于林一凡来说,一生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最后,接受政府委任担任了公司的经理,从事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她经历了太多酸甜苦辣。有很多东西是值得好好总结一下的,因为在总结的过程中,她也逐渐看清了自己的一些失误和过错。她想,在她从事经营期间,有些属于市场本身的不规范,也得她们无法规范操作,在与甲方的合作中,先操作后签协议的情况很常见,这在一般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就是这市场的不规范,却成了她进监狱的最初诱因。

法院的判决,对她的打击相当大。刹那间她几乎失去了理智,她无法和人对抗,更无法和法律对抗。法院认定的事,她没有力量推翻。但是,实在她心里不服。

很长一段时间,她不再回想过去的这件事。而面对我的采访,她又一次把这事提起来,我看到她的情绪依然激动。

看看周围,管教队长不在。她对我说,当初她被重判,就是因为她到最后都没有认罪。办案人员曾经明确对她讲,如果态度好点,她会得到从轻处理。但是她想,她一辈子做人,一直坚持的是“一是一二是二;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她不会为了让自己少坐几年牢,而违心的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但是,到监狱以后情况不同了。她知道她的结局是无法更改的,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她的家人替她申诉,她没有表示支持,也没有表示反对。依她的个性,她肯定是要申诉到底的。之所以她不想自己再去申诉,就是因为监狱里明确规定,申诉的罪犯不给减刑,那属于不认罪服判。而且即使申诉,她觉得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相反还会有一些副作用。她希望减刑。她不想再去因为不可能的结果再做不明智的事。她对自己的案件心里有想法,否则她也许到不了今天,但是,在监狱她不想再说起了。她只想好好表现,早日回家。

在林一凡的案卷里,我看到了她的悔罪书里有这样一段话:

“我曾15岁入团,18岁入党,(党和人民)培养我大学本科毕业,(使得我)学有所长。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设计38年,工作中曾多次获奖,并于1989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公司经理等职。然而,由于没有重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经营管理中没有正确把握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害关系,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中没有认真掌握财务政策、制度,终于犯下罪错,成为人民的罪人。每每想到此,我无比痛心、悔恨。”

这样的悔罪书每一名罪犯入狱后都要写。有的罪犯在悔罪书中甚至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林一凡没有在认罪书中痛骂自己。她说:“回忆自己的一生,我发现自己做错过很多事。”

她对自己过错的反思尽在其中,我觉得她是真诚的。

林一凡说,后来她自己想清楚了。从案件本身说,不管钱是被谁拿走了,装到了谁的腰包,总之是公款受到了侵害。既然法院认定是她的问题,惩罚她,那她只能无条件的接受了。她想,从年龄来说,她比那些人都大,已经过了将近一辈子了,即使是坐牢,她也没有再多的东西可失去了,除了生活条件的改变,亲情的损失,她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可是,别人则不同了,他们还很年轻,如果法律惩罚他们,那他们会失去的更多。

7.六万九千元将他送进监狱

当她得知方案获得通过后,高兴之余兑现承诺,当即将6.9万元拱手送上。这笔钱,将她送进监狱。

我问林一凡,如果总结一下她这一生的作为,有什么经验或教训可以总结的?

她笑了笑,说:“要总结的东西非常多。单就这一件事可以总结的教训就够多的了。”她说,人在高兴的时候,往往把事情想得比较简单。

她的这个项目设计费原本应该是420万,但是,因为曾经委托别的设计部门设计了,但是方案没获通过,费用上已经受了一些损失。所以当她决定接下这个项目时,对方提出费用优惠的要求。经过几次谈判,最后以350万她便拿下了。这对她的公司来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工程,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她无法计数。她和公司里的同仁,没有白天没有黑夜的为这个工程奔波,第一轮方案没有通过,第二轮方案还没有通过,一次一次修改,到第三轮的时候原则上通过,但还要有局部的修改。

当她得知方案基本获得通过的时候,心里特别高兴,于是打电话就把事情布置下去了。没有签合同,而先行操作,这是她的最大的失误。那张支票的去向问题,是她此次失误的必然结果。

她当时很有权力,能够支配人,也能支配钱。

那天她把财务人员叫来,当场就让他们开出了一张支票。

本来双方合作制作模型费用是2。5万元,因为前几次的合作,对方认为她们开出的费用太低,那个时候,因为时间很紧,工人加班加点也没有发给加班费。她当时口头承诺:如果工程方案通过以后,她们公司将一次性的给予适当补偿。

之所以有这个承诺,就是因为她们公司当时也是属于高风险经营状态,工程设计都是要设计完之后才会获得批准,而设计工程的基本费用则必须在设计过程中先行付出。这种情况下,她无法拿出更多的钱来支付费用。所以她答应对方,一旦方案获通过,她马上支付补偿费。

她觉得她说话应当算话,答应了的事就要办成。

所以,当她得知方案获得通过后,高兴之余,兑现承诺当即将6。9万元拱手送上。这笔钱,除了模型制作费,还包括她另外答应给对方的一次性补偿费。

她没想到,这张支票把她送进了监狱。她无法控制对方对这笔钱的使用,她更没有想到对方会联起手来对付她。

很久以后,林一凡想明白了,如果当时她不进监狱,那么进监狱的很可能就是那夫妻俩或者别的什么人。所以,她只能自我安慰:就算是替别人进了监狱吧。虽属无奈、极度不情愿之举,但是,她找不到自己无罪的证据。经历了这样一个案件,林一凡对于法律的严酷有了充分的体验和感受。她深深的感受到,法律除了证据以外,绝对不相信人情、不相信眼泪。

林一凡说,在完成这个工程设计之后,公司又接了另外一个更大的工程。那个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中某环路主干的修改,难度也很大。接了这个工程以后,她几乎天天早出晚归,那分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然而,没等工程完成,她便进了监狱。

8.为罪犯奔波的管教

监狱里的管教除了严厉之外,很多事表现的非常具有人情味。许多人无法理解,她们会为了一名罪犯的家属会见而奔波于各有关部门。

“我这一生过得挺充实的。”采访快要结束的时候,林一凡对我说。连在公安局的8个月,到现在她已经在监狱度过了4年。2002年4月6日,她整好度过了一半的刑期。别看她的年纪大了,身体好的时候,她还参加了监狱文艺队的训练。去年五一节歌诵比赛,她还去当了指挥。她给监狱老年病犯编制了一套康复操,这套康复操适合那些老、病犯操做,康复操能使人从头到脚都活动开。经过监狱医务部门审查,证明对病犯没有坏处,已经获得通过。每天带着病犯训练,她感到充实。她不愿意再去想那些已经过去了的不愉快的事,她要真正面对现实。而她的现实,就是尽快多获奖,早日离开监狱,那么多的朋友等着她,她希望将来出去以后还可以帮朋友干点事。

年轻的罪犯,出狱后面临着婚姻、家庭和就业等各种问题,而这对于林一凡来说,这种后顾之忧是不存在的。她的家庭很稳定,孩子们和亲戚朋友对她都非常关心。家人对她唯一希望是她能有一个好的健康的身体,出狱后再和大家在一起过几年好日子。她的各方面都比较好。在北京她有很多亲戚,她的哥哥一家,姐姐一家。她爱人家里另外还有舅舅、姨。她的哥哥曾经是清华地下党,解放后被安排在国家某部工作,后被派去常驻香港,在某公司负责,直到离休。嫂子是搞医的。她的姐姐在某博物馆工作,现已退休。姐姐夫是军人,1935年参加革命,解放后中北京市某商业局任局长。姐姐家有三个儿子,哥哥家有两个女儿。现在侄子侄女都在美国。

从家庭来说,她的姐姐的三个儿子全部经商,有一个在某贸易公司,还有一个在某五星极大饭店,现在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从事贸易。

林一凡的老婆婆一直不知道她进了监狱,家里一直瞒着她,是因为担心她岁数太大,受不了打击。去年春节,监狱获准林一凡的家人到监狱与她团聚,全家人都来监狱,把老太太一个人留在家里大家都不放心,可是又都想到监狱看她,所以大家一商量,把事情的真相告诉老太太。老人家听后大哭一场。

好在她的入狱,对孩子们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大儿子在国外,家人没有告诉他。林一凡说,孩子们都很忙,又离得那么远,告诉他也无济于事,反倒增添了一分牵挂。后来儿子每次打电话,妈妈都不在,到最后,家人都不好跟他解释了,不得不把实情告诉了他。她知道,孩子知道后心里会非常难过。路太远,想回回不来,不回来又不放心。后来,儿子给狱中的妈妈写来一封信。那真是一封让人心碎的信。儿子在信中说:母亲受苦受难,做儿子的不能在身边做点什么,他从心里感到愧疚。母亲受苦受难的时候,作为儿子他不能照顾母亲,替母亲分担苦难,他觉得非常对不起母亲。虽然他的工作很紧张,但是每天下班,他都要开着车到大海边,对着大海喊“妈妈”,他希望母亲能够感觉得到。

虽然家人在信中已经把母亲在监狱的情况告诉了儿子,并嘱他不要惦记,但是他还是不放心。儿子说,在夜里,他经常被厄梦惊醒。在梦中,他看见妈妈披头散发,破衣烂衫……,于是,为了看妈妈,他专程回国。因为他已经出国13年了,并于几年前加入了外籍。要想见妈妈,他必须按外国人探监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在办理与母亲接见时,需要当地派出所证明他们的母子关系。可是,他已经出国13年了,这期间,几经搬家,公安部门已经无法查到儿子的底档。最后只能用他出国时的一个公证材料来证明一下他们的母子关系。在管教队长的帮助下,最后母子相见。

如果不是管教破格请示特殊会见,恐怕儿子又白回来一趟了。林一凡说,她真是从心里感激管教,她说监狱里的管教除了严厉之外,很多事表现的非常具有人情味。许多人无法理解,监狱的管教队长会为了一名罪犯的家属会见而奔波于各有关部门。她们真的把那当成一件大事,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去做的。否则,虽然儿子回来了,他们母子也不一定见得到。

9.如何度过狱中的痛苦时光?

母子间的一种别人无法了解的情谊,给了她许多安慰,也给了她许多力量。因为有了这分情谊,她坚强地度过了在狱中的痛苦时光。

那次会见,消除了儿子心中的很多疑虑。他在进监狱之前想了很多,他以为国内的监狱,一定阴暗又肮脏,罪犯干活肯定是又苦又累。可是,当他看到管教队长陪着母亲一起来到接见室的时候,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母亲虽然身着囚服,但干净整洁,头发梳理的也很整齐。

儿子一见到狱中的母亲,首先鞠了一个九十度大躬。他哭着打量母亲,说不出话来。

林一凡没有流眼泪。

为了见儿子,大清早起来,为了能给儿子留下一个精神饱满的印象,她特意仔细的梳洗和打拌了一番,并把最有纪念意义的一件保暖内衣穿在身上。那件衣服是儿子用他上班后第一个月所挣的工资给母亲买的,多少年过去了,她一直珍藏着,只有过节的时候才拿出来穿穿,虽然在很多人眼里,那件衣服值不了多少钱,无论是款式还是面料都已经有点过时了,可那是儿子的一分孝心,所以她非常珍惜。因为时间太长了,衣服的袖子已经洗得有点破了,但是她仍然舍不得扔。到监狱以后,她特意让老伴把它带来,就放在自己的小柜子里。虽然也没穿过几次,但那是她们母子的一种情谊,一种别人无法了解的情谊。这分情谊,给了她许多安慰,也给了她许多力量。因为有了这分情谊,使林一凡坚强地度过了在狱中的许多痛苦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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