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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鳌拜

作者:未知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0:09

鳌拜的这一生可以说是有喜有悲,早年战功赫赫,虽偶有波折,但还算是荣庞一时;又历事有三朝,辅佐幼主,忠心耿耿。晚年的鳌拜可算是善终,辅佐年幼的康熙,保全令名。但最后只因为鳌拜擅权而被革职抄家,死在禁所里面,可叹可惜。鳌拜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历史上,不仅确有鳌拜其人,而且鳌拜还是清朝初年政坛上的一个重要人物。

鳌拜,姓瓜尔佳氏,出生在一个武将世家,出生年不明,满洲镶黄旗人,清朝三代元勋,康熙帝早年的辅政大臣之一。鳌拜前半生军功赫赫,号称“满洲第一勇士”,后半生则掌握权柄、结党营私,是影响清朝初期政局的一个重要人物。

鳌拜跟随皇太极征讨各地,战功赫赫,不但是一员骁勇战将,而且还是皇太极的心腹。1644年清军入关,鳌拜率军定燕京,征湖广,驰骋疆场,冲锋陷阵,为清王朝统一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1646年鳌拜出征四川张献忠大西军,在南充大破大西军军营,斩张献忠于阵,因此以首功被顺治皇帝提前高升为二等公,授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在(皇帝禁卫军司令),自此,鳌拜参议朝廷大政。

1661年顺治帝崩,爱新觉罗玄烨八岁即位,顺治帝遗诏,由索尼、遏必垄苏克萨哈、鳌拜四位大臣辅政。当时鳌拜在辅政大臣之中地位最低,但因索尼年老多病,遏必隆生性庸懦,苏克萨哈因曾是摄政王多尔衮旧属,为其它辅政大臣所恶,因此鳌拜才得以擅权。

身经百战的巴图鲁

鳌拜一家之所以武功赫赫,当然与当时的中国特别是东北地区的形势是离不开的。费英东一家投奔努尔哈赤的时候,正值努尔哈赤开始统一女真各部,并逐渐的走向抗明立国的道路。不久以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年号:“天命”,接着,以“七大恨”告天,发兵攻打明朝的抚顺,揭开了长达数十年的明清战争的帷幕。此后,历经开铁、辽沈、宁远、松锦、山海关等多次战役,先后击败了明兵,收蒙古、降朝鲜,灭亡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最后夺取了全国的统治权。鳌拜的前半生就是在这样一段错综复杂、战火纷飞的历史当中生活过来的。

在努尔哈赤的统治时期,鳌拜目前还没有崭露头角。鳌拜的名字在官修《清实录》中首次出现,是在皇太极天聪六年(1632),鳌拜等人“自明界捉生还。获蒙古人五、汉人三十、牲畜三十二。上命即以所获赏之。”到天聪八年(1634)二月,鳌拜已成为“管护军大臣”,具体职衔是护军参领,也就是皇太极所领镶黄旗的巴牙喇甲喇章京,因此在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征朝鲜时,称鳌拜为“内直甲喇章京。”

在崇德初年皇太极第二次出征朝鲜的战争中,鳌拜表现出了自己勇猛无畏的性格,并从此获得了“巴图鲁”(勇士)的称号。就在攻下朝鲜京城之后,皇太极派硕托、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率军攻打皮岛。皮岛在鸭绿江口外,距朝鲜本土及中国大陆都很近,是一个战略要地,明将毛文龙曾据守此岛,使皇太极经常感受到威胁,因而对皮岛非常的重视,认为“此岛可比大城。”但硕托等进攻不利,皇太极又派阿济格前去增援。渡海之前,鳌拜向阿济格表示:“若不得此岛,必不来见王面!”于是大呼奋力而上,“冒矢石直前搏战”,然后举火为号,引来后续部队,攻下了皮岛。皇太极对于鳌拜做出的表现非常的高兴,并提升为三等梅勒章京,赐号“巴图鲁”,加世袭六次,准再袭十二次。

后来,鳌拜在松锦之战以及入关以后统一全国的战争当中屡次立下战功。崇德六年初围困锦州及攻克锦州外城时,鳌拜先后率护军击败明朝杏山、松山援军,并徒步攻克明军的步军营,因而从三等梅勒章京加升为一等梅勒章京,准备再袭十次。崇德六年八月,松山明军突围,被鳌拜率部击退。接着,鳌拜又追击吴三桂、唐通、白广恩等明军各部,获得大胜。于是,崇德七年(1642)六月,鳌拜又升为护军统领,即巴牙喇纛章京,实事上相当于都统,即固山额真之职,成为八旗将领中最高地位的人物。

皇太极取得松锦大捷之后,并为入关夺取全国统治权奠定了基矗这年底,派阿巴泰率兵入关,经河北直趋山东,杀掉明鲁王,掳获大批人口牲畜。鳌拜也随军作战,曾在北京和山东三败明军,攻克四城,在密云附近大败范志完和吴三桂的军队。以此次战功,再次被提升为三等昂邦章京。顺治二年(1645),清朝为夺取全国政权叙功时,鳌拜一跃而成为一等昂邦章京。此后,鳌拜便加入了阿济格进攻李自成的军队,直下湖广一带。顺治三年正月,鳌拜随肃王豪格等率军进攻张献忠大西农民军。在汉中打败贺珍以后,得知张献忠率军已到达西充一带,鳌拜再一次的充当先锋,率领先头部队前往狙击,结果两军相遇,“鳌拜等奋击,大破之,斩献忠于阵。”打败大西军主力之后,鳌拜等又继续深入到四川、贵州等地,屠杀农民政权的大小官员有一千多人,大概消灭了四川一带的农民军。

入关前后的鳌拜,战功赫赫,升迁频繁,几乎是一帆风顺。但是,这次鳌拜镇压农民军却不但没有获得升官的机会,反而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被借口“停其赏赉”,还险些丢掉了性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自己作为两黄旗的中坚力量,在满洲贵族的内部争斗之中,采取了反对与之抗衡的白旗势力的立场,这就必定会遭到当时身为摄政王的多尔衮的打击。

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突然去逝,由谁来继承皇位现在是满洲贵族面临的头等大事。但是,皇太极生前对于继承人并未做出安排,所以皇太极之死便引起了“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窥伺神器。”当时势力的非常的大、地位相当高、最有资格继统者有三人:一是两黄旗系统的、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一是两白旗系统的、皇太极的弟弟睿亲王多尔衮;一是两红旗系统的、皇太极的哥哥礼亲王代善,其中尤以前两者的争夺较为激烈。顺治五年三月,贝子吞齐等讦告济尔哈朗罪行时曾提到:“当国忧时,图尔格、索尼、图赖、锡翰、巩阿岱、鳌拜、谭泰、塔瞻八人往肃王家中,言欲立肃王为君,以上为太子,私相计议。肃王使何洛会、扬善谓郑王云:‘两旗大臣已定立我为君,尚须尔议’。”说明肃王豪格确是皇位的有力竞争者之一,而鳌拜等是其坚决的支持者。在顺治九年审讯多尔衮余党时也提到,皇上即位之时,英王、豫王跪劝睿王当即大位说:“汝不即位,莫非畏两黄旗大臣乎?我等亲戚咸愿王即大位也。”是以睿王于众人前亦述此言。可见当时不仅多尔衮是争位的另一个有力候选者,而且还说明两白旗与两黄旗在继位问题上是针锋相对,互为寇仇。

在这场战斗争当中,鳌拜身为镶黄旗贵族、皇帝的护军头目,是坚决地鼓励皇太极的儿子继承皇位的。皇太极在位时便对鳌拜非常的信任,有人曾对鳌拜比较专横提出意见,但皇太极却偏袒鳌拜。鳌拜则更是对皇太极忠心耿耿。崇德二年岳托曾派人于夜晚向皇太极进献马匹,鳌拜以“此暮夜就寝时,非献马时”为理由,说:“上已安寝,欲令惊动,秉烛观马耶?”加以挡驾。事后皇太极听说此事,颇为高兴,将献马一事作为“违法妄行”,“命法司分别议罪。”鳌拜对皇太极非常的忠心,自然希望由自己的儿子即位,而两黄旗仍是“天子自将之旗”,地位较高,利益非常的大。这也是鳌拜等竭力支持豪格继位的原因之一。所以在这个关键时刻,鳌拜曾与图赖、索尼等六人“共立盟誓,愿生死一处。”在诸王大臣于崇政殿商议册立时,“两黄旗大臣盟于大清门,命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对会议施加武力威胁,而“索尼及巴图鲁鄂拜首言立皇子”。朝鲜国王的世子也记载:“帝之手下将领之辈,佩剑而前曰:‘吾等属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与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死从帝于地下而已。”当时的形势的确有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势。

多尔衮是一位素有大志并且文武双全的人,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自己绝不是像在日后向群臣所表白的那样,在“诸王、贝勒、大臣率属意于予,跪请予即尊位”的情况下,从内心深处“誓死不从”,这从在皇太极时期的地位以及在自己摄政时期的许多作为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之所以退而充当辅政王,扶持皇太极的幼子福临登基,则在于以鳌拜为骨干的两黄旗势力的激烈反对,害怕两者相争,削弱整个清朝国家的力量,影响入统中原的基业。1644年清兵入关,打败了李自成永昌政权,占据了北京,从而统一全国,正是由于在多尔衮缓和内部矛盾、互相团结一心的基础上完成的。

但是,以济尔哈朗、多尔衮为辅政王,福临继位为帝的暂时妥协,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八旗内部敌对势力的矛盾。豪格对这样一种妥协就很不满,在顺治元年四月曾说:“和硕睿亲王非有福人,乃有疾人也,其寿几何,而能终其事?设不竟终事,尔时以异姓之人主国政,可乎?”清朝迁都北京后,鳌拜与谭泰、图赖、锡翰、巩阿岱、索尼等两黄旗贵族依然在暗地里与多尔衮等作对,而多尔衮也一再打击和压制。顺治五年三月,“睿亲王多尔衮与豪格有缝隙系豪格于狱”,最后豪格死于狱中。多尔衮又以吞齐等人的“讦告”,将济尔哈朗降为郡王,罚银五千两。鳌拜也以同盟拥立豪格,与郑王同谋,以及为豪格鸣冤叫屈等四大罪,落得个“免死赎身”的下常顺治七年(1650)七月,多尔衮生病在家,对前来探病的锡翰等人抱怨顺治帝不前来看望自己,又不准锡翰去奏报顺治帝。结果锡翰等还是请来了顺治帝,多尔衮十分生气,要杀锡翰,而鳌拜则因为“目睹锡翰等罪状,不即执鞫”,从一等精奇尼哈番降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鳌拜遭到打击,许多黄旗大臣人人自危,有的向两边讨好,以图自保。巩阿岱、锡翰并逼鳌拜、索尼等“悔弃前誓”,但鳌拜家族仍不向多尔衮屈服,多尔衮恨恨地说,“若以我为君,以今上居储位,怎会有此病症?今索尼、鳌拜辈意向参差,难以容留。”便“将索尼遣发,鳌拜问罪”,并拆毁了图赖死后的享堂。锡翰等还建议说:“鳌拜、巴哈不可以留上左右,当俱逐退,勿令近御”。

顺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因病而去逝,顺治皇帝亲政。不久以后,多尔衮的封谥被追夺,阿济格被赐死,两白旗群龙无首,一蹶不振。曾遭到压制的两黄旗贵族及以济尔哈朗为代表的蓝旗势力又重掌要职。顺治八年正月,以“鳌拜巴图鲁、巴哈为议政大臣”;闰二月,“以军功升三等侯鳌拜巴图鲁为一等侯”;八月,鳌拜以谭泰“营私及党附睿亲王”,提出控告,杀掉谭泰。顺治九年二月,鳌拜认为自己军功甚多,但前些年对自己待遇不公,因而向顺治帝提出申诉。顺治帝特意批复吏部:“这建议是,鳌拜高升为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为二等公。”三月,顺治帝颁布谕旨,命诸王大臣会审旧附多尔衮、陷害鳌拜等人的巩阿岱、锡翰、冷僧机、席讷布库等,并将全部处死,“家产籍没。”这一升一黜,表明了顺治八年以后清朝初期政局的重大改变,标志着八旗内部、特别是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实力对比的转折,但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斗争却还没有结束。

从此之后,鳌拜作为内大臣之一,常在顺治帝左右,直接参与掌管国家各类事务,如商讨本章批复程序、联络蒙古科尔沁部,将太后旨意传达给皇帝、祭奠故世王公妃嫔,并且倡议“大阅以讲武”,自教武进士骑射,协助会审案狱等等,显然成了一位能文能武的大臣!而正是由于自己始终不渝地效命于福临,顺治帝对其也非常的信任。顺治十三年鳌拜旧伤复发,卧床不起,“上亲临视之。”而皇太后有病,鳌拜则“昼夜勤劳,食息不暇。”顺治帝也因此而感到“深可嘉悦”,将鳌拜等“俱加太傅兼太子太傅”。

就在鳌拜日益得到皇帝的信任、地位也在不断的上升之时,顺治十八年正月丁巳夜子刻,福临病去逝于养心殿。从此,无论是清皇朝,还是处于末世的中国封建社会便都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鳌拜自己的历史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为朝廷孝命的辅政大臣

福临死之后,其子玄烨继位,开始了在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上非常享有盛名的康熙帝统治时期。但是,玄烨登基之时只不过是个年仅七岁的幼童,还没有控制大局的能力,管理国家的重担便落到顺治帝遗诏指定、孝庄太后博尔济吉特氏背后赞助的四位辅臣的肩上。

顺治帝遗诏云:“特意命令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垄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免矢忠荩,保翊冲主,管理政务。”尽管鳌拜在四辅臣中名列最后,但史学家们却往往称此时期为“鳌拜辅政时期”,究其原因,实与鳌拜个人的独掌辅政大权有关。在四位辅臣中间,索尼能文能武,顺洽年间总管内务府,是四朝元老,地位非常的高;苏克萨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极晚年才崭露头角,能力有限。鳌拜虽然名列最末,但实际地位却与索尼不相上下。辅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专政,与苏克萨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异”。在这种情况下,鳌拜的作用绝不像其它的辅臣次序一样是非常微小的,恰恰相反,而是日益增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四位辅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除了旗与旗之间的内部争斗之外,在辅政期间实行的政策大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鳌拜的主张基本上也同样代表着其他辅政大臣的意见。这样,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辅政期间的历史,实事上也就是鳌拜辅政的历史。

尽管福临接受了乃父的教训,在临死前把身后的一切安排妥当,但是留给皇位继承者和国位辅臣的并不是万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个问题丛生、矛盾非常复杂的艰难局面。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历政权和大西军余部,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以及夔东十三家军等抗清力量依旧存在,部分汉族地主仍然怀念故国,不愿与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连年战乱,使社会经济严重凋敝,人民的生活非常的困苦,财政状况相当的窘迫。这样,如何保证财政收入、恢复生产,同时又要继续进行征服和统一战争,就成为当时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此外,“大兵入关时,明臣迎降,睿忠王权宜任之,故胜国弊政,未尽厘正”。顺治一朝,党争不断,明代重用阉宦的恶习也继承下来,中央地方各级官吏不尽心任职,反而贪污受贿,行私中饱,吏治非常的败坏。再者,顺治年间实行的一些恶政,如圈地、逃人、迁海等等,依旧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苦痛,引起农民的不满。这些问题如果再得不到解决,势必会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统治的不稳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险。

在这样的局势下,辅政伊始,辅政大臣们便宣称要“率循祖制,咸复旧章,以副朱帝遗命”。经过篡改的顺治遗诏以“渐习汉俗”、对满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责。这些已表现出辅政时期的基本方针政策。但是,这些方针政策不是“违背当时历史发展趋势”的“复旧政策”。

鳌拜等辅政大臣非常的重视正确处理满汉关系问题。清朝统治者在各个方面“首崇满洲”,是其既定国策,无论是在皇太极、多尔衮和顺治帝执政时期,还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亲政以后,这一国策基本不变。不管对汉族地主表示出多么的友善,但一旦触及满族统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满洲贵族统治地位,“重满轻汉”的根本原则就充分反映出来了。鳌拜辅政时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强调满族统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残余的同时,在顺治朝满汉关系的格局上并没有做出相当多的改变。

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诏命令将制度上“满汉分别、参差不一者,或前后更易、难为定例者”,根据“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但对“有今昔异宜、时势必须变通,有满汉悬殊、定例难于归以者,亦须斟酌至当,详明具奏”。这说明他们并不完全是恪守陈规,也讲究“变通”。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视茶马以差,近经部议,满汉兼差,已经奉旨准行。今思巡视茶马差原系汉御史,从无差满官之例,以后著仿照旧例,止差汉官,不必兼差满官。”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则。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鳌拜等认为其“责任重大,今作礼部所属,于旧制未合”,抬高其地位,尚书“入议政列”,并由满蒙人专任。这个改变并不能算作重满之举。众所周知,清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非常的成功,这与理藩院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因此,鳌拜等认识到,“理藩院职司外藩王、贝勒、公主等事务,及礼仪、刑名各项,责任重大,非明朝可比”,从而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康熙亲政后沿用此制,雍正时还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正是鳌拜时期这一政策的持续发展。

顺治十五年,福临曾经将皇太极时建立的内三院名号取消,仿明制将大学士改为殿阁大学士,满、汉“仍俱正五品”,比顺治初年俱正二品有所降低,但是没有差别。顺治十八年,鳌拜等以不合旧制恢复内三院名色,“设满、汉大学士等,照尚书、侍郎品级”,即大学士为正二品,恢复的乃是顺治初的定制。同年亦定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各一员,满学土二员,汉军学士和汉学士各一员,满、汉比例大致相等。六部在清初统治者眼里一直是要比内三院更重要的,所以鳌拜等在康熙六年曾定满尚书为一品,汉尚书为二品,略有差别。但实事上任事的满、汉尚书、侍郎人数是非常多的,均为满、汉各一人。

对于地方行政机构而言,顺治、康熙、雍正时期“八旗人员之任督抚者,汉军十居其七,满洲十居其三,蒙古仅二人”。而顺治年间与鳌拜辅政时期,任督抚者似乎没有满、蒙人,汉军旗人在总督中约占十分之八,一般汉官占十分之二;在巡抚中汉军旗人与一般汉官平分秋色,前者略多,只是到辅政末期,才有极少几个满、蒙人任督抚,还不如康熙帝亲政以后的多。至于府州县各级官吏,几乎是清一色的汉官。这种中央机构满人占居优势,地方军政大员中汉军与汉人各据其半,低级官吏差不多全为汉人把持的情况,在整个清朝前期变化都是不大的。因此,尽管鳌拜等非常强调“首崇满洲”,但由于这样一种满、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基本格局不能变更,满、汉关系也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汉化的趋势没有被遏止。

鳌拜辅政期间,对汉族地主阶级分子的打击,是以顺治十八年‘江南奏销案’为代表。如前所述,顺治年间清统治者与江南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较深,这一方面是因为民族矛盾激化所导致的汉族士绅的反抗及不合作态度遭到清统治者的仇恨;另一方面是因为清统治者在南北党争中支持北人,排挤南方官绅,引起后者的不满;此外,江南士绅“仍明花分诡寄之弊”,规避赋役的情况又十分严重,所以清政府不仅通过“科场案”、“通海案”等从政治上打击江南士绅,还下令清查江南无锡等县“乡绅举贡之豪强者包揽钱粮,隐混抗官,多占地亩,不纳租税,反行挟制有司”的问题,从经济上与豪强地主争夺赋税,以供军需。“奏销案”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谕尸部:“近观直隶各省钱粮逋欠甚多,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追比。如仍前抗粮,从重治罪,地方官不行察报,该督抚严察,一并题参重处。”在苏、松、常、镇四府及溧阳一县,“不问大僚,不分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现任缙绅概行降调”。最后查出“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应严提究拟”。江南名士,如吴梅村、徐元文、彭孙遹等皆牵连此案。昆山叶方霭为顺治乙亥科以甲第三名进士,“适欠折银一厘,亦被左迁”,现在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奏销案”对江南汉族地主的打击非常的大,但纵观其来龙去脉,与其说这是出自清统治者狭隘的民族观念,不如说是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是顺治朝打击南方官绅政策的继续,非常的难把这算做鳌拜时期“重满轻汉”的表现。尽管‘奏销案’牵连过多,打击很重,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明末农民起义较少触动江浙地主而造成的明末积弊犹存的缺陷,有利于巩固清政府刚开始建立的统治秩序。

鳌拜非常的注重吏治整顿问题。针对晚明遗留下来的弊政,鳌拜等进行了一些整顿和改革,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的办事能力,清除官场恶习。顺治十八年二月,借口“凡事必须遵照太祖、太宗时定制行”,革除内官十三衙门,“内官俱永不用”,为有清一代避免宦官干政肃清了道路。

辅政半月之后,鳌拜等以皇帝名义诏集各官:“朕以冲龄践阼,所赖尔大小臣工,齐心协力,矢效赞襄”。次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阿思哈就提出对巡按的十项要求,对能够“恪遵上谕,洁己爱民,奖廉去贫,兴利除害……又能大破情面,纠察地方恶宦劣衿者”分别升迁;能“谨慎奉法,察吏安民者仍留原任”;“行事碌碌,无实政及民者”降调外用;而“徇情贪贿”者要革职治罪。上奏以后,御批:“这所议各款,务须格尊力行,不得视为虚文,著通行严历。”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要求“进奉本章,关于政务,应切实际陈奏事情正理,明白敷陈,不得用泛义文词”,并规定本章“不得超过三百字”。数月后,又因各部门回复奏章时往往拖延,而“各部事务虽巨细不同,于国政民情均有关系,理直速结”,规定了完结事务的时限,“如仍前含糊迟缓,任意迁延,治罪不贷。”对各督抚奉命查处事件也按地方距京师的远近不同分为四类,制定限期,“违限者按年月处分。”后来曾多次重审,“部院官员办理之事,皆关国政,如仍前因循草率,以至壅积者治罪”。

鳌拜等一些大臣们意识到,“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因此对各地督抚是否清正称职非常的注意。康熙四年(1665)三月,曾谕有关各部门严查督抚在地方的劣政,诸如私征强派,威逼驿站官役多派乘马支应,携带家人至任所“入兵丁数内食粮”,纵容奸徒恶棍扰乱正常贸易等,并下令对此严行禁止。同年十二月,鳌拜等又指斥督抚公然受贿,下令“从重治罪。”康熙五年,“四大臣欲每省差大臣二员,设立衙门于督抚之旁,以廉督抚。”虽然因为方法不妥当而未行,但却能反映出鳌拜等整肃地方吏治的决心。

由于经济问题是当时政府面临的大问题,因此鳌拜等命“今后经管钱粮各官,无论大小,凡有拖欠参罚,俱一体停其升转,必待钱粮完解无欠,方许题请开复升转。”并“定直隶各省巡抚以下、州县以上征催钱粮未完分数处分例。”康熙二年,又由“户部题定征收地丁钱粮总作十分考成则例。”此外,鳌拜等仍以劝垦荒地之多寡对地方官员加以奖惩,如河南总督刘清泰、巡抚张自德、偏源巡抚周召南、湖广巡抚刘兆麒等,先后以劝垦荒地功被加尚书、侍郎衔。对“垦地后复荒者”、“荒地捏报垦熟者”、“督抚降级罚俸、道府降级调用,州县等官革职”,以解除垦荒当中出现的一些弊玻在此基础之上,鳌拜等下令各部院长官“俱著自行陈奏”功过,又下令对现任督抚加以甄别,最后康熙元年有十一位督抚留任,一人解任,一人休致,一人以原官致仕,一人著降一级调用。为减少行政开支,康熙四年及五年把六科满汉给事中由十二员减少到四员;康熙六年将各省布政使二人裁撤一人;同年十一月考察军政后,将贪酷、不谨、罢软、年老、有疾、才力不及、浮躁等官共五百六十三人“处分如例”;康熙七年(1668)四月,“裁直隶各省大小衙门吏攒承差等役三千八百四十九名”;七月,“甄别才力不及满汉官二十七员”,分别降革。而另一方面,鳌拜等对地方官吏“无论满洲、汉军、汉人,应拣选贤能推用”,“遇有紧要员缺,著不论资俸,将才能之员选择补用”,并以此熟悉民间疾苦,“才能夙著”的地方官擢为科道言官,令其“据实指陈,有裨政治。”这种裁撤冗吏、罢免其职、不拘资历、任人以才的做法,显然有利于吏治的整顿。康熙元年,为简化官吏考核制度,鳌拜等曾停止京察大汁,“俱著三年考满”,并定出考满规则。康熙四年,又停止考满,恢复京察,定每六年考察官员一次。这样的来回变化,为的就是说明辅政大臣对吏治的重视。

当然,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其末世,政府机器中的很多弊病已积久准除,统治者的良好愿望也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好的客观效果,鳌拜辅政时期也不例外。因此,康熙六年熊赐履对当时弊病的指摘也定有事实根据。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鳌拜在整顿吏治方面的努力,特别是康熙、雍正时继续执行了这些措施。为“康乾之治”创造了有利条件,就更不能掩没鳌拜辅政时期在这方面的贡献了。

鳌拜在辅政期间,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恢复经济。在鼓励垦荒方面,除了前述以垦荒对官吏实行考成外,政府也鼓励百姓承种荒地。顺治十八年六月,针对顺治朝以来所以无人承种荒地是因为“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的情况,鳌拜等听从河南御史刘源浚的建议,“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在国家财政拮据的情况下,政府还发给湖广等地困苦农民及河南等数省投诚官兵牛种银两,给予垦种田地创造条件,务农谋生,这在以前是很少有的。清初四川经济残破,鳌拜等亦接受官员建议,准许各地册籍有名无业或无名无业之人,由宫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提出“无论本盛外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这对于恢复四川农业的经济意义非常大。

为了确保经济恢复,鳌拜等实行了“轻摇薄赋”政策,除了开垦荒地,三年起科之外,还非常的注意罢免。康熙三年山西太原府属十二州县旱灾严重,地方官至次年才行申报,并征收了当年的赋税。“上以地方官察报迟延,有失抚恤之道,下旨切责”,并准蠲免次年钱粮和发仓赈济。按清初例,灾十分者只蠲额赋十之三,但康熙四年山东济南等六府旱灾严重,政府就将全部钱粮豁免。数日后,鳌拜等又下令户部注意防止地方官乘蠲免之机“侵扣肥己”,“使小民不沾实惠”,并提出对犯有此罪的大小官员从重治罪,决不宽耍此外还规定地方官在察看灾情时,“随带人役,务极减少,一切执事,尽行撤去”,切实保证蠲政的实效。辅政八年中,除康熙三年六月下令将顺治十五年以前各项钱粮悉予蠲免这一次大规模蠲免外,政府进行了包括灾蠲、欠蠲在内的各类蠲免共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个省的七八百个府州县卫。除频行蠲政之外,鳌拜等也主张严禁加派。顺治十八年七月,朝廷因用兵等以至入不敷出,下令加派练饷,直到钱粮充足之日为止。但由于地方调敝,人民困苦,鳌拜等只得于当年十二月下令“急停,以舒民困”,“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加派练饷无疑是一大恶政,但看到有损于经济的恢复、人民的休息,便在数月之后停止,这种及时纠正的作法,比起明末统治者来明显要高明一些。

鳌拜辅政期间经济上的一个德政,就是实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

由于这些土地的一部分已在明末农民起义中为农民所占有,清政府此举实事上就是向这些农民反攻倒算,也就必然会遭到后者的激烈反对因而无法实行。康熙八年三月,政府下令“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并“将无人承种余田,招民开垦”,这就正式承认农民在明末起义当中获得的一些成果。

到顺治末年,统一全国和巩固统治的战争虽然已经接近尾声了,但军事行动毕竟还一直存在,对经济恢复也有一定影响,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这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不但没有停滞倒退,而且还有所恢复和发展。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七年,人丁共增加228575;土地共增加140322顷;征银共增加114838两,平均人丁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一点七;平均上地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三点六;平均税银年增长率为千分之零点六二。可见土地年增长率超过了税收银年增长率四倍之多,这肯定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鳌拜虽然是在追随皇太极之下很快得天下的重要军事将领,其他三位辅臣也曾多次披甲从征,武功赫赫,有较长的军事生涯,但是,除了继续顺治朝以来的统一战争之外,鳌拜辅政期间并没有做出咄咄逼人的军事行动,与在政治、经济诸方面的作为相比,在军事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却是非常有节制的。

辅政开始以后不久,南明最后一个政权永历小朝廷以及支持者李定国部为清军所消灭了,康熙二年到三年,鳌拜的弟弟穆里玛等又率军镇压了大顺农民军的余部夔东十三家军。尽管只是继续完成顺治时期的军事行动,但这些行动的后果已足以使鳌拜等采取相对保守的军事政策。夔东十三家军的英勇抗击,一直使统治者心有余悸,“京师中谚语有其事险难者,则曰:“又上茅麓山耶?”但最重要的是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军事开支的浩大,不仅使鳌拜等难以继续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且使人民负担极重,不得休息,有可能因此而使辅臣们恢复经济的努力付之东流。于是在灭亡了永历政权之后,就急不可待地宣布:“从此大兵得以休息,粮饷不致糜费。宣诏中外,咸使闻知。”基于此,辅政大臣们在对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的行动中,就奉行了一条以防为主,以攻为辅,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方针。

康熙元年,郑成功因病而死,其子郑经继位,在台湾以及金厦一带与清皇朝抗衡。由于郑成功死后因继位问题而发生内江,郑氏政权内部矛盾异常激化,许多文官武将都对郑经表示不满。鳌拜等借此机会,对郑氏人员诱以高官厚禄,招抚郑氏降清。

如康熙元年十一月,杨学皋来归,授其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康熙二年,郑成功之族兄郑鸣骏被授遵义侯,族侄郑缵绪为慕恩伯,如此等等,举不胜举。除封赐爵职之外,鳌拜等还重用这些人来打击郑氏政权,以此表示信任,如康熙三年命征台湾,统率水师的施琅、周全斌、杨富、林顺、何义等,无一不是郑氏故将。在清朝政权的“感召”之下,“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持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总共有四百六十七名。”从康熙元年十月以后到康熙三年十月,较大规模的投降者有十六、七批,其中包括被称作郑经“腹心”、“左右臂指得力之人”的大量官员将领,还包括郑缵绪、郑世袭、郑芝豹生母黄氏、以及郑氏的“子侄眷属”,与此同来降清的官员不下千余,军队百姓共有十数万,还有大量船只、盔甲器械等物。这样就很大地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

鳌拜等乘郑氏政权的内讧,又辅之以攻,派兵相继攻克金、厦、铜山等地。郑经退守台湾。康熙四年,“廷议罢兵”,并派慕天颜赴台谕降,力图和平收复台湾。但郑经却企图裂土割据,“请称臣入贡如朝鲜”,遭到辅臣的拒绝。康熙六年,施琅再次攻打台湾,因“朝议循于招抚”而没有结果。因此双方对峙,直到十四年之后。

鳌拜辅政时期采取的“以抚为主”的统一方针,应该说对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缓和财政危机较为有好处,直到康熙二十一年,大臣冯溥为了“清心省事,与民休息”,还请玄烨“勿轻剿台湾”,持续着鳌拜时期的政策。鳌拜等人的上述行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清朝初期几项弊政的处理问题。顺治初年给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非常大危害的劣政,诸如逃人法、圈地与投充、迁海等等,在鳌拜辅政时期虽仍存在,但逐渐有所缓和。由于迁海政策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顺治十八年八月,辅臣曾下令对迁海居民“速给田地房屋……使小民尽沾实惠。”康熙四年,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因海禁多有失业”,鳌拜等遂允许“令其捕鱼,以资民生。”康熙七年,两广总督周有德报告当地“沿海迁民,久失生业”,建议于海口“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此建议得到鳌拜等批准。康熙八年正月,“奉旨尽弛海禁”,这对沿海居民是非常有好处的。

顺治年间,由于圈地和投充等弊政,迫使许多不甘沦为农奴和包衣的人四处逃亡,顺治十一年“逃人几至三万,缉获者不及十分之一。”朝廷便制订了最为严酷的逃人法,除捉拿逃人之外,还严惩窝主,牵连四邻,许多恶棍无赖又趁火打劫,使许多人身家性命难保。康熙三年底,专事缉捕逃人的兵部督捕衙门右侍郎马希纳也指出逃人法之弊害,请求‘免提案内牵连之人质审’,以免“牵连多人。”次年正月,鳌拜等历数逃人法之弊,认为“此等株连蔓引,冤及无辜,饿死道途,瘐毙监狱,实属可悯”,下令有关部门制定一个“逃人可获,好棍不得肆恶,小民不受诈害”的立法。康熙六年,又下令各地政府对骚扰地方的解役和逃人严加管束,如有“同谋挟诈”之事,要治以重罪,对这些解役约束不严的官吏,也要“严治其罪,必不宽耍”尽管把逃人问题看作与本族利益紧密相关的问题,但还是不能从根本改变逃人法,因为注意到了它的弊害并试图加以解决,使此时期的逃人问题日趋缓解。

顺治年间两次大规模圈地以后,康熙五年,在鳌拜的直接干预下,京畿地区又发生了一次非常大规模的土地圈换,这就是辅政时期的一大弊政。康熙五年,鳌拜提出,顺治初年,多尔衮为了自己利益,把镶黄旗应得的保定等府好地据为己有,而把正白旗的坏地换给镶黄旗,因此要求“呈请更换。”这一提议遭到正白旗户部尚书苏纳海等人的反对。苏纳海认为“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要求将此议驳回。虽然此事之起是由于八旗内部矛盾而导致,但毕竟苏纳海的主张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

但是,鳌拜恃威专断,不顾苏纳海以及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等人的反抗,到康熙五年十二月确定“镶黄旗迁移壮丁共计四万六百名,该地二十万三千晌,将蓟州、遵化、迁安三处正白旗壮丁分内地、民地、开垦地、多土地、投充汉人地派给。不敷,又将水平、滦州、乐亭、开平民地酌量取拔。”从以上记载看,正白旗迁出后的十一万多晌土地是远远不够镶黄旗二十余万晌的需要的,其他就要新圈民地。而正白旗迁走的壮丁也并没有迁往巍南即镶黄旗迁出的地方,反去新圈玉田、丰润、永平等府县的民地,这样,所谓换地实事上就成为顺治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给畿辅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尽管鳌拜等在两个月后“拨换地上将完”之时,并下令“从今以后各旗有具呈请拨换者,概行禁止”。但是,鳌拜等人不管百姓“扶老携幼,远徒他乡”之苦,不顾“秋收之后”,蓟州、遵化等地“周遭四、五百里,尽抛弃不耕”的恶果,强行换地圈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非常大的损失,也危及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实际上是祸国殃民的一大弊政。

功过半倍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六日,权倾朝野威风凛凛的辅政大臣、一等公鳌拜,被康熙帝玄烨捉获问罪。造成这一重大案件的根本原因是鳌拜结党营私,擅权专横,鳌拜的所作所为阻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玄烨的乾纲独断,而不是所谓的鳌拜欲图谋叛篡位。康熙五年(1666)鳌拜利用圈换土地沉重打击了以正白旗为首的反对势力,自己的势力日益增长。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死。

七月,苏克萨哈因为鳌拜的威胁而请求退出政界,“往守先皇帝陵寝”,被鳌拜定为不满康熙帝亲政的大罪,斩首灭籍。这样,康熙初的四位辅政大臣中就只剩下一个唯唯诺诺的遏必隆,鳌拜的势力就在康熙六年到八年五月被逮前达到了顶峰。从鳌拜个人来说,自己被授一等公,并加太师;其子那摩佛承袭了二等公,并加授太子少师;其侄讷尔都尚公主,封为和硕额驸。就其集团成员而言,加班布尔善为大学士,济世为工部尚书,马迩赛为户部尚书等,基本上把持了朝政。“一切政事先于私家议定,然后施行,又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甚至“红本己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记,“在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把持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六部的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没有一个人敢对鳌拜提出建议。”

与此同时,玄烨个人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成熟,在鳌拜力主严惩苏纳海及苏克萨哈时,已能明确表明自己的不同意见,虽然由于鳌拜势力强大而难以硬顶,但这就坚定了玄烨清除鳌拜的决心。特别是鳌拜常常在“御前呵叱部院大臣,拦截章奏”,甚至在玄烨面前“攘臂上前,强奏累日”,极大地损害了玄烨作为一个皇帝的尊严。随着玄烨在康熙六年七月宣布亲政,鳌拜就日益成为玄烨大权独握的障碍。因此,在捉拿鳌拜的谕旨中称,“鳌拜在朕前理直声气和平,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又凡用入行政,鳌拜欺朕无权,恣意妄为”,这对于一代英主玄烨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康熙八年五月,玄烨利用“布库游戏”擒捉鳌拜,就这样结束了清朝历史上的“鳌拜辅政时期。”

从鳌拜的三十条罪状看,其中与其绪党擅权有关的有二十三条,不尊重太皇太后的二条,对册立皇后妒忌、私买奴仆等有五条。与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其他权臣或朋党集团如明珠、索额图、年羹尧、隆科多及和珅等相比,鳌拜既无严重的违法乱纪又无恶性之贪污受贿,更无图谋不轨的勃勃野心,反之却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事。对此,玄烨是非常清楚的,玄烨在捉拿鳌拜之后,只是将鳌拜“革职籍没,仍行拘禁”。后来便死去了但是时间不详。康熙五十二年,玄烨已到了晚年,犹记起鳌拜的功劳。一次,他召集诸王贝勒大臣,说:“忆及数事,朕若不言,无敢言之人,非朕亦无知此事者。”其中特别提到,“从征效力大臣中,莫过于鳌拜巴图鲁者鳌拜功劳显著,应给世职。”讳而不言者,当年捉鳌拜系不得已之举。雍正帝执政以后,“赐鳌拜祭葬,复一等公,世袭罔替”,在雍正九年加封为“超武公。”这些身后隆典,表明鳌拜并不是非常危险的巨奸大臣,而仍然是清帝褒奖的有功之臣。

计捉鳌拜

康熙八岁登基,朝廷内鳌拜专权,今天杀文人明日斩武将,吓得索尼告老还乡,来了个杀猪不吹一一蔫退。遏必隆胆小怕事,俯首听令,四个辅政大臣中,只有苏克萨哈是个大大的忠臣,见鳌拜专横独断,欺侮皇上,常常据理力争,被鳌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发誓要杀死苏克萨哈,再谋皇位。苏克萨哈是正白旗人,鳌拜心生一计,传令要蓟州、遵化的正白旗人迁走,把驻地让给镶黄旗,这个强行无理的命令,当然会遭到苏克萨哈的反对,双方争执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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