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正是从宁波开始。
接下来几天,真如告诉新结识的黑衣男子她的身世,父亲刚刚去世,家道陡落,她准备去上海找份工作来养家。
船近上海,真如的态度忽然变的羞怯,宗江心知她芳心已动。
宗江说如果我有一份正经的差事做,我会娶你,帮你养家。
真如脸一红,终于说:或许父亲的旧友可以帮帮忙,找事做,男人比女人容易很多。
两人会心一笑。船抵上海,他们直奔霞飞路的商行,去见真如父亲的老朋友。
霞飞路上百货公司很多,欢香买了一件旗袍,开叉很高,腰身极窄,-忽然有了媚惑的意味。
周幕说,只有1934年的旗袍才会这样妖娆。那时,女学生是最时髦的,明星也穿学生装,说英文。
真如带着宗江来到一栋外国洋房前,不巧父亲的老朋友有事出去了,他的合伙人是一个外国人,真如用英语和他商议好久,很欢喜的告诉宗江:这个外国人同意录用他,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英文的,宗江不懂,真如很认真的帮着看了,是做一些抄抄写写的事,待遇还好。宗江按了手印,外国人就把一叠钱给了真如,是预付的薪水。
欢香说:她会先去买一瓶4711吧?欢香也用香,闻起来很奇异,柔情蜜意的,周幕感觉自己爱上她了。
一切都很顺利。真如先带行李回家,顺便跟家人说好让宗江寄住的事。宗江留下来,等着向她父亲的老朋友道谢。记好地址,宗江送真如走,两人依依不舍。
周幕送欢香走的前一夜,他们做爱。
周幕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一个女人,他告诉欢香:我爱上你了。你肯放弃一切来找我吗?
欢香留下一个地址:北京潘家园4711号。
真如走了。大门一关,宗江就成了猪仔,几天后会被外国运到旧金山做苦力。真如带走了他的卖身钱。
本来就没有什么真如。
北京潘家园。
周幕潦倒街头,他找不到欢香,还丢了所有证件和钱。
第四十七天,他在古董摊上看见一张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广告画,“4711玉容霜”。
画中女子长发卷曲,藕色旗袍,欢香!让他相思入骨的欢香!
1931年,宗江海上花4711。
2003年,周幕海上花4711。
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一场轮回百年后落幕,此间海上花已不复红粉知己的调调,而是反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
☆、十八春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爱他的慧娘,但是现在,他爱我了……
十八春
楚江雨
我是十八春唐装店的年轻的老板娘,说年轻,是因为我只有20岁,刚刚从一家服装专科学校毕业。
没有像自己的大多数同学那样去找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自小到大喜欢极了中国民族服装的我,选择了在淮海路旁的一条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唐装店。
除了雇有两个缝纫工人,从设计到销售都是我自己一人打理,所以,小店的生意虽不是很好,维持生计也算是绰绰有余。
夏天比往常来得好像更快,还不到5月,人已经穿不住衬衣了,看来,今年夏天吊带衫又会好好地唱一唱主旋律了。
那一阵子,电视里正在放《大明宫词》,我不是爱看电视的人,但是,因了〈〈大明宫词〉〉里漂亮好看的唐装的缘故,我先是爱上了〈〈大明宫词〉〉,继而像太平一样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薛绍。
〈〈大明宫词〉〉看完了,我由之得来的灵感设计出的好多款新式唐装也挂满了我的小店,引得进来逛我的店的一班时髦的女孩们雀跃不已,除了买成衣,还有不少人要求订做。我总能令她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做衣服对我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想,这是我能令每一个顾客满意的原因。看着我的顾客穿上我设计的衣服后轻灵地出门的样子,我愿意把她们全部想象成太平公主,希望她们都会碰上一个自己心爱的当然还要爱自己的薛绍。
城市夜未央,在这座不眠的城市的绚丽灯火下,我一个人正对镜试穿自己新设计出来的一款小裹肚,再套上一件纱质的长衫,真有一种今夕何夕之感。直觉告诉我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转过身一看,是一个唐代装束的男子,我噗哧一声笑了,这人可真是怪,是演员?还是一个像女孩子样热爱时髦因而显得滑稽的男子?
先生,您看上我这里的什么衣服吗?或者,您是想订做戏服?我为自己说的这番得体的话颇感得意。
老板娘,你不认识我啦,我是薛绍呀,以前,我常在你这儿来做衣服的。男子的话令我觉得分外好笑,不过我并不想戳穿他,就当他是薛绍吧,反正,他来这里,那么就是我的顾客。
老板娘,其实我是真的已经爱上了太平,可是,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违背自己对妻子许下的诺言,我只有选择了死,像我这种死法的人,只有1200年后才能再世为人。现在,我重生了,也可以不受拘束地爱太平了,可是,我问遍了每一个像太平的姑娘,求她跟我一起生活,我会一生一世地爱她,就是没有姑娘肯承认她是太平。老板娘,你说,我到哪里才能找到太平呢?什么什么,让我听仔细一点,他是再世为人的薛绍?
我站在薛绍的身边的脚步步后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然而薛绍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变成厉鬼将我吃掉,我这才稍觉安心。
我仔细地问了一下薛绍,他说的像太平的姑娘指的是哪些人,终于弄明白在薛绍的眼中,上海凡是穿着太平公主装的女孩子都是太平,这个薛绍,头脑也太简单了一点嘛,也难怪,中间隔了1200年,他能记得太平已是了不得了。
我为薛绍的忠贞不渝动容,我能爱〈〈大明宫词〉〉里的薛绍,那么,不管这薛绍是谁,我也应该能爱他。
主意一定,我便说,薛绍,明天晚上8点,巴黎春天,你会在四楼的咖啡座见到太平。
8点的时候我穿着全身的克隆太平公主的衣裳到了巴黎春天,薛绍坐在一个角落里正悄无声息地等着我,见我到了,他惊喜得眼中涌出了泪花。
太平太平``````薛绍急急地低低地叫着我,那种纯粹的男性的声音真是令人迷醉,然后他握住了坐在他对面的我的手,从今以后,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再也不要分离,我不会再故意地气你,我要教你学剑,要和你一起奏琴,就让我们两个,做大唐最幸福的一对长相守的夫妻吧!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是爱着他的慧娘一个,但是现在,他爱我了,我一时百感受交集,真是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十八春的老板娘还是盛世大唐的那个无与伦比的公主。
20岁的我,一下子懂得了爱,也一下子心里酸楚难言。
费了很多的口舌才能让薛绍明白现在时代变了,好在最近店里生意还好,手头有了一些积蓄,我给薛绍在巴黎春天买了两身夏装。
薛绍的官至三品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用场,我想,正好他和我一起经营十八春,也不错。
因为生意好了很多,我又雇了一个女孩子看店。好让薛绍尽早融入这个城市,5月18日,我和薛绍相逢的第18天,我决定这天陪他去外滩转转。
穿着Esprit休闲装的薛绍英气逼人,一路上我们俩吸引了众多目光,我感激上苍的好心成全之德,也更紧地挽着薛绍的胳膊。
我们在外滩嬉戏打闹,一如这个城市里的儿女情长。我指给薛绍看什么是东方明珠电视塔,什么是南浦大桥,看着阳光这么好,就高兴得爬上了黄浦江边的栏杆。
20岁,在大唐早该是为人妻母的岁数,可是,在我所在的城市,却还来得及淘气。
薛绍笑着看我,他想不明白我为何有此嗜好吧。
也就在我得意的时候,令我惊恐的一幕发生了,由于我笑时身体的摆动幅度太大,以致于在我一仰脖子的当儿,我骨碌一下子掉到了江中。
岸上众多的游人惊叫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
太平!我听到薛绍惨叫了一声,刹那间也跳入了水中,然后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三个小时后我在医院里醒了过来,我睁大眼睛四看,身边却没有薛绍,一种可怕的念头马上跃入我的脑海,薛绍出事了。
我问身边的人,是谁救了我,一个上海时常见的干净的体面的青年人站在了我跟前,他笑着看我,我问他,我的一个朋友,我明明记得他也跳入水中救我的,他人呢?
小姐,我们没有看见你身边有任何人跳入水中啊,是不是你被吓糊涂了。青年问答我。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地跑出了医院打了一辆车去了刚才我落水的地方,我见了每个人都说,我的朋友跳入水中救我,他却不见了,你们没看见吗?
可是所有的人都讲知道刚才有一个姑娘落水被人救起,除了那个救人的青年,从没听说有任何一个小伙子跳入水中。
我的泪一滴一滴落入黄浦江中,薛绍,他该是上苍派来圆我一个梦的吧,我的梦圆了,他便也该走了。
江边,忽然看见我买给薛绍的两件衣服,T恤白色,裤子烟灰,在无知无觉地漂啊漂``````
☆、恍然爱情
月下的石凳上,我开始怀念小学时前排那个女生,并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甘然。
恍然爱情
楚江雨
大学毕业后我在北京的一家计算机公司做事,住在单位给安排的小公寓里。和我同住的另一位仁兄已有了女友,看着他们你侬我侬,越发显出我一个人的无趣。
夏天到了,每天回到我的斗室,拿一盆凉水从头到脚浇一遍,换上干净的衣服,我就会出门散步至夜深人静时分。时间长了,成为习惯,不散步竟是不能入睡。
那天我同往常一样地一个人坐在雍和宫门前的一个石凳上,说来好笑,虽已二十有四,可是我从来还没有过一个女朋友。多多少少,我是个活得比较粗糙的人,很少时间感伤与怀旧,可是这天不知是不是一弯上弦月勾引起了我满怀的情思,我发现我开始怀念着上小学时的那个前排的女生,并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甘然。
就在我陷入对故人的怀念的当儿,不觉间月光暗了下来,似是被云层轻轻遮住一般,而对面也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白衣白裙容貌娟秀的女孩,尤其她嘴角边的一粒小小的痣,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一回想,原来幼时的甘然正是长得如此模样的啊!我惊叫,你是不是甘然啊?
女孩笑了,你是李圻,你说我是不是甘然啊?
我见她连我的名字也说对了,直以为她必是甘然无疑,一时只被巨大的喜悦所击中,也顾不得诉什么别后远近。
此后每天夜晚,像是都约好了一样,我和甘然在雍和宫周围的某处相见,然后我们一起去散步,或者是去看电影。甘然和我一样,特别地爱看电影。
那天,我们一起看的是<<盗墓迷城之二>>,看到探险家的妻子,那个前世的公主时候,忍不住,我细细地打量了一下甘然,甘然的脸,如丝绸般没有一丝皱褶,若隐若现的绒毛,闪着令人迷惑的光芒。
这样的女孩,该也是前世的公主吧!
白天的我要上一份朝九晚五的班,和甘然的相见总是安排在夜晚。她喜欢小鸟依人地挽着我的胳膊走路,是月底发薪水的时候,我拉着甘然的手说:甘然,今天我要请你吃哈根达斯的冰淇淋。我们来到了哈根达斯的国贸店,看着甘然一匙一匙地仔细地舀着冰淇淋,我觉得,所有店里的时髦的穿着名牌的女子都黯然无光,而甘然,她不过是穿着平常的布衣。
我想,全北京城,只有甘然一个人是最适合吃冰淇淋的女孩。我忍不住握了甘然的手,冰凉的、柔若无骨的、细腻的手,让我不禁亲了又亲,而那时的甘然,白若象牙的脸上也初次显出了红色。只是,当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大街上时,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我送她到她的住处,她说她同姐姐住在一起,姐姐对她管教极为严格,现在还不同意她交男朋友的。
以前也是这样,每次她总是不让我送她,我也就做罢,但是今天实在是太晚了,所以,我坚决要送她。她无奈应允,我们上了出租车,我仍是握着她的手,城里已是不低于40度的高温,像我每天都是热得臭汗出了一身又一身,可甘然的手仍是冰冰的,我好奇地问她,甘然,你怎么就不热呀。
甘然巧笑嫣然,知不知道一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的话?这世上只有臭男人一说,可从来没有听说臭女人呀!
到了四元桥附近,甘然说她家快到了,她让停车,我要求送她,她却先自下了车,并关了车门,我注目着她,还没有看清楚走向哪里,她却已翩然不见。
我在疑惑中自己一个人回了家。
第二天正好单位里临时检修电路,放了半天假,我早早地来到了和甘然每次碰头的雍和宫门前,想想时间才不过下午3点,自嘲之后决定到雍和宫里面看看。
我以前并没有进雍和宫看过,进去后才发现这是藏族的圣殿,里面有很多精彩的藏画。
也是在一幅画像前,我停下了脚步,画上的少女,那个藏族的小郡主,怎么回事,看仔细了,竟然长得和甘然一模一样,难道说甘然真的是前世的公主?想起每次碰到甘然都是在雍和宫附近,电光火石间,我心如辘轳千百转,我赶紧近前偷偷摸了一下那幅画上小郡主的手,似乎觉得画上的手轻轻颤动了一下,我低唤了一声甘然,画中人则张了口,最后又想起什么般,闭了嘴。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古代书生身上与画中人相恋的传奇,真要发生在我身上吗?可是,除了来雍和宫多一些外,我真不晓得自己何德何能。既然爱她,她尚且不计较我的身份,我又何惧她的身份?
秋渐至,天亦渐凉,彼时我已深深爱上了甘然,自是不满足于只在夜晚同她见面与散步,我求她说我的一个同学新近在宣武门开有一家咖啡馆,给我赠有6折的贵宾卡,希望她会有时间白天陪我一起去坐坐。
再一次与甘然在雍和宫跟前的某处相见,我握紧了她的手,答应我,好吗?甘然,你看,我从来并没有其他女孩,我对你是真心的。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孩,我不能想象,假若走在阳光下,会吸引多少眼球。
月光下甘然的身子单薄而又无助,她的白衣白裙似乎翩翩若飞,我看见,甘然的泪,顺着她象牙白的脸流了下来。我一时心痛万分,我抓起她的手打在我的脸上说,都是我不好,甘然,我不该提这个让你为难的要求,你不答应就算了,求你别哭。
谁知甘然哭得更是厉害,我抱紧了她。我感觉她在我怀里变得越来越轻竟至于无,只听她细若蚊语的声音飘向我的耳边,李圻,200多年里我一直心如止水,我不知是你打动了我还是我自己动了人心,我从画上走了下来,我爱你,但,我的身份提醒我我要适可而止。你,该有一个可以陪你走在阳光下的女孩,而我却永远不能够。我们到今天为止相处已有三个月了,我已经满足了,此后,纵然我只能被永久收藏,但,我的心是温暖的。
我益发抱紧了甘然,并不觉有何不妥与害怕。可是,我的怀里,却已空空如也。
我呆立原地,一时死人一般。
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再一次地去了雍和宫,跑到挂有甘然画像的那所房子里去看,却不见了甘然的画像,问主管人员,他们说已经移到楠木箱子里收藏起来了。我问他们说以后还会不会挂,他们说恐怕不会了,因为这个小郡主没有什么名气,这幅画也无特别之处。
噢,甘然,甘然,我长叹一声,离开了雍和宫。
自此,我不再有夜晚散步的习惯。我按揭买了一套房,搬到了新的地方。
只是,我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凡是北京城里我知道有的画展,我都会去看。
☆、春去春又来
我花了整整一星期时间,用汉白玉雕了一对玫瑰耳坠,却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个轮回的诅咒……
春去春又来
莫红颜
一
四月初,天气还时冷时热,没有春的感觉。
第一次见芷薇,也是在四月初的一个黄昏。
芷薇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是我在北京美术学院上大学时认识的,那时我大四,是雕塑系,芷薇比我低两级,学的是工笔画。
记得那天我去图书馆还书,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穿白连衣裙的女孩坐在桌旁看书,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半个脸庞,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尖尖的鼻子。这时窗外的阳光刚巧斜照在她身上,整个轮廓像笼罩了一圈光环,美极了。如果不是她轻翻书页,我会真的以为是一幅蒙娜莉莎般的油画。那一刻,我真想把眼前的一切做成雕塑永留下来。
后来,我们又在图书室碰见了几回,熟识之后,我知道了她叫芷薇,于是我们的来往多了起来。
芷薇爱穿白色的衣裙,又有一双很哀怨的眸子,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芷薇有胃病,经常要吃很多药,因此芷薇在系里有林妹妹的绰号。
和芷薇在一起总是很快乐,虽然她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我喜欢西方文学,但我们却很谈得来。芷薇是个很好的听众,每当我夸夸其谈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微笑,静静地听。而当她讲起她喜爱的古典文学时,又简直是一本《古典文学赏析》,她对这方面很有独特的见解,因此我常说芷薇不愧林妹妹的称号,不仅外表古典,还是一个小才女呢。
芷薇也经常给我当模特,让我雕塑,而我总选在夕阳斜照进屋里的时候,让阳光给她罩上光环。芷薇问过我为什么,我只是说,因为这时我最有灵感。
终于,在我将毕业的前一个星期,我对芷薇表达了我的爱,并请求她在两年后毕业时做我的妻,而芷薇又用她那迷人的羞涩的笑容作以回答,令我欣喜不已。
为此,我花了整整一星期的时间,为芷薇做了一件礼物,是用汉白玉雕的一对非常精致的玫瑰耳坠,因为芷薇最喜欢白玫瑰,而我觉得这种玉耳坠与芷薇的古典气质很相配。
这件小礼物果真令芷薇激动了好一阵,她爱不释手地捧着耳坠说:我们结婚那天,我一定戴着它。
毕业后,我分配到西安,工作很忙,而且又要全国各地到处跑,所以和芷薇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可我每到一处,总要给芷薇打电话,如果呆得时间长,我们便相互写信传达彼此的思念之情。
就这样,很快两年就过去了,我终于盼到了我们可以相聚相守的一天了。一大早,我就赶到机场,焦急又兴奋地等待着,想着我们见面时的情景,不觉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机上的乘客都已散尽,可仍不见芷薇的身影。我到服务台查询,可得到的回答竟是:这班飞机没有这位乘客的姓名。
我想芷薇也许改乘下班飞机,也许临时有事走不了,也许……可我在机场等了一整天,始终没能接到芷薇。于是我挂通了她的电话,可没有人接,我又往所有芷薇可能去的地方挂电话,都找不到她,好像芷薇一下子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又过了几天,我仍找不到芷薇,一种不祥的感觉袭击着我,我急得快要疯了,于是向单位请了假,决定立刻搭飞机赶过去,弄清楚究竟怎么回事。
在北京机场,接我的是芷薇的好友沈苓苓,我一见她,便急急地问:芷薇呢,她人在哪里,到底发生什么事,快告诉我。
沈苓苓迟疑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没有看我的眼,轻轻地说了句:芷薇死了。
什么,你说什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可沈苓苓的眼神告诉了我这些都是真的。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我感到我的心在一点点破碎,淌着血,我不能思想,只看到眼前都是披着光环,宁静的芷薇。
在芷薇的墓前,沈苓苓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委。
原来在芷薇走前,几个好友为她饯行,芷薇因为伤感多喝了几杯酒,加上以前严重的胃病,导致胃部大出血不止,结果流血过多而死。
我将一束白玫瑰放在芷薇的墓前,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芷薇再不会回到我身边。沈苓苓劝我不要太悲伤,并交给我一封芷薇留给我的信,我展开淡蓝色的信纸,芷薇娟秀的笔体跃然眼前——
振宇,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随风消逝了,对不起,我没有等到和你见最后一面,就先离你而去。
振宇,我真的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常盼着我们相聚的一天,又可以回到从前,享受浪漫,享受温馨,享受我们的爱。可惜,我等不及了,我要先走了,戴着你送我的白玫瑰耳坠走了。振宇,真的很抱歉,我不能戴着它做你的新娘了。
振宇,我走后,你不要太伤心,让我化成灰烬,随风飘散,也从你的记忆中飘散。忘了我吧,振宇,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个健康的女孩伴你三生三世。
握着芷薇的信,我的手颤抖着,直至此刻,我似乎才完全相信芷薇已永远地离开了我。
二
清明节下雨,似乎成了每年的惯例。
我捧着一束白玫瑰,踏着湿湿的青砖拾级而上,让我的脚步声打破这份诡异的宁静。收起伞,任由绵绵的细雨打湿我的发,我的脸,我的心。
来到芷薇的墓前,照片上的芷薇依旧和三年前一样,以她那流水般的双眸和曾经无数次打动过我的羞涩的笑容面对我,令我心痛不已。我将怀中开得灿烂的白玫瑰放在芷薇身旁,为她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便开始诉说起我对她的思念。
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我不舍地告别了芷薇,起身离去。
刚走下十几级台阶,隐隐地听到身后传来女子的哭泣声,竟是那样的幽怨,使我忍不住想看个究竟。
我转身往回走,顺着哭声竟离芷薇的墓越来越近。距芷薇的墓只有十来米的时候,我清晰地看见一个穿黑衣黑裙,身形很瘦的女子正抚着芷薇墓碑上的照片哭泣,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颊。
我很惊异地想看看这个黑衣女子是谁,刚叫了一声:小姐……
谁知那女子一听见我的声音,顾不上擦干眼泪,转身就急匆匆地跑了。可就在她转身的刹那,长发被风吹开,我看见了她耳边晃动着的正是我亲自为芷薇做的那对汉白玉玫瑰耳坠。
我惊呆了,来不及多想,便朝着那女子跑掉的方向匆匆追去。
一直追到一座古旧的红漆门大宅前,隐约见那女子闪身进去,随之紧闭大门。我跟上前,顾不上冒昧,伸手重重地敲了几下门,好一会儿,红漆大门开了窄窄一条缝,探出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我急忙说:
老伯,我是刚才进去的那个女孩的朋友,很久没有联系了,我可不可以进去看看她?
什么女孩子,我老汉孤身一人住在这儿,哪有什么女孩子,小伙子,你是不是花眼了老人说完很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就将门关上了。
再任我怎么敲打,这紧闭的红漆大门却始终也没有打开。
天色渐渐模糊,我无奈地带着满腹狐疑离开了这座神秘的旧宅。
三
以后,我经常来这里,盼望着那女子的再次出现,却始终没能如愿。以至我开始怀疑是不是那天我真的产生了幻觉。
这天,我又来到红漆大门前,打算最后一次等候。
等了一会儿,老人开门出来,看见我,摇了摇头,叹口气说:唉,小伙子,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固执的人,来,如果不嫌陋室简单,进屋坐坐吧。我本来就对这座神秘的旧宅充满好奇,当然毫不推辞地进去看个究竟。
一跨进大门,一股清新的花香扑鼻而来,原来这旧宅里有一个若大的花园,可里面竟然只种着一种花——玫瑰,白色的玫瑰,纯纯的,晶莹的,没有一点瑕疵。这满园的玫瑰静静地吐着幽香,使我身陷一个充满浪漫激情的玫瑰海洋。
看见白玫瑰,我不禁又想起了芷薇和她那玫瑰般的笑靥。
走进屋中,老人已沏好两杯热茶,笑吟吟地端出来,放到茶几上。我坐在茶几旁的木椅上,注意到对面柜中立着一个相夹,里面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的照片,样子纯纯的,笑得很甜,嘴角边有一对浅浅的小酒窝,很可爱。
我问老人这是谁,老人望着照片,眼光忽然那么遥远,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半晌,老人的眼神又回到照片上,轻轻地说:她是我的小孙女,叫陈晓红,三年前死了。
怎么死的?我不禁为眼前这个如此年轻又可爱的女孩惋惜。
病死的,都是因为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
什么?玫瑰耳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很惊奇,请求老人告诉我原委。
老人站起来,到柜中拿出晓红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我的晓红从小就没了父母,在她十二岁那年,我带她到她父母墓上祭拜,路上碰见一个老尼姑,见她长得可爱,就送了她一对看起来很古旧的汉白玉的玫瑰耳坠,说是化缘得来的。从此,晓红就爱上了白玫瑰,央我在园里给她种。直到她二十岁时,爱上了一个挺优秀的男孩子,可谁知,没过多久她就得了一种怪病,高烧不退,还咳血,也吃不进东西,医院也诊断不出到底是什么病。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就不行了。那个男孩子怕触景伤情,就远走他乡了。打那以后,我再也不种别的花了,只剩下满园的白玫瑰,希望这些白玫瑰能够唤回我的晓红。
老人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又说:其实我早该阻止她要那对玫瑰耳坠的。
为什么?
那对耳坠来得邪呀!
接着,老人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民国时期,一家姓陈的大户人家,老爷是开洋行的,家中有钱有势。陈老爷虽年逾不惑,却风流倜傥,家中已有妻妾三人,又看上了一位在戏团唱花旦的二十出头的姑娘,硬将人家这位戏团的台柱娶回家中。这位姑娘姓沈,叫若婷,艺名白灵。陈家老爷对沈姑娘倒是不错,对她百依百顺,日后也没有再娶。可自从沈姑娘嫁入陈家后,终日郁郁寡欢,从此不再唱戏,却迷上了养花。沈姑娘最喜爱白色,种的全是白色的花,尤其是白玫瑰最多,她说喜欢白玫瑰的那份凄美。
一次偶然的机会,沈姑娘认识了一个陈老爷生意上的朋友,他叫周亦飞,很年轻,也很有才华。因为彼此欣赏,没多久他们就相爱了。亦飞知道沈姑娘喜欢白玫瑰,特地买了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送给她,并央沈姑娘和他一起远走高飞。
就这样,经过精心安排后,在一天夜里,他们乘上了南下的火车,去享受他们的浪漫生活了。
第二天,陈老爷发现后,大发雷霆,派了很多人找他们,却始终没找到,一怒之下,毁了园中所有沈姑娘种的白玫瑰花,并诅咒说:以后凡喜欢白玫瑰花的女人都不得好死,不能和她所爱的人在一起!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停了下来。我听得正入神,便问老人:这故事是真的吗?您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也姓陈,那个陈老爷是我的曾祖父。唉,不知是不是他的诅咒灵验,报应到了我的小孙女身上。
沉默了好一会儿,陈伯上楼拿了个小红锦盒下来,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赫然躺着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竟然和我为芷薇做的那对非常相似,只是它们看起来古旧了许多。
陈伯告诉我这就是当年那尼姑送给晓红的那对玫瑰耳坠。看见这对耳坠,我禁不住也将我和芷薇的故事讲给了陈伯听。陈伯听后,倒很平静,叹了口气说:真是做孽呀!
我怕陈伯太伤心,不愿再谈下去,安慰了他几句,便告辞离开了。
四
这又是一个不知而过的春天,我已成了这大宅的常客。
这天,陈伯和我聊得投机,高兴之余留我陪他喝酒。酒过三旬,天色已晚,我正想说走,偏偏下起了暴雨,陈伯笑说:这就叫做主不留人天留人,今晚别走了,就住我这儿吧。
于是我和陈伯又聊了一会儿,便上楼休息了。
伴着窗外喧闹的雨声,我渐渐睡着了。恍惚中,我仿佛听见床边有女子的叹息声,我翻了个身,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素白的脸,我一惊,连忙坐起来,开了台灯,昏黄的灯光倾泻至每一个角落,屋中并无他人。可我已再无睡意,总感觉刚才那张素白的脸竟好似芷薇。我使劲摇了摇头,想驱走这份幻觉。
听听窗外,雨已经停了。我披上衣裳,想到花园中透透气,刚走到园中,听见屋后有人说话:如果你还爱他,索性和他见个面,说清楚,莫要象我家晓红一样,到时候想都来不及了。
是陈伯的声音。
我正奇怪这么晚了,陈伯在和谁说话,一女子的声音在静夜中响了起来:可我现在这个样子,我不想连累他。
我惊呆了,这分明是芷薇的声音。
我踏着碎叶,穿过花丛,急急跑到屋后,想看个究竟。却见陈伯匆匆迎上来,笑问:这大半夜的,你不好好睡觉,跑什么步呀?
我顾不上搭话,又跑了几步到屋后,可什么也没见到。陈伯跟过来问我找什么,我狐疑地问他刚才在和谁说话,他笑我道:这屋子只有你和我两人,难道我在和鬼说话吗,莫不是又产生幻觉了。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有些神经错乱了。可芷薇墓前哭泣的女子、半夜里床边素白的脸和花丛后女子说话的声音,一切都来得那么真实,不容置疑。我陷入了迷茫。
五
以后的一段日子,我都时常恍恍惚惚的。
终于有一天,在我修剪完满园的白玫瑰,握着剪子发呆的时候,陈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振宇,你是个好孩子,我真是不忍心再瞒你了,我怕你这样下去会出问题呀。
于是陈伯告诉了我一个我曾经怀疑过却又无法相信的事实。原来芷薇真的没有死,三年前同学们为她饯行,后来胃出血都是真的,可她却没有死,而是检查出了癌细胞。芷薇当时很绝望,但她不愿让我知道后陪她一起伤悲,索性来了个长痛不如短痛,安排了一出假死的骗局。当时芷薇也放弃了生存的愿望,打算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自生自灭。迷乱中走到了陈伯的大宅前,正巧陈伯开着院门在浇花,芷薇看见了满园的白玫瑰,顿时被吸引了。后来陈伯知道了芷薇的故事,便留下了芷薇并认做孙女,使芷薇又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
直到我的再次出现,打破了芷薇平静的生活,她见我对她还是那么痴情,更不忍告诉我实情,以免日后再次经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也怕我会怪她骗了我这么久而不原谅她,所以,她央求陈伯不要告诉我。但当近日看着我精神恍惚,日渐消瘦,又十分痛苦和不忍,于是在陈伯的劝说下,终于同意由陈伯来对我说出原委,如果我不能原谅她,她也不必再出来见我,只是希望我保重身体。
我呆呆地听完陈伯的一席话,好似从梦中惊醒,一切的疑虑都已消逝。我并没有想责怪芷薇,有的只是无尽的欣喜,我终于又可以见到我的芷薇了。
我央陈伯带我去见芷薇,陈伯笑着指指身后,我一转身,看见芷薇一身素白地站在那儿,削瘦的脸颊旁晃动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眼里含着泪却微笑地看着我。我们这样默默地对视着,用眼睛传达着彼此的思念之情。
你瘦了,芷薇。
一听我的话,芷薇眼中的泪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伸开双臂扑进了我的怀中。我抚摸着她那柔顺的长发,也不禁泪流满面……
接下来,我们共渡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日子,我和芷薇一起去爬山、划船、雨中漫步或帮陈伯打理白玫瑰……陈伯看着我们,也从心里为我们高兴。
六
正当我们沉浸在快乐中时,病魔却再一次地要将芷薇从我身边抢走。
医生告诉我们,芷薇的癌细胞再次扩散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控制治疗,但仅是拖延时间而已。
已经历过一次死亡的挑战和生死离别之苦的我们,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似乎异常地平静。
三个月后,芷薇带着我为她做的汉白玉玫瑰耳坠走了。临走的时候对我说:振宇,我没有遗憾,因为你陪我渡过了最后一段美好的日子,我要感谢你。这对玫瑰耳坠我带走了,以后如果有和我一样喜爱白玫瑰的女孩,希望她能够与她所爱的人生生世世在一起……
七
又是一年清明节,依旧是细雨绵绵。
我捧着一束白玫瑰,踏着湿湿的青砖拾级而上,来到芷薇的墓前。
照片上的芷薇还是那么清纯、婉约。我将带着雨珠的白玫瑰放在芷薇身旁,希望它在不知中陪伴芷薇一春又一春。
回来的时候,已近黄昏。我一人走在僻静的小路上,正走着,看见前面有两个大约五六岁的孩子在玩过家家。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当爸爸,你当妈妈,那长大后你也一定要做我的新娘子噢!小女孩羞涩地点点头,笑了。
刹那间,我觉得这小女孩的笑容竟和芷薇是那么地相似。
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尼姑,看见小女孩后,对她说:小施主真是聪敏可爱,贫妮送你一件礼物吧。于是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小女孩手中,就走了。
小女孩好奇地展开手,手心里竟赫然放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
☆、对不起,我爱你
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对不起,我爱你
项斯微
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小雪就很难睡个好觉。她怀疑是不是因为母亲打破了自己最爱的昂贵花瓶,她大骂了她一顿她才离去的。可母女没有隔夜仇啊,虽然她一直没说对不起,但母亲第二天起来还是照旧给她做了早餐。过了三天,却突然不见。
她在公司的后门碰见那个妇人和狗,是母亲离开后的第二年。那个妇人衣裳褴褛,大概30多岁的样子,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小雪在公司录完唱片,偶尔会从夜宵里剩下的食物拿一些给她。那妇人似乎在哪里见过,脸看上去有几分熟悉。小雪跟着她打开了记忆的阀门,她不知道那妇人会不会是童年里的一位大表姐,她身上会不会有母亲的线索。但是她不敢贸然相问,总是对自己说“下次吧。”
当初,母亲是反对她做明星的,那么多狗仔跟着,到哪里都没有秘密。可是她一个一身清白的人,哪里会有什么秘密呢。所以想做的也做了,到现在半红不紫她也满足了,只不过,没想到成为明星之后,她连向这个乞丐妇人打听一下的自由也没有——说不定明天就上了哪家周刊的头条——她还没上过头条呢。
没想到,犹豫了好久,那妇人却不见了。小狗还是脏兮兮地在公司后门出现,却换了个主人。换成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小雪照例偷偷拿食物给她,却也问不出个什么。小姑娘只会用泪水莹莹的眼光看着她,仿佛有什么话要说。
她只觉得这一切有些不可思议。mrbig却依旧缠着她,说要同她结婚生孩子,叫她不要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了,不如唱歌给自己家里人听。小雪其实也是喜欢他的,但是她也不想放弃现在这花好月好的一切。mrbig说要上她家去,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非要看她小时候的照片。这一看,问题就出来了。小雪在那老相本里,看到了她从来没有注意到的母亲,30岁时有些胖的母亲,17岁时好看的母亲。
小雪发了疯地向公司跑去,她仿佛听见,那转角处响起了彭彭两声,就什么都消失了。等她跑到的时候,只有那只小狗孤零零地对着空气发呆。她手里依旧捏着那张照片,照片里。母亲是30多岁光景,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她想起为什么她见过那张脸了,六岁那年,她打破了家里的大花盆,那张熟悉的脸却并没有责备她,只是温柔地问她“玻璃有没有扎到脚。要照顾好自己啊。”那是母亲,30多岁时的母亲,原来就是那个妇人,她却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照片后面,有一行小楷字:亲爱的女儿,我们家族的秘密相信你也知道了。50岁一过,我们就越来越年轻啦。只是这年轻的日子好短,不需要两年的时候我们就一岁岁倒退,最后只会留着一团空气。不忍心当面告诉你这件残忍的事情,因为当初是我执意要把你生下来的。好好照顾自己,最爱你的母亲。
小雪抱着那只小狗,摇摇摆摆地走回了家。她想,是时候退出这奇怪的娱乐圈了,是适合和mrbig好好生个孩子了。她想在有生之年,多照顾她一天,哪怕那个小东西爱闯祸。这时候,小雪知道母亲没有怪过她,不会怪她没说那句“对不起”,母女没有隔夜仇。母亲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店员小姐
生活,一向由自己来造就。
店员小姐
项斯微
杨志新天生就风流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这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这等等数据,模糊的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li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