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歆被吸引住了,拿了吊瓶来看,鼻端却闻到一股异香。这香气有别于任何一款香水,只一嗅,心里便涌起了很想很想拥有它的感觉。她向导购小姐询问价格,小姐笑着说:这个吊瓶不是我们柜台在卖的,可能是哪个粗心的客人落下的吧。小姐,你要是买一瓶香水,我就做个顺水人情,把这吊瓶送给你啦,你可以挂在汽车里当空气清新剂。
可歆在导购小姐的巧舌如簧下,买下了一款香水,并获赠了这瓶香熏。
傍晚杜岩来接她吃饭的时候,可歆顺手将吊瓶悬挂在杜岩的车头。开车去餐厅吃饭的途中,杜岩的神情突然变得很奇怪,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可歆奇怪地问他是不是人不舒服,杜岩却说突然间感觉身上冷嗖嗖的,好象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如芒刺在背的感觉。可歆笑他神经过敏,开玩笑地逼问他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杜岩自然是矢口否认。
那天之后过了一个星期,杜岩的精神状况愈发不济。经常魂不守舍,丢三落四,甚至彻夜失眠,食欲大减,人也很快消瘦下来。可歆很是担心,陪杜岩去医院检查。全套检查做下来,却查不出任何病因。医生推测可能是工作上精神压力过大导致。杜岩附合。可歆心疼丈夫,当天就去买了很多补品炖给老公吃。
可歆的父母最终敌不过她的坚持,同意了她在房产证上签署两人名字的意见。签合约的当天,可歆由父母陪同早早去了房产交易中心,杜岩说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会晚一点过来。
可歆等了又等,最后等来的却是杜岩撞车入院的消息。
杜岩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他看着可歆,眼泪横流,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天下午,保险公司打电话给可歆让她去处理车子保险事宜。可歆到了那边,打开杜岩车子的车门时,挂着的香熏吊瓶绳子突然断了,瓶子掉了下来,可是安然无恙。
可歆伸手去捡,却被灼热的瓶身烫到了手。她惊讶极了,找了块厚厚的布,包起瓶子好奇地看,赫然在瓶子里看到了一只眼睛。那只眼睛浸在精油里,用一种悲哀的神情看着她。可歆吓了一大跳,定睛再看,那只眼睛却消失了。可歆的心砰砰直跳,当下把吊瓶放入包里,去找她在医科大学深造的女友。
可歆的女友拿起吊瓶的时候,并没看到任何异状。她拔下塞子,把瓶子里的精油全部倒入了一个容器里。一分钟后,容器里的精油缓缓凝成了一只眼睛的形状,跟人的眼睛并无任何异样,瞳仁里居然有一些混乱的影像停留。
女友与可歆一样惊骇不已。她找来了仪器,把眼睛取到精密仪器下一看,忍不住脸色大变,低呼起来。可歆凑过去,看到了同样令她震惊的一幕。那只眼睛里停留的影像,居然是她的丈夫杜岩与一个身材丰满的陌生女子亲热的画面。而亲热的地点,正是在杜岩的车里。
可歆的女友去找了她的导师,导师得知吊瓶的来历,也同样惊异不已,但他也无法解释这种情形,只能把它归于科学无法解释的一类异象。
杜岩向可歆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可歆在杜岩出院以后,迅速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独自一个人住进了那套复式楼。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前事,仍然觉得象一场梦。而那只香熏吊瓶里的精油,已经全部挥发无形了。那只眼睛,自然也永不再现。
☆、轮回之蛊
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
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轮回之蛊
耶马
1
电梯在身后关上时,女人将裙子向下轻轻拉了拉,饱满的胸立即从那快要被胀破的衣裙里又探出了些。一声轻微的叹息声传到耳里。那声音极轻,若不是在这寂静的夜里,相信每个人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女人心里一凛。可是想到随后的那个约会,便又释然了。她捋了捋头发,安慰自己:是风吧。怕什么。有一个那么健硕强壮的男人正在等自己,怕什么。
女人穿得很性感,酒红的迷你裙,一双缀满水钻的黑色凉鞋,满肩被染成金黄的头发随着她轻快的步伐颤动着。她向着楼层最深处的那间房走去。昏暗的廊灯照在她身上,影影绰绰。
门刚开,女人便一头栽了进去。象是在野生丛林里被一条巨蟒吞食。事实上,她只不过栽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男人粗暴地搂了她,双手已经开始娴熟地在她身上游移。
她咯咯笑了,极其娇媚:“先洗个澡嘛。”
窗外,夜色很浓,街上的路灯次第熄灭,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夜,黑得深沉,很容易令人联想起一些暧昧的情节。
窗内的氛围,果真已是暧昧之至。洗手间里方才热水澡留下的雾气已经飘进了卧室。恰如其分地营造了一种朦胧的意境。
男人裸着身体,象一把极富张力的弓,蓄势待发,她却成了那个等待一箭穿心的猎物,妖娆、迷乱,我见尤怜。
男人压在了她身上,呼吸越来越沉重。她幸福地尖叫着,却又夹杂了痛苦的呻呤。强烈的撞击,似已不能再满足他们内心火热的欲望。男人伸出手,“啪”,一个清脆的耳光甩在了她脸上。她的头立即被打得偏了过去,金色的卷发覆在脸上,闪烁着奇异的光泽。转过脸,她却似并不讨厌这种暴力,脸上,挂上一缕满意的笑容,残酷到充满致命的诱惑。男人看得痴了。她的上身,却突然跃起,牙齿咬在了男人唇上,深深地咬着,伴着轻微的呻吟。血,顺着男人的唇角流下,那咸咸腥腥的味道更象是一针兴奋剂,男人的动作抖然又夸张了很多,双手在女人身上放肆地挥舞,手指有力地掐进那细腻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女人松了嘴,却更欢快的叫了出来,眼里,燃烧着贪婪与惊喜。丝毫不介意身上早已布满了青青紫紫的伤痕。
挺进、挺进……却总感觉还缺少了些什么,并不能迅速到达他们所期待的彼端。男人轻喝一声,双手扬在了自己的脸上,脸上立时已见些许抓痕。“再用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娇喘着。却看见男人将手指插进了自己的眼里,黑红色的液体,顺着两个空空的眼眶,粘稠而下。
女人这才觉出了什么不对劲,呆呆着看着身上的男人,惊叫一声,准备逃开。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发了疯似地扑向她,下身的动作仍未停止,却张大了已被鲜血布满的嘴对着那雪白的胴体,撕咬开来。
“再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惊恐地听见,自己的声音仍在这房里飘荡着。
“再用力一些。”男人受了这声音的指引,坚硬的牙,已经咬上了女人脖颈上的血管。
最后的时刻,女人清晰地听到了血管断裂的声音。她知道,她逃不掉了。
2
林晓枫是被警察带来的。现场已经被戒严。那两具尸体已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下身,却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警察们费尽了心力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林晓枫是被带来认尸的。本来,谁也不会想着让这个可怜的女人亲眼目睹这样惨烈的现场。可是,如果不带她来,又怎能确认死者的身份?
身份证,钱包,手机……没有错。可是这一切所指向的那个体面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死于非命?
林晓枫默默走近,终是,在那死后也依然有力的脊背之上,找到了那颗痣。
“是他。”她轻轻的说。却再也不能言语,缓缓地,滑坐在了地上。
队长无比同情地看着这个已经悲伤到麻木,连流泪也忘记了的女人,那具男尸生前的妻子,说:“送她回去休息吧。”
这是一场诡异而残酷的案件。光凭现场,没有人能找到第三人出现的证据,所以,无法得知是不是谋杀。
不得已,只好动用了高科技的远红外摄象机。屏幕上那些隐约的人影,终于再现了当时的情景。
每个人都震惊了。——不是他杀,却是他们相互摧残至死。不,更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他先是捅瞎了自己,再咬死了女人,然后,又咬断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筋脉,终于,死在了一起……
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同归于尽。
只有林晓枫知道。是她来了。
3
20岁,多么美好的年纪,林晓枫刚刚认识李希哲,那个腰缠万贯的钻石男人。谁都以为,这是王子与灰姑娘在现实中最完美的版本。
可是,林晓枫遇见了她。
那是在某个酒吧万圣节的狂欢舞会上。本来是李希哲约的她,却临时有事,不能来。她只好一个人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看着热闹。
一个女人却径直走到她的面前,坐了下来。
“怎么,被男朋友爽约了?”女人问。
她乖巧地笑笑。
“男人,总是靠不住的。”女人说。“特别是睫毛很长的男人,都花心。有一个办法,一个古老的巫术,可以帮你将他永远地留住。”
林晓枫微微地皱了皱眉。她一直听说某些酒吧在夜深的时候,总有一些假冒的女巫出来骗钱,本是不信,不想,今天却遇到了。
好在她有教养,虽然有些嫌恶,却依然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便开始抱起易拉罐,吸着汽水。
“趁着他熟睡,剪下他的睫毛,磨成粉,再和着自己的鲜血,滴到酒里,与他一起喝下去。这样,他便被你下了蛊。一辈子也不会背叛你。倘若,哪一天他还是不小心背叛了你,神灵也不会放过他,会让他以一种最惨烈的方式死去。”
林晓枫觉得有些闷,不屑地笑笑:“可是,我凭什么相信您?”
女人笑了:“我知道你会这么问。可是,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
正说着,林晓枫却感觉女人的神色发生了变化,这变化非常之快,以及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之下,她也能辨得分明——她眼睁睁地看到,女人的五官开始严重扭曲,直到一个男人的面容完全地呈现出来。
男人张开嘴,向着她爽朗一笑:“年轻人,这世界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没有见过,便不存在。”
那天夜里,林晓枫是尖叫着离开酒吧的。可惜这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夜晚,处处弥漫着诡异的气息,狂欢的人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的反常举止。
惊恐是有的。可是,她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怀疑那个女人——不,应该说那个不知道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
将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这怕是每个女人最大的心愿吧。
于是,林晓枫虔诚而郑重地,下了那个蛊。
而现在,林晓枫清楚地知道。她来了。从李希哲背叛自己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来了,悄无声息。
4
夜晚,林晓枫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不能成眠。
每个人都会以为,她是在受着丈夫的背叛和死亡这样的双重打击,内心不能安宁。
林晓枫咬着唇,略有恨意。
她恨着李希哲的背叛,却也同样恨起了自己。若不是自己当初那么轻信了别人,李希哲也不会死。就算他有了小小的背叛,也许,她会象个正常女人那样,包容着,用爱把他唤回,那一种天长地久,虽不完美,总好过如今这般,生死殊途。
“晓枫,对不起。”一个声音传来。
她一惊。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打开灯,卧室还是一如继往的干净整洁,如每个等待李希哲的夜晚一样,空空荡荡。
下了床,从药柜里拿出几片安定,她狠狠地服下。
终是受了药物的控制,她睡得很沉。并且,这一觉,似乎与以前的夜里,并没有什么两样。她似乎忘记了李希哲已经不在身边,她只感觉到,她背对着他,枕着他有力的臂膀,而他,依然是从身后抱紧了她,温暖安全。
天已大亮,阳光照进了卧室,刺在了她的眼上,她迷迷糊糊地,将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推开,直感觉腰酸背痛。
突然惊醒。——手?哪里有手?李希哲已经死了,这一夜,是谁抱着她,让她睡得安详?
她坐在阳光底下,打了个寒颤。
单位已经批了她长长的假期,让她好好休息。她本可以再倒回床上,带着长长的忧伤,睡一个虽不踏实,却至关重要的回笼觉。
可是此刻,她却对床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她多么害怕,再次睡去后,又会感受到那双手,那个曾夜夜陪伴自己的温暖身体。
走进洗手间,她却感觉到了一片荒凉。
从前每当这个时间,都是家里最为忙乱的时刻。李希哲和她都要上班,两人挤在一起,洗手间里满是流水声,和牙刷碰撞杯壁“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现在,这里一片寂静。
林晓枫看着镜子,忍不住,终于流下泪来。
“别哭。”他说。
又是一个激灵,“谁?”林晓枫问。
环顾四周,根本没有别人。
目光再回到镜上,林晓枫却惊恐地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镜子中,自己的五官严重地扭曲起来,渐渐地,一个男人的面容浮现在眼前。——李希哲!
她尖叫一声,拿起牙杯砸向镜子,捂住了自己的眼。
可是,她多么清晰地听到,那一声吼叫,却分明发自一个男子。
5
万圣节,酒吧里依然的热闹非凡。
林晓枫看到了角落里那个单纯的女孩子,慢慢走了过去。
“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她说。
看着女孩尖叫着离开,她却满心悲凉。
“真的管用吗?”她问。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她的身体里回道:“管用。你给我下蛊时,答案就留在了我这里。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会有那一天的。她想。因为哪个女人不希望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可是,又有哪个人能够明白,只有拥有了同一个身体,才叫作真实意义上的,永不离弃。
☆、血娃娃
每一个娃娃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一碰,就会汩汩流出红色的液体……
血娃娃
耶马
楔子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种娃娃,芭比娃娃、迷糊娃娃、露娜娃娃……更多的不知品牌,却同样被女孩子们奉若至宝,收藏在枕边书桌上,日日把玩。
浅凝的屋里,却几乎有着这所有种类的娃娃,虽非正品,却一样匠心独具、精雕细琢。
她在网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娃娃店,专门出售真假难辨的赝品,因为物美价廉,生意颇为红火。几乎每一个分类下的娃娃都供不应求。只除了,有一类由她自己精心设计的娃娃,售出无几。
她们,同样拥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嫩细滑,有着真人的触感。白晰的面容,柔软的四肢,水旺旺的眼睛,柔顺的长发。按说,全是上品。可是每一个娃娃的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里面似有什么机关似的,一碰,就会汩汩地流出红色的液体。
她管她们叫做:血娃娃。
宁静的夜里,屋里散发着隐隐的霉味。依然只点一盏老式油灯,浅凝坐在灯边,专注地缝制着娃娃,嘴里,轻轻吟唱着催眠的曲调。时不时,她会抽出左手来,摇动一下身后的婴儿床,面色祥和。
灯光扑闪,婴儿床里,几只血娃娃整齐地躺在一起,面目狰狞。
1
一天,两天,三天……仅仅十天,那个帖子水涨船高,已经翻至第五十九页。
殷以商坏坏地笑着,一页一页翻阅下去。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女人,飘逸脱俗,不染烟尘,却从每一个细胞里,透出深深的忧郁来。
她走路很轻,终日只穿一件纯白的棉布睡裙,长发直直地垂下,让人从任何角度也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初遇在人声鼎沸的商场前,他一定会把她当成一个女鬼。
而事实上,除了初遇,她此后的行为也当真象极了一只女鬼。
她只在深夜才出门,先扔掉大袋的垃圾,再去24H的快餐店打包回全天的食物。有时,还会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转角处一个冷僻的辅子买一点煤油。
她的菜谱殷以商研究过,看不出丝毫的喜好与规律,似乎店里还剩什么,她就要什么,绝不挑剔。如果一定要有所发现,那就是,她的饭量相当惊人。
殷以商还从未见过这样大胃的女人。他年纪轻轻,就接手了父亲的家纺公司,身边一直美女如云,哪一个不是娇滴滴地特别在意自己的身材,每每用餐,都会扭捏着不肯多进食,唯恐一星点肥肉也会毁掉了她们窈窕淑女的声名。哪里会象她?一天的食量,光主食就有五六份。
那个帖子的帖主正是殷以商。说不上是什么心理。或许是因为她太过神秘,他太急切地想要揭晓答案,却又没有学会放下所有矜持去贸然打扰。
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初来这个论坛,他殷以商殷大老板的魅力在这里起不到任何作用,发帖无人响应,回帖也得不到回应,处处显得格格不入,很受排挤,才想借了这随机的灵感,大炒一把人气。
他是殷以商,他怎么可以忍受自己不是焦点?
于是,他站在自己新抢租下来的简陋居室的阳台上,用高清晰的数码相机拍下了她的窗口。那个终日被厚厚的白色穿帘屏敝的窗口。
照片,是傍晚拍的。那天正好有雨欲来,天上的云朵很厚重,黑压压地离地很近,那种沉闷的调调压抑住了整幅画面。
他说,这是一个古怪的居室,从来没有见过窗帘被揭起过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听到过里面有过任何响动。但楼下的邮箱,每天都会有人塞进东西。第二天再看,却又空了。到了傍晚,又会重新被塞满。
这里,究竟住着什么样的人呢?
他当然全然隐瞒了他的跟踪和她的出行,并且在行文间添油加醋,以增加其间诡异的气息。
坛子里的人们炸开了锅,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里应该住着一个深居简出的作家。因为只有作家,才会既不喜外出,又与外面的世界保持频繁的书信联系。
有人说,这里应该关着一个精神病人,没准那些邮递物都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信。
也有人说,笨,你们真笨,全部被忽悠了!这间屋里根本没有人住,只不过是楼上或者楼下哪一家空出的房产而已。至于信箱,它的主人习惯了留这个号码,所以只用这个信箱来通信。
帖子是在第二十七页开始进入正题的。
终于,有人要求楼主提供详细地址,要组建一个小型的敢死队,去一探究竟。这个提议,居然一呼百应,一时间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xdx潮。
那之后,便是千遍一律对帖主千呼万唤的期待。甚至,有人开始按捺不住,开始对这座城市每一个破陋的社区进行排查,企图在楼主回复之前,就找到照片里的小楼所在。
殷以商应该是欣慰的,他终于再度成为了焦点,他的身影,如此被人期盼着。然而,他却开始坐立不安。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她虽然依然神秘,对他,却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无论这门里藏着什么,他都不可以让别人捷足先登。
所以,他终于在一个傍晚,敲开了那扇门。
2
您好,他说,我是来送快递的,请问是商萌萌小姐吗?
浅凝眯起眼,细细地打量着面前的男子,突然迎来的光亮让她一时还无法适应。
她低了头,没有作答,只转身回到桌前,给他让出了一个小小的入口。
他识趣地跟了进来。
关门。她说。声音很轻,也很冷。
书桌、婴儿床、沙发、杂物架、几只装满布块的竹筐……整个屋里阴暗潮湿。
电灯开关明显坏掉了,灯芯在灯盏里费力地挣扎着微弱的光亮,将周边的物什照得影影绰绰。
最令殷以商惊奇的是,这样的屋子里,居然会有一台电脑,一台开着的电脑。
一段时间的离开,使电脑已经黑了屏。殷以商轻轻地摇了摇鼠标,屏幕上,却渐渐浮现出一个帖子,一个由他发表的,唯一火爆的帖子。最后的回复正出自他的ID,他说:无论如何,我都会给大家一个最终的答复。
心下一寒,脊背上突然感受到一丝凉凉的目光。
猛然转身,她却仍在安静地缝制着手里的娃娃,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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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殷以商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天究竟还发生了什么?
他明明以一个快递员的身份进入了浅凝的家,最后,怎么却在那张破旧的二手沙发上,与她纠缠在一起。
究竟是谁勾引了谁?还是,情到深处,水到渠成?
一切的一切,纷纷乱乱,记忆碎成了浅凝剪下的布条,零落不堪。
他只记得她披散的发,迷离的眼,火热的唇。她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似着了火般歇斯底里地疯狂动荡;她静的时候,连时间,也停止了呼息。
前所未有的心动。
仅仅是回想,却又令他身体的某一部分蠢蠢欲动。
摸出手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他一人躺在沙发上,身边,已没了她的身影。
她是照例外出了吗?
一个鱼跃,他坐起身来。
桌上,留有一只刚刚缝制完成的娃娃。精美的面容,甜美的笑意。真是个尤物。
忍不住就伸手一摸,一丝鲜血却顺着她唇角汹涌而出。
啊——
没有丝毫准备地,他骇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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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以商自然没敢在帖子里道出这段艳遇,他怕会被数不清的板砖砸来,横遭惨死。
踌躇着把帖子翻到最后一页,却看到自己的ID已有回复:
她是一个终日呆在家里做手工娃娃的女孩,在淘宝上有一家店。因为货赶得紧,所以不太有时间外出。邮箱里的信件,大多是她订购材料的包裹单,也有一些不习惯网上购物的客人邮来的汇款。
——也许这个真相让大家失望了,但现实总是这样,世界上哪里真有什么鬼怪神仙,这件事情至少让我们明白,任何诡异的表相,在现实中,终归有一个毫无创意的答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做的娃娃相当精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她店里看看……
后面是网址。
而回复时间,却正在几秒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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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真相的揭晓,这个帖子便失去了神秘与新鲜,逐渐被人遗忘。人们更多的注意力,则转移到这座城市近期大增的失踪案件上去了。
网友们激烈地讨论着那些失踪者的命运走向。因为失踪最多的是女童,有人猜测是有一个贩卖人口的集团入驻了这座城市。她们应该是被卖进了无法生育的富人家庭。更多的人表示反对。因为自古以来,被买卖的儿童多半是男性。而女童?养大成人再卖入青楼?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基本上很不靠谱。那么,很有可能是拐去进行器官移植交易了,或者,从小畸养,进行特殊的非法演出。
更有人为了证实其可能性,将几年前与失踪有关的那则旧帖也翻了出来大加炒作。
大致是说某某地方,有些女孩即使是在大商场的试衣间里,也会突然失踪,亲友花尽数十年时间也无法寻访到踪迹,若干年后,在一个畸形人演艺团体的演出中,却认出了自己失踪了的亲人。
殷以商对此不以为意,他的全盘心思,都用在了那个叫浅凝的女人身上。
他们已有过了最亲密的接触,他该是她最亲近的人了吧。可是她对他,却还是那样阴晴不定。
每天的鲜花牛奶,都无法轻易敲开她的门,一个月里,她似乎只在那特定的几天里,才有心情接见这个执著的仆人。而只要她肯迎接,她便是狂野的,致命地给予他全部诱惑。只是除了身体的纠缠,她对他却是那么吝啬,甚至连微笑,也不原意施舍。
他请她搬去他的豪华别墅,她不置可否。他邀她共进晚餐,她却当着他的面打开准备好的便当,默默进食。他送她华丽时尚的衣物,她照单全收,一转眼,却被她一一剪碎,改造成娃娃身上的礼服。而她自己,仍旧穿着那一成不变的白色睡裙。
有一次他无意间打开了她的衣柜,一时间呆在了那里。大大的柜橱里,居然只挂了几件款式一模一样的睡衣,再也没有其它的色彩。
很多时候,殷以商并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他也很懊糟——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怪人呢?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是啊。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殷以商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思绪,便顺理成章地飘回了初遇的那一天里。
那些日子,家纺商城里的生意很是冷清。殷以商大手一挥: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把那些做家纺用的边角料全部摆到花车上,推到店门口低价促销掉,先赚点人气再说。当然,促销的消息是先从报刊电视和网络这种种媒体之上同时散发出去的。
就这样,他看到了她。
这怕是她几个月来唯一一次白天出门吧。这么微薄的机会,却被他撞到,并且为之吸引,这不能不说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既是天意,还有什么可抱怨呢?这样去想,便又坦然。
之后,他似乎迷恋上了这种追忆。他习惯性地开始收集与她相处的每一点滴快乐与美妙的时刻,而将那些冷遇,统统赶出脑海里。这样,当他回味,他也是幸福的,温暖的。他会觉得他的爱情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神奇。如此如此,无法抗拒。
他曾经设想过她应该是一个受过伤害的女人,他应该替她请个心理医生。而最终的结果是,他为她,催眠了自己。
6
他与她的关系,终究还是与外面的世界扯上了联系。
那是一则报道,说是据可靠消息,最近失踪案件中的孩子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在失踪时,都带着一只会流血的娃娃。
血娃娃?
殷以商读到这里,一个激零,一股寒意弥漫了全身。
他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她的家门,敲了半天,却没人响应。
突然想起,是深夜了吧,她应该在快餐店才对。
到了店里,却被告知她刚刚离去。刚想追出,却突然返身,问起:那位小姐今天买了些什么?
7
桌上、地上、沙发上,铺满了便当,浅凝哼着催眠曲,仔细地将方便筷一一摆好。
九十九份便当呵,这将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好在快餐店的老板讲信用,从不对她偷工减料。
好在,这般的疲累,也总该有个结束。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饱,好上路。
她轻轻地哼着,面色忧郁。
嘻嘻哈哈的笑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摇篮里推得满满当当的血娃娃逐一站起,排成整齐的队列走到各自的餐盒面前。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饱,妈妈带你找到回家的路。
她轻声吟唱着,却掉下泪来。
8
好不容易砸开门,殷以商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浅凝的屋里,已是零乱不堪。早些天卖出的那些血娃娃,不知何时又全部回到了这里,被浅凝排列出奇怪的队伍。每一只娃娃的面前,都放着一份食物。而那个苍白忧郁的女人,正垂着泪,象一个温柔而贫寒的母亲一样,在照顾“孩子”们进食。
娃娃们一动不动,夜,令人发狂地静着,浅凝轻飘的歌声便更显诡异。
浅凝,你……你怎么了?
殷以商打着寒颤,却终于问出了口。
浅凝停了下来,淡淡看了他一眼。
九十九只,花费了我三年的时间啊。今天最后一个客人收到了她的娃娃。这都要感谢你的成全。
我?我怎么了?
是你的那个帖子,让我一直冷清的血娃娃生意热销了起来。要不是你,九十九个符合条件的买主,我该要等到什么时候?
浅凝,你在说什么?
她却不去回答,只剥落了身上的睡衣,再次,向他展露了雪白了胴体。
不……不要,浅凝,我不要我们再这样下去。我……
她却并不理会,轻轻拿起餐桌上早已放好的一柄尖刀,向自己小腹上划去。
啊——
殷以商轻呼出声,却是来不及了。
一滴、两滴鲜血冒出,却瞬间凝在了伤处。没等他多想,她又将刀向下深深按去,“哗啦”一下,是血肉分离的声音。
殷以商忍不住想闭眼,却眼睁睁地看到她小腹处的皮肉已被翻开,显露出一个大大的窟窿。鲜血,似中了盅术般,从那个巨大的洞口仓皇逃离。
守着我,不要惊动孩子们。她说,只需一刻钟,我就会醒来。
她忍着巨痛,咬牙向他说道。
千万别报警,求你。电脑桌上,有你的一封信。当你看完,我就会醒来,相信我,我不会有事的。
殷以商哪里还有心思听她言语,双膝一软,跌倒在她身旁,正好接住了她温暖腥热的身体。
9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殷以商终于再度有了意识。他看着地上大片的血迹和怀里血迹斑斑的女子,忍不住想吐。泪,毫不自知地倾泄出来。
摸索地爬到电脑桌旁,展开信。他第一次看到浅凝清浅的字体。
五年前的某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孩子。一个被强暴而生下的所谓孽种。我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我只剩她,我的孩子。而我最终,却将她也弄丢。你无法想象我当时的绝望与心痛。
是的,我可以再去随便寻找一个男人,重新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可是,这对我没有用,任谁,也比不上我那可爱聪明的女儿,我此生唯一的挚爱。
幸而,我找到了它,古老的寻魂术。它教我学会了制作巫蛊娃娃,并将她们送到条件相符的孩子们手里。它告诉我,巫蛊娃娃会为我带来九十九个女童的灵魂。在此期间,我必须尽量减少与外人的接触。而第一个主动找到我的男人,便是巫神派来成全我的男人。只有和他,我才能孕育一个新的载体,与九十九个灵魂一起,重新寻回我早夭的孩子。我要她重回我的腹中,重新经历十月的孕育,将她带回我身边。
殷以商,那天当你敲开我的门,我就知道,你便是巫神赐给我的那个人。我本应感恩戴德,可是,请原谅我对你始终冷漠。因为我不能爱上你,在巫毒的教义里,只有唯一的,彻底的,义无反顾的爱,才是寻魂术的索引。任何其它的爱恋,都会让我前功尽弃。不仅我的孩子不再愿意回来,就连我自己,也将堕入轮回之外。
当我再次醒来,请原谅我不再记得你,所以,现在请你,就当一切都未发生过那样,安静地离开。
10
看完这封信,她就会醒来。只要一刻钟,她就会醒来。
殷以商喃喃念着,疑惑地盯着地上浅凝的尸体。
你说过,我看完这封信,你就会醒来。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地上,痴痴地等着。看着白天过去,黑夜再度降临。也终究没有等到她再次站起。
他将那封信揉碎,扔进一旁的垃圾筒里,却在那里发现了一张试孕纸。那上面隐约的红线告诉他,用过它的那个女人,已经有了身孕。
门窗紧闭,他却感受到一股越来越彻骨的寒意,终是抱住头,鸣鸣地哭了。
他多么希望她马上可以好生生地从地上爬起来,站到他面前。重新那么飘逸脱俗地活着。哪怕她依然对他很冷很坏,他都不会介意。他会努力地重新让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接受自己。他会好好地去爱她身体里那个小小的生命。他相信,那也是他的孩子,是他前世就走失了的孩子。他们,本就是一家人。
可是,他又笑了。他一直以为她是冷血是病态是个疯子。却原来,她也是爱过的啊,甚至比他的爱更浓烈更悲壮。就这样一爱,便让她付出了生命。
终是抵不住崩溃,他咆哮一声,冲出门去。
于是,那个清冷的夜里。偶尔晚归的人们便在街上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又哭又笑地跌撞前行。
他笑得那么凄惨,却又哭得,那么狼狈。
☆、死尸香水
有些东西,不去注意,便看不见,但,它一直都在那,一直在。
死尸香水
荷西
1
好多天来,崔浩总是有些心神不宁,每晚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噩梦。有一次他竟然梦见陈菲躺在停尸房里,身上盖了白布,周围都是些和她一样的盖着白布的死尸。但梦中,她忽然掀开白布,自己坐了起来,下床,然后走,一边走,一边吐出舌头来,做出窒息而死的恐怖样子来。
崔浩惊醒来,满身冷汗,抬头来,就看见陈菲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她今晚演出,要化死亡金属妆,脸上涂满了颜色,眼窝乌青,嘴唇猩红,脸擦得青白。看见崔浩醒来,她回头对他笑,调皮地吐了舌头。
这一笑不要紧,把崔浩又吓了个激灵,她的妆容和她吐舌头的样子,竟然和梦里面的一模一样。
陈菲坐过来安慰他,问,崔浩,你怎么了?她的手放在崔浩手上,却感到他的一阵战栗。
是不是做噩梦了?陈菲拿手背帮他擦了汗,然后倒了杯水给他。
陈菲靠近自己时,崔浩闻到一种扑鼻而来的恶臭,就像是,死尸的味道。
崔浩赶紧捂住鼻子问,你身上什么味?
陈菲笑了,是一种很特别的香水,很贵的价钱才买来的,据说是从死人身上提炼的。今晚,我要出演的是个女人自杀后变成了女鬼,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所以,连死尸香水都洒了点。怎么了,逼真么?我只洒了一滴。
崔浩的脸变了色,不说一句话,任凭她尖叫不断,死拖着她去了洗手间。两个人都裸着,他站在花洒下帮她洗澡,冲掉脸上的诡异色彩和身体的恐怖味道。终于,她的脸恢复了素白,身体换上了玫瑰浴露的香味。
皮肤的揉搓中,好像又来了欲望,两个人在花洒下亲吻,崔浩抱着她回到床上,抵死缠绵了一番。
事后,崔浩在陈菲的耳边呢喃地恳求,亲爱的,今天晚上辞演吧,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我怕你会出事。
傻孩子。陈菲拿手指刮他的鼻子,你是不是爱上了我?你说你爱我,我就不去了。
崔浩没有再说话,他的脸僵硬又难看。7年来,他还没有对一个女人说过爱,陈菲是他7年间最喜欢的女友,即使如此,他也很难将那个爱字说出口。
陈菲掩饰了失望,强笑着哄他,好,我不去。你刚才没睡好,再睡一会儿吧。
崔浩紧拉着她的右手,十指交错,听话地睡着了。
2
还是做梦。不过这次是美梦。
崔浩梦见他站在碧蓝的海平面上,陈菲穿着洁白衣裙,抱了一捧百合花向他走来,如他初见她时那般模样,处女般的静谧与芬芳。
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美梦,然后,他听见了那个令他窒息的难以相信的消息。
陈菲死了。
在太平间里,他看见她安静地躺在那里,就在3个小时前还和自己亲密接触过的女人,竟然死了。崔浩颤抖的手掀开白布,闻见那恶臭的死尸的味道,那个女孩,脸上化着死亡妆容,脖子里,是条勒痕。
陈菲死于演出意外,她出演的角色有一场戏是上吊自杀,结果道具忽然不可控制的出了问题,只不过1分钟的时间,陈菲就丢掉了生命。
恍惚间,崔浩突然看见陈菲死尸吐了舌头窒息难过的情景,这情景和他梦中的一模一样。
崔浩难过地蹲在地上捶自己的胸口,那里真的很疼,很疼,就像当年失去红果一般,来不及拉住她,来不及说对不起。
3
岁月中那些难以回首,不忍想起的隐秘忽然间就从记忆的角落里争先恐后的出来,他们那么迫不及待地侵占了崔浩的大脑,画面一个个浮现,清晰无比。
7年前,崔浩还只是一个刚上大学的19岁男孩,初恋,是一个叫红果的女孩。那个女孩来自云南,因为紫外线强烈的缘故,脸蛋晒得红扑扑的,真的很象一棵熟透了的红果。她的身材高挑饱满,长发总是编了麻花辫放在胸前,喜欢穿傣族的传统长裙,包裹着美好的臀部。每次崔浩看见她,就有难以抑制的喜悦和紧张。
他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一起上课,看电影,去图书馆。她的手,是崔浩拉过的最柔软的手,她的嘴唇,是崔浩吻过的最甜蜜的嘴唇。她的喜怒哀乐全是他的喜怒哀乐。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崔浩可能会携她的手,一直走下去,到老。
他总是环抱着她说,我爱你,我爱你。然后亲吻她的脖颈。
她便回头笑,认真地让他发誓,以后除了我,对哪个女人也不能说我爱你这三个字。
他应着,充满信心地点头。那时,他就想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一辈子就认定一个的女人,他怎么会对别的女生说爱呢?
但是她死了,她从实验楼的7楼凌空飞下,那个傍晚,晚霞特别红,血一样地压迫人的眼。红果,她就像一只鸟一般飞下来,再也不见。
而她的死不因别的,就是因为崔浩的伤害。
因为,爱有多深,伤害就有多深。
在崔浩和红果的初夜,他虔诚地向对待上帝一般,他们羞涩又紧张地帮对方把衣服剥离。女孩的红脸蛋,饱满的Rx房,匀称的身子躺在那里,好像一张纯白的纸,而崔浩将是唯一写上字的人。他的圣女,他的纯洁的如朝露般的女孩,把一切都给了他,他会娶她,一生都为她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