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胖老师还在后面殷勤地叮嘱:齐老师你快点出来哦,第一节就是你的公开课!.3
罗涓眉哆哆嗦嗦地从被子里爬出来,再次播通了高海柏的电话:“海柏,救命……”
高海柏到来的时候,就见罗涓眉失魂落魄地蜷缩在客厅的角落,手里抓着一把锋利的菜刀,她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样子——简直比鬼还象鬼。
“海柏,它来了,就在这个房间里……我听到它在唱儿歌!”
高海柏踹开叶兰芽卧室的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惊心动魄的画面……只见房间的墙壁上,横七竖八地插满了冰糖葫芦!这些冰糖葫芦歪歪斜斜地拼成了六个大字:下一个,就是你!!
床上的被子,耸立得如一座孤坟。坟堆的一角,露出一抹刺目的猩红!高海柏走过去猛地一掀!被子里,蜷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死狗!死狗的头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转着,脖子上紧紧地勒着一根细利的钢丝……
罗涓眉惊叫一声,瘫倒在地。地板又粘又滑,腥气扑鼻。是鲜血!这满屋的冰糖葫芦,竟然是用鲜血制成的……
她的耳边,依稀想起一声阴恻恻的冷笑:
罗涓眉,下一个,就是你!
5)布局
“叶兰芽,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语无伦次地叫。
“不要再骗我了,罗涓眉!”高海柏突然回过头,表情诡异地盯着她,说,“那天,你故意提议去照相,其实你早就在小巷子里做了手脚,你想要害死我,这样,你就能够跟高海柏在一起了,不对吗?”
“海柏,你说什么?”
“我不是高海柏,我是叶兰芽!”高海柏的五官恐怖地扭曲着,向罗涓眉步步逼近……
罗涓眉绝望地闭上眼睛:“叶兰芽,我承认是我害死了你!可是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我比你更爱高海柏,我不能失去他……”
罗涓眉厌倦了拖沓无望的三人行,决定以智取胜。叶兰芽是她的劲敌。除了妖娆的美貌,还有一个不错的家世。若当真比较起来,还是叶兰芽的胜算高些。所以,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她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去驯练那条野狗,让它能够辨别出叶兰芽的体味,从而当叶兰芽出现时,它就会象看到美食一样,贪婪地扑上去……而那条致命的钢丝晾衣绳,也是她提前布好的局。
“我早就怀疑,叶兰芽的死与你有关!果然不出所料!”高海柏咯咯地笑。他扔掉钢丝,从怀里掏出一枝录音笔,“实话告诉你吧,儿歌、血葫芦、野狗、鬼上身,都不过是我自己搞出来的桥段!目的就是要诈出叶兰芽之死的真相!现在,你所有的口供都在我的录音笔里,你就等着下地狱吧!”
“高海柏,原来在你的心目中,还是叶兰芽重要……”
“不,你错了,我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自己。”高海柏冷哼一声,说,“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从来没有出过国!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八卦小报的记者。你们所看到的车子,是我跟朋友借来泡妞用的!没办法,现在的女孩子都太现实太虚荣了,而你和叶兰芽就是典型的代表!——如果不是因为我借来的跑车,虚拟的身份和经历,你们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趋炎附势、狗眼看人低的社会,我他妈受够了!……
现在,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了。明天只要我将这条新闻放出去,绝对会成为社会版的头条!而我,也会从此在报界一举成名!我等这一天,太久了!呵呵呵……”
6)索命
“海柏,难道你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我们?”罗涓眉不甘地问。
“真心?我倒想问问你们,你们又有几分真心?”高海柏鄙夷地冷笑,然后转身离去。
罗涓眉愣了愣,猛地从地上弹起来,扑过去!她的手里,抓着一把猩红的冰糖葫芦!尖利的竹签在高海柏惊悚回头时,准确地插入他的喉咙……人倒下,血出来。
“罗涓眉,你好狠!”高海柏痛苦地呻吟。
罗涓眉拿起一只枕头,用力按在他的脸上。直到他不再喘息,瘫软的象一只死狗。之后,她搜走录音笔,将他拖进洗手间。
尸体很重,就象一只硕大的水泥口袋。她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将它处理掉,才能不露痕迹。
碎尸,然后分块扔掉?
她捡起掉在地上的那把锋利的菜刀。——刀刃在炽光灯下划过一道刺目的弧线,颤抖着落在高海柏的脖子上。就在这时,一阵诡异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罗涓眉肝胆俱裂地跳起来……洗手间的玻璃门外,隐隐约约地掠过一个红色人影!她下意识地踹开门——客厅里,一个人僵直地站着,红衣,白色球鞋,双臂一字撑开,象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再往上看,无头……
接下来的一幕,就跟罗涓眉的恶梦一样真实。——只见它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大喊一声,转身往门外奔去!她的手还没有触到门柄,房门就悄无声息地开了,半空中,悬浮着一张鲜血淋漓的脸!这张脸,罗涓眉再熟悉不过——是叶兰芽!
罗涓眉瞪着惊恐的眼睛,跌倒。客厅里的人影冷笑着走来,它的手里,攥着一根寒芒四射的钢丝!
钢丝在罗涓眉的脖子上绕了一圈,深深地勒下去。罗涓眉在失去知觉之前,听到了自己的喉骨嘎嘎碎裂的声音……
房间里又多了一具尸体。
7)真相
滨城晚报:昨晚,本市华青小区一所住宅内发生血案,死者为一男一女,系恋人关系,疑两人因感情问题而互戮身亡。另外,警方有证据表明,此案亦与十天前某校女生的死亡有关……
高海柏终于如愿以偿地上了社会版的头条。倘若在天有灵,此刻的他是否是笑着的?
“大爷,来几串冰糖葫芦!”放学了,几名馋嘴女生叽叽喳喳地走出来。
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手忙脚乱,回头向旁边的一个女孩喊:“莲芽,还不快过来帮忙!”
“咦,莲芽?这句字好熟……”一个女生说。
“哇,你们看,她长得跟‘冰糖西施’好象!”另外一个女生也惊奇地跳。
“是啊,是啊,难道她们是双胞胎姐妹?”
“不可能啊,我听说叶兰芽的父亲是个相当有钱的企业家,怎么会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有什么瓜葛?”
……
一行人渐行渐远,背后的两个人意味深长地笑。
她们的猜测是对的。叶兰芽的确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女孩是双胞胎姐妹。——她的父亲根本就不是什么企业家!
从农村出来的她,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便对同学们撒谎说自己有个有钱的老爸!为了不被揭穿真相,她拼命地打工,然后用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买漂亮衣服,请同学们吃饭。
没有人怀疑,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她,父亲竟会是那个在学校门口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
结果,虚荣不但让她辜负了父亲忍辱负重的亲情,也让她丢掉性命!
叶瑞生看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久久地叹息。叶莲芽替他拭掉眼角那颗混浊的老泪,轻声说:爸爸,别难过!姐姐的大仇已报,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得到安息的。
叶瑞生伸出手,将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
这双手虽然瘦骨嵝峋,却十分灵巧。它们不但能做出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还能敏捷地操作一条细利的钢丝……
【09 灵异密码】
☆、被一只手机终结了的复仇
原以为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骗人的鬼话,却没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实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红死后的第一百天,我被一只手机终结了剩余的人生。
被一只手机终结了的复仇
牡丹樵
周刊的连载发到一半的时候,嫣红去法国自由行的签证终于下来了。
临别那天下着雨,开车去机场的路上,她交给我三期稿件:“后面还有九期,等我写了再在MSN上发给你。”
“要是你玩得忘情,忘了写稿怎么办?”
“要是真有一半期我忘了写,就拜托你替我续一下。多年朋友了,我信得过你。只是,千万别乱死人,记得金庸也这么跟倪匡说过……”
1
嫣红走后,她的连载越来越火爆。作为奖励,社里竟给了我这个责任编辑史无前例的特权,只要交了稿就不用上班了。
三个月很快过去了,连载发到最后一期的时候,嫣红在MSN上给我留言,说她马上就回来了,约我后天晚上10点钟在四度空间咖啡馆为她接风。
多年同事,我们早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了,这么久不见,还真是很想念她,但一想到另外一件事,我却又有些犹豫了——她不在的日子,她的男朋友小新已经另结了新欢。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把这件事情告诉她。
两天前,在超市的女性用品区,我无意中看到小新正陪着一个女孩在旁边挑选卫生巾。一个男人肯陪着另一个不是女朋友的女孩子去买卫生巾,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一定不是普通的亲密了。
心里存着这样的犹豫,与嫣红的见面我一直拖到最后一分钟才出了门。
四度空间是设在商场地下一层的一间小咖啡馆,客人一向都不多,以前,贪图清静的我们俩常常跷班,躲在这里聊天,时间久了,连服务生都记住了我和她。
一进了门,即有人迎上来热情地向我问好,我淡淡的点了点头问道:“嫣小姐来了吗?”
“嫣小姐?哦,好久都没见到她了……”
不等服务生唠叨完毕,我已经看到了嫣红,她早就在老位置上等着我了。她瘦小的身子正陷在大大的沙发里,似乎很疲惫的样子。见到我走过去也只是懒懒地抬了一下眼皮,算是打过了招呼,并不似以往的热情。
我一边在她对面坐下,一边对跟在身边的服务生说:“来两杯摩卡。”
“两杯吗?”服务生向我确认道。
我不耐烦地点点头,对着嫣红报怨:“才几天没来,这里的服务怎么变得这么差。不知道左岸咖啡馆的服务怎么样?”
2
三个月没见,嫣红变得有点陌生了,以往活色生香到聒噪的她,今天却格外沉默。咖啡送来后,我推过一杯给她,她也只是欠身嗅了嗅,却并没有喝。这让我大为惊异:“你戒咖啡了吗?要不,给你换一杯别的?”
嫣红摇摇头,不知道她是说没戒咖啡呢,还是说不需要换别的,我想问明白时,却看到她已经泪光莹莹——难道她已经知道了小新移情别恋的事情?
我张了张嘴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随着她一起沉默。
打破沉默的是我的手机铃声,是妈妈催我早点回家。挂了电话一抬头,嫣红已经不见了,她面前的咖啡杯还是满的,仿佛今夜她从来就不曾在我面前出现过,只是杯沿上新印上的一枚艳红的唇印提醒我,她刚刚还在这里。
看来失恋对她的打击真的很严重,要不然她不会连一句再见也不说,就这么悄然地离开。
回到家时,妈妈正在客厅里焦急地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嗔怪我:“病才刚刚好些,就深更半夜地往外跑,真让人操不完的心。”
我一时有些不解:“病?妈,你是说我病了吗?”
妈妈摇摇头,叹了口气,一边把我往卧室里推,一边叮嘱我:“你最近写东西着了魔,整夜整夜地不睡觉,再这么下去,身体非垮了不可。今晚就早点睡吧,别再三更半夜打电脑,让我替你着急上火了。”
妈妈可能是患上更年期综合症了,最近总是疑神疑鬼乱给我扣帽子,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的,我最近都是早早就睡了的,也没有在半夜写过东西,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看来不是我病了,而是她病了,再这么下去真得带她去看看医生了。
3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想给嫣红打个电话,她那么失魂落魄的,也不知道现在回家了没有。可是她的手机却打不通,听筒里反复传来空号的提示音。可能三个多月没用电话,欠费了吧,只好打固定电话试试。
电话接通了,是小新睡得迷迷糊糊的声音:“哪位?”
“麻烦问一下,嫣红回家了吗?”
话筒里沉寂了一小会,小新突然极其粗暴地骂了我一句:“你有病啊!”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男人一变了心,难道连性情也会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吗?嫣红摊上这样一个混蛋男朋友,真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可是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在这样的时刻,我怎么还能安稳地睡在床上呢?不行,我得起床出去找找她。
可是妈妈却把我堵在客厅里,她不让我出门。
妈妈告诉我说,嫣红已经死了。她拿出三个月前的一份周刊,指着附在嫣红的小说连载后面的一则卜告给我看。
妈妈说,我开车送嫣红去机场的路上,因为下雨路滑出了车祸,嫣红当场就死了。我虽没有外伤,却因为脑震荡而晕迷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即出了院,在家休养。
身体虽没有伤,但关于车祸的事情我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医生说那是因为过度悲伤而造成的选择性失忆现象。为了能让我早点恢复正常,单位领导就特意安排我在家编稿,而不用出勤。
“可是,今天晚上我才和她在咖啡馆见了面啊?”我哭喊着质问妈妈。
“今天是阴历七月十四,也是嫣红死后第一百天,也许她是特地向你来告别的吧。”
我还是不信:“可是,她每个星期都会把新写的稿子在MSN上传给我的啊,难道这都是假的吗?”
妈妈也哭了:“你经常在半夜起床写东西,我说过你好几回了,你都不听,还犟嘴说没有在半夜起过床,她后边的稿子可能都是你半夜起床写的,你不会连这也不知道吧?”
4
我的MSN密码是嫣红的生日,嫣红的MSN密码是我的生日,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变过。
打开电脑,登陆嫣红的MSN,我查找三个月以来的所有信息,可是除了小说稿,并没有其他任何内容。我记得我们是聊过天的,却找不到任何聊天的文字。再查她的登陆IP地址,竟然发现和我的MSN登陆IP地址是相同的,原来,这么久以来,用她的MSN和我对话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一次登陆,约我在咖啡馆见面的那封信的IP地址却是我不认识的,难道真的是嫣红的鬼魂回来了,难道这世上竟真的有鬼?
怪不得在咖啡馆里,服务生在我要两杯咖啡的时候会觉得奇怪;怪不得当我把一杯咖啡推向对面的座位时,那个服务生会一脸惊愕;怪不得只接了一个电话的瞬间,嫣红连个招呼也没打就消失不见了……原来,除了我,并没有人看到对面座位上的嫣红,原来,在咖啡馆里,所有人看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自说自话。
次日,母亲陪了我去安灵苑给嫣红送花时,我再次见到了小新。
陪在小新身边的是两个女孩子,一个是我在超市见过的那个买卫生巾的女孩子,还有一个却是已经在三个多月前的那场车祸中死了的嫣红。
我大惊失色,差点晕倒:“嫣,嫣红,你不是死了吗?”
小新扶住我,向我解释道:“她不是嫣红,她是嫣红的妹妹嫣眉。”
等我安静下来后,小新告诉我说,他一直觉得嫣红的死有点蹊跷,很像一场预谋好的谋杀案,特别是我的突然失忆更让他觉得一切都像是我导演的一场戏,所以他一直在暗暗的监视我,希望能找到我故意制造车祸杀死嫣红的证据。为了打消我的戒心,还故意找了四度空间咖啡馆的一个女服务生假装自己的女朋友,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扮亲密,让我以为他早已经忘了嫣红,另结了新欢。MSN上约了我在咖啡馆见面的那封短信,也是他发给我的,而在咖啡馆里和我见面的并不是嫣红的鬼魂,而是嫣红同胞胎的妹妹嫣眉,为了足够逼真,他还导演了服务生只能看见我,却看不见和我对面而坐的人的细节。
小新说,那天是嫣红死后的百天纪念,正好是七月十四鬼节,如果我只是假装失忆,隐瞒杀死嫣红的真相,那一定会大惊失色,卸下伪装露出真面目的。
“但是……”小新说,“我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你,终于确定你是真的失忆了,终于确定,那场车祸真的只是一场意外,你能活下来,只是幸运而已。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在自己杀死的人的鬼魂面前保持镇定。”
5
嫣红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跟了父亲,而同胞胎的妹妹跟着母亲去了异地,这件事情一直是她心底的一道伤,从不跟别人提起,只在一次生日酒会时喝多了,才对我无意中说起过。所以在那天走进咖啡馆之前我就猜到,等着我的只能是她的妹妹嫣眉。
落座之后,我即发现,对面的人果然不是嫣红,尽管她与嫣红的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耳朵上却有一个小小的耳洞,而真的嫣红从来没有打过耳洞。
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失忆过,我记得所有的事情。
一年前,嫣红从我的身边夺走了小新,五个月前,周刊要开长篇连载专栏时,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却因为电脑中毒不翼而飞了,而在此前的一天,嫣红才刚刚用过我的电脑。如果说小新对我的情感的背判只是一次偶然,那么当嫣红用过我的电脑后,我的小说就不见了,这件事情就不能也是一个偶然就能解释的了,因为那时她的长篇才刚刚写了开头的三分之一,而有能力与我竞争连载的也只有她。但是,没有证据,即使立刻与她翻脸,我也无法挽回所有的损失。
当她自由行的签证下来后,在临出发的那一刻,我在街头捏着鼻子,冒充医生,打公用电话给小新,说他的父亲撞车进了院,将本来要去机场送别嫣红的小新骗去了医院,然后,自己开车送嫣红去机场。
在路上,当车速到达120公里的时候,我突然向嫣红发问:“你为什么要删掉我的稿子?”
嫣红见我突然翻脸,也就实话实说:“因为我想在你之前先发连载。”
“那么,你也就在我之前也先去死吧。”然后,我就把车径直向路边的一个电线杆撞了上去。嫣红坐车时,从不系安全带,正是这个小小的不良习惯要了她的命。
车祸发生的瞬间,我也晕了过去,不过在被122事故车送往医院的途中,我就已经清醒了,那一天一夜的晕迷,还有后来的选择性失忆,都只是一场戏,甚至连母亲也不知道,那一场车祸发生的原因仅仅只是一次预谋的报复。
6
整个设计最大的破绽就是那个骗小新去医院的电话,所以他一直怀疑骗他的人就是我,所以从我出院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监视我。为了打消他的怀疑,我一直假装失忆,假装在浑然不觉之中替嫣红续写着她没有完成的长篇,假装我与嫣红一直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甚至假装自己没有认出在超市里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就是四度空间咖啡馆里的一个服务员……直到在墓地里遇上嫣眉时,再次假装自己的遇上已经死去的嫣红的鬼魂。
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假装下去,但当我走出安灵苑时,等在大门口的却是一辆警车。
车祸发生前,警觉的嫣红早已经偷偷按下了手机上的录音键,我和她的对话全被录了下来。撞车的刹那,手机飞出车外,落入了路边的草丛中。直到昨天,也就是七月十四的下午,才被一个路人拾到,并顺手交给了一个正在巡逻的民警。
当手机上的录音与机主的死亡联系到一起时,我所有的假装即被揭穿。
我本以为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骗人的鬼话,却没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实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红死后的第一百天,我被一只手机终结了剩余的人生。
☆、心慌慌
你记得也罢,最好你忘记……
心慌慌
由佳
1
我小心翼翼按着键盘,已经习惯了盲打的我,此时却不得不盯着按键上的符号,一下一下的,汗如雨坠。
“记者/小朵”。
我已尽了力,可屏幕上出现的却仍是那触目惊心的两个字。
小朵、小朵、小朵……已是第三年,每年的今天,我总会写错自己的名字。
不!一个人怎么会写错自己的名字呢!况且还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不是我,不是我的错!
我由惊慌转为愤怒,恨不能把键盘、鼠标、显示器通通砸碎,但最后只有颓然无力地瘫软在椅子里,呆呆地盯着那个名字。
我记得她,三年前,她因一场事故死去。
这事当时在报社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她就死在报社的楼下,据说那夜的风很大,一扇广告牌松动倒塌,她死得很惨,不成人形。
说是据说,是因为当时我远在海南参加新闻年会,临近末尾,我却突然发起高烧,病痛中接到主编的电话,没听完,就昏睡过去。
关于那年夏天的记忆,印象深刻,南方潮湿的雨季,我的心也长满松软的苔藓,很长时间的浑浑噩噩。
一个年轻的生命倏地消失不见,我也经历了有生以来最严重的病痛,不得不孤单地躺在异乡的病床上,无所依靠。后来听医生说,当时我昏迷了三天之久,也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从此对死亡讳莫如深,所以回来后对小朵的死也尽力避而不谈。
人们总是健忘的,不久之后小朵的座位上又坐上了其他人,她的名字不再被人提起,读者也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叫小朵的女孩,主持过一个广受欢迎的栏目,有一张如花般的笑脸。
小朵、小朵、小朵,一想起她,我的头就会痛,我想那年夏天的连绵梅雨的确对我的影响深刻。但,也不至于发生写错名字这种事吧,而且一连就是三年,每年的同一个时候,小朵的忌日……我不敢再想下去,倒吸了一口凉气。
忽然,我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也和我一样,死死盯着电脑屏幕。
仓皇中转头,是主编,我长长出了口气。
我马上将名字删去重写,主编无声地走开了。真奇怪,这次再写就是我自己的名字了。
2
主编室,我、我的责编还有主编面面相觑、鸦雀无声。
报样上我的报导的署名赫然写着“小朵”二字,我明明已经改过来了呀……刚才……对,主编也看到了。我抬眼望向主编,仿佛溺水的人濒死中寻一根稻草,而他的脸色比我还苍白。
“这几年的今天,我都会犯这个错误,但每次我都能改回来,可是这次……”我忽然觉得胃中火辣辣的疼,慢慢地蹲了下去。
“你做工作太不认真了,每次改的都不彻底,几条报道里至少有一条没改,看得我胆战心惊的,还以为你小子恶作剧,还好我给你把好关,才不至于出纰漏……”责编的脸色也猝然难看起来,本来他还急着抢白我,可当看到我脸上扭曲的表情时,他便顷刻沉默了。
“莫非,莫非,小朵死不瞑目,可是她为什么找上我呢!”我终于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我一直不屑更不肯面对的猜测。
“是呦,今天是小朵的三年祭,难道……”责编接着说,声音发颤。
“没有的事,快去定版那儿,把名字改了,以后再犯这个错误就把你们俩都炒了!”主编把版样拍在我们胸前,逐我们出了他的办公室,临关门的一瞬间,我发现他的眼神迷离,表情陌生。
错误被补救了过来,而谣言却不胫而走。
不到一日,整个报社便人心慌慌。
空气中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
我忽然有种很强烈的感觉,不是害怕,哪怕我是直接人。但除了在特定的日子将自己的名字写成她的外,小朵并没有骚扰我,我更没见过她的狰狞面容,相反地我渴望感觉到她的存在,让我不再孤独,无论她是什么,哪怕一个简单的名字,对我来说,都不再是形单影只。对,那种感觉是酸酸的温暖,象每一次念小朵的名字,温润柔软,念久了,便热泪盈眶。
我爱上了一个女鬼,想起来哑然失笑。我面对空气说话,我问,你是否死不瞑目,想借我为你追查死因。或许鬼片看多,我想象力又不发达,只能想到此。
我真的这么去做了,哪怕当时警方认定小朵死于意外,但报社里却始终流传着各种不同版本,或许所有的人都疑惑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忽然消失不见。
人们面对死亡都觉渺小与无助,所以只能借助猜测给它一个合适的理由,我曾经强迫自己与这些绝缘,但现在却深陷其中,视如己任,无法自拔。
我开始故意将自己的名字写成小朵,且装做懵懂不知,来借以观察周围人的表现。
3
责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而我却视若无睹,甚至在最后定版时将他已经改过来的名字又改回去,当亲眼看着底版上了印刷机器的那一刻,我的额头却又渗出豆大的汗珠。
小朵,你真的只是我曾经的一个同事吗?为何我肯为你赴汤蹈火。
心中的疑问纠结成网,却没有答案,我只能痛苦地感觉身体里两个人在打架,你一拳我一拳,每一下我的心都惊至疼痛。
主编出事了,突发性脑溢血,或许以后再也不能行动自如。
和他一向关系颇好的我却出奇的无动于衷,甚至拿着错印的报纸去看望他,我十分渴望知道他眼神迷离,表情陌生的背后藏着怎样的秘密。
他看到报纸的一瞬间,我从他的脸上看到的不是气愤而是惊恐,眼睛瞪得很大,手在空中乱舞。
心脏监视仪上的波峰波谷越来越杂乱无章,医生护士蜂拥而至,我被挤到一边,探视窗玻璃上映出我狰狞的笑。
这一打击,真的使他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之后,我的责编惶惶不可终日,工作上频繁出错,新上任的主编骂得不留任何余地。
郁闷至极,他拉我去喝酒。一杯杯的灌,好似极力想使自己暂时忘记什么。我想他是醉了,开始口不择言。他说主编当年觊觎小朵,却被小朵严词拒绝,而一直站在主编这边的他也顺应主编的意思开始刁难小朵……
我的心里升起一团火,以燎原之势涨至我的额头,我的拳头攥了又攥,但我感觉现在一切外在的暴力都是无意义的。
“小朵……”我冲着他的身后轻声嗫嚅。我明显感到面前的这个大男人浑身发颤,被酒精和惊吓摧残的身躯在逐渐瘫软,而我只是甩开本来搀扶的手,扬长而去。
至此,小朵的名字再次被人提起,却不再是那个单纯可爱善良温柔的女孩,而是长发遮脸,青面獠牙的索命女鬼。
我忽然很心疼,是我,让小朵的形象毁于一旦,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但我却无法停止脚步,我比其他人更不甘心相信正在盛开的一朵花会无缘由地凋谢。
突然觉得我为小朵倾注了太多,多得让我心有戚戚。或许我一直和她有关系,那个夏天,那个多愁善感的夏天,是否我们曾在鬼门关外擦肩而过?
头又象炸开一样痛,和小朵有关联的那个雨季象一个发了霉的隐疾,深深地楔在我心的某个角落,本应远远绕行,殊不知一碰便不可收拾。
4
报社的工作一片凌乱,人人自危,甚至连当年坐电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小朵的人都变得心慌慌,到处充满“下一个就是你”的谣传。
没有一件开心的事,当陈年旧帐被翻出来,单是压在上面的灰尘就足以迷了人的眼。
人们的记忆一向良好,尤其心虚和愧疚,可能会如影随形一辈子。难道我对小朵就没有任何亏欠?一定有的。不然我为何甘心去做她的仆人,为她追讨这些心债?我开始反复地追问自己,成魇成魔。
走下楼梯,走过小朵死去的地方,我甚至还能闻到血腥的味道,我就那么直直地向街心走去。
在快要撞上一辆汽车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一个老朋友,三年前去了美利坚留学,主攻心理学,刚刚回国,约我小聚。我想这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渴望有个人来分担,那场大病后,我就感觉无尽的孤单。
约好的地点,他笑盈盈迎上来,问我,你女朋友呢?怎么一个人来?
女朋友?我错愕地看他。
对呀,那个叫小朵的漂亮女孩啊,怎么还是地下恋情呀,你们又不是外企,不必搞得那么玄吧,看得出你小子对她是认真的。
我如五雷轰顶。关于那个夏天的记忆,一片一片闪现在我的眼前。重组、拼接,终于有了完整而清晰的画面。
临出发去海南参加会议的前一晚,一个女孩依偎在我的怀里,对我说,听说那边的气候和这里完全不同,你要注意身体哦。我大力地拥住她的肩,在她耳边轻声说,等我回来,就公布我们之间的关系,要杀要剐随他们去,什么不许办公室恋情的破规矩,让它见鬼去。女孩欣慰地点点头,眼中是无尽的期待。
她的脸渐渐清晰,一点点地靠近,我不能呼吸。小朵,我听见我喉咙中这两个字的翻滚,终于泪如雨下。
尾声
朋友说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人都有自我保护能力,也就是从意念上屏弃对自己有伤害的东西。这是人的一个本能,医学术语是强迫性失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逃避。
我终于相信了小朵是非人为的意外死亡,只是,这是我最不愿意相信的。让小朵带着期望遗憾地死去,我才是对她最大的亏欠者,因为无力承受这个事实,所以我选择忘记,然后用另外的理由去填补记忆的空白。
而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忘记的,比如你的心虚和愧疚,我想起总编、责编,还有那些心慌慌的人,或许这世上本无鬼,前来索债的无非都是你之前种下的因,纠集成的所谓心魔的果。
☆、媚儿
一个女人向他贴过来,他搂了她的腰,他猜她的职业,他正好需要。
他吸了她的烟,一股细细的甜流,入口,他知道烟里有东西,他不拒绝,他开始摇晃那颗头,脖子像轮轴,他抑止不住地想笑,他在云里,他在雾里,他云山雾罩,他轻飘,轻飘飘……
媚儿
慕眠
夜,弄丢了一惯的黑。
我在暗红的天空下,听见,瞬间开放的荼蘼大口大口吞食夜仅剩的氧气。
灰色的夜蛾,群飞,煽动夜色妩媚的暗红,妖舞群飞……
我在咖啡里掺Whisky,在Whisky里掺咖啡,加冰块、加苏打水,加橙汁,加可乐,加一勺脱脂奶,匀速搅拌,倒在水晶杯里,是你,
我醉在地上,醉在你怀里,天上一闪一闪地,是你,一个你,两个你,三个你……全是你。
***,总是幻觉。
许多个夜晚,莫仁站在宽大的阳台上,赤着脚,看夜夭亡。凉气从脚底窜上,直直地刺进心里。
他就这样完了。
他努力地想给自己的生活种注入一些颜色,鲜艳的那种,可惜只有灰,一团一团,越抹越阴沉。
莫仁的头不停地胀疼,管不住的疼。他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适应现有的生活。白手起家,先苦后甜,一手创建的公司,艰辛后终步入正轨,丰厚的利润、无惊无险的运作,自成了他不思进取的理由。他发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守着节奏、规律,暮气沉沉。
他知道,他完了。
他的生活终于在历经磨难后现出一种难能可贵却也难以忍受的平静。他拥有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公司,别墅,八位数的存款,情人如织,而他却越来越烦,烦这日复一日的重复,烦这铜臭味十足的生活。他才三十五岁。三十五岁似乎就可以盖棺定论了,现在为他做一篇墓志铭可能和他八十岁时的差别不会太大。他发现他失去了年少时的激情与锐利,他的生活需要一种变数。
有时,他会有很多突如其来的想法。比如说,夜里,裸着身子,只穿一件超大的衬衫,在小区里步行一圈,然后回家。那样的夜,他不吃药,睡得也很香。如今,他的想法是,公司卖了钱捐了,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赤手空拳的再来拼一回。不过这也真的只是一想罢了。必竟三十五岁,不复年少了。
卓玲是家大公司的公关,貌美,如二月的柳眼儿,风情万种,一个光芒暗潜的女人。酒会上,一袭碎金晚装,附在莫仁身后,适度地半翕半耀。与莫仁相识只有三个月,不及细想的一拍即合,如胶似漆。其实,莫仁不想深究,一但想深了,便绝不会与她站在一起,身影相随地穿梭酒会。
有时,莫仁很难想卓玲如何面对脑满肠肥的王世也会笑得如此妩媚动人。水盼兰情的眼,一闪一闪的挑动着谈话的情绪。眼前这头猪,满脸招摇恶俗的笑,似乎说着“你捡到宝了,莫先生。”
莫仁没来由的恶心,一股一股的往上涌。
“卓玲,我今天不舒服,先走了。”
“那我陪你一起走。”
“不用了,你陪王先生多聊聊。”
卓玲也不推辞,美艳的笑容下隐着一分现实的薄情。
莫仁没开车,一个人走出香格里拉的大厅。十月的上海已经有了凉意。莫仁在香槟的催动下有些晕。他没有把车从地下车库里取出来,也没有拦车。他朝家的方向走去。他想从这儿一直走回去。眼前的“金茂”,耸在薄暗的云雾里,再远,便是黄浦江,依稀有渡轮的汽笛声,隔岸,是灯火中的外滩,上海最奢华的便在这一带了。
莫仁真的一路走着回了家,静谧的,优雅的,如六星酒店般华丽而陌生。莫仁想,怕是再住上一百年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再明丽的红顶也是灰败,也是苍白。
他觉得有些虚浮,脚下软软的。今天,他喝得不多,可觉得有些醉了。远远的,他看见门前的壁灯弥漫着薄薄的光。依稀,有个女人坐在下面,抱膝,俯首,一头软亮的黑发垂下来,周身是一围暗蓝的缎。
不会是幻觉,这几天,他是会有些不清不楚的感觉,但不会这么离谱。离谱的该是这儿的保安,这么个活人坐在这儿,看不见吗?
莫仁悻悻地走过去,那女人并未抬头,像睡着了一样的安静。莫仁,推了推她的肩。
“你是谁,坐在这儿干什么?不走我要叫保安了。”
那女人抬起头,一双眼如水般雾蒙蒙地望过来,清澈,毫不设防。
“相公,你回来了?”
“说什么呢?你是干什么的?”
那女人仰着头,没有怯懦。只是楚楚地问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莫仁愣住了,他分不清是酒精的迷醉还是恍如隔世的暧昧,眼前的女子竟现出悠远的光芒,他竟脱口开个玩笑,“你等了我十八年吧。”
一时间,那女子泪如雨下。
“你记起我了。”
莫仁语塞,那女子幽幽的叹了口气,竟不哭了:“唉,你终是记不得我了。”身子微微一软,肩头暗蓝色的缎滑了下来,泻出半抹雪白的酥胸。
莫仁有些讶异,假意不去看,一双眼,却不免在她胸口徘徊。“小姐,你要找谁?要不要帮忙?”
“就是你啊,相公,只是怕也不记得我了。”
“小姐,你认错人了。”莫仁感觉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欲望在悄悄的滋长起来。“天这么凉,要不先进屋再说吧。”他伸出手慢慢扶起那女子。肌肤相触的一刹,他的手一颤,她太凉了,如雪一样的肌肤,也如雪一样的凉。
“这便是你的新宅子?摆设是不同了,气派倒还在。”
“小姐,你真的认错人了。”
“叫我媚儿,你总是这样叫我的。”嘴角牵一丝浅笑,看得莫仁心旌摇荡。
这是个怎样的女子,莫仁不及去想了,想是用她的话讲,该是“失心疯”了。她赤着足,纤直的小腿裸在缎外,斜靠在窗前,清亮的月光泻进来,落在她身上,涓涓似水。
“别掌灯好吗?月光多美。”
莫仁应了,没开灯。月光中,媚儿只是玲珑的影。莫仁开始暗暗思量她缎下的娇体会是怎样的风景了。他觉得这样有些下作。可是男人又有几个不下作的?美色当前,不乱也难。
“喝点什么?”
“清水就好。”
莫仁觉得自己也该喝杯清水,退退火气。
“这井水可也甘甜,倒和虎跑的泉很像,只是陈了些。”媚儿轻轻的放下杯子,站在莫仁面前,“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莫仁无言以对。
媚儿望着他,眼中隐隐有细碎的浮光。她张开双臂,环住他的颈,似水的蓝缎盈盈坠了地,肌肤如脂,月下,无遮无挂。
莫仁不管了,也管不得她是个谁了。这时候还能在乎什么?
他抱住她,用力吮着那浅粉的毫无血色的没有胭脂味的唇,如秋夜的荼靡,柔软而冰凉。他们倒在地上,不知是什么也跟着“哗啦”的倒了一片。她的发泼向白色地毯,张开一张黑色的欲网,莫仁奋不顾身的跳下去。他似乎等这天等得太久了。
他们缠粘在一起,以各种方式密合。媚儿睁着眼,泪水大滴大滴落在莫仁的手上。莫仁似乎听到那泪水在手背上碎裂,“嘶嘶”灼烧的声音。炙热,窜遍全身。
媚儿在叫,叫着陌生的名字,
“秦生,秦生……”
可是,莫仁觉得那叫得是他。不管他叫的是谁,都是他!
他们做了几次,莫仁不知道,怎么上的二楼卧室也记不太清楚。那一天在莫仁的记忆中是串炙烈鲜明的光,明晃晃的一片。很久之后,莫仁试图再去想起那一天,他发现,没有形象,只有感觉。
一夜无梦,莫仁缓慢的醒来,他很久没有睡得这样沉了。
他看见了媚儿,赤着身子,猫一样蜷在床边,轻微的呼吸,似乎一碰就断了。莫仁本以为一睁开眼媚儿便会不见了,感叹一句,不过是个梦啊。可是媚儿好端端地躺在身边,梦还没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