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恐怖十三楼》作者:西岭雪【完结】 > 《恐怖十三楼》作者:西岭雪.txt

第 3 页

作者:西岭雪 当前章节:1503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5:23

乔四凶神恶煞地向我扑来。他的拳头就象两只坚硬的铁锤,所过之处火星乱迸。——我盯着他的脖子,贪婪地咽了一口口水,牙齿很痒。可是力量悬殊,必须智取。于是我左躲右闪,想要寻找机会给予他致命的一击。

几个回合下来,我们都受了伤。美丽则站在一旁声嘶力竭地哭喊——她担心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名叫乔四的男人。

我突然决定住手。爱她,就应该给她幸福。如果她觉得跟乔四在一起比我更幸福,那么我情愿放手。

于是,我夹着尾巴,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那个曾经属于我的女人,属于我的家。

这个城市里多了一只多愁善感的黑猫。它终日蜷着腿坐在一片废墟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那座楼的某个窗口。那扇明晃晃的窗户上,最近重新贴了一对红滟滟的喜字。血一样的鲜亮,刺疼了每一个路人的眼睛。

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那只黑猫一直都在流泪——幸福地流泪。

后记:

几个月后,这个城市里又发生了一件惊心动魄的大事。市区的某位居民家里又一次遭到了那个连环盗窃杀手的袭击。男女主人惨遭毒手,命丧黄泉。但出人意料的是,凶手在得手后并没有拿着赃物离开,而是遍体鳞伤地倒在地上,喉咙处被撕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而令人们更加感到离奇不解的是,就在凶手的尸体身边,还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黑猫……

【02 人鬼情未了】

☆、借宿

传说中,魂魄的重量是分三六九等的……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究竟重量几何?

借宿

由佳

1

我叫阿满,正值风华正茂,一直认为和死亡离得很遥远。

前两天我失恋,肝肠寸断,但仍未想到自杀之类的。我不能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两个字上,决不允许。

但事情往往有偏差。

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为什么一定要是那个路口。我曾经常常送他到那儿,然后转身蹦蹦跳跳离开,他总是从身后嘱咐我要小心。呵,要小心,我是小心的,虽然现在已没有他的叮咛。我走得着实稳当,因为已然没有心情蹦跳,但还是一去不回。

我们总是容易在熟悉的地方失策,每天途经的路口、每天在一起的人,都是这样。

生死关头,我仍然念及爱情,看来即便作鬼,我也注定是一个痴情的女鬼。

我不知道那辆车是如何撞过来的,只觉得我身体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有喀喀的响声。这还不算,在我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车从我身上碾过去,于是我的五脏六腑也碎了,这回我甚至没听到任何声响。

我知道回天已无术。

我的身体刹那间只剩下几两重,不,弄错了,那只是我的魂魄而已。传说中,魂魄的重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是和生前对人世间的贡献有关。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重量几何。

站在人群当中,我倒只是象一个看热闹的人。看来,忽然而来的死亡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或是我根本还没有回过味来。

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表情各异。惊恐、惋惜、甚至还有恶心。

我知道我死得很难看,象个肉饼。

想想我今生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事,或是还未来得及做,但怎会如此下场,想必是前世已欠下。

我想我是要出名了。明天的报纸就会有报道,风华正茂一女子横尸街头,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要小心。呵,死了死了,还是个负面典型。

2

做鬼就是有个好处,可以到处乱飘。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耸人听闻,没想到是真的。

我现在最想飘去哪里,不说你也会猜到。传说人死时,只有了却心愿,才能瞑目轮回。我也不例外。

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缩小,藏入他的口袋,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想到现在能做到了,却已是人鬼殊途。

真是难以两全。

还好,他自己睡在那里,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要不然我的五脏六腑会再碎一次。作了鬼也无法释然。

他依然是婴儿的睡姿,甚至还流口水,象个孩子。

一切清晰如昨,却又恍若隔世。

本来就已是隔世。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惟恐吵醒了他。看来我还没习惯作鬼魂,否则哪用得着如此小心翼翼。

躺到他的身边去,伸出手从背后环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这是他和我曾经最喜欢的睡姿。想想上一次这样已是半年前。

只一晃,半年光阴已流逝;只一晃,竟然生死已相隔。

我哭了。刚才看着那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身体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我都没哭,但现在却哭湿了枕头。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鬼片中说,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代表重生,而我的眼泪却无法让自己重生。

我选择在日出之前离开,并不是我害怕阳光,如果能够和他在一起多一秒,我情愿被阳光照散魂魄。我只是害怕,他醒来时,视我于不见,相传人是能看到他还爱着的那个人的魂魄的。我没有勇气看到结果,我想我不仅是个痴情的女鬼,还是个胆小的痴情女鬼。

因为痴情,所以胆小。

3

在熙攘的街上飘阿飘,东方还未露出一抹鱼肚白,环卫工人就已在扫街,真是辛苦。做人都是辛苦的吧,以前厌恶的东西现在看来都是那么亲切和温暖,包括路边的尘土。

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沙尘暴。

想起刚才从他那里出来时,看到的满地脏衣服,看来另外一个她并没有把他照顾的很好。我的心忽然很疼很疼,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她,而是担心他要是过的不好怎么办。虽然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已斩钉截铁地说过,那已与我无关,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不管身边那个女人是谁。

鬼真的比人高尚伟大,因为不用再斤斤计较。

黑白大哥前来索魂,我挣扎着反抗。平地就起了一阵风,刮起的尘土迷了早行人的眼睛,落下泪的却是我。

两位大哥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未见过如此大的气息,而且还不是怨气。他们说,你干什么,你昨晚不是已见过他,心愿也应该了了。原来他们都知道,可他们肯定不知道,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甚至自己也被那个决定吓了一大跳,但那不能妨碍我的决心。

我说,我要五年的时间。

他们俩楞了,可能是很少看到有鬼魂在索魂铁链的面前,还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甚至一上来就狮子大张口。

我把我刚才的决定和他们说了,他们先是一怔,然后马上恢复了镇静。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负责把你带回去,你自己去跟阎王大人说,看他的决定。我说好,然后很乖的套上铁链。但就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两位大哥的眼眶红红的,原来鬼也是容易感动的。而我不是想感动谁,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一路上,他俩都在喋喋不休。说,你这是何苦,一会儿见了孟大妈,喝了那碗汤,就什么也不会记得了,干干净净转世做人,多好。何必自讨苦吃。我知道他们这是为我好,但我可能就是有些自虐的倾向,做人时是这样,做了鬼也一时改正不了。可他啊,是否知道,我这一切都是为他,好象几辈子欠了他的,都要这世来还,死的难看外加不好好投胎。

见到了阎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那儿,好似法官。哦,我差点忘记了他原本就应该是一个法官,他姓包。

我把我的请求说了,他的表情和刚才黑白两位大哥的差不多,只不过恢复的比他俩还要快一点。但就是再快,我依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叫作感动的东西。我就知道了,有戏。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还没等我展开欢颜,他马上又说,我可以给你五年的时间完成你的心愿,但代价就是,来生的来生,总之,永生再不能为人。

姜还是老的辣,他知道这个代价有多巨大,他想让我自己知难而退。的确,他的这句话比刚才两位大哥一路上的唠叨来得都震撼。

可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回他张大的嘴巴维持了很久,如果阴间也是用分秒来计算时间的话,那么足足有1分钟那么久。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叹息,然后听见阎王大哥的自言自语。他说,多痴情的女鬼,和小倩差不多。我知道他是怀念小倩的,怀念那时人们的感情纯粹。他或许会觉得,在现今物欲横流纷扰的乱世,我这样的女鬼比起小倩来更加弥足珍贵。

但我并非想自彰其能,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4

我忘记了说我刚才的决定。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要求延长五年的阳寿,借以偷欢。那么你错了,我只是想保留我五年的魂魄,附身于现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为他洗衣整装,作他坚强的后盾,重新爱他一回。

我曾经计较太多,满心爱情得失,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现在我只想把这一切全抛掉,重头来过,再好好地爱他一回。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不是因为我的躯体已破碎不堪,更不是我已嫌弃了曾经的自己。而是我和他之间的结太顽固了,就象FAYE在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已失去了重新认识的机会。

原来,收复失地比开拓疆土来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从头再来。

也许你会说我自私,那个女子很冤枉。那又如何,谁让她没把他照顾得很好,让我不甘心忘记今世去投胎。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我的魂魄和她的身体完美的结合,不能硬闯进去,强行夺舍会造成魂与魂的冲突,那样她很容易疯掉。我必须想办法寄于她身上的一个物件里。这是刚才从冥府出来时黑白大哥告诉我的,而且他们还给了我抵御阳光的药水。他们说,我们可不希望你在心愿未完成时,便被阳光照散魂魄。真是两个好人。

绞尽脑汁,终生一计。

我托梦给我和他共同的好友,叮嘱她将我手上戴的一个银指环取下交给他。切记。

我还是不放心,所以飘去火葬场观瞧。

气氛悲戚,我看到我年迈的父母,哭昏在我的遗体旁,而我却无能为力,心象被锥子刺般的疼痛。

然后我看到了他,手里拿着曾经和我贴身相随三年之久的那个指环。和他在一起时,我一直以取不下来为由,不给他细瞧。因为那内侧刻有我和他的姓氏,只怕他笑我情痴。

但他还是知道了,只是已是在我死后。

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一颤,眼眶就红了。

我的泪早就滂沱了,惹得身边的人都说,看啊,太阳雨,连老天都为阿满惋惜。是啊,老天都为我惋惜。谁会想到我会勇敢到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接着,我看到我的躯体被推进了熔炉。

刹那间,灰飞烟灭。

再见了,阿满。

5

我钻进指环里,他把指环放进口袋里,真温暖。

以前在他口袋中的是我的手,现在只不过换作我手上的指环,没什么不一样。

我看到了那个女子,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这是我唯一的契机。

他去冲凉,上衣放在床边,女子鬼使神差的一碰,指环就滚落在地上。她一惊,附身拾起,顺手就戴在了中指上。

我就在那个瞬间和她合二为一。

她肯定不知道,她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注定以后的五年,我们要共同去爱我们心爱的男人。

一切顺利地出乎意料。

我想,上天都在帮我。

他从卫生间出来,第一眼就盯住“我”手上的指环,眼中尽是复杂的表情。然后我听见他的吼声,他说,把它摘下来,谁让你戴它的!

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死深怀内疚。

谁让我死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

不只他,似乎所有的人都这么想吧。

但我知道,不是的。我说过我不会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二字上,我更不会让他看扁,认为我是一个懦夫,要知道我的勇敢曾是他爱上我的原因之一。

那只是一次意外。

我看着他,眼神望进他的心里去。“我”不能摘下指环,否则一切前功尽弃。

他没有再勉强。

想想人都是如此吧,毕竟逝者已逝,一切都还要继续。而且这不是他在我生前就已经决定和选择的吗?

我承认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丝失望,但那并不是我此次的目的,所以那种情绪一闪而过。

我已不是人,我不再有索求。

此次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爱的人幸福。只要我还爱着他,他就是值得去爱的,不需要别人和世俗的评论,完全不需要。

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原来可以那么单纯快乐。

我附在我原本的情敌身上,全心全意去爱我的爱人。听起来荒谬至极,但我真的做到了。

我拉着他的手,象以前一样。去逛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和没有去过的地方。

长长的江堤上,有风吹过,我的发遮住了眼,他怀抱着我,为我拨去额前的头发,笑盈盈的吻落在额头上,有阳光落下,微微有些热,却不愿离开彼此的怀抱,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变换的只是时空,如果我不说,没有人会感觉到不同,包括他,因为,以前在他怀中的是阿满,现在还是阿满。

我吻他,象以前一样。感受他口中与众不同的茶叶香。我说少抽点烟、多饮点茶,虽然两者都会让你的牙齿象玉米,但前者我在意,后者我不在意,活着是一件多么灿烂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健康。

我和他温存,象以前一样。然后从背后抱着他睡去。知道他一直都是欠缺安全感的大孩子,而我耗尽今生、预支了来生的来生便是为了做他坚强的后盾。睡得迷离时,感觉他的手伸到我身后为我掖好被角;半梦半醒中,迎合他忽然缩紧的怀抱;他依旧会呓语,我不气愤那惊醒了我的美梦,反而撑起身,饶有兴味地看他闭着眼睛,嘴微微抖动,俯下耳朵去倾听,十有八九不清晰,但那又有什么关系,看酒窝在他脸上纠成甜甜的一个旋涡,便无比心安。

真的没有什么不一样。

我知道他还爱着我。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们的快乐比以前多得多。人都是这样,只有真正失去后才知道更加用心地去填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

我是幸运的。

6

虽然偶尔我和那个女子会有冲突,虽然他爱的女子是相似的,但总归是两个人,矛盾来时,也如狂风暴雨,甚于生死的较量。

每每这时,我便会生病,高烧不退,肩膀抖得很厉害。

我对身体里另一个她说,我会把他还给你,你会完完全全地拥有他,但不是现在,现在你就象几年前的我,有爱却不懂得如何去爱,常常会弄伤外表精明能干,内心却细腻寡言的这个男子,我不希望看到他不好,不希望看到他为爱所烦恼,想你也不愿意,我们都不希望看到心爱的男人的爱情不好。

她有时会理解地点头,有时却会激烈地反驳。我不怪她,因为她的情绪波动,多么多么象曾经的我。

是什么让我恍然大悟?失爱还是失生?

我需要这个二合为一的女子的理解,我用我的坚定去说服她。

也有过动摇,当她用尖锐的话语刺伤我的时候,她说他爱的是我,不是你的时候。我就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我怕我一开口,以前那个桀骜的我就会回来,以至口不择言,吓到他。

因为每每这时,他总是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抱着我,说,我知道你难受,我感同身受,多希望那病痛是在我身上。

我用滚烫的手指滑过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嘛,我笑,只不过是发烧。

不会是失去,永远不会,我说过一定要陪他走过全程,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后离开,我怎么忍心再让我心爱的男人面对失去。

只要他俊朗的脸上浮现笑容,只要他的酒窝深深地绽放。

人家的酒窝都是一对对的,怎么你只有一个?为了分散注意力,我一遍一遍问他这个问题。

虽然,答案烂熟于心,我还是喜欢听,和他一起回想,当年那个顽皮的少年因为不小心,而让伤痕封住了左颊的笑靥,只留下右边那个令人深陷的旋涡。

以后不许再那么不小心,如果我是你妈妈该多好,就可以从小保护你了,顽皮的小男孩。我逗他,他笑得肆意,说,这样也好啊,多么深的印象。

是啊,是啊,二合为一,加倍经久。我话露玄机,而他丝毫没有疑问,多好,现在他有单纯明朗的快乐,不需要疲累地想东想西。

我终于做到了,我们终于做到了。

我,他,那女子,我们在同心协力,让这份爱完满。

五年一晃而过,我的归期近在眼前。

他恰好在这个时候向我求婚。真好,这是我设想的最完满结局。

我说,好啊好。

然后张罗着买家具,试婚纱,一切都是那么好。

我要嫁给我的爱人了,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结婚是多少人难以完成的苛求啊。以何种方式又有什么关系。

我挽着他的手臂走入礼堂,然后深深地看他,用含着泪水的眼睛望到他的心里去。我知道这是我最后可以名正言顺肆意深情看他的机会。

他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傻瓜,哭什么,你不愿意嫁给我吗?

我说不是,我是幸福地快要掉下泪来了。

我们交换婚戒,银指环被换下。我就在这一刻和那女子的身体倏然分离,刹那间好象自己也被分成两半。

前世、今生、下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交集。

再见了,我的爱。

这情景,多象《大话西游》结尾时,紫霞仙子和夕阳武士在城墙上看孙悟空离开的那场戏。

记得当时看时,我的泪流得淅沥哗啦。但现在我没有哭,因为我的心愿已了。

那个女子应该已经成熟,应该已知道怎样把他照顾的很好,她已是他的妻。

7

我径直去阎王大哥那里报到。

他看到我,眼神复杂。我说,你不用这样看我,我没事。说吧,你决定让我下辈子作什么?

他说,你真的很守信用,我也很欣赏你。所以我决定……

我知道他下面要说什么。所以我抢先一步,斩钉截铁地说,不必了,阎王说话应该一言九鼎啊。我也不想再作人,最好作株植物。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多好。

他知道我的执拗,所以不再勉强。

我便投胎作了一株丝兰。有常绿的粗壮枝干,头顶会开白色的花朵,象极我最后穿婚纱的样子。它的英文名叫yucca,和我前世的一样。

我最后还是和阎王大哥讲了一个条件,他答应了,所以我最终没有喝那碗汤,所以我一切都不会忘记。

因为刚才那句话说完整了应该是: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偶尔想想他,多好。

我是一株有感情的植物,所以常常会为某些事感动,感动时我仍习惯掉眼泪,但在植物的世界中管那叫水气蒸发。

我常常绿油油,很招人喜爱,于是我在花店不久就被一对年轻夫妇买去。

我就在他们的天台里,享受阳光、微风、回忆和水气蒸发。

女主人浪漫至极,只有她管我叫多愁善感的丝兰。她真聪明。

有一天,我在女主人手中的一本书上看到了他的名字。他终于完成了他的心愿,我高兴地快要叫出来,如果我可以的话。然后,我看到了书的名字,《爱情未满》,我的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他仍然记得我。

女主人看到我周身渗出的水珠,兴奋的冲着男主人大叫。看啊,咱们的丝兰又流泪了,我说过这是一株多愁善感的植物吧,你还不信。男主人是那种清爽落拓的大男孩,他走过来看了看我,然后深情地拍了拍女主人的头,傻瓜,这叫水气蒸发。

呵,傻瓜,他以前也是经常这么叫我的。

于是,我“水气蒸发”地更厉害了。

8

这只是一个故事,闲来无事,我就是喜欢编故事,尤其心情不好的时候。但故事中始终有一部分是真实的,我想不说你也知道。

它发表在我喜欢的杂志上,我就多买了一本,托人给他捎过去。我在我的这篇故事前夹了一个书签,上面写到:谨以此悼念我们逝去的爱情,谢谢你给我灵感。递出去竟有一丝报复的快感,我也弄不明白那快感从何而来。

三天后,他来找我。我说记住,那只是一篇故事,我是绝对不会想不开的,请你放心。他停了停。然后他说,阿满,自己要好好的,尤其过马路时要小心。我说,我当然会。然后我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回头。

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和骨头喀喀的碎裂声。然后,我看到了他欲言又止的眼睛。

☆、巫医

世上哪里有真正的忘情水呢?即使最高明的巫医,都不能给你这样的一贴药。

巫医

何竞

妙龄永驻的绝世药方

告别庄翔后,我泪流满面地在街上走,周围的人影恍恍惚惚,从流泪的眼睛看过去,他们走路的姿势古怪,比平常整整慢了一拍。我听到四面八方挤压过来的笑声,不是太清晰,却像乌鸦嘶鸣一般可恶,终于,我心力交瘁不堪重负地晕了过去。

还未真正清醒,嗅觉已被药香环绕,果真是在中药铺里,一老一小两个人蹲在我身旁帮我把脉,我睁眼,老者便顺着抚摸长长的白胡须说:姑娘,其实你又何必?我眼泪即刻涌了出来,我知道,他是在说我因情伤身,和庄翔分手又有什么了不起呢?世上不只一个男人,值得我这样神思恍惚地痛哭流涕吗?那个小孩,见我哭便依偎过来,声音软软地说道:姐姐不必伤心,要不我送个妙龄永驻的绝世药方给你。他容不得我拒绝,已将一本发黄的药典塞进我手里。我半信半疑地翻开书,没想到这些方子真的很神奇,让我瞬间就入迷,废寝忘食地阅读,忘记晨昏。再从书本上抬头,爷孙两人竟已离去,老人留下一封信给我,麻烦我暂时帮他们打理中药铺,如此这般,我便成为了“回春堂”的主人。

成为“巫医”

我现在是“回春堂”鼎鼎有名的巫医。也许与庄翔的情事,还让我一直无法忘怀,所以我不愿面对白天,只有在墨染夜色里,才能镇定自如,从容开方。我脾气古怪,只在每天落日后开门行医,但依旧门庭若市,因我爱着黑衣,开方大胆,所以城内的人都称我“巫医”。

到我这里看病的,男人居多。他们都有着各式各样西医无法下手的顽症。

一个微微秃顶的男子,走进药铺,眼睛左瞟右看,像是怀疑有人跟踪。我冷冷微笑,早已从药典里学得读心术,男子的想法我又如何不明呢?他坐下后,还未开口,我已写好处方:熟地三钱,甘草两钱,杜仲四钱,鹿鞭一根,由“尸菌”作引,三碗水煎作一碗水。男子先是惊诧:医生,你知道我得什么病?就这样胡乱开药?我说:你不是因为脐下三寸的问题吗?秃头男立即面红耳赤,连连点头:神医啊神医!我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粉末给他,秃顶男如获至宝,将我配好的中药藏进怀里,千恩万谢着离去。

接下来是个清瘦忧郁的年轻男子,他刚坐下来,眼泪就打湿了我的黄杨木桌:医生,请问世上有忘情水吗?我缓缓摇头。他竟愤怒地站起身来大嚷:城里盛传你是华佗再世的神医,为什么你连这点小病都治不好呢?我柔声对男子说:你不要急,世上没有忘情水,但是却有忘情散,只不过闻之奇臭,极少有人能忍住恶心服下。男子听闻我的话,双眼立即绽出光来,他一叠声说:我要我要我要!医生,多臭我都能吃下,价格再高我也愿付!我开给失恋男子的是“阿魏散”。药典里有“黄金有价,阿魏难求”这句话,很多医生误解它是比人参灵芝还贵重的草药,却不知真的阿魏是来自幼儿尸体。医生要在夭折儿童尸身尚柔软时将他用网兜装起来,挂在树林里,然后任由飞虫来噬咬腐烂的孩子身体,掉下网兜的残渣,便是阿魏,它最能让人忘却心头纠缠情事。

第三个男子,他痴恋一个女明星到了走火入魔地步,他给她写血书,把自己所有薪金都买成她的影碟和CD,他在她演唱会前用剪报的字拼了一封信给她,他说,如果她不爱他,他宁愿跟她同归于尽。她再三忍让,可他还这般气焰嚣张,女明星终于报警抓了他。但是他也没有实质性的犯罪,很快被放了出来。他母亲知道儿子继续病下去只会成疯成魔,所以押着他来见我,声泪俱下地恳求:医生,我只想他康复,哪怕折寿都愿意!我要求单独和那位悲伤的母亲谈谈,皱眉问她:如果要你死呢?老母亲吃了一惊,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点点头轻轻应承:但你一定要治好我的儿子!她拿到我的药,回家服下后很快就气绝身亡了,尸体还迅速腐烂,我砍掉她一根白骨,熬成汤喂给半痴半傻的儿子喝,他饮下后不足一刻便恢复了正常。

庄翔的影子在地狱

寒暑过往整整三年,我还是不肯服下“阿魏散”呢?因为我还对庄翔抱着希望。这是一个蠢女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但我无法摆脱期盼。我甚至还在夜里数次跟踪过庄翔。

这三年,他经常喝醉,从前滴酒不沾的庄翔,大学毕业后成了真正的酒鬼。他有次喝醉,还在马路上一边蹦跳一边唱歌,他的歌词大概是自己写的,跑了调,但仍旧让人心酸:对不起对不起,一千万个对不起,能不能挽回昨天的你?我几乎冲动得想要揭开面纱与他重逢相认了,倏忽,一辆载重卡车却像疯了一样朝他的方向碾过来,我大惊,庄翔身后却伸过一只手来把他扯到了安全地带,两人一同跌倒在地。

我以为自己早已心如止水,但眼泪却落了下来,一滴一滴,冰凉得像珍珠。救庄翔的,是个相貌平平的年轻女孩。

再以后,他不喝酒了,而是每晚到超市外等那个女孩下班。最初,他们之间隔着一米距离,一周后,只有不到二十厘米,一个月后,她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走路时蹦蹦跳跳,有着我当时初涉爱河的幸福愉悦神情。原来,他那么容易就将我遗忘。

我控制不住自己心底纠结的痛,开始按照药典上的方法用符,我在符纸上写:让庄翔的影子留在地狱。

原来他依然爱我

不出我所料,几个月后,庄翔的新女朋友小惠找到了我,她一脸憔悴,看上去并不美丽,为什么庄翔宁愿选择她,都不来找我呢?“回春堂”离他住的地方,不过三个街口啊,小惠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拉我回到现实:神医,请你救救我男朋友吧!

我点头,尽量不动声色:你先告诉我,他到底有哪些症状吧!

小惠开始轻轻哭泣:他每晚都做恶梦,梦醒后人也不正常,一直说自己跟一个女人纠缠在一起。他现在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医生,我找了好多方子都治不好他,听人家说您妙手回春,专门治疗疑难杂症,所以,您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我压住心里的狂喜狂怒说:小惠,你带我去看看那位女人,我才能对症下药。

小惠愣一愣,但是她很快又点头,说好的,只要你能救庄翔,医生,我愿意带你去。

庄翔,请原谅我在你身上用了蛊。我只是不甘心,三年前你为何能这样潇洒地与我分手,弃我如同草芥呢?除了你移情别恋,我真没别的好解释。我只想假小惠之手,查出让我惨败至今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小惠带我走了很远的路,快天亮时,我们才到达——墓园。

她大概已来过很多次了,对路非常熟悉,很快就把我带到一个汉白玉墓碑前,掩面说:医生,庄翔日思夜想的女人就是她!我视线移过去,竟然在墓碑上看到一面镜子,不不不,上面的照片怎么会是我如花的笑脸呢?轰的一声,三年时光倒转,消失得干干净净,连同小惠。

很多人围着我叹息,鲜血已经从后脑慢慢渗出来,四肢都骨折了,趴在十一层高教学楼的地面上如同一只被抽去脊骨的鱼。庄翔慌慌张张跑了过来,抱着我大哭:是我不好!即使你喜欢上其他人,曾经对不起我,但是现在你又回头来找我了,我是男人,应该大度的,我为什么要拒绝你呢?你为什么又这样傻呢?我只是说气话啊,我爱你我爱你,老天爷,我要怎样才能换回你……

我的记忆都回来了。是我移情,但是被男人抛弃后又想回庄翔身边,他稍许的迟疑,却令我疼痛狂燥,跳楼轻生。我的泪无声地落了下来,庄翔,庄翔。

她醒了,爷爷!中药铺的孩子拉了拉白须老人衣服。老人点点头,俯下身亲切地问: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喝下这碗汤水,我们也好赶路去奈何桥了……

☆、青花瓷

我用了十年时间寻找一个鬼魂,只想死在他手里,超度他灵魂。这是我的命,从一开始就逃不开的,只想做他的女人,做他青花瓷上的一尾游鱼。

青花瓷

何竞

那一夜,漫长无边际

我常常昏睡,从清晨到黄昏,鲜有清醒时刻,所以几乎不用吃饭,身体日渐轻盈起来,妈妈抽烟斗,细眯着眼睛说:再过一段时间,你就能在掌上起舞。我默然,只是看见镜中,腮边的胭脂慢慢洇开。我不过是倚红楼里一个被唤作“轻轻”的女子,没有分量,没有地位,也不该有清醒通透的心。

我虽然能翩翩起舞,但男人们的心,并不在我身上,他们喜欢更加妖艳和浓烈的女人,比如袅袅,撩人得像个小妖精,她最爱做的事,便是将我所爱的一一抢去。小时候,她抢我的衣裳;后来,她抢我的乐师;现在,她连我的男人都要抢走。

周易只是一个小窑匠,但是我喜欢他,身份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不介意我是陪伴王孙公子醉生梦死的舞妓,我又如何介意他的贫寒困窘呢?自从去年元宵,我在集市上无意撞上了周易担出来卖的瓷器,从此一颗心,便只为他千转百折。他信誓旦旦:轻轻,如果我存够钱,一定为你赎身!这句话,听来耳热心动,但不敢深想,只怕自己步了杜十娘后尘——更何况,我远远没有十娘美艳富有。

不知道什么时候袅袅发现了我们秘密的。她所采用的抢夺方法很嚣张,就是将我动凡心的事报告给妈妈,于是我被软禁,无事好做,只能日日晕睡,到了夜里,跳舞给男人看。有一天,忽然有个商人对我起了兴趣,推开怀里媚眼如猫的袅袅,指着我说:今晚你要陪我共度良宵!

这是我的命,没有什么好反抗的,妈妈说得对,像我这样姿色的女子都能被男人买中,算是大幸运,我该快乐才是。可为什么烛光低垂,眼泪灼热得紧,商人的肥厚肚皮冷腻地贴在我身上,我暗暗呼唤爱人名字:周易,周易。

这是饱受折磨的漫长一夜。清晨,袅袅竟站在门外斜着眼看我,她恶毒地笑:恭喜啊,从此你是妇人了!我头疼欲裂,但没想到的是,第二日,商人带我外出看戏时,我在柳色青青的河畔,看到了相拥亲吻的周易和袅袅,她这样喜爱捉弄我,简直让我无从逃脱!

十年一觉扬州梦

我没想到自己交了好运,商人看上了我的柔顺和轻盈,他索性完全买下我,财大气粗地对妈妈说:怎么可能让我的女人夜夜表演掌上舞?十年来,我跟随商人走南闯北,去过繁华京城,到过美丽异域,但是不再回扬州。那里的倚红楼,不会因为走了一个轻轻而有任何改变,从其他姐妹口中倒是辗转得知了袅袅消息,她们说袅袅在我出嫁后不久就失踪了,妈妈报官找过她,但是没有下落,估计她是跟着哪个江湖浪子跑掉了——这种事,在倚红楼并不新鲜。我听见后,眉头也没皱一下,心中却痛得如同刀割:十年前,竟是袅袅,跟我最爱的男人浪迹天涯。十年后,因为丈夫病逝,我才回来,昔日的姐妹争先来看望我,羡慕我的华贵衣衫与美丽首饰。

我默默坐在她们中间,帘外的春雨,下得正急,落红铺了一地。她们现在眼中只有我,连当年最被男人追捧的袅袅都弃进了回忆。我开始恍惚觉得: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梦,梦醒后周易还在,我还在,青春还在。

情似千千结

有钱而寂寞的妇人,常常拴一些绳结,差奴仆拿到庙里去给同样寂寞的僧人“解套”,于妇人,这是一种变态折磨男人的发泄;于贫寒僧人,既能为他“化缘”,又能不越礼地亲密接触到女人物品,多少解了他们的“相思”,这便也是僧人们喜爱的方式。

我回到扬州定居后,每个月都拿绳套给“普济寺”的和尚解,每次都解得很好,四个月后,小沙弥抱了一只青花瓷瓶给我,瓶上仅有一株牡丹,开到了繁盛欲死地步。我心一惊,翻开瓶底一看,竟有一尾色白花青的锦鲤,印章里落一个小小的“易”字。我惊愕得差点摔碎花瓶,匆匆打发了小沙弥一些碎银,他离开后,我恍然想起,自己已经整整十年不知爱意为何物了。

现在想起,不过心似千千结,走得再远,你也在一抹天青色的瓷器前等雨来,等我来。

冉冉檀香,宛如初妆

我在普济室烧香,吃过斋饭后,小沙弥帮我打扫好房间,燃点了三支檀香。我坐在窗前梳妆,长发流泻下来,遮挡不住我心中张狂的秘密。三更,有人在门外呼喊:轻轻,轻轻。我哗啦一声拉开房门,站到了他面前,月光银白如洗,周易赤头,穿灰色僧袍,满眼是泪地看向我。我拉他的手,于是两人一起跌倒在禅床上。

这是让我心如死灰的十年,只为了今天和他的相聚,我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

周易的吻多么冰凉。他在我耳边轻轻说:我一直在等你。我不禁流下热泪来:我也是的,周易,我爱你。

美女瓷

我决意要带周易离开佛门,他却不应允,牵我的手,带我去看禅堂密室里那些高矮胖瘦的青花瓷。我看得泪水盈盈,逼问他:这些是不是你的女人?她们或妖娆或羞怯,每个瓷瓶都如女人光洁如玉的身体,神态亦栩栩如生。周易低下头,哽咽着说“是”。

十年前,周易爱我至深,宁愿天天烧窑制作瓷器为我赎身,但是袅袅却跑去告诉他,我被富商看上,不日将荣华富贵远走他乡。她便成为了他第一个报复的女人。青花瓷里,合着她的骨灰,所以音容笑貌才这样生动,犹如美人新生。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去爱一个女人,杀一个女人。他为了逃避自己的嗜好,还主动剃度,入了僧门,但是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比如周易需要杀人来平复心中的伤痛,比如我能够一等十年只为见他一面。

周易的右手,已经掐到了我脖子上了,只需轻轻一下,就可以捏碎这无望的喉。他却流泪,哭着问我:轻轻,你后悔不后悔?我不说话,静静握住他的腕,目光澄澈,好让他力气加大些。再然后,我唇角流出血来,软绵绵伏在了周易怀中。他一遍遍吻着我痛哭:轻轻,轻轻。

他无法放过我,因为是我最先的“背叛”,才让他一错再错,永世无法回头。

周易哭倒在地上,我却慢慢坐起来,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好了,好了。我安慰他道:周易,我带你走吧。

年轻的男人如同大梦初醒,终于肯问:轻轻,我是不是……不是人?

是了,周易,在我离开那年,你羞恨难当,在窑洞里毁掉自己一生心血,让瓷片飞舞爆炸,袅袅和你,都在当时那场浩劫中丧生。我们的故事,有个小误曲,就是你接受袅袅后,才发现爱的人始终是我,不能释怀,只能弃生。

我用了十年时间寻找一个鬼魂,只想死在他手里,超度他灵魂。这是我的命,从一开始就逃不开的,只想做他的女人,做他青花瓷上的一尾游鱼。

☆、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

我躲进他影子中,呼吸着他的呼吸,疼痛着他的疼痛,抚摸他在睡梦中的脸。我对他说:让世界安静,我陪你听。

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

何竞

杜宇:

嘉年华,共你跳恰恰

我是一个沉默得近乎木讷的男子,每日穿行这城市的东西两头。家住东郊,单位在城西。我的生活乏善可陈,一日重复一日,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你想听故事,那我就讲讲去年圣诞遇到的女孩吧。

她叫恰恰,一个很喜庆的名字,和一种奶油味的瓜子同名,也和舞池中大家正在跳的曲子一样。她凑过来,拨开长发,我甚至能闻见一个年轻女子头发上幽淡的清香,她大声问你怎么不跳舞啊?我望了望舞池中扭动正欢的同事们,几分羞涩地回答:我不会啊!于是,她拉住我的手,大声说我教你好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跳舞,恰恰,在灵动而俏皮的音乐中,她的腰身纤细柔软,翩翩舞动如一只蝴蝶。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他们打着拍子,用热烈的目光追逐她,我想要逃跑,但她的小手伸过来,柔软温暖的,将我握住。她说我们一起跳,今夜是西方的盛世嘉年华,许愿很灵,能让你来年梦想成真。

知道吗恰恰?我许的心愿是能再见到你。但你用圆珠笔留在我手心的电话号码,不小心汗湿了,半年过去,我依旧找不到你的踪影。而我的同事因为嫉妒我,竟联合起来恶作剧,他们说杜宇你那晚一个人跳得好High!只口不提我遇到的美丽的你。

恰恰:

圣诞夜,我的宁采臣

我是女孩子,总要矜持一点才好,所以我如何能够告诉杜宇呢,我注意他已经很久了,我们甚至在同一幢大厦上班。有次,我快要迟到了,电梯里的人偏偏又那么满,我刚一进去,警铃就“嘀”的响起来。我面红耳赤,刚准备退出去,站在身边的年轻男子已先我一步走出了电梯。他理小平头、戴无框眼镜、清瘦体格、穿白色衬衣。他就是杜宇。人群中永远都是紧抿嘴唇,最安静的一个。

他什么地方吸引了我呢?对了,是他这种孤独落寞的神色。张国荣在《倩女幽魂》里刚出场,也是这样郁郁寡欢的神色,直到他和小倩手把手共书“只羡鸳鸯不羡仙”时,眸子里才有了幸福喜悦。圣诞夜,我在停车场无意听到杜宇部门所有人都会去迪吧,所以,才匆忙赶回家换衣化妆,我要以最好的容貌去认识他,杜宇,我生命中注定的宁采臣。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