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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岭雪 当前章节:149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5:23

今天忙碌一整天,是在修复一件宋时的瓷器梅瓶。这瓶是耀州窑烧制的,黑色的瓶身线条流畅,瓶身上微微浮起的是仕女打马球的花纹,看那些丰满幸福而又神态活泼的女子那么无所顾忌地快乐着,我会做起很少做的绮梦,如果,今生有一个妻,我希望,她是快乐的,再希望,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吃我做的面条,胖一点也没有关系,天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一句温香软玉抱满怀的诗。

转了一会,我坐在博物馆的台阶上稍事休息,4月的下午春风沉醉,夕阳斜斜地照下来,呼吸着玉兰花幽幽的香气,真让人疑心美得不像人间。“先生,麻烦帮我照张相行吗?”是有人走到我跟前来了,我抬头,见是一个一袭黑衣身材婀娜的女子,她恬静地对我笑着,却是不容置疑的神态,我平常的穿着就是牛仔裤黑茄克,一则是习惯一则是舒服,但是今天,我觉得我真是有些太简陋了。

她站在一棵玉兰花边让我给她照相,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刺得我的眼睛有些痛,我看明白了,她的黑衣上根本不是城中女子衣服常见的蕾丝,而是镶嵌着浮出来的金线,我看不清图案是凤凰引祥云或鸳鸯双交颈还是喜鹊十八缠,她肌肤雪白,在黑衣的衬托下更是如瓷器般闪着光泽,这样的女子,她们在南郊的台湾人修的别墅里比较多,我能和她们见面的机会真的很少,也许缘分就是照一张相的缘分。我很清楚我配得上的女子,无非是城中那些买一件打折的杰西卡就笑得开了花的女孩,太美丽的女子,即使人家看得上我,我还怕自己折寿呢。

一张,再来一张,我发现问题了,刚才在我眼中肌肤如雪的女子,怎么脸色一点点颓败下来,像失去水分的年代久远的纸张,干、脆、发黄到出现一道道的裂纹,先是脸,接着是颈项胳膊手,再接下来是黑色的衣服如遭遇沙尘暴般蒙上了一层灰,衣服上镶嵌的金线也脱了色,宛如什么,我明白了,宛如流落我手中需要我修补的出土文物最初的惨无颜色。

是不是我太久与那些残缺文物打交道,已经失去对美的感受能力了?我问自己,手却不敢停,依旧按下了快门。将相机交到女子的手中,我仔细地看她,甚至在她说谢谢时借机握了一下她的手,温香软玉的实在打消了我的疑惑,我想我是以后要注意劳逸结合了,否则,一切美好的东西在我眼中都会变成出土文物的。

回到办公室,我一路小心翼翼地抱着怀中我已经修复好的梅瓶,很奇怪没有瓷器的冰凉感,而是如丝绸般光滑,湿湿地,像是有泪,以至于将梅瓶交到了展览部时我有万分的不舍。

春天真是容易让人起化学反应的季节。晚上竟然有梦。

两个一模一样的着黑衣的女子,一个正是我下午见过的女子,一个则是我不认识的,她们的相貌几乎没有区别,惟一的区别则是黑衣上的花纹,她们走到我跟前,其中那个年岁稍长的说,“谢谢公子还妾以全身之德,我还有个妹妹,当年我们一起出生,一起伴小姐长眠于地下,现在小姐的安身之地被盗墓者尽毁,我得以公子成全,而妹妹仍流落在曲江边的乱草丛中,妾知公子一向有好生之德,望公子尽早去找回我妹妹,还她一个全身。”姐姐身后的妹妹还是走了过来,“公子下午已经见过我的,我现在实在不敢以真面目再示公子了,如姐姐所说,我现在身首异处,曲江边乱草丛中栖身,姐妹分离……”说着说着,妹妹已是珠泪滢滢,两人最后双双长揖于我床前,“公子成全之德,小女子姐妹定当相报。”说完两人飘然而去。

我则醒了过来,四顾之下不觉茫然,身上是大汗淋漓。我相信每一件前朝的艺术品都是有灵气的,因为它们都是匠人的心血所在而非现在大工业的流水线生产,所以,一大早,我请假去了曲江边。

果真在曲江边的乱草丛中,我找到了一个身首异处的梅瓶,黑色的瓶身恰如我刚修补好的那个,而瓶身的花纹,我辨认出来了,是凤凰引祥云,是我昨天下午所见女子身上衣服的花纹。

我无言,那些盗墓者,我从来不视他们为人类的一分子,因为,如果人不懂得爱,只能叫做禽兽。

小心地、仔细地、加班加点地忙了三天,我才把那个梅瓶修补好,又一个绝色的女子在我手中诞生了,我知道。我很想把这个妹妹留下来据为己有,可是,在轻轻地吻了她一下后,我还是将她交给了博物馆的征集部。

下班的时候,一个大学时的死党打来了电话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想,30岁的我是到了该有个家的时候了。

第二天,在城里的一家咖啡馆,我见到了死党为我介绍的女孩,当她开口跟我说她叫梅萍的时候,我知道是谁的安排了。

梅萍是那种胖乎乎的女孩子,她爱吃我做的面条,当她睁着睫毛忽闪忽闪的眼睛看我,我会幸福得想流泪。

【06 血咒】

☆、血衣

天色欲明未明,车灯不再炯炯,如同一双疲惫的眼照向前方。

微弱的晨光中,东路依稀闻见了一股芬芳,抬头一看,前面的一个村子里正开满了梅花,暗香四溢……

血衣

蒋诗经

东路作了个梦。是一个清晰的梦,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东路梦见自己的出租车挡风玻璃被砸碎了,像是凭空飞来的一块石头,钢化玻璃如同一个绝望的人一样,瘫软成一堆。东路开着没有挡风玻璃的车行驶在路上,寒风刺骨。接着,在路过一个开满梅花的村庄的时候,车头一声闷响。东路想,坏了。下车一看,果然,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孩躺在了车下。女孩的面容姣好,眉间有一颗朱砂痣,点上去的一般,暗红。女孩的表情没有什么痛苦,反而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东路。而鲜红的血正从羽绒服下汩汩地流出……

东路从梦中猛地惊醒过来,浑身冷的瑟瑟发抖,梦中的寒风好像还不时地灌到身体里来。细看,原来是被子掉到地上去了。

东路看了看表,凌晨四点,就没有再睡,骂骂咧咧地起床,洗濑一番,开着出租车出了门。这鬼年头,钱是越来越不好挣了,每天起早贪黑也只能混个肚儿圆。

天未亮,灰蒙蒙的一片,路灯也被蒙上了一层雾气。就连路灯下的人也被涂上了一层模糊的光晕,那个女孩向东路招手。东路竟然没有发觉,驶过去后,又感觉好像刚才看见了客人。东路放慢了车速,回头,没有人影。

东路还是觉得不踏实,将车倒了回来,还是没人。东路有些愣神,挂上前进档,准备离开,后车门却突然打开了。

上车的是那个女孩,她淡淡地对东路笑了笑。

东路回头看到了女孩的面容,傻了。女孩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点上去的一般,暗红。

女孩就是梦中的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很白,白得刺目。

随着女孩进来的是一阵清晨的寒气,东路感觉到了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但还是硬着头皮问,去哪儿。

美人坡。女孩轻轻地回答了一句。

东路知道美人坡在郊区,更知道,那里是公墓。只有每逢清明的时候去那儿的人特别多,平时很少有人去,更何况是这样的清晨。

东路的心乱了,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调转了方向。东路一路上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疑神疑鬼,可是梦里的画面却在不断地闪回。

行进中,东路企图通过车镜观察一下那个女孩。可是,镜子里明明白白地告诉东路,后车座上空无一人!

东路猛地刹住了车,刺耳的刹车声钻进东路的耳朵,尖锐而又突兀。

怎么了。还是女孩淡淡的声音,女孩正从后座无辜地看着东路问。有汗从东路的脸上流下来。东路强自镇定着说没什么。

两个人都不再言语,车内一时有些沉闷。东路不敢再向后座看,他怕自己又会产生错觉。他不停地安慰着自己: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东路扭开了收音机,想借着电台的节目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然而,有些搞笑的是,电台里今天的播音主题却是鬼故事。

鬼故事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都是猎奇。东路想转换一个台,谁知女孩像知道了他的心思一般,幽幽地说,别换台,好吗?

主持人的声音夸张而又飘渺,故意陈述着一些关于鬼的事情,仿佛要把人真的带到幽冥鬼界。

天色欲明未明,车灯不再炯炯,如同一双疲惫的眼照向前方。

微弱的晨光中,东路依稀闻见了一股芬芳,抬头一看,前面的一个村子里正开满了梅花,暗香四溢。

东路猛地一个激灵,梦境再一次成为现实。那开满梅花的村庄,那个流着鲜血却在微笑的女孩,全都到齐了。

东路几近崩溃,依然很冷,却有汗从额头滴落。在那个通往村口的岔道口之前,东路将车强行停了下来,粗重地呼吸。

又怎么了?女孩的声音再次响起。

东路压抑着心中的害怕,小姐,前面我不去了,麻烦你下车好吗?车钱我不要了。行吗?

女孩说,那怎么行,呶,这是给你的钱。

女孩的手伸了过来,洁白的近乎透明的手上夹着一张钞票。

东路连拒绝的的勇气也没有了,接过钱,女孩即将下车,对东咱宛尔一笑。东路的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小姐,能求你一件事吗?

女孩迟疑地看着东路。

你能把你的羽绒服卖给我吗?我给你钱!天冷,我把我的大衣给你穿回家。东路的口气是可怜的,甚至是哀求的。

面对这奇怪的要求,女孩竟然笑了,点了点头,但是女孩没有要东路的钱,而是提出一个条件和东路交换。

女孩说,可以,不过你必须在后天夜里的午夜到这儿来,记住,不要失约。说罢,女孩脱下羽绒服,丢在了后座里,就离开了东路。

东路赶紧下车来追,女孩却像雾气一样转眼就不见了。

看来,真的撞邪了。东路不停地拍打着自己的额头,然后拿起那件轻得若有若无的羽绒衣,小心地铺在了车轮的前方。

这一切,都是刚才收音机中主持人所说的消灾之法。东路不知为什么,紧张之中对这个仍记忆犹新。

车子再次被发动起来,轰鸣声伴着狂乱的心跳。车轮慢慢在轧过了那件羽绒服,十米的距离,东路如同驶了半个世纪那么漫长。

回过头,东路看见,白色的羽绒服上并没有杰尘,依然洁白如雪。只是,羽绒服的下面却有鲜血汩汩地流出,渗出的鲜血拖出一条长长的血印。

东路虚脱地靠在了车座上,哆嗦着点燃了烟,一口一口地猛吸。

不知过了多久,阳光温暖和煦地照在了车窗上。东路才醒过神来,那件羽绒服和血迹都已不见了。可是,那个女孩给的那张钞票还在,分明就是一张冥币!

一切都是一场梦?两个梦境的交织还是梦?

东路垂头散气地将车开了回来,倒头就睡。希望一觉醒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就连那个梦都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相安无事的两天,东路略略平静的心情又一次忐忑起来。他不知道,今天的午夜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他想过退缩,但是那个女孩淡淡的声音始终在耳边回响,是命令,是相约,抑或是哀求?

美人坡,梅花兀自凌寒怒放。黑夜中一无所见也能感受到它扑鼻的存在。

东路点燃了一根又一根的香烟,烟火在这个仿佛绝世的夜里孤独地明明灭灭。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四周一片死寂。

蓦地,东路看见了村口的岔道口上一个白衣女孩的身影,还是那身洁白的羽绒衣。

等待的恐惧胜过事情揭晓的无奈。东路硬着头皮准备下车,去问那个女孩到底想怎么样?两天的折磨让他受够了。

身后开过来一辆车,车灯将女孩的身影照得通体透明。

那是一辆普通轿车,飞驰的速度丝毫没有减缓。东路目睹了这一场车祸,白衣女孩在车身的前面轻飘飘地飞了起来,羽毛一般。

那辆车的车速根本没有减缓,轰鸣而去。

东路惊呆了,肇事逃逸!

东路明白了那个女孩为什么要约她到这里来,可能是女孩的魂魄不甘心不明不白的被撞死,所以找到了东路。

东路没有多想,立即发动了车,以最快的速度追了过去。百忙间,已经来不及报警了。

东路的车像疯了一样向前追赶,追了好久,终于看见了那车的尾灯。可是,东路看不到那辆车的车牌,因为那辆车根本没有车牌。

东路一路跟随。那辆车好像也发现了有车跟着,猛地又提速飞奔起来。东路不得不也加快了速度。他知道,如果不能追上这辆车,给那女孩一个交代,那场血淋淋的梦将永远不会结束。就算女孩不再找他,他也无法安心。

两辆车,在午夜里追逐。

东路本准备一直跟随,直到天亮。可是油箱的警报响了,东路的车快没油了。怎么办?

前方急转,那辆车的车速慢了下来。东路仅仅犹豫了一秒终,或许,连一秒钟都不到,就将油门踩到了底,像一只箭一样向那辆车的车身撞了过去……

东路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病床上,隔壁有一个长相凶残的人也伤得不轻的样子。只是,他的胳膊上还多了一副手铐。

东路舒了一口气,他问来看他的警察,那个女孩怎么样了?

警察奇怪地看着他问,哪个女孩?东路说,就是这个带手铐的司机啊,他撞了死了一个女孩,在美人坡。

警察笑了,别编故事了,虽然你帮助我们抓了一个杀人犯,但也不能逃脱你交通肇事的罪责。

事情就像是一起巧合,东路撞上去的那个司机竟是个杀人犯。而路过美人坡,正是他仓皇出逃的路径。

随后,东路才真正的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那个杀人犯那晚根本就没撞到什么女孩,而东路所描述的女孩,正是冤死在杀人犯手里的人。杀人犯的车上还载着女孩的血衣,一件白色的沾满血迹的羽绒服。而那个女孩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她的名字叫:梅花。

☆、宿命

其实,这世上的每件事情都有着自己的宿命,比如爱情。

宿命

超级疯狂

姗妮在磨一把刀,一把雪亮的牛耳尖刀。刀是她从卖肉的张屠夫手里偷来的——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抵挡得过她的一个媚眼,除了洛明。

退回从前,洛明又何尝不是被她的目光蛊惑得神魂颠倒,然而人总是会变的……不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而是因为,洛明有了外遇。

洛明不再看她。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他被另外的焦点吸引时,视线之外的一切都变得那么多余。此刻姗妮就算穿上最性感的睡衣在他面前跳舞,也依然会被当成透明的玻璃人。

姗妮是在一个月前发现洛明的异常的。眼神躲闪。莫名窃笑。一个变了心的男人,即使隐藏得再好,亦掩盖不了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不安分的味道。她最终还是在书房里发现了他的秘密!

“你真美。”

“我爱你。”

低沉磁性的男中音。从前,这些话对姗妮来说就是靡靡的天籁之音,而如今字字句句都化为锋利的剃刀片,刮得她遍体鳞伤。——字还是这六个字,只是被抒情的对象换了“人”。

姗妮恨得牙根痒痒。是的,如果她是败在另外一个女人的手里,也就算了,但这个让她寝食难安的第三者,偏偏不是一个“人”!它,是一个冰冷的塑料模特儿……

姗妮不是不熟悉它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是在婚纱店,它婷婷玉立地站在橱窗里,轻盈的裙装簇拥着如雪的肌肤,明艳不可方物。她和洛明同时盛赞:真美。不同的是,一个夸的是“人”,一个羡的是衣服。

一周后她如愿以偿地穿着它身上的那套婚纱走上了红地毯,而它,却在不声不响中偷走了洛明的心。

姗妮第二次见到它时是在洛明的书房。站在黑影里的它,目光宛如两把锋利的冰锥,猝不及防地插进她的胸口。她趔趄了一下,差点跌倒。

没有人知道姗妮的真正身份是谁。就连她自己,都在刻意地抹煞记忆——其实她,不,应该说是“它”,才是那个橱窗里的婚纱模特儿!

看到洛明的第一眼,它便爱上了他。于是它趁姗妮试婚纱的时候,偷换了两个人的灵魂。就这样,它变成了洛明的新娘,而可怜的姗妮却被永远禁箍在一堆冰冷的塑料模型里。

造化弄人。它费尽心机,换来的却是洛明的移情别恋。他还是爱上了塑料身体里装着姗妮灵魂的那个它!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它恨,于是磨刀霍霍。

洛明在睡梦中甜笑,眉梢眼角春光荡漾。它从他身边无声地爬起,推开了书房的门。

姗妮冷冷地看着它,眼神中分明带着嘲讽。你偷走我的身体又有什么用?洛明爱的终究还是我!

它恼羞成怒地扑了过去——噗!锋利的尖刀扎进了姗妮的眼窝。有滚烫的液体从她的塑料身体里喷出,俨如红色的瀑。

你去死吧,谁都抢不走洛明!他是我的!它声嘶力竭地吼。手起刀落,姗妮很快就被肢解得支离破碎……最后,它也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

突然,它的耳边响起一阵得意的狂笑。那是姗妮的声音,她说:你杀死的,其实是你自己。

是的,它忘记了,那个塑料模特儿虽然拥有姗妮的灵魂,却还是它的载体,它破坏的,是自己的身体。——这是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是输是赢,痛得都只是它自己……

其实在这世上的每件事情都是有着宿命的,比如爱情。你是谁的,谁又是你的,早一步或晚一步,都是注定的。只是当你终于醒悟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悔之晚矣……

☆、怨灵

铁笼里苟延残喘的每一条狗,都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尽收眼底。然而它们能够做的只有呜咽和颤抖,以及绝望地等待死神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没有谁会逃得掉。

怨灵

超级疯狂

睡到半夜的时候,七七迷迷糊糊地翻了一个身,手臂习惯性地向旁边的丽茗摸去,然而摸到的不是那个熟悉的温软身体,却是一根冰冷的铁栏。——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恐怖的梦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七七就陆续做着一些怪诞诡异的梦。在梦里,他变成了厨房里的一条狗,一条蜷缩着四肢被关在铁笼子里的狗,眼睛上糊着厚厚的眼屎,毛发里爬满了虱子。

它看见七七领着不同的客人走进厨房,然后将选中的狗从笼子里拖出来。一棍子劈下去,雪白的头骨攸地绽开,鲜血如糜烂的蕃茄酱一般四处迸溅。狗抽搐着跌倒,流泪的眼睛无助地抬起,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七七无动于衷。他拽着狗脖子上的铁链,将它挂在墙边尖利的铁勾子上,再度狰狞地举起手中的铁棍,一下接一下击打在狗的脑袋上,直到它痛苦的呻吟被碾碎在颅骨碎裂的咯嚓声里,变成了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接着放血,剥皮,扔进沸腾的锅里……最后变成桌子上的一道美食。

铁笼里苟延残喘的每一条狗,都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尽收眼底。然而它们能够做的只有呜咽和颤抖,以及绝望地等待死神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没有谁会逃得掉。

七七每一次从梦中醒来,都冷汗淋漓。然后第二天的报纸,都会毫无例外地报导关于昨夜发生的一起离奇死亡事件,死者,就是梦中那个跟着七七走进厨房的客人。他们死状恐怖,喉咙处被利齿撕裂一个硕大的黑洞。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动物毛发分析,凶手是一条狗。

由于这些被害者生前都喜食狗肉,是狗肉馆的常客,因此人们纷纷猜测这是狗在向残忍的人类发起的复仇行动。于是每一个吃过狗肉的人都在胆颤心惊——其中也包括七七。因为,他是春香狗肉馆的老板。死在他手里的狗车载斗量,可谓血债累累。

七七从来都不相信有报应这回事,可是这一次,他不得不信了……

七七第一次听到报应这两个字,还是丽茗说的。

半年前,丽茗就劝他关掉狗肉馆。她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我们却这样对待它,太残忍了!我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它们流着泪水的眼睛……”

七七不屑地打断了她的话:“什么朋友,不过是一条狗而已。它们和猪一样,生来就是给我们吃的。”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恻隐之心是换不来钞票的,七七不想做一个善良却贫穷的傻瓜。

丽茗的脸色攸地黯淡下来,浮上一层阴霾。她迟疑了一下,咬着嘴唇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七七,你信不信报应?”

“报应?”七七冷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报应,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说完这句话不久,就发生一件让七七终身难忘的事。有天夜里他在厨房收拾一条狗时不小心把刀子戳到了自己的胳膊上,鲜血直流。而那条已经被开膛破腹了的黑狗,竟出人意外地从砧板上跳了起来,拖着白花花的肠子夺门而逃。七七提着刀子穷追不舍,一直追到了荒僻的野外。那条狗见甩不掉他,便掉头向他扑来。他在躲闪中失足滚下了山崖。

高空坠落令七七的颅腔受压,导致眼睛严重受伤,差点失明。直到今天,他一想起这件事来便非常后怕。

这,难道就是老天给他的预警?——是的,接下来报应真的来了!吃狗肉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总有一天,也会轮到他……

一闭上眼睛,七七的眼前就浮现出一个恐怖的画面——成千上万条血肉模糊的狗吡着森白的牙齿向他扑来……他听到自己喉管一寸一寸碎裂的声音,清脆得就象栗爆。这声音是那么熟悉,熟悉得让他魂飞魄散。

有天夜里七七从恶梦中醒来,惊恐地看见角落里有一双绿莹莹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那是一条狗,一条开膛破腹了的黑狗。它敞着血淋淋的腹腔蹲在角落里,白花花的肠子拖了一地……

七七从床上跳起,一边歇斯底里地尖叫,一边随手抓起枕头扔了过去。然而狗往旁边一跳,灵巧地躲开了。

旁边的丽茗被惊醒了,讶然地问:“你怎么了?”

七七股颤牙磕地指着墙角,说:“狗……”

丽茗走过去拣起枕头,说:“你眼花了,哪来的狗?”

七七没有眼花,那条黑狗就在角落里歪着血肉模糊的头颅对着他冷冷地笑。他感觉到,死亡的气息离自己越来越近……

从那之后,那条黑狗便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不分昼夜。七七想,这样下去自己就算不被它咬死,也会被折磨得精神崩溃。于是在一天夜里,他忍无可忍地拿起一把刀,准备跟它同归于尽。

黑狗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不慌不忙地往外走去。七七一声不响地在后面跟着他,一直来到荒芜的郊外。

突然,黑狗在一个凸起的坟包前消失不见。七七追过去,看见有个黑影正蹲在地上用锤子叮叮当当地凿着一块白色的墓碑。

黑影听见七七走过来的脚步声,蓦地回过头来,阴恻恻地对他说:“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七七看见一张没有五官、惨白如纸的脸,而令他更加心胆俱裂的是,他看到在那块白色的墓碑上,郝然刻着“七七之墓”四个血红的大字!他的神经,轰地一声炸了……

七七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旁边坐着丽茗。他失魂落魄地对丽茗说:“丽茗,我就要死了。它们把坟墓都给我准备好了!”

丽茗的后背不由得爬上一丝凛冽的寒意。

丽茗经常在夜里看见七七从床上爬起,神情恍惚地穿过客厅开门出去,消失在黑暗里。而令她感到毛骨悚然的是,七七身上披着一条黑色的狗皮,四肢着地,如狗一样地行走。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幽绿的光,凶狠而残忍……

丽茗非常害怕。出于好奇,她悄悄地跟踪过他,但他跑得飞快,转眼便从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快亮的时候他才带着一身的尘土和血腥回来,脱去身上的狗皮,去卫生间洗澡换衣服,然后悄无声息地爬上床睡觉。第二天醒来,他对自己昨晚的事情一无所知……

丽茗直觉地认为,那些离奇的死亡事件一定与七七有关。但是她怎么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追溯七七的反常,是在几个月之前发生的,那时,他的眼伤刚刚治好。出院之后先是被无休止的恶梦缠身,后来又产生了梦游。而且症状越来越严重,甚至产生了可怕的幻觉。——他时常目光呆滞地盯着某个阴暗的角落发呆,说那里有一条狗!

今晚丽茗再次跟踪了离家出走的七七,但半路上还是失去了目标。丽茗在黑夜里迷了路,四处乱走。在经过那片乱毙岗时意外地发现了昏倒的七七,就把他背了回来。

七七昏倒的那座坟前,立了一块白色的墓碑,上面刻着的“爱子闪电之墓”六个大字,旁边还嵌了一张小巧的黑白相片——一条通体黑毛的狗!丽茗认识这条狗。正是它,害得七七跌下山崖,险些失明!难道这世上真的有鬼,而七七则是被狗的冤魂符了身,从而变成了它们的复仇工具?

然而这种鬼神之说未免荒诞了些,丽茗宁愿相信,七七是在半年前的那场意外事故中,脑部由于受到了震荡而引起了精神方面的失常。

丽茗在百思不得其解中,决定去拜访一下李洛。李洛就是半年前七七住院时的主治医生,也许他能够帮助她解开这个谜团。

李洛对丽茗的来访,表现的有点错谔。而丽茗也出其意外地吃了一惊——她在李洛的桌子上,发现了那张黑狗的相片!

“它叫闪电,是我最心爱的‘儿子’。一直以来我们都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它被人偷走了,差点变成了桌子上的菜。”李洛说,“闪电勇敢地从凶手的魔掌里逃了出来,拖着肠子回到了我的身边。但因为失血过多,它最终还是死去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那个晚上,凶手也被老天送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决定为闪电报仇!就这样,我将闪电的眼睛移植给了凶手……”李洛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残酷的冷笑,“传说如果一个人被换上了仇人的眼睛,那么他这一生都会被冤魂所诅咒,生不如死。呵呵!”

丽茗惊恐地张大了眼睛:“李医生,求求你放过七七,他已经受到惩罚了!”

“晚了,这种诅咒一旦种下,无解。”李洛摇了摇头,又对春香说:“除非有一个最爱他的人肯用眼睛来换!可是有谁会做这种傻事呢?”

丽茗流下了眼泪,一字一顿地说:“李医生,我最爱他,我愿意!”

这时,门外响起了七七斩钉截铁的声音:“不,我不愿意。”

原来七七无意中看见丽茗进了医院,以为她生了病,便跟了进来,于是就在门外听到了这段对话。当他听到丽茗要用自己的眼睛来拯救他时,感动得跳了出来。

“这些日子以来我用狗的眼睛和思想去观察、触摸这个世界,终于让我明白了,生命不分贵贱,人类所有的喜怒哀愁,它们也有。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强大,就可以蔑视它们的痛苦,践踏它们的尊严。”七七说,“丽茗,我很后悔从前没有听你的话,得到了这样的报应。不过我犯下的罪孽,理应由我自己来承受。”

七七说着,猛的弯起两根手指,插进眼中……

一个月后,失明的七七在丽茗的陪同下走出了医院,带着香味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

七七回头对丽茗说:“我想去闪电的坟前看看。”

丽茗微笑着回答:“好,我这就陪你去!”

☆、深瞳镜

他的手微微颤抖,一笔一画只如同赞美诗颤栗着引导着天国的路径,圣光穹窿,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没有罪,没有疼痛,没有背叛和虚无……

深瞳镜

张乔

真正的遗忘,从来就不需要人费尽力气。

凌晨三点,雨喧哗。

森停止了继续涂抹颜料的笔,将盛着松节油的瓶子拧紧,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颜料香。他站起来,打开窗,湿漉漉的气息被风裹挟着入侵,鬓边的毛孔有些颤巍巍的张开,像被无数只小手挠动着。森吸了一口气,就像大多数独立工作者一般,夜晚才是属于他的王国。当那些静谧的黑暗拉开幕布款款降临的时刻,就覆盖了所有欲盖弥彰的寂寞。

他此刻所在的地方是A城最昂贵的住宅区,一栋栋高耸入云的建筑,带着工业时代最骄矜的气质笔直的睥睨着脚下的城市。一年前当森从欧洲一个著名的绘画展上载誉归来之后,这里就有了属于他的地方。在这个二百多平米的空间里,如他所愿的布置着最设备齐全的画室。画室面积非常大,天青色的大理石地面,整齐摆列的画架和工具箱,以及,房间中央那一只巨大的,高度与天花板平齐的玻璃缸。

森的代表作品是《深海人鱼》。在这幅获奖无数的杰作里,就有一只巨大的玻璃缸,幽蓝,在森然璀璨的蓝中央,是一个女子绝美而哀艳的轮廓。苍白肢体犹如花朵般被水浸染而舒展打开,一条灵动鱼尾,款摆开与世人绝隔遥远的距离。A城里的女孩们都为这画里的少女嫉妒得发狂,这样极致的美丽她们在商业街华美的橱窗中复制不来,在美容厅诱人的护肤品香气里也复制不来。盛大的酒会时时召开,衣香鬓影下摇曳着环佩叮咚,但是却没有哪个娇艳女子得到过画家如同看待艺术品般顾惜的眼神。森已经习惯的在采访中缄口关乎这模特儿的一切事情,画家白皙而英挺的面容里含着柔情的笑容。那笑容让许多女孩暗下了决心要成为他下一位模特儿,然而这神秘的美丽如同一个咒语,她们天生的丽质精心修饰的美貌,都被认定超越不了那画面里一抹苍白的艳影。

夜宴酒吧在A城最繁华的熹风路上,灯火绚烂,一大排的金色小穗灯如同一场瀑布倾泻而下。极尽的是歌舞升平的流离。内里的装饰则是暗蓝,大朵的花影在这暗色中隐约透露,一个迤逦婉转的女声,唱着柔艳的普契尼。若有似无,撩拨着把人的注意力打成结,揉成团,扯成片,津津有味。森爱上这里的迷离气氛,一瓶黑方兑了碎冰,足够灌醉所有的情绪。

他已经许久没有新作问世,然而他之前的作品都被炒出了天价。对于趋之若鹜的人们,越是稀有的东西,或许越能激起争夺欲。森想着自己也许是应该再重新拿起笔,画出一副可以超越自己的作品,然而为什么眼前的所有美丽都容易让他失望。在自己执教的美院,在无数个大型酒会和庆典,甚至是在夜总会里精心被选出来陪伴他们的女孩,她们都不足够极致到让人有想要永远定格时光的冲动。

一瓶酒无声无息已经见底,冰块的温度在杯子外沿聚起冰凉的水汽。森习惯的揉揉眉心,这注定又是一个独自失散的夜晚了。他从钱夹里抽出纸币压在杯子下,一朵微弱的光忽然在他的脸颊上轻轻的滑了过去。

那是光,他所确信的光。森几乎是同时的转了头去,看见在幽暗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她一直默默的看着他,柔和的目光,只轻轻在空气里滑落。

女孩很年轻,大概十八九岁的模样,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裙子上被酒吧的灯光烘托起大朵的花影。长发围拢着一张小巧的脸,清透得像瓷器般铮然。森的心猛然一动,竟不自觉的向着她走了过去。

“你好,我是森年。”他看着女孩,心里无端的有些被拥挤填满的感觉,只觉得她风华精彩,堆满了内心都是喜悦和赞赏。

女孩抬起眼,她有一对月眼,透着清亮的光:“我叫惊魅。”

她这般干净沉静,却有一个夺目的名字。森依旧被自己的情绪所引导着,他甚至主动的坐在了女孩的对面,向她介绍起了自己。

如同每一次的邂逅那般,任何人都不能不被森年这个名字打动,他是A城最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他英俊而冷傲得像是偶像剧里的王子。更何况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他衣着光鲜,言谈精妙,足够吸引住任何一个对世界的观摩心尚未完全的女子。

“我想要请你做我的模特儿。”森认真的对惊魅说道,“你有着足可以超越我对灵魂的苛求的美丽。”

惊魅跟着他回到了家,这一片高档小区在夜里也会发出粼粼的光,森熟稔的将门卡放在感应器上,带着惊魅来到了位于27层的家。

他的心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炽烈的跳动了,好像血液又重新欢快的奔腾着,引导他指尖的热度,一点点去寻找那些他熟悉的色彩、明暗、光影。他几乎是有些激动的对女孩说:“请你站在那个玻璃缸里面。”

女孩转头看了看那座巨大的透明囚笼,没有一丝的疑虑,就从打开的一页侧门钻了进去。

她的身体轻盈得像一首歌。

森只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在艺术的世界里又活了起来。他裁好画布,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抹下了第一笔纯蓝。

惊魅隔着玻璃微笑着凝望他,她苍白的脸上有着清新的气息,像花朵缤纷的绽开,她的手指轻轻弹拨着玻璃缸,似乎是在奏起一首什么歌。明亮的灯光下,她素白的衣衫显得耀眼,一对笔直纤细的小腿上几乎看得到静脉血管,她光着脚,没有穿上森为她准备的柔软的拖鞋。

森的嗓子里微微的干渴了起来,他甚至停不下笔去为自己倒一杯水喝,血液在血管里粘滞了,缓缓的向前推动。可是他的脑子里只剩下迷离的渴望,对美丽想要定格的渴望,闪闪发光,一点点的全部融汇在了笔下的绚丽世界中。

惊魅贴着玻璃笑着看他:“你作画的样子真好看。”

她天真的话语引起了森的笑意:“因为唯有这个时刻,我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切实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他用排笔化开一朵波浪,这熟悉的动作引起了他的怀念,“在我还是个学生的时刻,因为家庭的拮据,总是要取舍于买画具和买东西填饱肚子的矛盾中。那时候我总是闻着松节油的香气,试图迷醉自己,把所有的情绪都集中在笔下,其他的干扰就再也不复出现了。”

惊魅扬起她年轻的脸:“原来你也有过这么艰难的日子。不过还好,现在你衣食无忧,甚至你的物质丰厚到足够你的任何臆想都得到甜美的满足。”

“也许是这样的。这一切都是通过我不遗余力的努力才换来。”森将一支笔扔进水桶里,继续端详着惊魅,“我忘记问你了,你是做什么的?”

惊魅甜美的笑着:“我是你的人鱼。”她伸出手臂,洁白如同莲藕的一对手臂,在玻璃箱中轻轻招摇,引人窒息的美好,她自顾自的轻歌曼舞,“我是夜宴新来的公关小姐,之前在C城做出了很大的名气,所以夜宴的老板花了许多钱把我带来的。”

她天真的面容里有残酷的美好:“而当你为我画了这幅画之后,也许我可以被人发掘,去进入演艺界,或者是被某个更有钱的场子看中。”她的面容几乎是在发光,犹如鲜艳桃花,“这样我就可以拥有像你这么漂亮的房子,也可以夜夜的看星光,而不是低矮的天花板和糊了报纸的顶棚。”

森凝神看着她得意而快乐的面容,他平静的问:“钱有那么重要吗?”

女孩笑得云淡风轻:“那不是我们永生都在追求的东西吗?”

当她透露出这个简洁的回答,才发现自己头顶的玻璃缸不知何时已经覆盖上了一个盖子,严密的将整个玻璃缸封死了。

森面无表情的继续着自己的画作:“我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寻找不灭的美好。”

惊魅有些意外的退后了一步,一脚踩进了冰凉水里。缸的顶部有四个喷头,此刻开始往缸内注水。

“我亲爱的人鱼,只应该生活在幽暗冰冷的深海里,不应该被这个世界污染一星半点。”森深情的眼神里流淌着甜蜜的毒,“你这么美丽,只该被遥望,而不能被分享。”

缸内的水静默的上升,没过了脚踝,又爬上了膝盖,再淹没过腰肢,弥漫上胸口……惊魅惶然的脸在冰冷的水里绽放,她洁白的衣裙漂浮起来,像水草。

森的笔着了魔,在画布上重重的为她美艳的面容增加着妩媚的笑影。

他的世界寂静了,犹如沉堕在最广袤的深海中。无数的光在四周缤纷的绽开,他的呼吸和感受里都是冰冷的虚空,火焰,盛放的火焰只是笔端流泻的倾城,那只应该被定格,再也穿透不了真相的骄傲炫耀。他的手微微颤抖,一笔一画只如同赞美诗颤栗着引导着天国的路径,圣光穹窿,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没有罪,没有疼痛,没有背叛和虚无。他深深的吸一口气,猛然的收住了笔。

玻璃缸内已经注满了水,惊魅悬浮在那其中,白色的裙摆柔软的招展,她睁着一对美好的眼睛,只是面容上再也没有那甜美的笑容绽放。

森看着她,他安然的笑了:“这样你将永远只是我内心里那圣洁的美丽。”

他的内心像被什么钝重的东西所击伤,面前的画布上,如歌的色彩争先恐后的爆发,当中的女子,绝伦的脸上带着清美的笑,就击败了全部的光彩。

“真美。”森喃喃的呓语一声,才发觉自己的脸上有些凉。

从来我也只愿意恪守原则,美好的东西往往都会流于污浊,但是我们这一生偏都要在这污浊上行走困厄,我拼了命想要追寻的东西,守护不住,就只能让时间停格。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画,欣然的笑了。

但是立刻,他的笑容凝固了。

画布没有随着时间晾干,却反而渐渐化开,犹如被水浸染。

那些色彩,一团团的模糊,盛放为大朵的虚浮花朵。

森愕然的退后一步,才发觉自己的脚背凉凉。

“很冷对不对?”一个透彻的声音自面前响起。

惊魅甜美的笑着,耐心询问。她舒展的手臂在水里慢慢的划开波痕,洁白的衣裙袅娜的散开,她没有穿上森为她准备的柔软拖鞋,妩媚的转身,一条几乎白得透明的鱼尾,剪水生波。

森的喉咙似乎被人死死扼住,竟然发不出半点的声息。

他的脚下,水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攀升。凉薄得透彻心扉。

而惊魅,在这层层的水里,皎然自得的滑行着,那玻璃缸的轮廓渐渐消失,她只轻微的一耸身,就跳脱出了桎梏,游弋在更广阔的房间里。

冰凉的水,全部,都是茫茫的水。

“森年,水很冷,你来陪我一起吧。”柔和的声音,敲碎了记忆上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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