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出至院外,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来,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前面,便站住了,笑道:“二叔叔在家里呢,我只当出门去了。”宝玉道:“你又淘气了。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笑道:“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宝玉道:“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贾兰在书中对白甚少,这算是相当浓墨重彩的一笔了。而这个形象生动的画面里,贾兰显然不是红学家们向来理解的小书呆子,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将门虎子。
“中原逐鹿”,向来就有建功立业之意,这贾兰如此出场,岂无所指?况且关于习射,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还有一段照应:
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可见贾兰除了学习文采之外,一直没有荒疏武事。而贾家事败后,贾兰或是因为没了科举念想,从而弃文从武;或是因在“武荫之属”,应征入伍;甚至被钦点充军,送上战场,都是非常可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推想,那贾兰参军后,屡立战功,做了大将军,终于得以“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但他虽然立下战功,却因劳碌成疾,或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或是在军旅生涯中患了急症,以至“昏惨惨黄泉路近”,就是非常合理而自然的了。李纨辛苦了一辈子,临老时,借着儿子的战功挣了个诰命,凤冠霞帔,可是却要承受丧子之痛,得不偿失。
第三个疑点则是:为何说李纨不积阴骘?
曲子里唱道:“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句话正面翻译过来就是:李纨为了不受老来贫,提前做了很多功夫,但是不积阴骘,伤及儿孙,所以才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贾兰。
前一句好理解,就是说她注意攒钱,不让自己老来受苦。但是为什么攒钱就是伤阴骘了呢?她做过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有两种可能,一是这钱来得不地道,是昧心财。比如她出卖了贾家,所以贾府虽然败了,她却富得流油。但这可能性极小,且在书中几乎找不到任何辅证;
再一个可能性就是她在贾家败落后,对亲戚冷淡至极,不加抚恤,所以说是不积阴德。比如宝玉、巧姐儿等都可能曾向她求助过,但以李纨的性格,最大的可能表现就是哭穷,先诉一顿苦,把人家的话堵回去。
可以设想一个这样的情节,就是贾琏和凤姐遭难后,巧姐儿面临困境,平儿曾向李纨借钱,而李纨不肯,眼睁睁看着巧姐儿被卖进火坑。巧姐儿的判词里提到“狠舅奸兄”一词,贾兰也可以称作她的“兄”,因此这种假设是有其可能的。
贾兰和巧姐儿这对贾家的第五代儿女,也就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是飞黄腾达,却青年早夭;一个是落入火坑,但逢凶化吉。而这样的写作手法,也是很符合曹氏笔风的。再联想李纨打着为平儿抱不平的旗号找凤姐要钱一节,就更加令人齿冷了。
或许,这也就是十二钗排行中,李纨贵为长辈,却恰恰排在巧姐儿之后的缘故吧。
☆、十二、情天情海幻情身——秦可卿
1.爬灰与养小叔子
秦可卿是书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风流教主。脂砚斋曾批言: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于是,本来悬梁而死的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读者忽略了去。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条,自然是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淫行。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唯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相比之下,“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但是,这“小叔子”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是贾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而且秦可卿是贾蓉之妻,与宝玉是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养小叔子”。所以,这种说法是第一个行不通的。
也有人说指的是凤姐和宝玉,所以当宝玉问时,凤姐才会嗔怒。这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叔嫂了。但这时候宝玉尚小,虽然已曾初试云雨情,也还不至雨露均沾至此。况且即使二人之间有什么,也还轮不到一个宁国府的老仆来过问荣国府主子的事。他们俩应该不在焦大的醉骂范围之内。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种说法是凤姐和贾蓉。这两个人似乎是有些暧昧的,但二人是婶子和侄儿的关系,也不叫“养小叔子”,所以焦大骂的应该也不是凤姐。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贾蔷。在整个宁国府里,只有可卿和贾蔷这两个主子之间称得上是叔嫂关系。因此我认为,焦大所指,只能是这两个人。
宁府里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贾敬不算,统共就只有贾珍、贾蓉、贾蔷三位,竟然都与秦可卿发生了或明或暗的性关系,也就难怪红楼梦曲子里说:“擅风情,禀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了。
但是仅仅一个秦可卿,还不足以彰显宁府的全部情孽。于是,书中又穿插了一段《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