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月先叫进小丫头子来,收拾妥当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一同伏侍宝玉梳洗毕。”
虽然名字偶现,却没有一场戏目,更无一句对白,最多只好算一个群众演员,连配角都算不上。
但是这个仅有名字的檀云,在宝玉的诗文中却占有一定地位,如宝玉《夏夜即景》诗:“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又有诔晴雯的长赋中有句:“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似乎檀云的作用,仅仅是为了跟麝月对称。
有正本也就是戚序本《红楼梦》第十八回有回前诗,一直是红学家们争论的一个焦点,现录全诗如下:
一物珍藏见至情,豪华每向闹中争。
黛林宝薛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
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
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
这一回的回目是《林黛玉误剪绣香囊
贾元春归省庆元宵》,其内容主要是:宝玉初游大观园回来时,身上所佩诸饰被小厮们一抢而空,黛玉以为自己送他的荷包也被他送给小厮了,一生气回身就把刚给他绣的香袋给剪了,宝玉忙从内衣里取出珍重藏之的荷包给他看,说“我何尝把你送的东西给人了?”两人吵了一架后,言归于好。
这就是“一物珍藏见至情”、“为剪荷包绾两意”的内容。
后半回则讲的是元春省亲,所谓“豪华每向闹中争”,令众姐妹题诗,并着意夸奖了薛林二人,“黛林宝薛传佳名”,又看了两出戏,《豪宴》、《仙缘》,传谕说:“龄官极好,再作两出戏,不拘那两出就是了。”贾蔷因命龄官做《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
庚辰本在这里有批语:“《钗钏记》中,总隐后文不尽风月等文。”很明显,这个“屈从优女结三生”,指的是贾蔷与龄官。贾蔷不能说服龄官唱《游园》,只得“屈从优女”,并与其订下三生之约,有“不尽风月之文”——看后面“龄官画蔷”就知道了。
然而周汝昌却撰文说,这优女指的是“袭人”,因为袭人嫁了琪官这个“优伶”,所谓“结三生”。然而行文至此,琪官这个人还没出场呢,何以在回前诗中要专提一笔这么隆重?更何况,就算一个女人嫁给了优伶,也不能就把她叫作“优女”,这解释不是太牵强了吗?且如何去解释“屈从”两字呢?
优女,明明就是女戏子龄官,应该不难理解。
周汝昌且把最后一句“云自飘飘月自明”解释成湘云和麝月,以此来证明他的史湘云嫁宝玉说,指出这句说的是将来湘云和麝月两个人留在宝玉身边。
然而第十八回整个一回戏目中,完全没有湘云的戏,史湘云这个人物的正式出场,乃在第二十回,宝玉在宝钗家做客,忽听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忙忙赶去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见他两个来,忙问好厮见”。这是湘云的头回出场,离第十八回隔着两回呢,更与十八回故事全无关系,又怎么会出现在回前诗中呢?
故而,我判断,这个“云自飘飘月自明”的云,应该是檀云,没有太特殊的意思,仍是照着曹雪芹的行文习惯,与麝月的名字做个对子罢了,引申为云散花飞的意思。遥想将来,贾府事败后,檀云等众丫鬟俱风流云散,只有麝月一个人留在宝玉身边(脂批:“好歹留着麝月”)。这可不正是“云自飘飘月自明”吗?
☆、七、玉在椟中求善价——林红玉
1.红楼第四块玉
大观园里有三玉:宝玉、黛玉、妙玉,这是很好理解的。但是还有一玉,常常被读者忽视,那就是红玉。林红玉。
林红玉者,在小说中分量不轻,虽然只是个丫环,但是有名有姓有来历,她是林之孝的女儿,原名林红玉,因为重了宝玉黛玉的玉,故而改名小红。
这是一招曲笔。故意混淆注意力,让读者下意识忽略这个人物。然而曹雪芹又不甘心人们真的完全忽视了她,所以屡屡提醒,甚至不惜自相矛盾,替她安排了很多疑点,又让细心的读者不能不注意这个人物。
疑点一:她的身份。
她是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林之孝何许人也?那在荣国府里可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然而他的女儿,倒只是送进怡红院里做了个洒扫灌溉的粗使丫头,端茶递水眼面前的活儿一样也够不着。宝玉发疯之际,林之孝家的专门前来慰问,这暗示了什么?一则固然是说身为大管家礼数周到,而且也有头有脸,轮得到她到小爷面前来问候;二则宝玉是最不待见婆妈们的,春燕儿娘连进门槛都要挨顿骂,那林之孝家的竟可以长驱直入,或者,只是为了突出一个“林”字吧。
黛为青,红为赤,林黛玉和林红玉,多么像一对姐妹花的名字?
然而这名字太显眼,所以改了小红。
疑点二:正是这名字的改动。
小红向凤姐陈情,因重了宝玉黛玉的玉,所以改成小红。凤姐道:“你也玉她也玉,好像得了玉的便宜似的,讨厌得很。”不知是讨厌哪个。
红楼梦里提及名讳处甚多,比如黛玉就从不肯提一个“敏”字,每每说及,必念成“密”;写的时候又总是少一划两划。这样看来,红玉改为小红似乎合理,无甚疑点。
然而怡红院里另一个小丫环春燕,倒不怕重了元迎探惜四春的“春”字?元春还是皇妃呢,荣国府倒不忌讳?
袭人原名珍珠,既重了贾珍的珍,又重了贾珠的珠,也不忌讳,还是老祖宗身边的人呢。是后来与了宝玉才改名儿的,并不为她方死了贾珠。
二爷的玉不可以重,大爷的珠就可以?这也是个不通。
书名叫《红楼梦》,贾宝玉的第一个住处是赤霞宫,这是他未下凡之前,四处游玩,遇见绛珠仙草之时的留连之处。“赤”即红,“绛”亦是红,而他在俗世里住的更是怡红院,又有个爱红的毛病儿,可见“红”字对于宝玉之重要,不压于“玉”。
而小红的名字又是红又是玉的,还偏偏姓林,拥有如此显赫的姓名,焉可只是三等丫鬟?
疑点三:小红的爱情与信物。
小红的心上人乃是贾芸,那位廊下的二爷。宝玉曾说贾芸“倒像我的儿子”,分明点出这芸二爷便是自己的投影。
宝玉将自己住处题名“绛芸轩”,绛也是红,绛芸,当然不是说这里住着林红玉与芸二爷,那就只能暗藏林黛玉与宝二爷了。小红与贾芸则是他二人的俗世化身。因为宝玉黛玉的身份太高,故事不能往俗里写,情感不能尽兴,便都寄托在芸二爷与林红玉身上了,有点找替身的感觉。
所以宝玉第一次在门额上贴“绛芸轩”三个字时,请了黛玉与自己同看,而那字,则是黛玉的另一替身晴雯替他贴上去的。
小红与贾芸的因缘是由“痴女儿遗帕惹相思”开始的。而手帕,在宝黛爱情中同样担当着绝对重要的角色。
看官可记得宝玉赠帕这特别旖旎的一幕?文中私相授受者多矣,然而都淡淡带过,因黛玉是个不重财物的,皇上赏的香串也掷了去,骂“什么臭男人戴过的”;然而两条旧帕子,她却如珠如宝,捧着哭了半夜,还题了三首诗在上头。是第一次明明白白的吐露心事。那帕子,几乎有定情信物一样的分量,比什么金锁金麒麟都贵重。
而小红这帕子,更是实打实写出来,直接就是定情物了。甚至连一贯的曲笔都懒怠用,而且还要特特地先做了一个梦出来,梦见贾芸拾了她的帕子;然后那梦就成了真,小丫环坠儿果然拿了帕子来讨赏。《红楼梦》里这样露骨而直白的描写甚少。这是独一处。
而她们的谈话是被谁撞破的?宝钗。
黛玉的终身也是被宝钗拦腰截断的,这很明显。
替小红送帕子的坠儿因为偷金被晴雯撵了出去,而替黛玉送帕子的晴雯也同样没落得好下场。
由此看来,林红玉与芸二爷的故事,活脱就是林黛玉和宝二爷的一场翻版,或说投影,镜中花,水中月。
只不过小红到底捞到了月亮没有呢?还是个悬案。
作者到底是要小红成为理想中的黛玉出路,使她终于获得幸福圆梦,还是要她成为黛玉第二,也一样是龄官画蔷痴及局外,最终仍是泡影?
应当是后者。入得了金陵十二钗的女儿都是薄命。小红不可能在册外。但是脂砚斋提醒大家有小红与茜雪探访狱神庙一说,大观园抄没,丫鬟也一律卖出,小红为何还可以有自由身来探监?又说这贾芸也有宝玉大倚仗处,也是指宝玉入监后的事吗?
值得一提的是,小红给宝玉倒茶的次日早晨,宝玉找小红而不遇的一段写得十分传神,让读者看得直替他二人着急。然而他最终也没寻到,倒已经被凤姐截手要了去。要去时,他也并不知小红究竟是哪个——他是无意中失落了她。
他最终也失去了林黛玉,当然也是无意。是有个位高权重的人巧取豪夺——当然不是凤姐了,那么是谁?谁会要了黛玉去,而宝玉犹自无知无觉或者束手无策?
越是想得到的,越是容易被自己的疏忽错过,这世上失落了心爱之人的痴情傻子,又岂止贾宝玉一个?
2.从贾芸借贷看宝黛故事
在确定了小红与贾芸的故事,乃是黛玉同宝玉的俗世投影后,很多隐藏在故事背后的秘密也就都跟着可以浮出水面了。
首先,与小红相恋的贾芸的故事就很值得玩味。
他为了在大观园中谋一职,向舅舅卜世仁求助,想赊些冰片麝香给凤姐送礼,却被卜世仁排揎了一顿。
贾芸笑道:“舅舅说的倒干净。我父亲没的时候,我年纪又小,不知事。后来听见我母亲说,都还亏舅舅们在我们家出主意,料理的丧事。难道舅舅就不知道的,还是有一亩地两间房子,如今在我手里花了不成?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叫我怎么样呢?还亏是我呢,要是别个,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
卜世仁听了这话,却不肯接茬解释,反顾左右而言他,啰唆起三房里老四贾芹的威风了。可见贾芸话里有话,并没有冤枉了他——自己年幼丧父之时,家中那一亩地两间房子的财产,是被舅舅卜世仁借料理丧事给霸占了去,这才使自己落得一贫如洗。
——这段故事,暗隐着谁的身世?
我们都知道,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其祖曾经袭过列侯,业经五世。乃是钟鼎之家,书香世族。膝下又只有黛玉一个女儿,所遗万贯家财俱是她的。然而黛玉为什么却会同宝钗感叹,说:“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推算起来,林家世袭五代而人丁不旺,积下的财产不知凡几,远不只“有房有地”这么简单,甚至可能远超过荣宁二府。而林如海殁后,是贾琏带着黛玉回去奔丧,出手替她料理丧事,又带了黛玉一同回来的。
当其时,正是荣国府兴建大观园的时候,银子花得堆山淌海。此前荣国府的财政状况已经是入不敷出了,突然增加出这样一大笔支项,竟然也应付有余,连元春都感慨“奢靡太过”,是哪里来的横财?
后来贾琏受太监勒索,周转不灵时,曾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话听音儿,此前必是曾经发过一笔二三百万的横财的。只怕就是林如海的那笔遗产了。
这样的内幕,作者“为尊者讳”,往往不会写在明处,便只好借由贾芸的故事以小见大了。
贾芸借贷不遂,却在归家途中偶遇醉金刚倪二,得其慷慨解囊。正是“仗义每多屠狗辈,从来英雄出蒿莱。”
而后来宝玉身处困境之时,仗义相助、探他慰他的,只有小红、茜雪这些不得志的怡红旧人。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小红感慨“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一段,甲戌本有两段批语:
“红玉一腔委屈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己卯冬。”
“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次回应答凤姐一番话后,庚辰本又有两段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证。作者又不得有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这两段话自相矛盾,自我修正,前一段应该是第一次看到此节时写下,而后一段则是看过后文再重看前文时更正前一段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