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荒芜城(出书版)》作者:周嘉宁【完结】 > 荒芜城.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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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嘉宁 当前章节:155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2:24

“你能告诉我变老是怎么回事儿么?”我问。

“空茫茫的。”他说。

“嗯?”我没听清。

“就是心里变得空茫茫的,像长了很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说,“所以要是早几年,我们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聊天喝酒就好了。”

“嗯。”空茫茫的,默念了一下。

“你呢,你在北京爱着谁吧。”

“我总是在北京爱着谁的。”我开玩笑说。说完我们都笑起来。

“你迷死人了。”他说,望着我,然后闭上眼睛,又睁开,继续望着我,“我这个人激情四射,旱涝不匀。你以后就知道了,我碰到什么人都不怕,都立刻能克敌制胜。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就难说了,我就是那种,即使再与你热恋,只要你一走,心就立刻瓦凉瓦凉的。”

“那你不是整天都瓦凉瓦凉的。”

“不瞒你说,每次去按摩,服务生都会说,先生,麻烦你拳头不要捏得那么紧。在睡梦中,我也是紧紧攥着拳头,攥到发痛。”他顿顿说,“自己在人背后是软弱的,没有安全感的,在人面前或许就有些矫枉过正起来。人嘛,常常就是这样的。”

“所以,干杯吧。”我举起手里的杯子对他说。

“嗯。喝酒是高兴事,其他都是扯鸡巴淡。”他说,又给我满上酒,我手一晃就把杯子里的酒都洒在了裙子上。可是就像现在这样多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我们各自在浓重的酒意里沉默了会儿,窗户外面传来隔壁人家放出来的评弹音乐,他也跟着哼唱起来,“姊妹的言语不能听,因为她们似假又似真。我劝你,早早安歇莫宜深,可晓得你病中人,再不宜磨黄昏。我劝你一切心事都丢却,更不要想起扬州这旧城门。”我闭上眼睛,却能够听见各种轻微的声音,树叶窸窣,虫子扑打在灯泡上,野猫在屋顶追逐。我甚至听到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我有些饿了,我想起来很久没有吃过东西。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心里平平静静的,甚至感到有些隐约的欢喜。

我在将近凌晨的时候告辞,大奇提了一句如果觉得太晚也可以在他家里过夜,我当他是出于礼貌,坚持告辞,他便也没有再挽留。趁我收拾起包的时候,他从厨房里拿出个牙签罐大小的玩意儿递给我,说是为我接风洗尘的礼物。我接过来看看,原来是过去花鸟市场里常见的蟋蟀罐,里面竟有一只活着的蟋蟀。

“就在楼下花坛里抓到的。我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枯叶堆里,声音低哑浑厚,可是一位真正的将军。”他说。

“算了,别送给我。我从来没有把动物养活过。”我推辞说。

“放心,这可不是什么斗士,就算是送你养着玩的。也是个挂念。你刚刚错过了我们上个星期驱车九十公里的狩猎,收获颇丰呢。我们周末时大战一场,惨烈得很。所以你放心,厉害的大虫我都自己留着,等着今年最后的决战。所以你看,对我来说,夏天是这样结束的,与你很不同吧。”他说着,把我领进厨房,我才看到虽然几乎没有什么厨具,但在桌子底下却排着一溜儿黑色蟋蟀罐,他打开一个,里面黑漆漆的,我屏气凝神地看了会儿,突然听到很轻很轻的声音,啾啾、啾啾。

“你自己做饭的时候,撕片菜叶、掰粒毛豆给它就好了。”大奇在身后不厌其烦地关照。我想如果再不走的话,他大概会转身从冰箱里抓出一把毛豆来塞进我的口袋里。单是想像这番情景,就让我忍不住要笑出来。我把蟋蟀罐放进口袋里,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起他那些照片来。

“照片也留一张给我吧。”我说得漫不经心,好像无所谓一般。

“你随便挑就是。”他转身拿出更多张照片来。

“我就要那张,闪光灯打在保罗先生脸上的那张。”我说。就是微微脸上有抹灰尘的那张,我心想。

他递给我,问说要不要给我个袋子装着。我说不要,只是着急接过来。然后我走在黑漆漆的楼道里,不知道该怎么安置那张照片,放在包里怕被折坏,只好拿在手上。这样就不由常常拿起来看一眼,再看一眼。酒意差不多已经过去了,马路上的凉风很努力地想把我身后那些难过的梦都吹散了似的,我手里还拿着保罗先生的照片呢,很想劝慰说,别吹了,没有用的。不是么,保罗先生。

我不知怎么的想起有一天在咖啡馆里,大概是圣诞节的前夜。因为胖子难得请大家去唱卡拉OK的缘故,所有人都提早下班,留我一个人打烊。保罗先生在差不多要关门的时候进来,从毛衫里抖出许多寒意来,我看咖啡机还没有关,便顺手做了杯咖啡给他。等着蒸汽把水打热的间隙,我没话找话地问他为什么不回去过节,那几日常来咖啡馆的外国人都走光了。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机票太贵。我把咖啡端给他,他就站在吧台旁边喝。我并没有催促他,继续擦几个剩下的杯子。他有时候看看我,有时候又看看窗外。然后他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去了,家里也没有什么人。说完他拖了把椅子坐下来,定神望着我,像是要开始一番长篇大论。可是我并没有聊天的兴致,甚至有些木讷起来,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于是我干脆打住他的话头说,明天晚上咖啡馆还是会照常营业的,如果他想过来喝一杯的话,胖子会在这儿。他哦了一声。又望望外面,我也望望外面,外面冬天的街道上没有车,也没有人。所以现在想起来,他突然死了,虽然有些吃惊,但真的说不上是什么意外。

这么想着,我口袋里面的蟋蟀突然叫起来,啾啾、啾啾。我被吓了一跳,用手捂住口袋,怕它会跳出来似的。但其实它在罐子里一动不动的,啾啾、啾啾。

叁 ◇

那是我们最后的好时光。总是下午,或者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坐在咖啡馆门口靠窗的座位,那是三个围拢起来的小沙发座,中间摆着张圆桌。沙发很旧,都是胖子从隔壁弄堂的旧货店里淘来的,并不成套。而且弹簧几乎都松了,人造革的皮面上裂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的海绵。桌子上摊着我们看到一半的书,客人们留下来的过期杂志,大瓶可乐,开始不断滴水的整桶冰块,咬过两口的三明治,半盒这个牌子的香烟和半盒那个牌子的香烟,插满烟头的烟灰缸。我们从来不收拾这个桌子,也没有客人会来坐,这就像是专门为我们自己留着的,并没有人这么规定过,但是时间久了,这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这三个沙发早就被胖子处理掉了。但当时,我们坐在这儿,正好能够看到窗户外面,外面永远都是夏天的样子。反正每当我想起咖啡馆,我就立刻能看到外面泡桐树绿色的叶子,空气潮湿得能滴出水来。有穿着短裙和夹趾拖鞋的女孩在马路上走来走去。

有时候微微坐在我旁边,有时候她还在路上。小杰总是在吧台后面忙碌,把意大利面煮熟以后过油放冰箱,再等一大锅肉酱突突冒起泡儿。他是店里惟一正经从职业学校厨师专业毕业的,被胖子从隔壁一间西式简餐店挖过来做领班,每天开着辆小摩托来上班。说是领班,其实他上日班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而已,我跟微微上的都是晚班,从傍晚到晚饭的高峰时间我们三个人有个交集。但通常下午的时候,我与微微就已经待在那儿了。与我们不同,他对咖啡馆的种种事物,全无好奇,每天只是程序化地做各种事情,给所有的定时器调整好时间,在送货单据上打钩画叉。等他做完一切,就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他跟所有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样,时刻都能睡过去,长手长脚地在那只小小的沙发里摊开,睡得毫无防备,不一会儿就轻声打起鼾来。

其实胖子给他的薪水算得上苛刻,但他仿佛对生活也并没有其他要求,他既没有女朋友,也不去夜店,甚至不喝酒,只偶尔抽根烟。每天捱到下班的时刻,就立马收拾东西走人,绝不流连片刻。然后他站在马路边发动摩托车,等发动机热起来的间歇,他就这样垂手站着,望着马路对面。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他想要做什么。他看起来像是已经提前没有了所有烦恼,做好一切准备接受命运安排。甚至打算就此开着摩托车一路往中年里奔去。

而有时,就算我们三个人都坐在那儿,我们也未必会说话。我们只是齐齐望向窗外。这条马路上不通公交,几乎没有车。遛着三条狗经过的菲律宾人,在围栏上锁自行车的女孩,卖白兰花的婆婆,隔壁理发店的夫妇。我们看着他们走来走去,看着天色一些些暗下来,抽根烟,闭会儿眼睛,等桌子上面那桶冰慢慢地化成水。

有一天,微微从马路对面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她穿着紧绷绷的白色背心,外面套着件衬衫,走路的时候总能带起一股风。她走进来,裤腿一挽,得意地把脚搁在桌子上。我才看到她把原来的一个文身图案改了。那儿原本文着个意义不明的图腾,据她说是好多年前的事,已经褪去些颜色,边缘也模糊了。这会儿改成了一根系着蝴蝶结飘带的狗骨头,她与我同年,生肖属狗。

“疼么?”我问她。

“当然疼。不过大面积的刺痛感会叫你欲仙欲死。”她说完撩起衬衫给我看。那会儿我们才刚去咖啡馆上班,算不上相熟,所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整个后腰上的图案,完全说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糟糕。颜色乌糟,粗糙。一看就是少年时期出自于三流文身师之手。“这是我的第一个文身,图案完全没有意义。当时失恋了,要去文身纯粹是为了感受痛,就好像失恋还不够痛似的。第一针下去才知道,人体很奇妙,藏着很多一辈子也没法挖出来的痛。”

接着她干脆把衬衫脱去,给我看右侧肩膀上的图案,她说那里面藏着她名字的缩写,我仔细看了一会儿也没能看出来什么。只是当中还空着个桃心。她说:“一直是想留着,给什么重要的人或者东西,反正现在还没有碰到。”

“你会后悔么?”刚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硬生生地把自己跟她隔开了似的。

“我做过好多后悔不迭的事呢,又有什么关系。”她说,全没放在心上。

“他们说文身的位置不好,会倒霉。”我说。

“我每回文身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已经碰到最倒霉的事情,还能再糟到什么地方去呢。”微微说,“当然是会转运的,这个世界上的人分成有文身的人与没有文身的人,文了第一个以后就把自己归入另一类人里去了。”

所以之后当我俩站在一起的时候,也总是这样的。微微总是那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模样,她说话大声响亮,热气腾腾,随时都要拼命投入这个世界。而我则是她的反面,小心翼翼,羞涩不安,时刻提防世界的夹缝。在明明从未有过什么伤心事的时候,我的脸上已经布满担忧。

那么在当时,突然决定要去文身大概只是因为想要变成与微微一样的人,心情迫切到根本不在乎到底文什么样的图案,不在乎文在什么样的部位,所有的犹豫都变得微不足道,自己完全无法理解。

两三天以后,微微陪我去做了文身。我们在休息日的下午碰面,这是我第一次在咖啡馆之外的地方见她。那几日为了不碰到脚踝上的文身伤口,她都穿着短裤和拖鞋。我们的心里怀着些无以名状的兴奋,几乎算得上是雀跃。一路上她不断停下来,逗引一两只趴在屋檐上的野猫,欢呼着扑向一只过马路的流浪狗,与影碟摊上的小伙子打情骂俏,经过快要落市的菜场时,从门口的蔬菜摊上买了两根黄瓜,问鱼摊老板借水龙头冲洗干净,递了一根到我手上。咯嘣一口咬下去,清香四溅。她一刻不停地与我说话,一会儿走在我前面,一会儿走在我后面,一会儿与我紧紧地挨在一起。

我们都有一种面对新生活的新鲜感,对我来说尤其如此。

文身只花了半个小时,右侧脖子一株绿色的树苗。我趴在一张椅背上,上身脱得只剩下胸罩。空调开得太足了,我因为紧张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是文身师问我还好吧,我说没事,很好。然后他用酒精给我消毒,我还是缩了缩肩膀,倒不是害怕,稍微觉得有些孤独。与小时候打针前的感觉差不多。等到第一针下去,反倒放心起来。微微去隔壁帮我买了包烟,点好一根以后递给我,烟嘴被她咬得湿湿扁扁。

“疼么?”她俯身问我。

“还行。”我说。看着师傅不断用纸巾擦去从表皮毛细血管里渗出来的血,擦在纸上是粉红色的,刺痛感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强烈,甚至感觉这是其他人的血。

“我第一次文身的时候,抽了足有大半包中南海,一根根的没有停过。痛不欲生的。一边骂人一边发誓说这是最后一个。”

“结果呢?”

“结果隔了两个月就做了其他图案,比第一次还疼,完了以后得立刻在隔壁吃碗热腾腾的米线才能长出力气来。半途还接到我妈的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回家。她平时可不会这样问我,那天却说做了噩梦,梦见我躺在手术台上,非常痛苦。她喊我的名字,喊不出声音来,在梦里急得哭起来。她做那个梦的时候,我正在文身台上躺着。”她说。

“她后来见过你的文身么?”

“隔了一段时间才见到的。差不多我做完第五个,别以为做五个花了很长时间,也不过是一年。那时候为了感情的事情难过得死去活来的,就搬回爸妈家里住了段时间。我妈妈年轻时是个飞妹,抽烟。现在也偷偷瞒着我爸抽。那回她偷听我躲在厕所里打电话,声嘶力竭地哭、哀求。等我挂上电话,她就递给我一根烟。”她说到这儿笑起来,“你别看我现在五毒俱全的,那是我抽的第一根烟。出于一种回报的心态,我就给她看了全部的文身。”

文身师是个不苟言笑的敦实男人,听到这儿他都笑起来。

“她说了什么?”

“跟你一样,问我说,疼不疼。”她说,“然后她认真地看了我的每个文身,详细地问我那些图案是什么意思。我的左后腰文了句英文,她问是不是我爱你的意思。说完我们都乐了。我说不是的,是‘挺住意味着一切’的意思。她看起来像是挺崇拜我的,然后她说没把男孩的名字文上去她就放心了。”

但其实那天我就知道,疼这回事情,不过如此。不过是两三根烟的工夫,图案就做好了。文身师拿了两面镜子给我,好让我看到树苗的样子。它瘦瘦弱弱,比我想像的要更小一些,沿着我左边那边薄薄的肩胛骨向上生长。有十来片叶子,下面伸出些细小的根须。它的位置有些太靠近肩膀,所以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衣服遮住。可是我心里其实对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期望,所以也根本不会觉得失望。文身师叮嘱我这些天不要喝酒,不要吃辣,再买些金霉素眼药膏涂涂伤口。然后他转而对微微说:“你是久经沙场了,照顾她没问题吧。”

我们一起从店里走出来,外面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变化,西落的太阳恹恹地照在我们身上。在经过一间杂货店时我们停下来,要了两瓶可乐,站在那儿吮着吸管一气喝完。

“你为什么要文棵树苗?”她问我。

“担心自己总是离地太远,希望以后树根会真的长起来。”我说。

“它们才不会真的改变你。”她说,又点起一根烟。那会儿她烟不离手,抽的都是六块钱的软壳黄骆驼,心里憋着一股子劲不愿意显出女生气,觉得那样就不酷,她自己是这么说的。她对着玻璃的反光抓抓自己往一边倒去的短发,耸耸肩,看起来像是暂时对自己那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感到满意了。

“你还打算再文么?”我问她。

“暂时没有这个愿望。”她说,“我以前总是以为,在皮肤上文了图案,那些相关的记忆就不会再被忘记。可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就算碰到很糟糕的文身师,图案也要隔很久很久才会模糊起来,但记忆迅速就模糊了。我自己都吃惊,怎么把那么多事情都忘记了,再也想不起来痛苦的感觉了。不甘心呢,我有时候想,是因为还不够痛么,痛得还不够刻骨铭心么?”

可是到底怎么样的痛才叫刻骨铭心,很难吧。我想。

我给她看手背上的疤,是高三时在马路上与男生飙自行车摔的。当时只是手掌青肿,站起来拍拍屁股就继续骑回家了,以为是伤到筋骨而已。因为怕家里人责备,还随口编造了根本不值得相信的谎话。过了差不多两个星期才发现是骨折了。时间隔了太久的缘故,骨头断开的地方已经斜插过来,自行愈合,所以不得不做了个小手术。局部麻醉,也做了差不多文个文身的时间。之后裹着纱布去参加各种毕业时节的重要考试。这样等到拆线的时候,手背上留下一道五厘米长、歪歪扭扭的伤疤。最初的一两年时间里,伤疤都是深红色的,每个刚认识的人都会小心翼翼地碰碰久已愈合的伤口说,疼不疼。当然不疼了!我心里想。

再过两三年,伤疤的颜色就变浅了。其实我自己早就已经忽略了它的存在,对我来说,与指甲盖上的蛔虫斑或者肉刺并无两样,生来如此似的。而新结交的朋友,依然总会问起。有的人一惊一乍,有的人犹犹豫豫。我就随心所欲地解释着,时间过去太久以后,自己都混淆了最初那个摔断手的夜晚是怎么回事。只记得自己在傍晚的马路上飞驰,春天,临近晚饭时间,黑夜好像依然比白天长,我使出一种疯狂的劲头与旁边的陌生男孩飙车,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跌下来的。但是朋友们总会煞有介事地摸摸那道伤疤,说,现在还疼么。

其实总有些后遗症的,像是阴雨天会有些酸痛,毛巾没有办法拧到干。但哪怕如此,大部分的时候并不会想起这道伤疤,自然更不会在乎它是不是很难看。不过就是懒得再去解释了。后来也有很多人问,为什么要去文身,为什么要文棵树苗。他们其实并不是真的关心为什么,他们只是没话找话而已。

微微也摸摸我的手背。我想起当时照的那张X光照片,照片里我手指的每根骨头都那么细,好像稍微用点力就会断,岌岌可危,但其实这些年来它们也都是好好的,没有看起来那么脆弱。我以为她要问我什么,我有些担心她要问出跟他们一样的问题。

“其实我觉得好痛苦。”但是她这么说,说得我措手不及,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开一个玩笑。

“嗯?”我含糊地回了一句。

“真好笑,我这样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好笑。傻逼们才会问我为什么痛苦,我知道你不会问的。反正我正在经历巨大的痛苦,这会儿能说出来让我觉得好受些。”她说,像是在说件什么高兴事儿,或者是其他人的事儿。说完她用两根手指把烟屁股弹出好远。是啊,真的是这样的,我想,什么都没有发生,却觉得正在经历巨大的痛苦。

然后我们俩继续挨在一起走路,我脖子上文身的伤口蹭到衣领,有点疼,我不时得腾出手去拉一下衣服。这是我记忆中最后一次大肆与人谈论痛苦,好像痛苦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甚至直接把这两个字说了出来,说得那么响亮,坦然自若,嘻嘻哈哈。夏日傍晚的太阳失去了一些温度,可是我们依然淌着汗,半途停下来买了两朵湿漉漉的白兰花。从今往后,都不会再有过这样的时刻。

肆 ◇

吃过午饭以后,我赶在妈妈起身前,先收拾起碗筷,拿到厨房去洗。一会儿她也进来,我转身让她,她则踮脚侧身从我旁边的架子上取下抹布来。再过了一会儿她又进来,于是我站到旁边,把水池让给她搓洗抹布。厨房其实很窄,挨着两个人的话就显得有些局促。我空举着两只手,惟恐洗洁精泡沫滴在地上。空气变得黏稠和僵硬,我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关节咯吱作响。为什么不说些什么,我很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我也怀疑那些话语从我嘴里蹦出来以后,是否只会尴尬地滞留在半空中。

她洗了很长时间,像是也在犹豫什么,然后她把水龙头关了,顿时整个厨房安静得只听得到冰箱的压缩机嗡嗡作响。

“等会儿有空帮我染头发么?”她问我,这是这些天来她第一次主动与我说话。

“当然啊。”我赶紧说。于是她把抹布挂回架子上,又把水池让出来给我。我松了口气,再次把水龙头打开,耐心地把每个碗碟都冲洗干净,沥水,挨个儿放进消毒柜里。

其实在我回来之前就已经告知她,我并不会在家里住太久,所以托运回的十来个纸板箱也没有必要拆封。我没有用委婉的语言来跟她说起这些,尽管这么听起来确实冷酷无情,可是一时间又没有更好的沟通方法。我当然理解她对我的气恼,以及因此而带出的难过伤感,而我与她一样难过,只是我无法表达。

我的房间还是维持着我走之前的模样,就是那副中学女生房间的模样。九十年代时曾经很时髦的组合家具,现在还看得出努力保养的痕迹。墙上干干净净,只有一张我高中时在公园照的照片,青春期女孩特有的与整个世界犯别扭的神态。在我回来以后,她特意为我添置了一张梳妆台和一盏会在夜间闪出星星光芒的台灯。其实她从来不会直接表达爱,她甚至出于一种类似羞怯的情感而故意表现出冷漠。因此她也不会流露出怨恨、不满,她几乎从不宣泄。她绝不会像某些母亲那样哭闹、撒泼、哀求。但她会去买这样两件与整个房间格格不入的玩意儿,散发着簇新的家具气,像是在沉默地抗议。我每看一眼,就心碎一点。

我慢慢把厨房收拾干净,没有放过桌面上的水渍,完全是在磨蹭时间。等好不容易走出厨房,染发膏都已经调好了,装在小碟子里。她甚至已经对着镜子努力完成了刘海附近力所能及的部分。见我出来,便把一次性手套和围兜递给我。她的头发白得很早,她们那一众姐妹都是如此,所以几年前我就开始帮她染发,差不多一两个月一次的频率,逢年过节的时候就免不了要再加染一次。这活儿完全不用再交代,我的手艺非常熟练,随手拈来。

她的发质与我相像,又卷又硬。年轻时她烫着一头卷发,那时我们还蜗居在老屋里,每个星期天的上午她都对着面破破烂烂的镜子把刘海吹得高高耸起。平日里我与爸爸去她上班的工厂附近接她,也能看到她骑自行车潇洒地迎面而来,连衣裙裙摆飘飘,刘海都被风吹得往一边倒去。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女人一样剪了短发,从此几乎再也没有往头发上花过什么心思。这些年来,她对衣物也逐渐失去了兴致,稍微尖一些的皮鞋她穿着脚痛,所以家里多是那些笨拙的圆头厚底鞋。我送过她很昂贵的皮包,她嫌弃那包是真皮的,太贵重,一直搁置不用。最常拎着的却反倒是我大学里买给她的一只人造革包,拎手几乎裂开。她有自己执拗的审美,条条框框,颇多限制,我常常觉得无从下手,根本不知道怎么令她满意。

她的头发差不多两三星期前刚刚染过,若是平常日子,这些刚刚生长出来的零星白发并不会太让她烦恼,但是今天晚上是我表妹的婚礼。她那几个姐妹生的都是女儿,如今这位年纪最小的表妹也终于出嫁了。她难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来。对她来说,之前的过关斩将我都表现不错,虽然读的不是最好的大学,却也是一流学校里的三流专业。没想到人生到这个节骨眼上简直一败涂地。

我们本来对今晚的事都避而不提,假装相安无事,彼此彬彬有礼,企图蒙混过关。但是此刻两个人被局限在拥挤的卫生间里,她坐在张小凳子上,我站在马桶与浴缸间的空隙里,几乎没有转身的余地。更不用说面前还有一整面擦得锃亮的镜子,尽管我们谁都不往镜子里看,却都觉得有必要开口说些什么。

“我今天帮你洗了裤子。”她先说,抬眼从镜子里扫了我一眼。

“哦。”我不由紧张起来。

“你口袋里的打火机是用来做什么的?”她尽量问得不动声色。

“难得会抽烟。”我迟疑了一会儿说,竟然一个谎话都编不出来。

“你现在常抽烟么?”她问。

“不是。只有最近都有些心烦意乱的。”我说。

“住在家里竟然让你那么难过。”她叹了口气。

“不是这样。”我想要辩解,却不知怎么地张口结舌。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找好房子,然后重新找个工作。”

“冷血。”她说。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她说什么。

“冷血。”她重复了一遍,这回我听清楚了,我的手抖了一下,一抹染发膏掉在她的肩膀上,幸好那儿盖着块毛巾。

“妈,头别动来动去的。”我说,心想,她所想表达的或许并不完全是那个意思。

我想起几年前,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周末回家,我看到她躺在沙发上,她的脸色苍白,身体陷在沙发垫子里,薄得像片纸。见我回来,她勉强睁开眼睛,用很轻的声音与我说话,说晚上没有力气做晚饭了,叫我自己拿些钱去外面吃。我非常害怕,以为她得了很严重的病,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于是我木讷地跑进房间,找出一条毯子来,给她盖上。

我在她身边坐了一会儿。她闭着眼睛,但是我知道她没有睡着。我仔细地看了她一会儿,我很久都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她。岁月其实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太重的痕迹,她的皮肤有些松弛,但依然白皙,能够看见眼眶周围细细的青色血管。她的眼球在转动,眉头锁在一起,像是承受着非常大的痛苦。然后她睁开眼睛,对我说她刚刚去医院取环了。我有些吃惊她为什么竟然会一个人去,没有叫上我爸爸,也没有叫上我。我问她疼么。她说非常疼,比生孩子的时候更疼,放了那么多年,连着肉的,能够想像么。

这是我记忆中惟一一次她与我谈起与性有关的事情,也可能是在我成年之后,我们俩之间最亲密的一次交谈。可是也就是这样了,我们并没有再把这个对话继续下去,却都因为这样的亲密而感到害羞起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同时我想她可能已经不再做爱了,那时她已经过完了五十岁的生日,她还是会定期去超市里买卫生巾,却只是为我准备的。我其实有很多问题想问她,我想问她如果不再做爱是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而反过来,没有欲望的人生是不是也会少些烦恼。但是当然我从来没有能够把这些话说出来,对她来说,这些话显得太不恰当了。

后来我跟阿乔提起这些,他说他的父母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分床睡了。因为他的父亲常年被失眠困扰,必须独自睡一间房。当时我们俩走在路上,我告诉他我无法想像以后要与他分开睡,哪怕是上了年纪,我甚至无法想像我们不再做爱。现在想来真好笑,我竟然在为这样不着边际的将来而忧心忡忡。然后他告诉我说,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的么,睡不睡在一起并不是最重要的,甚至爱情都不是最重要的。我完全不能理解,我几乎要在马路上为了这个与他争执起来。我记得他气恼地说,为什么所有理所当然的事情你都不能理解。当时的我们总是争吵不休,明明穷途末路,却谁都不肯放手。而现在想起,我才觉得或许他是对的,他就是这样想的,世界的正常运转方式也就是这样的。

所以我是个冷血的人么,我自己也不清楚。我确实常常觉得自己铁石心肠,可是难道不是与她一样,这只是因为不知道如何表达爱么。也正是因为这种笨拙,一旦碰见个可以让自己放下防备的人,就不免表达得歇斯底里起来。不管怎么做,对其他人来说,都是过分和不被理解的。

她叹了口气,我继续用手上的小梳子把染发膏往她的头发上抹去,我总觉得这个颜色黑得有些过分,有时候沾到她额角的头皮,擦也擦不干净,心里就更加难过。

“我也一直在想,现在你还有什么地方是值得我们骄傲的。”她说。

“嗯。”我说,我甚至想说声对不起,可是为什么呢。

所幸这时候最后一抹染发膏也用完了,她的头发又变成一种不真实的黑色。我脱去手套,走出卫生间,松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她在里面开着水龙头洗头,我瞥见她挂在椅背上的衣服,是她打算晚上参加婚礼时穿的,米色的真丝裤子和开衫。这些都是她多年前买的了,平时都熨烫妥帖地挂在衣橱里,只有隆重的场合才会拿出来穿一穿。虽然显得有些过时,散发着股樟脑丸的味道,却也算得上是体面。只不过此刻看起来,过分隆重,倒像是战服。我一直以为自己多少是理解她的,现在才知道我根本无法想像她的伤心。所以只好别转过头去。

等到我俩都把自己收拾妥帖,差不多也到了该出门的时间。她死气沉沉的黑头发耷拉着,但所有的情绪都已经被收拾起来,此刻又是平常那副不悲不喜的模样。不常见到我的门卫打招呼说:“哟,女儿回来了。母女俩长得一模一样。”我们俩点点头,笑笑,都不是那种能够随便与人寒暄起来的性格,就有些尴尬,并肩快走了两步。我本来想要喊辆车,她却坚持说家门口的公交就能够直接到,反正还没有到下班的高峰时间,我便也懒得与她争执什么。

我们一起在站台上等车,她的衣角不时被风吹起来擦过我的手肘。天气又有些闷热,她说,这秋老虎可真厉害。然后从包里拿出一瓶凉过的茶叶水来问我要不要喝。我摇摇头,她就自己咕咚喝了两口,再放回去。我心想,与她比起来,我真算得上是不堪一击。

表妹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就跟着阿姨一家人去了美国,这当中只在念高中时回来过一次。那时她与那些在西方长大的女孩一样,晒得漆黑,精瘦,并不是很热的天气,却穿着非常短的牛仔裤。她的中文已经不太好,看不懂,但是能听懂上海话。与很大一家子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显得无聊,有时候抬起头来轻轻叹一口气。但是这次回来,几年过去了,那种别扭的青少年劲儿已经荡然无存。

她读了很多年的医科大学以后做了牙医,这对于她的家里人来说无疑是件值得夸耀的事情。我的阿姨与姨父像所有第一代移民那样做非常辛苦的工作,他们自己开了间小小的杂货店,因为附近有很多酒吧的缘故,生意还不错,之后又在杂货店旁边开了间小铺专门卖炸薯条。表妹嫁的男人是个中国人,他们同年,住在一个街区,所以是每天坐公车上学时认识的,从恋爱到结婚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已经在美国摆过正式的酒席,这次回国再摆一次都是为了家里人。因为我正好赋闲在家,所以就被长辈们安排着陪他们逛街买东西。他俩浑身上下的打扮都很妥当,细节之处极尽讲究,绝不过分。表妹的丈夫是那种父母都会喜欢的类型,高大,英俊,谦逊得恰到好处。并不抽烟,酒量却算得上豪迈。能够在饭桌上与我爸爸频频举杯,从股票到军事局势,所有成年男人感兴趣的话题都随手拈来。饭后竟然还能够有耐心与长辈们打上两圈麻将,完全是奉陪到底的态度。而他们走在路上,总是叫路人侧目,又出于礼貌地关注所有细枝末节,一副浑然天成就要奔向中产阶级的模样。我白长了他们两岁,都说不清楚到底是谁在照顾谁。

所有的家居店都令他们流连忘返。他们刚刚买下一间房子,离着原先的街区并不远,这次办完酒席以后,回去就要搬家。因为从未在一起住过的关系,他们对于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无疑充满了发自内心的期盼。就连小家电柜台也能够久久地吸引他们的视线,仔细比较每件东西的价钱,其实我猜想他们并不在乎这一点点差价,只是这种生活的幻觉带给他们巨大的快乐和满足感。表妹拿起盐罐、烛台、刺绣的桌布,把每样她觉得好看的东西给她的丈夫看,然后他俩靠在一起窃窃私语,不时笑起来,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

我觉得自己完全像个多余的人,便站到商店门口的马路边去抽根烟,然后我透过玻璃看着他们,营业员们也看着他们,大家都看着他们说不出话来。他们完全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人,却活生生地站在那儿代表着幸福生活的可能性。

我在心里默默背诵那段从少年时代起就熟稔于心的电影台词:

所以为什么我要这样做?我可以给出千万个答案,都是错误的。事实是我是个坏人,但这将会改变,我要改变。这是最后一件坏事。我要洗心革面,我要继续,笔直向前,选择生活。我已经在期望。我将会变得跟你一样:工作,家庭,他妈的大电视机,洗衣机,汽车,便携式CD播放机和电动开罐器,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贷款,简易房,休闲服,行李箱,三件套西装,DIY,猜谜节目,垃圾食物,孩子,公园散步,朝九晚五,高尔夫好手,洗车,选择运动衫,圣诞家庭日,养老金,免税,清水沟,勉强生活,向前看,直到你死的那天。

为什么不呢,有什么不好呢,像所有寻常人那样生活,这些东西是阿乔要的么?如果我能够为他放弃所有激情澎湃,我们是不是能够在一起?我想起这些,激动得简直要发抖,有短暂的一瞬间我像是摸索到了问题的关键。我知道,在这些年间,一再如此,表现得像个少年,真的已经不再是什么让我自己感到得意的事情了。

这时他俩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拎着几只纸袋子,朝我招招手。

逛了一整天以后,表妹要去理发店,我们在繁华的商业街上找了一家,我与她的丈夫拎着购物袋在旁边等待。这是我们俩第一次被单独抛在一起,面面相觑,顿时有些不知所措。我倒是无所谓,就算长时间的沉默对我来说也是习惯,而他显然是那种懂礼貌的人,会在饭桌上跟每个人讲话,绝不让任何一个人陷入冷场的局面。于是他焦虑起来,快速而无意识地翻看着手里的杂志,一定是在疲劳的大脑里搜刮着我可能感兴趣的话题。为了宽慰他,我不得不先开口。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他。

“哦哦。我在一间建筑公司做。”接着他很有耐心地讲述了一番他的工作,引用专业术语,描摹未来前景。其实我并不是很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我甚至没有认真在听,理发店里洗发香波的气味与水蒸气弄得我昏昏欲睡。而他却因为觉得自己开了一个不错的头,干脆一路说了下去。

“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我爸爸在外面工作了。那一年,家里弄来辆冰激凌车,不过卖冰激凌的许可证不是我们家那一区的,所以路上来回就要花费四个小时的时间。我就待在车里,开车的时候我在后面睡觉,等到我爸爸找到地方停下来开始卖东西,我就在他旁边写作业。”他说。

“听起来不错。”我随口应着。

“后来满十六岁可以打工了,干过各种事情。在中餐馆里做叉烧、快递员、汽车修理工,隔几个月就会换一个工作。”他说着,又向我仔细说起他打工岁月里欢乐与心酸并存的各种小事。他把他朋友们的名字都挂在嘴边,好像我本来就应该认识他们似的。

我听得有些认真,这仿佛给了他鼓励,他为了调动起我们之间谈话更积极的互动性,主动跟我说起一部他与我表妹正在看的韩国连续剧。

“那连续剧里有一个女主人公长得和你很像。都是那种齐头帘的女孩。”他说。

“哦。”我很久都没有看过连续剧了,我把这句话吞了回去。

“听说你以前曾经在杂志社做过,平时会遇见很多明星吧。”他问。

“有一些,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说。

“那你见过……么?”他问,但是一阵吹风机的隆隆声打断他的话。

“谁?”我问他。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有些茫然地望着他。我们俩突然沉默了一会儿,这个话题一旦被打断,我们仿佛不知道该从哪里再捡回来。于是我们都往我表妹的方向看去,发型师正很有耐心地为她做着发卷,一个接着一个,看起来无穷无尽。吹风机的声音非常单调,时间好像怎么也过不完了。于是我心里对于日常生活的恐慌又都回来了,这感觉反而令我稍微好受些,我索性在那些购物袋堆起来的小山后面,摊开手脚,昏睡过去。

可是到了酒店,不出意外的,我的心又退缩起来。酒店里同时有好几场婚礼在举行,我们跟着一个胖胖的新娘走进电梯,接着又穿过一两个充满陌生人的大堂。才刚刚开席而已,就已经有中年男人喝得酒气熏天。还有披金戴银的主持人,对着话筒声嘶力竭地念台词。我们靠得紧紧的,加快步子穿过这些虚情假意的喜气洋洋,我甚至想,再美好的爱情都会被这样的场面摧毁。

表妹的酒席摆在角落的小间里,我们并不是多么大的家族,这会儿全部到齐却也已经凑满十桌。爸爸早早就过来帮忙,这会儿看到我,兴奋地朝我招手,大声说:“来来,看新娘子。”他还当我是小孩,看到新娘就会兴奋。其实表妹并没有穿婚纱,只是一条简单的礼服裙而已。我与妈妈互相看了一眼,各自在心里鼓出些勇气来,努力向人群涌过去。

我们与所有面目相似的亲戚们打招呼,笑着,说着假模假式的话,尽力让彼此都感到满意。然后摄影师招呼我们拍照,我站在表妹旁边,她看起来已经有些累了,脸上的粉直往下掉,我有些同情她,她完全不认识其他与她一起拍照的人,这是场跟她压根没有关系的酒席。这么想着,几个人都各怀心事,闪光灯例行公事地啪啪乱闪,我们的表情明明都还蒙着,就已经拍完了。立刻有一群涂着发胶的阿姨潮水般涌来,把我们都挤到一边。

爸爸顺势把我拉过去介绍给两位他偶遇的旧同事。我含糊地叫着叔叔阿姨,其中一位司机看起来并没有长我多少岁,我这么叫着自己都觉得面红耳赤。可是只要一旦站在爸爸身边,我就立刻变回那个十几岁青春期里郁郁寡欢的少女。这么多年来竟依然没有学会圆滑地与这个世界打交道真是有点可耻。他们插科打诨地开着玩笑,彼此奉承,偶尔也说起那些旧同事如今的境遇,免不了有些长吁短叹。我压根说不上话,在爸爸身边待着,间或微笑一下表示自己的在场。然后他们突然把话题转移到了我身上。

“现在在哪里发财呢?”他们问我。

我报了美术馆的名字给他们。那间美术馆在北京,是间小小的美术馆,我之前就在那儿工作。他们当然没有听说过,于是又问了一遍,像是有些惊讶似的。于是我重复了一次。这回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使了一个微妙的颜色,齐齐高声说:“不错啊,真不错!”他们这么说,我竟然觉得委屈极了。

然后按照传统,我与其他未婚人士被特意安排到了主桌,都是些完全陌生的名字被凑在一起,显得非常滑稽。而隔着一个座位坐着的,竟然是我中学时班里的男同学。他眼尖立刻叫出我的名字,我则支支吾吾。我念的是所不错的重点中学,初中时那些男同学都面貌相似,终日穿着灰色或者褐色的拉链夹克,根本很难记住他们的样子。而眼前的那位显然是把当时的穿衣风格一直保留到了现在,所以虽然觉得脸熟,却真的无法确切想出他的名字来。这个世界真是小得不可思议,毫无惊喜感可言,我本来只是想要闷头度过这个难熬的晚上而已。他显然没有看出我的尴尬,竟然起劲地叙起旧来。

“你还记得我们高二那年一起骑自行车去吴淞看海么?”

“那是高中一年级。”我随口纠正他。

“对对。你不会骑车,是坐在书包架后面,我们好几个男生一路带你过去的。”

“我会骑车啊。”我说。其实那种场景里,除了会记得自己当时喜欢着的男生,根本不会想起其他人来。那是高中一年级的国庆节,我们十几个人从学校出发一路骑到海边,看到些黑泥沙滩和乌泱泱的黄色海水,围拢在堤坝旁边啃了几口干面包以后就匆匆折返。骑回市区时累得要命,经过刚刚造起来的高架桥,桥是灰色的,我们的队伍拉得长长的。

“这两天你有空么,我们可以一起再去一次吴淞。”他郑重其事地说。

“啊?”我惊讶极了,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而他竟然干脆坐在我旁边来,紧挨着给我断断续续讲起了他的恋爱史。他的表达实在是很糟糕,我也只能囫囵吞枣般地听他把中学毕业后的十几年娓娓道来。原来他毕业以后就去加拿大念书了,又与我们班上去了法国的女同学谈了场跨国恋。他在失恋以后回国,通过班主任要了好几个女同学的联系方法。他说是失恋以后就彻底失去了安全感,惧怕恋爱。但是终于觉得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所以想从认识时间很久的人里面去找“终身伴侣”。他认真地说出这几个字,我听着却完全像是一场笑话。我问他都约过谁,他竟真的报出几个耳熟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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