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婴尽忠为国,身受后人称赞。 晏婴平常食不重肉,妾不衣帛,以清廉、俭朴、谦恭下士著称。晏婴厉 行节约,为相后,仍居于闹市附近,上朝乘旧车。他的妻子老而丑,但他并 不嫌弃。司马迁誉之为: “齐之贤相”。传世《晏子春秋》出于后人依托, 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他的思想。 王与马 共天下 ——王 导 东晋时,有一个为政清廉,历仕元、明、成三帝,领导南迁仕族、联合 江南仕族,稳定了东晋在南方的统治的名相,他就是王导。 王导,字茂弘,琅邪临沂 (今属山东)人,生于276年,卒于339年。 士族出身,少有远识。袭祖爵后长期随司马睿,出谋划策,关系甚密。 琅邪王司马睿在西晋皇族中地位、名望不算太高,晋怀帝永嘉元年(307 年)被任为安东将军,都督扬州,江南诸军事,王导随司马睿南迁,镇建康 (今江苏南京)。协同堂哥、扬州刺史王敦努力提高司马睿在江南士族中的 威望。建议起用名士顾荣、贺循,前后吸收106人在王府做官,从此,江南 大族纷纷拥护司马睿。 317年,司马睿在建康即位,是为晋元帝,史称东晋。元帝把王导比如 汉高祖刘邦开国丞相萧何。欲拉他一起坐在御座上受百官朝拜,王导力辞。 于是元帝朝政悉委王导,军事全托王敦,民间有 “王与马,共天下”之说。 王导位高权重,但生活上十分简朴,仓无储谷,衣不重帛。且能大义灭 亲。不以与王敦为堂兄弟而从其乱。 元帝死后,王导辅佐明帝,继而与庾亮等共佐幼主成帝,政绩卓然。 理财专家 ——刘 晏 刘晏,字士安,唐曹州南华 (今山东东明东北)人。生于715年,死于 780年。唐朝大臣,他是一位杰出的理财专家。刘晏自小喜欢读书,勤奋好 学。出身于地主家庭,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早在723年,唐玄宗封泰山,刘 晏献颂给玄宗,被授为秘书省正字,当时他只有8岁,名噪一时,号为神童。 天宝年间,做过两任县令。 唐肃宗至德二年 (757年)任度支郎中兼御史,领江淮租庸使。在任职 其间,他为人正直,秉公办事,注意节俭,受到好评。从肃宗上元元年 (760 年)任户部侍郎兼度支、铸钱、盐铁等使起,就成为唐朝主持财政的长官。
有时是一人独任,有时与人分掌天下金谷。在代宗初年,还做过短时间的宰 相,但仍领着名目繁多的使职。到德宗建中元年 (780年)正月,罢官,前 后管了差不多20多年财政。 刘晏初主财政工作时,经过 ‘安史之乱”,“天下户口,什亡八九。州 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 十六)在这种情况下,刘晏对唐朝的财政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整顿。 代宗广德元年 (763年)任部尚书,同平章事,不久罢相。后来授御史 大夫,领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及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 使。后又加关内、河东、三川及诸道青苗使,总管全国财赋。刘晏精力充沛, 机智多谋,曾自比于贾谊、桑弘羊。 “安史之乱”后,江淮不能运米至关中,京师米价斗至1000。当时南方 的财赋收入转运到京师主要是通过隋时开通的运河。在刘晏以前,把南方的 粮食运到长安,由于水流湍急,10斗粮能有8斗运到长安已经很不错了,在 一般情况下,只能半数运到目的地。刘晏整顿了由江淮向关中运粮的漕运。 他认为长江、汉水、黄河、渭水的流速不同,应分段运输。他按各段水域的 实际情况造出不同的船只,并分别训练水手。刘晏在扬州设置10个造船场。 征发民工疏浚汴水,改革督运用工办法,每年运粮数十万石,解决了关中的 粮荒。以前由江淮运米至洛阳,需要八九个月,他整顿漕运后,缩短至40 天即可到达。 刘晏还改革了常平设施,置巡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扩大经营范围。 他常用重价雇用跑得快的人,用逐站传递的办法,取得各地物价的情报,即 使是边远地方的消息,只消几天,就可送到转运使衙门,因此他能掌握控制 物价的主动权,国家得到好处,而天下不致有物价太贵或太贱的问题。他曾 说: “办事首先要选择人才,所以一定要挑机智、精明、干练、廉洁、勤恳 的人员。”因而,他的属官虽远在数千里之外,都能像在他眼皮底下的一样 服从命令。各场各院的负责官员,都是当时的优秀人才。以致刘晏逝世以后, 掌管财赋有名的人,很多是他原来的部下。 刘晏理财把爱民放在第一位,各道设置知巡院的官,每 10天一次,向转 运使衙门汇报各州县气候、收成情况,及时减免欠收地方的税赋,调拨救济 物质,解决民间的困难。因此人民能够安居乐业,户口逐渐增加。刘晏初任 转运使时,天下现存人户只有200多万,到他的晚年增加到300多万。 刘晏还着重改革了原来官产官销的盐法。原来在各州县都设有盐官,掌 握盐的专卖,刘晏都予以取消。因为他认为官多了一定会造成民间的种种不 便,所以他只在产盐地设置盐官,向盐户收购所产的盐,然后加价转手卖给 商人,并且罢去了对盐商加征的捐税,任盐商运销各地,离产盐地远的地方, 运一部分官盐贮存在那里,如果没有盐商,就减价出售,叫做 “常平盐”。 他的做法使政府得到利益而民间不致缺盐。这样不仅避免了多设盐官扰民的 流弊,也使国家盐税收入大增。刘晏初主盐政时,每年盐税只有60万贯,到
大历末年增加到600万贯,占当时国家收入的一半。 刘晏通过一系列的整顿措施,增加了国家收入,改善了 “安史之乱”后 唐财政紊乱、入不敷出的状况。他选用能干人才,制定严格法令,理财达20 年之久,注重 “敛不及民而用度足”。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年),军 国之用,全靠刘晏的规划。 刘晏为官勤勉,事情不管大小,当天的事都在当天了结;决不过夜。他 倡导节俭,饮食简单朴素,室无奴婢。 元载做宰相时,常选择朝中有文学才能者,为自己作文书,杨炎曾被元 载选去干过一段时间。后来元载罢相,被贬为道州司马。元载犯错误,皇帝 派刘晏作问官。杨炎是元载的亲信,当时也贬了官,德宗继位后,用杨炎为 宰相,杨炎为元载报仇,便置刘晏于死地。杨炎先是把刘晏贬为忠州刺史。 后来,杨炎又陷害刘晏,诬告刘晏在忠州拒绝朝廷命令,准备反叛。就是这 年七年 (780年),刘晏因陷而亡。全国上下震惊都认为刘晏冤枉。 (朱宁武)
三、兴利除弊 变法改革 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社会也是如此。社会的发 展是渐进与飞跃的交替,变法改革是社会历史进步的重要环节。在中国历史 上,有许多力主改革的思想家、政治家,他们从变法强国的动机出发,自觉 或不自觉地推动了历史的进步,虽九死而不悔。 战国初最早变法的改革家 ——李 悝 战国时期,我国正处于奴隶制瓦解、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代。新兴地 主阶级作为一种新政治力量,逐渐强大起来,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中的进 步思想家、政治家,在诸侯国的内部进行改革,走富国强兵的道路。公元前 445年,魏文侯即位。他礼贤下士,延揽人才,重用李悝 (即李克)为相, 最早进行变法,使魏 “富业强兵”,企图一统天下。 李悝约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在世,战国初期地主阶级杰出的政治 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是魏国人,曾受业于孔子的学生子夏。魏文侯时先 任上地 (今陕北一带)守,公元前406年 (魏文侯四十年)升为魏相,在魏 国推行变法。 “尽地力之教” 李悝认为,要想增强国力,必须鼓励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 生产,增加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他针对魏地平原肥沃、人口稠密的具体情 况,提出了 “尽地力之教”的经济改革方案。要求尽可能地开垦荒地,挖掘 土地潜力,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还允许土地自由兼并,废公田,把国 家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培植自耕农,让他们承担徭役、兵役、租税。 李悝指出:农夫5口之家,田百亩,平均亩收一石半,得粟150石,去什一 之税和一年口粮,所剩无几,得钱了了。加上妇女纺织,全家收支大体相抵。 如遇疾病、丧葬、天灾、临时赋敛等意外费用,便入不敷出。事实上,公田 废除后,农民并不是都有田百亩,少地的农民生活自然更贫困。所以,只有 “治田勤谨”、精耕细作,达到每亩增产3斗,农民的生活困难才能解决。 李悝还为农民设计出一幅田园式的理想蓝图。要求农民杂种各种粮食作物, 以防作物病虫害;要求农民努力耕作,勤于除草,加紧抢收,利用房前屋后 空闲地植树种桑,多种瓜果,蔬菜。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民安定的生产 生活。当然,其出发点仍是着眼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 保证封建国家的赋敛不致落空。 “善平籴” 李悝认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善
为国都,使民无伤而农益驰。” (《汉书·食货志》)。因此他主张“善平 籴”。就是在丰年国家以平价购入农家余粮,荒年,则以平价卖出积粮,借 以平衡丰年和荒年的粮食价格。李悝的 “善平籴”法行之有效。“故虽遇饥 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汉 书·食货志》)” 李悝推行的 “善平籴”法,具有重要意义。 “善平籴”法,在历史上产生重大影响,开后世均输、常平仓等法的先 导。 “善平籴”法通过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对于打击投机奸商,稳定全国 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巩固封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食有劳”、“禄有功”、“赏有贤”、“罚必当” 李悝能够从经济入手认识到社动乱的原因是由 “饥寒而起”,“富足者 为淫佚,则驱民为邪也” (刘向《说苑·反质》)。他一方面推行富国裕民 政策,稳定小农经济;另一方面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 “食 有劳而禄有功”, “使有能而赏必行”的食禄制度。李悝认为,只有“夺淫 民之禄”,才能 “以徕四方之士”(《说苑·政理》)。他取消奴隶主贵族 世袭特权,采用见功有赏、因能授官的办法委任职官,招徕四方贤才,逐渐 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李悝努力奖励对国有功的人,大力举荐一大批有才能的 “士”。当时著 名军事家吴起在鲁为将,因鲁公听信谗言,他愤然来至魏国,魏文侯向李悝 询问吴起何人?他说: “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苜不能过也。”经过 李悝竭力引荐,409年,吴起为魏将。后来,率军讨伐秦国,克秦洛水以北 诸城。吴起在那里任西河守, “使秦不敢东向”(《史记》)。李悝实行改 革,沉重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大力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使他们 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到国家政权中去。从而扩大了地主阶级的统治权力,也 加强了国君的权力,施政方针上导向中央集权。 实行 “法治” 在法律上,李悝否定了奴隶主贵族的法律特权,打破了 “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的奴隶制传统。大力推行 “法治”,主张用“严刑酷罚”巩固 和发展封建经济、政治制度,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他要求对犯罪的“罚必当”。 规定不管是谁犯法,哪怕是对封建国家有功的人犯法,都要依法治罪,决不 宽宥。如太子犯法,要受笞刑,甚至更立;丞相受贿,左右伏诛;将军受贿, 本人处死。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家的所谓 “刑无等级”的立法思想,具有进步 性。但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这一条是不可能真正实行的。为了加强对劳动 人民的严刑镇压,规定:杀人者死,并籍没其全家及妻家为奴; “大盗”充 军戍边,重者处死; “拾遗者刖”。甚至起了“盗心”也要受到严重肉刑。 李悝的这些立法原则对后世很有影响,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制定镇压农民起 义的法律时所沿用。 “集诸国刑典,造《法经》”
为了推行 “法制”,确保变法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巩固变法成果,李悝 总结了新兴地主阶级在各国司法镇压方面的经验,制定和颁布了 《法经》。 这是我国古代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法经》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篇目的设置是“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故其律始于 《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应为囚)《捕》二 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 《杂律》一篇。又以 其律 《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 (《晋书·刑法志》)” 《法经》现存六篇:“盗”、“贼”、“囚”、“捕”、“杂”、“具” 六法可见这是一部以刑法为主体的,旨在维护统治阶级政治、经济利益和等 级制度的封建法典,是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但 《法经》保留了大 量的奴隶制残余,是我国封建法律初级阶级的产物。 《法经》以言辞论罪, 从现在史料上看尚属首次。这在当时是为了变法的需要和加强思想上的统 一,表明我国封建法网的渐趋严密化。但它在历史上产生很坏影响。从秦朝 “焚书坑儒”,到清代“文字狱”,封建统治者无不从思想上对人民、知识 分子加强控制,造成长期的思想、文化禁锢。这是其不容否认的消极作用。 《法经》集春秋末叶以来各国立法之大成,成为秦汉封建立法的楷模。 李俚在魏国大胆进行社会改革。他劝农桑、平物价、举贤能、行 “法治”, 使魏国经济迅速发展,地主政权日趋巩固。一跃而成为战国初年的强国。 勇于改革的北魏皇帝 ——元 宏 元宏,又名拓跋宏。鲜卑族,生于467年,卒于499年。 他是北魏著名的孝文帝,471—499年在位。作为我们历史上一位以改革 著称的杰出皇帝,他的改革,对我国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族融合及多民 族国家形成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北魏是由鲜卑族的拓跋部建立的,拓跋部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端东麓 一带,过着游牧生活。东汉时,部落南移,逐渐进入匈奴故地。西晋末年, 其首领曾建立了代国,376年在前秦王苻坚的征服下,各部落离散,代国瓦 解。淝水之战后,拓跋 乘前秦瓦解之际,于386年重建代国,同年改国号 为 “魏”,史称“北魏”,后来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439年北魏太武 帝统一了黄河流域,使长期纷斗不息的北方地区重新获得安定。 北魏统治前期,社会面临着错综复杂的矛盾。首先是民族矛盾,在北魏 军事性统治和掠夺上、氐、羌、匈奴等族都曾先后在各地纷起反抗;其次是 拓跋部向南迁移、征服的过程中,由于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其封建化日 益加深,而一部分贵族酋长为了保存他们已取得的利益,竭力反对北魏的中
央集权化,这就成为北魏继续发展的障碍;再次是北魏政权向人民征取的赋 役十分苛重,以致 “民不垦殖,田亩多荒”,“闾里空虚、民多流散”,显 然影响着北魏封建统治的稳定。正是在这种形势下,471年孝文帝拓跋宏继 承了皇位,早年,政事由其祖母太皇太后冯氏主持。为巩固统治,解决社会 矛盾,他着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相继颁行均田令、新租调制和三长制。这 是中国历史上有代表性的、由君王发起和亲自主持的一次改革。 实行俸禄制度以整顿吏治 孝文帝以前,北魏官吏都不给俸禄,一切给养开支,均由有关部门自筹 应办,官府没有征敛常法,轻重多少全由长官自定,这实际上是放纵官吏贪 污和掠夺,造成吏治腐败和人民痛苦。为了克服这个弊病,整顿吏治,缓和 阶级矛盾,在汉族地主的建议下,孝文帝于484年颁布了官吏按品给俸的制 度,规定在民户常赋之外,每户增收帛3匹、粟2石9斗,充作官吏俸禄之 用。与此相适应,又制订了官吏贪污犯赃满帛1匹者处死的法令,对胆敢以 身试法的官吏加以严惩,从而限制了官吏的贪污和掠夺。使北魏的吏治有所 澄清。 实行均田制、三长制以增加政府收入和加强对地方的管理。 北魏前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一些北方大族为了自保,常自建 坞堡,纠集乡部,招纳和荫庇大量民户,一些生计无着落的农民,只得隶属 于这些强宗豪强之下,成为部曲、奴婢。他们平时生产,战时集合作战。这 种情况大大不利于政府对地方的管理和国家的赋税收入,因为一方面使民间 普遍地形成了30家或50家为1户,甚至 “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大族形 态;另一方面,使广大的贫苦人民脱离了政府的户籍,皆无官役,这必然使 政府的收入减少 (因为北魏征税是按户征收的)。针对上述情况,孝文帝先 后于485年、486年颁布了均田制和三长制。 均田制规定,把政府直接控制的土地 (基本上是无主荒地)分配给农民, 其标准是:每个年在15岁以上的男子给耕地40亩,女子20亩(休耕的加倍)。 这部分耕地叫露田,不准买卖,年老或死亡时交还国家,由政府分配给新进 的丁口;产蚕桑的地方,每个男人另给桑田20调,规定种桑、枣,该部分土 地死后不交还国家;产麻的地方,每年男子给地10亩,女子5亩, “麻田” 同 “露田”一样要交还国家。与此相适应,政府规定了受田农民对封建国家 的负担,受田的农民 (一夫一妻)要向国家纳租粟2石,纳帛 (或布)1匹, 此外还得服摇役、兵役。另外,为了照顾地主阶级的利益,均田制还规定, 地主拥有奴隶和耕牛也可以受田。奴婢受田与 “良人”(农民)相同,耕牛 每头受田30亩 (限在4头之内)。官员们按品位的高低也给予一定数量的田 地,作为在职时的生活费用 (官员所受的田地,不得买卖或转让,只能在离 职时转交给下任)。通过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孝文帝实行的均田制的实质是 在不触动地主阶级基本利益的前提下,把更多的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把他们由强宗豪族的部曲变成了封建国家的佃户,以保证封建国家的租调收
入和力役的征收。但均田制的推行在当时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首先,农民 有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租调相对固定和减轻,农民的生产条件有所改善。 这对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的。均田制实行以后,北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比较 稳定,开垦荒地增多,使西晋末年以来被战乱破坏的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和发 展起来;其次,许多少数民族人民也成为均田户,对巩固他们的定居的农业 生活和进一步封建化起了积极作用。 随着均田令的颁布,孝文帝对全国户籍的整顿工作也加强了。他根据汉 族地主李冲的建议,于486年颁布实行三长制的法令,规定在乡间设立基层 组织,5家为邻,立一领长;5邻为里,立一里长;5里为党,立一党长。邻、 里、党三长逐级统辖,其职责是检查户口有无隐漏不实,协助政府贯彻均田 令和征取税徭役。三长制确立后,使北魏的基层统治机构完备起来,加强了 政府对人民的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管理、中央集权的加强。 迁都洛阳以加强同汉族大地主的联合 北魏自定都城以后,经过近百年的时间,随着形势的变化,平城作为都 城已越来越不适应。就经济方面来说,平城土地贫瘠且交通不便,在人口日 益增加的情况下粮食常发生困难;就军事方面来说,平城地处边境,时常受 北方柔然族的威胁,统治黄河流域南部又显得有点鞭长难及;政治上,由于 各族人民不断地反抗,北魏统治者迫切要求同汉族大地主进一步合作。因此, 他们需要进一步消除民族界线,实行汉化政策。但在鲜卑贵族集中的平城, 推行汉化政策的阻力是很大的。基于这些原因,孝文帝决定将都城迁中原洛 阳。439年,孝文帝以南伐的名义,率20万大军南下,行至洛阳后,他假装 继续南下,群臣跪在马前劝阻。他利用群臣不愿南伐的心理,宣布定都洛阳, 次年正式迁都洛阳。迁都后大大有利于同汉族经济、文化上的联系,从而为 进一步实行汉化政策奠定了基础。 实行汉化政策以加速鲜卑族封建化的过程 北魏前期,拓跋贵族较多地保存着鲜卑族的旧俗,这对于加强中原地区 的统治、接受汉族先进的文化、消除鲜卑族和汉族的民族隔阂是不利的。因 此,孝文帝在迁都洛阳后,颁行了一系列汉化政策:(一)改官制。迁都后, 依照魏晋南朝的制度,将汉族地主的门阀制度推广到鲜卑贵族中。 (二)禁 胡服、断北语。迁都的同一年,孝文帝下令一律改穿汉服,以汉语为唯一通 行语言。 (三)改姓氏。497年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的复姓改为汉姓,如拓 跋氏改称元氏,独孤氏改称刘氏,步六孤改称陆氏等等,同时,现定随迁洛 阳的鲜卑人一律以河南洛阳为原籍。另外,孝文帝还禁止鲜卑族同姓通婚, 鼓励他们与汉人互婚。为此,孝文帝还亲自给宗室取汉女,在朝廷下赐群臣 以汉人 “冠服,并现定做官的如违犯法令要受到降爵黜官的处罚。 上述汉化政策的推行,不仅加速了鲜卑族同汉族的融合,而且加速了北 方各族共同封建化的进程,促进厂各族的大融合,促进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 发展。
同历史上其他改革一样,孝文帝改革同样也遭到保守势JJ的反对和抵 制。但孝文帝并未因此而动摇,对反对势力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如:496年 太子元恂在保守势力的纵恿下企图逃回平城发动叛乱,孝文帝发觉后,对太 子处以死刑。同年冬,镇北大将元思誉等在平城发动兵变被平服,从而保证 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孝文帝元宏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放乔本民族的旧俗,冲破层层障碍, 毅然进行改革,对我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不愧是我国历史上一位 杰出的政治家。 忧国忧民 矢志革新 ——柳宗元 柳宗元,字子厚,是我国中唐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生于773年, 卒于819年。祖籍河东 (今山西运城解州镇),故人们也称其为柳河东。晚 年他被贬谪在柳州,又死在柳州,所以人们也叫他柳柳州。 柳宗元一生经历了代宗、德宗、顺宗、宪宗四朝。但他一生的主要政治 活动,是在贞元、元和时期。这一时期,唐代社会经过 “安史之乱”兵革的 摧残,唐朝由所谓的 “盛世”,已走向衰落,灾荒、战乱时期。统治阶级为 维护其腐败的政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更加残酷的掠增和压迫,使阶级矛盾进 一步尖锐柳宗元于德宗贞元九年举进士,十四年中宏词科,授集贤殿正字。 贞元十七年 (801年)调任兰田县尉。两年后,被调回长安任监察御史里行。 这个官职,具有监察一般官僚的权柄,而且可以监督各路军队,到地方检查 工作。并且民事、军事、财政,都有权过问。从职权来看,并不小于御史, 这也为他后来参加永贞革新创造了政治条件。 中唐以来,朝政腐败,人民处境更加痛苦,阶级矛盾激化。“安史之乱” 以后,宦官专权日甚。从唐玄宗重用高力士起,宦官权力渐增,他们把兵权 牢牢抓在自己手中,特别是掌握了京城卫戍部队——禁军的兵权,飞扬跋扈, 废立皇帝,任免大臣,而且天下诸道节度使处都派宦官担任监军使。这些人 不懂兵法,不会作战用兵。再者,宦官和一般的官僚地主一样,侵夺土地, 霸占民田。 此外,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党派争斗愈演愈烈。思想领域,佛教神学泛滥。 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一部分忧国忧民的进步人士,如王叔文企图通过 革新活动,兴利除弊。柳宗元也参与了当时的永贞革新活动。 柳宗元任监察御史里行期间和王叔文、韦执谊等人结下友谊。王叔文为 东宫太子李诵侍读,政治上具有一定的革新思想。而太子李诵也确实深感当 时宦官的权柄太大,因而对王叔文等人的政见非常赏识。柳宗元、刘禹锡等 人与王叔文、王 等政见相同,并且逐渐形成以 “二王刘柳”为核心的革新
势力。他们维护统一,主张加强中央集权,反对分裂,反对藩镇割据,反对 宦官专横和大士族大官僚的俸禄特权。永贞元年 (805年),德宗去世,顺 宗李诵继位,王叔文、柳宗元等趁机进行改革。这时王叔文、王 提升为翰 林学士,王叔文兼盐铁副使。以韦执谊为宰相。柳宗元为礼部员外郎,刘禹 锡为屯田员外郎,共计划革新事宜。 永贞革新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中央集权,抑制藩镇割据势力。二是打 击宦官势力。罢去掠夺、侵扰人民的宫市和王坊小使,结果 “人情大悦”。 又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十几人俸钱。这些都是抑制宦官势 力措施。更主要的是计划从宦官手中夺回兵权,这是提高封建中央权力,打 击宦官专横的关键。可惜夺取兵权的计划失败了。三是明赏罚,执行 “任人 唯贤”路线。处置了一批专横残暴,腐朽守旧的官僚。老百姓听到后很高兴, “市里欢呼。”四为停止苛征,缓和剥削。规定两税正税外,“不得擅有诸 色榷税;赏贡外,不得别进物钱”。于是,将 “羡余”、“月进”、“进奉” 等一概免去,并免除百姓积欠的课税租赋。此外,还放出宫女3百,教坊女 乐6百人还家,停止了一些不急不务。 永贞革新的这些措施。打击了当时的藩镇割据势力,专横的宦官和守旧 复古的封建大官僚,顺应了历史的发展。 但是大士族大官僚和割据势力,顽固地反对永贞革新,他们拥立太子李 纯为帝,幽禁顺宗。革新派的人都被贬、被杀。王叔文被贬后不久又被杀害。 王 死于贬所。柳宗元、刘禹锡、韩晔、韩泰、陈谏、凌准、程异、韦执谊 均被贬为边州司马,史称 “二王八司马事件”。这次革新运动在激烈的斗争 中失败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先被贬为邵州 (今湖南邵阳市)刺史,后又 贬为永州 (今湖南零陵)司马,在被贬的生活环境里,虽然精神苦闷,但并 没有动摇他的政治理想,他不止一次地宣称: “道苟直,虽死不可乱也。” (《与韩愈论史官》书)“虽万受摈弃,不更乎其内。”(《答周君巢饵药 久寿书》)他深刻观察社会现实,从事创作。无论是充满唯物主义思想的政 治哲学论文,还是 “褒贬讽谕”之说的散文;深刻雄辩的议论文;精严生动 的传记文;警策隽永的寓言;情景交融的游记等,无不立足于宣传进步思想, 揭露政治黑暗,反映人民的疾苦。在哲学上,他认为世界万物由 “元气”产 生, “东西南北,其极无方”(《天对》)。否认在“元气”之上还有最高 主宰 (神)。“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主张天人不相预。在 社会历史观上,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生发展,“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封 建论》)。在 《送薛存义序》一文中,提出了“官为民役”的观点。在《封 建论》中,柳宗元把总结历史经济和现实的思想政治斗争紧密结合起来,通 过揭露分封制的种种弊端,借以猛烈抨击腐朽跨扈的藩镇割据势力,表现了 鲜明的战斗性。 《捕蛇者说》用对话的叙述方式,深刻地揭露了重赋比毒蛇 更毒,苛政猛于虎的主题,描绘了一幅横征暴敛下的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的 现实悲惨图画,既揭露了中唐时期政治的腐败,又体现了柳宗元忧国忧国的
悲愤心情,深切希望好皇帝和清明官吏能改革弊政恩泽人民。 柳宗元从永贞元年 (805年)被贬,到元和十四年 (819年)整整14个 年头。长期的贬谪生活,精神上物质上阶段的磨难,使他的健康状况越来越 坏。元和十四年 (819年)十月五日含冤长逝,年仅47岁。生活在封建社会 中的柳宗元,尽管他的思想和行动都带有那个社会的印记,但在我国的思想 史和文学史上,却永远闪耀着光辉。 叱咤风云的改革家 ——王安石 王安石 (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因封荆国公,故又称王荆公。 生于1021年,卒于1086年,江西临川人。出身中小地主家庭,父亲王益是 个历任多年州县行政职务的下级官吏,社会地位不太高。仁宗庆历二年(1042 年),王安石中进士,先后做过州县官吏。神州熙宁年间 (1068—1077年) 两次为宰相,推行新法,被列宁称为 “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 由于王安石长期担任地方官,因而比较了解各地的风俗、人情、政治经 济状况,人民的生活等情况。早在做地方官时他就开始了社会改革的尝试。 庆历七年 (1047年),他风尘仆仆,来到东海之滨的鄞县 (今浙江宁波)充 任知县,他目睹这里的百姓穷困状况后,立即考察农田水利和生产受到破坏 的情况,组织和带领县吏参加生产和水利情况的考察队,摸清情况后立即动 员百姓兴修水利。考虑到当地渔民春汛出海捕鱼而青黄不接的困难,王安石 还低息贷谷于民,解决了渔民春荒的困难。3年的治鄞,使生产与生活的面 貌有所改观,也使王安石获得了较高的政治声望。这是他推行社会改革的第 一步尝试。嘉 二年(1057年)王安石任常州知州,到任后,他又锐意改革。 说服富绅出钱集资,开挖运河,兴修水利。 嘉 五年 (1060年),王安石被任命为三司度支判官,这是个掌管财政 预决算收支的要缺。他要在国家政治中心来施展推行变法的政治抱负。是年 五月,王安石万言上书,写了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对北宋当时的内外形 势、朝廷时弊等问题作了相当深刻的论析,并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是 熙宁变法的前导。然而, “万言书”对于年老而又生性懦弱的仁宗,已是心 有余而力不足了,他没有能力支持继范仲淹改革之后的又一场新的变法运 动。 治平四年 (1067年),英宗逝世,20岁的神宗继位。他在做太子时就已 读过王安石的 “万言书”等政论文章,对王安石的见解非常赞赏。熙宁元年 (1068年),王安石被授以翰林学士称号,应诏见皇帝对策。这次谈话深深 打动了居安不思危的神宗,坚定了这位年轻皇帝改革的信念。事后王安石上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深刻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形势、内外矛盾、社会弊端
等问题,切中了要害。宋神宗感到要想挽救北宋统治的危机,依靠因循守旧 的元老重臣是不行了。于是,熙宁二年 (1069年)便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即副相),兼新建立的制定与实施新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副主管,开始 了一场新的社会改革。王安石认为 “积贫积弱”的根本原因在于理财无方。 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抑兼并”,“发富室之藏”,“损有余以补不足”,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也就是用限制豪族大地主某些利益的办法, 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从而发展生产,实现变法 “富国强兵”的总方针、总 目标。从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新法,主要有以下 几种: 熙宁二年(1069年),颁布均输法。宋政府在淮浙江湖等六路设发运使, 征购这一带的物质供应京城。过去征收这些物质,不论各地收成好坏,不能 变动。投机商人控制市场,从中牟取暴利,盘剥人民。均输法则要求发运使 根据 “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在物价较低、路程较近的地区采购京 城需用的物质。均输法主要是控制豪商富室对物质和特价的垄断、操纵。新 法实施的结果,京城的物质供应和东南地区的生产情况有了较好的配合,百 姓的负担也有所减轻。 熙宁二年 (1069年)九月,王安石制订并颁布了青苗法。在每年的阴历 正月和五、六月,由各州县官府根据户等高低贷钱给农户,随夏秋二税归还。 推行青苗法的目的,是使农民从私人高利贷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解决农民青 黄不接时的困难。这是王安石抑兼并的一种手段。 熙宁二年门 (1069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兴修水利、清 查荒地,制定治理河道规划。凡水利工程均由当地民户按户等出钱出工筹办, 不足部分,国家给以青苗贷款。新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兴建了水 利工程1万多处,灌溉田地3600多万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熙宁三年 (1070年)十二月,颁布免役法。各州县每年计算用于募役的 钱数并按五等户别摊派到原来服役的民户。原不服差役的官户、女户、单丁 户、寺观户也一律减半出助役钱。免役法把过去的职役改为由政府募役。新 法的执行,使封建国家非但保证了役的征调,同时还增加了 “助役钱”的收 入。 熙宁五年 (1072年)三月,王安石颁布了市易法。建立统辖全国的都市 易司,地方分设市易司、务,朝廷拨钱为本钱,供收购货物和商贩贷款之用。 当市场上某种物质供过于求时,即由市易司、务收购起来;当某种物质供不 应求时,即将该货贷与商贩运往各地出售。这样就防止了豪商的囤积居奇, 牟取暴利。 熙宁五年 (1072)年八月颁布方田均税法。以四边各1千步为一方,对 耕种的土地进行丈量,而后根据土地的多少和土地等级规定各户不同的税 额。推行方田均税法,旨在限制兼并和改善小农之处境,使田多税少的富豪 地主不能隐匿逃税,田少地差的农民减轻了负担。
王安石很鲜明地是从小地主立场来反对豪族大地主集团的,是从巩固封 建统治这一前提出发进行变法的。但是,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使豪强地主兼 并土地和高利贷的盘剥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这在客观上使农民的负担有所 减轻,自耕农从事生产的条件有所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 展,这种对历史的进步作用是应当肯定的。 正因为新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某些利益,因而在新法推 行的过程中,遭到了保守派旧官僚的激烈反对。顽固保守派的代表司马光说: “天不变道亦不变”、“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大官僚文彦博也说“祖宗 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他们用儒家的正统观点极力攻击新法。 对保守派的攻击,王安石没有畏惧,而是坚决进行反驳。他提出 “天变 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认为 “天道尚变”,人亦应“顺天而 效之”,因势变法。为了推进变法,同豪族土大地主集团的保守思想进行斗 争,他提出 “新学”作为他的新法的理论根据。他在斗争中没有动摇,仍坚 持变法,决心革新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积习。 保守派见攻击新法不能得逞,便造谣中伤,攻击陷害王安石本人。司马 光攻击王安石 “弃先圣之道,违天下人之心”。谏官吕诲骂王安石“大奸似 忠,大佞似信”。参知政事唐介攻击王安石 “必扰天下。”熙宁七年(1074 年)春,河北等地旱情严重,加上豪绅地主的剥削,灾民食不果腹,流离失 所。保守派把破产的灾民画成 《流民图》,送给神宗看,说这是新法造成的, 是新法招致天怒人怨。在朝内外保守派的攻击之下,宋神宗也怀疑起新法来, 对王安石也渐渐不信任了。熙宁七年 (1074年)四月,神宗于呈下求言诏, 司马光乃上书罢新法,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只好辞去宰相职务,到地方上 去当官,虽然次年二月神宗下诏复相,但王安石已无能力将变法推行下去了。 由于君臣疑怨日深,不久第二次被罢相。王安石离任后,司马光等保守 派又掌握了政权。元丰八年 (1085年)神宗死后,新法被全部废除,次年四 月这位北宋著名的改革家、政治家、文学家与世长辞。 (崔衍东 杨贵杰 郭克俭 马学灵)
四、富国强兵 社稷为重 富国才能安民,强兵方能保国,故古人云 “治国者,以富国强兵也。” “富国强兵”是古代许多爱国名人的共识,也是他们毕生所追求的理想。 运筹自如 称为武库 ——杜 预 西晋时期,曾出现过一位名叫杜预的著名军事家,由于他博学多才、精 通典籍,长于谋略、通晓兵法,无论治国理财、指挥作战,还是修订历法、 阐释律令,都多有建树,因此,时人誉之为 “杜武库”。 杜预,字元凯,京兆杜陵 (今陕西西安东南)人,生于公元222年,卒 于284年。杜预出身世宦之家,名门望族。曹魏时曾任参相府军事,西晋时 任度支尚书、司隶校尉等职,因其在政治、军事等方面才华出众,官至镇南 大将军,为西晋政权的稳固及其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 杜预外表平常、相貌一般,作为将帅,却不善骑射,自谓 “武非其功” (《晋书·杜预传》,下同)。因而他不属于冲锋陷阵一类的骁勇猛帅,而 是以运筹帷幄、料敌制胜而闻名于世。故每议军国大事,他都能在其他将帅 之先。史载: “凡所兴造,必考度有终,鲜有败事。” 泰始六年 (公元270年),晋武帝司马炎任命杜预为安西军司、秦州刺 史,协助安西将军石鉴出兵陇古 (今甘肃、青海部分地区),退敌安边。当 时,鲜卑族首领拓跋树机能乘着草肥马壮屡犯边境、骚扰边民。石鉴兵至塞 外,急欲进攻。杜预审时度势,分析了敌我双方的形势,认为晋军孤军深入, 军粮匮乏,而且是远道而来,兵疲马乏,如若仓猝出兵,必败于“乘胜马肥” 的敌人之手。于是急忙上书石鉴,陈述了自己 “五不可、四不须”的意见, 主张 “待机出兵”,反对立即开战。石鉴因与杜预有隔阂,便想乘机报复, 于是一边上奏皇帝说杜预贪生怕死、贻误战机,一边出兵进攻,结果大败。 “陇右之事,率如预策”。后来又有匈奴右贤王刘猛举兵作乱,杜预立即上 书晋武帝陈述平叛方略,主张 “立田籍,建安边,论处军国之要”,不须劳 师远征。晋武帝采用杜预之策,果然烽火平息,边民安居乐业。 咸宁四年 (公元278年),杜预继羊枯任都督荆州诸军事、镇南大将军, 策划灭吴方略。杜预上任后,出镇襄阳, “缮甲兵,耀威武,乃简精锐”。 当时孙吴以张政为西陵督,杜预桃选精兵奇袭吴军,大获全胜。张政亦为名 将,据要险之地,认为自己在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偷袭,难以启齿上报,便不 以所丧之实奏于吴帝孙皓。杜预认为这是一个离间吴国君臣关系的好机会, 便将俘获的吴军将士悉数送还吴国,还给孙皓写了一封信。孙皓一见,果然 大怒,立即撤换张政,削弱了吴军的守备力量,为晋军突破吴西线防御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