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晓大师从说给小狗听的经典而大悟,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就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经典,一个人只要慈悲为怀,他的语言思想、行为举止,都是经典最真实的展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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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种豆子
在森林里,住着一群猴子。
有一天,一个猎人到森林中打猎,所有的动物听见猎人的脚步声都四散奔逃,那一群猴子也跟着其他动物往森林的内部逃去。
只有一只小猴子躲在树上,没有逃走。它在树丛中看着猎人,感觉到那个猎人多么高贵,身上没有会长虱子的毛,还穿着虎豹的皮袍,手里拿着弓箭,多么的英俊威武!而且所有的动物看到他都立刻逃走,多么的勇猛伟大!
“唉呀!人是多么高贵呀!我不要再作猴子了,我要学作人。”
于是,小猴子慢慢的从森林里移出来,住在森林的边缘,这时它感觉人是多么幸福,住在有灯的房屋,而猴子只能住在黑暗的森林;人站着是多么高贵,猴子却只能蹲着走;小猴子一定要学会作人的决心。
它每天都跑到森林外面观察人的动作和生活。
它看到人走路,就学着人的样子走路。
看到人耕田,就学着耕田的样子。
看到人笑,它也咧开嘴笑。
这只小猴子已经完全忘记自己是猴子,一天不看到人,就觉得很寂寞,只要看到人,就高兴的走到人的旁边,摹仿人的动作。
森林边缘的人们看到这小猴子很可爱,都很喜欢它,每天带东西来喂它,看到它学作人,也很高兴的讨论着:“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已经不像人了,你看看,这小猴子竟有作人的心,真是难得!”
他们用手抚摸小猴子的头说:“你愈来愈像人了。”
和小猴子坐在一起谈天。
牵小猴子的手跳舞。
远远看去,小猴子真像一个人。
小猴子也觉得自己除了不会说话,和人没有什么不同了。
有一天,农人到田里种豆子,小猴子也学人抓一把豆子要种在田里,可是它不小心掉了一颗豆子,就把手里的一把豆子丢了,去找那颗掉了的豆子,它没有找到丢掉的豆子,可是回来的时候,发现别的豆子也被鸟雀吃光了。
农人看了都哈哈大笑的说:“到底,猴子还是猴子。”
小猴子听了很伤心,才悟到自己是一只猴子,于是跑回森林找它的同伴,可是它的动作太像人,同伴已经完全不认识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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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颜六色的老鼠
家里最近有鼠患,起初颇为这么高的楼也有老鼠而感到意外,后来看到报导,纽约帝国大厦一百多层也是鼠辈猖撅,也就释然了。
老鼠横行当然是讨厌的事,夜里常在天花板上奔跑,弄出声音;食物水果常常被咬破一个大洞或不翼而飞;最令人痛心的是,有时会咬坏橱柜,咬断电线,防不胜防,甚至担心哪一天它会咬破瓦斯管线。
怎么办呢?我想到我佩服的两位古人,一是苏东坡,他说:“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还有一位是弘一大师,他说,如果把要养猫的食物拿来喂鼠,老鼠吃饱了就不会破坏东西,则鼠患可绝。
于是,我总在晚饭后,留一些饭菜在饭桌上,给那些鼠辈享用,很快的就发现“今鼠已非古鼠”“世风日下,鼠心不古”,它们不知道是生性狡猾或是口味挑剔,特地保留的食物总是不吃,不给吃的偏偏东吃一口,西吃一口。
不久之后,我就失去苏东坡的爱心和弘一的耐心了。
我想不采取一点行动不行了,灭鼠药和黏鼠板不在考虑之内,因为过于残忍有违慈悲心原则;老鼠夹也不行,违背杀生的戒律;剩下的只有老鼠笼了。
我原先的想法是,以老鼠笼捕捉老鼠,然后带到深山去放生,既可杜绝鼠患,也可让老鼠隐遁山林。
有一次和朋友提起,朋友是艺专戏剧科毕业的,他说起在学生时代,宿舍中有鼠患,有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
“抓到老鼠之后,在老鼠身上涂以鲜艳的颜彩,例如脸是大红色,身体是绿色、黄色、蓝色,尾巴涂成白色,然后把老鼠放走,老鼠就会绝迹了。”
“为什么呢!”
朋友说:“这是老鼠心理学,那只五彩的老鼠逃回洞里,它的亲戚朋友会大为恐怖,就会四散奔逃;那只五彩的老鼠则会大为愧疚,也会逃走,这样,不只是一只老鼠,整窝老鼠都会绝迹了。”
我觉得朋友的方法很不错,有一天抓到一只老鼠就如法炮制了,把老鼠画成评剧脸谱的样子,放它回去,想不到真的有效,家里的老鼠从此绝迹了。
一直到现在我还心存疑惑,那被画了脸谱的老鼠真的心怀愧疚吗?其他的老鼠真的心感恐怖吗?这是无法追索的,但老鼠也是有细腻感知的众生,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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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
少年时代读到苏轼的一厥词,非常喜欢,到现在还能背诵:
细雨斜风作小寒,
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
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厥词,苏轼在旁边写着"元丰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从泗州刘倩叔游南山",原来是苏轼和朋友到郊外去玩,在南山里喝了浮着雪沫乳花的小酒,配着春日山野里的蓼菜、茼篙、新笋,以及野草的嫩芽等等,然后自己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当时所以能深记这厥词,最主要的是爱极了后面这一句,因为试吃野菜的这种平凡的清欢,才是人间更有滋味."清欢"是什么呢?清欢几乎是难以翻译的,可以说?quot;清淡的欢愉",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当一个人可以品味山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一个人在路边的石头里看出了比钻石更引人的滋味,或者一个人听林间鸟鸣的声音感受到比提笼遛鸟更感动,或者甚至于体会了静静品一壶乌龙茶比起在喧闹的晚宴中更能清洗心灵……这些就是"清欢".
清欢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对生活的无求,是它不讲究物质的条件,只讲究心灵的品味,"清欢"的境界是很高的,它不同于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种尽情的欢乐.它也不同于杜甫的"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这样悲痛的心事,或者"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那种无奈的感叹.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千百种人生.文天祥的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我们很容易体会到他的壮怀激烈.欧阳修的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 们很能体会到他的绵绵情恨.纳兰性德是"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我们也不难会意到他无奈的哀伤.甚至于像王国维的"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连江点点萍!"那种对人生无常所发出的刻骨的感触,也依然能够知悉.
可是"清欢"就难了!
尤其是生活在现代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
你说什么样是清欢呢?我们想在路边好好地散个步,可是人声车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
我们到馆子里,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小菜,几乎是杳不可得,过多的油、过多的酱、过多的盐和味精已经成为中国菜最大的特色,有时害怕了那样的油腻,特别嘱咐厨子白煮一个菜,菜端出来时让人吓一跳,因为菜上挤的沙拉比菜还多。
我们有时没有什么事,心情上只适合和朋友缀一盅茶、饮一杯咖啡,可惜的是,心情也有了,朋友也有了,就是找不到地方,有茶有咖啡的地方总是嘈杂的,而且难以找到一边饮茶一边观景的处所。
俗世里没有清欢了,那么到山里去吧!到海边去吧!但是,山边和海湄也不纯净了,凡是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就有了臭秽,就有了吵闹!
有几个地方我以前经常去的,像阳明山的白云山庄,叫一壶兰花茶,俯望着台北盆地里堆叠着的高楼与人欲,自己饮着茶,可以品到茶中有清欢。像在北投和阳明山间的山路边有一个小湖,湖畔有小贩卖功夫茶,小小的茶几,藤制的躺椅,独自开车去,走过石板的小路,叫一壶茶,在躺椅上静静地靠着,有时湖中的荷花开了,真是惊艳一山的沉默,有一次和朋友去,两人在躺椅上静静喝茶,一下午竟说不到几句话,那时我想,这大概是"人间有味是清欢"了。
现在这两个地方也不能去了,去了也只有伤心。湖里的不是荷花了,是飘荡着的汽水罐子,池畔也无法静静躺着,因为人比草多,石板也被踏损了。到假日的时候,走路都很难不和别人推挤,更别说坐下来喝口茶,如果运气更坏,会遇到呼啸而过的飞车党,还有带伴唱机来跳舞的青年,那时所有的感观全部电路走火,不要说清欢,连欢也不剩了。
要找清欢就一日比一日更困难了。
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位朋友住在中和圆通寺的山下,我常常坐着颠踬的公车去找他,两个人便沿着上山的石阶,漫无速度,走走、坐坐、停停、看看,那时圆通寺山道石阶的两旁,杂乱地长着朱槿花,我们一路走,顺手拈下一朵熟透的朱槿花,吸着花朵底部的花露,其甜如蜜,而清香胜蜜,轻轻地含着一朵花的滋味,心里遂有一种只有春天才会有的欢愉。
圆通寺是一座全由坚固的石头砌成的寺院,那些黑而坚强的石头坐在山里仿佛一座不朽的城堡,绿树掩映,清风徐徐,我们站在用石板铺成的前院里,看着正在生长的小市镇,那时的寺院是澄清而安静的,让人感觉走了那样高的山路,能在那平台上看着远方,就是人生里的清欢了。
后来,朋友嫁人,到国外去了,我去了一趟圆通寺,山道已经开辟出来,车子可以环山而上,小山路已经很少人走,就在寺院的门口摆着满满的摊贩,有一摊是儿童坐的机器马,叽哩咕噜的童歌震撼半山,有两摊是打香肠的摊子,烤烘香肠的白烟正往那古寺的大佛飘去,有一位母亲因为不准她的孩子吃香肠而揍打着两个孩子,激烈的哭声尖吭而急促……我连圆通寺的寺门都没有进去,就沉默地转身离开,山还是原来的山,寺还是原来的寺,为什么感觉完全不同了,失去了什么吗?失去的正是清欢。
下山的心情是不堪的,想到星散的朋友,心情也不是悲伤,只是惆怅,浮起的是一阕词和一首诗,词是李煜的:“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一成空,还如一梦中!"诗是李觏的:“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那时正是黄昏,在都市烟尘蒙蔽了的落日中,真的看到了一种悲剧似的橙色。
我二十岁的时候,心情很坏的时候,就跑到青年公园对面的骑马场去骑马,那些马虽然因驯服而动作缓慢,却都年轻高大,有着光滑的毛色。双腿用力一夹,它也会如箭一般呼噜向前蹿去,急忙的风声就从两耳掠过,我最记得的是马跑的时候,迅速移动着的草的青色,青茸茸的,仿佛饱含生命的汁液,跑了几圈下来,一切恶的心情也就在风中、在绿草里、在马的呼啸中消散了。
尤其是冬日的早晨,勒着缰绳,马就立在当地,踢踏着长腿,鼻孔中冒着一缕缕的白气,那些气可以久久不散,当马的气息在空气中消弭的时候,人也好象得到了某些舒放了。
骑完马,到青年公园去散步,走到成行的树荫下,冷而强悍的空气在林间流荡着,可以放纵地、深深地呼吸,品味着空气里所含的元素,那元素不是别的,正是清欢。
最近有一天,突然想到了骑马,已经有十几年没骑了。到青年公园的骑马场时差一点没有吓昏,原来偌大的马场里已经没有一根草了,一根草也没有的马场大概只有台湾才有,马跑起来的时候,灰尘滚滚致诳掌锏木∈橇钊酥舷⒌幕仆粒杀稳说难劬ΑB硪怖?了,毛色斑剥而失去光泽。
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马场搭了一个塑胶棚子,铺了水泥地,其丑无比,里面 则摆满了机器的小马,让人骑用,其吵无比。为什么为了些微的小利,而牺牲了这个马场呢?
马会老是我知道的事,人会转变是我知道的事,而在有真马的地方放机器马,在马跑的地方没有一株草则是我不能理解的事。
就在马场对面的青年公园,那里已经不能说是公园了,人比西门町还拥挤吵闹,空气比咖啡馆还坏,树也萎了,草也黄了,阳光也照不灿烂了。我从公园穿越过去,想到少年时代
的这个公园,心痛如绞,别说清欢了,简直像极了佛经所说的"五浊恶世"!
生在这个年代,为何"清欢"如此难觅。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如果你要享受清欢,唯一的方法是守在自己小小的天地,洗涤自己的心灵,因为在我们拥有愈多的物质世界,我们的清淡的欢愉就日渐失去了。
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炒蟋蟀;是到黑天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这些污浊的放逸的生活以为是欢乐,想起来毋宁是可悲的事。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
当一个人以浊为欢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清明的滋味,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就愈来愈无味了。
这使我想起东坡的另一首诗来: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南一枝雪,
人生看得几清明?
苏轼凭着东栏看着栏杆外的梨花,满城都飞着柳絮时,梨花也开了遍地,东栏的那株梨花却从深青的柳树间伸了出来,仿佛雪一样的清丽,有一种惆怅之美,但是,人生,看这么清明可喜的梨花能有几回呢?这正是千古风流人物的性情,这正是清朝画家盛大士在溪山卧游录中说的:“凡人多熟一分世故,即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即少却一分高雅。""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子怡悦,不堪持赠君,自是第一流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什么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能在清欢里也能体会人间有味的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在污浊滔滔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的滋味的人物!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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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混沌
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在街巷里穿俊,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吴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做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
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推走小小的摊返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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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珠番茄
现在有一种新品种的番茄,小如拇指,颜色像柿子,形状像椭圆的水滴,这种番茄皮厚子少,滋味鲜美,令人吃了十分感动,贩卖的人称之为“珍珠番茄”。
每次吃这种珍珠番茄,我就想起乡下老家后院,我们也种了许多番茄,大小形状都像孩子玩的弹珠,我们称之为“珠子蜜”,译成国语就是“弹珠番茄”。
“弹珠番茄’与“珍珠番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味道很酸,吃一个就足以令人咬牙切齿,要是连吃十个,就会使牙齿酸软了。因此平常我们不吃“弹珠番茄”,口渴时吃一两个,往往精神百倍,口齿生津。
品种未改良前的番茄,我们称为“臭柿子”;品种较好的番茄,则叫“柑仔蜜”,那些台湾乡间的臭柿子,如今想到它的滋味,两颊就因感受到酸极而流出口水。
我想到关于番茄的一个传说,传说从前西方人是不吃番茄的,古时候的西方人相信番茄有剧毒,吃了会全身痛苦而死。
有一天,一个少女被情人抛弃了,心情悲惨不堪,白天恍惚,夜里失眠,脸容枯焦,皮肤与嘴唇都干裂了。她觉得活在这个世界已经毫无意义,想要自杀,于是想起森林中的番茄。
她奔跑进入森林,摘了一些最红,最毒的番茄来吃,奇怪的是,吃完了并没有痛苦而死。
少女想着:“可能吃得太少了,明天再来吃。”
少女天天到森林吃番茄,奇怪的是,她不但没有被毒死,皮肤与嘴唇红润了,脸容也变丰盈了,夜夜总是睡得很好,白天情神很清朗,甚至每天的心情变得非常欢喜,连抛弃她的情人都回到了身边。
这时候,村里的人才知道番茄不但无毒,反而是最有营养的。
从现代观点来看,番茄中富含维他命C,确实可以治疗许多病症。
从前在南部乡间,每到番茄盛产,街边会出现许多卖番茄的小摊,例如把绿皮的大番茄切片,蘸一种特殊的酱料,酱料是以姜汁、糖粉、酱油膏调制,比较讲究的还放一些桂花酱,那鲜美的滋味常会让人不小心咬到舌头。
小番茄则有两种吃法,一种是制成糖葫芦,就是把番茄穿成一串,裹糖浆即成,外甜内酸,风味独特,另一种是番茄切一条缝,塞一片梅子肉,这种吃法香味隽永,令人口味无穷。
我住在乡下的时候,经常在黄昏去吃一大盘番茄切片,顺路买一包夹梅干的小番茄回家,走在乡间小路,总感觉人生美好,我曾吃过世界各地的番茄,但我敢担保,没有任何地方的番茄比台湾的好吃,没有任何一种吃法胜过蘸姜汁、糖粉、酱油膏、桂花酱。
每次吃番茄,我总想起少女吃番茄自杀的故事,更觉得番茄中别有滋味,那种境界简直与禅心相近,一个人如果有那种必死的决心与勇气,一定可以在绝处逢生,激发出 强烈的生命力。
就像乡间的“弹珠番茄”,借着风力、鸟兽的携带,或者某些不知的力量,它生在山边,生在河边,生在农田或水沟,也生在垃圾堆和坟地,甚至生在屋顶和砖缝,简直是无远弗届,那种强韧与旺盛令人吃惊,使我想起老子的一句话:“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弹珠番茄”滋味当然比不上如今的新品种“珍珠番茄”,却是田园中不可抹灭的颜色,它所以有那么强的生命力,是因为它的种子永不失去,它常保持着繁衍的心愿,它欢喜地生长在任何一个掉落的地方。
对于一粒番茄的种子,它不分别和捡择,所以可以“随处做主,立处皆真”,鸟粪、坟场、垃圾堆都是它的净土。
对于一株番茄,它不逐名求利,也不埋没一生,它只是该开花时开花,该结果时结果,在晴天迎接阳光的照耀,在雨季迎接雨水的润泽;有人发现,欢喜地奉献身心,无人看见,自由地生长和调落。
呀呀!一个小小的番茄也能给我们大大的启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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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盅
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
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不仅是视觉的、触觉的,或者感觉的。
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相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于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如果没有吃过苦瓜,谁也设想到那么美的外表有那么苦的心。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角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通告苦着脸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惯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的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的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的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挑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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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撒玲娜
在加里福尼亚州的路上,我路过一个小城,马上被那城美丽的外貌迷惑住了。
城的建筑全是两层的小楼,楼是灰色的,依山傍水显得格外幽静,行走在街上的人们也不像美国一般城市一样匆忙,他们慢慢的踱着步,让人几疑走进了十九世纪的欧洲。
有一些服装店百货行也使我想起或者鹿港或者淡水那些故乡的地方,尤其是商店走廊的砖头走道,干净、清爽,让走着的人不知不觉慢下步来,看着两旁的风景。
我不知道那城的名字,只知道那城像许多优雅的小城,让你一眼就喜欢的那种。终于在一家卖着蜡烛的小店问了店员那座城的名字,她微笑的说:“叫撒玲娜(Salinas)!”
“撒玲娜!多美的名字,好像在哪一本书里读过这个名字?”我说。
“呀!是斯但贝克的书。”她笑得更开心:“斯坦贝克是我们撒玲娜最有名的小说家,他也是美国第六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那位年轻充满善意的美国少女的话仿佛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我心里的灯火,我像她那样年轻时(也许只有十九岁)曾经那么狂热的喜爱过斯坦贝克,可是我竟然忘记了他的家乡,忘记了他的小说全是以他的家乡为背景,直到在这陌生的异地才被点醒;我年少时读斯坦贝克,在孤灯下的景况全涌了上来——哎,我竟然毫无准备的就闯到斯坦贝克的故乡来了。 大概是看我突然陷进沉默的思绪里,少女着急他说:“你听过斯坦贝克吗?”“当然,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就读过他的《愤怒的葡萄》、《小红马》、《人鼠之间》、《伊甸园东》,这些伟大的作品,还曾经深深的感动过哩!”
然后我们不知不觉的谈起斯坦贝克,借着这位已经逝世十四年的美国作家,我们谈起了文学,文学在这个时候是奇妙的,它跨越了时空、跨越了国籍,在任何地方的某一个人里,我们读过相同的作品,并且体验了同一个作家的心灵世界。
少女不厌其烦的把英语说得很慢,用以解释斯坦贝克这个人对她的影响,以及给她家乡带来的荣誉。她说,斯坦贝克在城外不远的地方做过农场牧场的工人,还在筑路队里当过筑路工人,还做过很多不同的零工,所以对低层的人有很深的了解。最妙的是,斯坦贝克曾在史丹福大学读了五年还拿不到学位,结果现在有很多专门研究他小说的史丹福大学生…… 少女利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为我讲述了斯坦贝克简要的生平,我想在撒玲娜镇,也许随便找一个镇民都可以为我做一次斯坦贝克的演讲,文学在这个地方发挥了伟大的力量,像撒玲娜人,他们可能忘记前一任警长或议员的名字,可能忘记前一任总统的名字, 然而他们不会忘记斯坦贝克,他使他家乡的名字永远存在这个世界。
“你是一个中国人,你怎么会喜欢斯坦贝克?”少女问我。
我想起少年时代在书摊上买书,看到《愤怒的葡萄》,深感纳闷,而斯坦贝克的中文译名不知道为什么给我一种坦克车的感觉,我买了那本书,就那样一路读了下来。少女听了我的话,高声的大笑起来。
在撒玲娜,因为斯坦贝克过去的描述,完全祛除了我在异地陌生的感觉。这个曾经居住过许多爱尔兰移民的城镇,经过一世纪还没有完全美国化,几乎在空气里就可以感觉到它过去的那种安静和平的气息。午后的阳光缓缓的移动着,和风淡淡的吹送,即使是路上的行人也是优雅有礼的。我想,斯坦贝克最后一篇以他家乡为背景的小说《伊甸园东》,把撒玲娜称为“伊甸园”是有它的道理。
后来,我在街转角的地方找到一家小而闲适的咖啡屋,是用红砖砌成的,可以从落地窗里望见整个蓝天,也许斯坦贝克曾在这个咖啡屋里坐过,因为它看起来是有一些历史了。喝着咖啡,我慢慢想起《伊甸园东》的情节,在这本史诗一样的书里,斯坦贝克曾经塑造了一位充满深思的可敬的中国人“阿李”,阿李的形象,以及他对人世的观察和他的语言都像一个哲学家,穿过时空竟是不朽了起来。“阿李”这个人是我读过的美国小说里最可敬可爱的中国人,光是这一点,斯坦贝克就令我敬重。我在咖啡屋里坐到黄昏,傍晚美丽的霞光照耀了整个撒玲娜,在斯坦贝克的年代,撒玲娜是什么面貌呢?
我想再读一段他的描写:
山谷宽广平坦的耕地上铺着一层肥沃的泥土,只要冬天里一次充沛的雨水,就能使草木花卉生长起来。在多雨的年头,春天的花朵是不可置信的美。整个山谷平地,包括山麓在内,铺满了羽扇豆花和罂粟花。有一次一个女人告诉我,假如在有颜色的花中间衬上几朵白花,那花会显得更鲜艳光彩。每一瓣蓝色的羽扇豆花都镶上白边,于是整个原野的羽扇豆花比你所能想像到的更蓝。掺杂在其间的是斑斓的加里福尼亚罂粟花。这些花也是色泽耀目的——不是橙黄,也不是金黄,假如纯金溶解了能凝成膏状,那金黄色的凝脂可能就是这些罂粟花的颜色……
今天的撒玲娜不再有那么多蓝的、白的、金黄色的花了,但是这无关紧要,斯坦贝克的小说比这些花的本身更多彩,如同黄昏的晚霞照着撒玲娜,我从来没有像那一次,在作家的出生地体会文学那么深刻。
——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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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
我有一个风铃,是朋友从欧洲带回来送我的,风铃由五条钢管组成,外形没有什么特殊,特殊的是,垂直挂在风铃下的木片,薄而宽阔,大约有两个手掌宽。
由于那用来感知风的木片巨大,因此风铃对风非常地敏感,即使是极稀微的风,它也会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风铃的声音很美,很悠长,我听起来一点也不像铃声,而是音乐。
风铃,是风的音乐,使我们在夏日听着感觉清凉,冬天听了感到温暖。
风是没有形象、没有色彩、也没有声音的,但风铃使风有了形象,有了色彩,也有了声音。
对于风,风铃是觉知、观察与感动。
每次,我听着风铃,感知风的存在,这时就会觉得我们的生命如风一样地流过,几乎是难以掌握的,因此我们需要心里的风铃,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
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
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步,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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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钢糖
路过乡间小镇,走过一家杂货铺,突然一幅熟悉的影像吸引了我。
杂货铺的玻璃柜上摆了一个大玻璃瓶,瓶中满满的糖果,红,绿、白相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是“金含”!我几乎跳了起来。
“金含”是一种我以为早已失传的糖果,它的形状如弹珠,大小像桔子或酸李,颜色如同西瓜的皮,有的绿白、有的红白的间杂着。
“金含”又称为“金刚糖”,因为它硬如铁石,如果不咬破,轻轻的含在嘴里,可以从中午含到日落。
“金含”几乎是我们童年的梦,是惟一吃得到,也是惟一吃得起的糖果。一毛钱可以买两粒,同时放人嘴里含着,两颊就会像膨风一样的鼓起,其他的小朋友就知道你是在吃金含,站在一边猛吞口水,自己便感觉十分的骄傲和满足了。
爸爸妈妈很反对我们吃糖,绝对不会买糖给我们,所以想吃金含往往要大费苦心。
在野外割牧草时,乘机提一些蟾蜍或四脚蛇去卖给中药铺;或者放学的时候到郊外捡破铜旧锡玻璃瓶簿子纸卖给古物商;或者到溪边摸纳仔到市场去卖……
由于要赚一毛钱是那么辛苦,去买金含来吃时就感到特别欢喜,好像把幸福满满的含在嘴里,舍不得一口吃下去。
卖金刚糖的小店就在我去上学途中的街角,每天清晨路过时,阳光正好穿过亭仔脚, 照射在店前的瓶罐上,“金含”通常装在大玻璃瓶里,阳光一照,红的、绿的、白的,交错成一幅迷人的光影,我有时忍不住站在小店前看那美丽的光影,心神为那种甜美的滋味感动,内心滋滋的响着音乐。 经过三十几年了,金含的甜美依然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在那个“残残猪肝切五角”的时代,因为物质贫乏,许多微不足道的事物反而给我们深刻的幸福。
可见幸福并不是一种追求,而是一种对现状的满足。
我花了五块钱向看杂货店的阿婆买了两粒金含,几乎是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放入口中,就像童年一样,我的两颊圆圆的鼓起,金含的滋味依然甜美如昔,乡下的小店依 然淳朴可亲,玻璃瓶里依然有错落的光影,这使我感到无比的欢喜。
我踩着轻快的步子,犹如我还是一个孩子,很想大声的叫出来,告诉每一个人:“我在吃金含呢!你们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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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的滋味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水果里,我最喜欢的是梨;梨不管在什么时间,总是给我一种凄清的感觉。我住处附近的通化街,有一条卖水果的街,走过去,在水银灯下,梨总是洁白的从摊位中跳脱出来,好像不是属于摊子里的水果。
总是记得我第一次吃水梨的情况。
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水果四季不缺,可是像水梨和苹果却无缘会面,只在梦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