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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我拒绝一晖来学校接我。生平第一回除了一晖之外我又带了一个男孩回家。.8

漫长的考试终于过去了,用这个办法我如愿地通过了考试,全部及格,从没有过的成绩,我不禁为自己的智慧暗暗自豪。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她了,我感觉她和别的女孩不同,没有那些女孩的自私,小心眼。第二个学期开始了,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突然发现两人之间有那么多相同爱好的文学,音乐,体育。我再也不感觉到上课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了,上课可以和她谈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没对一个人说过那么多。后来,每到星期六的下午,我都和她通电话,仿佛我们有永远都说不完的话。我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虽然有很多的朋友,他们也对我不错,可很少有人愿意听我诉说,我在朋友面前永远是个听众。可她却那么与众不同,她愿意听我说我的兴趣爱好,也愿意听我的欢乐和烦恼。而我也同样喜欢听她说她的事。

一天,我们上课测验地理,那是我最讨厌的学科,我作完后便没上交,藏到了自己的课桌里。她回头来收卷子,见没有我的卷子,便问我:"你的卷子呢?"我挥手让她先将卷子传上去,然后再告诉她我根本没打算交。她奇怪地问我:"为什么你不交呢?"我心情非常不好,说:"不交了,反正我也做不出,交上去也是不及格。"她见我心情不好,也就没再问下去,便叉开了话题。我们又开始聊了起来,我的心情也开始好了起来。我突然觉得她的鼻子长得很可爱,就开玩笑的说:"我可以刮刮你的鼻子吗?"她微笑地闭上眼睛。我伸出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忽然有一种异样感觉传遍全身,就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我用自己所能的一切来关心她,我从没有想到对一个人好原来也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我渐渐地自信起来,因为每次她都给我鼓励,我再也不象从前那样的自卑,一切都变的美好起来。

可这段时光并不长,我发觉她有了很大的转变,她再也不象从前那么的开心了,和我谈话也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很少有人能瞒过我什么。于是我就开始观察,仔细看她的表情和目光。终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她爱上了另一个人。从此仿佛有一座看不见的高墙隔住了我们。于是,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无话不谈。我终于忍不住给她打了电话,倾诉了我的感情,她只对我说了一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我的心沉了下去,好象跌进了深谷,跌的粉碎。从那一天起,她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们渐渐什么也不说了。到了高三,我们学校分班了,我和她分到了两个班级,也渐渐失去了联系,就连电话也不打了。有一天,我正在家看书,她打来了一个电话,我一接就觉得她的声音很奇怪,变问她有什么事。过了很久,她才说了一句,"你对我太好了。"说完,她便挂了电话,我却感到非常疑惑。第二天,我在学校见到了她,她把最喜欢的长发剪了。我顿时明白了,她在剪发前打的电话。我下午一回到家,就又接到了她的电话,便问她为什么要剪去自己最喜欢的长发?她告诉我,她和他之间发生了矛盾,为了忘了他,就剪去自己的头发来下这个决心。而在此时,她想到了我。我感到非常的愤怒,为什么她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想到我。我也知道她是忘不了他的。我对她第一次发了火,我们争吵起来,她失望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会这样自私,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候。毕业那天,我去了学校。出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她。她斜着脸,眼光始终在另一个人身上。我一见到她这眼色,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我曾记得清请楚楚,那天测验物理完的时候,她就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可现在她的这种目光已给了别人,再也不会给我了。我失意地向前走着,心里却希望她能回头来看我一眼,哪怕就一眼可走了很远很远,她始终没有回头。

整整两年我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

突然有一天,我又接到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的奇怪,只是问了我家的通信地址,就把电话挂了。我开始奇怪起来,为什么她要问我这个?这个时候,我正打算出国到日本去学语言,事情非常忙,而时间已经把我心里的伤慢慢地治愈,所以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久,我就接到了她的来信,我带着疑问的心情打开了信:你好:两年多以后的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封信,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静静地坐在桌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可我最想告诉你的是:这一年多来,从未间断对你的思念。我在黑暗中孤寂中,悲伤中,怀念中轻声念着你的名字。脑中回想起从前的一切,一股冲动使我不顾一切奔向电话,只想告诉你我的愧疚,

只想告诉你我思念你,可一听到你的声音,啊,太熟悉了,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口,什么也说不出,只能无奈地放下电话。回想高中三年,最快乐,最幸福的就是高二的日子,现在突然明白那是因为生活中有了你,你用你无私的真心关心我,照亮了我原本暗淡的生命,使之灿烂充实,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曾经做过许多伤害你的事,我现在悔恨极了,真的!我当初不是有意那么干的,知道你的这段感情,你是把这段感情忘却了,还是永远沉淀在你的心底呢?哎!我是没有权利问这个问题的。我不奢求你对我的原谅,只想对你道歉,我从心底里把你当成一生的朋友,永远的朋友。我永远会记住你的,即使我将来消失了,我的灵魂里也会包含着你的名字,永远永远……

看完这封信,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该不该再打电话给她呢?我终于发现在心里始终没有忘记过她,可这一次又会是什么结果呢?我不敢去想。过了好几天,是星期天的上午,我按奈自己不安的心情,拨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是她接的:"喂,找哪位?"我深吸了一口气:"是我,你好吗?"电话那头突然停顿下来,过了很久都没有声音。我奇怪地问:"怎么了?不说话?"话筒的那头传来了她的哭声,很长时间的哭声。我深深吸了口气,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好这么等着。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她停止了哭泣,说:"我以为再也不会听到你的声音了。"我努力使自己笑出声来:"我不是打电话来了吗?你别胡思乱想。"过了很久,她才停止抽泣,我只好和她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使她能平静下来。她突然问我:"你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件生日礼物吗?"我摇头说道:"哪件?"她说:"就是那个会唱歌的小人,我一按鼻子,它就会唱歌给我听,那时我就会想起你……"说到这里,她又抽泣起来。我已记不清后面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挂电话的时候心里很感动,但也很乱。

过了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刚吃完晚饭,就接到了她的电话,说她就在楼下。我马上就走了下去,她正在电话亭里等我。我走了过去,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脸上分明洋溢出幸福的微笑。我们一起走了很远的路,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有说不完的话。送她到家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包,并让我回家再看。我疑惑地接过包,心里猜想这到底是什么。到家后,我躲进自己的房间,打开了包。是她的头发,那次剪去的长发。

我躺在床上,反反复复地想,我觉得,应该给她回封信。

"你好,谢谢你这么长时间还能记得我,也谢谢你的信,这封信让我很感动。我想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怪过你。我很怀念从前的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我觉得人渐渐长大了,责任也越来越重,再也不会有从前的快乐。所以我要感谢你曾给我那么多,只有你才能给我这些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在我心里,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女孩,也永远没人能替代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可我们都已经长大,不再是以前的孩子了。社会是很现实的,你和我的路并不一样。我是一个将会被社会淘汰的人,我追求的是已经被大多数人所不看重的东西。但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永不会改变。你会过很好的日子,会有很好的工作,穿很漂亮的衣服,你应该得到这些东西,而这些我都不能给你。我们现在还是不要见面了,彼此能留下个好的回忆,不是很好吗?但请你相信,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都会永远祝福你。我坚信有一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还会有再见的一天。就象天上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总会有聚的时候。再见了。"

我从回忆中惊醒,又开始下雪了。现在的她一定很好吧?今天是她的生日,我从她家楼下慢慢走过,心想,能离她那么近,真的已经是很幸运了。今天的她还会不会按按那个小人的鼻子,让它再唱首歌呢?地上都是雪,白茫茫的一片。真是寂寞啊。我把剩下的烟蒂弹了出去,燃烧着的烟头在空中划了条美丽的弧线,落在远处的雪里,灭了。

他放她远走,她有爱的自由,就当他曾经是一片哭过的天空。他让自己自由,在下过雨之后,当她是一道划过的彩虹。他,她有不得已的苦衷,谁能不断的隐瞒心痛,谁不想在那风雨过后找回宽容……谁能一再的言不由衷,谁能漫无目的的等候,谁能强求,谁能留得住爱要走的时候……

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座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

天堂的钥匙

如果,重要的是过程,那么开启天堂的钥匙就该生锈了!

中文系女生宿舍楼平时总是美女云集,紧靠的西区食堂当然是热闹之所在,尤其是周末夜,这里便张灯结彩,舞乐飞扬。平时在此汲取生命营养的学子们此时则在此握着异性的手,释放着青春的热量。大白菜的味道和俊男氤氲而来,音乐声里,整个食堂宛如一大锅煮沸的饺子。

我的舞伴是一个高个儿。当他从人流中向我走来时,我正因无聊而玩弄手中的钥匙圈。一旦两人站在一起时,又不便直视其脸,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他很黑,戴着一副大眼镜。

是一曲快三,舞伴的舞技特好,带着我飞快地旋转,我亦沉醉在那怡人的节奏和旋律中,感觉到耳畔生风,自己的裙裾正在飘飞。

突然,一个意外发生了。在做旋转时,我的左手中指上的宝贝圈从手中飞出去不见了踪影。我猛地怔住了。

舞伴感觉到了我的异样,他问我:"怎么了?"很好听的男中音。

"我的钥匙圈飞了。"我晃了晃我的左手指,又着急又不好意思。

他马上明白了,便和我一齐朝舞场的地上看。只见各式各样的腿、鞋在那儿扫来扫去,宛如千军万马,哪有我的钥匙圈呢?

一曲终了,舞场上的人都已退下。只剩下我们俩在场子中央低头弯腰作寻觅状,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成了全场的焦点。

终于,他先发现了那个小小的钥匙圈,忙奔过去拾了起来。

"谢谢,谢谢,真不好意思。"

我连忙致谢。这时,新的舞曲响起,舞潮又汹涌而来。于是,他又向我伸出了一双的手。

这是一曲慢三,两个人悠然地在音乐里散步。因了刚才的事故,觉得熟悉了许多,便随便聊起来。他是物理系马上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我刚才就利用抛物线定律估计你的钥匙会掉在什么地方的。"他风趣地说,亮出一口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齿。

那一天舞会散后,他给我一个建议:"你最好用一根红丝带把你的钥匙圈挂起来,否则,没准哪天跳舞时会成为飞出去的暗器。"

他真是个大方而热情的人,非常给人好感。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慌乱的毕业分配、期末考试,我们无暇再见。一转眼,我就大四了。

开学第一天,收拾好自己的一切后,便和久别重逢的室友们一块去跳舞。开学时,这也是一门需要重温的功课。

在盈盈沸沸的人潮中,我又见到了他。我好惊讶:"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他笑着拿出了他的工作证:某电脑公司的护理维修人员。太好了,他留在了武汉。

"以后可以常回学校跳舞了。"我说。他的公司离学校只有两站路。"当然,就找你跳。"他回答,一边上下打量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红丝带,问我:"钥匙呢?"我明白了,我的心中有一丝幸福的涟漪。直到现在,我才将他的形象看了个清楚:高大、结实、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口整齐的牙齿,开朗而自信的模样。我的心为之一动,便将自己的钥匙递给他。他灵巧地用那根红丝带将钥匙串好,打了个漂亮的结,递给了我。

有了这样的开端,以后的交往便十分轻松怡然。我们常在周末一起去跳舞、看电影,或者在冬夜找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吃粉丝煲或羊肉串。我是那种不怕自己长胖的不娇气的女孩,他说他最欣赏我这一点。而他是那种诚实而可信赖的阳光男孩,与他交往十分自然轻松。

但他从不对我说那三个字,我也淡然处之。在一起时倒常常讲些别人或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评头论足一番,

我们在不经意中保持着一种距离的平衡。

虽然心中有些期待,但却不敢轻易尝试。毕竟,马上又临"黑色的七月",这次,离去的将会是我。

求职函递了一家又一家,均杳无音讯。我有些伤心,自认为优秀的自己却不能被这座城市接纳。最后,我终于在家乡的一所中学找到了一个语文教师的位置。尽管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但我却更想留在这座城市里,因为有他。

在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他请我去了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他们同班同学毕业时的趣事,我们笑成了一团。我们明白他是努力让我开心。

突然,我们之间出现了长长的沉默。他不开口,我亦不想开口。只有音乐如潮水般在我们中间回转起伏。他点燃了一支烟,我也要了一杯热茶。于是,他的烟雾与我茶杯上的水汽以相同的姿势飘逸着,我的眼眶一下就湿了。

"对不起!"他低声说,"我的能力太有限了,我帮不上你的忙。"

"不!"我说。虽然我盼望着完全相反的另外一句,但我知道,那是不现实的。

10天后,他将我送到车站。此时的我已心无微澜,我微笑着看他将我的行李塞放到行李架上,又将一瓶矿泉水和一沓面巾纸递到我手中。

最后,在车将启动的刹那,他从背后拿出一个信封来,递给我,说了声"珍重",便挥着手退到了路边。

我看着他在视野中消失,然后才打开了那个信封,里面是一枚锃亮的铜钥匙,还有一张薄薄的信笺,上面是他遒劲而潦草的字迹:

"叶子,我不能挽留你,但我在等待你。我从不言爱,因为那样对你不公平。毕竟,从现在开始,你接触的社会才是与我同样广阔的,也许,你能从中找到你的至爱。我不想过早剥夺你选择的权利,现在,我在等待你的选择,无怨无悔。

"这枚钥匙是我宿舍的,它代替我陪伴在你的左右。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座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

"珍重,珍重。"

我泪如泉涌。

当飞机离开地面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你临风而立的身影和徐徐挥动的手臂,但我知道,白云下面正有一双深情的眼睛送我归去。

千里赴约

从你发出邀约开始,到我终于抵达你生活的城市,这一场女人之约已经延迟了整整三年。通过千里航路去见相知极深却素未谋面的你,此番心情如同会晤久别的故人一般悲喜交织。

机场的出口处攒动着一张张像刚出炉似的呼着白气的脸庞,我与你在没有任何辨别标志的情况下仅仅凭着心灵感应便很快寻找到对方。当两颗交已久的心终于熠熠相照,当两只分隔南北的手终于紧紧相握时,我顿感暖意盈怀。风仿佛已平息,雪仿佛已燃烧,原来过去那九百多个日子的鱼雁往返早已为我们今日这个一见如故的时刻做了充分的准备哦!

记得你曾不止一次向我描绘过你的故乡,而生长于南方见惯了小桥流水的我自然无法想象你在雪国里度过的童年是何等模样,于是你的故乡成了我梦想中的磁场,如今彻底地将我吸引过来了,

你的老家就在铁路边上,那是一个清冷寂静的小村庄,所有的屋顶和麦秸都盖上了白灿灿的积雪。小巷深处那一间低矮的红砖平房就是你的祖屋,墙垣已经斑驳,篱笆已经散落,你却站在一派苍凉里向我追怀那曾经有过的风光:"夏天的时候,这里开满了丁香花,只是到了冬天才……"我当时并不理解你在冬天回忆夏天是一种怎样飘零的感受,却自鸣得意地插嘴:"我故乡是四季如春的呢!"

村庄背后是一片灰蒙蒙的白桦林,林中没有一片绿叶,没有一声鸟语,只有我与你两个穿着大衣披着围巾的女人迎着风雪散步,点点星状的雪花落满了我们的肩头。我仰着脸陶醉地说:"我选择在冬天来是因为我喜欢看雪,在雪地上走路多浪漫多有诗意啊!你说是不是?"你动不动,良久,你才说:"在雪里长大的人很难对雪产生浪漫和诗意的感觉。小时候,我的父母都在油田上工作,我跟着祖母生活,那时候我很害怕下雪,我每天要跑两个小时的雪路去上学。有一回,在途中风雪越来越大,我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我认为我会死掉……"这时我仿佛看到白皑皑的雪野上躺着一个娇小的女孩,这场幻觉长久地盘踞于我的脑海,使我浑身颤栗。雪花依然在我们头上无遮无挡地飘洒着,我紧紧地握住了你的手,那一刻我幡然醒悟:若要透彻地理解一个人万万不能忽略对方的童年!

冰城相聚的最后一夜,你的居室外面正是萧瑟的大风大雪,双层的玻璃窗似乎也不堪承受那份寒意。我与你坐在淡红色的地毯上聊天,两张脸朝向一个热烘烘的壁炉。当我呷着你亲手泡的人参茶时,你忽然叹息:"我们相隔得太遥远了!"可我偏偏喜欢这种遥远:空间的遥远,时间的遥远,心路的遥远,邮路的遥远。人与人之间因为有距离才会有牵挂和系念,彼此隔着千重山水和万里云月,十年见一回未必是憾事啊!我指指墙角的那台电话说:"你随时可打电话给我,无论是清晨还是黄昏,也无论是正午还是子夜,我都在另一端听着……"

告别的时候,依然是细雪纷飞。当飞机离开地面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你临风而立的身影和徐徐挥动的手臂,但我知道,白云下面正有一双深情的眼睛送我归去。从此,思念的种子将在南北两地默默生根并且在一夜之间沙沙成林,我见到南国的蒲葵就会想起你,你见到北国的白桦就会想起我,两地的缘份不会断--也断不了。

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一张轻飘飘的电影票原来有着不可估计的份量!

一张双座电影票

那本来是一张很普通的电影票,普通得如同电影票背面印着的那个日子:1992年12月12日。只因为它浓缩了一个冬夜的美丽回忆而在我心目中显得不再普通。更重要的是,它默默地验证了人世间确实存在着这么一种纯真透明的男女之情:比友情浓,又比爱情淡。

那一天晚饭后,我安静地坐在露台的葡萄架下捧读一本《百年孤独》,翻到第57页时,服务员叫我听电话。穿过从露台到服务台的那条长廊时,我有一点预感,好像知道电话是谁打来的。果然是他。他第一句是礼节式的问候,第二句是问我晚上有没有约会。我答没有。他匆匆地说:"今晚我约你!我请你看电影!"我还没反应过来,那边的电话已经搁下了。我知道身为经理的他平时很忙,白天忙工作夜晚忙应酬,而他能抽空陪我这位远道而来的友人看一场电影也实在不容易啊!

在暮色渐浓华灯初亮的时分,我听到了三下轻轻的叩门声。他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我与他一直没有握手的习惯,哪怕久别相逢也只是微微地点头一笑。他交给我一只时下正流行的印花纸袋,里面有一包蜜枣一包橄揽一包瓜子。他笑着解释:"我知道你们女孩子看电影总喜欢吃些甜甜酸酸的零食。"我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眼眶里渐渐地蓄满了两汪淋漓滚烫的感动。

一直以来,他是那样单纯地关心着我,而对我没有任何企图和要求。在这个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势利的社会里,像他这样的人实在不多见。因此,在欣赏他的才华的同时,我更加敬重他人格方面的光辉。

他带我到一间艺术影院。那里的装饰非常高雅,墙壁挂着油画,座位全是银灰色的长沙发,两个人坐一张恰恰好。我们看的是香港影片《人在纽约》,里面有许多英文对白,我听得不太懂,他耐心地给我翻译,一句又一句。

电影散场后,我们边走边谈论着电影里那三个分别来自香港、大陆、台湾的女人。忽然有一个戴着红帽子捧着花篮的女孩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女孩天真地冲我笑笑,然后对他说:"先生,买一支玫瑰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吧!"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听到这样的话,着实吓了一跳,但很快便回复了平静。我事不关己似的站着,双手背在身后,带着一种恶作剧式的微笑注视着他,看他如何应付这种尴尬的场面。谁知,他不慌不忙地弯着腰微笑着问女孩:"小朋友,你告诉我,哪一种花适合送给很好很好的朋友?"女孩答不出来,在她那样的年纪,大概还不明白"很好很好的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吧?她将花篮递给他:"你随便看看吧!"他调头看看我,然后从花篮中抽出一支白色的茶花,毕恭毕敬地对我说:"小姐,送给你!"我伸出双手去接,衷心地说一声:"谢谢!"他在付款时,我悄悄地低下头闻一闻那朵白茶花。没料到那个苯拙的动作竟被他发现了,他脱口念出徐志摩那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这样的诗句如果由一位文人念出来,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可当它出自一位在生意场上打滚多年的商人之口,我便不仅惊讶而且感动了。

我们继续穿行在寒风呼啸的街道。许多的店店铺铺已经关门了,只有街灯依旧亮着。我淘气地将那朵茶花插进大衣领前的那只钮孔里,他赞叹:"哟,这样子很高贵呢!我俩好像去参加什么宴会!"听了这句话,我得意地笑了。

最后,我们在十字街上的天桥挥手告别。转身离开的那一刹,彼此没有依依不舍也没有频频回首;汽车的喇叭声在我耳畔轰鸣着,我忽然想到,我与他的相聚相分就像街道上的车来车往一样自自然然坦坦荡荡,男女朋友之间能够保持这样轻松的来往,真好!

第二天中午,他去市府参加一个会议,顺路来看看我,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话要说,只是问我住得惯不惯,水土服不服。

我给他倒茶时,他正专注地望着我的床头柜。床头柜上摆着一只透明的水晶杯,杯里插着他昨夜送的那枝白茶花。我有点惭愧地搓着双手解释:"宿舍没有花瓶……"他笑起来:"我今天才发现原来杯子当花瓶是这么合适!我被他的风趣逗笑了。他坐了一会,说开会的时间快到,便起身告辞。

我送他去搭电梯。我忽然想到昨夜忘了向他要一张电影票作纪念,因为我素来有收藏电影票的癖好。于是我带着试试的念头问他:"昨天的电影票你丢了没有?"他收住脚步,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一只咖啡色的小皮夹,再往里面抽出一张米黄色的电影票。我真没想到,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竟会这么细心地收藏已经过期的电影票。

当他将那张电影票放在我摊开的手掌,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张属于两个人的双座电影票,中间没有分界线。"你拿着吧,反正由谁收藏都是一样的!"他说。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一张轻飘飘的电影票原来有着不可估计的份量!

不久,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了,我在车站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说了一句对他也许并不重要然而我必须要说的话:"谢谢你请我看了一场电影!"

从此我与他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是偶有鸿雁飞来飞去,传递着彼此的近况。本来,两个生活在不同城市的人,能够相逢已经很难得了,彼此在一起看电影的机会也许就只有那么一次了。因此,我格外地珍惜这一份从市侩俗世和喧嚣生活中赢来的清净记忆。

如今,那一张双座电影票被我夹在那本《百年孤独》的第57页,连同一朵早已干枯了的白茶花……

哦,一张双座电影票,一段水晶情谊。

每一次,男孩都弯下腰用嘴吹去石头上的尘土,女孩总是优雅地扯扯裙摆坐下来。

老地方

这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一口种着莲藕的池塘,池塘边长着一棵芭蕉,芭蕉下有一块长方形的石头。后来有一对小情人常常坐在这石头上说些悄悄话,于是,这石头便成了石凳,这池塘的一角便成了"老地方"。

初恋时节,这对小情人不逛公园不逛大街不逛商店,偏偏喜欢到城郊的这个"老地方"来,他们坐在石头上,可以望到天上那点点的星光,可以闻到池塘那淡淡的荷香,可以听到田野那阵阵的蛙声。

多少个夜色温柔的周末,这对小情人牵着手走来。每一次,男孩都弯下腰用嘴吹去石头上的尘土,女孩总是优雅地扯扯裙摆坐下来。

池塘干涸了,又涨满水;芭蕉叶黄了,又吐新绿。,渐渐地,石头旁的草地雷出了一小块光秃秃的黄泥,那是他俩踏出来的。

原以为,只要他俩愿意,这个老地方会永远属于他俩。

可是,有一晚,老地方居然被人占领了!借着月色依稀看得出那是一对老人。女孩觉得扫兴,不服气地说:"他们这么大年纪了还来和年轻人争夺恋爱地盘。""就是嘛!"男孩附和着。

又一个星期六的傍晚。这对小情人说说笑笑地走在田埂上;忽然发觉前方有两个人影正慢慢地移近那个"老地方"。女孩紧张地对男孩说:'你快去守住那里!"男孩松开女孩的手,独自奔去,他终于超过那两个人抢先一步占领了"老地方"。女孩带着满意的微笑款款地向男孩奔去,刚好在一条石板桥上和两位老人擦肩而过,她看不请对方的脸庞,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嗒、嗒、嗒"的声音,是拐杖落在石板上的声音。女孩不由自主地收任脚步,回头望着那两个背影,忽然感觉有点不安。在"老地方"坐下,女孩说:"我刚才不该叫你来抢这个地方,那两个老人一定很失望了。"男孩安慰女孩:"他们不一定想坐这里,也许他们仅仅散步而已。"但愿是这样。'女孩的心总算平静下来。

又一天,是女孩21岁的生白。他们坐在"老地方",男孩为女孩唱了一首英文生日歌,然后把一粒甜心巧克力送到女孩嘴里。巧克力正在女孩的舌头上悄悄地溶化,她忽然听到了'嗒、嗒、嗒"的声音,她惊愕地朝石板桥望去,有两个移动的人影。凭着"嗒、嗒、嗒"的拐杖声,女孩认定了这就是上次见过的那对老人。女孩立即拉起男孩的手离开,两人沿着池塘边走了半个圈才停下来。大约十分钟之后,那对老人果然在那"老地方"坐下来。女孩望着池塘那边的"老地方"喃喃细语:'他们喜欢坐那石头,我们以后让给他们好了。"男孩扶着女孩的双肩:"你舍得放弃吗?"女孩幽幽地说:"我也舍不得,可是,我也不忍心和老人家争夺这个'老地方'。"男孩激动地捧起女孩的脸:"你今天真正长大了!"

当这对小情人转身离开的时候,女孩指着不远处那一排灯火通明的房子说:"那个小村庄多美!"男孩纠正她:'那不是村庄,那是新建的疗养院。"女孩"哦"了一声,忽然又说:"那两位老人会不会是从疗养院出来散步的呢?"男孩答:"大概是吧。"女孩对男孩说:'也许我们还有机会重新找一个'老地方'。"男孩拍拍女孩的肩:"一定会的!"

推开家门,满室花香。是那三朵红玫瑰。

情人节的那场舞会

因为上班要穿制服,下班又要忙着躲起来写写划划,害得我从来就不敢买什么衣服。偶尔有情绪到周末舞会上去亮一次相,穿件夸张一点的衣裙,使会别别扭扭地在镜子前面嘀咕老半天,再三问自己,不会有别的那么嫌疑吧?

王林说:"喂,别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结婚啦,还嫌疑什么?"

他总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个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么心?我拿出全套化妆品来决心狠狠地化一次妆,又把项链、耳环、手链统统披挂上,来它个环佩叮当。

"你就不怕我做了别人的情人?"望着镜中那个美人我一脸骄傲地问。

"情人是什么东西?"丈夫还沉浸在世界局势里。

"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老有说不完的话。"

"哦,明白了。"我只好叮叮当当地往外走,感觉好像个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见情人!"他用轰我似的口气把我打发出家门。

跳舞是我唯一的运动。跑步总让人想起"渣滓洞"里的疯老头,因为操场只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担心我一脚踢在他那堆宝贝音响上。我只有"离家出走"了。舞场地儿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长也没有拦着我。王林总是不来看看我的舞姿,大家排队等着请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来了。总是怀疑自己干错了行,要是把笔扔了不写作,没准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总没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我觉得我的舞步都快让乱七八糟的人给带坏了,这个一来这样跳,那个上来那样走。老实说,我倒不憋着劲儿想遇个多么盖世的情人,一心想找个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快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就我也是。不一会就成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回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

"现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庄严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谢谢那人吧。"

王林打开电视看夜间的新闻节目。他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最气人,也不会吃个醋什么的有所表示,要是别的丈夫早被打破砂锅问到底了。我和"舞伴"开始双入双出,成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对儿。"舞伴"带舞,总有那么一种深情款款的风度。并且,他从不请别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里,"舞伴"忽然低下头来问我:"可以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叫赵凝。"

"啊,赵凝?你是不是写过一篇爱情小说叫《芍园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谦虚道:"写着玩的。"

舞伴慢慢滑动着脚步说道:"你舞跳得这么好,想不到还是个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才女"应该什么样?心里感觉有些受伤。"美丽的女人上舞场,丑女人才躲在家里写文章。"舞伴那惊怪的眼神分明这样讲。

"唉呀,我以后再也不去跳舞了。"回到家便把跳舞穿的那条长裙脱下来揉成团扔得老远。

"怎么啦?跟你那个特棒的舞伴吵架了吗?"丈夫幸灾乐祸地问我。

"别理我,烦着呢!"我决心"戒舞"了。我倒要让他们瞧瞧,好女人是怎么写出好文章的。一头扎进小书房,找出笔墨纸张,立刻拟了一个中篇的小说提纲,正给女主角起名呢,王林邦邦敲着门嚷:"你回来了,我倒要出去一趟。"

回头一看,见他领带扎得人模人样,就问:"这么晚了,上哪儿?""晚吗?才8点多呀!我去去就回,12点钟再见。"

"你打算玩通宵吗?不是跟哪个女孩约会吧……"再回头时,王林早就没影了。楼下的自行车铃一串脆响。

一个月来我写得天昏地暗,早就忘了外面的世界。有一天吃饭王林说起"紫水昌",我倒以为他在说钻石。王林这些日子显得很神秘,隔三差五就得出去一回,而且穿得跟相亲似的,又笔挺又漂亮。"情人节"的日子就要到了,男人们都显得比往常要忙。

"情人节"那天上午,我意外收到三枝红玫瑰。是一个梳短头发的送花小姐送来的。我接过花激动了老半天,却想不出送花人是谁。王林就在一旁经验十足地提醒我道,看看花里那张卡。卡上的话神秘得好像特务接头暗号:"晚8点紫水晶见。"

"啧啧,红玫瑰!一定是你那位大舞伴送来的吧?"王林话里有话地说。

"不会吧?"

"别不好意思承认。"

"那我把花扔了啊?"

"喜欢就插上吧。"王林递给我一只白瓷花瓶。

晚饭后我开始梳妆打扮,我一定要去会一会那位神秘的送花人。"王林,跟我一起去吧。"我把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

"那多不合适呀,再说,我还有事呢。"他也打了领带正准备出门。这家伙,"情人节"还有事。

"可不可以问一问你去哪里?"我不得不问。

"暂时保密。"丈夫正人君子似的回答。

好久没到"紫水晶"来跳舞了,我的那个有辆豪华轿车的"铁舞伴"已经不见了。此刻我真想见到他,问问他送花人是谁。

我正懒懒地坐在座位上喝雪碧,有位英俊小伙目光坚定地向我走来。他,身材很高,举止很帅,身上有一种压倒一切的男人气概。在一支西班牙探戈舞曲里,他毅然决然伸出手臂:"请--"

我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对他小声说:"王林,别出洋相,这是探戈,很难跳的。"

我真怕这么帅的小伙当众把绊倒。王林却出我意料地来了个"起步",动作做得十分老到,可以说是技术精湛。

"天哪,你这一手是跟谁学的?"

"当然是一个女的--教师,"他拖长了声音告诉我,"这个月我进了一个舞蹈高级班。"

"高级班"果然身手不凡,我已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他跳好极了。"现在知道红玫瑰是谁送的了吧?"丈夫深情地望着我。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们相互依偎穿过"情人节"的大街小巷,见到许多美丽的男孩和女孩。推开家门,满室花香。是那三朵红玫瑰。

鹿儿坐在葡萄架下读书的时候常为那些多情而又善良的男主人公落泪,而自己,永远扮演着那美丽温柔的女主角。

鹿儿和她的"分房合作社"

鹿儿28岁了,可一直还在瞻前顾后弄不清自己该嫁谁才好。大概是好男人全都齐心合力跑进书里去了吧?鹿儿坐在葡萄架下读书的时候常为那些多情而又善良的男主人公落泪,而自己,永远扮演着那美丽温柔的女主角。

在生活中她也想温柔,可是跟谁温柔去?家在外地,集体宿舍里挤得像鸽子窝,常常为了该谁扫地吵成一锅粥,还不时地有男客人"友情客串"一回,拎了一兜的水果来看女友,其他人统统都得装作很忙碌的样子腋下夹着本书急匆匆往门外走。

鹿儿已经工作六年了,没有结婚执照,分房子是一点戏也没有的,如果一辈子不结婚,鹿儿大概要一辈子坐在这葡萄架下看书了吧?也许这株葡萄树都活不了那么久呢?鹿儿有点伤心地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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