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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笑心语 当前章节:1509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3:39

在西行的列车上,心急火燎的我坐立不安。临近乐都,我的心更为忐忑。毕竟,我不能完全摆脱世俗的考虑:我的贫穷与寒碜是否经得起她家人的审视?除此之外,我更担忧的是,一旦见面,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会不会各自露出大失所望的神态?总之,这段恋情,会不会像青春岁月里的许多梦,以浪漫开始,而最终却无一例外地幻灭呢?

黄昏,在我们相约的站牌下,我一眼看见有位穿黄风衣的女孩正义无反顾地向我走来。一定是她!难以相信,她果真如我梦中一样的美丽,像她的文章一样质朴。

"你,才来!"她望着我,眼中亮着晶莹的泪花。

我好感动。在此之前,我们虽然天各一方地相爱了许久,却未曾谋面,想不到竟然一见如故。我一把握紧她的手,干言万语哽咽在喉头……

一个星期后,我带她回湖南,随行的还有她父亲。

在我供职的那所学校里,她父亲环视着不足20平方米的小住房以及室内简陋的陈设,脸上露出了鄙夷和不悦。晚上,他单独对女儿说:"你全看见了,啥都没有,与他过日子不容易。明天跟我回吧。"她毫不犹豫地说:"爸爸,你和妈妈当初不也是白手起家的吗?请相信我们吧!"父亲无言以对。

这年冬天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和她在一位朋友的茶座里举行了简单而别致的婚礼--拼上几张条桌,摆上一些水果点心,来宾人手一杯葡萄酒,祝辞过后,大家像沙龙聚会一样尽兴地聊了一个通宵。

婚后,我离开学校,与她开办了一家书屋。

次年10月,一个小精灵伴着初升的太阳呱呱坠地。我们给这个缘于一篇征文的儿子取名文心。

正当我们沉浸在小家庭的欢乐中时,灾难却不期而至。那天,我送一位朋友去火车站,归途中淋了一场暴雨。当天下午,我开始发高烧,继之肚子疼痛难忍,并伴有呕吐现象。早年,我因突发性肠梗阻动过一次手术。莫非这次是旧病复发?经医院检查,果真!

经过一个星期的保守治疗,病情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更加严重。撕心裂肺的疼痛,一阵阵的呕吐几次使我昏迷过去。最终;我被送上了手术台。剖开腹腔,肠子已经广泛粘连,面对这一团乱麻,医生无从下手……4个小时后,从外地赶来的专家和主刀医生通过会诊,最终无奈地缝合了刀口,手术失败。

因肠粘连而导致的肠梗阻如果不予解除,意味着病人从此不能排解大便,其后果可想而知。哭干了眼泪的妻子最后选择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长期输液,延缓我的生命!

我在昏迷中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冥冥中,突然从地狱中醒来的我,看见爱人一手搂着儿子,一手为我按摩腹部。激动之下,我全身痉挛,大肠剧痛,随之是一阵痛快淋漓的狂泻。"通了!"我嘶哑地叫道。妻子一见这情景,顾不上收拾我屁股下的脏床单,扑过来脸贴着我的脸,任泪水痛痛快快地流了个够。

一位料定我必死无疑的医生不相信这个奇迹,事后解释道:有可能是他爱人几天几夜坚持不懈的腹部按摩起了作用。我想也是这道理。

俗话说一病百病。极度虚弱的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失去了免疫力,几乎同时染上了肠结核和心包积液。治疗心包积液必须用激素药,而激素药会导致结核扩散。无奈之下,医生不得不使用激素药,否则,心包积液会导致病人膏盲。心包积液治好后,扩散的结核杆菌侵入了我的五脏六腑和每一寸肌肤,腹膜结核、骨结核、淋巴结核……各种结核记满了我的病历。随之,大量抗痨药致使肝肾中毒。各种强制治疗一天到晚折磨着我,腹腔抽液,骨髓穿刺,石膏定位……我开始颓废消沉。

书屋距医院不过几十米,王国玫一会儿跑书屋,一会儿跑医院;喂过孩子又喂我,忙得团团转。夜深人静时,她强睁着眼皮给我这位睡昏了头的病人读一些振作人心的小文章。

每当我问起医疗费时,她总是轻描淡写地说:"你别急,还能对付。"

那时候我哪里知道,为凑每日将近200元的医疗费,她已经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最后不得不向他父亲伸手。第一封电报拍过去,没有回音,第二次第三次都没回音。她终于死心,发誓不再回青海。不料一个月后,一笔两万元的汇款寄了过来,附言栏内有八个字:早日康复,发愤图强!捧着这张汇款单,她突然理解了葛朗台一样悭吝的父亲的一片苦心。

后来我才知道,住院期间,在我妻子四处奔波八方呼援的感召下,人间温暖纷至沓来,演义出无数动人心弦的故事,足以影响我的一生,并为我后来的创作奠定了一种激昂的基调。

可当时,病榻上的我对此浑然不知。当爱人为筹款将书屋变卖后,我万念俱灰,待病情稍有好转,就执意回到乡下老家,栖居在几乎与世隔绝的一间土坯房子里。妻子拗不过我的犟脾气,只得随我。在这间潮湿昏暗的房子里我们一住就是两个春秋。

每天,她像服侍坐月子的女人一样服侍我,还得上医院请护士为我输液。哄睡儿子安顿好我后,她又忙里偷闲地走向村头庄稼地,拾一捆烧柴,拣一把青菜……曾经浪漫如诗的她变成了一位忍辱负重不露声色的强女人。她不再落泪,不再诉苦。看着她进进出出忙碌不停的身影,我感觉她就像一位忠实的女仆。

我的心开始悄然流血--"我有一种预感,你将作为我的伴侣,分享我人生的苦难!"那最初的情书就像一条通栏标题定格在我的眼前。可是,老天无眼,这哪儿是"分享",分明是她独自承担。一个弱女子的双肩何以承载我诸多的山一般沉重的苦难?!我决定狠心撵走她!

怀着放飞一只小鸟的悲壮,我开始在她面前怨这怨那,甚至动不动就摔碗。开始,她一忍再忍,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头无语,尽量遂我心愿。菜淡了,忙加盐;咸了,又重炒……可是,我的挑剔越来越频繁,我的言语越来越蛮横无理。忍无可忍的她终于与我顶撞起来:"婆婆妈妈的,像个男人吗?"我说口而出地吼道:"你重新找男人去!你滚,给我滚!"她惊讶地望着我,然后扭头冲进房里,关上门悄悄地哭。哭够之后,她又没事似的走出来,行使她"仆人"的职责。

这样反反复复数次后,她终于悄悄地离开了我。那是一个细雨霏霏的早晨,她像平常一样,照例给我端上一碗鸡汤,照例将房子收拾整洁……不同的是,忙完家务,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盒巧克力送给儿子,说:"文心,妈妈上街去了,你陪爸爸好好玩。"然后骑上单车走了。平常,她也是这时候上街买菜或者请医生去的,所以我没在意。

可这天,她没有及时回来。我知道她走了。晚上,儿子哭着找我要妈妈,我只得拥着儿子哄他:"妈妈打工去了,很久很久才会回来。"不懂事的儿子在我怀中哭着嚷着睡着了,梦中还在一个劲儿地叫妈妈。

这一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百感交集。回味与她相恋相爱的每一个日子,我肝肠寸断。这场浪漫的婚姻就此了结了吗?原想,让她远离我的灾难会使愧疚的我轻松一些;却不料,她果真离去之后,我悲怆的心也随之被她携走,不知飘零何处。

连续几个晚上彻夜不眠,使我日渐好转的病情又加重了。我忍受不了这种夜不能寐牵肠挂肚的折磨,开始派人打听她的下落,青海、广州,所有能联系的地方都联系了,没有她的消息。试想,如果你挚爱的妻子突然失踪,你会是什么感觉?我知道,当时的我,痴痴呆呆的,几乎要疯了。几位好友见我这样,便筹集了一笔钱,决定分头寻找。

正在这节骨眼上,她从长沙打来电话。我在公用电话亭听到话筒中她问候我的声音时,竞当众泣不成声:"你快回来吧……"已在服装厂上班的她答应了我的恳求。

她要回来的消息儿子并不知道。可我一直觉得奇怪的是,好久不向我要妈妈似乎彻底忘记妈妈的儿子,这天早上正在凳子上摆火柴棍玩,摆着摆着,他突然站起身子,嘴里叫道:"妈妈!妈妈!"然后就像小狗一样钻出门外,往街道的方向奔去,跑了一里多路,年迈的爷爷才将他追回来。

傍晚,爱人到家后,听说这事,搂紧儿子忍不住哭道:"儿子,你是妈妈心头上的肉……"原来,当时正好是妻从长沙启程回家的那一刻。

深夜,等儿子睡着后,我一把抓紧她的手,袒露了我撵走她的真实心迹。她恍若梦醒,一头扎进我怀中……

后来,在她精心的护理下,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我彻底病愈,重新开始文学创作。

以后3年,在债务如山的日子里,我和她始终患难与共,风雨同舟,一步步走出了困境。

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感谢那本《读者文摘》。如果没有她的倾心相爱,我就走不出那场灾难。

其实小乔早已经知道了,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玉奇是她的霸王,这样她终于错过她本该爱着的人。

霸王别姬

这事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他是她的霸王,因此她错过了她本该爱着的兵卒。

小乔24岁那年在上海已小有名气了,那时围绕在她身边的优秀男子无以计数。和小乔同在一个戏班的童云很爱她,但由于种种阻碍,他是无论如何没有勇气告诉她的,他对她没有把握。

童云来戏班3年,依旧还只是跑跑龙套。只有上演《霸王别姬》那场戏时,童云才能同小乔站在同一个戏台上。但童云那时还没有能力饰演项羽这一角色,童云只是项王身边的一个兵卒,在临收场的前5分钟他才上场,站在项王身边,看虞姬从容地拨过项王的宝剑然后戳入她自己的胸膛。当小乔扮演的虞姬凄凉美艳地倒入项羽的怀中时,童云则走出,吹起冲杀的号角。

这只是5分钟的戏,但却让童云如此醉心,因为只有这5分钟,才是他和小乔的,他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在小乔的身边,专注地看她。明亮的灯光里,小乔挥舞着团扇与水袖,唱腔极为华美。而她的那张脸,被浓艳的油彩粉饰得有一种不尽情理的美艳,如同一朵花开在最美的一刹那就那样永久地凝住了。

那时,喜欢小乔的人极多。新闻记者也总是追着小乔不放,以至于连小乔一些极为细微的私人生活都在报纸上曝了光。为此,小乔极为苦恼。在演戏的间歇,童云偶尔碰见小乔在后台等场,也总围不到跟前,总有些记者跟在小乔身边询问一些很无聊的问题。小乔在化妆镜前坐着,不大说话,只是淡淡地笑。

后来,报上开始谣传说,小乔与扮演项王的玉奇有恋爱的迹象,对此,玉奇只是不置可否一笑了之,小乔也未特别声明什么。那年小乔25,玉奇27,都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做为艺人,一旦踏入婚姻,艺术生涯也就快走完了,特别是小乔与玉奇都正达艺术颠峰期,有人就推测说他们也未必会结婚。

童云眼中,小乔和玉奇是有些不同了。在演那场戏时,童云匆匆一瞥"虞姬"诀别"项羽"的那个眼风,深情妩媚。童云的眼睛潮湿了,他知道这是真的了。那段日子,这出《霸王别姬》已炉火纯青,成了戏班的压轴大戏。 

童云更加沉默了。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总喜欢带着《霸王别姬》里的那个道具,就是那支小号,一个人的时候来回摸索,或者吹一吹。在静夜里,那号角声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凄怆。

这号角声和这繁华的旧上海是不谐调的。那时小乔和玉奇刚从舞场出来,玉奇拦了一辆黄包车,车跑到半路下开了雨,车夫打开了遮雨布,雨水噼噼啪啪地溅在遮雨布上,玉奇搂紧了小乔,小乔的身子微微动了一动,便更紧地靠住了他。她想,这就是她的霸王,这么多年来,她之所以拒绝那么多男人的爱,只是因为他。自从18岁她与玉奇开始同台演出那场《霸王别姬》起,她对他就动了情愫,她就开始沉浸在古老的戏文里,玉奇就成了她的英雄。

黄包车夫弓着背吃车地蹬着车,他的衣裳早湿透了,到处都是青浩浩的雨水。小乔忽然感觉累了,她想结束戏子生涯去做玉奇的女人。

玉奇一直把她送回阁楼,那晚,他没走。拉上厚厚的丝绒窗帘,把雨隔在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是温暖的,两个人的体温,脱去了油彩,她和他都不再是戏子了。玉奇有些恍惚,小乔在盛妆之外,竟是如此的清水芙蓉。

那晚,上乔在疼痛中隐隐地听到了几声凄怆的号角,像是童云吹的,很快这种意识便被玉奇带来的温暖掩去了。3个月后,小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得不退出戏班。迫于各种传媒的压力,小乔催促着玉奇结婚。也不知怎么,玉奇反而懒懒的,玉奇不想这么早要孩子,有了孩子,还怎么有心情演戏?小乔犹豫,那时,她已经能够感觉出腹内那个小生命的躁动不安了,那是她的骨肉啊。

那时,《霸王别姬》还在上演,虞姬一角已被一个叫水秀的女子所取代了,年轻的水秀禁不起玉奇的注视,那种霸王的威武让她崇拜不已。童云瞒了小乔关于玉奇与水秀恋爱的消息,他是怕小乔受了不如此的打击。他此后常去看她,为她买一些滋补品,却说是玉奇要捎来的。他爱她,却不能得到她,他知道她的心在另一个男人身上,而那个男人却终究不是她的霸王。

其实小乔早已经知道了,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玉奇是她的霸王,这样她终于错过她本该爱着的人。如今,云淡风轻,她的生命整个都空了,她活着还有何意义?她想死,她要演那出戏,她要抽出那把宝刀戳入胸膛,让她的血染红戏台子。但是,终究不可能,她站在悲凉的风中,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这时,童云过去,递给她一块手帕。

1941年12月,小乔生产的时候,炮声轰轰地响起来,世界终于动荡、坍塌了。小乔仿佛看见了天地万物都在旋转,她看见玉奇那张英武的脸,在扭曲变形,她抽出他的宝刀,戳入自己的胸膛,她听见了童云在吹着号角。她在痛苦的挣扎中,已明白这一生就要走完了,面对生命的终极,她想一切都不重要了。随着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声,小乔此时终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战乱结束,童云带着一个小女孩去看戏,女孩问他:"爸爸,是《霸王别姬》吗?"

童云无语,泪如雨落。

一直到车启动的一刹那,我才突然明白我该做什么,我把脸贴在车窗上。

爱情黑马

读过一则外国小幽默:一个孩子很奇怪地问他祖母当年怎么会看上那么矮小的祖父,老太太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说:"孩子,我们是坐着谈恋爱的,当我们站起来时,已经晚了。"

我与卿同病相怜。

其实开始时我就一直纳闷:怎么每次和林约会都正巧赶上他白天没空?直到我们从月光下走到阳光下时,我才蓦然惊觉:林太黑,确实黑得惨不忍睹,--而我却以肌肤如雪为最大优点。当我不得不面对这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时,我足不出户地思索了三天,当我想得头脑发昏仍毫无结果时,一位好友以"旁观者清"的姿态对我宣告:你这只小白鼠已经很难甩掉那位黑猫警长了。

我愕然。随之是不服。其实心里很明白,于男人而言肤色和容貌绝不是重要因素,然而一落实到自己身上总归有些愤愤不平:凭什么别的女孩拥有都是白马王子,而派给我的却偏偏是匹黑马?不过,理性终于略胜于虚荣,我保留了林的候选资格,他的位置相当于《杨修之死》中的那个鸡肋:弃之有味,食之--太黑。且慢慢抱着瞧罢!

但是林却自我感觉良好,对自己的危险处境似乎全然不知,常以"脸黑心不黑"来自我安慰,并用"脸厚皮薄"来恐吓我注意他的自尊。我才不吃他这一套,瞅准机会就敲他一下,让他正视自己:你就是黑,黑,黑!

因为黑,和他走在大街上,朋友们戏称我们是现代派黑白绘画的天然模特;因为黑,穿衣服得小心翼翼:'白色显得他更黑,黑衣却显不出他白,--反而有浑然一体海天一色的趋势,穿黄色像五月的石榴皮,穿绿色则如黑土地长出了玉米秆,穿红色又成了典型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因为黑,和他合影也倍感辛酸,我能把最白的人衬黑,他却能把最黑的人衬白,为此人们总喜欢挨着他,而他傻呵呵地笑着说愿意利用自然条件为人民服务。这个呆子!

一次,他埋怨我给他买的衬衣褪色得太厉害,我附合道:"可不是么?该褪色的东西老不褪色,不该褪色的倒褪得挺勤快!"说完盯着他的脸微笑,他气得刹时间面容变得黑紫黑紫。还有一次,让他陪我到姨妈家取东西,回来的路上他问:"你和姨妈躲在里间那么大一会儿说什么私房话?"

我瞪他一眼:"知道是私房话就不该问。"

"是不是说我黑?"瞧,多心虚!

"没有。"我灵机一动:"可我姨妈还是让我跟你吹。""为什么?"

"姨妈说'叶子,找个矿工虽然工资高,可是太不安全。咱不看重钱财,可得图个心稳当啊。"

他黑口白牙朝我恨恨地笑。一会儿,他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我是矿工。""我刚才是和你开玩笑的。"我提醒他。

"可我真是个矿工,金矿的矿工。"他盯着我:"我要把爱情淘成纯度百分之百的金子。"

于是,他搜集了发表过我作品的所有刊物,装订整齐,复印成册,配上雅致的封面和插图,送给我一份让我终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于是,他跑遍了全市的邮市,把我"妻离子散"的残票一-配齐,让我的集邮册整洁漂亮焕然一新,让我的邮票们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于是,他制定了每周五十公里的自行车旅行计划,无论风霜雨雪,他风尘仆仆的身影总是在我门前如期而至,决不旷工。

但是我依然没有明确的表态。不是不动心,而是有些害怕:害怕这烫手的爱情会像海市唇楼一样来去匆匆,害怕太狂热的感情会像昙花一样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我是个贪婪的女人,我要那种如火如荼的浪漫,更要那种细水长流的平和与长久。

而他只是默默地忙碌着,从不问我什么或要我答复什么,他默默地邮购"505"元气袋为我治疗慢性关节炎的双腿,默默为我的台灯换线路和插头,默默地把茶杯的破盖子换上新的,默默地把我开了线的皮鞋拿到街上修好,再整齐地放在我床下……

我也总是默默地看他忙碌着,不动声色。尽管最有耐心的朋友开始警告我:"再鲜美的鱼饵时间长了也会失去了诱惑力。"可我依然沉默无言,我实在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对他讲那句他最想听的话。

那天晚上我早早上了床,因为明天要去邻市考试,我必须赶上五点钟的长途汽车。正睡意香甜时,突然一阵沉着有力的敲门声把我惊醒,门外传来林熟悉的声音:"快起来吧,四点半了。"

我一下子坐起来,在暗夜中泪如泉涌。

我们默默无语地走在黎明的大街上,我的泪水不断地涌出来,他用温热的手掌为我擦拭着眼泪。

车还没走,车站很静。湛蓝的天空中洒满金黄色的小星星。我们默默无语地站着,一直到车启动的一刹那,我才突然明白我该做什么,我把脸贴在车窗上。

他走过来。头发上亮晶晶地挂着夜行的露珠。

"我爱你。"我说。引擎轰鸣遮住了我的声音,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泪水也涌出来,--他看到了我的口形听懂了我的话。

他依然很黑,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爱情,只要有这份丝丝入扣的爱情,骑着黑马而来了,一样是我心中不可替代的王子啊。

石头生活在泥土中,而玉,只配生活在水里。当她不经意地滚入红尘,谁也无法预料她此生的命运。

孤独的纸灯笼

一个女人最终的命运,大多决定于她的爱情。

没有爱情的女人,是一盏孤独的纸灯笼。风一吹就会自燃,雨一打就易憔悴。她静静地垂挂在灯火阑珊的角落里,用昏黄的光芒淡淡地照耀着自身。

桂香如酒的八月,我去报社送稿时,认识了关玉。

那时她一身白衣,正背对着我和一位名编辑闲谈。那位编辑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的诗写得特好。国内的权威诗歌月刊隔三岔五都会有他的大名。我那时正在沼泽里艰难跋涉、清浅而沉重的生活负荷使我压力重重难以喘息。

名编辑特爱向女孩子们诉苦。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关玉皮肤微黑,最好看的是她的眼睛。水灵灵的,挺有神。言谈举止中流露出一种特别清澈的天真和纯稚。这使我一直以为我比她大,一问,她比我还长四岁。

她信手接过我的稿子,看了看,并不说什么。淡淡地丢给名编辑。名编辑拿过来翻了翻,也不说什么,淡淡地丢到如山的稿子上去。两人会心一笑,充满暖昧的轻视和不屑。

我的背上淌过一道寒流,头也不回地走出编辑部。生存的挫折、生活的辛酸、地位的卑微,奋斗的血痕……我依然完整而健康地保持了我生命的骄傲和尊严。谁也不能有效地伤害我,无论他以何种方式。

第二次去编辑部送稿时,名编辑却显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我并没有打算把稿子送给他。他不由分说地接了过来,边认真地品读边很有分寸地夸赞,并说即期刊用。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友善弄得不知所措。

那天,编辑部其他人都没上班。我们聊了一下午。他渐渐深入地谈起了她不幸的家庭,无爱的婚姻,"河东狮"般的俗妻……快下班时,虚掩的门"呼"地一声被撞开,关玉的白衣迎风飘了进来。她绷着脸搬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冷漠地坐下。一言不发;

我直觉地感到:她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强烈的敌意。

我站起身,告辞而去。走了不远,便听到编辑部里传出激烈的争吵声。关玉为什么要这样?我妨碍了她什么?他们是什么关系?……毫无目标地猜想着,披着深深的暮色回到家里。夜里,我辗转难眠,因为关玉。倒不是她的蛮横和无礼,而是担心她的美丽和洁净。她虽然比我大四岁,经历的沧桑可不一定有我的多,这个明若朝阳媚若花的女孩,将承袭着怎样一场未来的风雨呢?

又去了两次报社,没见到关玉。和名编辑倒聊了不少。他的倾诉越来越深刻.行为也越来越活泼,直到我把如雷似电的耳光打在他道貌岸然的脸上。在他怔怔的眼神里,我洗了洗手,茫茫然走出报社,我又想到了关玉:那个大我四岁无暇似玉的女孩又陷到如何一种情境中去?以他们来往的频繁程度和名编辑轻浮的言行举止,想象的现实是不堪面对的啊。

一天,在地摊上买旧书时,我和一双手同时伸向一本八四年的《读者文摘》,又同时在空中住了手。相视彼此。

是关玉。

我心一动,沉默着把脸转向别处。

"你家住哪里?"她轻柔地问。隐含一丝歉意。

我忍不住回过头,微微一笑:"十七中。"

女孩子就是这么容易和解。买完了书,便手挽手兴致勃勃地逛街。这时我才更深地发现:这个简明如画的女孩子甚至缺乏一些最起码的手段与心机。这使她的可爱与娇媚也显得十分苍白无力,能展示自己却不能保护自己。鲜花没有利刺,无疑是一种缺陷。不知她的秀趾是否涉足于那铺花的歧路?她柔弱的小手是否触及那潜伏的坚石?

我一定要问问她。

一提到那个名字,她的脸色就阴沉了下去。

"不要提他!"她严厉而任性地说。

"你要小心。"我避开她的锋芒:"以我的愚见,他是个伪君子。"

良久,她的泪水慢慢溢出眼眶:"谢谢你……两个月前,我们已经彻底断交了。"

"那就好。"我长嘘了一口气。

再见关玉时,她要我陪她去找一位在某驻地部队服役的战士:"他挺好的,很会写文章,人也坦诚,可靠。老家是山东的。"

"是不是春心动了?"看她那股投入劲儿,我不由地调侃。她不好意思地捶打起我来。

那个男孩果然很好。健壮、魁梧、聪颖--有些太聪颖了。是关玉所把握不住的聪颖。

关玉浑然不觉。她沉醉在幻想的幸福梦里。

"关玉,他是不是挺喜欢你?"回去的路上,我问。

"你怎么知道?"关玉一脸惊讶。

"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嘛!"

"嗯。"关玉含羞笑道:'他比我小三岁,我老下不了决心。"

"三岁怕什么!女大三,抱金砖呀。"我大笑。喜悦中又夹杂着一丝顾虑。三年,多大多小并不重要,可怕的是历程。谁知道三年中会发生什么变化?而关玉则暗暗许诺:"三年后他复员回山东,那儿很穷,可我愿意跟他回。"

我默默地凝视着她:我能对她说什么?说你不要找他那太冒险?说你要多用些心机把握死他予说爱情也需要世俗的智谋?……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会做的。这个纯善至极的女孩在某种意义上讲简直是不食人间烟火。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自卑。因为无奈。三年后,我结了婚,二十八岁的关玉仍在和那个男孩热恋。一天,她喜孜孜地打电话给我:"他考上了军校!"

"能分回来吗?"我沉沉地问。

"他分不回来,我可以当随军家属啊。"关玉咯咯的笑声燎得我心痛起来。那个男孩极为通达的神情和言语涌到眼前。尘缘未卜,世事难定。关玉关玉,你的命运倒底如何呢?而我的种种担忧、牵挂和焦虑,又怎么好对你讲呢?

数月之后,夭折了这段美如玉脆亦如玉的爱情的关玉,沉静地在信中讲述了事件的波浪和情节。她是被弃者。三年,妾若磐石君若水啊。

关玉没有流泪。只有深深的泪痕。

仍是微黑的肤色,仍是美极了的眼睛。关玉走在路上,是一盏诱人的灯笼。而没有爱情的女人,是一盏多么脆弱的纸灯笼啊。

"关玉,你还相信爱情吗?"一天,我问。

"相信。"关玉的眼中晶莹透亮:"我用我整个儿生命去相信。"

有时我常常想:关玉真是个不合时宜也不可救药的女人。她是一块玉。但还不如一颗顽石,因为这世界风行顽石--混沌的、冰冷的,光滑的顽石。石头生活在泥土中,而玉,只配生活在水里。当她不经意地滚入红尘,谁也无法预料她此生的命运。

我的慕容,你可知道有个男孩也有同一天进行着爱情的伏击,在与你相约邂逅么?

爱情伏击

5点27分。这一夜,我已记不清是第几次看手表了。

今天是星期天,慕容该不会不来南湖边跑步吧,一夜我都翻来覆去地这样想。叶晓敏昨天亲口告诉我,慕容每天早晨6时准时到湖边跑步,从不间断。

我就这么盯着手表一秒秒地计算着时间,我要计算精确得不差一分一秒在那个必经路口遇见她,而且要装作纯属邂逅,偶然以巧合,这就是我追求的效果。

5点40分,我轻手轻脚地下床。同寝室的伙计们一个个都还在睡梦之中,我下铺的东子大模大样地酣睡着,脸上居然还带着一丝笑意。我不禁有些可怜起自己来,大礼拜天的。

但我很快又狠狠批评自己:你在捕捉机遇啊,爱情那东西,不正像生命中一次捕捉命运吗?何况,那个慕容在心中曾千呼万唤过啊!

我顿时有了一些美丽的悲壮。

认识慕容是我读大二时,那天傍晚我和东子跟两个外语系的女孩一块围坐在学校后面的南湖侧畔聊天。准确地说,开始只是东子和他的老乡叶晓敏在叙说往事,他俩倾情追忆,笑意盈盈。我无聊地当了一会儿听众,转头去看同晓敏一道的女孩,这个漂亮的身高1.70米的女孩正低头坐在一旁,一颗颗地往湖水里掷石子,显然,她也对东子和晓敏的家乡话没有太大的兴趣。

"看他们说得这么投入,咱们也介绍认识一下,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我叫慕容。"她抬头望着我。很快我俩就毫无顾忌地交谈起来。

那晚和慕容分别时,蓦然间我却升起来一丝眷念,我突然认定她就是我寻找了许久的女孩。以后我们再没有相见的机会,我们系和外语系上课不在一个教学区,吃饭不在一个食堂,简直是没有邂逅的机会。我常常饭后独自散步,从东区走到西区,只是为了看慕容一眼,但每次总是怏怏而归,我只能把思念埋在心里了。

就在昨天,晓敏来找东子,两人鬼鬼祟祟讲了一会话后,她似乎很随意地告诉我,还记得那个叫慕容的女孩吗,她可是每天坚持晨跑,早晨6点钟准时经过南湖那座石拱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顿时心里狂喜,我干嘛不去长跑,我可以恰巧6点在小桥旁遇上她,我的心为这个设想鼓舞着。我立即去体育用品卖店,用300元买了双耐克鞋,这钱是我攒下来去旅游的。

南湖在西区,我可以用15分钟跑到那里。我系紧鞋,找出从未穿过一次的运动服,感觉上有些潇洒,然后我起跑。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林间时时有鸟儿的鸣叫,一阵畅意,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现在才知道校园的清晨的美丽呢?

我很快跑到湖边那石拱桥旁再看看表,6点差5分。慕容该不会跑过去了吧,我有些担心了。

远远地传来一阵脚步声。

会不会是她来了?我不禁有些紧张起来。

脚步声快拐过那片松林了,我慌蹲下去,把运动鞋带解散再系紧,再解散系紧,直到脚步声在身后响起。

回头望去,果真是慕容。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白色的运动鞋,英姿勃勃,长发飘逸。

"嗨!"我及时站起身打招呼。

邂逅,经典的邂逅!

"早!"她微笑着,牙齿洁白。

我跟了上去,和她并肩沿着湖边向前跑去。

"你坚持早晨跑步多久了?"她问我。

"没多久。"我搪塞道。幸好她没有接着问下去,我们跑了一段路后她停下来说:"跑不动了。"

我装作宽厚轻松一笑,其实我也跑不动了。

我俩一起走着,她披散了扎在脑后的头发,微微有些喘息地说:"对了,我前天看见你打篮球了。"

"是吗?"我有些意外。

"你那场比赛一共投进了13个球,还犯了3次规。"她伸手拂了一下垂到脸旁的发丝对我说。

那是在东区篮球场打的一场系际比赛,她居然看了我前天的篮球赛,还数了我投中的球!我的血有些往上涌,脑子开始发热了。

回到寝室,东子已经醒了,他懒洋洋躺在床上听音乐。对我眯缝着眼睛说:"邂逅回来了?"

"嗯。"我随口应了一句,脱鞋上床。

"真舍得啊,穿耐克鞋跑步;真难得啊,破天荒起大早跑步!"东了阴阳怪气气地对我说。

"你那场比赛一共投进了13个球,还犯了3次规。"我的耳边反反复复响着那甜柔的声音,我兴奋异常,觉也睡不着了,翻身下床。这也许真是破天荒,我把寝室打扫得干干静静,还去打满了开水,为东子买来了早点。满屋子伙计们全怪怪地瞧着我,唯有东子旁若无人地享用我的供奉。

此后,我每天都在盼望着清晨的到来,边续几天,风雨无阻,我每次都准时在南湖石桥边遇见慕容,一起跑步,然后告别。

就在又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打篮球时把脚给崴了,脚疼得几乎不能沾地。东子走过来笑着对我说:"明天早晨不是邂逅不成了?"

我没吱声,用红花油揉着肿起老高的脚腕,别说跑步了,明天走路都成问题。

"哎,看你痛得呲牙咧嘴的可怜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吗,也许会减轻你的痛苦。"

我继续用力揉着脚腕:"说吧。"

"你早晨到湖边跑步有几天了?"他忽然问道。

"6天了,怎么啦?"

"你知道慕容去湖边跑步几天了?"

"晓敏不是说她天天去湖边跑步吗?"

东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很神秘地对我说:"她也是6天啦,明白了吗?"

"不明白。"我说的是实话,我怎么知道慕容跑了几天?东子像看怪物一样瞧着我,一笑。

第二天,才5点,我忍住痛下床,又穿上我的耐克鞋,一拐一拐地向湖边走去。我几乎是忍住扎心的痛,原来只跑20分钟的路程,我却走了近50分钟,我在用多大的毅力一丈量那一米又一米的路程啊!因为那石拱桥上有我心爱的姑娘会准时出现在那里,我不能让她失望。

当我"跑"到南湖边时,慕容经在那里原地小跑了,她一见我一脸汗珠,忙关切地问我摔跤了吗?看着那急得绯红的脸,我突然来了一股豪气,我一把牵住她的手,一路跑去……

我的脚好得出奇的快,第二天我飞快地去大街上买了一束鲜花,一拐一拐地从校门口进来,路上行人纷纷驻足观望,我心里却无比欢愉。我一路走去,从东区到西区,已经望得见她的宿舍了,望得见那个给予我太多勇气的心爱的女孩了……

多年之后,妻子回忆起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一个清风拂面的早晨。她说:"向你批露一个秘密吧,我们第一次在南湖石桥边的邂逅,我可是第一次早起跑步的,晓敏告诉我你每天早晨坚持锻炼,于是我决心在那里与你相约邂逅,后来我每天坚持下来了,竟然发现早晨跑步是那样的美丽。"妻子又说:"你当时真的是好嚣张,光天化日之下,捧着一束玫瑰,就那么一瘸一瘸地冲到我的寝室里来了。"

我笑而不语,我为守住我的秘密。我的慕容,你可知道有个男孩也有同一天进行着爱情的伏击,在与你相约邂逅么?我突然想到:爱情原来是人生中一次相约邂逅啊,也是一次成功的情感伏击。

成熟的爱,该是一棵茁壮的椰子树吧?果实累累,枝繁叶茂,温暖笼罩他们共有的家。

年轻的冰淇淋

她年轻的时候,很喜欢吃冰淇淋。

常常在冬深时分,看完夜场电影出来,风极凛冽,她裹在他的大外套里,瑟瑟发抖,忽然就想吃冰淇淋。

他叫她在原地等,然后便跑出去,在夜深静寂的街上,一家家拍小店的门,良久,才终于找到一支,气喘吁吁地回来。

那冰淇淋都不知冻了多久,里面沙沙的全是冰渣,她却一直甜到心底,不由得对他说起自己半生的梦想:

她想要一栋建在山坡上的大房子,户外青草如茵,夏日午后的阳光下,她穿着及地的碎花长裙,坐在长廊上的摇椅里,小几上摆满她最心爱的冰淇淋:香草一球球的浅绿,巧克力的郁香、灰紫如梦的香芋……

他问:"那我在哪儿呢?"她嗔他一眼:"傻瓜,你是买冰淇淋给我的人啊。"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嫁了他。结婚后像开闸放水,数不尽的事一涌而入,将所有时间的空隙填满。工作、家务、孩子,纷乱里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冰淇淋了。

女儿两岁生日是在麦当劳过的。巧克力圣代放琥珀光泽,见女儿吃得津津有味,她禁不住推他:"给我也买一个吧。"

他不动:"好贵。女儿吃吃就算了。"

她犹自不甘:"记不记得,你以前跑三条街给我买冰淇淋,从来也没有说贵。"

他笑了:"那是什么时候呀。"她当下气得怔住。不过几年时间,他冬夜里疼爱的眼神还在她心头柔软地甜,难道他对她的爱便已如烈日下的冰淇淋,融化无痕?

她的沉默维持到第四天,他终于投降,带她直奔一家冰淇淋专卖店,顺手选了一种,售货员笑容可掬:"先生,这种350元。"

两人都大吃一惊,他不知所措地看看她,犹豫地伸手摸钱包,她一把抢过来,连声:"不买了,我们不买了。"售货员善解人意地笑:"这是男孩子讨女朋友欢心时才会买的,居家过日子的人不必吃它。"

两人落荒而逃,走好远,彼此看看,都是一脸一身的尴尬,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是笑他刚才的狼狈,还是笑自己的无稽?年少时的爱,不过是一支冰淇淋吧?七彩多端,千姿百态,入口时一刹那的冷香与惊艳。却有谁能靠它居家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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