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总共有十二个小孩,我排在老二,上面有一个姊姊。我出生那年,父亲四十二岁了。那年我们浪迹到台中的东势镇,我就是在当地保安祠万善公的百姓公庙中出生的。百姓公庙是供放死人的阴宅,所以风水大概也不错,前有河流后有青山,清早来接生的产婆还说,接生之时她似曾看到一条青龙现身天边。父亲大喜,便为我取名“东进”,又叫“东水”。
我出生后,母亲便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接连生了“一打”的小孩。这么穷的家庭,这么多的小孩,父亲去挣食喂饱自己都还来不及,更别说照顾我们,在我的记忆中,每当我与父亲外出乞讨,母亲就会被父亲用一条绳子或是铁链绑在树下,以免她乱跑,万一迷路了,瞎眼的父亲可不知往哪里去找她。
没有父亲的照顾,我们家的孩子都是一个带一个,在泥地上爬者吃泥沙长大的。不幸的是大弟出生后,遗传了母亲的智障与精神异常,从此以后被绑在树下的不只是母亲,还有一个弟弟。
至于我们,父亲因为看不见,所以在每一个小孩的脖子上,他都用一条红色的丝线绑上几个铜铃,当我们在地上乱爬的时候,他便靠着声音来辨识几个小孩的方向————谁要是爬远了,她会马上前来大手一抓把他拎回来。
五六岁以后的事情我都还记忆犹新,四岁以前的事情大多都是后来父亲和姊姊告诉我的。
姊姊说,刚开始只有她一个小孩的时候,父亲就在肩上横一根扁担,两边各垂一个草袋,一边挑着小婴儿,一边放着棉被,行走天涯。等我出生后,随着家中的人口逐渐增加,靠父亲一个人去乞食已经不够了,而且全家这样浩浩荡荡迁徙也不是办法,于是我在刚学会走路的一岁多时,就摇摇晃晃地跟着姊姊去讨饭。记忆中,父亲不曾称赞过我读书以后所得来的任何一张奖状,倒是有一件事情他常常挂在嘴边。他总是略带得意地说,阿进才两岁的时候,有一天跟着家人去乞讨,一天下来从草屯走到埔里,整整走了四十公里哩!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只是称赞我做的这件事,仔细想想,大概是生在富贵人家,儿子便要长于数字,懂得经营理财;生在官宦人家,儿子该长袖善舞,懂得焦急;而生在流浪的乞丐的人家,就希望儿子的脚力好,耐力强吧!四十公里的路,那时我才两岁,想来是很悲哀的。
五岁那年,母亲又陆续生了三个弟妹,姊姊是女生,必须留在百姓公庙照顾幼儿,于是我便开始单枪匹马只身“上任”去行乞。
虽然只有五岁,但在“丐帮”的资历上,我可说已经有了三年半的“年资”。行乞难不倒我,只是没有避孕观念的父母,仍是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没有喜悦,没有庆贺,有的只是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口的苦恼。后来我一个人要负担起抚养全家十四口的重责,对我而言这是永无休止的悲剧,也仿佛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
在十岁以前,我们全家居无定所,我几乎是在寒风、露水、日晒、大雨中度过了童年。树是我的屋顶,大地是我的床,坟墓是我的家。
随着季节的冷暖变换,我们几乎什么地方都住过、睡过,树下、桥下、市场、戏棚下、田里、废墟,可说是无处不能安身。来到小镇,就住在学校教室、公园凉亭、火车站,到了乡村里就住在香蕉园、甘蔗园、香菇寮、防空洞,甚至猪舍里。
不过我们常住的地方还是坟墓地里的百姓公庙,和死人睡在一块,因为在那里不会遭受白眼,而且死人也不会把我们赶走。
有人问我怎么能将往事都记得那么清楚,我想那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刺激太多了、侮辱受尽了,每一件事都是锥心刺骨般的疼痛,我怎么能忘怀呢?每每闭上眼睛,往事浮上心头,那疼痛还是历历如新,狠狠地一鞭一鞭抽在我的心上。
我怎么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