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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汝昌 当前章节:1554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1:02

皇帝抄人的家,原是"一举两得"的事,除了"惩恶",还可发财(所以嘉庆抄和珅,就曾特意表白他并不是"好货之主"云)(注:参看《大义觉迷录》中雍正自供国人批评他的各罪款中就有贪财一目。)。雍正之抄曹頫,听说只有当票百张和些"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而为之"恻然",实际也包含着"败兴""错估"等心情在内,--因为当时人都认为作织造、盐政的最是"有钱的主儿",印象中的曹家更是"家资巨万"的"豪富"。及至发现事实相去很远,未免又因此而转生"可怜"之心,这才吩咐,给曹頫在京"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只因这一来,曹家保存了一部分房子,和若干"人口"(就是婢仆等人),所以并未完全陷于绝境。

这就是曹雪芹从出生以来所经历的第一次巨变。

八 百足之虫

曹雪芹家的这场祸变,是在雍正"登极"之后、朝廷上下内外"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一连串的政治事件的惊涛骇浪中发生的。在这一时期,不但他们一家,真如俗话所说,是"六亲同运",他的亲戚家也正"走背字儿"。李煦下场很惨,不必重叙了;曹寅的妹夫傅鼐(字阁峰,姓富察氏,先世居满洲,祖额色泰,从清太宗皇太极用兵,有军功),从十六岁就作雍正(那时还是"皇子")的亲信护卫,可是到雍正四年(1726)五月,竟然得罪革职,远流黑龙江,--什么缘由呢?这一二年间正是雍正既兴隆科多、年羹尧大狱(注:隆科多、年羹尧是帮助雍正用阴谋手段夺得帝位的两个最重要的爪牙,雍正初以最优异的"宠礼"来"报酬"他俩,可是后来为了灭口消迹,便借口各有几十条"大罪"而穷治之(一幽死,一勒令自杀)。),复又穷治他的弟兄胤禩、胤■(左'礻'右'唐')、胤禵的时际,傅鼐只因建言隆科多之子岳兴阿无罪,雍正便揭破,说他和隆科多有交情,遂得重谴。曹寅的长婿讷尔苏,是早先"大贝勒"礼烈亲王代善(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之兄)的五世孙,袭爵为平郡王,是真正的"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到这年七月,也革去多罗郡王,在家圈禁,--又是什么缘由呢?名义是在西宁军前,贪婪受贿;其实是:康熙曾派他随胤禵(抚远大将军)驻西宁,而胤禵原是康熙意中的待继位人;雍正后将胤禵召回、解其兵权、贬爵、禁锢,讷尔苏曾代署大将军印务,雍正发现他也是胤禵的党羽,所以当胤禵之党鄂伦岱、阿尔松阿等俱坐"罪"以死之时,讷尔苏自然也逃不脱"高墙圈禁"(一种残忍的特种监牢,精神折磨)之苦.

当时这场皇室内部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争斗的巨大风波,牵连的广泛,关系的复杂,这里不能详述,获罪者之间和曹家有沾带的,尚不知有几;但仅由上举二例,也就足见那时节举国政治情势和曹家处境气氛是多么阴森恐怖了。

经过这一场大变故,曹家是败落了。不过,这败落也还不就是急转直下、直线发展的。他家虽然沾带了干系,究竟在雍正眼里看来,他们这种包衣下贱毕竟不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其案由也毕竟是次要的,恐怕连"从犯"也够不上,所以在抄家的末尾,事态已见缓和;雍正之所以没有把曹家穷治到底,置之死地,其原因恐怕还是并不单纯的,曹寅在日,人缘最好,他家出了事,说好话的人多;像唐继祖,后来官至湖北按察,先是曾为御史,在办理旗人案件上颇肯进言,得以从宽,他是曹寅的门生,并且给《楝亭集》作过序跋,--这样的人都会想方设法暗中调护;就是在封建时代,舆论的力量也毕竟是一种力量,雍正懂得,在江南一带,曹寅一家代表着康熙,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自己夺位上台是不得人心的,如果穷治了曹家,对他的统治并不有利。所以留了一点"浩荡天恩"。"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家在此后的几年,虽然战战兢兢,大概总还有办法维持下去。到雍正朝末期,那场风波的最紧张的阶段已经过去了,雍正九年(1731),傅鼐由谪地召还,复职衔,又"入宫侍起居"了;讷尔苏之子福彭(袭平郡王,乃是曹雪芹的表兄),也于次年任厢蓝旗满洲都统,又次年,并得在"军机处行走",开始参与机要,继而又为"定边大将军",出塞征讨准部。--准部之役自康熙末年至此,糜饷七千余万两,久而无功,不得不下令罢兵议和,傅鼐于和战各事屡有擘划,皆中肯紫,遂于雍正十二年以侍郎身份出使议和,和议成,晋三级,擢都统:凡此,都说明曹家的重要姻亲已经又逐渐得用,也可以说明曹家本身自然也比前一时期处境有所不同,似乎有可能熬到一个重得"出头"之日了。

雍正做皇帝做到第十三个年头的八月间,忽然"驾崩"(传说是被死仇的后人暗杀了),他的第四子弘历继位,是为乾隆帝。这个新皇帝上来之后,又给曹家带来了新的命运。   乾隆在未做皇帝以前、雍正十一年晋封为和硕宝亲王之前后,早已"综理军机、谘决大计";雍正末期政策作风的微有改变,和他的参预政柄不无关系:他深知雍正惨刻太甚、实非长久之策(注:弘历不以雍正杀戮同宗为然,可参看《海宁陈家》一文。),所以即位以后,锐意图治,将很多先朝的各种罪谳、功令加以翻案,目的是在收拾人心(注:这话当然也不可绝对化看待。他对某些人的"人心"是不肯"收拾"的,反而要加强镇压,如他一即位立即杀雍正已赦的曾静、张熙。)。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释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孙,起用为雍正屈抑的前云贵总督杨名时,释傅尔丹、岳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将领于狱,释前罪人查嗣庭的亲属于遣戍看管;至于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时期的刻苛严酷的精神,以致有人说,这时节"止须将先帝(雍正)时事翻案,即是好条陈"。这话虽然大嚼无复馀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刚一上来的那一短时期的事态实质。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赏和赦宥,示庆贺,买人心。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曹世选之子)得诰封为资政大夫(二品的虚衔等级),原配欧阳氏、继配袁氏得封为夫人。由于这份诰命,我们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职是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参领兼第二旗鼓佐领)。"覃恩"诰封虽然只是一种官样刻板文章,但是也说明了此时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里还有作参领(从三品)的家长或族长,祖宗里面除了曹玺本来是一品尚书的封赠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级封浩。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注:参看书末补注。),此时似乎也已作了内务府的员外郎。即以"亏空"旧案而言,那么同年从十月到十二月期间,内务府"宽免欠项"档案中亦已叠有曹寅、曹頫做织造时的多项亏欠列入宽免之内。可见,无论是政治罪还是财务罪,都已成为过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面,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协办,总理事务,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书,授刑部尚书并兼兵部尚书;福彭为正白旗满洲都统;又次年,傅鼐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正蓝旗满洲都统……:两个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该管曹家的最高长官,他既和曹家是至亲,要说他对曹家的困境一无所助,那恐怕是极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异事。此外,我个人还认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个女儿被选入宫中(包衣少女必须送选,妃嫔中多有包衣人(注:如康熙之荣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贵妃、谦妃,乾隆之孝仪后、淑嘉皇贵妃、愉妃、瑞贵人等,皆包衣籍。她们进宫,有"藩邸格格""常在"等名目,等级较低、早死而无生育的,不载官书。按"答应""常在"等名目,也是清宫内沿袭明宫的制度,如《野史无文》说:"近御宫人有夫人、婢子、常在、大答应、小答应等号。"这些宫女都可依次升级。)),作了宝亲王的某种等级的妾侍之类,宝亲王成为乾隆皇帝以后,曹家也就挨上了"皇亲国戚"的边儿(注:香山张永海老人听先世传说:"曹家是皇室的'内亲'关系。"乾隆人舒坤批《随园诗话》言《红楼梦》"内有皇后,外有王妃"(按见于六十三回)。"王妃"与"皇妃"非一。小说所写归省仪注,绝非"王妃"所能有。又脂批有"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此语犹在耳(按指贾政"得征凤鸾之瑞"语)。"等文(俱见庚辰本夹行朱批)。可见省亲一回是由素材、原型而作艺术加工。有人竟以曹寅时代长女嫁讷尔苏为平郡王妃之人之事来比附"元春"的原型,实在是不懂历史制度的一种主观牵合。又书中所写场面与康熙南巡驻织造署的场面仪注亦无一毫相似点,二者实如风马牛之不相及,绝不能指为借写南巡往事。盖自曹頫以下,并未有真正及见南巡"盛况"之人。),《红楼梦》里写"元春""皇妃"归省的情节,大约就是受了这件事的启发而用艺术加工和夸张的手法写成的。

所有这一切,都给我们提供了线索,使我们看得出,曹家的败落并不是从雍正六年就直线发展下来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兴",至少达到了恢复"小康"局面的地位。那时曹雪芹大约正是十三岁左右。

如果不是这样,换言之,如果曹雪芹真个是从五六岁上就遇上抄家,由此一败涂地,穷困异常,那就很难想象他可能写出前八十回的《红楼梦》,因为他太缺乏那种现实生活基础了。胡适早年考证《红楼梦》时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干年,为了"赶上"曹寅时代的"繁华"(他以为非如此作不出《红楼梦》),正是由于他不知道我们今天已然了解的这些情况。

九 再遭巨变

曹雪芹在"小康"复苏的家庭中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告了结束。曹家又经历了另一场变故。由曹雪芹后来的处境来看,这场变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败得更彻底。但这一次事件的原由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研究曹雪芹过程中于是便遭遇到了第一个难题,因为详确的史料文献已不可得,直接的考察线索更难寻觅,影响全无,成为曹雪芹生平轮廓上的时序最在前的、恐怕也是所关最巨的一个空白点。

不过,从这变故的规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质的严重;而可以导致这样严重性质的变故的,不外乎还是政治干系。这一点,如果从曹家上一阶段所经历的种种事故的那一条"来龙去脉"来推看,就显得格外分明。最可注意的是有一条资料说《红楼梦》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贤书〔中举〕,数年,家籍没,后遂逃禅。"(注:详见《红楼梦新证》页701。)这条记载说明曹家这次抄家是雪芹中举以后数年的事,这显然不是从高鹗续书八十回后的伪造情节中附会而来的,而雪芹中举,就算是照"生于1715"的假设来推(我是不赞同1715生年说的),那么他到雍正五年1727冬底,也不过才"十三岁",十三岁或更小的孩子,"登贤书"是不可能的,这就证明了中举以后数年的籍没,是他家再次遭到巨变无疑了。

然后,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种情形来观察,那么唯有乾隆四年(1739)十月里所发生的那一次大事故--这事故牵及许多的亲王、贝勒、贝子、公的革免和罪谴--特别令人注目。从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的时间来说,都是最大可能与曹家的再次遭殃有关联的。

原来满洲统治者的内部矛盾非常大,皇室中对皇位的争夺特别激烈,从在关外时就是如此,而以发展至康、雍之际为达到了顶点。康熙原立的太子胤礽,虽因种种短处和劣迹,致遭废弃,但其真正缘故是他们诸弟兄对他的诽谤、诬陷、激惹、谋害而把他毁了的。这些弟兄,都想做皇帝,所以就都是胤礽的死对头,而就中以胤禛的手段为最阴柔、也最厉害。胤禛得胜以后,成为雍正皇帝,雍正二年冬天胤礽就结束了生命--其致命情形当然是不可问的。雍正的儿子弘历又成了乾隆皇帝,而胤礽的儿子弘皙反成了亲王:这样,堂兄弟也就成了世仇。虽然乾隆即位之后立即放松对宗室的种种压迫、凌辱,以图缓和皇室内部争斗危机,但是祸源既非一般情由,仇根也扎得深而且固,就绝不是区区手段所能缓和得了的;加以乾隆此时才二十多岁,上来又表现得较为宽大平和,于是世仇看到有隙可乘,因此就要俟机而动。到乾隆四年,以弘哲为首的"逆谋"案件便发作了。

现在所能知道的情况是:四年十月,宗人府议奏"庄亲王允禄(雍正之弟,乾隆之叔)与弘皙、弘昇、弘昌、弘■等结党营私,往来诡秘",请将庄亲王允禄及弘哲、弘昇俱革去王爵、永远圈禁,馀人亦都革爵。乾隆说:此事"朕上年即已闻之",并认为允禄庸材,不足成事,唯弘皙乃康熙废太子胤礽之子,父子皆曾圈禁,现仍不知悔改,"行止不端,浮躁乖张,于朕前毫无敬谨之意,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且胸中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遂加监管,不许出城。到十二月,又经人首告弘皙与安泰交结,听信邪术(好像是跳神、扶乩之类),竟询问"祖师"以下列问题:"准噶尔(蒙古)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这显然是"心怀异志""大逆不道"。稍后的"上谕"又露出这样事实:"从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国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是弘皙罪恶较之阿其那辈尤为重大!"这就说明,弘皙竟然设立了自己的"内务府"了,俨然是"小规模"的宫廷,完全准备"登极"了!(注:这事件,规模盖极大,而官文书讳之,不敢详载,只以数语带过,是以特为简晦,档案亦似经销毁。按会计司、掌仪司等名目,皆内务府所有;内务府共分七司,规模制度,犹如政府六部,具体而微。)

根据当时人的记载,到乾隆五年,庄亲王之子乘皇帝秋猎外出的机会,竟有"密谋",因为乾隆出巡警戒不是极端严密。这大约就是要行刺的计划了。(注:见《永宪录》卷四。

此案结果,弘皙"从宽"免死,"见(现)于东果园(景山)永远圈禁,是亦与身死无异。"这话不假,不过当时的残忍高墙圈禁制度,实在比快些死了还要受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子,中间就是交给平郡王福彭和公(爵)讷亲二人审讯的,而最后阶段,却改由康亲王和巴尔图等议奏,不再提平郡王之名;尤其令人疑惑的,前此活动频繁、已然得以参预议政的福彭,从此就很难再见名字(例如乾隆六年三月于鄂善一案,"著和亲王、怡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秉公查审",列举诸预政大臣名字,其中就独独不见平郡王了);直到乾隆六年十二月,宽免了允禄和弘■二人的责罚,转年十二月,仲永檀(即前此参劾鄂善贪贿的)案内,这才又见到"著庄亲王、履亲王、和亲王、平郡王,大学士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哈达哈,审明具奏"之文。

以上的迹象,说明了平郡王在这个事件中惹了乱子、担了干系,从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间,销声匿迹,虽然史无明文,其为受到责谴可以推见。这种案件实际上都要牵涉极广,亲戚、仆奴、党羽,都在穷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约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了这一漩涡之中。此事发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经因为误举参领明山、失察家人两事,落职入狱,病卒于家。此事发作的后一年,被废的老平郡王讷尔苏亦卒。这不但是我上文所说的"六亲同运"的又一次再演,而且当时人所评议于傅鼐的"宽于接下太杂",正可作他"失察家人"、因此沾带了当时的朋党政治干系的好注脚。无独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发审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头儿)、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请议处(这件事在清代内阁"别样档"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紧接记录的)。像曹家这种身份的人家,处境关系极为复杂,亲戚、家人之类的事,是最容易惹引祸端的原因。

虽然由于文献缺乏,我们对曹家再次惨遭彻底毁败的直接的、确切的案由一时无法列举,因而不能不用间接而曲折迂回的办法来窥测,但曹家最后一次的巨变显然是和这类案子里的下层人物、边沿关系有了株连,其他原因,是否还有,尚待深入研讨。

曹雪芹家,从雍正末年,经过乾隆改元一段时间,大约维持了为期五年左右的小康局面,到此遂再次、也是最后的宣告彻底败落。 鲁迅先生说过两句话:"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涂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清朝末年的鲁迅本人是如此,并因此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开始发生了憎恶感。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也正是从此而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并对那种种面目以及产生那种种面目的社会发生了憎恶感,脑海里荡起了许多疑问的浪涛。

十 满汉

曹雪芹最后结束他的"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的公子生活时,大约年已十六七岁。 上面说过,他家世代是内务府包衣旗籍,是"富贵"而又"下贱"的一种特别的家世。可是自从这时为始,他家和"富贵"二字是断绝关系了,曹雪芹从青年时期起,就转到了另一个队伍里面去,就是,转到了闲散无位的、不得意的、贫困的满洲旗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由于这一"转队",曹雪芹的人生观、世界观,便在起着日益激烈的变化。 为了了解曹雪芹,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个时期的满洲和八旗旗人的概况。 雍正朝的大肆压迫、残害宗室,防闲他们的争夺和反抗,可谓无微不至;特务活动的严密,迫害手段的毒辣,都是史无前例、骇人听闻的。这种皇室内部矛盾的丑剧,到乾隆初期犹有馀波,前文亦已约略讲过,乾隆表面虽似稍为宽厚,实则其对待宗室王公的手段和精神与雍正初无二致。这种情况的直接后果是,满洲统治集团上层急剧分化,而影响所被,阶级压迫下的中下层也在发生着分化变动。同时,这种分化又和满人汉化的倾向趋势结合起来,使得统治者十分忧虑,--他表面竭力显示其对待满、汉毫无区别轸域,强调"满汉一体"的大公态度,而实际则歧视汉人,深恶满人沾染汉人风习,极力打击满汉汇流的一切人、事的关系。到后来连早已归旗的"汉军"旗人也逐渐加深歧视,在各种行政制度上制造满汉分域,也就是对汉族血统的人一概不敢信任。这结果自然促进了汉军旗人的日益从八旗集团内向外分化,可是满洲旗人内部也并不是在这种政策下日益团结巩固了,相反,却同样加速了分化和汉化。总之,八旗人的思想,越来越纷歧复杂化起来。

乾隆刚一嗣位,就非常重视旗务,采取种种整顿措施;甚至想到下令修撰《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由郡王降为贝子的弘春,曾因办理旗务不善而"革去贝子,不许出门"(这虽然还不是"在家圈禁",可是不准行动,也是一种软禁的替管形式),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布延图因为"分别满、汉,歧视旗、民"而受到严饬。乾隆二、三年间,一方面准许包衣佐领、管领与八旗联姻,一方面定出八旗家奴开户(即准许脱离旗主而独自立户)的条例;三年七月,设置稽查内务府御史,十一月命八旗包衣归汉军考试(注:清《皇朝文献通考》卷四十八"选举考"二,"乾隆三年议准,包衣人员,有投充庄头子弟隶内务府管辖、编入上三旗者,又有旧汉人在内管领下,及五旗王公所属包衣旗鼓佐领内者:此等原系汉人,因由满洲都统咨送,每有在满额内中式者,悉行改正,并饬严行禁止!"又卷六十四"学校考"二,"(乾隆四年)清厘满洲、汉军籍贯:嗣后内府、王公府属人员考试之时,内务府及八旗满洲都统务严饬该管官逐一稽察,其投充庄头子弟及内管领下与下五旗王公府属旗鼓佐领内之旧汉人(按即指入关以前入旗者),均别册送部,归入汉军额内考试。有将应归汉军考试之人造入满洲册内咨送者,将该管都统、佐领照蒙溷造册例治罪!"可见乾隆初期开始的满、汉甄别政策是如何严厉,而内务府包衣人自此为始乃完全作为"汉军"一例看待。这是清代政治上极为重要的一点,而研究者每不能认识此事之真正意义,而只从包衣人是否应称"满洲"或"汉军"之表面现象立论。参看下条注。),到乾隆六年十月,又命令汉军御史归汉缺--就是划归汉族官员名额之内、制度之内。这已然显示出,乾隆是越来越把八旗内部的所有汉族血统的成员都要当作一般汉人来看待了。果然,事情发展到七年四月,便发出了一道全面而彻底地处置汉军人员的"上谕",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朕思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入关者,有定鼎后投诚入旗者,亦有缘罪入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内务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因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有从龙人员子孙,皆系旧有功勋,历世既久,无庸另议更张。其馀各项人等,……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与该处民人一例编入保甲……。

在这里,特别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这次的措施,虽然表面上是为了"联意欲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的社会经济问题上的目的,但是联系上举其他迹象而看,内中实际还是包括着政治、民族等政策方面的用意。其二,"上谕"虽然说明"不愿出旗仍旧当差者听之""仍询问伊等有无情愿之处",并且特别表示"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可是结合八年四月"谕汉军同知、守备以上毋庸改归民籍"的命令而看,这一场文官同知、武职守备以下的逐旗为民,实在是规模非常巨大的一次旗员分化,那意义是,官方不但承认了这种日益分化的趋势,而且明令规定以实现之、促进之。其三,乾隆列举了那许多种汉人归旗的旗人,虽然特别把"从龙人员子孙,旧有功勋,历年久远"的这一类分出来另论(这就是包括内务府包衣人而言),以示与一般汉军不同,但是,他称呼内务府包衣为"汉军",这不仅是认识上、名词上的淆乱(注:以内务府旗汉姓人为"汉军",乾隆以前罕有此种讹误。从乾隆以后,逐渐混淆不清,连旗人自己也沿用这种误称了。但"内务府旗汉姓人"和"汉军"在制度上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身份殊异,在研究旗人时最应注意分辨。参看杨钟羲《来室家乘》叙其先世本为内务府旗,因召见时不善满语,奉旨贬入汉军旗的事例。(在历史上,仅康熙时三藩期间曾有把个别汉军安插于内务府当差的事例,雍正时编整汉军时曾以内务府包衣人拨补其上三旗的不足数额。)关于这一点,有两种情况应该说明:一种是根本不清楚这种区分的,误认曹家为隶于"汉军旗";一种是以为内务府的汉姓既可称"汉军",又可称"满洲","实质上完全一样",而且说,这样使用名词,"丝毫不发生混淆"。但这后一主张是想拿较晚的误称事例来说明问题的,殊不知这正是混淆以后的情况。我们不应当以误证误。更重要的是,我们承认历史上有混称之事例是一回事,研究辨析它们的异同则是又一回事,而这后者才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也说明了他在"思想感情"上已不把这些老早合入满洲、世代隶属满洲旗下、满化既深且久的奴仆们再当"自家人"看待,而要归到"汉军"范围以内去计算了。这一点,无疑也反映了包衣人的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分化因素。

在这同时期的另一方面,如上所说,乾隆上来就整顿旗务,修辑满洲《通谱》,然后就开始定出满洲郎中保道员,满洲进士准许选任知县,奉天州县选用旗员,宗室准取进士等规例;屡次谆嘱宗室、八旗人等"亲亲睦族",提倡满洲旧俗遗风,并"御制"《盛京赋》以发满洲的"祖宗之心"……。一系列的事实,都证明乾隆自己确是在极力制造满、汉和旗、民之间的轸域。用满洲为府县亲民之官的新办法,使给事中杨二酉十分忧虑,上疏谏议;接着,便发生了杭世骏的事件--他因为考选御史,在时务对策中表示了"意见不可先设,轸域不可太分,满洲才贤虽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何内满而外汉也?……"的意见,乾隆乃斥杭世骏为"怀挟私心,敢于轻视(满洲)若此!"交部严议,结果竟然因此革职。这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个非常著名的事件(注:参看龚自珍的《杭大宗逸事状》:"大宗下笔为五千言,其一条云:'我朝统一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是日旨交刑部,部议拟死。……乙酉岁纯皇帝(乾隆)南巡,大宗迎驾,召见,问:'汝何以为活?'对曰:'臣世骏开旧货摊。'……上大笑,手书'买卖破铜烂铁'六大字赐之。癸巳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湖上,上顾左右曰:'杭世骏尚未死么?'大宗返舍,是夕卒。"其文极冷隽深刻之致。杭世骏所以为乾隆所恶,也因为他曾反对屡次南巡。)。   但是事件并不像封建统治者所设想的、设计的那样单纯,他的种种处心积虑、设阈防闲,都不能阻止满、汉两大民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汇合的趋势,对满人的优待、偏袒的措施也并不能消除他们对当前政治腐败、社会黑暗的不满和憎厌,--这后者也就是满洲、汉族汇合的共同思想基础之一。到乾隆二十年三月,胡中藻、鄂昌一大案件,典型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胡中藻,广西人,是故相满人鄂尔泰的门生,累官内阁学士,时为湖南学政,所著《坚磨生诗钞》,被乾隆细加挦撦,从书名到字句,一一吹求,认为皆含讥刺怨怅,对国号、对时政,都肆为诽谤,连他所出的考题《乾三爻不象龙说》也解释为是对"乾隆"谐音廋义式的低毁(等于说弘历是"望之不似人君"了!),而鄂尔泰之侄鄂昌,身为"满洲世仆",曾官居广西巡抚,不但对广西人胡中藻的"悖逆"不加纠举,反而"丧心与之唱和,引为同调",是为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以"违天叛道,覆载不容"被杀,鄂昌以"负恩党逆"勒令自裁(当时的说法,是"赐自尽")。在此案内被挂累的还有宗室诗人塞尔赫的《晓亭诗钞》。因此传谕八旗:"务崇敦朴旧规,毋失先民矩矆;倘有托名读书,无知妄作,侈口吟咏,自蹈嚣陵恶习者,朕必重治其罪!"及胡、鄂一案既结,又下了一道命令,说道:

满洲本性朴实,不务虚名;即欲通晓汉文,不过于学习清语技艺之暇,略为留心而已。近日满洲熏染汉习,每思以文墨见长,并有与汉人较论同年行辈往来者,殊属恶习!……(鄂昌)又以史贻直系伊伯父鄂尔泰同年举人,因效汉人之习,呼为"伯父",卑鄙至此,尚可比于人数乎!?此等习气,不可不痛加惩治。嗣后八旗满洲须以清语骑射为务,……如有与汉人互相唱和、较论同年行辈往来者,一经发觉,决不宽贷!著通行晓谕部院八旗知之。

从此,八旗满洲连作诗学文也要犯罪,和汉人文字往来、朋友交契、论弟称兄,都是"国法"所不容了!

请看,封建统治者就是这样地摧残文学活动、挑拨离间满、汉人之间的关系。例如满洲人舒坤在批注《随园诗话》时就说过:"时帆诗才,为近来旗人中第一。尝以京察引见,高宗(乾隆)恶其沾染汉人习气,不记名。"时帆,即内务府包衣旗人蒙古法式善,是旗人中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其实,要讲"沾染汉人习气",那乾隆本人应该是毫无愧色地身居天下第一,他无时无地不在题诗作字,笔墨遍处濡染,古人字画卷轴上,名园湖石山坳里,都有他的"疥壁"的御笔宸翰。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

上述的这类事实,过去的历史家能够注意的,大都也只作为片面强调清代满、汉民族矛盾、旗人压制汉人的迹象和事例来看待,而往往忽视了这些迹象的内在真实意义,不能从八旗满洲集团内部分化以及满汉汇流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来理解历史,因而也就难以解释在乾隆死后的十多年上、嘉庆正在申禁宗室、觉罗人等与汉人结婚的时候,就发生了"林清犯阙"的大事变(注:在前此(嘉庆八年)已有"孤身男子"御厨子满洲人陈德(一作成得)持刀"犯驾"的"异事"发生了。陈德即八卦教徒。)--畿南的八卦教首领林清,联合了滑县的教首李文成,获得了汉军旗人曹纶、曹福昌父子的策应,并有宫内太监刘得才、刘金、张太、阎进喜等多人和御书房的苏拉(白身闲散满洲人供役者)作为内应,仅数十人就打入皇城,直指大内。这事件,虽然计划欠周,行动过于草率,也竟使皇室王公近侍等竭二日一夜之力,才搜捕"平定",统治宝座几乎一旦倾覆,震动远近;以致嘉庆(起初都不敢再回到北京来了)下"罪己诏",不得不承认说出"寇贼叛逆,何代无之;今事起仓卒,扰及宫禁,传之道路,骇人听闻!非朕之涼德,何以致此?"的实话。--这绝不是突然而起、偶然而生的事故。这是统治集团严重分化最有力的说明。

介绍曹雪芹而讲到这些事情,是不是有些"离题太远"了呢?这则牵涉到对"远""近"怎样看法的问题。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卷八)说过这样一段话:

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丰润丁雨生中丞抚江苏时,严行禁止,而卒不能绝,则以文人学士多好(hào)之之故。余弱冠时,读书杭州,闻有某贾(gǔ)人女,明艳工诗,以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当緜惙时,父母以是书贻祸,取投之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煞我宝!"遂死,杭人传以为笑。此书乃康熙年间江宁织造曹练亭之子雪芹所撰(注:"练亭之子"说盖为袁枚《随园诗话》所误。"楝"误作"练",亦由袁枚始。按"楝亭"为雪芹祖父曹寅别署。)。练亭在官有贤声;……至嘉庆年间,其曾孙曹勋以贫故,入林清天理教,林为逆,勋被诛,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注: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也说:"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行江浙,每部数十金;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热,巧于不露,士夫爱玩鼓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陈六舟《谈异录》亦载:"(雪芹)子孙陷入王伦逆案,伏法,无后。")。

这就是把林清事变和曹雪芹联系在一起的文献。这所说的曹勋,即是曹纶。曾有历史家考证曹纶隶属汉军正黄旗,其伯祖名瑛,历官工部侍郎,世人殆因"曹寅""曹瑛"音近,致相讹混,实际和正白旗包衣人曹雪芹并无关系。从纯考据和简单的是非正误的角度来说,历史家的分辨自然是对的;但是若从研究当时社会心理和八旗集团内部汉族旗人的思想分化情况来看,则笔记家所记下的人们把天理教反清和曹雪芹作《红楼梦》这两件事联在一起的现象,仍然是有其社会意义而值得注意的(注:不妨参看这一事例:镇压天理教的那彦成,碰巧正是最恨《红楼梦》的人。)。我们只要看一下,曹纶、曹福昌父子事发后,前后该管的都统、副都统禄康、裕瑞(即《枣窗闲笔》的著者,此书曾论及《红楼梦》与曹雪芹之为人)等,皆革去宗室顶戴,即日发往东北,永不叙用,福庆、德麟、拴住等皆或革职、或罚俸,其馀参领、副参领等亦皆拿交刑部治罪;又命"直隶屯居汉军旗人听州县管辖,同民人编入保甲"--这就是干脆划出旗外,不再当自己的爪牙看待了。同时,豫亲王裕丰,因其属下桑堡村居住的"包衣闲散陈爽(他是此案内一重要人物)等党恶多人,率先肆逆,于九月十五日在紫禁城内滋事",裕丰因此罚俸十年,并通谕"各王及贝勒、贝子、公等,嗣后各将所属包衣佐领人等留心稽查,……断不可姑容隐匿!"(裕丰后来又因其包衣祝海庆与教犯祝现为同族,隐匿不报,革去王爵,令在"府外闲房居住,不准出门"。裕丰就是曾作《枣窗闲笔》传写雪芹的裕瑞之兄,是多铎的六世孙)。所有这些事实,都有力地说明,当时一部分八旗包衣,汉军兵丁,宫内太监,苏拉人等,这些统治集团下层人员或奴仆阶层(教首林清就是家僮出身),都和人民一起,参加了秘密起义组织,用行动来推翻清室的统治(注:至于统治集团上层人物,也不无分化之例,如上述的豫亲王裕丰,即是显例;还有《啸亭杂录》详记"犯阙"经过中,曾一再提到某些宗室对搜捕"教匪"所表现的令著者昭槤十分惊异的奇怪或冷漠态度,至言宗室原任大学士禄康为"其心实叵测"。稍后又有觉罗常鼐,与满人尼莽阿,归附邪教一案。)。诚如嘉庆的罪己诏所说:"变起一时,祸积有日",上述的这些和人民较为接近的下层旗人,对黑暗统治压迫的不满和怨愤,竟至使他们终于决心参加起义反抗,这在封建时代是多么严重的事态,足见这些人的思想分化是多么积久而日趋激烈了!

我们在这里更能看到,清代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他们入关后的初期,还是民族矛盾;事到乾隆一朝,问题虽然也还包括着民族矛盾,但主要矛盾已经是阶级矛盾了。八旗集团本身就是由上层旗主、旗兵来压迫、剥削下层的。下层旗兵和并不"披甲"当差、只进行农业生产劳动的旗民(称为"余丁"),受到残酷的专制统治和盘剥,因此用种种方式进行反抗,如逃亡,谋求出旗,抗租,乃至个人行刺统治主,最后参加有组织的武装起义。只有从阶级分析,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旗人分化和满汉汇流的原因和意义。

这里并不是要说曹雪芹"就是"曹纶的"先人",或者曹雪芹就一定具有和曹纶一模一样的"天理教徒思想",而只是来说明,要想探讨曹雪芹这样的包衣旗人的思想面貌以及产生那种思想的各方面的根源,了解当时八旗人的分化情况是有其参考意义的:正是在那个时代的处于激剧变化中的下层旗人中间,才有可能产生像曹雪芹这样的思想家和作家。而值得特别提到的是,曹雪芹的一位朋友张宜泉,从他的《春柳堂诗稿》里所流露的若干迹象而看,就是在思想上非常"偏激"的一个汉军或内务府包衣旗人。关于这点,我们将在后面谈到。

(注:另一满洲小说家和邦额的事例,可供研究参证。蒋瑞藻《花朝生笔记》说:"乾隆间,有满洲县令和邦额者,著《夜谈随录》一书,皆鬼怪不经之事,效《聊斋志异》之辙,文笔粗犷,殊不及也。然记陆生柟(按可参看本书第三节引者)之狱,颇持直笔,无所隐讳,亦难能矣;出彼族人手,尤不易得。《啸亭杂录》云,'和邦额此条,直为悖逆之词,指斥不法,乃敢公然行世,初无论劾者,可谓侥幸之至。'又云,'其记与狐为友者云,与若辈为友,终为所害。'"用意荒谬(按此当指和邦额以"狐"隐"胡","若辈"即指满洲"胡人"之意)。"礼亲王著书,安得不云尔?抑人之度量相越,何其远也!"(见《小说考证·续编》卷一)和邦额实亦内务府籍,永忠的诗稿中有他的题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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