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摘自《红楼梦》第一回).3
选入宫中的少女们,泛称为“宫女”,专门侍奉后宫的很多皇太后、皇后、妃、嫔……等贵妇人。宫女被看中了,便被留下做了皇帝的侍妾,等级很多,逐级封嫔妃、封贵妃……有的生了皇子,身份更高了,可以封后。生子成了嗣位皇帝,便成了皇太后。
因此,内务府旗家的姑娘,地位是极尊贵的,一家人都不敢错待了她,凡事都让她三分,嫂子们更是甘居“下位”——雪芹笔下的贾探春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雪芹在描述元春回家的场面时,能写出那样动人的场面,确实是因为他有一个姐姐,入宫成了某级的侍女。雪芹在书中强调提明这种回家省亲在当时是一种特例,从来未有的“旷典”。乾隆一“登基”,就发布一道谕旨,大意是说:子女就成尽孝,父母思儿(女)是天伦之常,不以尊卑而有别,各位皇子封王分府后,与其生母离别不能常见,甚伤伦理,故特许诸王将太妃迎回各府,以遂其孝养之私情。须知,这也是特例——也是不见于“则例”官书登载明文规定的。那么比太妃级位低得多的宫女嫔侍,也曾特许回家一聚,是完全可能的,岂能一概拿“官书”来反掉?
曹雪芹家确实经历过这类的特殊场面,那是一种极不寻常的荣耀之事。雪芹十三岁的那一年,深切地感受了一番意外欢欣的情景和意味。
正是由于这一重大原因,他才把乾隆改元这一整年的家庭生活,写入了小说,花了从第十八回一直到第五十四回这么长的历程,这么多的篇幅!
这一年,对雪芹而言,是难忘的一年。这一年有一个极奇巧的标志:四月二十六日又恰逢芒种节,这正是他十三岁的生辰——他过第一个生日就是芒种节!
这是一个极鲜明而又确切不移的历史标记。他把这件事写成了一回书。
从乾隆改元到乾隆四年,雪芹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正是他逐渐成长的重要岁月,赶上了这几年的崭新气氛的太平盛世。这盛世新风使他得到了两大方面的进展:一是更加迷陷在歌场舞榭的赏艺寻欢的放浪生活之中;二是更加开扩了自己的“杂学”天地。
由于大表兄平郡王府里聘请了铮铮有名的谢济世做世子庆明的老师,雪芹初次有机会听到一位学者的不入俗的讲论,使雪芹受益不浅,因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没有观察分析的科学准确性是不行的。
然而,雪芹的天性更主要的还是一个诗人型的人物,他不满足于一个单纯的科学式学者,而谢毕竟不是诗人。于是雪芹还得自寻门路——他想到了祖姑傅家。
曹家事发以后,雪芹祖父一生的藏书,大部分都被雪芹的祖姑设法弄到而保存了下来。随着雪芹年龄的增大,他就想办法到傅家表叔昌龄处去求借书籍,自己用心研读。
在傅家,他惊喜地发现祖父的书籍都安然无恙,而且大部分都是十分名贵的版本。
雪芹借了许多唐宋以来的野史小说,随笔杂记之类的书,眼界大开。同时,还阅读了大量的古时的诗文名集。其中包括他祖父监刻的《全唐诗》。
最令雪芹欣喜若狂的是,一天他终于看到了祖父的《楝亭诗集》四大册,简直兴奋得通宵难眠。
对十三四岁的雪芹来讲,表叔的书房简直是丰富极了,三面的大书架、大书柜,高抵天花板,真是古语所说的“汗牛充栋”。打开书看时,首页上都有两方朱红的印记:一方是:“楝亭曹氏藏书”,一方是“敷槎氏昌龄藏书”;有的还多一方:“堇斋图书”的印。那书都纸如玉白,墨似漆亮,还有一种说不出名色来的幽香之气味,这令雪芹感到了“书香”这句话的真实境界。这书香,也有书架书橱的上等木料的香气,还有为了防蠹而放入的芸草的香气——这是一种华夏高级文化文明之香,堪以令人陶醉。
雪芹从祖父的诗句深深地理解了这位高品诗人的文笔之美和心灵之秀。这是多少先天、后天的优越条件把他培养成的?雪芹从此暗暗地自思自忖:应当继承祖父的家学与诗风,作一个不入时流俗派的真正诗人。
雪芹此时的决定,似乎比以前小时候的想法更深沉了些。他想:无论是《三国》写争雄斗胜的文武将相,还是《水浒》写逼上梁山的草寇英雄,如果剥掉了政治身份的外皮,就都是古人对于人材的赞美和咏叹,包括惋惜与悲愤。雪芹悟到:古人写小说都是为了人、人物、人材,为了他们的光彩与命运而留下的锦绣文章,感动着千古的读者。但是这些人物、人材是如何产生的呢?如何看待他们的价值?这可是需要自己从头思考、自出手眼的事。
因为雪芹早已立下了志愿——专写女子,而他所亲见亲闻的女子正如他最喜爱的海棠花一样,开得正美,可是不几日就必然沦为泥中的胭脂雪了。好花就是美人,她们飘落的命运令人难以理解,也无法排遣这极大的恨事。
于是雪芹认真想了一个主题:“千红一哭,万艳齐悲。”
这也就是祖父诗里说的“排荡万古愁”了——人、人材、人生、人的命运……这都是一个个等待他去解决的奥秘,这样的问题在他心中潮汐一般地起伏激荡。
他有一个独特的想法就是,天地之生人,不能全用那种死板机械的“两分法”去看待,不能用简单的好坏,贵贱,贫富……等观念去硬分死判。他仔细体会寻味,天地之生人生才生材,并不是那么样的,应该另有一番理论。
“情”的本身并不复杂难懂,就是人的感情。既然是人的感情,自然从人类为始,就具有此怀了。
曹雪芹认为“情”就是“人”、“我”关系的哲学大问题,即应当如何对待人的社会大问题。雪芹之所谓“大旨谈情”绝不是像一般的讲解者所描绘的,《红楼梦》只是为了写出一对少男少女“爱情悲剧”——婚姻被人破坏了,女的气愤而死,男的“看破”了人世的一切,出家做佛僧去了。如果仅仅是这样一种品级的小说,我们也就很难称之为“中国的最伟大的小说”,也就大无必要来研究介绍曹雪芹这位作家了。
雪芹首先对男女有特别的看法,认为女优男劣。他的“怪论”说道:“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他将男子(包括他自己)呼为“须眉浊物”。他能体察出女儿的心灵境界是一种“幽微灵秀地”,而其处境则是“无可奈何天”。
“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心胡涂。”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两个宝同号还要尊荣无对的呢!(男子们的)这等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嗽了口,才可说得。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
他写的这种书中之“两赋”的男孩子:“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又变了一个人。”
这已奇绝。更奇的是他竟然胆大包天地创出了“意淫”这个骇倒世人的词语与意念。
这个“意淫”命题的提出,是小说中掌管人间女儿命运的“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创造的。据仙姑解释“意淫”,那就是——“……'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度,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推断,推许)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吾不忍君独为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摘自《红楼梦》第五回
这段重要无比的新谈奇论,乃古今中外前所未有,可当“石破天惊”之誉!这说的是一个“情”字,一个人我的关系问题,一个古代中国妇女的命运问题。
曹雪芹勇敢地提出他自己的贵女贱男的理论。他处处以其“天分中生成的一段痴情”去体贴女儿的处境与心境,深寄其同情、怜惜、感叹、赞美、亲近的情怀。然而这却被世俗之人认为是“色鬼淫魔”之下流子弟了。小说中的老祖母评议这样的孩子(贾宝玉)曾说:他专门喜欢在女儿群中厮混,也曾疑心是年龄大些了,渐渐懂得“人事”(两性之事)了,谁知暗中仔细察验他的行为,却又与此无干。因此甚以为奇,结论竟是这个男孩子也许会是错投了胎——原本是个女儿,误“托生”了一个男孩的躯壳。
这正是一般常人常理所难理解的人物的“怪僻邪谬”。雪芹自己借了“警幻仙姑”之口,而评他自己的这种言行,说成是“千古第一淫人”!这就是雪芹“大旨谈情”的真正本旨了。
雪芹从少小时就是“愚顽怕读文章”的——当时“文章”特指科考制度的“八股文”。人人都要奉为“至宝”,模仿效颦。这对雪芹实在是一大杯“苦水”,可是非饮不可。但他对参加科考一事,心情却也是复杂矛盾,而非单一地厌弃与逃避。
一个说法是他考取了举人,即“乡试”一级的合格者(举人才可以去考进士,做高级官)。文献上的线索,说《红楼梦》的作者是“贤书”,是“孝廉”,就都是举人的别称。
但另一个说法是雪芹只系一名贡生,而未尝中举。贡生者,是由官方在未中举的“秀才”(是低级科名名称)中选拔出的人材而上报批准的一种特殊资格。
第一,他小时路经贡院和自家故居老宅时听说过祖上是供奉魁星,企望儿孙成名登第的——是为了给“奴籍”家世的人争光和改换门楣。他很能体会祖父的心情,觉得自已应该有所表现,对得起祖上的苦心,不该甘居“下流”。
第二,他是怀珍抱玉,大有才华的人,只要愿意去做,文章不会不出色,在考场中角胜争强,不会落人之后——那些早早考中的,却很多是庸才的侥幸者。
他为此也是心有不平的。由于这些缘故,他既厌恶科考,却又决意参加考试。只是令人遗憾的是他考过不止一次。最终结果是文章不为主考者所喜,故名落孙山了。因而,雪芹并没有走上科举成名的道路,他到临终也是一名“老贡生”。
正因为只是一名贡生,所以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卑微之人,清代的书籍没有正面记载他的一生事迹。
雪芹长到十八岁,按规矩要到指定的地方去当差服役了。雪芹曾被派到一所雍正下令专为“教育”内务府子弟而建立不太久的一所“包衣专校”——咸安宫官学去。
雪芹在内务府做过笔帖式和堂主事。事情自然是他笔帖式的差使当得好,提升为堂主事的。
雪芹在内务府当差都是他十八岁以后的事。然而,他在内务府当差大约最多只到乾隆十三年左右。这也就是他一生为皇家“服官”(做“奴才”)的唯一一段经历。
潦倒的生活
雪芹在内务府的这几年,是他一生中生活稳定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言行不守“正规”,惹恼了上司,“罢职丢官”了。
从此,他便转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流浪的时期——这种处境也是他后半生的基本状况。
他是一个公子哥儿出身的人,不懂得生计的事,也不会经营之门路,甚至连衣食也不能自理,是需人服侍的“废物”。这就是他自谓的“天下无能第一”了。他很快就陷入了缺衣少食,举目无告的困境。
在极端的困窘折磨着他的时候,他发出了“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的感慨。当时潦倒的雪芹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求亲告友,忍辱受贬地求一个寄食借住之地,暂且勉强苟活。
大表兄平郡王府是第一处可以托身寄命的所在。姑母会疼怜他,收容他。平郡王府里多了一个半个吃闲饭的穷亲戚,原算不得一回事。有些难堪之言,遭受下边人的白眼,难听的话……这些世态炎凉的人间相,他饱谙了。
不幸的是,平郡王福彭只活到乾隆十三年(1748)便逝世了。此时雪芹年当二十五岁。
福彭一死,府中情况随之大变了,雪芹看情形无法再住下去,只好告辞姑母家,投到了雪芹的岳家。然而他在岳家的经历并不很愉快。也许就有些像小说中封肃这个人对待他的女婿甄士隐那样:
“今见女婿这等狼狈而来,心中便有些不乐……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肃每见面时,便说些现成话;且人前人后,又怨他们不善过活,只一味好吃懒做等语。士隐知投人不着,中未免悔恨……。”
这种局面自然不能久长。雪芹又曾有过丧妻的不幸,便与岳家断绝来往了。
在无亲友可投时,雪芹不得不住在庙院里,有时还住过马棚,甚至还住过“水窝子”!此时的情况可真是“每况愈下”了。雪芹小时去过的古庙卧佛寺,如今成了贫无可归的雪芹的寄居处。
住处是勉强有了,可是三餐无计。于是雪芹就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可是写小说是要用纸的,而他连纸也无钱去买。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页子作稿纸(中国古书都是横长纸从中缝折叠成为双页的),每夜一个人挑灯写作。
比寄食生涯略为强一些的,是他后来有了在富贵人家做“西宾”的机会。由于人人都知道他才学最富,罕与之匹,于是被“明相国”府请去做了西宾。
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诗句,还能画几笔墨竹。但他对雪芹这样放诞不拘的人,未必喜欢,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给雪芹加上了一个“有文无行”的罪状。不久,就把雪芹辞掉了。
被相府辞退了的雪芹,声名大坏,别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请他了。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
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石头记》了,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时,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
雪芹每当此时,就对催书的人说:“你给我弄来南酒,烧鸭,我吃饱喝足,就给你续写下一回!”
此时的雪芹形貌已经变得体胖、头广、面黑了。性极诙谐,善谈,能令听者终日忘倦。他的小说里写的名王府第,都是实有的,只是掩换了名称。他也知道曹家与平郡王府是姻亲,是诸府中之一门。
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谩多于帮助。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轻贱。他在小说中特写一个村妪到荣国府去攀亲求助的经历,这位贫苦老妇人却得到了她所不敢想象的厚待。在这回书的前后,各有诗句:
“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这无疑是直接间接地反映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切身体会。“炎凉世态”,乃是他书中的主题之一大方面。
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游荡、播迁、流浪,所结识各样朋友中有两位宗室弟兄,是雪芹的至交。此二人名叫敦敏(1729-1796)、敦诚(1734-1791)。一次,曹雪芹因到宗学串门,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最重要的要数敦敏、敦诚兄弟二人。
在敦敏、敦诚和曹雪芹结识之初,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华风度。凡是有机会和他接近的人,最容易发现的是,他善谈、会讲“故事”,只要他高兴起来,愿意给你说,那他可以说上一天,说者不知倦,也更能使聆者忘倦。
而且,他的能谈是有特色的。第一,是他那放达不拘的性格和潇洒开朗的胸襟,能使他的谈话挥挥霍霍,嘻笑怒骂,意气风生。第二,是他的素喜诙谐,信口而谈,不假思索,便能充满幽默和风趣,每设一喻,说一理,讲一事,无不使人为之捧腹绝倒,笑断肚肠。第三,是他的不同流俗,别有识见,如鲠在喉,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他就和你开谈设难,绝不唯唯诺诺,加以他的辩才无碍,口似悬河,对垒者无不高竖降旗,心悦诚服。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冷讽热嘲,军形尽相,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
相处熟悉了一些,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他“嘴”上的妙处固然过人,“肚子”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同时“手”头也不绝活。越是和他相处,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渐渐地他们成了“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好朋友。
爱诗的敦诚,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他的惊喜佩服,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于是乎,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就爱和雪芹交谈。他们每逢日里事毕,教师退憩,晚间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烛快谈。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暑气日消,夕事渐长,秋灯有味,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
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所以他在若干年后,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见于吟咏,印象永难磨灭。
在当时,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不过是把它当作为“闲书”,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赏,思想上绝不以为它是可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朋友们爱重曹雪芹,也不会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换言之,曹雪芹在敦氏弟兄等人心目中,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别的文学艺术家。
敦敏在雪芹生时的诗句说他:“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在他死后的诗句说他:“逝水不留诗客杳,登空忆酒徒非”。敦诚就更强调了,他后来回忆和雪芹在宗学相会相交的原由之一就是“爱君诗笔有奇气”;雪芹卒后,敦诚有一次和人联句,追怀所有的亡友,一一加以列举,在说明“诸君皆可述,我辈漫相评;宴集思畴昔,联吟忆晦明”之后,其第一位列举的就是“诗追李昌谷”的“曹芹圃”(按即雪芹);又有一次谈到他自己写作一折《琵琶行》传奇剧本,说明:“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之后,那首先列举为便的又就是曹雪芹的诗句。
为什么敦诚这样推许曹雪芹的诗呢?第一,因为敦诚本人是诗人,懂得诗,所以能赏识曹雪芹的诗;第二,因为曹雪芹的诗实在好,比敦诚自己的诗要高得多,所以不容敦诚不欢喜赞叹,佩服倾倒。正因如此,敦诚才特别赏爱、佩服曹雪芹的诗。一则雪芹的性格和他更相近,诗路也相似,所以惺惺惜惺惺。二则雪芹诗才器局,比他大得多:己之所短,人之所长,相形之下,所以愈加钦佩。
曹雪芹的诗,主要是师承他的祖父。他虽然没有赶上他爷爷的晚年,但那部丰富多彩的《楝亭遗集》他却下功夫读过。这样,不论是他主动自觉地要向祖父的诗学习,还是时常披读而熏陶浸染,他作诗颇受祖父诗格的影响是没有疑问的。
当然,这只是曹雪芹诗格所以形成的一个因素,由于环境条件,生活经历,性格才情之不可能尽同于祖父,曹雪芹自然又有他自己的风格特点:第一,他的诗绝不轻作。第二,他的诗,格意新奇,特有奇气。第三,曹雪芹的“诗胆”。雪芹的诗胆如铁一样刚硬,而且如刀一样锋利。
在北京城里只能住马厩和“水窝子”的雪芹,终于不得不离开京城,到郊外去另谋生路。香山后街的小酒馆,不过是他经历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出了西城门而远至香山脚下,中间还应有很多曲折。那时候,西郊是皇帝常到的地方,有几处著名的“御园”,即畅春园,圆明园和以西的“三园”:瓮山(万寿山)的清漪园(今颐和园),玉泉山的静明园,香山的静宜园。这些宏伟巨丽的名园,庚子(1900)之变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都破坏了。围绕这些御园,各有众多的护军驻卫,还有名色繁多的为园子服役的大量内务府属下的旗人和杂役。雪芹此来,大约也还是为了投奔这些人当中的亲友和相识,为觅求一个寄身之地。西郊很多地方都有过他的足迹。最后才来到了西山的近旁。
所谓西山,广义的范围大极了,北京的西北是望不尽的层层峰峦,乃是太行山的余脉。狭义的,人们常说的西山,则指北京西郊离城最近的这一小层小山,也有数不清的小山峰,各有一个美好的名称。香山不过是其中之一,还有万华山、寿安山一带,大约就是雪芹最后落居的一个幽僻的地点。
他这个住处,早不可确指,我们只知道:他的友人称之为山村,秋天则成为“黄叶村”。一条小“巷”——或者竟是指的一条小山径曲曲弯弯,很费力才找到他的小房子,四周围长满了蓬蒿野草,高得像要把房屋掩起来。门前是一片野水,出门一望,就是近在眉睫的碧水青山。环境是美的,可是那小房的破陋,让来访的友人为之叹息难过。雪芹自己也说是“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屋子是用草木对对付付搭架的,起码的家具也没有,那种贫困的情境,城里的人难以想象。虽然环境清苦,有一段时间的生活倒是颇为平静适意的。
那时候,西郊的寺庙多极了,号称“七百寺”或者还多,雪芹自小与庙有缘,喜欢寺院中的艺术境界,也有高僧奇士,借了佛门而隐遁在寂寞的山林深处。他闲来常常到这种地方去寻找画境诗材与玄谈哲理的禅侣。
这一带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喜欢的去处:樱桃沟。这只是距离香山不远的一条小峡谷,就是著名的唐代古刹卧佛寺的西侧,然而却是人踪罕到的一处奇境。这地方有一处泉眼,潺潺不绝,土人俗话叫它做“水紧头儿”,即泉水的最初发源处,后来文人则写作“水源头”了。谷的俗称就叫“山沟”,因谷内有数百株樱树,花开时灿若明霞一般美丽,所以就名为“樱桃沟”,谷中成片的竹林和各种古树,地上则布满了无数的奇岩怪石,以致那路径极为难走——竟有“跌死猫”这种有趣而诙谐的俗名。所以肯来玩赏的人极少。入谷以后,浓荫翠覆,百鸟交鸣,真是一种人间的仙境。
这个地方的美,可以引用明末刘侗所著《帝京景物略》卷六(西山,上)《水尽头》条说:观音石阁而西,皆溪,溪皆泉之委;皆石,石皆壁之馀。其南岸:皆竹,竹皆溪周而石倚之。燕(北京地区)故难竹;至此,林林亩亩;竹,丈始枝;笋,又犹箨;竹粉生于节,笋梢出于林,根鞭出于篱,孙大于母(按竹根横行,为鞭,鞭末端又派生小竹,名为孙竹)。
过隆教寺而又西,闻泉声;泉流长而声短焉:下流平也。花者,渠泉而役乎花;竹渠泉而役乎竹:不暇声也。花竹未役,泉矣;石隙乱流,众声澌澌,人踏石过,水珠渐衣,小鱼折折石缝,单间跫音则伏于苴,于沙。杂花水藻,山僧园叟不能名之……。
这一地方的风景,竹林和泉溪乃是两大特色。接着写春花之盛,秋叶(柿叶)之美,明朝诗人的题咏,如黄耳鼎:“鳞鳞柿辉光,实叶丹相属……每泉分一枝,为竹万竿绿。”如第学曾:“柿林影,竹圃声琅轩。”如李元弘:“得水竹光争日好,矜秋柿粉饱霜红。”皆可作为真实写照。
雪芹是喜欢这种山村的幽美之境的,但是贫苦之况,却也是不易忍受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他对自己原是个“浑身矛盾”的人,非常清楚。他的好友敦家弟兄了解他,说他是“举家食粥酒常赊”,“日望西山餐暮霞”。这前一句用的是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709-785)的典故,他穷得没米,全家已经多日只喝稀粥了——中国南方一般是以米为主食,米够吃时是蒸干饭,只有穷极了才喝“稀的”。后一句是借用道爱炼气功的用语,比喻雪芹常常没有饭吃,只好眼望着西山“吸”那云霞之气——这说得极文雅有趣,实际却是苦得很的景况。
雪芹这时以何为生?开小酒店已经是成为过去的事了,此时他的收入有两个来源:一个卖画,一个是当村塾的老师,教一些村童们念书认字。做塾师通常叫做“教馆”。雪芹在城内做西宾,大约也与此有关,是做先生教书,而不是管案牍的相公。还有传说他在外县教过馆——那么他到山村里,仍然借教馆勉维生活,是极有可能的。村塾的先生待遇极低,民间常常流传着一些名人未“发迹”时做馆师的那种可怜的寒酸境况,人们常拿这题材当启发的材料。
雪芹之友说他是“司业青钱留客醉”,意思是借诗圣杜甫的诗句来比喻雪芹留客人吃饭时,只有借苏司业(苏涣)那样的可怜几个铜钱来待客。这“司业”原是国子监的官名,在此也许就是馆师的借抄了。雪芹画得一笔好画,因此画几张画卖些钱。友人又说他“卖画钱来会酒家”,就是指他没钱时向酒铺赊酒喝,等卖了画,再一起还一笔积下的酒债。
穷困窘迫,一直紧紧跟随着雪芹,困扰他的神思才智。
有一部模仿《红楼梦》的续书,写到了雪芹早先作书时的情景,竟然是他坐在炕上(炕是中国北方居室内砌成的一种土坯床,其下可通煤炭或烧柴的暖气),地下几个“小厮”(年轻的仆役或“助手”之类)围坐,耳听他口讲,手用笔录。
这种“作书”的方式,听起来很离奇,似不合理,但在雪芹说来,有了人请他南酒烧鸭等美食,他兴致来了,就用口讲,像市井“说书”的艺人那样,是完全可能的。所以要用几个人记录,然后整理统一“定稿”——因此现存的抄本《石头记》中时常出现音讹的字,即汉字发音相同而实为另一个字的误写。这种情况如非由于听音记字,就很难解释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石头记》全体或大部分是这样写成的,而是有若干部分、片段,确曾是这么记录成文的结果,它与作者本人亲自书写撰作的文字,有些差异的痕迹。
这应该还算是他在“顺境”中的作品,至于他在逆境困境中,那种执笔为文的艰难与坎坷,那就更非今日所能想象。这会造成他书中的残缺、断落、文字风格微显不同、情节偶失平衡照应等细小遗憾。对这些,以往的评者不止一次“质疑”、“摘误”,那正是他们丝毫不了解雪芹的书,是在怎样的境况下写出的,不能体会雪芹写作时一身所承担的沉重的负荷与多层的矛盾,有些地方甚至是在贫病焦愁,饥寒交迫下写出的。
乾隆二十四年(1759)的秋冬之际,雪芹与脂砚的生活中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变化:二人远离了。雪芹有事要往江南去。雪芹既走之后,脂砚独自经营家和书稿的事,倍感任重而力孤。但她以很大的毅力,开始了第四次整抄《石头记》的工作,并且从这次为始,在她的朱色的批语字迹中,出现了年月记录和署名的创例。在这次工作中,她连带也整理她历年写下的批语,有的删省了,有的文字上作了细小的润色,有些旧年的批语,她也在修改后附记了年月与署名。她借着批点书稿的形式,有时与读者讲话,有时与书中人物(她所熟悉的故人们)“叙旧”,有时与作者“交谈”;有时兴致很高,诙谐幽默;但更多的时候是悲感思念,她的许多批语与书稿一样,是“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的。寒闺冬夜孤独寂寞的脂砚,克服着重重的困难,辛苦不倦地为《石头记》尽她的一切心力。可还没有一个画家肯为她画一幅“冬夜批《石头记》真图”:一支红烛,一位中年的八旗装束的妇女,端坐窗前,执笔而沉思,而悲喜交织……窗外的朔风正摇撼着老树的高枝……。
乾隆十四年的冬天,横贯中国大地的扬子江,水从数千里外而来,日日夜夜不息地流向东海。江上帆樯无数,都是来往的舟船,载着流落远行的诗人游子和追名逐利的俗吏卑商。在江北岸的瓜洲古渡头,忽然有人发现了雪芹的身影。
雪芹从五岁上离开江宁,渡江北上,这是他三十年后重来了。面对着长江的逝水,不禁又想起大诗人苏东坡的名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不错,大江的碧涛,正在淘荡着古今的俊才奇士——包括雪芹自己,也包括着他书中的那些非凡的少女。
不巧,冬来得早,一场风雪,冻封了江,这是不多见的天气,渡船停摆了。雪芹正感无奈何,岸边一家李姓老人见他徘徊愁闷之色,便很热情地邀他到家暂息。老人一家的宽厚慷慨,使雪芹非常感动。叨扰了二三日,相处得越发亲密起来。不久,气暖江南,雪芹要走了,转觉依依不舍。他问老人,有纸笔吗?老人捧出文房四宝,雪芹挽袖提笔在手,只听唰唰微响,不一时,一幅《天官图》展现纸上。老人惊呆了,半响说:“我见先生风骨不凡,定非俗士——果然是位大才!”雪芹说:“没有可以报谢的,我画天官,给老人家赐福吧。”宾主作别,雪芹收拾过江去了。
这幅画,据镇江李氏后人说,保存到很近的年代,可惜目下怎么也找不见了。
此番雪芹渡江何事?因何而来的呢?原来他因友人之荐,为两江总督尹继善礼聘,到江宁做他的西宾幕客。“两江”是指“江南”、“江西”两大省区,是全国重要的财赋之地,总督乃是本区的最高长官,友位甚重。
尹继善初到南京,曹家正好刚已北返;不过他的总督衙院,就与曹家“老宅”相邻,自己又兼着两淮盐政,也是做着和楝亭一样的官。在南京一住,才日益体会到曹家祖孙数辈,历时六七十年之久,在江南一带的深得人心,远非一般俗常仕宦可比,而他家在文学事业方面的成就与影响深远,尤为大出原来的想象之外。尹继善对曹寅,本已入所心慕,至此,宦地相同,官职联属,自己也十分喜爱诗文书史,于是有意无意之间,都在学步楝亭,也作东南半壁的风雅主持。在这种心情之下,尹继善自然留意于访询曹家的现况,子孙的下落。
中进士以前,尹继善曾在怡亲王府做过记室;后来曹頫是雍正交与怡王“照看”的。尹继善早年就已可能与曹家相识。大约到乾隆十九年再署两江总督时,他乘着搜罗人才的机会,决意务要跟寻楝亭的后人。
而雪芹此时,编述《石头记》一记,已经有了脂砚抄阅再评本。意在问世传奇的雪芹,正也想为书稿谋一个乐为出资刊版的东道主。两相凑泊,事不难成,尹继善爱才好士,礼聘情重,雪芹又可藉此重游童年故地,一举数得,就答应了前来请聘之人。
雪芹前往江南,并非一次,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南京已有他的足迹。所以二十二年敦诚寄怀诗句,正劝他不必远游——“劝群莫弹食客铗,劝群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这显然不是一种并无缘故的闲文琐语,而这一年,乾隆有意改变对待汉族旗人的政策,准许包衣人开户出旗,这是雪芹生平中的一次颇有关系的事件。但到了二十四年秋天,他由于生计的艰难,为了著作的传播,还是不得不下决心,再度前往。这时,有人对雪芹也加紧注意,在形势不利的考虑下,敦诚弟兄也同意了他南游的打算,如此可以暂避风波,保全书稿,因此反而赞助雪芹料理南行的一切准备。
一到江南,雪芹的才华立即受到了尹继善的赏识,并以楝亭有此嗣孙引为欣慰。初时,宾主相得,情好甚笃。常在扬州的肖像画家云间陆厚信(字艮生)者,来游南京,曾入尹府,见到雪芹,十分倾慕,为他绘了一幅小照,并写下了五行题记,其辞云:雪芹先生洪才河泻,逸藻云翔,尹公望山时督两江,以通家之谊,罗致幕府,案牍之暇,诗酒赓和,铿锵隽永,余私忱钦慕,爱作小照,绘其风流儒雅之致,以志雪鸿之迹云尔。这就记录了一时的景况。
可是,雪芹的处境到哪里也是复杂的。这次南来的遭遇,有几件事使他更叹命途之乖舛。正如敦敏赠雪芹所说的,“可知野鹤在鸡群”,他的才华出众,易为人知,也易为人妒,同事中间,小人之辈,谮毁之言,久而遂多。尹继善虽然爱才好士,扬风书雅,但全是正统派人物,眼见雪芹的一些言谈行径,渐渐心有不乐之意。尹继善是正人,倒出于一片好心,从他自己的正统观念出发,以为雪芹落到此等境地,是因无人“导之于正”,他就要设法挽救雪芹,而雪芹对于这种“挽救”,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不能接受。这么一来,其本无恶意,皆本素怀,可是误会既多,彼此都无法谅解:别人本是一片热心为他好,而雪芹看来那是不能苟从的道路;雪芹如要自行我素,不肯污于流俗,就必然被人视为狂妄无行,负义忘恩。一个不能为世人所理解的伟大的哲士文豪,越是伟大,越是孤独,越是寂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正是雪芹的最巨大、最深刻的悲哀。
当时南京住着一位声气极大的诗家名叫袁枚。有人介绍,想为曹袁二人牵丝引线,以为两诗人定能投契。而雪芹素知袁枚风格不高,看不入眼,拒而不往。这也得罪了南京的诗坛文苑。
雪芹本是为《石头》一记而仆仆南游的,不想最后事情也就出在这部书上。
这几年来,皇帝的主要精力是花费在武事军队的调度上,但是使他颇为心烦的也还有文字科场,——正因如此,乾隆有一次亲至某满人家,发现了《石头记》并挟其一册而去,以致某人大惧,急谋删改进呈云——显然,这是《石头记》未有刊本,流传未广时候的事情。
当乾隆查出身有“内病”的永璇竟然偷看这种“邪书”,自然十分震惊恼怒,决心要弄清这部“淫词小说”的一切原委。这件事的风波很快传到了永璇家尹继善那里,不觉目瞪口呆——因为著书人就在他的幕席之间!由是,风声汹汹,人言啧啧,顿时大为紧张。尹继善毕竟还是厚道长者,不肯出卖楝亭的后人,就透消息给雪芹,让他赶紧托故离职,潜身他往,庶几多所株连,将关系的复杂程度尽量缩小。
于是,无可回避的雪芹,收拾行装,决意北返。幸而永璇有力,多方弥缝遮掩,设法将事搪塞过去,一时未至酿成大案。这就无怪乎敦敏在重阳节后意外地与雪芹重遇时,立即写出了“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这种万分感慨,无限悲怀的句子了。
雪芹的江南之行,不过一载有余,却使他的好友异常想念。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的初秋,一个阴雨连绵的夜里,敦敏闭门闷坐,自斟自饮,感怀往事,便想起曹雪芹,不相见已一年多了。敦敏十分思念,因
此在题诗时说:
短檠独对酒频倾,积闷连宵百感生。
近砌吟蛩侵夜语,隔邻崩雨堕垣声。
故交一别经年阔,往事重提如梦惊!
忆昨西风秋力健,看人鹏翮快云程。
重阳以后不久,他偶然到友人明琳的养石轩中去,忽然听到隔着一道院子有人高声大谈,那声音直传到这边来;敦敏立时就听出这是雪芹的声音,除了他,别人是再没有这种意气风度的。他于是赶紧跑到那边院去,果然不出所料,雪芹竟然来了!相逢之下,彼此都又惊又喜,十分意外。他们便在明琳那里摆酒快叙,同话旧事。敦敏感而成诗一篇: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只要看一下敦敏的情词之切,惊喜之深,就可知这一年多的离别,乃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一次少有的离别,也是一次非比寻常的离别。
尤其引人思索的是,如此一番稀有阔别之后,意外重逢,又惊又喜之下,赶紧把袂快谈,那话题却不是别的,就是“呼酒话旧事”,并因此“感成长句”,而诗句也说明所话的内容就是和“燕市悲歌”为对的“秦淮旧梦”。这就十分清楚地透露出,曹雪芹的此次离别,是和他祖上在南京做织造时的往事有所关联的。
不但如此,从这次重逢为始,直到次年的夏秋之际,敦敏、敦诚二人同访雪芹于其山村,赋诗纪事,那诗中的主要内容也还没有离开这一点,两人异口同声地写出“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的联语来。
明琳大约就是著名的将领明瑞的弟兄,是大学士(宰相级)傅恒的侄辈。明瑞军功甚伟,后来本人战死于边疆,封为诚嘉毅勇公爵。他的府宅在安定门大街南兵马司路北。这个府第是三个大宅连在一起的,院子甚多,族中人众,各居一院。明琳的养石轩,也许就是这处大宅的一个院落,安定门者,是北京城北面两门中东边的一座大城门,与西边的德胜门遥遥对峙。
在那时候,明瑞从事新疆伊犁地区的开发之后,召回京师,正做户部左侍郎(1758——1762),当时他袭着承恩公的爵位。他的一姐妹嫁与了豫良亲王修龄,生子裕瑞——就是著作《枣窗闲笔》传述雪芹形貌事迹的那位宗室了。
看来,雪芹的足迹是常到安定门内这一带来的。非常有趣的是,尽管明家是那么富贵,而敦诚作诗却把他家人比作一群鸡——雪芹则翩然如云霄之仙鹤一般,高不可及!这是何等的推崇钦慕啊!
在雪芹离京南下的这一载有余的时光里,脂砚也是最想念他的人了。她受雪芹重托,在二人不能相聚时,为书稿多下工夫收拾整顿。脂砚果然不负所托,到乾隆二十五年秋日,已经编整出一部四次评阅的本子。内中仍有短缺文字之处,空着等待雪芹回来。
雪芹在江南,也不会空闲,从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了第七十五回之后,到二十五年秋日回京,历时又已四年多的光景了,应该是又写出了不少章回,也许已经接近于全书的尾部了吧。脂砚日夜盼望着雪芹的归来——捎回来的不是财物,却是一大包新的书稿!
这里,请允许我运用一点点文学的手法,用推想来补充我们所无法尽知的情景——我们可以设想雪芹临行时是把脂砚寄托在一处尼姑庵中,这是为了地方幽静;也是为了她的安全和工作方便。
下面是想象的“镜头”——一座尼庵的偏院,后层僻角上一间小屋。脂砚灯下独坐,心事重重,若有所念。忽有轻轻敲窗声,脂砚急问:“谁?”
“我,荣儿。”
脂砚惊喜,连忙迎他进来。一个小孩童,约十二三岁,村中衣饰,手提一包,神色紧张。
“你怎么来了?你芹二叔从江南回来了吗?你没碰上坏人吧?……”一连串急切的问语。
“芹二叔前儿才来的,来了就问起您。他吩咐我,背着人把这些写的字儿带给您……”
脂砚赶紧接过包袱,打开一捆书稿。
脂砚十分兴奋,即时把它放在厨柜里。忙找一块糕饼塞到孩子手上。
“难为你这么黑夜奔了来,看你身上的土,跌了吧?”
“嗯”。
“可疼的孩子。”(给他掸土)“荣哥儿,那个坏东西还盯着你吗?”
“可不是!他还打我……”孩子委屈,说不下去,哭了。脂砚气愤地抚慰他。
“别伤心。等我给你出气。下次可多小心!”
从脂砚的批语来推断,她与雪芹并不是能够经常聚居的。她的批书是在与雪芹不能会面时作的,那隔离着的情况,从批语口气中有明显的透露。这当然可以是因为雪芹出外南行了。但是这里面还有别的缘故,是被迫分开的。这也许是由于生计上的问题而不得不另作安排。但是也有可能是被迫而暂避,因为他们二人的重会在当时舆论的目光里是“不合法”的,是不光彩的事情,有人施加了压力,逼他们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