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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玉明 当前章节:1527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2:04

这样的事情很早就有,而且历来不绝。魏晋之际的阮籍,以任情放诞、蔑视礼法著称于史。相传他在家喝酒,常散发裸体,无所顾忌。有时在酒店喝醉了,便躺在老板娘身旁,弄得人家很疑心。但当儿子阮浑要学样时,他却阻止说:“卿不得尔。”(你不许如此!)魏晋时有一位嵇康,是阮籍的好友,不但疏懒傲诞,而且刚直激切、轻肆直言。但这位绝俗之士,在《家诫》中,却教给儿子许多圆滑透顶的处世方法,例如,见人争论不休,就要赶紧走开。因为坐观是非,难免要说话,一说话自会有所偏袒,于是就结下怨仇。再者,对别人的私事,知道得越少越好,以免招来忌恨。这些教导跟嵇康自己的日常行为往往相反。往下说,清代有郑燮(板桥),为人疏放不羁,却劝堂弟谨慎做人,努力科举,不要学自己的模样。这样的例子多得很。

其实,所谓狂诞之士,都是个性特异,难与常人同流的人物,因而也就容易遭受诋毁甚至陷害。中国人好同恶异,强求社会的一体性,对异端难以宽容。“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枪打出头鸟”。这些都是人们引以为戒的格言。那些狂诞的才士,虽不愿意改变自己,却深深懂得:最安全、最少烦恼的人生,就是平庸的人生。所以,他们教给子弟的东西,不是自己所信奉的人生准则,而是克己从众,和光同尘。

再则,狂诞也就是偏离社会的轨道,偏离社会的权力组织。即使从个人来说无足多虑,从整个家族来说,却决不能走得太远。中国是以官为本位的社会,没有人做官,整个家族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这种现象在明代特别严重,一个缙绅家庭下降为平民时,其财富常常很快就被权势者巧取豪夺,吞噬干净。谈修《避暑漫录》记载,松江一位老人,平生多次拆掉失势人家的坟给新贵筑屋,眼见兴衰倏忽,财产聚散无常。因个人偏离社会轨道而造成家族的衰落,狂士再狂,也不敢承担这样的责任。可以补救而又不必过于违逆个性的方法,只能是让子弟循规蹈矩,在社会的正道中猎取功名。以祝允明来说,祝家本是世代官宦,继承遗业,并发扬光大,乃是列祖列宗发自冥冥之中的命令。因此,尽管自己行为放肆,对儿子却管束很紧。在祝续中进士、点翰林之时,他当然激动不已,对皇帝感激涕零了。这一刻他完全改变了精神面貌,变得庸俗不堪。

父亲的品格影响儿子,那是极平常的事情。但历史上许多个性特异、卓立不群的狂诞之士,却少有把自身品格留传给子弟的。相反,他们的儿子大都是平庸,好像为了完成一种平衡。祝续官运亨通,但在父亲所精熟的文学、艺术、哲学等各个方面,却没有一项提得出的成就。

这里也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所谓狂诞,其实并非只是行为的奇特,而是表现着对旧有规范的破坏,对新的人生价值的追求。自己追求的东西却不愿儿子去追求,而宁愿他们平庸无奇,社会又怎么能够改变呢?

文豪做小官之苦

文豪做小官之苦

  文豪当然才气过人,但也常常是傲气过人。古时,文人的正经出路是做官,所以文豪都想做大官。岂知文才官材本非一事,甚至多了文才却妨碍了官材,所以他们在宦途上倒是不顺利居多。有些则干脆不做官,认为无非是老天无眼,而自己则是怀才不遇。最苦是不尴不尬的只落得个县令之位,才叫倒霉。性情疏懒而事务繁杂,脾气傲诞却要逢迎上司,非搅得一塌糊涂不算数。中国文豪有这等经历的颇多。陶渊明做过江西彭泽县令,才八十天,终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挂印回家了。杜甫做过华州司功参军,是个管文化事务的佐职,被杂务缠得心烦,光火地说:“束带发狂欲大叫,簿书何急来相仍!”高适做封丘县尉,写诗说:“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前者有伤自尊,后者有伤良心,只好辞职而去。还有一位袁宏道(中郎),比祝允明晚生几十年,做过吴县令。他在《与丘长孺书》中,将小县令的苦处描摹得极生动:

弟作令备极苦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穀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今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

正德九年(1514),祝允明第七次会试失败,已经是五十五岁,且儿子三年前已中了进士,再考下去实在无味,决定罢手。明朝制度,举人不愿参加会试,可由朝廷分配做官。只是出身低,弄不到肥缺。祝允明不知道是觉得人生总该过一次官瘾,还是想积点银钱应付余生,就走了这条路,远远跑到广东兴宁去做知县。他一向狂傲透顶,做知县便难受得要死,于是写了许多诗发牢骚,《戏作口号》是其中之一。“口号”是随口吟成、不复琢磨的诗,虽然率意,却易见性情。

道惠何曾惠,言宁又不宁。一春眼里过,三日水中行。坡老荔犹涩,陶公酒未成。哥哥浑不顾,枉费千万群。

兴宁属惠州。头二句用双关语,就自己的官职起笔,埋怨来此惠州兴宁,既不“惠”又不“宁”。祝允明同时所作《县斋早起》,有“拙谋果是因微禄,好傍吴田晏起耕”二句,表明做官是为了积钱为退隐之计。但明代官员的正式俸禄很低,其主要收入,来之赋税中按规定可以报损耗的部分。这是合法的、有一定比例的“揩油”,即“陋规”,赋税收入越高的地方,官员所得越多。兴宁在当时仍属穷乡僻壤,当然是不“惠”了。但越是僻远的县份,国家配置的公务人员也越少,什么事都得知县亲自管,所以又是不“宁”。不仅如此,知县最重要的公务,是按时向乡民催交钱粮,而老百姓总是设法拖欠,催交钱粮要靠皮鞭木棍。祝允明是一个饱学风流之士,终日冥想天地宇宙之精微,哪能干得好这种虎狼之差?完不成任务,不但自己的收入无来处,还得受上司的指斥,甚至停发有限的俸禄。据祝允明在广州所作《归兴》诗,他到兴宁的第二年就被罚俸,那更是不惠不宁了。

三四句写眼前之事。当时祝允明只带了老妻照顾起居,儿女远隔万里,又无酒朋诗侣相伴,恐怕在吴中的风流行径,在这里也难以重演。如此寂寞,不免辜负了大好春光,白白地看它从眼前流过。现下乘舟行水,连绵三日,尤其觉得无聊。不知道这次出行是为了什么缘故,就诗中看,大约是执行公务。中国文人在困顿之际,常会找出些理由自我排解。苏轼曾贬官惠州,作《食荔枝》诗安慰自己:“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陶渊明做彭泽令,也说:“公田之利,足以为酒。”五六句中,祝允明却反用典故,怨怪荔枝还涩,不能吃;酒也未熟,喝不成。当然,荔枝和酒都会熟,祝允明只是发脾气,想不出在这鬼地方有任何好处。

结句原有小注,说明吟诗时正子规(杜鹃鸟)飞过,遂有了最后二句。中国历来有一种说法,认为子规的叫声是唤“哥哥”莫要远行。这两句后悔自己来此做倒霉的小县令,有归去之意。

后来祝允明升迁为应天府通判,官署在南京,地位比原来高了一些,繁华都市的环境,也比原来舒适得多,照理该满意了吧?然而他还是心烦。通判终究只是个掌管农田水利及粮运之类杂务的佐僚,没什么实权,又乏味得很。而且,南京是明朝的陪都,有全套不管实事的中央机构,大小官员麇集于此,勾心斗角的丑态,远过于偏远小县。他终于辞去官职,回家赋闲。此前作有《危机》一诗:

世途开步即危机,鱼解深潜鸟解飞。欲免虞罗唯一字,灵方千首不如归。

这诗跟前一首诗,都是触兴而发,写出在宦途中难以适应的处境与心态。祝允明从年轻时就很想做官,觉得借此可以显示自己的超群之才。但一旦入仕,却浑身难受。固然小官不好做,大官也得从小官做起,平步青云总是少的。说来说去,是书读得太多,道理想得太透,皮不厚,心不黑,手不狠。文豪做官,往往如此,只是在低卑的职位上转了一圈,仍回到老地方,还白白惹一肚子气。

沉闷的人生

沉闷的人生

  祝允明五十多岁到广东兴宁做知县,寂寞枯索,心绪恶劣。在一个阴沉的天气中,他写下了这首《短长行》。首先是从天气说起:

昨日之日短,今日之日长。

昨日虽短霁而暄,今日虽永阴复凉。

接连的两天,本无日长日短之分。只是晴日风光宜人,情绪开张愉快,便觉其短;阴日寒湿渗肤,举目无娱,苦苦捱延,遂觉其长。这是就眼前光景发端,却已经有了象征意义。接着便顺势展开:

胡不雨雪为岁祥?胡不稍暖开初阳?

徒为蔽天氛噎日黭黮,人物惨懔无精光!

干脆就下一场大雪(“雨”作动词用),要不就云开日出,为什么这么阴沉昏暗,人也好,物也好,都在这阴森之气的笼罩下,显得灰暗失色,无法放出自身的鲜丽光彩!字面上还是写天气,而且写得很真实,但一个象征的主题,已经被巧妙地表达出来了,这就是沉闷的社会环境对人性的压抑。

对于个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生命的短暂,也不是追求的失败。项羽叱咤风云,横行天下,三十岁时自刎于乌江之畔,谁敢说他不是一个令人追慕的英雄?人以其自由创造的能力区别于一切生灵,而且每个人就其本性而言都具有这一种宇宙间最宝贵的品质。成功也好,失败也好,许多机缘并不是人能够把握的,但总要发扬个性,努力创造自我,放出独有的光彩,这才是人生。

同样,一个社会最令人感到厌恶和可怕的,不是贫困,甚至不是暴虐,而是对人性的压抑。汉唐盛世,常牵惹后人的怀古之情,这不仅是因为国力强盛,疆域拓张,而且因为许多英雄才士得以骋其智能,各著风流。自宋代以后,却是用压迫人性的手段求得社会的稳定。在理学的教条中,世界的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个人的义务,只是崇仰圣人,忠诚于国家和君主,消除自我的欲望,便完成了一生。于是,人渐渐变得委靡,像受了阉割似的;变得虚伪,失去了真实的自我;变得猥琐可笑,看不到一点飞扬跋扈的豪气。当历史发生变化,个性精神开始复苏时,先觉之士最直觉的感受,便是那一种难以忍受的沉闷。

因此,这一首短诗的前半部分,实际是一声新时代的呼喊:宁可要短暂而美好的生命,也不要漫长而阴沉的岁月;要求打破社会的沉闷,使各人所具有的一段“精光”闪耀光彩。这一思想渐渐成为新的社会思潮,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晚明的李贽。李贽是福建泉州人,有人讥讽地问他是否认识福建的一个海盗头目,他回答说:那位海盗头目,横行海上几十年,攻城略地,朝廷也奈何不得,如果没有过人的才智,岂能如此?一班“大头巾”(明代人对酸腐儒生、假道学的蔑称)只会打躬作揖,跟在人屁股后面转,怎么敢同他相比!所以,清代《四库总目提要》站在正统立场上指责说,祝允明实际是李贽的前导。

即使到新思潮最为盛行的晚明,旧势力仍很强大,李贽就是被陷害致死的。何况祝允明比李贽还早近半个世纪,更是孤单无助。他不由得发出叹息:

物情望有常,造化诚叵量。

淑美气候少,君子道难昌。

阴阳长短不可问,古来万事都茫茫!

这里提出了一个深刻的怀疑:历史是有理性、有规则的吗?为什么尽管人们希望事物的运行能够遵循常道,而事实上支配万物的“造化”却不可探测?为什么在生活中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少,君子之道总是难以昌明?顾望千古,真是茫茫不可知!在兴宁时期,祝允明常常为这样的迷惑所困扰。如《悲秋三首》之一:“日似宝珠容易掷,道如沧海等闲求。爱憎衮衮风千变,今古茫茫貉一丘。”《秋宵不能寐》:“官街彻夜鼓声悲,万古浑无至静期!”这也是明代文人的普遍苦闷。他们不满于现实,却总是找不到出路,不知道怎样才能令社会发生根本的改变。

独怜穷海客卧者,魂绕江南烟水航。

这是全诗的结末两句。百索无解,无可奈何,只能回到眼前的实际,转为对家乡的怀念。收结显然是弱了一些。

从明中叶到晚期,要求舒张个性、发扬个人创造精神的思想潮流,曾经对社会的统治思想形成冲击,但最终仍告失败。清人入关后,更将专制统治发展到极点,所以后来的先进思想家仍旧重复着祝允明所感受到的沉闷。龚自珍的《己亥杂诗》所说“万马齐喑究可哀”,等于《短长行》的“人物惨懔无精光”。而且,晚清的沉闷,比明代更甚。用龚自珍的尖刻批评,是朝廷无才宦,军队无才将,甚至市井无才匠,山林无才盗,一切人才,都被摧毁干净。直至到鲁迅的时代,仍然感叹社会像是一间密封的铁屋子,人人还是沉睡不醒。

吴乡小景

吴乡小景

  以乡村生活为题材的田园诗,从陶渊明开始,成为中国古典诗歌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流派。大致早期的田园诗,以表现诗人自身的隐居生活为主,并借此抒发清高脱俗的情怀。所以虽是写乡村,跟真正的农人却并无多少关系。比如陶诗中出现的人物,虽然“相逢无杂事,但话桑麻长”,实际是些隐士。到南宋范成大作《四时田园杂兴》,明显地转向以乡村自然景色和农人的日常生活为主,形成一种改变。举一首为例:

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

这种变化,大约与范成大的生活环境有重要关系。他作这一组诗时,已经从宰相的高位上退休,闲居在石湖(范成大号“石湖居士”,即由此而来)。包括石湖在内的苏州西部乡村,是十分美丽的地方。即使比不上杭州风光的俏丽,也别有一种温媚闲淡。这里滨临太湖,大大小小的湖泊、河道交错密布,青翠的小山或断或续,丰饶的田野便舒展于山水之间。得天之利,农、蚕、茶、渔诸业兴旺,农人的生活,自然较别地富裕些。他们固然勤劳辛苦,却也不乏自足的快乐。这种环境,使诗人感受到特别的情趣,便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农人的生活,写出新的作品来。虽然《四时田园杂兴》也写到官府对乡村的压榨,但更多是反映田园的美好与令人愉悦的一面。

祝允明居住在苏州城内,也常出城游玩。他写的关于乡村生活的诗为数并不多,却有自己的特点。下面是一首《首夏山中行吟》:

梅子青,梅子黄,菜肥麦熟养蚕忙。山僧过岭看茶老,村女当垆煮酒香。

诗读起来像一支小曲,轻快而闲淡,语言似乎未经任何修饰。这种语言风格同诗的情调相适应。诗歌语言的书面程度愈高,读者与诗境的距离愈远,从而造成诗学理论上所说的“陌生化”效果,使人将诗境作为特殊的审美对象来审视。相反,平易的语言,令人觉得这只是寻常的生活景象,很容易投入到诗歌的气氛中。这正是作者所冀求的。从画面的构置来看,与《四时田园杂兴》有明显不同。后者大多是一事一景,本篇则写得更分散。这同样是不经意地写出了生活的原貌,但作者毕竟是有意识的。他散淡的文笔,令人感觉到诗中的一切,是如此轻松闲逸,而忘记生活的紧张,得到情绪上的舒缓。尤其是末句,令人想像在村头简朴的小酒店中,从村女手中接过一碗米酒,是何等惬意。

另一首是《暮春山行》:

山艇出横塘,西山晓气苍。水车辛苦妇,山轿冶游郎。麦响家家碓,茶提处处筐。吴中好风景,最好是农桑。

这是一首五律。按照一般习惯,律诗是最讲究语言锤炼的,古人有“五律如四十尊菩萨,着一俗汉不得”的说法。但祝允明却不管这些道理。颔联与颈联的对仗,为格律所规定,但力求自然,避免警诡,尾联用口语,更越出律诗的常规。这样,就显得散淡。图景也是平常的,不加以强调。“辛苦妇”与“冶游郎”有对照意思,但“辛苦”未至于令人怜悯,“冶游”亦未至于令人厌恶,无非是一些生活的场景。农人勤苦劳作,与世无争,从中也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西洋有称之为“牧歌”(Eclogue)的一种田园诗,多表现作者对大自然和乡村的宁静与美景的喜爱。这种牧歌与中国的田园诗并不很相似,但两者有一种共通的意识,就是把上层社会的文明以及整个城市文明,其中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看作堕落的表现,认为乡村的淳朴生活更符合理想的人性,更美好、自由。

由此来看,中国的田园诗从以隐士为主体转化到以农人为主体,其实并非出于对农人的关切。就隐士与整个社会的联系来说,并不能真正脱离上层社会的文明。与其把自己打扮成农民的样子,还不如直接描写农民。吴中乡村优美丰饶的环境,便为这种转化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描写,不管怎么样努力抹去痕迹,终究是经过诗人的刻意构造,反映着他们生活理想的某个方面。祝允明的日常生活,可以说非常紧张。紧张倒不在事务上,而在思想和情绪上。探究天地宇宙的精微、人生的本原和归宿,追求功名事业的成就,乃至个性与社会的冲突,都令他焦虑不安。作为实际生活的反面,他所写的乡村景象,就出乎寻常的散淡。其实,农人又何尝没有自己的烦恼?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恐怕更强烈。

心的遨游

心的遨游

  祝允明以放浪不羁著称于世,他竭力要打破扭曲人性的理学桎桔,追求真实的自我,在精神上达到自由无碍、光明纯洁的境界。因此,同他的放浪外貌相为表里的,是好学深思的习惯。陆粲在为他写的墓志铭中说:“在众若无能者,然默而好深湛之思。时独居著书,解衣槃礴,游心玄间,宾客来者,叩户呼之,若弗闻也。”(《陆子余集》卷三)《口号三首》集中表现了他这种外放内潜的个性,描绘出他所追求的精神境界。“口号”是随口吟成的诗,虽然不很精细,却有直达本心、毫无假饰的特点,从中可以看到活生生的诗人自我形象。以下是《口号》的第一首:

枝山老子鬓苍浪,万事遗来剩得狂。从此日和先友对,十年汉晋十年唐。

“枝山”是祝允明的号。他因右手多生一指(俗称“六指”),取此号戏谑自嘲。自称“枝山老子”,一种兀傲不可一世的神态跃然纸上。鬓发苍苍,阅事已多,但人间的所谓毁誉宠辱,成败得失,都不放在心上,都可以扔在一旁,只剩一个“狂”字不可改。这就是说,外在世界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诱惑他、改变他。但反过来说,一个狂傲的人,在现实中也难免处处碰壁,往往只能反躬自求,从内在的精神生活中寻求满足。其途径之一,是博览群籍,与古人为友。读书,不可狭隘地理解为仅是一种求知行为。个人的生命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极其有限,而凭借书籍,却可以使人的精神在广大的时空上开展,探求历史与人生真理,而不为产生于一时一地的规范所限制。祝允明把读书说成与“先友”相对,就是采取积极参与、体验、砥砺的态度,而不是被动接受。末句“十年汉晋十年唐”,也不是随意说的。在他看来,汉、晋、唐是中国历史上富有生气的时代,自宋代理学兴起,民族的生气遭到了扼杀。他激烈地指斥:“学坏于宋”,“诗死于宋”,这种极端的态度,不能说是对宋代文化的正确评价。但它的意义,在于通过追踪汉、晋、唐,恢复中国文化在宋代失去的生机。这种意识,与西洋文艺复兴运动追寻古希腊文明,有相似之处。

祝允明书《前赤壁赋》(局部),字字显出他不可羁束的性格。

不裳不袂不梳头,百遍回廊独步游。步到中庭仰头卧,便如鱼子转瀛洲。

第二首渗透着禅学气息。禅宗认为,人们在世界的幻想中迷失了本性,而通过内向自省、摒虑静思式的修炼,可以发现真性,解脱烦恼,达到人与宇宙本质的同一。“禅”的境界,信徒们说是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祝允明通过形象的描绘,至少能够引起别人的某种感受。首句写自己衣衫随便,头发散乱,这是同外界疏离的表现。衣饰的严整,反映出拘谨、严肃的态度,所以人们越是在重要的礼节场合,越是注意衣饰。“不裳不袂不梳头”,便显出萧散无拘,忘怀人世。这样,在自家庭院的回廊中一遍又一遍地独自漫步,渐渐排除一切有意识的思维活动,进入无意识的沉冥状态,最后达到清静之境,这就是入禅。据说,进入禅定的人,能摆脱一切尘世欲望与烦苦,只留下未经人世污染的生命所具有的内在的、纯净的、自然的乐趣。这种带有神秘性的内省经验,很难用文字传达。祝允明用了一个比喻,就是仰卧中庭、物我俱忘之际,只有自由之心活泼泼充满生机,如鱼儿在水洲间回转自如,毫无阻碍。不过,对俗人来说,此种境界,还是只能作隔膜的揣测而已。

蓬头赤脚勘书忙,顶不笼巾腿不裳。日日饮醇聊弄妇,登床步入大槐乡。

第三首写了作者在求知和情欲两方面的沉溺。在一般人的认识中,这两者通常是对立的:前者是理性的活动,是冷静的思考,后者是感官的满足,是迷狂的状态。而且,如韩愈《进学解》所说“业精于勤,荒于嬉”,沉湎酒色总是被看作是学术事业的大敌。祝允明偏偏将两者合在一起来写,而且都写得兴致勃勃,显然是与前人作对。这种诗,不能理解为对享乐生活的描摹,内中同样包涵了对人生的深思。首先,“勘书”(这里是比照推究的意思,不是一般的文字校勘)被写成充满热情、非常快乐的活动,而不是正襟危坐、枯索无味。也就是说,求知、研究学术完全是出于自我的需要,决不是为了外在的目的(如获得声誉、受人赞赏)来折磨自己。其次,求知与情欲,都是人的自然本性所要求的东西,并没有高下之分,善恶之别。由此揭示:理学家以求知否定情欲,也是“恶伪”的表现,承认人的生活具有多方面内容,在多方面都合理,这才是“真善”。从而,亦可以看到明代人对学术事业不同前人的理解。

祝允明生活的年代,正是社会的变化刚刚显露兆头,而思想界总的还相当沉闷的时期。他的兀傲,其实不仅是自适自放,而且带有与社会势力对抗的意味。因而,他无疑也是孤独的。在这三首诗中,无论写日对先友,独步回廊,还是写纵情酒色,都是孤独无侣的形象。所以,他只好尽量向内心沉潜,在个人的精神世界中遨游。但是,这样的自由能够使人得到真正的满足吗?读者不妨细细品味,在兀傲的情绪中,可有交杂着不易察觉的悲凉?

面对女性的困惑

面对女性的困惑

  明代中叶以后,随着社会思想的变化,文学作品中关于女性和男女之情的内容大量增加了。由于男性始终是社会的主宰力量,故这些作品的观点大体都是从他们的立场出发的。男性在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对待女性的态度,说来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有时,女性被描绘得纯洁而高尚,男子在她们面前显出懦弱而污浊的样子;有时,女性又被看作一种美丽可爱的玩赏对象,好像她们完全是为了男子的快乐而存在的;甚至,有些关于男女性爱的描写,由于过于放肆而呈现污秽的面貌,令人觉得难受。与此同时,与统治者强化道德控制的措施相适应,各种歌颂所谓烈女节妇的诗文也空前增多。几乎翻开每一部明人文集,都散发出这样的酸腐之气。当然,各种不同的态度,在过去也可以看到,但从来不曾像明代这样,各趋极端,反差强烈,矛盾混杂。而且,同一个作家,常常写出完全不同的作品。令人感到,在那个新旧思潮并存的时代,男性面对女性时,也有许多困惑。

祝允明是个思想深湛的哲人,也是纵诞放任的狂士。他贪酒好色嗜赌,曾招致许多正人君子的不满。在他的文集中,专写男女之情或女子风姿的小诗,数量极多。这里先选录一首《咏美人手》:

秋荑附夏藕,春玉剪圆锥。欢时持郎体,愁来支泪颐。那能握花绒,绾作同心丝。

前二句用比喻。“荑”是茅草的嫩芽,形容美人手的洁白柔嫩。这比喻出于《诗经?硕人》“手如柔荑”。藕也是白嫩的,这里形容手臂,与手相衬。第二句换一个比喻,写另一种感觉。玉是晶莹光洁之物,前面配以“春”字,透出温暖气息。“圆锥”则是说手指丰满而细长。专写女子身体的一部分,难免要用切近的眼光,细致的笔触。这两句,不重在手的形状、线条,而突出柔嫩、洁白、温润、丰满诸种感觉,更带有情欲上的刺激性。按照正统的标准,这已经有伤大雅了。

接着,“欢时持郎体”,把情欲的倾向更加推进。不过,“持”是平静的动作,又是有所收敛。往下再转出一笔,不向危险处走。但这两句,总的是写女子令人动情的一面,带有撩人的意味。最后说,这样的手,岂能去编织同心结一类的东西?暗示那种通常表示爱情的举动实在平淡无味。虽不是直接说明,仍是大胆强调感官快乐的重要,强化了前四句的效果。

这诗并不特别出格,比起明代许多风情小调,算是很收敛了,更不用说《金瓶梅》一类小说。不过,它的情调,同样是由玩赏女性而得到的欢愉,对女性有一种狎昵态度。

另一首《秋夜曲》有所不同:

明月深穿辘轳井,蕉梧成削藏石影。房帷萤火入还出,绡被轻围明玉冷。

这诗也写到女子的身体,甚至透过“绡被”写到女子晶莹如玉的裸体,但并无情欲和官能刺激的意味。诗中的气氛极为冷静,拉开了读者与诗中人物的距离。月光穿入深井,洒在澄清的水面;秋日已然凋零的芭蕉、梧桐,半掩于山石之后,在月色中只见依稀的影子;幽幽闪烁微光的萤火虫出入于房帷内外,悄然无声。——整个是一幅幽冷、清静,甚而是肃穆的景象,一层一层滤去读者心绪中躁动的成份,最后才写出那下睡的女子。这里也用了玉作比喻,但不同前一首的“春玉”,而是“明玉冷”。“冷”压住诗尾,又经过前三句的渲染,自有凛然不可侵犯之感。

这诗也是写女性的美,但美不在形体,也不在女性给予男性的快乐,而是女性的纯洁,以及由此唤起的一种虔诚的感情。贾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就是这意思。诗中的写景之笔,呈现为一个无比纯洁、宁静的世界,正是宝玉所谓“清爽”之感。以这种笔调写女子的裸体,也是中国古诗中不多见的。

最后再说《董烈妇行》。这诗太长,艺术趣味不高,不录于此。诗中写一名叫王桂芳的女子,十七岁嫁入董家,嫁后董郎卧病一年而死。王女年方十八,拒斥母亲、伯父之命,决不再嫁,一再自杀,最后悬梁而死。这样一桩可悲的事情,作者叙述完毕,竟热烈歌颂:“青天增高地增厚”,“英风烈烈满宇宙”!中国旧文人在道德问题上,常显出可笑的夸张,明智如祝允明亦不能免。读这种诗,令人怀疑:世界难道吊在女人的裤带上?结束两句尤其可笑:“呜呼天下多美人,人百其身傥可赎!”意思是:即使让天下所有的美人每人死一百次去换董烈妇的生命,也是值得的。但这并不真正是惋惜那女子的死——不死她也成不了“烈妇”——只是说美人算不了什么,烈妇的节操才是最可贵的。换言之,比起“节操”来,无论董烈妇的生命,还是天下美人的生命,全都不足道。这种对生命的蔑视,丑恶得令人愤怒。人们不禁要问祝才子:既然如此崇仰女子的节操,自己为何好色无拘检?又写什么美人手、美人体?可惜他早死了,不会回答这样的问题。

如上的矛盾,不仅见于祝氏一人,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对祝允明这一类人来说,如果社会规范束缚了自己,是要反抗的,所以他们嘲笑禁欲的观念,鼓吹好色是人之常情;如果受束缚的是另一群人,则可以视而不见,甚至加以赞扬和维护。至于男子可以好色,女子应该贞节,其间的矛盾怎么办,也不必考虑。这显示出道德观的不彻底,而没有彻底的道德,始终如一的信仰,社会是很难改变的。中国近数百年的历史发展缓慢,与此大有关系。

历史的深处

历史的深处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是汉高祖刘邦所写的《大风歌》。公元前196年,刘邦平定了淮南王英布的叛乱,还师途中,经过家乡沛(今江苏沛县),召集家乡父老饮酒作乐,醉中取筑(一种乐器)自击,信口唱出这首豪壮的歌。他唱歌的这个地方,便成为有名的古迹,叫作“歌风台”。

刘邦实在是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按照《史记》的记载,他原只是个乡村无赖,平时好吃懒做,爱说大话,贪酒好色,常借钱不还。但当秦末大乱之际,刘邦奋起草莽,提三尺剑取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起于社会下层的皇帝。他使骁勇无敌的西楚霸王项羽最终败在他的手里,韩信、彭越、英布等一代英杰,先是为其驱使,效命战场,功成之后,兔死狗烹,又一一丧命于其刀下。这一段历史令人产生许多感慨,祝允明也在近二千年后写下这首《歌风台》:

掉臂长安市,遥从日边来。

因过芒砀下,步上歌风台。

长安是西汉的都城:芒山、砀山在河南与安徽交界处,距沛县约有一百公里,刘邦起兵前曾躲藏在芒砀之间。长安、芒砀、歌风台三个地点,实际是刘邦一生经历的概括。这四句同时也写出了诗人自身的形象:他挥着手臂离开长安,顺便经过芒砀,随意地登上歌风台。这样广阔的空间,他似乎很轻松就跨过了,显得非常豪爽潇洒,不大把那位汉高祖放在眼里。当然,若不是很豪爽很潇洒,怎么能任意议论刘邦呢?要批评一个大人物,必须自居甚高。

沛公善任使,猛士亡其骸。

帝业袖手成,慷慨襟抱开。

大风飞云亦壮哉!

韩彭英卢相继死,寄命寺人髀股间,

未央志气拉飒摧。

刘邦是以善于用人著称于史的。他初登帝座,对群臣自述得天下的原因,说自己论计谋不及张良,论管理国家不及萧何,论用兵不及韩信,但对这三个当世豪杰能悉心任用,所以就获得成功。但刘邦用人的奥妙,不仅是善于发挥一个人的长处,而且是善于利用一个人的短处来控制他;当一个人对自己不再有用,但却形成威胁时,还要抓住适当机会把他除掉。为他立下绝大功劳的韩信、彭越被诬为造反,英布被逼得造反,结果有的砍了头,有的剁成肉酱,连家族都杀个干净。《大风歌》的末句是“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那么“猛士”都到哪里去了呢?“猛士亡其骸”,全给杀了!这句顶着“沛公善任使”一句,显得极其尖锐。然后是两幅对照的画面:一边是刘邦凭借手下良将谋士的努力,成就帝业,慷慨高歌;一面是曾为刘邦效命沙场的韩信、彭越、英布、卢绾相继而死,特别是韩信,被吕后骗入未央宫,英雄豪气,摧为灰土。

祝允明说这些干什么呢?为古人悲悼吗?不是。

相望千余年,安能为之哀?

但是他又说:

明朝放舟淮浦去,项王韩侯祠下亦徘徊。

尽管那些已经死去一千八百年的豪杰无法引起诗人的悲哀,但那一段历史却是令人感伤、发人深思的。诗人想像,在离开歌风台,经过项羽的都城徐州和韩信的家乡淮阴时,自己仍会在他们的祠庙前久久徘徊。

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就用了挖苦的语调描述汉王朝这位开国皇帝的种种无赖行径,而用充满同情的笔墨刻画了失败者项羽直率勇悍、富于感情气质的形象。鸿门宴、霸王别姬、乌江自刎,一系列戏剧性的、诗意的场面,至今还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读者。还有那位韩信,刘邦的天下差不多有一半是他打下来的,在完全可以脱离刘邦自立的时候,他因为顾念刘邦对自己的重用,拒绝了谋士蒯彻提出与刘、项鼎足而三的建议。对韩信最终无辜而死,司马迁也是充满同情的。

那么,历史的结果,还能说总是合于正义的吗?事实是,在历史上获得成功的,往往是那些坚忍狡诈、蔑视一切道德法则的人,他们更能够捕捉住机会。至于那些信奉固定的行为规范、多少有些浪漫情调的人,却是失败居多。这绝不是个别的现象,用祝允明的另一首诗中的句子来说,是“万古茫茫貉一丘”。甚至,在日常生活里,也经常看到善良正直的人走投无路,不顾信义、惯于取巧的人左右逢源。难怪会有这样的谚语:“善良是无能的别名。”也难怪有诗人会这样写:“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歌风台(江苏沛县)

但是,若拿这样的话去指责刘邦,只会引起一阵耻笑。成功就是合理的证明,其余都是废话。何况,杀戮功臣,确确实实是汉初稳定政权的必要措施;既然是必要的,当然也就是合理的。历史难以用日常的道义原则加以解释。

祝允明是一个自负而渴望获得社会成功的人,也是一个追求真诚的道德生活的人——行为上的任诞纵放,只是表示对伪道德的排拒。他登临的歌风台,他徘徊流连的项羽和韩信祠庙,提供了成功与失败的重大范例。他不能不思考,在历史的深处,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奇怪法则?在追求成功和追求道德完善之间显然存在冲突的情况下,人应当作什么样的选择?这些在诗中虽然没有明白说出,却是可以体会的。“相望千余年,安能为之哀”说明自己并不是为前人悲哀,也是为了指导别人对诗歌的正确理解。

还有一点难以确认的问题:在中国历代帝王中,明太祖朱元璋与刘邦最为相像。他也是出身于社会底层,在元末的大动乱中力克群雄,建立帝业,并在开国后以残酷的手段杀戮了一大批功臣。祝允明这首诗,是否有影射当代史实的意思?这固然无法证实,但他至少曾经想起这一种历史的重复。

兴高采烈写市井

兴高采烈写市井

  世间乐土是吴中,中有阊门更擅雄。翠袖三千楼上下,黄金百万水西东。五更市买何曾绝?四远方言总不同。若使画师描作画,画师应道画难工。

这首诗在本书作为总论的第一篇文章中已经引用过一次。在开始谈到唐伯虎的时候,再借此作一点议论。因为阊门是他的出身地,他的父亲唐广德便在这里开着一家商店,养活全家老小;再引申来说,阊门所代表的那一种商业社会氛围,又是他的整个生活背景。唐家在唐寅之前,世代以经商为业,没有出过读书人。唐寅在科举失败之后,虽没有经商,但他以卖画为生,仍不脱离商业气氛。

中国自古有重农抑商的传统。所谓“四民”——士、农、工、商,商在最后,甚至常常被看作是贱民。汉代发生战争时,“良家子”是军官的来源,罪徒和商人子弟则是士兵的来源。宋代陆游在《家训》中告诫子弟:“仕宦不可常。不仕则农,无可憾也。但不可迫于衣食,为市井小人之事耳。戒之戒之!”似乎一入市井,便随落下流。明代朱元璋建国后,打击商人更不遗余力。禁止民间从事海上贸易,把城市富民迁往荒瘠地区,借故杀死巨商沈万三并抄没家产,甚至规定商人只准穿布衣等等,致使明初商业经济急剧萎缩。商人不过做买卖赚钱,为什么竟被视为洪水猛兽一般?关键在于稳定统治秩序的需要。帝王要把读书做官成为获得社会地位与财富的惟一途径,把大多数人束缚在土地上,和简单朴素的生活方式中。商人财富和他们的享乐生活,在上层削弱了官府的权威,在下层引起人民的非分之想,最容易破坏专制政治和传统道德。

这一种传统影响于文学,特别是主要出于士大夫之手的诗歌,一般对商人也多取鄙视的态度。以白居易的《琵琶行》来说,那一位长安名妓“老大嫁作商人妇”,在作者看来是一种“天涯沦落”的结局。至于专门写商人生活的诗,像元稹、张籍的《贾客乐》、刘禹锡的《贾客词》、白居易的《盐商妇》,等等,都是用讥刺的口吻描摹商人的富足与享乐,并且常常拿农民的辛劳来陪衬。好像凡是不做官而有钱,就是荒谬,就是发不义之财。与此相联系,中国古诗词中写城市商业社会的作品也非常少。偶尔涉及,难免谩骂一通。如皮日休《吴中苦雨,因书一百韵寄鲁望》诗:“吴中铜臭户,七万沸如臛。啬止廿蟹 ,侈唯僣车服。”

但不管怎么样,商业总是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行业;经商致富,是一条具有吸引力的生活道路。虽然受到政府的抑制,商业仍旧时起时伏地发展着。以苏州的情况来说,本来在元代已经相当繁华,明初受到沉重打击,萧条近百年,到明中叶再度复兴,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祝允明的朋友王琦著《寓圃杂记》,有《吴中近年之盛》一条,说苏州“闾檐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衙。水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阁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而苏州商业最集中的地段,就在阊门。

文学同样不能永远漠视商人的存在。首先在面向市民的通俗文学如戏曲、小说中,歌颂商人的作品,从元代开始明显增多。在明代小说里,可以看到《卖油郎独占花魁》,写一个卖油的小贩获得了绝色女子的欢心;可以看到《转运汉巧遇洞庭红》,写一个落魄书生随商人出海,无意之中发了一笔大财。而一些居住城市的诗人,也开始用同情的或是艳羡的笔调写商人生活。

唐寅的《阊门即事》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从诗的语言艺术来看,并不是很讲究。它的最大特点,是作者以商人子弟的身份,兴高采烈地描绘阊门一带繁荣的商业经济。这里既没有传统士大夫对商人的蔑视,也没有狭隘地把金钱视为罪恶,更不带一点自卑的心理。诗人把吴中即苏州城赞美为“天下乐土”,又将阊门夸为乐土中的宝地。这里有大量的金钱运转不息,有许多美貌女子为商人献歌献舞,各种交易彻夜进行,各地方言喧喧嚷嚷,组成了一幅难以描绘的市井图画。从唐寅的笔下,可以感受到异常热烈的商业生活气氛,和一个年轻的商人子弟的快乐而自信的心情。这样的诗,虽然不能说过去从来不曾有过,但至少可以说过去极少出现。

人类的生活本是无比丰富,但有各种教条对生活加以否定,使文字能够表现的内容变得单调。当文学中出现新的生活场景,或是以新的态度看待以往被否定的生活时,只要诗人之心是真诚的,就应该承认这是文学的进步。

惆怅少年心

惆怅少年心

  同明代许多商人家庭一样,唐寅的父亲在积聚了相当财富以后,希望儿子走科举道路,读书做官。因为商人虽然有钱,但如果家中没有人做官,地位是不稳定的。唐寅也不负家人的期望,从小便深深沉埋在书卷中。祝允明为唐寅所写的墓志铭,说他年少时读书不问门外事,心中有一日千里的气概。唐寅自己也有一首《夜读》诗,描摹了当时的情态和心境:

夜来欹枕细思量,独卧残灯漏转长。深虑鬓毛随世白,不知腰带几时黄?人言死后还三跳,我要生前做一场。名不显时心不朽,再挑灯火读文章。

第四句“腰带几时黄”,即何时可取富贵。古代高官的腰带以黄金为饰,称为“横金”。这首诗写得十分浅俗,赤裸裸地道出不可按捺的欲望。效古人悬梁刺股的精神,以求富贵,构成了唐寅少年时代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唐寅也有另外一方面的生活。就是他十六岁以第一名考入苏州府学以后,到二十九岁在应天府(今南京)乡试中以第一名中举,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他曾一度放下僵死的八股文章,把兴趣转入文学艺术的天地,同时纵情嬉游,过着放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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