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艺馆的范扬扬第三次到锦官城来,直接就打电话找了小顺。
锦官城人看着小顺和范扬扬并着肩在大街上走,都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猜测着小顺身边这个女人的来头。小顺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由着他们去猜测。他已经习惯了锦官城人现在看他的眼神,一群不知道死活的猪的眼神,有什么好计较的。小顺看着锦官城那些头脑简单的人,就替他们悲哀。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农村城镇化,不知道城镇化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知道他们眼下的日子根本就没有任何保障,不知道被城镇化了的他们,现在和真正的城里人还是不一样。就像他,当年花钱把户口买到城里去,其实只是拿到了一只空碗,里头什么也没有。你只能端着你的空碗,看着城里人吃他们碗里分到的丰盛的食物。看着他们吃东西,你才知道你在他们中间连一个后娘的儿子都不如,后娘的儿子最起码还能喝到家里的一口刷锅水,还能有个屋檐避雨避风,但你连洗脚水都喝不到,避风的屋檐更是想都别想。
武清在文化站闲得骨头疼,就给锦官城的人搞了个名人排行榜。正面角色里排行五星级的五个,打头的当仁不让就是尚进东;但负面角色里五个五星级的人物,打头的两位却被武清弄了个并列。一个是四傻,再一个就是小顺。小顺知道武清把他和四傻并排在了一个括号里,只是撇了撇嘴,骂了武清一句“脑瘫”。
锦官城人对现在的小顺一直持不理解的态度,觉得他的行为怪异,不可思议,琢磨不透。到了城里几年,再折腾回来,怎么就变得判若两人了?小顺从城里回来后,大材和潘红莲都对小顺极其不屑,连话都懒得和他说。尤其是潘红莲,背地里一直叫小顺混子,二百五,说武清的排行榜排得太对了。花钱买了个城里的户口,又娶了个城里的媳妇,还到他岳父的北关集团里当了个小头目,多好的事,他偏偏就不知道惜福,竟然就敢把媳妇打得屁滚尿流地离了婚,逃到国外去了。在城里待不下去了,折腾着把户口弄回了锦官城,回来就老实地待着吧,他偏偏就白日做梦一样地想要篡权,说现在的领导班子头脑普遍老化,早已经不适应锦官城经济发展的先进管理模式了,他们
只知道把手里的土地浪费没了,急着往城镇化过度,并没有意识到在城镇化之后,锦官城的老百姓要凭着什么资本,才能生活得像城里人一样。潘红莲知道了小顺回锦官城的目的和他这些洋相百出的想法后,冷笑着对大材说:“狂妄,这个小顺简直是得了狂妄症,在城里被疯狗咬了。”
几个看见范扬扬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在路上遇见了潘红莲,说你家小顺是有能耐,现在又弄来个城里的女人,染的那一头黄头发,像麦穗子。潘红莲说城里的女人好啊,人在哪里摔倒的,早晚还得从哪里爬起来。
小顺先是请范扬扬到锦官城最时尚的海鲜城吃了饭,然后又到旁边的一个茶馆里坐着喝茶。吃饭和喝茶的时候,小顺一直没问范扬扬来锦官城干什么。小顺不问,范扬扬也不说,只是悄悄地揣摩着小顺。接触了小顺两次,范扬扬就觉得小顺这个人非常有意思,你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一点儿也不张牙舞爪了,倒更像一头暴怒后安静下来的狮子,眼神温润地看着你,会一直看得你心里对他充满了爱意和温存,而他眼神里的那种温润,绝对是从心底里映照出来的。范扬扬从来没遇见过一个行为反差如此大的人,她觉得小顺的内心和他的表面,绝对是一个物体的两极。或者说小顺就是一块巨大的磁铁,他外表对人有多大的排斥力,内心就拥有多大的吸引力。
喝完茶,小顺问范扬扬想不想看看锦官城的最后一片麦子,想看的话,就跟着他到河边去。范扬扬惊喜地说:“锦官城现在还有种的麦子?那我真要去看看,我从小最喜欢看的就是麦子。我奶奶去世后,我已经多少年没到过农村,多少年没看过麦子了。”
小顺说:“我是觉得锦官城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可以给你看,才想起带你去看麦子,没想到你对麦子还很有感情。”
“当然,”范扬扬说,“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时候,每到割麦子的日子,我就会跟在爷爷奶奶的后边,在麦子地里捡他们割掉下的麦穗。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特别地怀念那些拾麦穗的日子。所以,我头一次来锦官城,把锦官城说成是乡下,你反驳我错了的时候,就把我瓷在那里,不知所措了。其实,我特别喜欢乡下这个词。觉得它特别的亲切,像麦子一样,透着太阳的光。”
“看来是我错怪你了。我从内心里讨厌城里人的那种居高临下。”小顺抬头看了看天空和太阳,认真地说,“一会儿到了河边那片麦子地里,我去揪上一把麦穗子,你带回城里去,放在家里,就可以天天看见麦穗子上的太阳光了。”
范扬扬笑了起来,说你的这些话,都比那些自命不凡的诗人写的诗更有诗的味道了。
小顺不屑地说:“你不是说武清那样的半瓶子醋吧?什么诗人,屎壳郎还差不多。”
到了河边,小顺刚要指着河底里的麦子让范扬扬看,突然发现河道里已经没有麦子的踪影了。他两天没来看,麦子就已经被尚连民一家割走了。他失望地看了看范扬扬,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说道:“你看,你的运气真是不好,锦官城又让你失望了,地里的麦子已经被人割走了。”
范扬扬说那有什么关系,麦子没了,种过麦子的地不是还在这里吗,你陪着我下去捡几穗麦子去,麦茬里肯定会有落下的麦穗子。我们能在里头捡几个麦穗子,就足够了。
小顺说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但愿那里还有落下的麦穗子。
去年尚连民种这片麦子的时候,小顺溜达过来看见了,就从河岸上跑下去,帮着尚连民忙活了一个下午。把户口买到城里,然后又在城里结了婚之后,小顺就很少回锦官城的家里帮着种地了。等他在城里离了婚,把户口又从城里折腾回锦官城来,锦官城人都已经没有地种了。这样一算,小顺就已经好多年没种过麦子了。那天,帮着尚连民弄好了地,他抓起一把麦子往地里撒的一瞬间。忽然就觉得自己飘着的身子又像手里的麦子一样,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他甚至听见了自己麦子一样在地里鼓芽扎根的声音。但是,只一小会儿,他又在那种鼓芽扎根的声音里迷失了方向一样混乱起来,他弄不清楚,他的身体是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可是已经被水泥禁锢起来的锦官城,还能不能让他真正找到扎根的地方呢?
小顺是锦官城第一个花了三千块钱,把户口买到城里去的人。小顺买户口的钱,是他爷爷从台湾回来看他奶奶时,留给他奶奶的。去买户口的那天,他奶奶把三千块钱从枕头里取出来递给小顺,小顺眼里的泪哗啦就淌出来了。他奶奶则笑着抬手抹了一把他脸上的泪水,一只没哭瞎的眼睛里放着亮亮的光说:“顺子,不哭,都是城里人了,哪能还哭。到时候在城里谋了差事,拿了工资,再给我领个城里的媳妇回来,咱们家就体面了。你爷爷再从台湾回来看见了,心里也一准高兴。”
在锦官城,小顺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鸟人于树平,一个就是他奶奶。
开始,小顺只是佩服鸟人嘴上的工夫,因为鸟人的嘴一动,什么样的鸟鸣声都能从他的嘴里飞出来,他一个人,就能摆出一个百鸟朝凤的大场面。小顺十来岁的时候,迷上了鸟人嘴里的各种鸟鸣,为了听鸟人嘴里的鸟叫声,他三天两头地逃学,鸟人在家里,他就围着鸟人的那间破屋子转悠,鸟人出门,他就尾随在鸟人的后头,跟着鸟人进树林子,进墓地。
头一回尾随着鸟人进墓地时,看着一个一个长满杂草的土堆,小顺恐惧得心都卡在了嗓子眼里,他弄不明白鸟人为什么要到墓地里来。这个鸟人,他就不害怕那些死人会从坟墓里跑出来,把他抓进去?小顺趴在一棵大树后头,抱着一棵树,看着鸟人往里走。鸟人走到一座坟墓前,先是绕着坟墓走了一圈,然后就盘腿坐在坟墓前,开始嘟嘟噜噜地说话。小顺跟着他爹到墓地里给他爷爷上过坟,给他爷爷上坟之前,他爹就是这样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小顺以为鸟人在那里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也是去给那座坟墓上坟的,觉得很没意思,就松开了手里抱着的树,准备到墓地的口上等着鸟人,等他从墓地里出来的时候再跟上他,看他能不能到树林子里去,逗着树上的那些鸟和他一起叫上一阵子。
小顺转身正要走,就听见了一阵婉转的鸟鸣从墓地的杂草丛里飞了出来。小顺听得出来,那是从鸟人的嘴里跑出来的,墓地的树林子里,绝对没有这样甜美的鸟叫声,这样的鸟鸣,是加进了红糖水的鸣唱。果然,接下来,一只又一只的鸟轮番上场,墓地里就像有一群鸟在举行歌咏大赛。一只鸟唱完了,另一只鸟来接上,这只鸟唱完了,那只鸟来跟上。小顺觉得自己的眼睛穿过绿色的树叶子,看见了那些鸟一边唱着歌,一边在扑闪着翅膀跳舞,它们彩色的歌声在树叶子间飘荡着,它们彩色的羽毛在天空中张扬着,把空气和阳光染成了彩色的,把风染成了彩色的,把树叶子上正在凝聚的露水染成了彩色的,把墓地染成了彩色的,把小顺的耳朵和眼睛染成了彩色的,小顺就在一群彩色的鸟和彩色的歌声里,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展着彩色翅膀歌唱的鸟儿。
那些彩色的鸟儿和歌声纷纷飞出了墓地,消失在树缝里那些跳跃着的玫瑰色光线中时,小顺看见鸟人从坟墓前站了起来,蹒跚着步子朝他走来。小顺躲在树后头,屏住了气息不敢动弹,他以为鸟人没看见他。但是,鸟人在擦身走过他躲藏着眼睛的树时,突然说:“走吧小子,天晚了,鸟都散了。归窝了。”
小顺从树后头走出来,大着胆子说:“鸟人爷爷,您教教我那些鸟是怎么叫的吧。单教一种画眉鸟也行,百灵也行。我已经会家雀子和燕子的叫法了,不信我叫了您听听。”
鸟人和小顺一前一后地走着,正在坠落的太阳红色的光线一跳一闪地穿过墓地里那些高大的树木,被树木碰碎的红色就洒在了鸟人和小顺的身上,一明一暗地亮着。鸟人倒剪着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路上的杂草丛里走着,烟荷包跟在屁股后头一摇一晃地摆动着。他头也没回地说:“小孩子家不务正业,心思不好好地用在念书上怎么行。鸟人爷爷这是没出息,才学鸟叫。你爹要是知道你不上心读书,逃着学出来想学鸟叫,还不打烂你的屁股蛋子。”
小顺哀求道:“鸟人爷爷,我就学一样,学会了,我保证安心地去上学,再也不逃学。”
鸟人停下步子,侧过脸看了看小顺,说:“你要是往后不逃学了,在学堂里用功读书,你放了学后我就教你。中间你要是逃一次学,让我知道了,我就不教你了。”
小顺说您说话真算话,不改?
鸟人说:“真算话,不改!”
后来小顺大了,有一次悄悄地学了几声鸟叫,不小心被他奶奶听见了,他奶奶立即惶惶地把他拉到了墙角上,揪着他的耳朵嘱咐说:“顺子,以后可不敢再学鸟叫了,你看你那个鸟人爷爷,学鸟叫学的,一辈子都没娶上个媳妇。”
看着奶奶惶惶的眼神,小顺说:“谁说他没媳妇。他到墓地里去学鸟叫,他说坟子里埋的那个人,就是他媳妇。”
小顺的奶奶伸手点了一下他的额头,说:“可不许听他瞎说。这个老鸟人打了半辈子的鸟,学了一辈子的鸟叫,一辈子都疯疯癫癫的。那个坟里埋着的,是人家老邮差的姐姐,是个叫柳叶的小闺女,死的时候还没定亲哩,哪里就成了他鸟人的媳妇。”
关于鸟人和坟墓里那个听他学鸟叫的人,一下子就弄出了两套说辞,小顺心里好奇得难受。为了弄明白哪个说法对,再到墓地里听鸟人学鸟叫的时候,小顺禁不住就把他奶奶的话说了。鸟人听了,半天没做声,只是又把所有的鸟鸣都重复了一遍。所有的鸟都叫完了,鸟人伸手拔着坟墓上刚冒出来的一棵草尖,自言自语似的对小顺说:“柳叶活着的时候,我是一个逮鸟卖鸟的,人穷,攀不上她。后来她死了,虽然没和我成亲,但我心里却认准她是我的媳妇。她活着时,就爱惜听鸟叫。我看得出来,她不光是爱惜听鸟叫,心里也爱惜我。但爱惜归爱惜,她自己做不了主。”
小顺二十岁了,心里正朦朦胧胧地渴望着爱情,他没想到,这个走路蹒蹒跚跚、一把花白胡子、爱到墓地里来学鸟叫的鸟人,居然在年轻的时候还有过那么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怪不得他嘴里的鸟鸣声,只有在墓地里才叫得最婉转,最动人呢,原来那都是爱情的力量。而爱情的力量,竟然还会伟大到在人的心里一辈子不消失。
从墓地里回来,弄清了鸟人和那个柳叶的故事,小顺特别激动。他站在门口,看着门框上他爷爷挣下的烈士牌牌,突然觉得他奶奶其实也和鸟人一样令他佩服,他奶奶和鸟人,不都是爱情的殉道士吗?鸟人一心想着死去的那个柳叶,一辈子不再娶别的女人。他奶奶以为自己的男人死了,一辈子没再嫁另外的男人。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爱情,能比他们这样的爱情更伟大?
小顺正在想象着自己将来的爱情会是什么样子,他表哥就开着警用三轮摩托车来了。小顺的表哥在城关派出所里当副所长,尚进东和那个骗子石大川弄的果仁厂散了摊子后,小顺的娘一直催着他,让他把小顺的户口给弄到城里去,好在城里找个工作。但城市户口哪里是说弄就能弄到的。现在户籍政策有了松动,省里尝试着办理地方城镇户口,派出所里分来几个名额,他这才给小顺弄来一个。他表哥的三轮摩托开过来时,小顺正站在门口的一棵无花果树底下,看着青绿的无花果,看着在无花果树上爬上爬下的蚂蚁,在想无花果为什么不开花,直接就能结出果子来?听见身后的摩托车响,小顺扭头一看是表哥,就把无花果的事扔开,站在那里看着表哥给摩托车熄了火。小顺和表哥打完了招呼,就过去摸着摩托车的兜子,问表哥:“三个轮子的摩托是不是比两个轮子的好开?”
表哥说三个轮子的最难开了,脾气大,爱偏偏,弄不好就翻给你看。表哥从车上跨下来,看了一眼小顺,才说:“顺,想不想买个城市户口?”
小顺笑了笑,疑惑地问:“城市户口也能买了?你不是说往城里弄个户口很难吗?”
表哥说:“城市户口是开始松动了,不过真正的城市户口还是不好弄。现在我给你弄的这种是地方城镇户口,户口本是蓝本的,户口只在咱们本省里承认。但是,可以通过劳动局招工参加工作。不同的就是不享受城里人的粮油福利,也就是吃喝的那些国家都不管。”
“那有什么意思,说到底还是和城里人不一个待遇。”小顺说。
“这你就不懂了吧?城里人手里拿着粮本。也没有多少人到粮站里买粮食吃了,现在市场上的米面,什么都比粮站里卖的便宜,粮站里卖的还都是隔年的陈米。说到家,到时候有工作干了,领了工资,还愁吃饭?我费了牛劲,才弄了这一个。”表哥逗着小顺说,“你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可给别人了。”
“真要买的话,得花多少钱?”小顺没说要,也没说不要。
表哥说:“三千。你要是去城里上了班,一年多的工资就挣出来了。”
在城里待了一年,小顺逐渐觉出城里跟他在锦官城想象它的时候,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差距。没来城里生活的时候,偶尔地来一趟,觉得它哪里都好,高楼大厦,干净的马路,公园,电影院,广场,就算下雨天,地上也没有烂泥巴臭猪粪,也照样能去看电影。那时候想如果能留在城里,就是去淘厕所也愿意。但是真来了,就远远地不是那么一回事了,什么高楼大厦,什么公园,什么电影院,什么马路广场,这些都跟你没有屁大的关系。谁还能天天去逛大楼,逛公园,压马路,看电影?它们又不能当饭吃当钱花。你要去这些地方,就得往外掏钱。小顺在车间里干着活,搅动着调料,对城里的姑娘杜丽总结道:“在你们城里待着,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每天看的人多,听的各种嘈杂的声音多,累得人眼花耳朵疼。”
杜丽嘻嘻哈哈地说:“城里这么不好,你还花几千块钱买城里的户口,不是傻了。”
小顺的眼睛瞪着杜丽看了半天,认真地说:“早知道来了城里是这个模样,别说让我花钱买户口了,白给我也不要。说不上有一天,我就再把它弄回锦官城去。”
杜丽笑着说:“和你开玩笑呢,你怎么当真。城里再差,肯定也比你们锦官城好。你现在觉得它不好,一是你还没有混出个名堂来,没有身份感;二是你还没能完全适应它,彻底融进它的细节里去。如果你适应了,习惯了,就会觉得它好了。我说的好,是说在城里生活,吃喝拉撒睡什么都
方便。”
小顺说:“你说的可能对,也可能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到城里的第二年夏天,小顺认识了丁珍珠。丁珍珠是杜丽的初中同学,杜丽叫她的名字叫得节约,一直叫她珠。开始小顺没弄明白,以为杜丽是在开玩笑叫人家“猪”。第二次见到丁珍珠,小顺才知道她的名字是珠宝的珠,而不是他家猪圈里养的那个猪。为此,小顺黑夜里躺在床上想起来就笑,好几次都笑得从床上爬了起来。
第二次看见丁珍珠,是杜丽过生日。杜丽邀请的都是同学,只有小顺是厂里的同事。锦官城的人不到六十岁都不过生日,他们认为人不到六十就过生日,地面上一热闹,就会提醒了阎王爷翻看生死簿,查出那些本来该死但还没死的人。尤其小孩,据说过生日会惊动了那些邪魔鬼祟,那些邪魔鬼祟一眼红活人的日子,就会前来缠身,弄不好就会损了孩子的阳寿。小顺自己从来没过回生日,又是第一次去看城里人怎么过生日,就有些受宠若惊,他看着杜丽,大方地说:“杜丽你想要什么礼物,说吧。”
杜丽说:“我想要的东西,你肯定买不来。所以,你就什么都不要买了。”
吃蛋糕的时候,杜丽站起来,说今天她是寿星老,大家都得听她的,她提议每个人给她表演一个节目,就是用不同的方式,给她唱生日歌。大家一听,都拍着巴掌说好。
最后轮到小顺,小顺拿捏了半天,说他从来没唱过生日歌,今天就用鸟叫声叫上一遍吧。说着就拿出了从鸟人那里学来的看家本领,学着百灵鸟婉转的声音,将生日快乐改编成了一段美妙的鸟鸣。
小顺学完了鸟叫,一桌子人死死地盯着小顺的嘴巴看了半天,说你不是真的带来了一只会唱歌的鸟,藏在衣服底下了吧?
“我是带了一只鸟,这只百灵鸟就在我的肚子里。”小顺诙谐地说。
丁珍珠兴奋地问:“你是怎么练会这招绝活的?这简直太神奇了,叫得比我爷爷养的真鸟还动听。我爷爷养了好几笼子百灵鸟,没有一笼子叫得这么婉转,迷人。”
小顺谦虚地说:“我这不算什么。我们锦官城的鸟人,那才是鸟国的国王,他一张嘴,就等于全世界的鸟都聚在一块来参加比赛了。”
“真会有这样奇异的人,能像那个懂鸟语的公冶长一样,会所有的鸟叫,并且比你叫得还动听?我真有点表示怀疑了。”丁珍珠摇着头说。
“当然是真的。特别是在墓地里,他学的那些鸟叫声,能把正在天上飞的鸟叫下来,落在树上和他对唱。不然的话,我们锦官城的大人孩子怎么都会叫他鸟人。”小顺说着鸟人,就开始激动起来。
丁珍珠笑着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能带着我去锦官城,见识见识那个鸟人吗?”
“当然能。”小顺感觉自己和鸟人都受到了怀疑,心里有点不愉快,他看着丁珍珠质疑的神态,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到锦官城的墓地里见了鸟人回来,丁珍珠就开始寻找各种借口,到方便面厂里找小顺,然后带着小顺到城外河边的树林子里学鸟叫给她听。小顺平时显得皮皮愣愣的,其实脸皮子薄得像蒜身上那层透明的膜皮子,单独和女孩子待在一起,就没话说了。加上丁珍珠又是个城里的女孩子,小顺就越发地翻不动舌头,一张嘴就把话说得语无伦次,说得丁珍珠老是笑。丁珍珠越笑,小顺就越紧张,只好在那里拼命地学鸟叫。把学会的那些鸟叫挖空心思地叫完了,小顺就局促不安地坐在树下,仰着头看遮天蔽日的绿树叶子,看穿过树叶子透进来的一丝一缕的阳光,想象着他是坐在锦官城的墓地里。
丁珍珠坐在一边,看着小顺紧张得大气不敢喘的样子,说你怎么好像是跟一只老虎待在一起?小顺掩饰地笑着,说我在想自己学的那些鸟叫声,怎么和鸟人叫出来的就是有些不一样呢。丁珍珠说当然不会一样,他都练了一辈子了,都叫成鸟人了,就说明他已经叫得炉火纯青了。你呢,才刚刚张开翅膀学飞呢。等你到了七老八十,肯定就叫成他那样了。
小顺若有所思地说:“我觉得不是你说的这样。”
丁珍珠说:“那肯定就是因为爱情。你不是说,他在墓地里学鸟叫,是叫给墓里边那个他喜欢的女人听的吗?”
听到丁珍珠的嘴里冒出“爱情”两个字,小顺觉得脸上突然被人点了一堆火,烟火在上面蔓延着,火舌燎得他有些睁不开眼睛。他想丁珍珠这次说的可能很对。小顺看着落在脚前的一缕阳光,说:“在锦官城,我最佩服的就是鸟人和我奶奶。”
丁珍珠还没弄清楚小顺这句话的意思,小顺已经又在那里学鸟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