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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柳梢青

作者:多人 当前章节:152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2:04

春站稳了脚跟。风软绵绵的,像一只迷糊的江南小调,在人们的耳边轻轻地摩擦着。一晃眼,小街的老树已经点染出一片柔媚的青葱来。粗粝的树皮,沧桑的树干,与那些娇嫩的绿叶,新鲜的嫩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让人们久窒的心感到了一种雀跃般的欣喜。小街经历了一冬的洗练,经历了雨雪交加、乍暖还寒的反复,现在是稳当了,晴朗了。一切都在逐渐潮润的空气中,活起来,媚起来,热闹起来了。

行人不经意地打眼一望,蓦地发现,这条不起眼的小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突然多出了几张新面孔来:拐角处是一家温州人开的发廊,就取名“温州发廊”。发廊是个新鲜的名字,跟理发店相比,似乎多了点鲜活、时尚、尊贵的感觉。里面的装修自然也缤纷不少,整面墙的大镜子,镜子下一排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没有镜子的墙上就歪歪斜斜地贴着很多彩色的画报,都是日本歌星明星的大头照。发廊的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夫妻,说话带江浙口音,长得都挺白净秀气的。发廊从早到晚都热闹着。一台四喇叭的收录机整天响着流行歌曲,一会儿是抒情的靡靡之音,一会儿是热烈的迪斯科舞曲。一些留长发、穿着尖领格子衬衫、大喇叭裤的时髦小青年没事也跑去坐坐,一边听歌,一边借机跟那些来剪头发的姑娘们搭讪。

往里走几步,是一家新开张的牛肉面馆,招牌上写着“正宗西北牛肉拉面”这几个正楷字,也是不大的门脸,但收拾得很干净。屋里摆着几张圆桌,都铺着统一的蓝白格子的塑料布,每张桌上都整齐地放着小罐的酱油、醋和辣椒酱,还有插着筷子的竹筒、牙签,清清爽爽的。屋里总是飘着一股奇异的牛肉的浓香,行人经过时,都忍不住要咽一下口水。

拐一道弯,小街亮堂了一点,左手是个凹进去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梧桐,右手就是一家挂着“阿美时装屋”横匾的服装店了。也是新近装修的,大白天屋里也开着淡黄色的吸顶灯,将挂在墙上的女装烘托得高贵典雅。这些衣服都是最时新的式样,带着大都市那种标新立异和夸张醒目的味道。店面虽不大,但利用得很充分,除了墙上挂着的这几套高档女装外,屋里还放着两根用钢管改成的长长的衣架,挂着两排中档的时令衣服。这些衣服的做工和品质都要大众化一点,以羊毛衫、春秋衫和喇叭裤为主。进门放了一只不大的楔形货架,上面摆放着各式鲜艳花哨的内衣、短裤和丝袜。算得上是个琳琅满目、时尚入流的女装店。——这就是阿美刚刚开张不久的服装店了。

再往里走,是一家没有牌匾的游戏厅。中间摆着一张台球桌,四周靠墙放着几台游戏机,从早到晚都响着叮叮咚咚的游戏音乐。这是附近的时髦青年们最常聚集的地方。门前常常会看到一些痞子模样的年轻人,有时聚在一起抽烟,嘀咕,说笑,有时无聊地坐在门口发呆,或给每一个经过的女孩暗暗打分。老板是个刚从监狱里出来没多久的劳改释放人员,还留着青色的光头,个不高,人很壮,经常把胸前的纽扣敞开,露出肌肉发达的胸部,人们都叫他“兵哥”。他爱穿一条大腿紧绷得要绽破、裤脚却宽松得像扫帚的大喇叭裤在门口晃荡着,嘴里叼一支烟,耳朵上夹一支烟,见到熟人就主动打招呼,让人进来玩一把,有时还热情地甩一支烟出去,显出一派“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爽劲儿来。

除了这几家新面孔之外,工农街就没有什么亮眼的地方了。那些粮店、饮食店、杂货店都是多少年一成不变的灰蒙蒙的样子,房子里也是一些似曾相识的老面孔。还有那些连成一片、矮小陈旧的居民房,已经被油烟熏得发黄了,像一个个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家庭妇女。鸡犬声相闻,锅碗声呼应。栀子花、茉莉花、夜来香、槐花,种种植物的清香,加上麻油铺、糕点铺、卤菜铺的浓香,混杂着阴沟的暗臭,垃圾的酸臭,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腐臭,四下里飘散。随处晾晒的衣被、鞋子,随地堆放的杂物、垃圾,让小街显得越发拥挤不堪了。不过,也因为有了那几家新开张的小店,一条街还是显出了那么些“红杏出墙”般的时代气息,带着那么一股按捺不住的生机和活力来。

阿美做起了老板,是真的忙了。那忙的后面压着具体的债务,压着一家三口的温饱,压着自己全部的希望,是背水一战的感觉了。可是,这忙。跟从前的忙又是不同的。从前的忙都是忙在里面的,家庭主妇般的忙,现在的忙却有很大一部分是要忙在外面的,是虚张声势的忙,是迎来送往的忙,是奔波交际的忙。从前只要忙在手上,现在还要忙在嘴上,脸上,心上。阿美知道,要当好这个老板,就必须把自己的嘴皮子练薄,脸皮子练厚。还要在自己的头脑里放一把整天都拨拉得噼噼啪啪的小算盘。哎呀,真是辛苦啊,不过也新鲜,有趣。她发现,许多事情想起来反而是比做起来要难的,真要做了,其实那难并不似头脑里想象的那般可怕。就说自己的性格吧,本来是特别怕跟外人应酬的,可是真要应酬起来,硬硬头皮也就顶过去了,而且越应酬也越自然了。

这店一开张,阿美就明显地瘦了,但瘦得精神,好看。阿美在店里那面刚买来的一人高的新试衣镜前,将头发抿了又抿,衣摆抻了又抻,扬扬眉,嘴角漾出了一点笑意来——她也觉出了自己身上那还没有被岁月夺走的美丽和朝气来。

带着这种好心情,阿美热情地招呼着每一位顾客。女装店,来的都是女人,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女人。她们叽叽喳喳,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的,试了这件,试那件,把店里的衣服差不多都试完了,最后还定不下一件来。有时好不容易看上了,又谈不拢价钱,为了两三块钱的价差,就虎下脸,扬长而去。这些女人挑一件衣服,比挑一个丈夫还细心,翻来覆去地看,前前后后地照,就算喜欢了,又舍不得花钱。阿美知道,跟她们打交道。就得有好耐心,就得跟她们不急不躁地慢慢磨,真真假假地慢慢哄。有时,一天到晚把嘴皮子都磨破了,口水都说干了,也卖不出一件去。不过,有时也讨巧,碰到三四个爱凑热闹的女孩一起来。一人买了,另外几个架不住别人劝,也稀里糊涂地跟着一起买,一下子就卖出去三四件衣服。阿美只有从她们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上,慢慢揣摩着她们的性格爱好,然后再学着不动声色地投其所好。

这店的生意居然就这么维持了下去,收入竟然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好。阿美一边在女儿的数学练习本上记着账,一边暗自庆幸,当初自己走这一步险棋是冒险了一点,但还是走对了,至少比成天趴在缝纫机上当一个小裁缝强多了。这么一想,就在心里感激着一个人:孙志强。门路都是他给打通的,人都是他给找的,连这工商执照都是他给办下来的。当然,帮她忙的不止他一个,但他出的力是最大的。唉,可惜他是个男人,自己一个寡妇也不能跟他走得太近了,真不知道该拿什么去报答他。

隔壁的潘阿姨自从阿美的服装店开张以后。见到阿美,脸上的肌肉就变得僵硬起来,但又想保持点笑意,于是表情就很局促,好像脸上的皮肤不够用了,紧巴巴的感觉。阿美看她那种似笑非笑的样子,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依然热情地招呼她:“来,来,你来看看,这店里的任何一件衣服,只要你喜欢,我就拿进货价给你,路费都算我的。我们是隔壁邻居嘛,这点人情我还做得起。”说着,还从货架上挑了一双长筒丝袜塞到潘阿姨的怀里,说:“天就要热了,这种袜子质量好,穿裙子最合适了,你先拿着,算我送给你的。”潘阿姨这才笑起来:“阿美,你干吗这么客气,我的袜子挺多的,不要,不要。”阿美说:“见外了,是不?”潘阿姨这才高兴地拿着丝袜回家了。

因开了店,大英小英这两姐妹可乐坏了。以前,同学们问她们的母亲是干什么的,她们总是不爽利地回答:“我妈妈是个裁缝。”好像那是说不出口的事。现在好了,同学们还没问呢,她们就忍不住四下传播开了:“我们家新近开了一个服装店,衣服都是从武汉、广州进的,漂亮得不得了,你们去看看呀,把你们的亲戚朋友也带去看看呀。”

晚上,关了店门,母女三人头对着头,在里屋的方桌上趴着,各写各的。一盏白炽灯吊在桌子的上方,将三人的影子放大到墙上,清冷寂寞中却也透出了一种胼手胝足相依为命的温暖来。阿美低着头认真地算账,加减乘除的,终于将自己学过的那一点儿可怜的本事,吭哧吭哧地全用上了。大英小英在一旁写作业,或者看书,有时作业写完了,两姐妹还不想睡觉,小英就从外屋取出几件崭新的时装来,套在身上,又拿出花里胡哨的头巾、围巾什么的,别出心裁地胡乱搭配着,然后摆出各种姿态和表情,在床上扭来扭去的,装模作样地当模特,让姐姐用手比画出一个照相机,给她“拍照”。小英有艺术天分,一出手,一扭腰,摆个造型,亮个相的,都很有些专业演员的味道,把姐姐逗得直拍手。阿美有时也被她们吸引过来。她一边骂小英是个狐狸精,一边又开玩笑地说:“赶明儿送你去黄梅戏剧团,跟朱阿姨一起唱戏吧。”小英玩在兴头上,跷着兰花指,扭着小腰道:“谁去那里呀?我呀,要去也是去东方歌舞团,要当就当像朱明瑛那样又唱又跳的大明星!”“哎哟,给你根针,你就能当棒槌,给你根杆子,你就能往上爬,我们这样的人家也能出明星呀?你还是老老实实地把书给我念好,老老实实地考大学吧。”一听这个,两姐妹就一齐喊起来:“妈,你都快成九斤老太啦,我们的耳朵都磨出老茧啦——”

店算是顺顺当当地开张了,但后续的事情还在那里乱麻一样地堆积着。这就像生了一个大胖儿子,高兴是高兴,但更是麻烦的开始,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对阿美来说,当务之急是得尽快找一个信得过的人来做帮手。像她现在这样,一个人既当老板又当伙计,这种局面无论如何也维持不了多久的。简单地说,每天你总得上几回厕所吧,你总要到外面办个事吧,你还要出差到外地进点货吧,总不能老板一走,就关门大吉吧?这些天,阿美要出去办事,都是托住在苏大姐家隔壁的白老太太给照看一下的。虽说老太太人挺热情,做事也利索,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阿美想好了,这个帮手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子,最好是漂亮一点活泼一点的。时装店嘛,你找个满头白发土里

土气的老大娘,不管她多么勤快能干,吃苦耐劳,那还不成了“挡门神”呀?但阿美还不想从自己的亲戚里找。她的那些亲戚都是郊区的农民,没见过什么世面,审美观乡里乡气的不说,还都有点斤斤计较的本性,万一为了生意上的事,伤了彼此的脸面就划不来了。这么一想,好像还真想不到什么既合适又放心的人了。阿美被这个心事压着,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那一天,孙志强又顺道过来看她。自从阿美的时装屋开张后,孙志强来的次数比过去多起来。毕竟小店也花了他不少的心血,他没事过来转转看看,也是因为心里藏着一种无名的牵挂。他一般在店里转一圈,站在门口和阿美聊几句就走。这次听到阿美要找帮手的事情,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的妹妹孙志红。

志红在家待业都闷了快一年了。她这人眼高手低的,怕吃苦,又有些草张飞的性情,做什么事情喜欢图新鲜,不愿意到工厂里做工。如果给阿美做帮手,在她看来,恐怕倒是件轻松好玩的差事,反正总比闷在家里强。

阿美一听,不禁大声叫好。这真是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呀。她当即催着孙志强回去快把他的妹妹领来。她急切地说:“她这么个大姑娘,整天闷在家里,没病也闷出了病,你拉也要把她拉过来呀。再说,她是你妹妹,把店交给她,不就跟交给自家人一样?”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可是话一出口,阿美就觉得太唐突了。自家人?她的脸暗暗地发着烧。孙志强似乎也意识到一点儿什么,他看出了阿美的难为情,连忙把话题岔开了。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孙家兄妹俩就来了。孙志红和阿美是第一次见面。志红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她的性格是大大咧咧的,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个子大,脸盘大,骨架大,眼睛大,嘴巴大,天生有一种英武的气质,举手投足,言行举止,都含着一点男子汉的气息,可终归又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那英武在她的身上就呈现出一点娇憨和痴莽的神态来。阿美一见到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志红,立刻就觉出了她与志强身上有某种微妙的相似,这相似仔细一看又不是相似了,而只是一种同胞血缘的奇妙的关联。阿美当下拉着志红的手,说不出来的亲热。

林雪原这边倒是追得挺紧的,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托朱香兰过来打听阿美对自己的看法。阿美没回绝,只说自己现在正忙着开店的事,和林雪原的事情要先放一放再说。朱香兰一听就急眼了:“怎么叫‘先放一放’吗?人家哪点不好?哪点配不上你?你不是看人家对你有意思,就故意端起架子了吧?我可老实告诉你,我老公说了,单位里还有好多人,都想给他介绍女朋友呢。”

“可是,我这一段时间真的挺忙的,都顾不过来了。”

朱香兰想了想说:“那倒也是,开店是大事,耽误不得的。这样吧,等你的店开张以后,我再让老林来约你。”

朱香兰见阿美没话,乜斜着眼睛,故作神秘地低声说道:“你不是要开店吗?其实,你也可以让老林先帮帮你的,让他跑跑腿呀,出出力呀,钱不够,还可以找他借点钱的。现在正是考验他的大好时机了,他能不表现吗?告诉你,他对你的印象好得不得了,那就让他‘忠不忠,见行动’嘛。男人呀,其实都是贱骨头,你越让他吃点苦受点罪,他就越看重你!”

“哎呀,我和老林才见过一面,根本就没边没影的,怎么好意思让他帮忙呢?那人家会怎么想我呀?”

朱香兰笑着摇摇头:“你呀,真是封建老顽固。好吧,既然这样,那我就叫他过一段时间再来联系你吧。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可告诉你,这老林对你来说绝对是块大肥肉,你别把到嘴的肉给弄丢了。——对了,你开服装店,要不要我帮什么忙呀?”

阿美也笑起来:“别人不敢劳驾,你呢,还不是现成的资源吗?你就给我做个义务宣传员吧,把你们剧团里那些大小明星、大小美女们都给我请过来,这可是不花钱的活广告呀,当然,我也会给你们最优惠的价格的,你看这个主意怎么样?”

“哟,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你这店还没开呢,老板的派头就有了,生意经就唱起来了。这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吗?包在你朱姐的身上了。”

朱香兰从阿美家告辞之后,就颠颠地去了林雪原的办公室,把阿美要开店的事告诉了他。她看着林雪原急切的样子,就说:“人家对你的印象也不错的。不过,还是那句老话,好事多磨,我看,你过些日子再去找她吧,别着急,慢慢来,嘿嘿,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林雪原听了,就有些难为情地笑了笑。

林雪原在家里熬了一段日子。正巧,这段时间,单位里的事情也多。上面来了一个新精神,说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活动。他是文化局理论科科长,这样的事情,哪能少了他们这些摇笔杆子的人“呐喊助威”呢?不过,这时的林雪原对一切政治名词都有了一点神经质般的反感了,就像一个吃了过多油腻的人,一见到油花,就开始恶心。幸亏他那个科室里聚集的都是一帮能说会写的文化人,反正上面有什么调,他们就跟着唱什么腔,这么多年来,也都在运动中磨炼成久经考验的“老运动员”了。他把任务分配下去,自己只做些文字上的删减、润色的工作,像个训练有素的二传手一样,将手下报上来的材料熟练地整合一下,再报上去,一级应付一级。他想,他再也不会像从前那么傻,犯什么政治错误了。生活已经让他看清了自己,他根本上就是一介文弱书生,对于政治,他惹不起,躲得起。

现在,他每天晚上看书的时候,一个女人温和的笑脸就会在书页中慢慢地浮出来。乍一看,她是陌生的,陌生得好像刚刚从故事里、书中走出来似的,可是定定眼再看,她又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得好像他上辈子就认识她一样。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像是一匹压在箱底下有些年头的丝绸,翻出来的时候,有些褶皱了,颜色也褪了一些,可是那依然还是丝绸啊,丝绸的柔,丝绸的滑,丝绸的轻,丝绸的美。又因为沉淀了岁月,更显出一种家常的亲近的面貌来。这个女人是谁呢?哦,小街西施——小街上的那个西施呢。他应该尽快走进她的生活。他已经浪费了多少年华啊,他不能再浪费了。不管怎样,他是男人,他应该主动出击的。

终于,在一个春风荡漾的晚上,他鼓足勇气,来到了小街,来到了“阿美时装屋”的门前。工农街像一只巨大的杂乱的蜂巢,从各家各户传出了昏黄的灯光和吵嚷的嗡嗡声。那每一盏灯下,都蕴藏着一段人世的悲欢吧?当林雪原看到阿美门楣上那几个艺术体的大字时,不知为什么,眼睛突然潮热了一下。

阿美还没关店门,正在一块熨衣板上熨衣服,突然见一个男人在门口东张西望的,就热情地出门招呼:“同志——”话还没说完,就愣住了。

“你忙你的。听说你的店开张了,我正好路过这里,就顺便过来看看。”林雪原竭力显出随意的样子来,可是他的神情还是有点羞涩的。

阿美没想到林雪原会不请自到。她的脸上布满了红云。她在心里盘算着,该不该留他坐一会儿呢?

就在这时,小英从里屋出来了。她朝林雪原狠狠地瞟了一眼:“叔叔,这里卖的都是女装,你也是来买衣服的吗?”

阿美只得笑着介绍,这是自己的小女儿,小英,她还有个双胞胎的姐姐大英,正在里屋做作业。她正说着,大英听到外面的说话声,也出来了,阿美说,这就是大英。转过头,她又向自己的两个女儿介绍,这个叔叔是妈妈的朋友,不是来买衣服的,只是顺道过来随便看看的。

“哦,这就是那对大名鼎鼎的姊妹花呀?你们两人怎么长得这么像呢?你们到底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林雪原见到大英小英,眼睛里冒出了欣喜的亮光,情不自禁地想上前摸摸她们的脑袋。

对于这样的问话,大英小英早就习以为常了。她们退后几步,躲掉林雪原的手,矜持地朝他上下打量了几下,不冷不热地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一前一后地昂着头进了里屋。阿美见此,只好带着歉意说,小孩子,不懂礼貌的。

林雪原笑了:“小姑娘嘛,没事的,没事的。”

阿美一直顾虑着,并没有把林雪原让进里屋去坐一下。林雪原就只好在店里站着和阿美搭讪。这时,有几个路过的姑娘,看到这家新开张的服装店,叽叽喳喳地拥了进来。阿美只好冲林雪原抱歉地笑笑,丢下他,热情地跟在那帮姑娘的后面招呼着。林雪原见此,只得告辞了。等他一走,大英小英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妈妈,刚才来的那个叔叔到底是谁呀?”

阿美故作轻描淡写地说:“他是朱香兰阿姨的朋友,是朱阿姨介绍我们认识的。”

“他又不买衣服,那他来店里干什么?”两个小姑娘紧紧追问。

“新开的店,人家随便逛逛,难道不许吗?”

“他是干什么的呀?”

“人家是机关干部,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怎么啦?瞧你们今天表现得一点儿都没礼貌!”阿美准备趁机教育她们一番。

“他这么晚还来打搅我们,再说我们又不认识他,干吗要对他礼貌呀?”

“咦,小英,你怎么能这么说话?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了。”

“反正,我不喜欢这个叔叔。所有的叔叔我都不喜欢。”

“你,你——”

大英见母亲瞪着眼,伸手要敲小英的脑袋,忙笑着转了个弯:“孙志强叔叔我们就喜欢。”

“那又为什么?”

“他帮我们家干活呀。”

阿美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大人的事情,你们懂什么?!”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两个孩子真的一天天地长大了,什么事情能瞒得住她们呢?又能瞒多久呢?她们是多么聪明多么敏感的两个女孩子呀,也许,她们已经懂得不少了。这么一想,心里就感到一阵莫名的发紧。

过了几天,林雪原又来了。那时孙志红正在店里帮一个女孩试衣服。林雪原就把阿美叫到门口,往她的手上塞了一封信,一句话没说就走了。阿美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看了看那个没写任何字的信封,赶紧回到里屋,关好门,满心狐疑地拆开来。

那是一张折成了燕子翅膀样的白色的信纸。阿美轻轻地打开来,只见里面包着一张粉红色的电影票,纸上用黑色的钢笔写着一首诗——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信的最后,林雪原写了这样几行小字:“阿美,这是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写的一首著名的诗《致凯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它就是我心里想要对你说的那些话。但愿你能喜欢。雪原”

阿美读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这是她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一封明明白白写着“爱情”这两个字的信。这就像一枚突如其来又威力无比的炸弹,把阿美彻底地震晕过去了。一时间,阿美的世界发生了一次大爆炸,天翻地覆,身心俱裂。爱——情,这两个字她是认得的,可是在她的经历中,还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它们写下来,甚至都没有人把这两个字连成一个词。爱情,这个词,让这封信变得多么羞耻!在她知道的那些宣传、教育,还有听到的那些议论里,爱情,它不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吗?它不是男女间最见不得人的勾当吗?她从一个少女长成一个妻子了,然后又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个词明明白白地写下来,送给她。想想看嘛,她的生活里都是那些柴米油盐的东西,她眼见的都是小街上锅碗瓢盆式的灰扑扑乱糟糟的场景,男人和女人之间司空见惯的那些嬉笑,争吵,抱怨,哕唆。最甜蜜的时候,就是妻子往丈夫的碗里夹一块自己舍不得吃的红烧肉,丈夫在黑夜里汗流浃背地在妻子的身上卖力地劳作。家家户户都一样的。太多的琐碎和烦恼,也有小小的欢喜。过日子嘛,跟爱情是不搭界的。是的,爱情这个词,不是水,喝不得,不是饭,吃不了,可是,这个词,一定跟别的词有什么不同。这个词一定是带有魔鬼般能量的词。这个词是可以让人爆炸让人飞离地面的词。当然,这个词,也一定是世界上最羞耻最可怕的词。是啊,“有了生命”,这是可以的,“有了眼泪”,这也是可以的,可是“有了爱情”,这是什么意思呀?简直太肉麻了,太大胆了,太无法无天了!爱情?他说出这个词儿,到底是想干什么呢?天哪,爱情,爱情——她的头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处在一片空白中。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手指哆嗦着握着那封信,还在看着那些整齐漂亮的钢笔字。

阿美神思恍惚地跌坐在床上。她的脸烧得绯红。她的心跳得一会儿过速,一会儿过缓。她按住自己的胸口,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现在,腿,还长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心,却不知跳到了哪里。她起身,抿抿头发,下意识地从桌子上移过一面小镜子。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像是不认识了一样。那个女人的眼睛是如此清亮,比水洗过的蓝天还要清亮。她的脸颊像火烧云似的变得红彤彤的。那个女人不是工农街的阿美,那是另一个女人,一个被奇异的光芒笼罩的女人。

阿美后来意识到,很多事情的发生,其实并不是按照自己事先预料的那样发展的。就像自己和林雪原的事,她一直从心里暗暗地抗拒着他,一直抱着“拖一拖”的想法,可是,当事情真的来临的时候,实际上,又是完全不听自己使唤的。想一想,也许,一切的变化,都来源于自己生平收到的这第一封信,一封写着“爱情”这个词的信吧。是啊,这恐怕就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本事了。纵然他一无所长,可是他有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动人、化丑事为美事的那一支笔啊。难怪古书里写的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呢。那才子在别人看来,也许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许身无分文,穷酸迂阔,也许风流不羁,拈花惹草,可是就算有一千条缺点,但他毕竟有才啊。才华,虽然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虽然它说不清也道不明,可是它又是一个多么让人怜惜让人感动让人叹服的东西啊。就凭这一条优点,一个才子往往就能把一个佳人哄得晕头转向,痴情一生,甚至舍命相伴了。——书上写的,戏台上唱的,不都是这样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吗?

去电影院之前的那些时间,阿美心不在焉地应付着店里的生意,和孙志红有口无心地聊着闲话,可是她心里想的却全是那封信,那些像春天的

柳叶一样美丽的字,那些简简单单又匪夷所思的诗句。志红是个粗心的人,并没有看出阿美的心神不定。这么一段日子下来,志红不仅跟阿美混熟了,也跟工农街上不少的大人小孩都混熟了。店里不忙的时候,她就跟阿美打声招呼,到外面转转看看,跟这个人闲谈几句,跟那个人开几句玩笑。她是“自来熟”的性格,跟人一聊就聊得近乎。大家也都喜欢这个假小子一样的开朗女孩。小街的一切在志红的眼里都是亲近的,而且是热闹的。她原本就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在家里闷得太久了,现在一来到这条鸡犬相闻的小街,简直有了翻身解放、放虎归山的感觉。她跟“兵哥”也混熟了,经常到他的店里打游戏机玩。“兵哥”第一眼见到志红,看她穿着一件紧身套头的毛巾衫,一条弹力裤像裹粽子一样紧紧地裹在身上,露出前突后翘的丰满的身材,好像要把衣服上的线都撑开一样。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高高大大的她。她的神态是“史湘云”那种类型的,弯腰系鞋带的时候,勾着背,上衣一下子缩到背上,露出一大截白肉,而她还是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她玩游戏的时候,嘴里喜欢喊,妈的妈的,快,快呀,急的时候还跺脚。他在暗中看着,越看就越喜欢她,对她简直有点一见如故、一见钟情的感觉了。“兵哥”是个爽快人,对志红的好感立刻就表现了出来。她来玩,他不仅不收她一分钱,还把她看成大驾光临的公主似的,殷勤得恨不能给她擦鞋提包了。他手下那些人,见自己的老板这样,自然也对志红如众星捧月一般。志红玩得痛快了,三天两头就往“兵哥”的游戏厅跑。阿美见了,怕志红吃亏上当,忍不住把“兵哥”的老底揭给志红听,让她提防一点。志红则嬉皮笑脸地说,阿美姐,你放心吧,我一看到“兵哥”那个大光头就知道了,我就是去玩玩,不会出事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女儿,阿美虽然不喜欢志红跟“兵哥”打得火热,但也不能管得太死。

看电影的那晚,林雪原穿了一套浅灰色的中山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早早来到了电影院,等着。时间一分一秒都变成了煎熬。电影快要开演了,阿美还没来,他不停地抬手看表,浑身上下已经浸满了热汗。就在开演前的最后一刻。阿美终于出现在入口处。林雪原悬在半空的一块巨石总算平安地落下了,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几乎要喊出声来。他看着阿美有些害羞地低着头找座位,生怕被什么熟人认出来似的,就克制着,没有和她打招呼。好在她到底走过来了,看到他了,看到了自己的座位了。就在这时,灯光熄了,阿美摸着黑,在林雪原的身边坐下来。

电影的女主角是一个叫“龚雪”的明星扮演的。她是当时最美最红的一个女明星。林雪原看过她演的其他电影,他一直对这个女演员充满好感,现在才陡然发觉,这个美丽又娴静的女人居然跟阿美有几分相似,不仅长得像,连气质也像。林雪原看着银幕上的龚雪,心里一片春意融融的。他忍不住附在阿美的耳边轻轻地说:“这个人。长得真像你!”阿美心里虽甜,嘴里却说:“你乱说什么呀?”其实,她也看出了自己与这个女明星某种相像的地方。当电影上的女主角,终于克服一切障碍,悲喜交加地投向男主人公的怀抱时,煽情的音乐如泣如诉地回旋着。银幕下的两个男女也激动得湿了眼角。他们入戏了,把自己幻化成男女主人公了。林雪原伸出手去,紧紧地握住了阿美搭在坐椅上的手。一股类似于激情和温情的东西,洪水般地漫过来,把他们两人都淹没了。

就在这时,剧场的灯光骤然亮了,银幕上的爱情找到了归宿,电影在美好中收场。可是银幕下的两个人都有猝不及防、意犹未尽的感觉。阿美连忙从林雪原的手掌里,抽回自己的手来。黑暗重又被一种平白的灯光所打破,音乐戛然而止,人群嘈杂的说话声重又像灰尘那样地在身边扬起来。林雪原和阿美无奈地从座位上起了身,互相对看了一眼,彼此都有点中途被打断的扫兴。是的,那么一口气,一口浪漫的气,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聚集,已经呼之欲出了,可是恰恰在这时,电影就结束了。电影是一种此处无声胜有声的结尾,可银幕下的一对男女,在剧场苍白的灯光下,还原成了现实中的人,心潮仍在激荡着,可是,毕竟,人,还是回来了,回到了这个纤毫毕见、平平板板的现实中来了。

微风的夜,天蓝得像一块幕布,淡淡的星星,浅浅的月牙,不知名的植物散发出浓郁的芳菲。小城在不经意中显出了那么一点婉约的俏丽,是把那几丝动人处悄悄地放到人心上,却又让人说不出来的意思。这样的天气是很适合恋人那种半掩半藏的心思的。林雪原和阿美并排走着,保持着半尺的距离。两人的心里都有很多的话,翻滚着,可是,要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有了一封情书的铺垫,这一次的约会,与上一次已经完全不同了。,就算沉默,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了,还添了一些羞涩的成分,因为亲近反而要表现出一点避讳的样子来。两人一路走着,没说话。然而路是那么的短,所有的路都那么快就要走完了。林雪原的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他大着胆子,邀请阿美上他的宿舍坐坐。阿美想,就去坐坐吧,总还是要面对的,躲,能躲到哪一天?这么一想,去他家的路上就显得镇定了。心里是安定的,可是头仍旧低着,到底还是有些害羞的。

当林雪原打开房门,拉开电灯,把阿美让进自己的单身宿舍时,阿美还是感到了一点惊诧。她没想到一个人的家,怎么可以是眼前这样的情景。不是因为简陋。她的惊诧是因为这房子明显缺少了一种气息,一种生活的气息。这哪里像过日子的样子啊?电炉、水壶、热水瓶就随意地放在地上。房间里到处都堆放着书籍和报纸,桌子上、椅子上、床上、地上,随处可见。还有那顶发黄的蚊帐,恐怕有好长时间都没有拆洗过了。连被子都叠得歪歪斜斜的。墙角边还摆着一只浸着脏衣服的塑料桶。阿美的心酸了。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长久缺乏人料理的房间。这个男人的日子过得如此凌乱。阿美什么也没说,挽起袖子就开始收拾起房间来。林雪原连忙拦住她,笑着说:“哪能让你第一次来就干活呢?”他搬过一张椅子,压着阿美的肩膀,让她坐下来,然后冲她一笑:“在我这儿,就该听我的。”他的笑容和语气都带着一种不合年龄的顽皮,可是在他的身上却显得很真诚,很自然的,还有那种书生式的呆气。阿美没办法。只好把卷起的衣袖又放了下来。

林雪原兴奋得有些手忙脚乱的。他给阿美冲了一杯牛奶,拿勺子在里面搅了又搅,然后凑上嘴,想把牛奶吹凉一点,还没吹呢,他的镜片上就被热气熏出了一片浓雾来,他只得取下眼镜,可一时又找不到眼镜布,只得拿眼镜在衣服上擦拭着。戴上眼镜,他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从抽屉里找出一只装有大白兔奶糖的糖盒来,给阿美剥了一块糖果,然后又从柜子上取下一袋饼干,拆开了,一个劲儿催阿美尝一尝,那神态好像在招待第一次上自己家来玩的亲戚家的孩子。阿美笑了:“哎呀,你忙什么呀?你自己不累,我看着都累,你快坐下来歇会儿吧。”

可是林雪原在阿美的对面一坐下,两人的眼光碰到一起,那气氛就开始有点不对劲了。林雪原点燃了一支烟,以掩饰自己的慌乱。阿美的心也乱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站起身来,开始收拾起那张堆得乱七八糟的桌子。林雪原这回没有阻拦她。他坐在椅子上抽着烟,眉头微微地蹙着。

阿美将桌子上的几支笔,一支一支地放回到笔筒里,小心地插好。这些笔在她的心里激起了温暖的联想:那些好看的字,写给她的字,都是从这些笔里流淌出来的吧?正想着,却冷不防被林雪原从背后一把抱住了腰。她身体僵硬着,没有动弹。林雪原把头凑上来,贴近了她的背,她的耳畔一热,然后他那带有烟草味的气息就在阿美的耳旁响起来:“阿美,知道吗?——我——爱你!”爱,这个字,本来随着林雪原的情书已经在阿美的心里扎下了根,现在,林雪原一句透着热气又不乏羞涩的表白,让阿美心中的这个字,像种子一样地被轰的一声催发开来。阿美的身体在那声音里软下来了,不断地软下来,软得站不住了。好在林雪原有力的手臂托住了她。她有些迷糊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她就感到自己的嘴唇被林雪原轻轻地含住了。

阿美随着林雪原的臂弯倒在了他的床上。那一刻,她慌乱,像喝高了酒,头脑晕乎乎的,但心里却像照着镜子似的明白。无疑,现在,她正坐在他的车子上,可是她知道,那方向盘却是握在自己的手上的。林雪原一抱住阿美,头脑就“嗡”地一响,太激动了,就显得笨拙了,不听使唤了,好比是一辆刹车失灵的自行车,正在冲下斜坡一样,控制不住的感觉。这样一个切切实实的女人,像水一样柔软的女人就躺在他的怀里,隔着那么漫长的冰冷又孤单的岁月,这个温暖的女人像太阳一样融化了他。他觉得自己的血管简直要爆裂了,心脏有承受不住的疼痛。他迷糊地嘟囔着:阿美,你真美,你真好,你太美了,太好了,天哪,天哪。他取下自己的眼镜,在阿美的脸上、脖子上疯狂地亲吻着,然后颤抖着手指,把她的上衣解开来。他吻到了她的乳房。一个成熟妇人的美好的乳房。梨形的,果实般的,因为哺乳过,显得有些松软了,可是那松软中有着少女所没有的成熟和丰韵。那里有一种包容和接纳的力量,妥协的姿态,垂怜的温情。那一刻,他和她都像遭了雷击似的颤抖了一下。他抱着她的乳房,把头整个地埋了下去。他贪婪地吮吸着她的乳房,像蜜蜂吮吸着花蕊,像土地吞噬着露水。阿美被他弄得有点疼了,可是那疼是需要更大的疼才能盖过的。她抱住了他的头,像抱着一个孩子。他吸着,吻着,直到他的眼泪流出来。终于,他含着她的乳头,嘴唇哆嗦着,像孩子那样地抽泣起来。

这是阿美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不加掩饰的哭泣。他哭得有些不堪,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了,衬着他的皱纹和鬓角的白发,有点老泪纵横的感觉。她被他的眼泪弄得又震惊又心酸。她待了一会儿,等她清醒过来,就慌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给他擦眼泪,擦鼻涕,一边擦一边用手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她想:这个男人多可怜啊,他在监狱里被关了那么久,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忍了多少孤独啊。这么多年来,他恐怕都没有碰过女人了,所以才会这样激动的,以至都有点控制不住地失态了。是的,这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他的命运太惨,当别人都在享受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时候,他只能一个人面对监狱冰冷的水泥地和铁闸门,当然,还有那些拳脚和皮带。一个男人的眼泪有怎样的威力啊,它彻底摧毁了女人心中所有坚固的堤坝。她要安慰他,用自己的身子安慰他,她要给他补偿,用自己的身子给他补偿。想到这里,阿美的身下一热,她一把握住了林雪原的手,勇敢地将他的手拉着往自己的裤腰里塞。可是裤带系得太紧了,阿美想也没想,摸索着,解开了自己的裤带。

可是,他好像并没有懂得她的意思。他的手仍旧滑了上来,滑到她的乳房上来。他又抱住了她的头,久久地把她的嘴含在自己的嘴里。他含了那么久,好像要含着她的嘴,就这样睡去一样。不过,他还是放开了她。然后他红着脸,又把她的衣服整理好,扣好。他抱着她坐了起来,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满脸羞愧地小声说:“对不起啊,在我们还没有结婚之前,我不能,还不能——”

阿美的脸立刻涨得像只紫葡萄。这个“林呆子”!他不做就不做呗,他要保持君子作风就保持呗,干吗还要说出来?好像她是一个被撩拨得等不及的女人一样,好像她那么急切地想“做”一样。真是羞死人了。她一头扎到他的怀里,有些娇嗔又有些羞愤地在他的肩上捶打起来。

太晚了,阿美要回家了。林雪原从一堆报刊中寻出了几本文学杂志,说那上面的小说写得真好,有几篇写右派经历的小说,就像写他自己亲身经历的一样。他让阿美闲着没事的时候,随便翻翻。林雪原抱着那几本杂志,一直把阿美送回了家。夜已经很深了,可是阿美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头脑里一片雪亮的。拿回的那一叠文学期刊就放在她的枕边。从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什么书的她,居然通宵达旦地看起了小说,那种亢奋之情就像一个初上学堂的孩子得了一本新华字典一样。是林雪原让她对“知识”有了敬仰之心?还是因为她的心与林雪原在一起而变得细腻敏感起来,从而需要在这些文字里得到舒缓和共鸣?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一夜未睡。睡不着。她拉上电灯,靠在床头上,翻着那几本对自己来说又新鲜又好奇的文学杂志。这一翻,就翻到了一个叫“张贤亮”的人写的小说。这么多年都没有看过书了,可是他写的小说居然一口气就看完了。不太懂,可是好看。里面写男人女人的那些事更是好看。看来这些有知识的人就是厉害呀。什么事到他们的笔下就变得不一样了呀。本来这男人女人在一起,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还不就是要做那一桩见不得人的事吗?可是在他们的笔下,那桩事怎么就变得不一样了?变得有那些说不清楚的大快乐和大名堂了?那桩事怎么就变得让人抑制不住地向往起来了?阿美读着,读着,渐渐地就感到自己的身体躁动得难以忍受了。是真的想了。她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双腿夹紧了,在床上扭来扭去的。汗珠不断地从她的额上渗出来。——天哪,她这是发疯发狂了吗?

蓦地,她的眼前浮现出一双熟悉的眼睛。在黑夜中发光的眼睛。沉静如冰的眼睛。隔着银河一般宽阔无垠的大水面,那双眼睛穿透时空,直逼下来。锐利的目光像刀剑一样地劈向她,让她无处可逃。阿美浑身一颤。她呆呆地停了动作,羞愧而僵硬地蜷缩在床上。她感到有块沉重的铁板正慢慢地朝她压下来,好像要把她压成一张薄纸似的。她的身体渐渐地冷了,然后,一点一点地变薄,变成了一张纸。

自从志红来了以后,阿美的时间就松动起来。白天也可以出去转转了,看看别人的店里进了哪些新货,看看别人的价钱定的什么标准。还可以到工商所坐坐,与管这片的张所长和他的几个手下套个近乎,混个脸熟,还有税务所的,街道办的,这些关键人物都要经常来往着,有时还得送送礼,请请客的,总之这些场面上的事情,阿美都在慢慢地学着。当然还得在社会上交些朋友了。做生意嘛,处处都需要信息,多个朋友多条路,说不准,哪天遇到什么事情就能派上用场。阿美是个喜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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