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一个人,大概在战争爆发的前一年吧,我是个精神科医生,那一年,我带着医院里十六位最顽固的病人前往欧洲尝试那里的最新疗法,其中一个人自称是名巫师。”
在伦敦的一间酒馆中,一名秃顶的英国人正在和一个头发浓密的德国人交谈。
“巫师会被精神病院抓到吗?”
“我也以为不会,在那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魔法的存在,”秃顶的男人扶了扶眼镜,对着面前的巫师调查员说道,“也许他在某场变故中丢失了自己的魔杖吧,我听说,大多数巫师在失去了魔杖以后就不会魔法了,也许魔杖才是你们的本体,不是么?”
他耸了耸肩,思索片刻,说道:“那是我行医以来碰到的第一位各方面都很正常但却被我判定为癔症的病人,他也时刻惊醒着我在行医时不能以自己的经验来决定患者的命运,他后来在柏林立了大功,还上了《唱唱反调》的封面,叫巴里·戈沙克。”
听到这个名字后,对面的调查人员表情变得古怪起来,他抚摸着胸前的死亡圣器挂坠,看起来如坐针毡。
“您怎么了?”
“没……没什么,你继续说吧。”
“我的经验告诉我,你现在很焦虑,你认识他,所以我说的话让你尴尬,是吗?”这名已经人到中年的杰克医生笑了笑,“我现在要说的是另一件事,在即将抵达波兰的时候,他消失了,被某人救走了。”
“有没有可能……他是自己跑的呢?毕竟巴里再怎么说也是个巫师。”
“不可能,”杰克医生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作为大夫,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那时候他的心理状态,他因为身上的拘束服感到绝望,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是谁都没法装出来的,更何况,船员在第二天的走廊里发现了破坏的痕迹,在那天晚上,海面上出现了一个烟花。”
他指了指调查人员胸口的挂坠:“你认识他,你们应该隶属同一个组织,这个标记对你们来说很重要,也许被用来当作求救信号,有人帮他发出了信号,我不记得,但仅凭他自己,绝对无法离开那艘船,而且,我对他的离去并没有感到太惊讶,似乎在此之前,我就在船上见识到了‘魔法’。”
“好吧,谢谢您的配合,先生。”
调查人员将名字写在信笺的尾部,将它用火漆封好,盖上了一枚刻着“存疑”的印章。
“我将得不够详细吗?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我以为我对自己异常心理状态的剖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您多虑了,”调查人员笑着伸出手,“除此之外,还有‘胡扯’和‘离谱’两个等级。”
……
“我了解我的儿子,或者说,我自认为了解他。”
“没错,我一直都知道他住在伦敦西城的孤儿院里,被那个姓科尔的女人照顾着,我关注他的成长,自从我听闻他的存在后,我一直在关注他,他继承了那个女人的某些特质,也继承了我的面孔和我的姓氏,还有……我的自大,我的野心,我的骄傲,他就像一个会魔法的我,一个冷酷的人。”
“我坚信,这样的人不会成为英雄,哪怕他得到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老师的教育,因为他的降生就来自一场虚伪的欺骗,一个扭曲的母亲和一个只想逃离的父亲。”
老汤姆低下头,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抬起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对面一言不发的、背对着他的人,高大的高背椅后只露出了一截袖子,羽毛笔“刷刷”地划过羊皮纸,完完整整地留下一行行文字。
“呼……”
烟雾让他本就老花的视线更浑浊了,“他没有真正爱他的父亲和母亲,当他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迎接他的只有冬夜的雪,伦敦从未有过那么冷的冬天,也少见那么冷的雪,他的心早已在母亲的身体里就被冰封了,我不知道有谁能打开冻结他内心的坚冰,那需要长久的陪伴与信任,在他像雪花一样颠沛的生命中,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我的软弱,让我的儿子……他终究是我的儿子,我让他在一个充满暴力、贫穷、欺骗和胁迫的街区长大,我丝毫不怀疑他会成为一个恶徒,一个罪犯,一个以暴力和血为乐的人,我也丝毫不怀疑,有了魔法,他会成为一个和前几天被你们打败的海尔波一样强大的魔头……但他成为了一个英雄,一个拯救了这个世界,拯救了我的英雄。”
老汤姆抬起头,烟头已经烫到了他的手指,但他却完全没有觉得疼痛,一字一顿地说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像刺猬一样倔强坚强,哪怕生活并不如意,但他却把我的财产当成了垃圾,那时候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连我都没有的快乐,那让我嫉妒得发疯,他甚至帮助我找到了我的女儿萝拉。”
“前段时间,她受了伤,在圣芒戈修养,我害怕巫师的魔法治不好她,请了一些顶级的大夫以备不测,但他们却告诉我,萝拉和我的血型不同,”老汤姆颓然地笑了笑,“哈哈,我的管家告诉我,萝拉是一个叫做理查德·朱维尔的骗子拐来的女孩,命运再一次骗了我,但我不在乎,她和一个埋怨粗心的父母却依然爱着他们的女孩没什么分别,我和一个爱着失散多年又重逢的女儿的父亲也一模一样,这个世界本就充满了遗憾,但我们互相需要。”
高背椅的扶手上露出来的胳膊抖了抖,又很快地缩了回去。
“她救赎了我,但是我的儿子,究竟是谁救赎了他?究竟谁来救赎他?我在伦敦街头看到他的头像,他耀武扬威,声名赫赫,他有着比任何人都要光明的前途,但那个穷小子脸上的快乐不见了!”老汤姆用最轻的声音喊出了最撕心裂肺的话,“您一定要帮帮他,巫师大人!”
“哐!”
灯光亮起,原本属于威森加摩的法庭亮得人睁不开眼睛,一名女巫推开厚重的大门走了进来:“里德尔先生,谢谢您的配合,您可以离开了。”
“我不知道我从哪里知道了他喜欢番茄,于是我在西西里岛上买了一片适合葡萄生长的土地,它也适合种菜,那里的番茄也一定会长得很好。”
老汤姆凝视着高背椅,沉默了片刻后,在女巫的搀扶下离开了,在他的脚踏出门槛时,高背椅后传来了令他眼前一亮的声音。
“那是小西红柿,是水果。”
……
“我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双眼通红的格林德沃看着面前堆到天花板的密封文件,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合眼了,在最后一封封着火漆的信笺从排风口飞到顶部后,他转过身,对身边的汤姆说道:“我可以确定的是,阿不思的消失和纳尔逊的消失具有主次的差异,他的失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破坏了海尔波的记忆,摧毁了它的连贯性,导致了后续的崩塌,阿不思也随着海尔波的存在被那些英灵们撕碎而被抹去了痕迹,但他的存在似乎更好证明,只要我们能够找回纳尔逊,就一定能找回他。”
“谢谢你做的一切,格林德沃,”汤姆点了点头,他刚刚从伊法魔尼魔法学校赶回这里——神秘事务司中不知为何空置的主房间,“哪怕我失败了,也会帮你把邓布利多教授带回来的。”
“就没必要说这种话了,里德尔,”格林德沃摇了摇头,“我认真分析了你带回来的皮提亚的预言,它表明,纳尔逊和海尔波似乎存在某种后天的共生关系,对海尔波的绞杀也许是导致他也随之消失的一环,大多数人只知道海尔波被打败,却已经忘了海尔波究竟是谁,他做过什么,两者是存在某种魔法之上的关联的。”
“你留给我的巧克力蛙画片中,封存着两千年前纳尔逊创造的另一个钢铁巨人的灵魂,在这几天,我已经让人循着历史的蛛丝马迹,在你放走它的时期——梅林时代,确定了它的传承,没有想到,竟然就是那副……聒噪的铠甲。”
“我从一些古董收藏家的手里找到了阿兹卡班被发现时和你的棺材一同出土的那些金属,以铠甲为芯,在古希腊巫师留在卡片中的魔法的帮助下,拼凑成了那个巨人最初的模样,它并不记得纳尔逊,但铠甲却记得它的‘兄弟’,它现在就在我们的脚下,一个经历了你们一切的神明,足以成为归来的载体,”格林德沃攥紧拳头,“自我的确立,需要他者来验证,这是这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魔法,用痕迹带回不存在的人……我用预言中的词为它命名,我把它叫做,英雄的掠影。”
“阿瓦达索命!”
他突然抬起胳膊,指向汤姆,汤姆本能地举起手,一道红光射出,将格林德沃手中的老魔杖击落,打着旋飞到汤姆手中,而他疲惫不堪的身体也在魔咒的轰击下倒飞出去,被掀翻在门上,脸上泛起一丝潮红。
“去吧,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我在未来看到的,会杀死我的伏地魔!”格林德沃畅快地大笑着,“老魔杖是你的了,用它带你的挚友,我的爱人吧……哪怕圣器缺少了一环,但我相信,你会成为他们的复活石的!”
汤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举起魔杖。
……
“是的,那天有个自称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教授找到我,开了我准备留在圣诞的杜松子酒,想要带走这里的孩子,他穿着紫色的西装,交给了我两份名单,也许是他搞错了?”
“我记得那一天,就像我记得所有魔杖找到它们主人的日子一样,即便是伦敦,也没见过像那天那样那么大的雾。”
“我承认我喜欢汤姆,阿尔法德你不要狗叫了!我们是朋友不是吗?亲密无间,我们四……嗯?”
“我发誓我绝对没本事一个人打里德尔和另外两个勇士,他们一定是搞错了,我自己都差点儿信了,直到我在报纸上看到他们干过的事,这不是开玩笑吗?而且我能打败那位路德维格·康德?你们这是对英雄的亵渎,你们应该去找……呃,好像是一个和桃金娘关系很近的同学,叫什么来着?”
“水手哪有机会看书?伊卡洛斯的故事一定是有人告诉我的。”
“我们车间主任发明了魔法工厂?笑话,他要是有这本事,为什么现在还是个车间主任?我在他的办公室里看到过一本讲车间管理的书,他自己需要学习自己吗?”
“(咕咕咕咕咕咕)它说它给纽蒙加德送过信,那些蠢蛋巫师真是弱爆了,还不如邓布利多养的那只凤凰,抱歉,我不知道邓布利多是谁,稍等,我问问它。”
“你还真敢来啊?来,你告诉我,看着这面幕布,你告诉我,这儿当初放的电影是什么?《猫和老鼠》吗?”
“当时的确有人帮我们摆脱了‘药’,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第二塞勒姆,那可真是地狱啊……地狱里,也有天使。”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我想知道,传教士是谁制造的?为什么《唱唱反调》里没写?”
“我的孩子是哑炮,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活得很好,有人给了我信心,真的,我没有疯。”
“有人答应过我,会送我回家,他……回家了么?”
“在我被纽蒙加德的巫师追捕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叫做纳尔逊的老猎人,哈哈,我把父亲留给我的魔法送给了他。”
“****,谁骗我来着?”
“你不用问了,我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记得很清楚,就算你们都忘记了,我不会忘记,是谁把我从死人堆里挖出来,把他的姓氏送给我,他是我的兄长,也是我的家。”
“皮皮鬼大人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一个坏蛋偷走了,他还强迫我叫他大爷。”
“喵~”
……
“里德尔!魔力,魔力涌上来了,还有迷失雾!”
“是啊,格林德沃!他们要回来了!”
“该死,我们缺少证明纳尔逊存在的最有力证据,他的魔力!你带来的魔杖为什么是碎的?完了,它要消散了。”
“我知道……我知道哪里有他的魔力。”
……
红色的列车在白色的原野上疾驰,停靠在漆黑的大门前,格林德沃坐在车厢内,看着拎着啤酒杯一步步走出的汤姆,紧紧地咬住了牙关。
“代价需要补上,格林德沃,”汤姆的声音消散在风中,他向着帷幔的缺口一步步走去,讲隐形衣披在肩上,身影一点点地消失,“我去把他带回来……”
格林德沃看着扭曲的空气一点点地佝偻着接近大门,他握紧拳头,看着露出一角的啤酒杯,突然瞪大眼睛,因为他看到,汤姆从隐形衣下伸出的手已经撩开了帷幔。
“你疯了!”
他们的希望就要彻底磨灭了,一个自杀的人要带走最后的希望了。
隐形衣早已从他的肩头滑下,他的一只手已经伸进了门里,无法回头, 汤姆停下脚步,回过头,冲格林德沃笑笑,他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在幻境的侵蚀下,他轻而易举地抽出了自己的记忆,这是作为“他者”证明纳尔逊自我存在不可缺少的部分,但在施展那个魔法的时候,他却不舍得割舍它,把它作为一次性的消耗品投入不知道概率的尝试中。
啤酒杯中的魔杖在汤姆的摇晃下跌落,腐朽的金属碎片如幽深山谷中的落叶一般翻卷着散落向迷离幻境的各处。
“铮!”
就在魔杖即将落地的瞬间,一只手接住了它,腐朽的木材划破空气,原理的碎片如洪流般向汤姆的身边汇聚。
他飘散的记忆凝固在朽木四周,将它重塑为一根流转着温暖银色蒸汽的笔直魔杖。
“我回来了。”
……
“嘀……嘀……嘀……嘀嘀嘀!”
监护仪发出刺耳的警报声,伴随着它的蜂鸣,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入目,是一片明晃晃的白色。
“病人醒了!病人醒了!”
“啊……有种被半挂车创死的感觉。”
“病人醒了!病人醒了!”
洁白的墙面上,红色的十字似乎是由一根木棍和一柄小刀组成的。
护士欣喜的声音渐渐远离,周围的景象终于明亮起来,丰富又繁杂的声音涌入耳中。
输液管滴答滴答的声音,叹息声,哭声,紧张的司机、自责的母亲和懵懂的男孩。
还有停在病房外的脚步声。
“哦?老魔杖?你们的电影院还卖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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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这次真的是完本感言)
感谢大家看我写的故事。
在《哈利·波特》的世界观中,7是一个有魔力的数字,所以我选择在这里结束这个故事,一个骑士小说叙事的故事应当在胜利时戛然而止,也许大家会觉得突兀,甚至有些烂尾,但对我而言,纳尔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这是一个挑战命运,被命运安排,又挑战命运的故事,我的每一段剧情展开都是按照那些预言写的,但他们在我的笔下,却总是会像一位真正的反抗者一样,对命运说不,现在,作为命运的作者已经结束了他的记录,他们的命运就交给自己了。
写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我曾经追的几本《哈利·波特》同人作品断更了,气恼之下,自己开了一本书。
故事的诞生,源于一部某个无聊的下午我在出租车上看完的电影,它耗尽了我最后百分之九的电,让我在上海的摩天大楼中,体验了一把作为原始人无法交流、无法消费、无法行走甚至无法呼吸的感觉,那时候我想,在魔法的世界中,麻瓜的体验也许是一样的吧。
那部电影叫做《李米的猜想》,是一部很优秀的电影,周迅叼着烟的模样哪怕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它讲述了一個离奇又合理的故事,因为一个诗人在昆明官南立交桥上跳桥自杀,改变了剧中每个人的命运。
他的死亡是突兀的、独立的,却因此让这个按部就班的故事以一种崭新的姿态生发,于是,一个莫名死在袭击中的诗人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他没有写过一首诗,却想成为一个诗人,他的心里装着从老家特里尔带来的伟大思想,却无力将它付诸现实。
和大多数人何其相似?
以诗人之死为枢纽,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延伸出他家庭在两次大战中的过往,以及魔法带来的世界的改变。
我想写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一个人改变人,又被人改变的故事,唯我论是认识的困境,就像是在最后一章中,“自我”的确定需要“他者”的验证,在我们的思想中,世界变得多姿多彩,在他者的认识里,我们也变得丰满立体。
我想写一个不那么杀伐果断的穿越者,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游荡者,在一段段旅途中融入世界的故事。
为此,我为他开了一个可大可小的挂,一个死亡的外挂,我以为这是无敌流,但好像不太算。
和大家交流的时候,我发现作为作者,我的想法似乎和读者的想法存在偏差,从角色上说,我个人偏好的角色大多是不讨喜的,比如乔昆达·塞克斯,比如克里斯蒂安·朱维尔,比如卑鄙的海尔波,都是我个人很喜欢的角色,其实我更坚信读者的厌恶是因为我塑造得成功,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我安慰。
相比法力高强的人物,我更喜欢那些平凡的人,比如约纳斯·尼克劳斯,每一个叫杰克的人。(当然,主要是因为我懒得取名字,外国人重名还挺常见的,不是吗?)
故事的最后,我并没有交代这本书真正的主线——约纳斯的软毡帽传承下来的坚持——的结局,作为一个生活在麻瓜世界中的麻瓜,我其实没法定论魔法究竟能带来什么,我只是希望这种高于一切的生产力可以给世界带来美好的改变。
比如,在一间红十字是魔杖与手术刀相交的医院里,一个危重的病人重获了新生。
(有人问我邓布利多的结局,他肯定是出来了,因为格林德沃说了嘛,他的消失和纳尔逊的消失有主次的关系。)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没有交代的人,其实我已经给他们安排好了结局,但故事终究太令人不忍,比如贝拉姨妈,比如路德维格的遗孀,比如因为偏爱乱入的地下城角色罗莉安,比如克雷登斯与纳吉尼,不妨让他们在我不能掌控的、之后的故事里像纳尔逊那样,冲命运发起挑战。
其实这本书经历了很多版本。
在第一版的大纲中,汤姆这个纳尔逊的儿时挚友成为了伏地魔,而受到重创的纳尔逊在蛰伏多年后亲手杀死了他,我甚至还写了一段剧本题材的、王子复仇记般的对白,可它终究有些俗套了。
于是就有了第二版的故事,以纳尔逊寻找回家的办法为契机,格林德沃掌握了时间的魔力,成为了统治每一片土地、每一段历史的真正魔王。
紧接着是第三版,纳尔逊和汤姆在约纳斯思想的影响下,开始建设理想国。
然后是第四版,第五版,有些有穿越,有些是单元剧,有些有美好的爱情,改来改去,最终成了现在的模样。
后来这些废案都被装进了黑箱之中,成为了一个命运反抗者一次次尝试的证明。
这并不算这个故事最圆满的模样,《我竟然和伏地魔是同学》这本书,并不算一本好书,甚至不能算一本好的网文,它的成绩不管是订阅还是收藏打赏之类的都很差,也多有差评,但也是大家的鼓励下,我完成了这个故事。
我还记得第一个评论,鼓励我写完,虽然我不知道那位读者有没有读下去,但那句话在总收藏只有50的时候真的足够振奋,我还记得第一个订阅,第一个加书友群的人,第一个长篇评论,第一份打赏,第一个同人作品(同人的同人),我还记得我欠了一篇番外。
起初,我以为同人好写,直到真的写起来了,才发现写同人其实并不比原创简单,它规定死了世界观,也限制了作者的想象,就像被绑着手跳舞一样,也会因为写两个男人当主角被骂卖腐,也会因为主角不够杀伐果断被说圣母,当然,作者是个蜥蜴人,小脑发育不完全,大脑完全不发育的那种,很正常,理解一下。
好在它让我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足够的对网文的了解,下一本书,将是一个没有魔法没有奇幻的独立的故事,我希望它能是一个让大家乐于去看的好故事。
感谢大家的支持,让我坚持完成了这个不算好的故事,也请大家如若感兴趣的话,赏光看看我的新书。
最后,感谢大家看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