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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85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我有一张路姑妈的照片。我常常随身携带,摆放在橱柜上,但逃来特瑞莫托时,我把它留在了家里,以防阿瑟察觉照片不翼而飞。这是一位拍了快照便给你一张号码单的那种旅行摄影师拍的照片,背景是加拿大国家展览的展览大楼,当时是炎热的八月天。

“那是你母亲吗?”有一回阿瑟在我整理行李时问。

“不是,那是路姑妈。”

“另外一个人是谁?我是指胖的那个。”

我迟疑片刻,几乎说出实话。“那是另一位姑妈。”我说,“你问的人是戴德丽姑妈。路姑妈最棒了,戴德丽姑妈是烂人。”

“她好像有甲状腺的问题。”阿瑟说。

“没有,她只是吃多了。她以前是电话接线员。”我说,“现在她升迁了,专门打电话问拖欠账单的人为何不付钱。”我谎话连篇,并不仅是为了自卫:我已经开始为照片上的人影编织截然不同的虚假过去。这个看不出年纪的女人眯着眼看镜头,一手握着一支粉红色的棉花糖,脸庞虚胖如先天性白痴:那是我剥除的躯壳。

“她跟你有点神似。”他说。

“是有一点。”我承认,“我不喜欢她。她总是想左右我的生活。”

如此背叛自己令我微微心痛。这张照片是我应该把握的机会,那时为时尚早,仍然可冒险坦白,但我退缩到自己的伪装后面,扮演阿瑟认知中的我。我大概是不放心告诉他那段被我抛弃的悲苦,我不认为他能应付真相。没有错,他是要我无能而脆弱,但只是在表面上。这一切的基础则是另一则迷思:我能允许自己无能而脆弱,纯粹是因为我内心坚强,随时都能视情况给人鼓励与温情。

每则迷思都是它对应的真相的另一种版本,而我确实会鼓励别人,心怀温情。我很早便学会怜悯他人,我在圣诞节捐钱给基督教的救世军,以及在街角卖铅笔的无腿男人;谎称遗失公交车票钱的小孩会找上我,而我每次都掏腰包;当我走过杨格街每次等红灯时,都有印度教徒向我化缘,络绎不绝得像游行队伍,不知他们如何挑上我。我同情一切苦难:遭遇车祸的猫;在结冰人行道上滑倒、因为体弱及内裤露出而动弹不得的老太太;在电视上为败选而哭泣的市议员。阿瑟不止一次指出我的判断标准紊乱。我不喜欢行刑队。无论失去政权的人在任期内如何罪大恶极,我都不认为他应该受到政变的命运。阿瑟说我是“天真的人道主义者”。不过,当我将这套标准应用在他身上,他倒是没有怨言。

他不知道我满怀同情的笑容背后是紧咬的牙,而在牙齿背后则是许多哭喊:那我呢?那我自己的痛苦呢?什么时候才轮到我?但我学会压抑住这些哭喊,保持冷静,逆来顺受。

我靠着温情与鼓励度过中学生涯。在《布雷塞德纪念册》的团体照里,平头或油亮发型的男生站在后面,女生们涂了深色口红,画了眉毛,顶着娃娃头或马尾,直视前方,脚踝交叉,介绍我的短句文字总是:“我们个性最棒的乐天女孩!”“最够意思的朋友!”“小琼笑口常开!”“情绪永不激动的好孩子。”其他女生的句子则诸如“她喜欢高大的男生!”“噢,那些唐米尔斯镇的派对真精彩!”“她最迷人的一点是担任某位辛普森的代表!”甚至是“小而美”。我在家里是郁郁寡欢或神情呆滞,在电影院是与路姑妈同声哭泣,在学校里则不可救药地友善而外向。我嚼口香糖,在洗手间抽烟,将嘴唇涂成嫩粉或艳红,我的樱桃小嘴迷失在脸肉之海里。我的排球球技一流,但篮球必须满场跑动,以致我表现欠佳。我获选参加几个委员会,通常担任秘书。我参加联合国俱乐部,而且是联合国模拟会议的代表团成员,代表阿拉伯。我发表过关于巴勒斯坦难民苦难的精彩演说。我协助布置舞会会场,无止无休地将软趴趴的面纸花串挂在汗水淋漓的体育馆墙上,但我当然从未参加过舞会。我的学习成绩还可以,但没有优异得惹人反感。更重要的是,班上那些脸上扑了粉、穿着羊绒毛衣、乳房坚挺的女生中有不少人将我视为和蔼的阿姨、智者一般的人物,向我倾吐心事。因此,学校的纪念册上才会出现那些关于我的好话。

我们学校另有两位胖女孩。莫妮卡比我高一个年级,头发油腻,理得短短的,往后脑梳,发型像男生,穿着有银色饰钮的黑色皮夹克。午休时,她会在停车场和一些强悍的蠢男生厮混,喝他们藏在储物柜里的威士忌,说着黄色笑话。他们多少算接纳了她,但是将她当成男生。他们似乎根本不认为她是女人。另一位胖女生是特里萨,她和我同年级,但不同班。她苍白沉默,从不多话,朋友寥寥无几。她蹒跚地独自穿过走廊,肩膀下垂,书本抱在胸前掩饰壮观的胸围,近视的眼睛害羞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她穿着奶油色人造丝上衣,衣服有不起眼的绣花,使得她看着像四十五岁的办公室秘书。但拥有传统胖女孩名声的人却是她,而不是厚脸皮的莫妮卡。只有特里萨会遇到男生从对街嚷:“嘿,特里萨,胖子!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贮藏室后面?”他们这么嚷,是为了造福其他比较不坦率的男生。特里萨会扭过头,满脸通红。没人知道她是否真如传言所说的,只要气氛对了,就会“做那档子事”,但人人都相信传闻。

至于我,我个性绝佳,是朋友,也是好女孩,就是那种男生希望能够带她们去跳舞、看电影、在大庭广众下露脸、让别人钦羡他们的好女孩。没有人会从对街骂我脏话,至少我们学校的男生不会。这些女孩喜欢在回家的路上和我结伴同行,询问我的忠告,向我倾吐心事,有两个原因:若是遇到她们不想理睬的男生搭讪,有我这样一位胖保姆在身边,是她们回绝男生的完美借口,我就像她们的私人坦克;如果她们的意中人来了,朋友们必然会在我的衬托下更显美丽。此外,我非常善解人意,永远知道何时该说“明天见”,消失到远方,像小飞船被稳定的风刮走,留下两人站在整洁的住宅前或修剪过的草坪前、在人行道上互望。这些女孩稍后会打电话来,喘息着说:“你猜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我便回答:“发生了什么事?”假装我既兴奋又开心,等不及想知道答案。我最亲爱的朋友们信任我,我不会嫉妒她们,不会卖弄风情与她们比美,不会纳闷为何我从未受邀参加她们的集体约会。尽管我浑身是肉,但她们认为我超脱了肉体的欲望,而那当然是误会。

大家都信任我,没有人畏惧我,其实她们应当保持戒心。我知道朋友们的大小事情,她们的希望,她们的爱好,她们早在十五岁便开始搜罗的瓷器品牌和婚纱款式,她们想和哪一位暗恋的对象共享这些宝贝,她们对约会对象的真正看法,那些她们讨厌和害怕的对象,以及她们愿意和哪些人约会,他们是活生生的男性洋娃娃。我清楚她们对其他女生的看法,知道她们如何在私底下批评其他女生。但她们不知道我的心思:我是一块海绵,我有进无出,我按捺住昭告天下的冲动,不吐露我所有的憎恶与嫉妒,不告诉大家我清楚自己是心口不一的怪物。我受不了这一切。

这种压抑的生活只有一个优点,就是让我全面了解一部分的未来读者:那些太早结婚生子的人,那些想要王子和城堡却只得到狭小公寓和吝啬丈夫的人。但当时我不明白这一点。

莫妮卡一逮到机会便辍学了。特里萨也是,她嫁给了一位修车厂技工,那人年纪比较大,没有就读于我们学校或其他学校。据说她是奉子成婚,但就像一位朋友所言:“谁看得出她是否怀孕?”我咬牙继续学业,我要顺利毕业,以便离开校园,但我对毕业后何去何从却毫无概念。母亲希望我就读多伦多的三一学院,那是名校,而我也几乎动心去念考古系或历史系。但一想到要再过四年隐瞒内心深沉苦闷的生活,经历恐怖的联谊、订婚、足球赛及春季婚礼,我便打消念头,开始寻找兼职,开立银行账户。我只偷偷告诉了路姑妈,一待存够了钱,便要搬出家门。

“亲爱的,你觉得那是明智之举吗?”她说。

“你认为留在家里很明智吗?”我问。她了解我母亲,她应该同情我。或许她是不放心我只身在外,独自闯天涯。我也担心这一点。我想远走高飞,却害怕离家。

当时我对路姑妈内疚了一段时间,因为我不像以往,常常和她去看电影。说穿了,不过就是我害怕遇见朋友,比如芭芭拉、卡萝尔安(啦啦队队员)或薇拉里,她们会穿着羊绒毛衣,得意地将佩戴胸罩的小乳房挺得像竖立的拇指,将人造花缠绕在绑马尾的皮筋上,身边拖着一位夹克上绣有字母“B”的男生,然后在看同一场电影时,撞见我坐在身穿皮草的粗壮路姑妈旁边哭泣。

“别在没准备好前出发。”路姑妈明智地说,她的话照例可以有很多种解读方法。

我能找到的工作都无须特殊技能,而且不是很愉快的差事。基本上,雇主不愿聘用胖人,但有些老板拉不下脸断然回绝,尤其是刊出招聘广告的店家。我会从虚肿的眼睑间责备地看着他们说:“你们的招聘启事就在这里。”他们会让我工作一两个星期,佯称他们的一位固定员工去度假。就这样,我在杂货店工作三个星期,在电影院当两个星期的引座员,在一家餐厅做三个星期的收银员,等等。有些雇主乐于聘用我:我的薪资和女人一样低,却不像其他女人,会在男性员工和客人间惹麻烦。但这些通常是辛苦、令人厌恶的工作,例如洗碗工,因此我也做不长久。

这些工作令母亲大感困惑。“你有必要工作吗?”她问过很多次,“你需要的钱我们都给你了。”她认为我的工作有损于她的个人颜面,这是打工的额外优点。这些工作必然也令她想起自己的过往。

当畅谈性事蔚为风气的时候,我读过许多人的第一次性经验:使用门把手、水龙头、电动刮胡刀把手做工具;在露天电影院的汽车后座亲密接触;在树丛间缠绵;等等。这些性经验和我的完全不同。我很早便有两次男女接触,但我彻底压抑了对性的兴趣,一如我压抑对战争片的兴趣。由于没有我能扮演的性角色,我干脆尽量忽视男女之事。尽管我会和朋友一起为男歌手疯狂,但那大致上是做戏。我最多只允许自己对墨丘利[12]的造型保持理想化的欲望:穿戴有翅膀的帽子和凉鞋,拥有令人赞叹的肌肉,用一条电话线小心地缠绕住下体。这是以前多伦多电话簿使用的封面图像,几年前便已停用。也许电话公司发现它不仅是速度之神,也是盗贼和欺诈之神。

当我和芭芭拉以及薇拉里那一型的女孩共进午餐、结伴回家时,她们便会聊起性事的奥秘。不过,她们多半是彼此讨论,比较少和我聊。她们将我排除在外是基于尊重,一如你不会和修女或圣人谈论这种话题。她们对于性接触恪守规矩,仅在允许的范围内浅尝,第三次约会后可以亲吻一下,唯有在双方稳定交往时,亲吻才会比较热情,并且会保护好脖子以下的部位。当时避孕药尚未问世,她们眼前便有许多凄凉的先例,透过母亲和风声耳语听说了不得不结婚的女孩的故事,甚至还有尽管嫁了人却无法保住婚姻的悲惨案例。至于是否逾越了界限,她们闭口不谈。

我的第一次男女经验是这样的。我和薇拉里结伴回家。薇拉里已在我写的古典哥特小说中客串登场几次,一次穿着有裙撑的裙子,一次是穿着摄政时代的仿希腊式服装,领口极低。不过,那一天她穿着红毛衣,佩戴贵宾犬别针,搭配同色系的红格子裙和皮质乐福鞋,罩着深蓝色风衣。她告诉我她前一天傍晚接到了重要的电话,电话打来时她头发恰巧洗到一半。距离我平日转弯的路口还有几条街时,一位尝试约薇拉里出去已经几个星期的男生拦下我们。她对这男生兴趣不大——就我所知,她认为他是讨厌鬼。但碍于礼节,她不会公然对他太过无礼,以防得到高傲的名声。因此,他跟着我们走,紧张地和薇拉里说话,并尽力忽略我。

薇拉里给我意味深长的一瞥,因此我没有拐弯走上回家的路口,却陪着她走到她家,心知她晚点会打电话给我,谢谢我花时间帮忙。她在车道上向我们说再见,步履轻快地掉头,马尾摇呀摇地走进后门,将门关上。我站在人行道上,脚上的肉从皮质乐福鞋旁边鼓胀出来。我脚踝疼痛,那里距离回家的路口三条街,而我必须原路折返。我该回家了,这样才来得及用卡夫奶酪和花生酱做双层夹心三明治,然后准备到星光电影院当引座员。那时上演的片子是娜塔莉·伍德的《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个甚至不符合我标准的男孩,这时理应说一声“再见”,并尽速离开,可是他不仅没有告别,反而做了一件怪事:他在我面前跪下,膝盖落在一摊泥水中(那时是四月,下了一阵子雨),并将脸埋进我肥大的腹部。

我有何反应?我惊呆了;我充满同情;我轻抚他的头发,以致贝林牌发蜡的味道在我手上停驻了几天。

几分钟后他站起来,长裤膝头湿得滴水,就这么走了。那是我第一次的男女经验,事后我回家吃三明治。

我始终记不起男孩的姓名,却能清楚地想象他脸上的郁闷,甚至痛苦。当时我们是在布雷塞德公园郊区,站在有白色饰边的普通红砖房前面,门边各有一棵修剪过的雪松。我完全不明白他为何会在这种地点,在泥泞的人行道上做出如此怪异却近乎仪典的行为。或许他是因为爱情受挫,满心哀伤而向我寻求慰藉。话说回来,那也可能是出于崇拜腹部的本能举动;不过,他尽力伸长双臂环抱我,任由化学课本落在草坪上,并让手指深深陷入我的皮肉中,从这些情况判断,他也可能是将我当成一只巨大的乳房。但这是我后来的猜想。当时由于被男生碰触的新奇感觉太过震撼,我迅速遗忘这段插曲。被他拥抱的感觉并不愉快。我甚至不曾用这件事情开他玩笑,若我瘦削一点的话倒是有此可能。至于他呢,他回避我,也不再试图约薇拉里去约会。

我的第二次男女经验发生在一份兼职工作期间。当时我在餐厅担任收银员。这是一家小规模的普通餐厅,叫作“轻食”,贩卖热狗、汉堡、奶昔、咖啡、馅饼;如果想吃全套晚餐,也有炸鸡炸虾、迷你牛排、烤猪排和牛肉。我从下午四点三十分值班到九点三十分餐馆关门,包一顿免费餐点,限于菜单上价位较低的食物。我坐在收银台后面的高脚凳上收钱。我也招呼坐在高脚凳旁边柜台的食客,因此我有一部和厨房连线的电话,以便点餐。

厨房在后面,有一个出菜窗口,窗口贴了仿砖纹的壁纸,挂着几个从未使用过的铜锅。有两个厨师,一个是无精打采、满心怨愤的加拿大人;另一个是活泼愉快、眼神明亮的外国人,我不确定他是意大利人还是希腊人。依据我的工作经验,职场情况千篇一律。从事这种工作的加拿大人尽管占尽优势,既无语言障碍,也熟知风土人情,却无法升迁,顶多原地踏步。外国人则不断升迁,省吃俭用,勤勉学习,无意永远从事低阶工作。这位外国厨子出菜的时间只有加拿大厨子的一半,而且客气两倍。他笑眯眯地将菜递给女侍者,像一只花栗鼠烘焙师在宛如烤炉的小空间里忙得团团转,哼着异国歌曲的片段;而另一个人则一副恨不得宰了他的模样。

我和他的关系始于他开始接听我的每一通点餐电话。他从出菜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我。

“你好。”他会亲切地说。

“一份奶酪汉堡加炸薯条。”我会说。

“我会为你特别加料。”

我以为他在取笑我,未加理会。有一天,他在对讲机上问我:“你和我去喝咖啡,怎么样?下班后去?”

我惊讶得说不出拒绝的话。从没有人请我喝咖啡。

他协助我穿外套,为我开门,在我身边蹿来蹿去伺候我,像一艘拖轮绕着“伊丽莎白皇后号”打转。他比我矮五英寸,大概比我轻八十磅。我们在附近一家咖啡馆面对面坐下,他立刻切入正题。

“我要你嫁给我。”

“什么?”我说。

他倾身向前,用闪亮的黑眼睛注视我:“我是认真的。我要向你父亲提亲,你看,这是我的存折。”我惊愕地看他将一本小小的蓝色存折推向我。

“我父亲?”我结结巴巴,“你的银行账户……”

“你听我说,”他说,“我的心思纯正。我打算不久后开一间自己的餐厅,我已经存够钱了。你做事很认真,不像这个国家的很多人,你是好女孩,我注意观察过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你可以坐收银台,招呼客人。我负责煮菜,比那里好很多的菜。”他指指对街的“轻食”餐厅招牌,“我会卖酒。除了猪以外,谁能吃饭不喝酒?”

“可是……”我一时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便想象起自己穿着白缎礼服穿过礼堂走道,眼前的小个子异国男人挽着我,像挂在我手臂上的皮包,我想象到时母亲脸上的表情。

“我会和你生孩子。”他说,“很多小孩。我看你喜欢小孩。你是好女孩。等我们存够钱,就回我的国家看看。你会喜欢的。”

“可是,我的宗教信仰跟你的不一样。”我说。

他摇摇手:“你会改变宗教信仰。”

当我第一次到特瑞莫托时,我才明白他为何中意我:我已经拥有太太的身材,这是多数女人晚好几年才出现的体形。我只是比一般人身材变形得早,如此而已。但当时我怀疑他在戏弄我,再不然就是一桩商业交易。话说回来,嫁给他的生活将会很轻松。尽管身材矮小,但他显然习惯于做决策者,我将不必再自己决定事情。可是,我不要一辈子当收银员。我的加法很差劲。

“非常谢谢你。”我说,“恐怕我不能嫁给你。”

他不气馁。随后几个星期,他一副早已料到我会拒绝他的模样,就像回绝只是一种形式,是恰当而谦虚的表现,而现在他只需要说服我,在反复几次后,我便会让步。当我去出菜窗口拿菜时,他会和我调情,向我挤眉弄眼、抖动他褐色的小胡子;他会用对讲机向我叹息恳求,从他煎锅前的岗位全程看着我。在我休息用餐的时间,他违规为我做昂贵的菜色,在我盘中盛上堆积如山的虾(他知道我爱吃),并缀上一根香菜。我平日巨大的胃口开始变差,部分原因是我一连几小时接触其他人的食物,但也是因为每一餐都让我觉得是贿赂。

这整件事充满着仪式的氛围,是一种必经的历程,然后我才会让步,服从他的心意。但就像所有人都信仰的仪式一样,他的行为情真意切,而且异常动人。我喜欢他,但他令我心烦。我知道自己不值得他的付出,再说这也有点奇怪,感觉像卓别林向我献殷勤。当餐厅原本的收银员回来时,我庆幸自己终于能够辞职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是我在学校做白日梦的题材。我始终不知道他的真名;他决心成为加拿大人,因此坚称自己为约翰。在白日梦中,他多半只是一片风景,一方蓝天,风和日丽,有白色的沙滩,一座有石柱的庄严古典废墟矗立在悬崖上。那里完全不像阴沉的多伦多,没有冬季挟带飞沙的风,没有会侵蚀靴子的含盐雪水,也没有难以忍受的湿闷夏季。终于有一个能完全接纳我的地方,我的身材恰到好处。有时候,我心想嫁给他应该不错,和养宠物一样愉快,他有黑眼睛和柔软的小胡子,犹如友善的动物,像松鼠或水獭,我的身躯对他来说巨大如半岛,而他会在我身上乱窜。但当我不去听历史老师的低沉嗓音,不理会老师呆板地讲述自然资源及其他我不感兴趣的事情时,这些影像便渐渐淡去,而我的心思则回到以前的幻想中。

在这个幻想中,我坐在马戏团帐篷里,四周黑暗,表演即将开始,观众心焦地等待精彩的节目。我在吃爆米花,忽然间一盏聚光灯划破黑暗,照亮帐篷顶端的小平台。平台上站着加拿大国家展览上怪人展的胖女郎。她甚至比我想象中的更胖,比帐篷外的拙劣画像更胖,比我胖得多。她身穿粉红色的亮片紧身衣,粉红色短蓬裙,缎面芭蕾舞鞋,戴着晶亮的头冠。她举着粉红色的小阳伞,阳伞是我渴望的翅膀的替代品。即使在我的幻想中,我仍忠于几条符合现实生活的大原则。

群众哄堂大笑,呼喝叫嚷,指指点点,讥嘲不已,吟唱侮蔑人的歌曲。但胖女郎小心翼翼地走到高空钢索上,乐队奏出缓慢而庄严的旋律,观众见状便安静下来,现场响起失望的低语。一望可知,这对她来说是危险的表演,她是如此庞大,不可能保持平衡、不失足摔落。他们低语“她会赔上性命的”,因为没有安全网。

慢慢地,一寸又一寸,胖女郎在钢索上前进,不时停步以维持重心,粉红色阳伞倨傲地举在她头上。一步又一步,我带着她前进,经过西海岸的伐木公司,通过北美大草原上的麦田,从高空走过安大略的矿坑和烟囱,圣罗伦斯河谷的贫农和海上捕食鲭鱼的渔民觉得我们像云端的粉红色影子。“天啊,那是什么?”他们低喃着,停下无休无止的收网动作。好几次,她踌躇颤抖,令群众倒抽一口气。钢索晃荡,她全身力量都贯注在这一段危险的路途上,因为失足便必死无疑。然后,就在铃声响起、表演结束前——这才是技法所在——她会安然踏上另一边的平台,人们会起立,为她的表演欢呼叫好。此时,一个巨大的起重机出现,将她放到地面上。

各位一定会以为我会让这位胖女郎拥有我的脸孔,但事情不是如此简单。她的脸孔是特里萨,也就是和我同病相怜、饱受轻蔑的女孩。在学校时,我会避开她,但我不是没心没肺的怪物,我希望弥补她,我充满好意。

我知道阿瑟会如何分析这个幻想。他会说,真糟糕,社会的价值观扭曲了我,强迫我认同了我永远无法符合的女性特质框架,将我塞进可笑的粉红色亮片紧身衣、过时过紧的芭蕾舞鞋里;若我能接受自己的外表,学会接受真实的自我,我的生活将会愉快得多。他说得很对,非常正确,非常道貌岸然。但事情仍然不是如此简单。我想要那一切,我要那蓬蓬裙、那闪亮的头冠。我喜欢那些东西。

至于胖女郎,我非常清楚,她在搏命的表演结束后,便得回到怪人展,坐在超大尺寸的椅子上织毛线,任由买票入场的观众张口呆看。那才是她的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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