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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582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你有女神的身材。”波兰伯爵常在冥思的时候这样说(他排演过吗?)。

“我的长相也像女神吗?”有一次我回答,口吻顽皮。

“别开这种玩笑。”他说,“你一定要相信我。为什么你拒绝相信自己的美?”

但他指的是哪一位女神?我很清楚女神不止一位。例如维纳斯雕像,没有手臂,全身布满裂痕。有些女神根本没有身体。博物馆就有一尊女神是一根柱子上有三颗头,像消防栓。许多女神的体形像花瓶,许多像石头。我觉得他的赞美模棱两可。

和波兰伯爵在一起是个意外。我与他在特拉法加广场附近邂逅,当时我从双层公交车上摔落。幸亏不是从公交车的上层掉下来。我一脚正要踩到地面,可是我不习惯公交车在乘客安全下车前便发动,而车身在我脚下一震,令我趴倒在人行道上。波兰伯爵正巧路过,扶我起来。

那时我住在威尔斯登格林一间潮湿的套房里。套房是透过加拿大馆找到的,加拿大馆是我到伦敦后第一个落脚的地方。那时我已经开始闹思乡病。我不认识半个人,没有住处,而且从机场大巴上看见的英格兰令我失望。截至那一刻,英国跟被我抛下的加拿大十分相似,唯一的差别是英国的一切像被两只巨掌揉压缩小,将所有事物都排得更挤。车辆更小,房屋密集,人更矮,只有树木高大。事物不如我料想的古老。我要城堡和公主,我要在蜿蜒河道漂流的夏洛特之女,那是我九年级在《中学生叙事诗》重读过的诗。不幸的是,我查了字典:夏洛特,一种小洋葱。尽管拼法不同,但差别不算大。

我已厌倦阴影,

小洋葱之女说道。

诗里还有一句惹得男生窃笑不已,而女生则困窘不堪。

诅咒已然应验,

夏洛特之女叫道。

为什么男生认为血顺着女生的腿流下来很有趣?或者,令他们发笑的是惊恐?但这些丝毫不令我气馁,我生性浪漫,那时我真心希望有人(任何人)说我面容姣好,即使要我先变成躺在小舟里的尸首也在所不惜。

但我没有见到城堡和淑女,只有繁忙的交通和许多满嘴烂牙的矮人。

我到加拿大馆时,发现那是一栋大理石建筑,气势阴森逼人,但安静。一个女人在深色木质柜台后方,整间厅堂宛如巨穴,照明不佳,几个面容郁闷的加拿大人在阅读一星期前的多伦多报纸,收领邮件。柜台后的女人给我一份出租房间的清单。由于我对伦敦的地形毫无概念,我便租下第一个有空房的地方。不幸的是,从市中心搭乘地铁到那里要一小时。地铁像会移动的紫色豪华前厅,令我不断期待见到脚凳和棕榈盆栽。相较之下,多伦多新地铁的清淡瓷砖与清洁用品的气味,感觉比较像会移动的洗手间。我的心态已然开始偏狭。

出了地铁站,我沿着一条遍布小店的街道走着。糖果店的数量多得不健康。加拿大馆的女人为我画了粗略的地图;她还劝我买一枚小小的枫叶别针,佩戴在领子上,这样才不会被误认为美国人。

那栋房屋是“都铎式”农舍,与街上其他房屋一样是伪都铎式建筑、伪农舍,前院有围墙。房东板着脸孔,只穿衬衫和吊带裤,似乎担心我会举办狂欢派对,不付房租便一走了之。房间本身位于一楼,弥漫着朽木味,湿气浓重,以致家具逐渐腐朽,只是速度极慢。第一夜我躺在湿冷的床上,纳闷自己减掉这么多体重,大老远来到这里,是否白忙一场。一名黑人男子从前窗爬进来,扔下一句“爬错窗户了,抱歉”,又爬出去。街上一段距离外,隐约传来热闹的派对声。寂寞令我厌恶。我已经开始考虑搬到别处,公寓会比较好,个人空间比较大;但这个房间的租金便宜,而我希望路姑妈的钱能撑久一点。等钱用罄,便得作出决定,选择下一步举动,找一份工作(我打字不必看键盘)或重拾课业(或许我终归可以做考古学家),但我仍未准备好做决定,我仍未适应。我这一生都在学习当一个人,现在我变成另一个人。以前我是局外人,备受限制;如今我是普通人,而我根本不习惯。

我不能在房间里烹煮——房东觉得房客们密谋要放火烧屋,其实纵火应该很困难,因为房屋实在太潮湿。但他允许我用单炉口的瓦斯炉烧开水。我养成喝茶、吃皮克弗里安牌饼干的习惯。我在床上进食,用所有被褥裹着身体。那时是十月底,寒意刺骨,房内的暖气是投币式的,与其他房客共享的浴室热水也采用投币式。我没有泡过几次澡。我开始明白为何地铁乘客身上有股味道:倒不是肮脏,而是禁锢。除了茶和饼干,我在廉价餐馆用餐,迅速学会远离我平常会吃的食物。我发现“热狗”是指一种泛红的细瘦的玩意儿,以羊脂煎熟;“汉堡”是正方形,一块木屑色的东西夹在硬面包的中间;“奶昔”尝起来像粉笔。我吃炸鱼薯条,或蛋、豌豆和薯条,或香肠和薯泥。我买了一件衬衣。

我渐渐觉得不能坐视旅行支票簿慢慢变薄不管。旅行的目的应该是增广见闻,可是为什么我却觉得自己日渐狭隘?因此,我买了英格兰地图,挑出在中学念过的耳熟地名,例如约克;或是引起我兴趣的地名,例如里彭。我搭乘英国铁路到那些地方,在二流旅馆或民宿过一夜,然后第二天回来。我参观历史建筑,审视教堂,收集投币机里六便士一份的介绍手册——我不是每次都投钱。我得知“天窗”为何物,购买明信片,感觉自己去过一些地方。我将明信片寄给父亲,地址写医院,语句隐晦,诸如:“大本钟也没有那么大”“为什么他们把那里叫作湖区?应该叫水坑区比较贴切,哈哈”。我渐渐觉得英格兰是一则以密码写成的讯息,不知该如何破译,而我必须读许多书才能了解这个地方。

在英格兰待了大约六周时,我摔下公交车。波兰伯爵扶我站起来,我向他道谢。那是非常单纯的开始。

他比我矮一点,一绺绺淡褐色的头发从前额往后退缩,斜肩,戴着一副当年不流行的无框眼镜。他穿着深蓝色大衣,稍微磨损发亮,拎着公文包。为了扶我起身,他将公文包放在地上,双手探进我腋下,颇有骑士风范地用力拉起我。我险些令他摔跤,但我们恢复了平衡,而他拿起公文包。

“你还好吗?”他问,口音不太像英国腔。假如我是英格兰人,我或许能听出他是波兰伯爵;但我不是当地人,因此没听出他的口音。

“非常感谢你。”我说。我的一只丝袜撕裂,膝盖破皮,脚踝严重扭伤。

“你得坐下。”他说。他搀着我过马路,到一家餐厅。我记得店名是“金蛋”。他端来茶和一份黑醋栗馅饼,黑醋栗馅饼稍微被压到。他态度温和,但一副施与恩惠的模样,仿佛我是异常笨拙的小孩。“喏。”他说,满脸笑容。我注意到他有鹰钩鼻,但由于身高不够,削减了鹰钩鼻的气势。“英国人将茶当成万灵丹。他们是奇怪的民族。”

“你不是英国人?”我问。

他灰绿色(或是绿灰色)的眼睛在眼镜后面被笼上阴影,仿佛我问了一个失礼的私人问题。“不是。”他说,“不过在这个年头,人只能顺应环境。你,显然是美国人。”

我说明我不是,而他似乎感到失望。他问我是否喜欢滑雪,我回答从未学过。“滑雪救了我一命。”他神秘莫测地说,“加拿大人都滑雪,否则出门时怎么在雪地上行动?”

“有人是用雪橇车。”我说,他不懂这个词,我为他解释。

我喝完茶。在那一刻,我觉得应该礼貌地谢谢他好心帮忙,并且离开,否则势必要交换彼此的生平故事,而我的过去实在太令我泄气,不愿多谈。于是我向他道谢,但起身后又坐下。我的脚踝肿胀,寸步难移。

他坚持将我一路送回威尔斯登格林。他扶着我,而我跛着脚到地铁站,走过有许多糖果店的街道。

“环境真糟。”当他看见我租的房屋时说,“你不能住在这里。没人住在这种地方。”他提议用拧干冷水的毛巾包裹脚踝。当他跪在我面前处理我的脚踝,我坐在床上时,房东出现,要我一星期内搬走。波兰伯爵告诉他,这位小姐扭伤了脚踝。房东回答,他不在乎我扭伤哪里,反正我必须在星期四离开,因为他不容自己的房屋里有不三不四的事情。冒犯他的是我肿胀的光脚丫。

他离开后,波兰伯爵耸耸肩。“他们是心胸狭窄的民族。”他说,“英国是小店主的国度。”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典故,但认为他说得很妙,因为我去看巨石阵时,很意外那里居然围着栏杆,栏杆上开了一道门,贩卖门票。“你去过伦敦塔了吧?”他问。我没有去过。“我们明天去。”

“但我不能走路!”

“我们坐出租车、搭船去。”他不是在征询我的同意,只是下达指令,因此我没有想到要拒绝。此外,他在我眼里已经上了年纪,其实他四十一岁,但我将他归为老人,而老人是无害的。

在这趟出游的过程中,他说出了他的生平。他先问我的经历,以符合礼数。我说我到伦敦是为了攻读艺术,但觉得自己没有那份才气,因此放弃。他叹息道:“你真聪明。”他说,“年纪轻轻,便知道自己的能力。你对自己不会有虚妄不实的希望。我个人曾经想要当作家,你知道,就是像托尔斯泰那样的人。但我被迫舍弃自己的语言,如今我使用的这种语言一无是处,只适用于写广告牌。英语不是乐音,不能吟咏,总是想推销东西。”

我不知道托尔斯泰是何许人。我点点头,绽出微笑。他继续交代自己的往事。在战争爆发前,他家属于上流社会,严格来说,他不算伯爵,但有头有脸。他给我看戴在小指上的图章戒指。图案是神话鸟类,我不记得是狮身鹰首兽还是凤凰。他们家族在德国占领期间,勉强度日,但苏联入侵[1]时,他知道必须离开波兰,否则会被射杀。

“怎么会呢?”我说,“你又没有做什么。”

他怜悯地看着我。“重点不在于你做了什么。”他说,“而在于你是谁。”

他和六个人滑雪到国境边界,有一位领路人会在那里和他们接头,带他们跨越边界。但他生病了。他坚持让其他人继续走,而他则爬到一个洞穴,确信自己必死无疑。其他人在边界上被捕,遭到处决。他病体恢复,自行设法跨越疆界。他在夜晚行动,以星辰判断方向。初到英国时,他在苏荷区的餐厅洗碗讨生活,英语学得有模有样后,便在银行找到办事员的职务,在外汇部门上班。“我属于一个凋零的阶级,我是最后的传人。”他说,“我是最后的莫西干人。”其实他在波兰有一个女儿,母亲也健在;但他没有儿子,这是他沉重的心理压力。

听完他的生平,我的第一反应是我遇到了一个和我一样撒谎成性、浪漫的骗子。但我习惯于相信别人的说法,因为我希望别人相信我。而当时,相信他是正确的做法,毕竟他的故事大致符合事实。我对他另眼相看。他似乎属于已逝的美好年代,那个年代允许一个人拥有勇气。我倚着他劲瘦的手臂,跛着脚参观伦敦塔,心里泛起各种前所未有的情绪:我心疼他经历过的风霜,我欣赏他的胆识,他对我的呵护令我欣喜而感恩,尤其是得意他认为我很明智。后来我才知道,凡是对自认没有天分的人,对方几乎都会说你真明智。

那天是星期日。星期一白天他必须去银行上班,但晚上他带我到一家俱乐部用晚餐。那是流亡的波兰人的俱乐部,里面满是独眼将军和其他的波兰伯爵。“我们是幸存的少数人。”他说,“其余的都被苏联人赶杀殆尽。”

“但波兰和苏联不是都反抗德国吗?”我问。他轻柔地笑一笑,费了一点口舌解释。

我诧异自己如此无知,看来,在我浑然不觉下,世界发生了许多风风雨雨:变节与饥馑;政变;为了维护理念而杀人;注定失败的英雄事迹。为何没人告诉我这些事?或许有人提过,但我充耳不闻,只是一直担心体重。

星期二,他带我去听室内音乐会,那是某个我从未听过的波兰政治组织的慈善音乐会。我跟他说我尚未找到新住处。

“你大可搬去我那里呀!”他叫道,“我家很不错,很棒,很可爱,有很多房间。你当然得搬去我家。”他将肯辛顿一栋房屋的三楼整层租下来,屋主是一位九十多岁的英国贵族,平时住在私立养老院。四楼住的是三位上班女郎,但不从事下三流的工作,他向我保证她们是办公室的职员。

我心想他真是既体贴又好心,愿意让我借住他的公寓。他不曾毛手毛脚,只在过马路或走路时搀扶脚踝扭伤的我,也不曾在言语中暗示什么,因此我很讶异当我刷好牙正要爬上床的时候(我相信,那时我穿着前一周在玛莎百货买的厚重布袋形法兰绒睡袍),门外传来审慎的敲门声,而这个我甚至不知道名字的男人出现在房门口,身穿蓝白条纹睡衣。他心里清楚,他要和我同床共枕,而且他也知道我明白这一点。

后来,我告诉阿瑟,我十六岁时,来自蒙特利尔的夏令营帆船教练在松树下色诱我。我骗了阿瑟。我根本不曾受到色诱,我只是弗莱格小姐综合征的受害者:假如你无法优雅地脱困,不妨假装那是你的选择。否则,你只会令自己显得痴愚可笑。无邪很危险。以我的处境来说,危险之一是波兰伯爵想象不到有人的心思能像我那么简单。假如你邀请女人搬进你的公寓而她也点头,她自然是应允当你的情妇。“情妇”是一个奇怪的名词,但那是他对我的想法。他的性生活对象分为两类:妻子与情妇。我不是他的第一个情妇。他的世界中,没有女性情人这种角色。

当我向阿瑟描述我与蒙特利尔帆船教练的事情时,我小心翼翼地加入猥亵的情节,并且不忘添加一些有说服力的小细节,诸如松针戳到我臀部、他的骑师牌内裤、发蜡的味道。我深谙此道。当然,我这辈子没参加过夏令营。母亲希望我去,但那无异于与一群残酷成性的超龄女童军一起禁锢两个月,无路可逃。因此,我夏天便窝在家里,吃东西,读垃圾书,其中有些含猥亵细节,而那便是我告诉阿瑟的故事;我必须借用垃圾书,因为与波兰伯爵的第一次经验毫无情欲可言。我脚踝发疼,他的睡衣撩不起我的兴致,他不戴眼镜的模样很奇怪,而且过程很痛。尽管他后来耐心教导我(不过常常会评论我的表现),简直像在上踢踏舞课程,但第一次时我并没有那种待遇。

当波兰伯爵发现我不是他料想中的放荡学生模特儿,当他发现他夺走我的贞操时,他满心懊悔。“我做了什么了?”他悲怆地说,“可怜的孩子,你怎么不说呢?”但我能说的话统统令人难以置信。因此,我捏造自己的人生,一次又一次说谎,只因为真相难以服人。

因此我默然无语。他焦虑地拍拍我的肩膀,觉得自己摧毁了我嫁给好对象的机会。他想补偿我,而他不明白为何我不是太沮丧。我坐在床上,重新穿上法兰绒睡衣(他的公寓和我租的房间一样湿冷),看着他阴郁的狭长脸孔,他灰绿色的眼睛微微流露出不赞许的眼神。我很高兴有了性经验。这证明我终于成为正常人,证明我已摆脱肥胖的光环,不再是别人不愿亲近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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