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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718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我常纳闷假如我留在波兰伯爵身边,不与阿瑟同居,我将会如何。也许我会肥胖而满足,白天安坐在他的公寓里,身穿印花家居服,绣绣花、缝缝补补,阅读垃圾书,吃巧克力;晚上我们会在波兰军官俱乐部用餐,我多少会受到敬重;我会有公开的头衔,我会是“保罗的情妇”。但这行不通,他太过重视条理。他的名字是塔狄欧,可是他偏好保罗。保罗是他的第三个名字,源于圣保罗。圣保罗讲究井然有序,绝不会有延宕未决之事。他认为美好的生活应该整齐严谨。

连他越过波兰边界的逃亡也很干净利落。(“你能活命纯属偶然!”我叫道。“不对。”他说,“要是我没有动脑筋,我必死无疑。”)他精准地策划逃亡路线,从他计划中的地点离开森林。为了保持清醒、驱走幻觉,他背诵九九乘法表,在黑暗里步履沉重地涉过雪地(他将滑雪橇给了伙伴,伙伴后来没有逃过一死)。他不像我,他没有惊慌失措;他不理会鲜明的几何形状,以及后来半空中的狰狞面孔。我曾在罹患败血症时也见过奇怪的形状和脸孔,我清楚假如换成是我,尤其是在那片波兰森林的深处,在茂密如发丝的林木中,在绝望的酷寒下,我的反应会是坐在雪地上,任由灾难降临。细碎的事物会令我分神,如残余的蜡烛、前人的遗骨。在迷宫中,我会松手放开线,去跟随游移的光线、一闪而逝的声音。在童话故事中,我会是打开禁忌之门的愚蠢两姐妹,在发现几具横死的妻子尸首后震惊不已,而不像聪慧的三妹奉行基本守则[2]:思虑清晰、洞烛先机、谎言滴水不漏。我撒谎,但并非滴水不漏。阿瑟有时评论我的思绪缺乏训练,他说得对。

保罗也是。他恪守时间,一定在刚好八点十五分的时候离开公寓,出门前他会在时钟旁边花十分钟擦亮皮鞋,刷掉西装的灰尘。他认为我缺乏条理的习性很可爱,但那股迷恋为时不久。他很快便大发议论,说随手挂好衣服,要比第二天早晨收拾扔在地上的衣服堆轻松许多。他对我要求不高,毕竟我只是情妇。但他希望我务必遵守几条家规。我想,他认为训练我与他同居是无趣的小挑战,类似训练小狗:教导小狗几项把戏,但它们要完全精通。

除了第一夜的意外上床,他只在周末求欢。他认为分房最好,因此我住在他称为图书室的房间,睡在折叠床上。他的性情并不吝啬或压抑,但他肩负使命,而由于我睡在图书室,不久我便发现他的使命为何。

第一天,在他去银行上班后,我睡到十一点。起床后,我打量公寓各处,打开厨房柜子寻找食物,同时探索这个男人的性情,他在前一夜才做出所谓的“冒犯”举动。我对他感到好奇,而厨柜会暴露许多的个人性格。保罗的厨柜秩序严明,以罐头食品为主,有一些实用的压缩汤包和一盒只以水和面粉制成的饼干。食物分为两类,有必要的基本食物和舶来品:印象中有乌贼和一些海豹肉(我们后来吃了海豹肉,风味欠佳又油腻)。接着我检视冰箱,冰箱整洁无瑕,几乎空无一物。我吃了几片饼干,配沙丁鱼罐头,然后沏了一杯茶,到保罗房间看他的衣柜和梳妆台抽屉。我审慎地让所有物品保持原状。梳妆台上有一些发黄的照片,照片中人的嘴唇泛紫,头发灰黄。衣柜内有四角裤;睡衣都是条纹款的,只有一套丝质睡衣例外。四角裤下面有一把左轮手枪,我没有碰枪。

我回到图书室,打算更衣,但决定先浏览书架。书本大多陈旧,以布面或皮革装帧,有大理石纹的环衬页,就是二手书目录前面使用的那种。不少书是波兰文,但也有英文书: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作品很多,还有狄更斯、哈里森·安斯沃思、威尔基·柯林斯的作品。我记得这些作者的名字,是因为我后来几乎读遍了这些藏书。但有一柜书令我不解。这一柜都是谈情说爱的护士主题小说,封面上有一位护士,一位医生在背后打量她,流露出感兴趣与赞赏的目光,但绝不是色眯眯地瞪大眼睛。书名诸如《护士珍妮·霍姆斯》《高级护士海伦·柯缇斯》《新护士安妮·阿姆斯特朗》。有些书名较为露骨,例如《天堂乐园罗曼史》《部队护士露西·盖伦》。全是同一位女作者,名字一看便知是假名:梅维丝·奎尔普。我浏览了两本,感觉很熟稔。在我肥胖的岁月中,曾读过几十本这种书。这些书的情节老套,结局一概是护士与医生互拥,如弹性绷带一般紧密而永不腐败。书中的用语透着一丝怪异,与俗语略有出入,稍有扭曲。比如,有人会说“像松饼一样畅销”而不是“烤饼”[3],另一人说“脸不改色”,还有安妮·阿姆斯特朗在与医生擦肩而过时“颤动”而不是“颤抖”,但那可能是打字错误。此外,这些作品并不出色,与保罗的藏书格格不入,因此那天傍晚我问起那些书的事。

“保罗。”我开口。我们在厨房桌子前面对面坐下,啜饮他带回来向我赔罪的小瓶香槟,菜色是海豹肉罐头,“你为什么看梅维丝·奎尔普的书?”

他露出怪异的苦笑:“我从不看梅维丝·奎尔普写的垃圾书。”

“那图书室里怎么会有十四本?”或许保罗是特务——如此便能解释左轮手枪——而奎尔普的小说暗藏密码。

他仍然挂着微笑:“梅维丝·奎尔普的书是我写的。”

我掉了叉子:“你是说你就是梅维丝·奎尔普?”我不禁大笑,见到他受到冒犯的表情便敛起笑容。

“我母亲和女儿仍然在铁幕内。”他僵僵地说。

以下是他给我的说法。初到英格兰时,他仍然想当作家。他撰写三册巨著描述一个小贵族家庭(他家)在往日、战前与战后的命运,利用十小时洗碗工作的空当辛苦地查字典、拟稿。他希望能用波兰文撰写这一套著作,但认为那徒劳无益。他小说中有十三位主要人物,全是亲族,每个人身边都围绕着妻子、情妇、朋友、子女和叔伯。当他终于完成著作,慢慢地亲手誊打完毕时,他带着书稿去出版社。他对出版界一无所知,无意间挑选的出版社只出版西部小说、护士小说及历史传奇小说。

他们当然回绝了他的小说,但认为书稿的质量很不错,对篇幅尤其赞赏。“朋友,你真能写。”那人告诉他,“这里有一份情节大纲,你回去写,稿子要简单明了,稿费一百英镑,可以吗?”他需要钱。

他的三册巨著转送到其他比较正经的出版社,但从未被录用。他大量撰写垃圾小说,起初使用出版社提供的大纲,后来自创情节。现在,他一本书的稿费介于两百英镑到三百英镑,不抽版税。找到银行的新职务后,他的薪水足以应付生活所需,因此护士小说的稿费是额外的收入,他将稿费寄回波兰给母亲和女儿。他妻子也在波兰,但已和他离婚。

出版社提议他写西部小说和历史传奇小说,但他坚持只写拿手的护士小说领域。西部小说要使用“伙伴”之类的用词,他不喜欢那种语汇;而历史传奇小说会令他沮丧,唤醒以往权贵生活的回忆。(他告诉我,逃避现实的文学,应能让作者和读者双方都暂时逃避现实。)写护士小说则无须学习新知识,也不必使用怪词,仅需套用一些急救手册常见的医学术语。至于他的笔名呢,他发现梅维丝是典型的英文,而奎尔普……

“啊,奎尔普。”他叹息,“那是狄更斯笔下的人物,一个畸形的恶毒的侏儒[4],那就是我在这个国家的形貌。我的地位被夺走了,而我满心凄苦。”

什么地位,我心想,但没有吭声。我学习不反驳他。

“为何不写比较符合你风格的书呢?”我提议,“例如间谍小说,有阴谋,还有横行国际的恶徒……”

“那跟生活没两样。”他叹气。

“对护士来说,护士小说和生活没两样。”我说。

“护士不读护士小说。看护士小说的女人是许错了愿望,想当护士。假如护士想逃避现实生活的问题,一定得写间谍小说,如此而已。适合母鹅的卤汁却淋到了公鹅身上,这就是命运。”保罗相信命运。

多亏了保罗,我决定了自己的职业。路姑妈的钱所剩无几,尽管我努力节省开销,荷包缩水的速度仍然比料想中快得多,而我排斥上班的念头。其实,没有人喜欢工作,只是为了讨生活。我打字不需要看键盘,但依我看,誊打自己写的书稿的进账远远高于上班,更何况别人写的商业书信无聊透顶。此外,周一到周五晚上我无事可做。保罗会坐着努力誊打新作品《极地远征队护士茱蒂丝·莫里斯》,嘴里紧叼着一截短短的金色烟嘴,一根接一根抽着高卢牌香烟,每晚喝一杯黄褐色波特酒。在那种时刻,他鄙视自己的读者,也鄙视自己宛如一团青烟在房内盘旋。工作结束后,他的脾气恶劣,态度冰冷,就像烟雾。

我请保罗向合作的科伦拜恩出版社要历史传奇小说的样本资料,便展开准备工作。我申办了当地图书馆的借阅证,借出一本介绍各时代服装款式的书。我记下fichu(胸前三角巾饰)、paletot(宽外套)、pelisse(女用长外套)之类的字眼,在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博物馆消磨午后时光,呼吸着陈旧的气味与磨得光秃秃的木料气息,承受管理员干涩、冷嘲的气味,研究玻璃柜中的文物与馆藏的图画。我心想,只要服装正确,一切便会水到渠成。事实也是如此:男主角外表俊帅,出身高贵,头发略稀,身穿定制的完美斜纹软呢大衣,就像福尔摩斯的大衣;他追求女主角,在小马车上将唇印压上女主角的嘴,弄皱她的pelisse(女用长外套)。恶徒同样出身高贵,衣着也同男主角相仿,唯一的差别是他将手探进女主角的fichu(胸前三角巾饰)。女主角的竞争对手穿着精致的绣花胸衣,衣服下的身躯柔软如丛林动物;一如所有的这类女性,她不会有好下场。那时的我技法仍不精湛:她好像只是在下楼时被宽外套绊倒。但她罪有应得,谁教她在老鸨的督导下捆绑女主角,将女主角留在妓院,企图让她沦落到卖笑维生。我把老鸨描写成弗莱格小姐的样子。

但我将目标定得太高。第一本被打回,出版社交代我在使用fichu(胸前三角巾饰)、paletot(宽外套)、pelisse(女用长外套)之类的字眼时,要加以说明。我依照要求修改,出版社付了我第一笔一百英镑的稿费,并要我继续提供“材料”。材料是他们对书稿的称呼,仿佛稿件可以论斤称两。

我兴高采烈地收到牛皮纸包装的两本《切斯尼之主》,封面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女人,披着紫红色旅行斗篷。我的笔名以白字印刷:路易莎·K. 德拉科特。我当然会用路姑妈的姓名,这就像对她的纪念。几年后,我跳槽转往北美的出版社,他们请我提供照片,说是为了建档,用于公关宣传。因此我寄出自己在加拿大国家展览拍的快照,照片中的我站在路姑妈身边。出版社从未用过这张照片。撰写我写的那种书籍的女人应该苗条健康,头发高雅而泛白;她们与读者不同,她们抬头挺胸,是成功人士。她们不该被太阳晒眯了眼睛,露出两排牙齿,握着一根棉花糖。读者宁愿不去想她们的神仙教母、她们精致的夜间化装舞会制作人过于臃肿,略显散漫,内衣肩带露出来,领口像路姑妈的衣服或者像我的衣服那么低。

基本上,保罗鼓励我写作,部分是为了金钱。他喜欢拥有情妇,财力却不是真正能够负担。写了五六个月后,我每本书的稿费便超过他,他甚至开始跟我收房租,尽管他让我睡在他的图书室,其实不会给他带来额外的负担。我感激他对我的信心,倒不是说他相信我的才华,而是他相信我受到上天眷顾:我构思的速度几乎不亚于他,而我打字比他强,因此写得顺手时,我一个晚上的产量与他不相上下。起初,他对待我宛如父亲,很纵容我。

在某些方面,他令我想起幼女童军时代,那个以英勇、动人姿态在木桥暴露下体的水仙花男。保罗也具备那种将满怀好意用错地方的豪士风范。我想,尽管他们行径古怪,内心都很温柔,不带恶意,只要求对方或旁观者基本的感激。或许他们两人都拯救了我,只是我仍然不清楚水仙花男的身份。

我也不确定保罗的身份。他的身份随着时间而改变。或者,我只是对他多了几分了解。比方说,他认为我失去童贞全是他的过错,因此他对我有责任,而我既然不再拥有清白之身,便永远不具备为人妻子的资格,至少不配当他的太太。他觉得我缺乏罪恶感,可见我粗野无文。凡是来自大西洋彼岸的人,在他眼中都属于蛮人。他甚至对英国人的教养存疑,只因为英国太靠近西方。于是,他气恼我不曾为失贞哭泣,无视我反复说明我不是不会哭,只是不为那种事情落泪。

他对战争的看法也令我不解。他似乎认为从某种玄妙的角度来说,犹太人应为战争负责,进而为他们失去的家族庄园负责。

“那太荒唐了。”我说,愤怒不已。他不可能是认真的。“那就像是在说强暴受害者应该为强暴负责,或是谋杀案受害者……”

他沉着地吸了一口烟。“但事实如此。”他说,“他们是自找的。”

我思忖左轮手枪的事。我不能问他,否则便暴露了我窥探过他的房间,而以我此时对他的了解,他会认为那是不可原谅的过错。我开始觉得自己像在地下碉堡的爱娃·布劳恩[5]:我跟这个疯子在一起做什么?我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完全封闭的地方?我要如何脱身?保罗抱持着“世界末日”的宿命主张:对他而言,文明即使尚未崩解,也距离崩解不远。他认为将会再有另一场战争,事实上,他希望烽烟再起。倒不是说他认为战争能解决问题或改善现况,而是他或许能够上战场,以英勇的举动凸显自己卓然出众的气质。他认为在上一场战争的时候,他的反抗不够有力。他当时太过年轻,没有意识到他应该留下来,在森林中与被屠杀殆尽的伙伴共赴黄泉。活在世间、大难不死、成功逃亡,都有失光彩。但他想象中的战争场景并没有坦克、飞弹和炸弹,他想象的画面是他骑着马、带着马刀、冲向不可能的任务。“女人不了解这种事。”他会这么说,咬着香烟烟嘴的尾端,“女人相信人生就是生小孩和缝缝补补。”

“我不会女红。”我说。但他说:“等你年纪大一点就会了。你现在还很年轻。”然后他继续预言更多不幸。

我列举关于希望的口号,却徒劳无功;他只会露出苦涩的浅笑,说:“你们美国人太天真了,你们没有历史。”我已经放弃告诉他我不是美国人。“其实也没差,对不对?”他会如此说,“缺乏某种历史,与缺乏另一种历史都一样。”

话说到底,我们的差别在于:我相信真爱,他相信妻子与情妇;我相信幸福的结局,他相信大灾难;我认为我爱上了他,但他已不年轻,也够愤世嫉俗,知道我其实不爱他。我会误以为自己爱他,不过是因为我的另一个信仰,亦即我相信真爱。假如我没有爱上他,怎么可以和这个怪人上床,而且这人还不是贝尔电话公司的墨丘利?想必唯有真爱,才能解释我怎么如此缺乏品位。

由于保罗知道我没有爱上他,由于他视我为情妇,而情妇必然生性不贞,他有时会打翻醋坛子。只要我不出门,待在公寓消磨时间,阅读,为我的古典哥特小说打字,去哪里都跟着他,他倒也不会对我怎样。他甚至不介意我去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博物馆。他不常发现我去博物馆,因为我总是在他返家前回来,而且周末不去博物馆。我们是因为波多贝罗市集才渐行渐远的。带我去市集的人正是他。我旋即迷上了市集。我会耗上几小时,在各个摊位欣赏古旧的项链、金汤匙、鸡爪或侏儒手造型的方糖夹钳、不能走的时钟、花纹瓷器、有斑点的镜子和沉重的家具。这些零碎杂物来自已经消逝的世纪,我在那些世纪花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物品;这里、那里俯拾尽是古意,一波波的古意,任我抚触玩味,畅泳其间,深深记在脑海里,也许是一个玉制鼻烟壶,也许是一个珐琅香水瓶,一件又一件,精巧又繁复,令我笔下哥特式女主角们模糊的情感得以修正,更为可信,像面粉之海里的钻石。

令我惊奇的是,这些旧货如此繁多的数量、残存的生活片段及旧货流通的方式。物主已经过世,但他们的物品不曾消逝,在悠缓的涡流中被转手再转手。所有我见过、垂涎过的物品,都曾有别人见过、垂涎过。它们经历过好几世的生命,并且注定再流通几世,越来越陈旧,但也越来越有价值,变得更加坚毅、更为出色,仿佛它们吸收了主人的痛苦,从中得到滋养。我思忖着弃置旧货该有多困难。它们静静潜伏,宛如吸血绵羊,等待着买主。我几乎无力购买任何物品。

逛完市集后,我会精疲力竭地回到公寓,精力干涸;而珊瑚玫瑰胸针、水晶别针、有象牙侧身像浮雕的玛瑙等旧货回到各自所属的摊位,在薄暮中发亮,饱足如跳蚤。怪不得保罗怀疑我有了情人,背着他溜出去幽会。他跟踪过我一次,自以为我没有察觉。他在二手晚礼服、羽毛围巾的架子间躲躲藏藏,像漫画里的私家侦探。当然,实际指控我的作为有损他的尊严。于是,他发了火,为我想在星期六去波多贝罗市集而生气,星期六是美好的日期,他认为这一天应保留给他。他也开始攻诘我的小说,贬抑它们低级而轻佻。当我愉快地附和他的说法时,他更加怒不可遏。我说,我的书当然低级又轻佻,我也从不自诩是严谨的作者。他认为我意在挖苦他以往的作家志向。或许他宁愿发现我有情夫,却察觉我没有出轨。情夫比较没有那么羞辱人。

保罗开始令我害怕。他会守在楼梯顶端,像一根栏杆支柱立在楼梯顶,一言不发,等待我从波多贝罗市集的狂欢飨宴回来。当我爬上楼梯时,他就用申斥、怀恨的目光瞪着我。“今天我看到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玩偶匣,很棒哦。”我会如此开场,但音调虚伪,连自己也觉得太假。我一向很容易受到别人说法的影响,我开始觉得也许他是对的,也许我真的有秘密情人。我确实开始想要拥有情人,因为与保罗做爱变得像鲨鱼打架。他不再温柔,对我又拧又咬,并在周末以外的日子进入图书室。其实这些都无妨,但他骇人的眼光、令人难耐的沉默与左轮手枪实在令我焦躁。

此外,他才刚向我宣告波兰政府答应让他母亲离开波兰。他始终在攒钱等待这一刻,现在总算盼到了这一天。他说,上了年纪的人比年轻人容易获准离开。但我不要一个波兰女爵和我们同住(她会睡在哪里?),然后用波兰话评论我,与保罗一起和我作对,为他熨烫我不肯熨的四角内裤。唯有他母亲远在波兰,我才能忍受他为母亲奉献的心意。但当我提议搬出公寓,托词说要给他们更多空间时,他硬是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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