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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679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我不曾向阿瑟提起保罗,这或许是失策。我倒不是担心他会介意我和别人同居,而是他会嫌憎保罗的头衔,以及保罗的政治立场。任何与保罗那种人同居的女性,会立刻被阿瑟贴上“错误”的标签,这一点我在邂逅他十五分钟后便了然于心。

一九六三年七月,我在海德公园遇见他。当时我两旁都有演讲声,演讲内容悲惨可比《圣经·旧约》,但我听得心不在焉。我即将年满二十一岁,但我心里想的也不是生日,而是在实际模拟《爱的解脱》女主角萨曼莎·迪恩的逃跑路线,远离对她有非分之想的爱德蒙·德维尔爵士。爵士刚刚才利用所有人都去水晶王宫的机会,在孩子们的教室试图非礼萨曼莎。

萨曼莎匆匆跑下楼梯,双颊因为方才的事而发烫。当时她独坐在教室中,正在做绒线刺绣,那是她难得闲暇时的消遣。她不曾听见门扉开启,也没有听见脚步声,等她察觉爱德蒙爵士走近,他距离她坐着的椅子已不足两码[6]。萨曼莎惊呼一声,站起身。爱德蒙爵士脸色潮红,呼吸浓重,平日的严格自律已荡然无存。他注视着萨曼莎,目光灼热犹如野兽嗅到猎物。

“爱德蒙爵士。”萨曼莎说,试图让嗓音平稳,“您来这里有何指教?为何没有跟其他人去水晶王宫?”尽管她强装镇定,双腿却发软,或许原因是恐惧,或许是她按捺不住的身体反应。

“我知道你独自一人。”他说,逐渐逼近她,“我悄悄溜走。你一定得怜悯我,你一定清楚我的生活如炼狱。”但他的语气并非乞怜,而是在发号施令。他扯着她的手腕,将她拉近,嘴巴悍然贴上她的唇。萨曼莎徒劳地挣扎,既要反抗他,又要击退情不自禁的欲念。他的双手已渴切地移到萨曼莎的粉颈,扯开她的胸饰……

“别忘了您的身份!”她勉强喘息道,“您已经有夫人了!”他只刺耳地笑了一声。萨曼莎情急之下,记起自己右手仍紧握着粗短的针。她扬手,用针划过他的脸颊。尽管不太疼,但爱德蒙受了一惊,松开萨曼莎。萨曼莎趁隙便冲向门口,砰地摔上门,转动沉重的钥匙,将门锁上。她惊恐过度,没有想到要拿斗篷,甚至没有拿披肩。

这会儿她匆匆穿过公园,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跑到那里。她单薄的黑裙难以抵御傍晚的寒冷空气。她能上哪儿去?如何是好?当众人回来,发现爱德蒙爵士被反锁在教室里,而家庭女教师不见踪影时,爱德蒙爵士会如何向大家,尤其是向利蒂希娅夫人解释?无论他提出什么说法,萨曼莎确信那必然会诋毁自己的名誉。她不能回去。当爱德蒙爵士交代完来龙去脉时,必然会派人搜寻她、捉拿她……她的提袋中只有几便士。她该去哪里过夜?

暗影在她左右摇动,她不时听见低沉的嘲讽笑声……若是她没有挣脱爱德蒙爵士,她这种身份的人将沦为罪孽之女、浪荡下贱之人……但此刻,她的处境或许更加危险。她孑然一身、柔弱无依、不受保护——哪个纵情逸乐的男人不会令她沦为猎物?犹记得爱尔蒙爵士的叔叔达西伯爵色眯眯地上下其手,她才逃离达西伯爵府,投靠爱德蒙爵士,向他寻求保护。但这位保护人辜负了她……

她背后传来脚步声。她缩进树影,只盼不会被人发现。但夕阳下有一道阴影,有一只手搭上她的胳膊,一个沙哑热情的嗓音低低呼唤她的名字……

模拟到了这里,我察觉有个东西碰到手臂,低头一看,那东西与一只手相连。我失声尖叫,叫得响亮,随即摔倒在一脸困惑的瘦削年轻人身上。纸张散落在我们周遭,像尺寸超大的五彩碎纸。人群立刻聚拢围观,其中几个人扶我站起来。

“他毛手毛脚,是吧,小姐?”一个有啤酒味的魁梧男人说,“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浑蛋。”

“我只是给她一张传单。”袭击我的人说。我惊恐地发现他脸颊上有一道小伤口。我觉得自己好蠢。

“要报警吗,小姐?这种人应该抓去关起来,真的,不该骚扰年轻小姐。”

“不用了,谢谢。”我说。一个反活体解剖者和一个末日预言者都走下他们的肥皂包装箱,过来帮忙。他们长相几乎相同,都是宛如圣徒的老先生,有着淡蓝色的老水手眼睛。他们见到我毫发无伤,便各自给了我一本宣传小册。

“全是我的错。”我向大家说,“这是一场误会。我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慌了手脚,就这样。好了,我给你面纸。”我向那年轻人说,“抱歉我抓伤了你。”我在包里一阵翻找,但没找到面纸。

“没关系。”他隐忍地说,跪着捡拾他的传单。我跪下帮忙。传单上画着黑白的原子弹爆炸,有一句警句:“别让世界化为一缕青烟。”“禁止原子弹吗?”我问。

“对。”他阴郁地说,“倡导无济于事,但总得继续努力。”

我打量他。他穿着黑色圆领毛衣,款式颇时髦。一个忧郁的斗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抱持理想主义,注定失败,有点像拜伦。我才刚读过拜伦的传记。捡完倡导小册时,我已经坠入爱河。我们到最近的酒吧小酌,要让他和我上酒吧并不难,只要对他的理想表示兴趣即可。假如他有英国腔,会更合我的意,不幸的是,他是加拿大人,国籍和我一样,但我不理会这项缺点。

当阿瑟到吧台排队,准备点我的双份苏格兰威士忌与他的健力士啤酒(当他喝酒时,他选择的酒多半含有有益健康的矿物质)时,我焦急地搜刮脑海,寻找无意间残留的些许政治知识,就像留在门牙上的菠菜碎屑。我佯装自己是对政治略知一二的人。现在我必须加以证实。我甚至掏出他给我的小册,匆匆浏览,想找到一些灵感或主题。你知道dog(狗)倒过来写便是god(上帝)吗?其中一本如此开始话题。看来,狗是圣三一的第四位成员,而且会参与最后的审判。其余的小册比较正统:世界末日的善恶大战即将展开,如果你想全身而退,你必须过纯洁的生活。

阿瑟端着酒回来时,我已经准备就绪。每当话题太过专精时,我便将主题转移到巴勒斯坦难民的困境。多亏了在布雷塞德高中参加过联合国俱乐部,我很熟悉难民的问题。在当时,这个领域够晦涩,引起了阿瑟的注意。见到他对我还算刮目相看,我感到羞愧。

回家时,我让他送我到大理石门地铁站。我向他解释我不能邀请他回家,因为我和一位打字员分租公寓,室友非常肥胖,其貌不扬,不论我出于什么原因邀请男性到公寓,都会令室友怏怏不乐而且沮丧。我说最好别打电话,但如果他能留电话号码给我……他没有电话,这样更好,因为他约我第二天见面。我被欲念冲昏了头,去了我曾经借阅服饰书籍的公共图书馆,借出所有关于哲学家罗素的书籍。保罗见到这些书时,给了我难堪。“垃圾!”他怒斥,“我不允许家里有这种东西。”

“我只是在做研究。”我说,“我想这次可以尝试现代一点的东西,把时间设定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

“那对销量不利。”保罗说,“如果你缩短裙摆,剪短头发,书会卖不掉。他们喜欢保留神秘感的女人,和我一样。”他补了一句,亲吻我的锁骨。

我曾经认为这种话语非常有欧洲风情,很迷人,但这些话开始令我恼火。“如果只要几码布和一顶假发,那算什么神秘。”我说,“你知道男人也很神秘,我可没看到男人留长卷发,穿长度到小腿肚的长礼服。”

“啊,但男人的神秘感在于心灵。”保罗开玩笑地说,“女人则在于身体。神秘感不就是隐而未现的东西吗?因此,男人顶上无毛不会被视为违反天然的恐怖景象,但女人秃头就会。”

“如此说来,社会可以接受低能的女人,却容不下白痴的男人?”我存心讽刺。

“确实如此。”保罗说,“在我的祖国,低能女性常常担任最低等的妓女,没有脑筋的男人却百无一用。”他绽出笑容,认为这番话证实了他所言不虚。

“天啊,别闹了。”我说,踩着沉重的脚步去厨房泡茶。保罗困惑不已,而且起了疑心:他仍然不明白我为何突然对罗素感兴趣。

这些书我读得非常吃力,而且我发现,理论与政治通常也令我束手无策。我不希望被原子弹炸死,但我相信那是我无力左右的事情。据我想来,我不如献身废止汽车算了:假如我出车祸,照样会死。不过,我觉得罗素的相貌非常有魅力,因此立刻让他在《被爱追踪》中担任要角,化身为宅心仁厚的古怪老先生,在海德公园用雨伞敲击攻击者的头部,拯救萨曼莎·迪恩。(“赏你一记,先生!你还好吗,亲爱的?”“我该如何回报您的恩情?”“我看你教养良好,我相信你的解释。请容我邀请你到寒舍过夜……我的管家会借给你睡衣。詹金斯太太,麻烦为这位小姐奉茶。”)我甚至赋予他一项嗜好:饲养孔雀鱼。由于他的嗜好,他宅邸门窗上方的三角形饰纹在我心目中一并可亲起来,也能够容忍他一套套的理论,以及阿瑟流露出来的对他的钦慕之情。

若是阿瑟知道我借阅罗素作品恶补,为自己充场面,他必然会大感惊骇,将我的举动评为“浅薄”。近几年他确实批评我“浅薄”,诸如当我不太能够隐瞒内心的想法时,或是当我不太愿意配合他、崇拜他的今日英雄形象时:阿瑟反复不定,时常改变效忠的对象,如此折腾几回后,我开始察觉问题所在。我会说:“那马克斯太太呢?”或“我敢打赌,马克斯的太太希望他当医生”。他听了只会鄙夷地看着我,我便进厨房幻想与马克斯的家居生活。“今晚不行,亲爱的,我头痛,你们知识分子全都一个德行,心思游移不定,真有那份聪明才智,怎么不出去闯荡一番?天知道你有才华。”

以我个人而言,我不可能去爱某种观点。我爱阿瑟不是因为他的观点,只不过那些观点带给他超然的威严,像一袭绯红的晚礼服斗篷。我爱的是他耳郭略略外扬的模样,可是他的招风耳并不明显。我爱他对某些字词的发音,比如“aunt”(姑姑)和“grass”(草)。他来自滨海地区,发音是“ahnt”和“grahss”;而我来自安大略,发音是“ant”和“graass”。我觉得他的口音别具魅力。我爱他刻意穿着的破旧衣衫、他热切的理念、他(在我眼中)荒唐的节俭(一个茶包要回冲一次)、他将指头插进耳朵的模样、他的远视以及为此而佩戴的陈旧阅读眼镜。有一次我说:“你喜欢我,我猜正是因为你看不清眼前的我。”当时,要开这种玩笑还为时过早。他说:“不是因为那样。”接着是漫长的尴尬静默,仿佛他绞尽脑汁思索他真心喜欢我的原因。或许,我思忖着他究竟喜不喜欢我,感受到胃部下沉。

而这正是问题所在。若说阿瑟对我有感觉,我看不出他对我有什么感觉。他似乎喜欢和我讨论不合作主义的哲理,或者该说是他为我解说,因为我很明智,没有暴露自己的无知,多半时候只是点头。他允许我跟他去散发传单,他享用我特地带去的三明治。他告诉我他的身家背景:他的法官父亲、宗教狂热的母亲。他父亲原本要他当律师,他母亲要他至少从事医疗传教工作。他让双亲大失所望,专攻哲学,但演绎推理课程令他无法坚持学业。(“秃子就是秃子。”他说,“那跟人类的境况何干?”那时我毫不需要伪装,立刻赞同他……直到我深思这个问题:假如顶上无毛的人是你呢?)他在三年级后离开校园,暂时休息,沉思人生的正途。(这是我们之间的差异:对阿瑟而言,人生有正途,或许有数条正途,但一次只走一条。对我而言,人生没有正途可言,只有杂木林、壕沟、水塘、迷宫、沼泽,但没有正途。)

然后,他参与了废除原子弹运动,全心全意奔忙两年。他奉献了大量时间与精力,却仍只是边缘的小角色,一个散发传单的人。或许,问题出在他是加拿大人。

我满怀怜惜之情。我们坐在廉价餐馆中,闻着羊脂的味道吃煎蛋、薯条、豌豆,那是阿瑟最常点的菜色。他的财力捉襟见肘,不久后只得打零工:扫地、折餐巾,甚至沦为洗碗工,否则便得接受他所谓的父母贿赂,返回多伦多大学,但他对学业抱持着冷漠而莫名其妙的痛恨。

他在皇家展览馆那一带的公寓里有一间小厨房,但他不喜欢烹饪,而且厨房本身俨如废墟。他和两位室友合租公寓。一位是伦敦政经学院的新西兰学生,他吃番茄酱烤豆罐头,不加热,不洗脏碗盘,令厨房看起来像小型屠宰场。另一位是眼睛如铜铃的激进印度人,他煮糙米饭和咖喱给自己吃,也不洗碗。阿瑟个性严谨,不喜欢凌乱。但他性情严谨到不愿为别人善后,因此我们下馆子。有一两次,我为他们清扫厨房,但这没引起什么好的效果,倒是招致了一些反效果。我在阿瑟面前留下了另一个错误的印象:其实我不爱清理厨房,当他发现真相后,颇感失望。新西兰室友叫斯洛克姆。他跟着我在厨房里打转,恳求我(“行行好,自从我到这个冷血的国家,就没有干过那档子事了,一次也没有。”),而印度激进分子则不再视我为政治运动者,丧失了原先对我的敬重,见到我便翻白眼,嗤之以鼻。显然,一个人无法身兼受敬重的女学者与厨房女工。

此时,我与阿瑟的关系无法超越手牵手的阶段,而与保罗的生活又越来越难以忍受。万一他跟踪我,发现我陪着阿瑟散发传单,于是要求与阿瑟决斗,或者有其他同等不堪的举动,那该如何是好?我判定我爱的人是阿瑟,不是保罗,于是我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保罗出门去银行上班后,我收拾好自己的全部物品,包括打字机及写了一半的《被爱追踪》草稿。我草草写了纸条给保罗。原本想写:“亲爱的,分手对我俩都好。”但我明白措辞不够强硬,于是我写:“我一直让你不快乐,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行不通的。”我不认为他能追查到我的下落,更不觉得他会设法寻找我。话说回来,他非常在乎名誉。也许哪天傍晚,他会带着可笑、夸张的武器,诸如拆信刀或折叠小刀,出现在门口。我无法想象他使用左轮手枪,那太现代了。我在丧失勇气前,将所有行李塞进出租车,到了阿瑟公寓门口再搬下来。我知道他会在家,因为我前一天询问过他。

“我被房东赶出来了。”我告诉他。

他眨眨眼。“就这样赶出来?”他说,“那样应该违法吧。”

“不如意事常八九。”我说,“是因为我的政治立场。房东发现了传单……他是死硬的右翼分子。我们大吵一架。”(我认为这算是真相的另一种说法。保罗可以算是房东,而他是右翼。但无论如何,我是骗子,心里也觉得我欺骗了他。)

“噢。”阿瑟说,“既然这样的话……”我是政治难民。他邀请我进公寓,以便讨论我该怎么做。他甚至帮忙提行李上楼。

“我没有半毛钱。”我说,啜饮自己在肮脏厨房泡的茶。阿瑟两袖清风,他知道两位室友也是荷包空空。“我在伦敦不认识其他人。”

“我想你可以睡沙发。”他说,“直到你找到工作。”他还能说什么?我们俩看着沙发,沙发破旧,凹凸不平,填充物从裂开的边缘露出来。

我在沙发上过了两夜,之后便与阿瑟同房。我们甚至做爱。由于他的政治立场,我预料他会热情如火。但起初几次,他完事的速度比我习惯的要快很多。“阿瑟,”我毫无技巧地说,“你跟女人睡过吗?”他迟疑了一会儿,我可以感觉到他颈项的肌肉紧绷。“那当然。”阿瑟冷冰冰地说。这是他唯一一次向我睁眼说瞎话。

自从我住在阿瑟的屋檐下,待在他的跟前,他便开始留意我,甚至以自己的方式流露温情。他会为我梳头,梳得专注而笨拙,有时他会从后方过来抱我,只是随手搂一下,仿佛我是泰迪熊。我满心喜悦,目光晶莹:白马王子已经来了,而且他拥有可以让我献身的理想。我的人生有了意义。

但生活中不无困扰:印度人和新西兰人如影随形,在早上打开我们的房门向阿瑟借钱,新西兰人目光暧昧;印度人自从发现我们同床共枕时,便始终对我们不以为然。或者,新西兰人会坐在沙发上,听着晶体管收音机,念念有词地迅速做他的计算;而印度人则去洗澡,将湿浴巾留在地上。他常说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阶级观念的邪恶,毕竟他在种姓制度下长大成人,但他撇不下老习惯,总是将捡起浴巾的人视为佣仆。他们两人都怨恨我的存在;或者应该说,他们怨恨阿瑟能交上他们眼中的好运。阿瑟本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怨恨,也没察觉他的幸运。

另一项困扰是我找不到时间、空间撰写《被爱追踪》。阿瑟出门时,他认定我应该同行;即使我找到借口不去,其中一名室友必然会在公寓里。我将书稿收在上锁的行李箱中,因为我怀疑新西兰人会来我们房中翻看东西。有一天,我回到公寓,发现印度人将我的打字机拿去典当。他允诺会归还现金,但之后我憎恶起他吃的每一粒糙米。我剩下的钱不足以赎回打字机,而我指望在完成书稿后领取两百英镑稿费。我的绝望一天天暗中增加。阿瑟不知道我的问题,不断纳闷我为何仍然不去找女服务生的工作。在建构虚拟的过去时,我穿插了一些真实的经验,提过我曾经是女服务生。我还说我做过啦啦队队长,而我们共同笑起我参与政治的往事。

与他们同住三周后,我几乎一文不剩。尽管如此,我花了宝贵的几便士购买碎布,准备做浴室窗帘。布料是红橙色相间的印花布。我觉得窗帘能为浴室驱走几分寒意,减少空洞感。我打算自己做窗帘,手工缝制。我一辈子不曾做过女红。我爬上楼梯,哼着歌儿打开公寓门锁。

站在客厅中央的人,正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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