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怎么找到我的?
她在客厅里,背挺得很直,站在黏土色的小地毯上,穿着白领的藏青色套装;白手套、帽子、鞋子都洁净无瑕,皮包夹在腋下。她化了妆,用口红将嘴巴画得比较大,但可看出她原本的唇形。我看见她在哭,无声而丑陋;睫毛膏从眼睛流淌而下,成为黑色泪滴。
我的目光穿透了她的背脊,看得见后面的破损沙发,仿佛填充物是从她身上露出的。我后颈的寒毛竖立,于是我夺门而出,摔上门,倚在门板上心想那是她的星光体,并记起莉达·斯波特告诉过我的话。那个鬼东西应该待在家里的,母亲放它出来干什么?我想象母亲飘过大西洋,牵系星光体的橡皮筋越拉越细。她最好当心一点,否则扯断了连线,她便会永远与我同在,潜伏在客厅,模样犹如一坨澄澈的灰尘,或是像她在一九四九年拍照的柯达透明底片。她的来意为何?为什么不放过我?
我再次开门,准备面对面,向她说出积压在我心里的话,但她已然消失。
我立刻重新布置家具。这并不容易,因为家具陈旧又笨重。然后我检查公寓,看有没有开着的窗户,却没有找到。她怎么进来的?
我没有说出母亲显灵的事。他们不高兴我移动家具,倒不是说他们在乎家具的摆放方式,只是觉得我应该事先征求他们的同意。“我是想帮你们节省时间。”我说,“我觉得这样比较好看。”他们判定那是家庭主妇的本能作风,忘却了这件事。但我不曾遗忘:假如母亲能让她的星光体横渡大西洋,就能再来第二次,而我不想再见到她。不知道改变家具的摆法能不能将她阻挡在外。莉达·斯波特使用这一招对付来意不善的鬼魂,但母亲不是鬼魂。
五天后,我收到电报。电报在加拿大馆放了四天。我一直用那个地址收信,偶尔写明信片给父亲,回信地址也写那里,以防母亲哪天动了追查我下落的念头,过来找我。我不常去领信,因为只有父亲偶尔寄明信片来,图案是从中央岛远眺多伦多天际线,想必他一口气买了几打,内容则是“一切安好”,活像是寄检验报告卡给我。
电报说:“你母亲昨日过世。请返家。父字。”
我读了三遍。起初我认为那是陷阱:电报是母亲拍的,她从父亲随手放着的明信片上抄下地址,试图引诱我回到她的攻击范围。果真如此,她应该会写“你父亲昨日过世”。不过,她也可能意识到只要她仍然健在,我便不会回去,因而在电报里捏造虚假的安全信号。
但如果她当真不在人世呢?那么她便能出现在我的客厅里,前来通知死讯。我完全不希望这是事实,但我想应该没有错。我得回家一趟。
我回到公寓里,印度激进分子盘腿坐在地板上,向坐在沙发上的阿瑟解释性交过度会使精血耗竭,进而减损心智的力量,令他无法为政治贡献。印度人说,应该将精液汲取到脊椎,传送到脑下垂体,并举了甘地为例。我在半开的门外听他们交谈几分钟(在门外偷听是我保留的习惯),由于没有听见阿瑟的声音,不知他有没有回应,我便走了进去。
“阿瑟。”我说,“我得回加拿大。我母亲过世了。”
“如果她已经死了,”他说,“何必回去?你又帮不上忙。”
他说得对,但我需要知道她是否真的不在人间。即使打长途电话回家询问父亲,我也无法判定事实……我必须眼见为凭。“我不能解释。”我说,“这是家事。我非回去不可。”
我们俩记起我身无分文。父亲为什么没有寄钱给我?他假定我有能力自给自足,他总是假定我毫无问题。我是明智的女孩。母亲会知道我不是那种人。“我会想法子的。”我说。我坐在床上咬指甲。我的打字机在当铺,《被爱追踪》锁在行李箱中,自从与阿瑟同居,我便不曾碰过。稿子只写到一半。我的钱甚至不够买纸完成稿件。我可以写信向父亲要钱,但那得花掉宝贵的一英镑,再说我在这里的银行账户是用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名字。我将很难向父亲说明原因,尤其是透过电报。那可能会刺伤他的心。
我将草稿藏进包里。“我要去图书馆。”我告诉阿瑟。出发前,我偷了新西兰人的廉价黄色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没必要开口借,否则会被严词讯问。
随后两天,我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勤勉地用大写字体撰稿,并且不理会其他人的窸窣声、咿呀声、鼻塞声、喉咙有痰的那种咳嗽声。萨曼莎·迪恩在慈祥的孔雀鱼先生家中寄宿,在房间里忽然遭到主角声名狼藉的叔叔达西伯爵绑架,并受到强暴的威胁。主角救了萨曼莎,但主角的旧情妇皮埃蒙特女伯爵心生妒忌,这位半意大利血统的美女派人劫走萨曼莎。可怜的萨曼莎在伦敦像一个沙包被扔来扔去,总算重回主角的怀抱;而他愚笨的利蒂希娅夫人死于黄热病;皮埃蒙特女伯爵此时愤怒不已,在雷雨中从城垛跃下而亡;伯爵则因为在南洋投资失利,不再富贵。这是我篇幅最短的作品之一。但情节紧凑,至少封面上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到惊人的高潮。出版后,我在多伦多买了一本。萨曼莎一袭蓝衣,风姿绰约,巨大的云朵映衬着她如海草般起伏的秀发。德维尔城堡的角楼在背景中,散发出不祥的氛围。
但我领到的稿费比平常低,半是因为篇幅(科伦拜恩出版社以字数计价),半是因为那些浑蛋知道我需要这笔钱。“结局有点悬而未决。”回信上说。但稿费足以买一张单程机票。
母亲确实已经呜呼哀哉。不仅如此,我还错过了葬礼。我在机场没想到要打电话,因此我走上多伦多家门的门阶时,并不知道屋内会不会有人欢迎我。
时间是傍晚,屋里亮着灯。我敲敲门,没有人应门。我转动门把,发现没有上锁,便自行进屋。我立刻看出母亲确实不在人世,因为有些椅子罩着塑料护套,有些没有。母亲绝不会做这种事。对她来说,要么全部罩上护套,要么全部拿掉:客厅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那取决于她是否在家里招待客人。没有护套的椅子看起来有些可憎,像没有拉上拉链的裤裆。
父亲坐在椅子上,穿着外出穿的鞋。这是另一条母亲已死的线索。他在读一本平装书,但心不在焉,仿佛再也不需要将整副心神投注在书上。我见到他,他便察觉到我回来了。
“你母亲过世了。”他说,“过来坐下,旅途一定很远吧。”
他脸上的皱纹比我记忆中多,线条也更清晰。先前,他的脸孔是平的,像铜板,甚至像被火车碾过的铜板,五官宛如被抹平,却又不到全平的地步,以致模糊难辨,仿佛罩着一层层纱布。但如今他的脸孔开始浮现,淡蓝色的眼珠,眼神机灵,我从未想过他是机灵的人。他的嘴唇很薄,甚至略带鲁莽的感觉,那是赌徒的嘴巴。为何我过去不曾注意到这些?
他说有一天傍晚,他从医院返家,发现母亲倒在地下室楼梯底下。她的太阳穴上有瘀血,颈部扭曲的角度怪异,他几乎一眼便察觉到她摔断了脖子。他叫救护车只是为了形式,他清楚母亲已死。她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和粉红色室内拖鞋。
父亲说,她必定是一跤滚到楼梯下,头部受到连续撞击,并在楼梯底摔断颈椎。他暗示母亲最近的饮酒量。验尸裁决的死因是意外。不可能有其他死因,因为家里没有遭到闯入的迹象,也没有遗失物品。这是我和父亲聊得最久的一次。
一股罪恶感涌上我的心头,其中原因很多。我离开了她,撇下了她,尽管我清楚她并不快乐。我曾经疑心电报的真伪,怀疑她布局诱骗我回家,而且我甚至没有赶上葬礼。我在她断气的那一刻朝她关上了门——不过,她的确切死亡时间无法判定,因为父亲发现尸体时,她已经死亡至少五个小时。我觉得仿佛是自己亲手杀了她,尽管那不可能。
那一夜,我走向冰箱,亦即她的冰箱,将食物狂扫下肚,狼吞虎咽,没有乐趣可言。我吃了半只鸡、四分之一磅的奶油、一个店里买来的香蕉奶油派、两条面包配橱柜里的一罐草莓果酱。我不断期待她出现在门口,流露出我最熟悉的那种既鄙夷又窃喜(她喜欢逮到我大啖食物)的表情。尽管我做了如此仪式,却没有像往日那样将她引来。她没有出现。那一夜我呕吐两次,没有故态复萌。
第二天,我开始疑心母亲的死另有隐情。早餐时,父亲用崭新的机灵眼睛望着我,口吻仿佛事先演练过:“或许你会难以置信,但我爱你的母亲。”
我确实觉得难以置信。我知道他们房中有两张单人床、他们的争执,我知道母亲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生活,而我和父亲完全配不上她。她常说没有人感谢她,她的话不是出于胡思乱想。确实没有人感谢她,尽管她行为举止中规中矩,为我们奉献一生,依照习俗将家庭视为她的事业,但看看我们的德行吧:女儿性情阴沉、肥胖笨拙;丈夫不肯和她交谈,不愿搬到罗斯代尔那一片盎格鲁-撒克逊富豪世家的集散地,回归他的故乡。他是否以妻子为耻?答案八成是肯定的,只是一谈起这个话题,他总是静默不语,不然就说他不喜欢罗斯代尔。母亲说父亲不爱她,而我相信母亲。
更奇怪的是,他何必对我说“我爱你的母亲”?他想说服我,这点很明显;但同样明显的是,他没有料到我真的会从英格兰回来。
他已将母亲的衣物送给“跛足公民”,地毯上四处是他的鞋印,水槽里的脏碗盘至少摆放了三天。他打破了全部的家规。
翌日,他说了更可疑的话:“没有她,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一边说,一边叹着气看我,以眼神恳切地求我相信他、参与共谋、别走漏风声。忽然间,我依稀看见他从医院悄悄溜走,戴着白色口罩开车回家,以防被人认出。回到家后,他用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屋,脱掉鞋子,穿上拖鞋,鬼鬼祟祟地到她背后。他是医生,他曾是地下工作人员,他杀过人,他必然知道如何扭断她的脖子,并将现场布置得像意外。尽管他又是皱眉又是叹息,他也自鸣得意,活像犯了错却不必负责的人。
我试图说服自己这不符合他的作风,却徒劳无功。只要条件得宜,任何人都可能做出任何事。我开始寻找动机:另一个女人、另一个男人、保险单、一时气愤难平。我审视父亲的衣领,寻找口红的痕迹。我翻阅他书桌抽屉里看起来较正式的文件。我蹲在楼梯上,偷听他接到的几通电话。但我查不出证据,若我相信他犯了案,便不会这么快放弃调查。再说,假如我发现父亲是杀人嫌疑犯,我又会怎么做?
我转而思忖起母亲的事。推测她的过去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反正她已不在人间。她究竟有过何种遭遇,才会那样对待我?我更想询问父亲“母亲是不是在婚前怀孕”。她相簿里的那个年轻男人又是怎么回事?他身穿白色法兰绒,驾驶名车,曾经可以算是和母亲订婚。可以算是。他们的故事暗含悲剧的氛围。他是否因为母亲的父亲是加拿大铁路公司的火车站站长而抛弃母亲?尽管父亲的家庭背景比母亲强,但他对于母亲来说是否只是第二人选?
我拿出相簿,准备重温照片。或许那些脸孔上的表情会泄露一些蛛丝马迹。但每一张有白色法兰绒男人的照片里,他的脸孔都遭到割除,小刀的刀痕干净利落。父亲的脸孔也不见了。只有母亲仍然青春美貌,笑靥灿烂,望着镜头,挽着无头男子。我在桌前坐了一小时,面前是摊开的相簿,惊愕地察觉母亲满心愤懑的证据。我几乎能见到她切割照片,纤纤玉指怒火熊熊,割断过去,因为那些过去演变成了现况,又背叛了她,令她困在这幢房屋里,待在这覆盖塑料的坟墓中,无路可出。那必然是她的感觉。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也许她是自尽,不过我从未听说谁跳下地下室的楼梯结束生命。如果真是这样,便能解释父亲为何举止鬼祟、希望被相信、急于处理她的遗物,以免睹物思人,令他想到自己要承担部分责任。有生以来第一次,我为母亲感到不平:路姑妈人见人爱,却没有人在乎母亲,没有人真心喜欢她。她的个性太强,无法讨人欢心。
母亲的死,一部分也是我的过失。我主掌自己的生命、离开家门是否错了?离家前,我始终是肥胖的先天白痴,是令她颜面尽失的身心残缺者,让她束手无策。她的内心与外表并不相同。我是她的挫败,与她自命上流与优雅的生活格格不入。她毕竟是我的母亲,她必然曾经将我当成小孩看待,但我只记得片段,例如她会抱起我,让我能照到梳妆镜,由她为我梳头,或是她在公开场合搂抱我,与其他母亲在一起。
一连几天,我思忖着她的点点滴滴。我想知道她的人生,也想知道她的死亡。事发经过究竟如何?尤其是,如果她过世时穿着粉红色家居服和拖鞋,为何她出现在我家客厅时,却穿着一九四九年的藏青色套装?我决定去找莉达·斯波特,请她举行私人降灵会。
我在电话簿里查她的电话,但她没有登记。约旦堂也没有。我搭电车到那一区,在大街小巷穿梭往返,总算找到那幢房屋。绝对就是那里没错,我记得街角的加油站。但如今,一户葡萄牙人住在那里,他们对约旦堂一无所悉。莉达·斯波特和她那一小群唯灵教派信徒消失无踪。
我与父亲同住九天,看着母亲的房子瓦解。她的衣柜和五斗柜抽屉空荡荡,她的单人床重新铺了床单,却无人使用。草坪出现蒲公英,浴缸出现一圈圈污垢,地板有食物碎屑。父亲不讨厌我住在家里,却没有殷勤挽留。我们这一生都是沉默的共谋,如今保持沉默的原因不复存在,我们便想不出两人能聊的话题。我以前常幻想母亲令我们父女疏远,若不是她,我们将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一如南希·德鲁[7]与她善解人意的律师父亲。但我错了。事实上,她是我们父女的向心力,就像国家危难事件,像伦敦大轰炸。
最后,我自己租了房间,住在查尔斯街。我其实负担不起,但父亲说他打算出售房子,搬到艾曼纽路的一间单身公寓。(他后来续弦,对方是他在母亲过世后认识的法律事务所秘书,人不错。他们搬到唐米尔斯那一带的平房。)
母亲过世后的那一段时间,我无法写作,对先前的故事情节提不起兴趣,而新情节则滞碍难行。我几番尝试提笔,开始写名叫《卡斯尔福德风暴》的小说,但男主角老是在打桌球;女主角坐在床沿,在夜里独自一人,什么也没做。这大概是我最贴近社会现实的稿子。
想到阿瑟,令我更加沮丧。我跟自己说,我根本不该离开。我们在机场吻别,呃,也不能说是机场,但他确实送我到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接驳车站。我告诉他,等我能够抽身,便会立刻回到他身边。每星期,我都忠心耿耿地写信给他,说明我没有旅费,仍旧回不了英国。有一段时间,他会写回信。那些信古里古怪,谈的净是他散发传单的事情,信末写着“谨上”(我写的则是“爱你哦。给你一千个香吻”)。之后便杳无音信。我不敢去想究竟怎么回事。他遇到别的女人了吗?某个分发小册子的荡妇?也许他只是忘了我。但我大部分的行李都在他的公寓,他怎么能忘掉我?
我找到了工作,在伊顿百货担任化妆品柜台小姐,销售睫毛膏。但我常在夜晚哭肿双眼,公司便将我调到假发部门。我负责的甚至不是上等货,而是人造假发。这份工作乏味无趣,见到客人徒劳无功地追求青春美貌令我沮丧。偶尔没有人注意时,我会试戴假发,但那些多半是灰色的。我想瞧瞧自己老年的模样。我觉得自己即将变老,而且一生平板单调,因为我对人、事、物一概丧失兴趣。这会儿,我相信我已然遭到遗弃。我满心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