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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51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阿瑟,”我说,“我要出版一本书。”我趁阿瑟看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晚间十一点全国新闻的时候说,暗祷他不会听得太清楚。但他听见了。

“什么?”他问,“出书?你要出书?”

“对。”我说。

阿瑟脸色不快,调低新闻的音量。“什么样的书?”他问。

“呃,你可以说它是关于社会上男性和女性的地位的。”我心虚地说,想到诗文第十四段提及外表光滑、内部充满尖刺的铁处女,拥抱一个身穿充气橡胶服的男人。但我只想让他对我肃然起敬,而这套说法似乎不错,因为他停止皱眉。

“那很好。”他说,“我向来就说你有那一份能耐。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看稿,修订内容。”

“谢谢你,阿瑟。”我说,“但稿子已经编辑好了。”这是实话,可怜的科林·哈珀几番修改,划掉部分内容,在书稿周边空白处写上“删除”。他努力将话讲得婉转,但这份书稿显然令他为难,两度将稿子评为“极其夸张”,一回则说“哥特式的风格”。当时令我惊骇不已:他知道了。但那纯属偶然。“稿子已经送印了。”我告诉阿瑟,“出版社要我上电视。”我补上一句,意在令他刮目相看。

正如我所料,阿瑟又露出愠色:“怎么不早说?”

“你最近事情好多。”我嗫嚅地说,“我不想麻烦你。”事实的确如此。阿瑟结交了一整批新朋友,忙得不可开交。

“总之,这是好事。”他说,“我一定得看看你的书。我们应该出门庆祝,刚好有几个朋友我一直想介绍你认识。”

阿瑟概念中的“出门庆祝”就是到司巴迪纳广场的杨乐花园餐厅吃饭。“那里就像西湖餐厅出名之前的样子。”阿瑟说。他的意思是指价格低廉。我们去过一次,风味不错。但对我而言,庆祝绝不能没有酒,而且最好有蜡烛。杨乐花园没有贩售酒精饮品的执照。

但阿瑟情绪不佳,我没有提议换地点。我们走到司巴迪纳搭乘公交车。阿瑟仍然拒绝买车,嫌浪费。我知道他完全正确,他永远完全正确。他这一点实在可敬可佩,却开始令我吃不消。

阿瑟告诉我,我们要见的人是唐·普尤和马琳·普尤夫妇。阿瑟和唐都在大学的政治系任教,见解相同。据阿瑟说,他尊重唐的脑筋。基本上,他非常善于尊重别人的脑筋。但他总有办法揪出对方的缺陷,就像木材上有些许的干腐部位。“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会如此告诉他。我越来越想补上一句:“即使是你,也一样不完美。”

我们走进杨乐花园,店里照例宾客满座。一对坐在对墙桌位的夫妻向我们挥手,我们便从桌位之间挤过去找他们。

“琼,这位是唐·普尤,这位是他太太马琳。”阿瑟说。我忽然一阵反胃。我认识马琳,我曾和她一起参加幼女童军军团。

她的外表变化不大,仍旧比我苗条得多。她穿着褪色的牛仔夹克和牛仔裤,夹克口袋上绣着一朵花。她的金发稀疏,参差不齐地垂在肩上,佩戴银框眼镜。她身材劲瘦,左手除了拇指,都戴着粗肥的银戒指,看上去像手指虎。我看得出她必然飞升为女童军,袖子覆满徽章,之后学习现代舞、格式塔[5]治疗法、空手道和木工。她抬头向我微笑,显得沉稳而干练。我身上当然都是披挂式的服饰:一条披肩、一条可以轻易勒死我的长项链、一条围巾。我的头发需要清洗,我的指甲污秽,尽管我的鞋没有鞋带,我却觉得鞋带松开了。

一团团脂肪从我的大腿和肩膀冒出,我的腹部鼓凸如笋瓜,一顶褐色毛料的贝雷帽咻地穿过我的颅骨出现在头上,灯笼裤覆盖着我惊慌失措的胯下。泪水在我眼球后面积聚,像病毒遇见已疲惫不堪的喉咙,我蛰伏的过去瞬间恢复生命力。

“很高兴认识你。”马琳说。

“不好意思。”我说,“我得去趟洗手间。”

我朝着洗手间前进,留下他们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一到女厕,我将自己锁入其中一间,坐下来,沉溺在自怜之中,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一场庆功宴。施虐者马琳将我捆绑在桥上,留在原地充当活祭品,献给溪谷里的怪物;机灵的审判者马琳。我再次被困在童年的梦魇中,永无止境地奔跑,追赶那些忽视我、蔑视我的人;我伸出双手,乞求她们夸赞我。她仍未认出我,但我清楚等她察觉我的身份后,她便会对过去的自己露出宽容的微笑,而我则羞愧不已。但我没有做什么不光彩的行为,她才有。那为何我才是那个满怀罪恶感的人,她却逍遥自在?强者才能够逍遥自在,我的罪恶感属于输家,属于可以被公然耻笑的人,属于失败的人。我恨她。

我不能整晚待在洗手间,于是我用湿纸巾擦脸,重新上妆。我得咬紧牙关撑过去。

我回到座位时,他们在吃一整条的糖醋鱼,焦干的凸鱼眼一颗也没缺。他们几乎没注意到我回来,只顾着议论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我们桌位多了一位男客,他眼神忧郁,头发是黄棕色,逐渐变秃。我听到他的名字是萨姆,但没有人费心为我介绍。

我坐在一旁听。他们的论点有如乒乓球一般满桌飞蹿,各自拿下许多分数。他们正在决定美国的未来。是该实行略带社会主义色彩的民族主义,还是略带民族主义色彩的社会主义?看起来,唐对所有的数据资料朗朗上口。阿瑟满腔热忱。萨姆似乎是理论派,后来我才知道,他受过担任犹太教祭司的训练。马琳宣判谁的论述有理。自以为是也是她的特质,我如此心想。她甚至比阿瑟更加自以为是。她样样杰出,她曾经在工厂任职,这点令在场的几位男士敬佩不已。没有人和我说话。我觉得阿瑟可能提过我的书,但也许他会选择保护自己,不在实际读过前公告周知。他信不过我。我唯一搭得上话的对象是烤鱼,现在它只剩脊椎和头。

“我们点幸运饼吧。”我强颜欢笑,“幸运饼最好吃了,不是吗?”阿瑟点了幸运饼,那神态颇像在纵容一个被宠坏的小孩。马琳轻蔑地看我一眼。

我决定与她正面交锋,瞧瞧状况能有多么不堪,省得提心吊胆。“我们好像参加过同一个幼女童军军团。”我说。

马琳笑眯眯地说:“哦,幼女童军啊。谁都当过幼女童军。”

“我是地精队的。”我说。

“我根本想不起我是哪一队的。”她说,“那些事我忘得差不多了。不过聚会结束后,我们常躲在置物室玩教堂的电话,乱打给陌生人。如果有人接,我们就说:‘你家的冰箱会漏水吗?’如果他们说会,我们就说:‘那你最好帮它包尿布。’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这个恶作剧我记得一清二楚,因为她们从不让我参与。我很诧异这件事仍令我愤慨。更令我愤慨的是她仍未认出我。曾经如此令我大感羞辱的经验,竟然没在她脑海留下任何印象,感觉实在不公平。

幸运饼来了。唐和阿瑟没有碰,但其他人都打开饼干。我拿到的幸运签是新的爱情即将降临。萨姆的说他将得到财富,马琳的则说能做自己最好不过。

“签言显然不准。”萨姆说。

“难讲。”马琳说,“你向来是隐性的资本主义者。”他们的关系似乎比我料想中更密切。

“我的也不准。”我说。我觉得马琳的签言应该属于我。“能做自己最好不过。”一个细小柔软的声音如此低喃着,像良心的声音。但是哪一个人呢?是哪一个?若是我说出事实,他们必然会大惊失色。

“你今晚是哪里不对劲?”回到公寓后阿瑟问我。

“我也不知道。”我说,“老实说,我不太喜欢马琳那个人。”

“她倒觉得你人不错,很喜欢你。”阿瑟说,“她跟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刚好去洗手间。”

“是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吗?”我说。

“不是。”他说,“我想是在第三次去的时候。”

我心想:感谢厕所!世间仅存的独自冥想和祈祷的地点。我祈祷些什么?我全心全意祈祷马琳会摔进地洞。

随后那一个星期,马琳和唐基本上像是搬进我们的公寓住了,而萨姆则跟着他们。马琳成为阿瑟的柏拉图式典范。她不仅拥有阿瑟敬佩的头脑,而且厨艺一流,最常做素菜。唐和马琳有两个小孩,尽管当初是阿瑟在卧室内摆满节育用具,催促我服用避孕药。若是我因为服药而呕吐,他便发脾气;若是我月经迟来,他脸色便转为牛油果沙拉酱的绿色。现在他却闷声不吭地怨我没有生儿育女。

马琳是《复兴》杂志社的总编辑。那是一家小型的加拿大民族主义左翼杂志社,唐是编辑,萨姆是编辑助理。阿瑟不久便成为外编,精心撰写一篇关于分支工厂的研究报告。马琳读的时候不断抽烟(她唯一的恶习),若有所思地点头,说着“很有见地”之类的话,听得阿瑟笑容满面。她是缪斯,我愤怒地想;她从不准备咖啡,全是我在张罗。正如阿瑟说的,至少我能做到这些,而我决心不做更多。

我嫉妒马琳,但不是寻常女人之间的嫉妒。我不曾担心阿瑟动念拧她瘦小的臀部,正如虔诚的天主教徒不会碰触圣母。再说,我很快便看出马琳与萨姆暗通款曲,但唐不知情。我决定绝口不提,因为还不是时候。我的性情立刻温厚起来。我买饼干,并将咖啡一并奉上,也开始参与编辑工作。我对萨姆格外友善,我看得出他的心理压力沉重。尽管他与阿瑟同样热忱奉献,却也有比较不威严的一面,只有在厨房协助我准备咖啡时才会显露出来。我喜欢他帮忙煮咖啡的那一份心意,而且他手脚比我笨拙许多。

在这段时间,出版社送来了《神谕女士》的铅印打样,我一边校订,一边内心越发忧虑。在重新检阅下,这本书似乎颇为怪异。实际上,除了措辞,它非常类似我的制式古典哥特小说,不过是变调的古典哥特小说,内容不知为何统统颠倒错乱。书里有折磨苦楚,有戴着恶徒面具的英雄,有戴着英雄面具的恶徒,有奔逃,有死亡的阴影,有禁锢的感觉,却没有幸福的结局,没有真爱。当我察觉这本书与我的小说有五成相像时,我感到不安。或许我应该带着稿件去找心理医生,而不是出版商。但我想起母亲送我去看的心理医生。他的治疗不具效果,况且不会有人了解无意识书写。也许我当初不该使用本名,或者说是不该冠夫姓,那么便不必让阿瑟过目。我越来越惧怕他会看这本书。自从我告诉他出书的事,他便不曾提起这个话题,我也是。尽管我怨恨他对此毫无兴趣,但我乐于延缓审判日。阿瑟不会喜欢这本书,我敢断定这点,其他人也不会欣赏这本书。

我打电话给出版社的斯奇吉斯先生。“我改变心意了。”我说,“我不想出书。”

“什么?”斯奇吉斯问,“为什么不想?”

“我不能解释。”我说,“是个人因素。”

“听我说,”斯奇吉斯说,“你签过合约,记得吗?”

但不是以血书签约,我心想。“难道我们不能取消这件事?”

“书已经进入编制程序了。”斯奇吉斯说,“不如你跟我去喝一杯,我们再讨论。”

他拍拍我的背,安抚我一切都将平安无事。我允许自己相信他。之后他开始联络特殊的人物,以提振我的士气。

“我们正在预热。”几天后他如此说,接着是“我们帮你争取到一两个好地点”或“我们要让你巡回宣传书,走遍全加拿大”。最后这一项令我联想到女王站在火车厢的后方平台,挥手致意。我也得做那种事吗?这也令我想到花生先生。他在每个特价周六现身劳布劳斯超市停车场。他有正常的手臂和双腿,穿鞋套,戴白手套,但身体是巨大的花生。他盲目地跳舞,脚步摇晃,而女服务员贩卖着彩色小人书和一包包的花生。小时候我很爱他,但忽然间我察觉到担任花生的感觉:笨拙、引人注目、窒息。或许我不应该签下合约,签得如此草率、漫不经心,而且事前喝了五杯蚱蜢鸡尾酒。由于出版日期已近,我每天早晨都从模糊的不祥预感中醒来,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镇定。

不过,样书消除了我的疑虑。它看起来像真的书,背面有我的照片,看起来像真正的作家。路易莎·K. 德拉科特的照片不曾登上封底。书封上的吹捧之词令我有点惊恐:“以新颖的大胆坦率,剖析现代爱情与性的战争。”我不认为书的内容符合广告词,但斯奇吉斯向我担保一切都没问题。“你写了书,销售的事交给我们。”他也欢喜地说他“敲定”了最重要的书评。

“那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们将书送交给一定会欣赏它的人。”

“那不是作弊吗?”我问,而斯奇吉斯笑了。“你真妙。”他说,“别失去纯真之心。”

“犹如彗星的文坛无名新星”是第一篇书评的评语,刊登在《多伦多之星》上。我用厨房剪刀将书评剪下,贴在从克雷吉斯百货买的新剪贴簿上。我开始稍稍放心。《环球邮报》书评则说“精辟”和“神秘”,两个词出现在同一个段落。我用字典查明意思。也许,我的书不算太差劲。

(但那时我没有停下来思忖彗星的本质。一团团拥有红色长发和壮观尾巴的宇宙尘埃,由天文学家发现,而他们用自己的名讳为彗星命名。它们是灾难的预告、战争的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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