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神谕女士》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完结】 > 《神谕女士》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txt

第25章

作者: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当前章节:57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7:23

我们从意大利回来后,我几乎立刻打电话给皇家豪猪。他的口气并不讶异:“怎么这么久才联络我?”

“我出城了。”我含糊地说,“我在出发前给你打过电话,但你不在。”

我们在辛普森百货美食广场一家名叫“红辣”的小摊见面。皇家豪猪说他的境况甚至比平常更窘迫,而这里提供全城最便宜的午餐,两份热狗和一杯橙汁饮料只要一元。他的斗篷在辛普森百货美食广场有些格格不入,以至于我对他的性幻想稍微消减。但他仍然有几分拜伦的味道。我记得拜伦在房间里养了一头宠物熊,而且用头盖骨喝酒。

他向我借了一枚地铁代币,我们便回到他的住处。“有件事要先讲清楚。”我在货运电梯中说,“我们不能认真。”我说阿瑟对我非常重要,我不愿做出会令他伤心的事。

皇家豪猪说他不介意,而且越不认真越好。

起初,我们的关系很轻松。终于有人愿意和我共舞华尔兹,我们在他仓库的舞池翩翩起舞,他全身上下只戴着大礼帽,我披着蕾丝桌巾,音乐是我们从“跛足公民”那里买来的曼托瓦尼管弦乐。电唱机也是在“跛足公民”那里买的,十元。不跳舞、不做爱时,我们便造访二手商店,搜寻花瓶、八扣手套[6]、无肩带的黑缎马甲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正式礼服。他想要暗藏着剑的拐杖,但我们不曾找到,倒是在中国城发现一家店正在卖一九〇五年遗留下来的有扣靴子。靴子不是常见码数,所以销路不佳。我得坐在路边,让皇家豪猪努力地将我的脚塞进每一双靴子试穿,美丽的淡色调,白色亮面绵羊皮,珠灰色。我觉得自己像灰姑娘丑陋的姐姐。我唯一穿得下的一双,是绑鞋带的黑色钢头洗衣妇鞋,连这种鞋也很诱人。我们买下这双鞋,之后买了一双黑色网纹丝袜来搭配鞋款。

我很快便发现我对十九世纪琐事的兴趣,远远不如皇家豪猪对文化碎屑的迷恋。我喜欢古董银饰和鼻烟盒,他渴求绿色可口可乐瓶、破旧的惊奇队长漫画、米老鼠手表、小人书、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电影明星纸娃娃。他钱不多,不能将想要的东西统统买下,但他对昙花一现、落伍、用完即丢弃的物品如数家珍。万物对他来说都是风格潮流,都不具实体。在他身边,我近乎谦卑。

不幸的是那双绑鞋带的黑色短靴若是穿超过半小时,我便会脚疼不已,但也够我尽情跳两支华尔兹了。逛街疲倦时,我们便到街角的肯德基,点一篮炸鸡和两杯可乐,带回皇家豪猪的仓库享用。他要留下鸡骨,煮沸,用黏胶和铁丝固定在一座雕塑上。他准备将成品取名为“琼·福斯特肯德基炸鸡”,并在他的下一场展览上展出。他说这是绝佳的点子。黑鞋要称为“福斯特之舞三十号”,他还将我的几绺头发粘在一片曼托瓦尼唱片上,称为“毛茸茸的福斯特音乐”。若是我给他我的周末内裤组,他可以……

“你真有创意。”我说,“但我想那不是好点子。”

“为什么?”他问,有点难过。

“会被阿瑟发现的。”

“阿瑟。”他说,“每次都是阿瑟。”

他开始憎恶阿瑟,刻意告诉我自己还有另外两个女人。她们都已婚,一位嫁给心理医生,另一位的先生是化学教授。他说她们都很笨,床上表现差劲。化学教授太太常在货运电梯旁边留下烘焙食品,而且事先不打招呼。我们会躺在他肮脏的床垫上,吃着受潮的南瓜蛋糕和扁平的高蛋白质面包(她是健康食品狂),而皇家豪猪会谈论她的缺点。我开始纳闷他在她们面前,是否也那样谈论我。我心里很介意,却无权介意。

“既然她们那么无趣,你为什么见她们?”我问。

“你不在这里的时候,我总得有事做。”他说得一把火气。他已认定她们是我的过错。

偶尔罪恶感发作的时候,我会为阿瑟烹煮大餐,成绩却比我平日做的菜更糟糕。我甚至思忖着告诉他一切,效法马琳的坦白与诚实。话说回来,她的做法并没有为她带来奇迹,我确信以她为师对我不会有帮助。我担心阿瑟会哈哈大笑,指摘我是叛徒,或是将我一脚踢开。我不要那种下场:我仍然爱他,我确定自己是爱他的。“或许我们应该采取开放式婚姻。”一天晚上我向阿瑟如此说,当时他在奋力切割一块我在烤架上烤到忘记的猪排。他不置可否,原因可能是他嘴里满是食物,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我们从意大利回来后,马琳已不在我们公寓。她回到唐身边。他们说他们已经“解决了问题”,但她仍然和萨姆见面。他们的约会是秘密,但萨姆当然是立刻告诉了我。

“那你们现在算什么关系?”我说。

“回到我们刚开始的状态。”他说,“只是经验比较丰富了。”

阿瑟和我的关系似乎也回到了原点。我心想,我的问题在于我不缺经验,但我似乎无法从经验中学习。

阿瑟回去教书,《复兴》杂志社重整旗鼓,这点应该能让他开心。可是我看得出他怏怏不乐。以前我会竭力取悦他,但现在我憎恶他不断散发的灰色氛围,犹如反其道而行的光环。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快乐一概是我的错,是我忽视他。但我逐渐撇下那种感觉。或许,他只是擅长抑郁寡欢,就如同其他人擅长赚钱。或许他存心毁掉自己,借此向我证明我的破坏力。他开始指摘我对他的工作不够感兴趣。

由于家里气氛沉闷,我逐渐喜欢通过皇家豪猪逃离现实。他对我不会有太多要求,诸事洒脱。我不再小心翼翼,开始在阿瑟外出时从家里打电话找他。到了后来,即使阿瑟在隔壁房间,我也敢拨电话。我的工作也受到影响:我对古典哥特小说完全丧失兴趣。现在那些小说对我有何用处?

我总算踏上斯奇吉斯的加拿大全国讲书之旅,皇家豪猪也同行。我们乐此不疲地挖空心思,让他能蒙混进汽车旅馆房间。有时候,我们会穿着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中年观光客服饰,以假名登记房间。在多伦多时,我开始出席派对,不见得是和他同进同出,而是两人间隔约五分钟先后入场,再设法找人引介我们认识。这些游戏很幼稚,却能纾解我的情绪。

在其中一场派对,我认识了弗雷泽·布克南。他拿着酒杯走向我,笑嘻嘻地站着,当时我在问皇家豪猪的职业。

“我从事殡葬业。”他说。我们都认为这是很逗趣的答案。

“不好意思,福斯特女士。”弗雷泽·布克南说,伸出一只手,“我是弗雷泽·布克南。或许你曾经听说过我。”他身材矮小,衣着整齐,穿着花呢外套和高领毛衣,蓄着短短的络腮胡。他显然认为胡子看起来很英勇,不时转头让人看他的侧脸。

“恐怕没有听过。”我向他微笑,心情愉悦,“这位是皇家豪猪,他是反创作诗人。”

“我知道。”弗雷泽·布克南说,绽出一个异常亲昵的笑容,“我很熟悉他的……作品。但福斯特女士,我想找的人是你。”他侧着身靠过来,走到我和皇家豪猪中间。我稍微向后退。他降低了音量:“请告诉我,在《神谕女士》之前,怎么从没见过你的作品印成铅字?多数诗人,或者我应该说女诗人,都会经历一段,呃,学徒时期,在小杂志之类的刊物发表作品。我密切注意各种刊物,但我没见过你的任何作品。”

“你是记者吗?”我问。

“不是。”他说,“我以前也写一点诗。”他的口吻暗示他已经性情成熟,不再作诗。“也许,你可以当我是一个感兴趣的观察家,一个热爱艺术的人。”他笑眯眯的。

“关于这一点,”我说,“我大概只是从没想过我的作品好到可以公开发表。我没有投过稿。”我笑了一下,暗自希望笑容还算谦虚,然后视线掠过他的肩膀,去看皇家豪猪,希望他解救我。弗雷泽·布克南的大腿轻轻贴着我的腿。

“这么说,你出道时作品便已经很成熟了,就像雅典娜从宙斯的头里冒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成熟的女性。”他说,“或者说,你是从约翰·莫顿的头里冒出来的。那个人确实很会发掘有才华的年轻人。”

不知何故,我觉得他话里有令人极不快的含沙射影。我再笑一笑,说要去拿酒。我忽然想起我曾经见过他,当时他在一场电视谈话节目的观众席第一排中间,在小笔记本上做笔记。好几场谈话节目。好几场城外的谈话节目。一家汽车旅馆大厅。

“那个奇怪的小矮子是谁?”当我和皇家豪猪精疲力竭地躺在他床垫上时,我问他,“他是做什么的?”

“他人脉很广。”他说,“他以前在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做事,大概每个人都待过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吧。之后他创立了一家文学杂志社,叫《退稿》,他的想法是只刊登其他文学杂志社退稿的稿件,被退越多次的越好,还要附上退稿信。他要颁奖给写得最棒的退稿信,说那是艺术。但杂志社垮了,因为没人愿意承认他们被退稿。不过他在创刊号刊了很多自己的作品。我想他是英国人。他出席所有的派对,只要进得去的都会参加。他以前四处跟人说:‘你好,我是蒙特利尔诗人弗雷泽·布克南。’我想,他曾经在蒙特利尔住过。”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向《退稿》投过稿。”皇家豪猪说,“那是我还用文字创作的时候。他退稿了。他讨厌我的东西,觉得我的作品太离谱。”

“我觉得他四处跟踪我。”我说。其实我认为事态比跟踪我更为严重:他跟踪我们。

“他是怪胎。”皇家豪猪说,“他很迷恋名人。他说他在写这个时代的历史。”

那一晚,我早早搭出租车回家。我再次陷入自我怀疑。难处在于我认为我的每一种生活都完全正常而合宜,只是会作如是想的时间都不长久。当我和阿瑟在一起时,皇家豪猪宛如来自我小说情节中比较不合理的浪漫的白日梦,散发出我努力不让作品出现的荒唐气质。但当我和皇家豪猪在一起时,他似乎可靠而实在。他的一言一行都自有逻辑;倒是阿瑟变得不真实,成为没有实体的鬼魂,像一张放在壁炉架上我早已遗忘的褪色照片。我正在伤害他吗?我是否对他不忠?你怎么可能伤害一张照片?

那晚我走进公寓时,心里仍在想这件事。《复兴》杂志社全员到齐,似乎在忙一件大事。只有萨姆和我打招呼。现场有一位职工工会会长。这位不折不扣的会长退到角落。他将他们称为“你们这些孩子”。

“如果你们这些孩子想要参与活动,没有问题。”他说,“但如果工人要向警察吐口水,让他们自己向警察吐口水。毕竟事关他们的工作。你们这些孩子可以坐牢,你们没有稳定的差事,你们损失一点自由时间也无所谓,但他们就不一样了。”

唐争辩,正因为如此,吐口水应该由他们代劳,不能让员工吐。但工会会长摆摆手否决。“不行,不行。”他说,“我知道你们这些孩子用意很好,但相信我,与其提供错误的协助,不如袖手旁观。”

“什么事啊?”我问萨姆。

“今天床垫工厂罢工。”萨姆说,“麻烦的是工人大半是葡萄牙人,信不过我们的做法。你知道加拿大民族主义对他们来说是狗屁吗?倒不是说我们能让他们明白这一点,我们还在找人当翻译。”

“谁向警察吐口水?”

“是阿瑟。”萨姆说。从阿瑟脸上得意扬扬又像挨骂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确实吐了口水。不知何故,这令我不快。

若不是我才刚从皇家豪猪那里回来,我不会说半句话;但皇家豪猪认为政治很无趣,尤其是加拿大民族主义。“艺术是雅俗共赏的。”他会说,“热衷政治的人只是想引人注意。”

当我和阿瑟在一起时,我相信他献身的理念符合正义,他的每一个理念都符合公理,否则我如何和他共同生活?但皇家豪猪将那些理念的棱棱角角悉数抽离,回到骑士精神和圆颅党[7]的年代。

“看在老天的分儿上,”我向阿瑟说,“你们大概等不及被捕吧。但那能解决什么吗?根本无济于事啊。你们不是活在真实的世界里,你们不参加任何政党,真正去改变现状。你们光说不练,互相攻诘,就像普利茅斯弟兄会[8],只想将别人排除在外,借此定义你们的纯粹。然后你们跑出去,做吐口水这一类毫无用处、毫无意义的表态动作。”

没有人吭声,大家都太过惊愕,没料到我也会言辞激烈。仔细想想,我凭什么开口?我自己也不曾献身拯救世界。

“琼说得对。”马琳说,机巧的口吻很冷静,“我们来听听她想建议我们采取什么有用、有意义的表态动作。”

“哎呀,我也不知道。”我说,瞬间畏缩起来,开始道歉,“我是说,那真的不干我的事,我不懂政治。也许你们可以炸掉和平桥或是别的地方。”

让我惊恐的是,他们把我的话当真了。

第二天傍晚,一小群代表来到公寓:马琳、唐、萨姆和两个《复兴》杂志社较年轻的成员。

“东西在车上。”马琳说。

“什么东西?”我问。我才刚洗过头发,没料到他们会来。阿瑟不在,去教加拿大文学的夜间班。那一天他几乎没跟我说话,惹得我一身火气。

“炸药。”她说,非常兴奋,“我父亲是做建筑业的,要偷拿炸药很容易,还有雷管和两个火帽。”

“炸药?拿炸药做什么?”

“我们讨论过你的提议。”她说,“我们觉得你的主张不错,打算炸掉和平桥表态。由于桥名的关系,那是最适合表态的桥。”

“慢着,你们可能会伤及无辜。”我说。

“马琳说我们晚上行事。”唐连忙说,“我们不会将桥完全炸断,只是一个象征,就像你说的,那是表态。”

他们要我为他们藏匿炸药。他们甚至拟妥了计划。我得用假名购买一辆二手车,地址则谎报为一位《复兴》杂志社新成员的公寓住址,反正他要离城两个月。然后,我得将炸药放在后备厢里,天天移动车辆,停在不同街道的通宵停车场。

“买二手车要钱。”我慢慢说。

“听着,这是你的主意。”马琳说,“好歹你能出一点力。再说,你可以买两百元的那种廉价车。”

“为什么找我?”

“因为绝不会有人怀疑你。”马琳说,“你看起来不像是玩炸药的人。”

“我要帮助你们移车移多久?”我问。

“到我们拟订全盘计划就好,之后我们会接手车子的事。”

“好,我加入。”我说,“炸药在哪里?”

“在这。”唐说,交给我一个纸盒。

我根本无意执行他们的计划。第二天,我搭出租车去找皇家豪猪,将纸盒塞到地窖里,反正那里原本就有许多木箱和箱子。我告诉他那是人家送的结婚礼物,是一尊丑陋的雕像,我再也受不了将它放在家里。

“出于情感,希望你别拆开来看。”我说。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