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豪猪无法见好就收。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他不相信见好就收,他相信的是撼天动地的、绝对的事物。
“你从哪里弄来的炸药?”他说。我们躺在他的床垫上;他总是将严肃的问题留到办完事后来问。
“我请你不要打开纸盒。”我说。
“少来了,你明知我会打开来看。你知道我喜欢丑陋的雕像。东西哪儿来的?”
“炸药不是我的,是别人的。”我说。
“我没看过炸药爆炸的样子。”他若有所思地说,“但我一向喜欢维多利亚日,那是我最喜欢的假日。我也喜欢万圣节。”
“如果你想炸掉东西,算了吧。”我说,“要是他们发现炸药不见了,你会害我惹上大麻烦的。”
“我们可以用其他炸药来调包。”他说。
“不行。”我说,想起有一回他差点电死我们两人。他听一位朋友说,将一串圣诞树的装饰灯插上插头,拆掉一个灯泡,在射精的那一瞬间将手指放入灯座,如此两人都能享受世间最美妙的高潮。他朋友的高潮妙法里包括大麻,但皇家豪猪已经戒毒,他说自己之前的做法很“幼稚。毕竟弗雷德·阿斯泰尔[9]也不嗑药,对吧?”。他花了几天时间说服我尝试这种做法,用他的话说,如果我们行动了,就会创造一种人为艺术(art-if-act)。“如果”(if)则代表了此举的冒险成分。他甚至买了一条三手的圣诞树装饰灯。我说:“我不要为了你一个疯狂的怪念头,把自己变成电烤炉。”于是,他在我下一趟造访前将装饰灯藏在床垫下,并插上插头。他打算瞒着我,在关键时刻偷偷将手指插入灯座。但我们还没开始办事,一缕缕黑烟便从床垫下袅袅升起。我担心炸药也会出同样的纰漏。
一如往常,我越推三阻四,他越兴奋。他从床垫上起身,在房里踱步,戴上毛毡帽,这顶是新的,有骑警的护耳片。“别这样,一定很棒的!我们不去炸东西,引爆就好,挑个晚上的时间看它爆炸。哇,一定刺激,感觉就像一桩大事,我们是唯一的观众,只有我们能看。‘砰!’这是你仅有的机会,你怎么能任凭这种机会溜走?”
“简单。”我说,“我不喜欢无意义的巨大噪声。”
“那你就不该跟我在一起。”他说,舔起我的耳朵。
“查克,讲点道理。”
“讲道理。”他闷闷地说,“如果我讲道理,你也不会爱我。其他人都讲道理。”他摘下毛毡帽,扔到房间另一端。“别叫我查克。”(我最近发现他的真名是查克·布鲁尔。他甚至有工作:兼职广告画家,擅长版面设计。他是打心底信任我,才说出这些,而且讲得仿佛真相很可耻似的。)
五天后,我们在高地公园寻找适当的地点。那时是三月中旬,晚上十点,塘面有冰,树下有雪,春天来得迟了。皇家豪猪穿着皮草外套,戴着毛毡帽,并放下护耳片。他的外套里便是装炸药的纸盒,还有导火索和雷管。他说他已知道引爆炸药的方法。我不相信他,也不信任他的动机。
“如果你要炸人,我可不奉陪。”我说。
“我跟你讲过了,我不会炸死人的。”
“也不能炸动物,或房屋,或树木。”
“你还是摸不清楚状况。”他不耐烦地说,“重点不在于炸东西,而在于炸掉炸药。那是纯粹的行动。”
“我不相信有这种东西。”我说。
“那你不该跟我来的。”他狡猾地说,但我觉得不跟着他,他可能会打破承诺,炸掉重要的事物,诸如水库,或他在我们路过湖前时顺口提起的格佐夫斯基纪念碑。
查看过几处或许可行的地点后,他挑了中型水塘附近的空地。那附近似乎没有建筑物,距离马路又远,因此我赞成他的选择。我打着哆嗦,蹲在灌木间,他则忙着摆弄炸药,接上火帽,松开引爆线。
“我们离得够远吗?”我问。
“当然。”他说。不过当他引爆后,炸药的轰响也相当声势惊人,泥水和几块小石子如雨点落在我们身上。
“哈!”皇家豪猪叫道,“你看到了没?”
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我闭上眼睛,并用戴了手套的手捂住双眼。“很壮观。”我赞赏地说。
“壮观。”他说,“你就只说得出这种话吗?根本就是棒呆了。这是我做过的最优秀的人为艺术!”他将我拉进他的皮草外套,开始解开纽扣。
“我们得走了。”我反驳,“一定有人听见了声响,警察会来公园巡逻。”
“别扫兴嘛。”他乞求着,我狠不下心拒绝。这对他显然很重要。我们在他的外套里做爱,动作犹如地震侦测仪,同时留心听有没有警笛声。警察始终不见踪影。
“你是万中挑一的女人。”他说,“再也没有其他人会做这种事。我想我爱上你了。”他的话应该让我感到讽刺才对,但我没那种感觉。我得承认,我充满感激地亲吻了他。
爆炸事件没有登上头版,令他略感失望。这件事一整天都没有上报,但第二天,他在《星报》不起眼的小区块找到一段新闻:
高地公园神秘爆炸事件
星期三的小爆炸令警方困惑不解。爆炸物显然是炸药。无人伤亡,但附近一家公园餐馆的污水系统暂时受到波及。没有明显犯案原因,推测可能是蓄意破坏。
这篇报道令皇家豪猪入了迷,大声念给我听了几次。“没有明显犯案原因。”他咯咯笑道,“太妙了!”他几度将剪报拿到相片行,将它放大,夹进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一个雕花画框,悬挂在女王画像旁边。
爆炸后几周,马琳、唐和其他人都相信我驾驶一九六八年的粉蓝色雪佛兰,不断地在城里改变炸药的位置。与此同时,他们为了预定的行动争辩不休。倒不是讨论如何引爆炸药,他们始终没有谈到那个阶段。他们甚至不曾谈到地图和策略,仍然停滞在纯理论的阶段:他们决定要炸毁的东西是否正确?没有错,引爆炸药将会是民族主义的行动,但行动本身的民族主义意味是否够浓厚?如果够浓厚,百姓是否能从中得益?唐争辩说,有时果断的行动有其必要,否则他们将会承受挫败。他们自认为只有自己想到的主张,已经上了报纸社论,盖洛普民调显示民意逐渐向社会的主张靠拢。他们谨慎地看着这些发展:革命事业竟然落入不可靠的人手中。
我不介意为他们幻想中的炸药不断变换位置,因为这给了我随时随意离开公寓的完美借口。“该去移动炸药了。”我会愉悦地说,而阿瑟不能拦阻我出门。事实上,他甚至以我为荣。萨姆说:“不得不承认她很英勇。”他们认为我非常沉着冷静。
多数时候,我会去皇家豪猪的仓库。但事情逐渐改变。我披在身上与他共舞华尔兹的蕾丝桌巾慢慢变回蕾丝桌巾,而且有裂痕;黑色尖头靴再也不值得让我承受皮肉之苦。汽车旅馆变为汽车旅馆,而以往汽车旅馆对我的意义,开始变成费事而有损颜面的举动。斯奇吉斯让我踏上更多旅程,到萨德伯里,到温莎,而接受这些采访的行程花费越来越高。
事后,我会回到汽车旅馆,在浴室洗脸台清洗内裤和吊袜带,将它们包在浴巾里拧干再吊在衣架上,晾到早晨时它们通常没有全干,但我照穿不误,那股湿冷如蛴螬的触感便贴着皮肤,宛如以别人呼出的气息为衣。而皇家豪猪则坐在床沿,白瘦如植物的根部,向我提问。
“他是什么样的人?”
“谁?”
“你知道的啊,就是阿瑟。你们多久……”
“查克,那不关你的事。”
“才怪。”他说。他没有挑剔我不该称呼他的本名。他日渐不像皇家豪猪,而越来越像查克。
“我也不过问你和你那些女性朋友的事情。”
“她们是我瞎编出来的。”他愠怒地说,“我没有别人,只有你。”
“那南瓜派是谁送来的?”
“是我母亲。”他说。我知道这是谎言。
他一向活在自己的口述自传里,但如今他将眼前的事物蒙上一层怀旧之情,把当下看作过去。每经过一家我们吃过的馆子时,他就叹一口气,回头多看一眼;他谈起我们前一周做的事,口吻活像那些事是放在埋藏已久的相簿里的快照。我的一举一动一概立刻石化,每一个吻都加上防腐剂,仿佛他在封存我的一切。我觉得自己像一件收藏品。“我还没死。”我不止一次告诉他,“怎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这是他的一种情绪。在另一种情绪中,他对我满怀敌意。他养成了病态的新兴趣,倒不是搜集关于他自己的寥寥可数的新闻剪报,而是搜集我的报道。他会剪下报纸,用来嘲弄我。
“报上说你对男性自尊而言,是一项挑战。”
“这种话不是很愚蠢吗?”我说。
“但你确实挑战了男性自尊。”他说。
“别闹了。”我说,“我挑战过谁了?”
“报上说你是威胁。”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问,自觉整个下午对他都格外客气。
“你到处践踏别人的自尊,却浑然不觉。”他说,“你处理情感的手法很笨拙。”
“如果我们要谈这个话题,可以请你穿上衣服吗?”我说。我的下唇颤抖。不知为何,我无法和裸男争辩。
“你注意到没有?”他说,“你在向我发号施令。你是一项 威胁。”
“我不是威胁。”我说。
“如果你不是威胁,你为什么要尖叫?”他说。
我开始哭。他搂着我,我双臂抱着他,泪水不断涌出,像孤儿,像洋葱,像被撒了盐的蛞蝓。“对不起。”他说,“反正我没有男性自尊,大概只有袋熊的自尊。”
“我们说好了不能认真。”我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空当说。
“我们是不认真,不认真,”他说,“然后就认真起来了。我只是心情不好,因为天在下雨,我又没有半毛钱。”
“我们去吃肯德基的炸鸡。”我一边擤鼻子一边说。但他不饿。
在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到他仓库时,他盛装等我,披着斗篷,打着我不曾见过的领带:从“跛足公民”那里买的栗色领带,上面有一条美人鱼。他揽着我的腰,拉着我转圈。他的眼神闪亮。
“怎么回事?”我喘过气后问,“你怎么了?”
“这是惊喜。”他说,拉我到床前。床上有一顶非常怪异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白色圆饼帽,帽上有一根羽毛和面纱。
“这东西在哪里买的?”我说,纳闷他迷上了什么样的新幻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向不是他喜欢的年代。
“那是你的远走高飞帽。”他说,“我在莎莉安那里买的,八十九分钱。”
“但要这顶帽子做什么?”
“当然是远走高飞。”他仍然兴高采烈,“我想我们可以一起离开这里,私奔。”
“你一定疯了。”我说,“我们要去哪里?”
“水牛城[10]如何?”
我开始笑,然后察觉他是认真的:“你真窝心。但你知道我不能走。”
他要我离开阿瑟,和他同居。这才是他真正的意图,最后他也承认了。我们并肩坐在床上,瞪着地板。“我要和你过正常的生活。”他说。
“我想我们应该不行。”我说,“我厨艺很糟,老把菜烧焦。”
“我要每天早上和你一块儿起床吃早餐,读《环球邮报》。”
“我可以来你这里吃早餐。”我说,“一顿比较晚吃的早餐。”
“我要梳你的头发。”
我开始啜泣。我曾告诉他,阿瑟喜欢为我梳头,至少以前会梳。
“他有什么是我没有的?”
我不知道。但我不要他破坏事情,我不要他变成灰色、出现多种面貌、变得复杂,如同其他人。每一位希斯克利夫都是林顿[11]冒充的吗?我要什么?是冒险?是安定?他们各自能给我哪一样?或许他们什么都不能给我,倒是要我给他们这些东西,而我又一次无从给起。皇家豪猪将头枕在我腹部,等待我的回答。
“我不知道。事情不是那样的。”我说。
他又坐直:“这就是你的毛病。你没有目标。你知道那有多危险吗?你就像失控的校车。”
“我不是故意的。”我说。为了补偿他,我为他买了一罐一天一粒用量的维生素、一双袜子,还为他的动物标本掸掉灰尘。我甚至将我的狐狸送给他,也就是路姑妈的那一只。这是真正的礼物,因为我看重它。若是在以前,他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但现在的他几乎看也不看一眼。
“起码你能告诉他我们的事。有时候我觉得你以我为耻。”他说。
但我反对:“我做不到。那会毁掉一切。我爱你。”
“我看得出来,你不敢赌运气和我在一起。”他哀怨地说,“我承认我现在是不怎么样,但想想我的潜力吧。”
“我本来就喜欢你的人。”我说,但他无法相信我。倒不是我不爱他。说来奇怪,我确实爱他,但我知道我不能和他同居。对他来说,现实与幻想没有差别,这也意味着现实对他而言不存在。但对我来说,那意味着没有幻想,因此无从逃离现实。
当我再次踏出货运电梯时,等待我的是一次伏击。皇家豪猪在场,但他不再是皇家豪猪。他将头发理短,刮掉胡须。他站在地板中间,没有斗篷,没有手杖,没有手套,只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写着“Honda”的T恤。他只是查克·布鲁尔。他是否始终都是查克·布鲁尔,只是之前蓄了胡须?他看起来像是被抢劫了。
“天哪。”我说,几乎失声尖叫,“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我杀掉他了。”查克说,“他玩完了,结束了。”
我哭了。“噢,我忘了还有这些。”他说,扯下女王画像,然后是炸药海报,全扔向丢弃在地上的衣物堆上。
“你的那些动物呢?”我愚蠢地说。
“我打算丢掉。”他说,“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用处。”
我瞪着他的下巴,我从未见过他的下巴。“现在你愿意搬进来了?”他说,“不见得是要住这里,我们可以租房子。”
这未免太过可怕。他以为只要让自己变得像阿瑟,便能取代阿瑟的地位。但如此一来,他却恰恰谋杀了我心爱的特质。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他残存的部分。剃掉胡须后,他的下巴像初级会计师。
我讨厌自己竟会想到这种事。我觉得自己像怪物,一只庞大、笨拙的怪物,肤浅得无可救药。在这种时刻,我竟然关心他的下巴?我张开双臂抱住他。我不能顺他的意,这一切全都错了。
“我看得出你不会搬进来。”他说,挣脱我的手臂,“我想只剩下一件事可做了。我们来殉情如何?或者我可以一枪毙了你,再抱着你的尸体,从多伦多道明中心大楼跳下来。”他挤出了灿烂的笑容,但他没有唬过我。他绝对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