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渺小一生(出书版)》作者:[美] 柳原汉雅【完结】 > 《渺小一生》作者:[美] 柳原汉雅.txt

第 2 页

作者:美- 柳原汉雅 当前章节:1547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2:08

如果弗洛拉还住家里,他也会轻松一点。当初她在贝休恩街租下一间两室公寓、准备搬出去时,马尔科姆曾想过要当她的室友,但她若不是真的听不懂他的百般暗示,就是根本在装傻。弗洛拉似乎不介意父母硬要占用掉他们太多的时间,这表示他就有更多待在自己的房间弄模型屋的时间,而不用在楼下的休息室陪他父亲看那些没完没了的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小时候,马尔科姆曾因为父亲比较疼爱弗洛拉而伤心怨恨,那实在太明显了,连一些世交朋友都会说他偏心。“非凡弗洛拉。”他的父亲这么喊她(或是在青少年的不同时期,喊她“强悍的弗洛拉”“凶猛的弗洛拉”或“犀利的弗洛拉”,不过总是带着赞许的意思),即使现在弗洛拉都30岁了,还是特别能得到他的欢心。“非凡弗洛拉今天说了一件超聪明的事情。”他会在晚餐桌上这么说,好像马尔科姆和他母亲平常都没在跟弗洛拉讲话似的;或者,在弗洛拉公寓附近的闹市区吃过早午餐后说:“非凡弗洛拉为什么要搬得这么远?”即使只有十五分钟车程而已(这件事尤其令马尔科姆火大,因为他老爸总爱讲起他小时候如何从格林纳丁斯群岛移居到皇后区的种种精彩故事,说从此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困在两个国家之间,还说有朝一日马尔科姆也该移居到国外哪个国家,因为那真的可以让他整个人变得更丰富,给予他一些迫切需要形成的观点,等等,等等。但换了弗洛拉,别说要搬离这个国家,只要她敢搬出曼哈顿,马尔科姆都很确定他父亲非崩溃不可)。

马尔科姆没有小名。偶尔父亲会用另一个也叫马尔科姆(Malcolm)的名人姓氏喊他——“X”,或是“麦克拉伦”“麦克道尔”“马格瑞基”。马尔科姆的名字应该就源于马格瑞基,但感觉这样喊他不是出于关爱,而像是一种指责,提醒他马尔科姆该是什么样,而显然他没做到。

有时候,应该说经常,他担心父亲似乎不太喜欢他,甚至为此郁闷,这让马尔科姆觉得很蠢,就连他母亲也这么觉得。“你知道爹地说那些话没恶意的。”每次父亲又在赞叹弗洛拉的种种优越之后,她便这么说。而马尔科姆总是哼一声或咕哝两句,表示有没有恶意他根本不在乎——他很想相信她,但也很不高兴地注意到,母亲跟他提到父亲时,还是叫他“爹地”。有时候,越来越频繁地,他对自己花那么多时间去想父母亲的事很火大。这样正常吗?这样不会有点可悲吗?毕竟他27岁了!住家里就会发生这种事吗?还是只有他会这样?当然,这是搬出去最主要的理由:他就不用再那么幼稚了。到了夜晚,当楼下的父母亲进行睡前的例行程序时(洗脸时老旧水管发出的砰砰声,关掉客厅暖气时发出空洞的闷响以及接下来的一片安静,比任何时钟都更清楚地显示那是11点、11点半还是12点),他会列出他明年必须赶紧解决的事项:他的工作(陷入停顿状态)、他的爱情(不存在)、他的性取向(悬而未决)、他的未来(不确定)。总是这四项,虽然有时先后次序会改变。同样一致的是,他有能力精确诊断自己的状态,但毫无能力提出任何解决方案。

次日早晨醒来时,他会下定决心:今天他就要搬出去,叫爸妈不要来烦他。但等到他下楼,碰到母亲在帮他做早餐(他父亲早就出门去上班了),母亲说她今天要买他们年度旅行的机票,到圣巴泰勒米岛玩,问他能不能晚些时候跟她说要加入几天(他都不敢跟朋友说,他跟父母出门度假时,还是由他们出钱)。

“好的,妈。”他说。然后他会吃完早餐,走出门,进入一个没人认识他、他可以成为任何人的世界。

* * *

注释

[1]pussy,俚语中亦指女性阴部。——译者注,下同。

[2]Jean-Baptiste,即杰比(JB)的全名。

2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以及周末的早上11点,杰比都会搭地铁去他位于长岛市的工作室。工作日的这趟路程是他最喜欢的:他在卡纳尔上车,看着列车在每一站被填满又被清空,乘客族裔与人种的混合也不断变化,每隔十个街区,车厢里的乘客结构就会重组,变成各种刺激而荒谬的组合:波兰人、中国人、韩国人、塞内加尔人;塞内加尔人、多米尼加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巴基斯坦人、爱尔兰人、萨尔瓦多人、墨西哥人;墨西哥人、斯里兰卡人、尼日利亚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刚到美国,而且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只有移民才会有那样混合了疲倦、坚决和认命的表情。

在这些时刻,杰比会很庆幸自己运气好,同时也会为自己的城市感伤,而这两种感觉,对他来说都是少有的。他不是那种会歌颂纽约是一幅灿烂的马赛克镶嵌画的人,而且他会取笑那些歌颂者。但他欣赏(怎么可能不呢)这些同车的乘客辛劳一天必然会达成的劳动量,真正的劳动。相对而言,他的日子可就过得太安逸了,但他并不引以为耻,反倒松了口气。

这个感觉,他只和亚裔亨利·杨讨论过,只不过所谓的“讨论”极其简略。当时他们一起搭地铁去长岛市(其实,当初就是亨利帮他找到这个工作室的),看到一个精瘦的华裔男子,右手食指最后一个指节吊着一个沉重的柿红色塑料袋,好像他再也没有力气或意愿提得更牢了。他走过来,跨坐在他们对面的座位上,双腿交叉、双臂交抱,立刻睡着了。他跟亨利从高中时代就认识,他父亲是唐人街的裁缝,两人都常拿奖学金。那一刻,亨利看着杰比,用嘴型无声地跟他说:“要不是上帝恩典,我们也会一样的。”杰比完全懂得那种罪恶又高兴的感受。

杰比喜欢这些工作日傍晚的地铁之旅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光。列车隆隆驶过大桥时,阳光就像某种活物般充满车厢,把乘客们脸上的倦意一洗而尽,让他们仿佛回到初抵这个国家的时刻,那时他们还年轻,觉得自己可以征服美国。杰比看着那样的光像糖浆般充满车厢,在乘客的额头染出沟纹,替白发髹上一层金,把廉价衣料的刺目炫亮抚平为一种光辉而细致的色泽。然后太阳移动位置,列车毫不留情地隆隆行驶,把太阳甩在后头,于是整个世界又恢复了平常的那种凄惨色调,乘客们也回到平常的凄惨状态,那转变残忍又突然,简直像是魔法师变出来的。

杰比喜欢假装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但他知道自己不是。有时车上会有海地人,这时他的听力会忽然变得像狼一般灵敏,从周围的低语中辨识出克里奥语中那种稀里呼噜、唱歌似的声音,然后他会不自觉地望向他们,看着那两个跟他父亲一样生着圆脸的男子,或者那两个像他母亲一样有着平坦阔鼻的女人。他总希望自己能碰到一个极其自然的原因,好跟他们讲话(或许他们正在争辩某个地方该怎么走,这样他就可以插嘴告诉他们答案),但从来没有过。有时他们一边交谈,一边用目光扫视周围的座位,杰比就会很紧张,准备露出微笑,但他们好像从来没认出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当然,本来就不是。就连他也知道,他跟亚裔亨利·杨、马尔科姆、威廉,甚至跟裘德的共同点,都比跟眼前这些人要多。看看他:他在法院广场站下车,走三个街区到以前的玻璃瓶制造厂,那里现在是他和其他三个艺术家合租的工作室。真正的海地人会有工作室吗?真正的海地人可曾想过要离开他们宽敞的、理论上可以在里头画画或闲晃的免费公寓,只为了搭半个小时地铁(想想这三十分钟可以完成多少工作),到一个有阳光的肮脏空间?不,当然不会。要领略这样的奢侈,你就要有一颗美国人的心。

这是LOFT改装的工作室,在三楼,上楼要经过一道金属楼梯,只要有人踏上楼梯,总会发出敲钟般的叮咚声响。工作室里白墙白地板,不过地板碎裂得太严重了,于是有些地方看起来像是铺了粗毛地毯。室内四面都有高高的老式双扇窗,他们四人各自负责保持一面墙上窗子的干净,因为光线太好了,不能让灰尘糟蹋掉,何况租这里当工作室主要就是因为采光。这层楼有一间浴室(脏到难以形容)和一个厨房(稍微没那么恐怖),而楼的正中央是一块劣质大理石放在三个锯木架上所组成的大桌子。这是共享区,哪个人若是手上正在进行的计划需要额外的空间,就可以使用。过去几个月来,这张桌子上沾了一条条粉紫色和铬黄色的颜料,还滴了珍贵的镉红色颜料。今天桌子上罩着几条各种颜色的手染透明硬纱,两端用平装书压着,硬纱的边缘在吊扇的微风中颤抖着。中央倒放着一张对折的卡片:干燥中,勿移动。明天下午会清理掉。请包涵,谢谢。亨利·杨。

这个空间没有隔间,不过他们用防水胶带把它均分为四等分,每块五百平方英尺[1]。那蓝色胶带隔开的不光是地板,也包括墙面和天花板。每个人都会异常警惕,尊重别人的领域:你会假装没听到别人的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即使他正在跟女朋友轻声讲电话,而你每个字都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你要进入别人的空间,会先站在蓝胶带边缘,轻喊一声那人的名字,等到你看出他不是处在深入忘我的状态,才开口问他能不能进去。

此时5点半,光线非常完美:奶油黄的阳光稠密油亮,充满整个楼面,仿佛列车载着他来到了一个昂贵而充满希望的地方。工作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旁边空间的理查德晚上有酒保的工作,上午才会待在工作室,对面空间的阿里也一样。而空间在他斜对角的亨利,白天在画廊工作,下班后到这里通常是7点。杰比脱掉外套,扔在角落里,然后打开画布,坐在画布前的凳子上,叹了口气。

杰比租下这个工作室超过四个月了,他很爱这里,比原先预想的更爱。其他三个共享这个工作室的人,都是非常踏实、非常认真的艺术家,这一点让他很满意;他在埃兹拉的那层楼里绝对没办法工作,不光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最敬爱的教授有回跟他说的“你绝对不能在你打炮的地方画画”,也因为在埃兹拉的那层楼里工作的话,周围总是有一堆半吊子艺术家,不时会来打扰你。在那里,艺术只是某种生活方式的配件。你画画、雕塑或搞一些很逊的装置艺术,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穿着旧T恤和脏牛仔裤,很讽刺地喝廉价美国啤酒、抽昂贵的手卷美国香烟。然而在这里,做艺术是因为你这辈子真正擅长的只有这个。平常,除了一些短暂的时刻,你心里想的事情跟其他人没有两样:性爱、食物、睡觉、朋友、金钱和名声,可是在内心深处,无论你是在酒馆里跟某人亲热,或是跟朋友吃晚餐,你总想着你的画布,各种形状和可能性像胚胎般在你脑子里漂浮。每幅画或每件作品都会有一段时间(或者至少你希望有)让你觉得,那幅画的生命变得比你的日常生活更真实;不管你人在哪里,只想回到工作室;你会不知不觉在餐桌上倒出一堆盐,在上头画出你的布局、样式或图面,白色盐粒有如粉砂般在你的指尖下移动。

他也喜欢工作室里那种明确、意想不到的友好气氛。有时周末刚好每个人都在,在其中的某些时刻,他会从他画中的浓雾里走出来,感觉到所有人因努力专注而呼吸急促,近乎喘息。然后他可以感觉到空气中充满他们散发出来的集体能量,像瓦斯,可燃烧且带着甜味,让他恨不得把这些气体装瓶,等到他觉得没灵感的时候(他会呆坐在画布前好几小时,好像只要盯得够久,画布就会自己变出某种明亮而充满能量的东西),就可以从里头吸几口。他喜欢完成等在蓝胶带前、朝理查德的方向清清嗓子的仪式,然后再跨过边线去看他的作品,两个人沉默地站在作品前,只需交换寥寥数语,就能完全明白对方的意思。你以往花了那么多时间向别人解释你自己、你的作品(作品的含义,你试图达到的目标,为什么你想要达到,为什么你选择这些颜色、主题、材料、手法和技巧),一旦碰到一个完全不必解释的人,真是一大解脱。你只要耐心看作品就好,等你提出问题时,它们通常是坦率、专业、没有弦外之音的,就像在讨论发动机或铺设水管——很具技术性且直截了当,只有一两个可能的答案。

他们四个人的表现方式都不同,所以彼此间没有竞争,一个录像艺术家不必烦恼自己比工作室的室友先找到代理画廊,也不必担心某位策展人来看你的作品,结果却爱上了你邻居的。然而,有一点很重要,大家也尊重其他每个人的作品。亨利做的是他所谓的解构式雕塑,用各种丝制品塑造出奇异而精致的日式插花。不过他每完成一件作品,就会拿掉支撑的铁丝网,于是雕塑摔到地上,变成一个平面对象,像是一摊抽象的色彩——只有亨利知道原先立体的模样。

阿里是摄影艺术家,正在完成“亚裔人在美国的历史”系列,他选取了从1890年开始的每个十年中具有代表性的亚裔人在美国的照片,然后针对每一张影像中某个划时代的事件或主题制作立体透视模型,放在理查德帮他做的三英尺见方的松木箱子里。模型中有他从工艺店买来并涂上颜色的塑料小人偶,还有他用陶土上釉后做成的树和马路,他还用一支笔毛细得像眼睫毛的超细画笔画了背景。然后,他会拍下这个立体透视模型,做彩色冲印。他们四人之中,只有阿里有代理画廊,而且他七个月后有个展览。其他三人知道最好完全不要去问展览的事,因为只要一提到,就会让他焦虑得碎碎念。阿里并没有按照历史顺序制作,他已经做完2000年的作品(下城百老汇大道的一段路,有一对对男女,全是白种男人,落后几步的则是亚裔女人),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两个白人流氓小人偶正在用扳手痛殴一个华人男子小人偶,木箱底部涂了厚厚的清漆,模仿雨后湿得发亮的停车场柏油路面),现在他正在创作20世纪40年代的那张,里头有五十个小假人,男人、女人、儿童都有,代表二次大战期间图利湖拘留营的日裔人。阿里的作品是他们四人里头最费工夫的,有时候,他们自己的案子卡住了,就会晃进阿里的区域,坐在他旁边。阿里一直凑在他的放大镜面前,放大镜下是个三英寸[2]高的小人偶,他正在给它画人字呢裙子和马鞍鞋。他们进去时,阿里几乎头也不抬,只递给他们一团钢丝绒,要他们撕开来做成袖珍版风滚草,或是某一面细目铁丝网,他们需要绑上小结,看起来才会像带刺的铁丝网。

但杰比最欣赏的是理查德的作品。理查德也是雕塑家,但他只用短暂性的材料。他会在草稿纸上画出不可思议的形状,然后用冰块、奶油、巧克力或猪油做出雕塑,同时拍摄这些作品消失的过程。见证自己作品的消融,让他很开心,但杰比上个月看理查德一件八英尺[3]高的巨大作品(用有如凝固血液的冷冻葡萄汁,做出一对俯冲而下、有如风帆的蝙蝠翅膀)一路融化滴落,最后垮下来时,他发现自己无由地想哭,不过到底是因为一件这么美丽的作品瓦解了,还是因为作品消失时所具有的那种寻常的深奥性,他也说不上来。现在,理查德对融化的物质没太大兴趣了,但开始对引发毁灭的物质有了兴趣,尤其是蛾,而蛾显然喜欢蜂蜜。理查德跟杰比提过,他想做出一件雕塑,表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在吃蜂蜜的蛾,根本看不出底下雕塑的形状。他那边的窗台上排着一罐罐蜂蜜,里头浮着小片蜂巢,仿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胚胎。

杰比是四人之中唯一的古典派。他是画家,更糟糕的是,他是具象画家。他在研究生院时,根本没人在乎具象作品。其他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录像艺术、行为艺术,还是摄影,都比绘画更令人兴奋,而且真的,任何东西都好过具象作品。“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是这样了。”有回杰比跟一个教授抱怨,那教授叹气说道:“你知道海军陆战队那句格言吗,‘少数的,勇敢的’,我们就是这样,孤单的失败者。”

这些年来,他不是没试过其他东西、其他材质。(那个愚蠢、冒牌、衍生自梅雷·奥本海姆的头发计划真是廉价无比!他和马尔科姆还因此大吵一架,是他们吵得最凶的一次。当时马尔科姆把那个系列称作“人造洛娜·辛普森”,更糟糕的是,马尔科姆说得一点也没错。)尽管他绝不会承认,但他其实觉得具象画家的身份有点软弱、甚至有点女孩子气,而且一点也不像黑帮分子。不过最近,他接受了自己就是具象画家:他喜欢画画,而且热爱画人像,所以那就是他要走的路。

那么,接下来呢?他人面广,认识一些技艺比他好很多的艺术家。他们的素描更厉害,对构图和色彩的感受更敏锐,工作起来也更有纪律。但他们没有任何创意。就像作家和作曲家一样,艺术家也需要主题,需要创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创意也没有。他试过只画黑人,但很多人画过黑人,他觉得自己不能增添什么新意。有一阵子,他又画阻街女郎,但后来也觉得没意思。他画过他的女性亲戚,但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黑人的老问题上。他画过一系列《丁丁历险记》漫画里的场景,把里头的角色画得非常写实,像真人,但很快就觉得这太过讽刺且空洞,就不画了。于是,他很没劲地画了一张又一张,画街上的人,画地铁里的人,画埃兹拉众多派对中的场景(这批最不成功:在那些聚会上,每个人的打扮和举止都一副随时要让人观察的模样,最后他的素描本子上只有一堆摆姿势的年轻女郎和精心打扮的男子,所有人的眼睛都刻意避开他的目光),直到一天晚上,他坐在裘德和威廉那间悲惨公寓的悲惨沙发上,看着两人张罗晚餐,像一对忙乱的女性伴侣似的在袖珍厨房里闪来躲去。那是星期天,他难得没去他母亲家,因为他母亲和外婆、两个阿姨都去参加一趟很逊的地中海邮轮之旅,他拒绝加入。但他从小就习惯星期天有人做一顿像样的晚餐给他吃,就自己跑去裘德和威廉那里。他知道他们会在家,因为这两人都没钱出去吃饭。

他向来随身带着素描本,那天晚上裘德坐在餐厅那张小牌桌前开始切洋葱时(他们不得不在那张桌子上备料,因为厨房没有料理台),杰比几乎想都没想就开始画他。这时厨房传来巨大的敲击声,还有橄榄油冒烟的气味。他跑进去看,发现威廉拿着一只小煎锅,正用锅底拍打一块剪掉背骨、摊平了的全鸡,他的手臂扬起,像是在打那块肉的屁股,他的表情出奇的平静,于是杰比也画了他。

当时杰比并不确定自己接下来的创作方向,但下一个周末,他们去越乡餐馆聚餐时,他带了一台阿里的旧相机,拍下了三个人吃饭,以及在下雪的纽约街道走路的照片。因为人行道很滑,为了尊重裘德,他们走得特别慢。杰比从相机取景窗里看着他们三人一字排开:马尔科姆、裘德、威廉,马尔科姆和威廉走在裘德两边,够近(他知道,因为他自己也曾站在那样的位置),如果裘德脚下打滑就可以抓住他们;但又不要太近,免得裘德疑心他们认定他会摔倒。杰比忽然意识到,他们从没谈过他们要做这件事,而是直接就去做了。

他拍了照。“杰比,你在干吗?”裘德问,同时马尔科姆也抱怨:“杰比,别拍了。”

那天晚上的派对在中央街一间LOFT改装的公寓举行,主人他们都认识,一个叫米拉索尔的女人,他们大学时就认识她的双胞胎姐妹菲德拉。一进门,他们四个人就各自散开,加入了不同的小团体。杰比跟房间对面的理查德挥挥手后,发现米拉索尔提供了满桌子的食物,很是懊恼,这表示他明明可以来这里吃免费的食物,却硬生生在越乡餐馆浪费了十四元。然后,杰比不自觉地走向和裘德对话的那一小群人,一个是菲德拉,一个可能是菲德拉男朋友的胖子,还有个瘦巴巴的胡须男,他认出这是裘德工作上的朋友。裘德靠在一张沙发的背后,菲德拉在他旁边,两人往上看着胖子和瘦子,四个人同时在大笑:他拍下了那个画面。

通常在派对中,他会吸引一小群人,或者被一小群人吸引,成为那三四个人的核心,然后又跑到另一群人中去,花蝴蝶似的到处收集八卦,散播一些无伤的流言,假装分享秘密,借着说出自己恨什么人来诱使别人说出他们恨谁。但这天晚上,他机警而目标坚定地在派对上游走,几乎没喝酒,悄悄拍摄他的三个朋友,而他们三个各自移动来去,完全没意识到有人在关注他们。进去大约两小时后,他一度发现他们刚好彼此紧挨着站在窗边,裘德在说话,其他两个倾身聆听,下一刻,三个人又直起身子大笑。他虽然一时间感到渴望,有点嫉妒,但同时又有种胜利感,因为两个画面他都拍到了。今夜,我就是一台照相机,他告诉自己,明天,我又会变回杰比了。

在某种意义上,他从来没有这么享受一个派对,而且似乎没人注意到他刻意的行动,除了理查德。一个小时后,他们四个要离开派对去上城时(马尔科姆的爸妈去乡下度假了,而马尔科姆觉得他知道母亲把大麻藏在哪里),理查德意外得像老男人那样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在进行什么计划吗?”

“我想是的。”

“太好了。”

次日他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前一夜的影像。那台相机不是太好,每张照片都蒙着一层雾黄的光,再加上他拙劣的对焦技术,使每个人都显得温暖又饱满,而且轮廓稍微有些柔和,仿佛照片是隔着一杯威士忌拍下的。他停在一张威廉脸部特写的照片上,他正朝画面外的某个人微笑(当然了,是个年轻女郎),然后又看另一张裘德和菲德拉靠着沙发的照片:裘德穿着一件亮蓝色的毛衣(杰比一直搞不清那是他的还是威廉的,因为两个人都穿过好多次),菲德拉则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羊毛洋装;她的头正凑近他,一头深色的头发把裘德的发色衬得更淡,他们下方的蓝绿色粗纹布面沙发衬托得两人散发光芒,有如珠宝。他们身上的种种颜色明亮灿烂,皮肤细致宜人。那些颜色任谁都会想画下来,于是他画了,先用铅笔在素描本上速写,再用水彩画在较硬的纸板上,最后才用亚克力颜料画在画布上。

那已经是四个月前的事情了。至今他完成了将近十一幅画,对他来说是很惊人的产量,十一幅全部取材自这些朋友的生活场景。有威廉在试镜等待时最后一次研究剧本,一只靴子的鞋底抵着身后黏答答的红色墙面。有裘德去看戏,脸部半笼罩在阴影中,就在那一刻他露出微笑(为了拍那张照片,杰比差点被赶出戏院)。还有马尔科姆僵硬地坐在一张沙发上,离他父亲几英尺远,他的背部挺直,双手紧抓着膝盖,两人看着画面外的电视机播放西班牙名导演布努埃尔(Luis Buñuel)的电影。经过几次试验后,杰比把画布的尺寸固定在标准彩色冲印的二十乘二十四英寸,一律横向,而且他想象着有一天展览时,这些画作会排列成一整排,像一条带子一样在画廊的墙面上绕一圈,一张接一张,有如胶卷上的小格子一般流畅。他的笔法是写实的,不过是照相写实;他始终用阿里的那部相机,没换成更好的,而且他试图让每幅画呈现出那部相机拍摄出来的柔和与模糊质感,仿佛有人抚去了表面那层清晰,留下了比肉眼所见更温柔的特质。

有时杰比心里会没把握,担心这个计划太古怪、太隐秘了——这就是代理画廊能帮上忙的时候,他们会提醒你有人喜欢你的作品,觉得你的作品很重要,或至少很美——但他无法否认自己从这个计划中获得的愉悦,那种拥有和满足的感觉。有时他会遗憾自己不是画中的一部分,这一系列作品描述了他好友的生活,而他的缺席会让整个故事少一大块;但同时他也很享受自己扮演这种类似神的角色。他有机会用另一种眼光看他的好友,他们不光是他的人生附属品,而且是他们自己故事中清楚分明的角色。有时他觉得,虽然认识三个好友这么多年,但他好像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楚他们。

这个计划进行了约一个月后,他意识到一旦确定要认真做下去,他当然得跟他们解释自己为什么老带相机跟着他们,拍摄他们生活中那些平淡无奇的时刻,还有他们为什么必须让他拍下去,并且让他自由地进行。他们当时跑去果园街一家越南面店吃晚餐,希望这家能代替越乡餐馆。他说明了自己的计划,讲的时候很反常,相当紧张。他讲完后,他们不自觉地看向裘德,杰比事前就知道问题会出在裘德身上。其他两人会同意,但这帮不了他,他们每个人都得同意才行,而裘德显然是他们四个里面最容易难为情的。读大学时,每次有人想给他拍照片,他就会转开头或遮住脸,而且他每次笑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用手遮住嘴巴,其他三个人都很受不了他这样。直到最近两三年,他才改掉这个习惯。

一如杰比所担心的,裘德非常疑心。“这个计划里头包括什么?”他一直问。杰比拿出最大的耐心,跟他保证了几百次,说他的目的当然不是要羞辱他或剥削他,只是以画作记录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他两人什么都没说,让他去劝说,最后裘德终于答应了,尽管听起来不太乐意。

“你这个计划会进行多久?”裘德问。

“我希望是永远。”他的确这么希望。他只后悔自己没趁着他们更年轻时早点开始。

离开餐厅时,他跟裘德一起走。“裘德,”他低声说,免得另外两个人听到,“任何作品里只要有你,我会事先让你看。若是你否决了,我就永远不展出。”

裘德看着他:“你保证?”

“我向上帝发誓。”

他一说出口就后悔了,因为三个人之中,他最喜欢画裘德:他是三个人里头最俊美的,他的脸也最有趣,肤色最特别,而且他最害羞,所以他的照片总是比其他人的珍贵。

下个星期天,杰比一回母亲家就去翻他以前在卧室里存放的几个大学时代的纸箱,想找一张他知道自己有的照片。最后终于找到了:是他们大一时某人帮裘德拍的照片,不知怎的最后落到他手上。在照片里,裘德站在他们套房的起居室里,身子斜对着照相机。他的左臂环抱在胸前,所以看得到他手背上那个绸缎般光滑的星芒状疤痕,他的右手则很没说服力地夹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他穿着一件蓝白条纹的长袖T恤,一定不是他自己的,因为太大了(虽然说不定还真的是他的,那几年裘德的衣服都太大了,后来他们才知道,他还在长个子,故意买较大号的衣服,以便来年可以继续穿)。当时他的头发留得颇长,垂过下颌,这样他就可以躲在后头。但这张照片让杰比印象最深刻的是裘德脸上的表情:那些日子里,他永远带着一种警惕的神色。杰比已经好几年没看这张照片了,现在看到,他觉得好空虚,但原因是什么,他也说不太上来。

他现在正在画的就是这张照片,而且他为此打破了原来的形式,改用一张40英寸见方的画布。他试了好几天,才把裘德那对机警、蛇一般的绿色眼珠画得恰到好处,而且一次又一次重画他的头发,才终于满意。他知道这是一幅很棒的作品(有时候你就是有绝对的把握),而且他根本不打算在展出前给裘德看,反正等到挂在画廊的墙上时,裘德也无力阻止了。他知道裘德一定会痛恨这件作品把他画得很脆弱、很女性化、很弱不禁风,而且很年轻。他也知道裘德还会想象出一大堆痛恨这幅画的理由,而杰比根本无从猜测,因为他不像裘德是个自我厌恶的神经病。对杰比而言,这幅画表达了他希望这个系列所表达的一切:这是一封情书、一篇文献、一个长篇故事,是他的。他在画这件作品时,有时会觉得自己在飞,仿佛画廊、派对、其他艺术家和野心的世界都在他身子底下缩得好小好小,小到可以把这个世界像足球般一脚踢开,看着它滚到某个遥远的轨道,跟他再也无关。

快6点了。阳光很快就会黯淡下来。但眼前,整个工作室依然安静,虽然在远处,他听得到列车在轨道上轰隆驶过。在他眼前,画布等待着。于是他拿起画笔,开始工作。

* * *

地铁上有诗。就在一排排塑料椅上方,夹在皮肤科诊所和函授学院的广告之间,一块块长形薄板,上头印着诗:二流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三流的罗特克(Theodore Roethke)和四流的洛厄尔(Robert Lowell),那些诗不打算鼓动任何人,愤怒和优美都消退了,只剩空洞的警句。

杰比总是这么说。他反对那些诗。这些诗从他初中时代开始就出现在地铁车厢里,过去十五年他一直在抱怨。“他们不去找真正的艺术和真正的艺术家,却花钱去找一堆老小姐图书馆员和穿开襟毛衣的同性恋,选出了这些狗屎。”他在F线火车尖锐的刹车声中朝威廉吼着,“结果选出来都是这些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Vincent Millay)型的狗屎,或是一些被阉割的好诗人,而且全是白人,你注意到了吗?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个星期,威廉看到一张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的海报,打电话告诉杰比。“兰斯顿·休斯?!”杰比抱怨,“我猜猜看——《延迟的梦》什么的,对不对?我就知道!那首烂诗不算数。总之,如果真有什么爆炸,那首诗会在两秒钟后被毁掉。”

那天下午,威廉对面是一首汤姆·冈恩(Thom Gunn)的诗:“他们的恋爱/只存在于讨论中。”在诗底下,有人用黑色马克笔写着:“老兄,别担心,我也找不到女人跟我上床。”他闭上眼睛。

他这么累真是不太妙,而且现在才4点,他的值班时间都还没到。他前一夜不该跟杰比去布鲁克林的,但其他人都不跟他去,而杰比又说他欠他的,因为他上个月不是才陪威廉去看他朋友可怕的独角戏吗?

于是他去了,当然了。“这回是谁的乐团?”他在地铁站台上等车时问杰比。威廉的大衣太薄了,而且他掉了一只手套,所以每回必须在冷风中站立不动时,他就选取一个保暖的姿势:双臂环抱胸前,双手夹在腋下,挺直身子。

“约瑟夫的。”杰比说。

“喔。”他说。他不知道约瑟夫是谁。他欣赏杰比有如电影导演费利尼斯克一般指挥他交游广阔的社交圈,在其中,每个人都是身穿鲜艳制服的临时演员。他和马尔科姆及裘德的任务很重要,但在杰比眼中照样是地位低下的附属品,比如灯光道具组长或副艺术总监,他心照不宣地认为他们三个有责任让整个剧组持续运作下去。

“那是硬核舞曲。”杰比愉快地说,好像认为这样有助于他想起约瑟夫是谁。

“这个乐团叫什么?”

“好吧,你听好了。”杰比说,咧嘴笑了,“叫包皮垢二号。”

“什么?”他大笑着问,“包皮垢二号?为什么?那包皮垢一号怎么了?”

“感染葡萄球菌了。”杰比在火车进站的噪音中大声喊道。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妇人朝他们皱起眉头。

不意外,包皮垢二号不怎么行。他们演奏的甚至不是硬核舞曲,而更像牙买加的斯卡曲风,欢快而悠闲。(“他们的音响出了问题!”杰比在他们表演一首特别长的歌《抓鬼三千》时,在他耳边大喊。“是啊,”他也喊回去,“烂透了!”)演唱会中途(每首歌似乎都有二十分钟长),因为那个乐团太荒谬,加上场地太挤,他开始头昏眼花,于是跟着杰比一起乱跳乱扭,两个人感染了周围的人,最后大家撞来撞去,开心得不得了,像是一群摇摆学步的小孩。杰比两手抓住他的肩膀,两个人相对大笑。在这些时刻,他真是爱死了杰比,爱他那种乐意显得彻底愚蠢又可笑的本事,那是他无法跟马尔科姆或裘德共享的——马尔科姆其实很在乎得体与否,即使他嘴上不承认;裘德则是本来就很严肃。

当然,今天早上他就惨了。他在埃兹拉那层楼的杰比住处醒来,躺在杰比乱糟糟的床垫上(旁边的地板上,杰比正朝着一堆有泥煤味的脏衣服起劲地打鼾),不确定他们到底是怎么过桥回到曼哈顿的。威廉通常不喝酒也不嗑药,但跟杰比在一起,他偶尔会不知不觉破例。回到利斯本纳街真是让人松了一口气,里头安静又整洁,中午的两小时把他那一侧卧室烤得又热又昏的阳光已经西斜,照进窗子来,裘德早已出门上班。他设了闹钟,上床立刻睡着,醒来时只来得及冲澡、吞下一颗阿司匹林,就匆匆赶去搭乘地铁。

他工作的奥尔托兰餐厅,以食物(复杂而毫无挑战性)和员工水平整齐划一又亲切而闻名。在这里,他们被教导要温暖但不过分亲昵,亲切但不随便。“我们这里可不是友善连锁餐馆。”他的上司、餐厅的总经理芬利喜欢说,“保持微笑,但不要告诉客人你的名字。”奥尔托兰有很多类似的规定:女性员工可以戴婚戒,但是其他珠宝不行;男性员工的头发长度不能超过耳垂;不准涂指甲油;胡子不能超过两天没刮;唇上的小胡子可以留,但也得看情况;刺青也是视情况而定。

威廉在奥尔托兰当侍者快两年了。来奥尔托兰之前,他曾在切尔西一家很吵、很受欢迎的“数字”餐厅待过,当班时段是周末早午餐和工作日午餐期间,那里的顾客(几乎全是男性,年纪偏大,至少40岁)会问他在不在菜单上,然后放肆地大笑,很自得其乐,以为自己是第一个问他这种问题的人,其实他光是那天就已经被问了超过十次。即使如此,他总是微笑说:“只能当开胃菜。”然后顾客会回答:“可是我想要主菜。”他听了再度微笑,最后顾客会给他很多小费。

当初,他一个研究生时期的朋友罗曼被一个肥皂剧找去演常驻的小配角,辞掉了侍者工作(他告诉威廉,他本来很犹豫要不要接这个演出工作,但是他还能怎样?这个戏的报酬实在太多了,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他把威廉推荐给芬德利。威廉很高兴换到这里来上班,因为除了食物和服务,奥尔托兰餐厅还有一个圈内人才知道的特色,就是上班时间很有弹性,尤其是芬德利喜欢你的话。芬德利喜欢娇小平胸的褐发女子,以及任何高瘦的男人,此外还有谣传说他不喜欢亚裔人。有时威廉会站在厨房边,看着那些不协调的、娇小、深色头发的女侍者和高瘦的男侍者在主餐厅里穿梭,像在跳着诡异的小步舞曲。

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非都是演员。说得更精确一点,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不全是现役演员。纽约的一些餐厅里,去工作的人刚开始是兼差端盘子的演员,后来不知怎的,就成了以前演过戏的侍者了。如果餐厅够好、够受尊重,那么改行不光完全可以接受,还非常理想。在一家评价很好的餐厅当侍者,可以帮朋友弄到他们渴望的座位,还可以巴结厨房人员送免费的菜色招待这些朋友(不过威廉后来发现,巴结厨房人员没他原先以为的那么容易)。但一个端盘子的演员能帮他的朋友弄到什么?一出外外百老汇的戏票?你在里头演戏,还得自己掏腰包买西装,因为你演的是股票经纪人,可能是僵尸也可能不是,却连西装都穿不起(他去年就遇到一次这样的状况,因为他没有西装,只好跟裘德借。裘德的腿比他长了大约一英寸,演出期间他只得把裤脚折起来,用胶带黏住)。

在奥尔托兰,很容易看出谁以前当过演员,现在改行当侍者。首先,放弃演戏的专职侍者年纪较长,严格遵守芬德利的规则,很把它们当回事,而且员工晚餐时,他们会奢华地转着侍酒师助理倒给他们试喝的葡萄酒,说些评语,类似“有点像上星期那瓶Linne Calodo酒庄的小西拉。何塞,对吧?”或是“喝起来有点矿石味,不是吗?这是新西兰的酒?”可想而知,你不会邀请他们去看你的戏,你只会邀请端盘子的演员同行,因为如果你邀请了,他们至少要想办法去,否则显得没礼貌。你自然不会跟他们讨论选角试演或经纪人,或任何这类事情。演戏这一行就像打仗,而他们是退休老兵,不愿再想战争的事情,而且铁定不想跟那些还起劲地朝壕沟里冲、还因为来到战场而兴奋的天真之辈讨论战争。

芬德利自己以前也是演员,但不像其他前演员,他喜欢(或许不该说“喜欢”,更精确的字眼是“会”)谈论以前的生活,或至少某种版本的生活。根据芬德利的说法,他有回差点拿到在纽约公共剧院演出《一个叫白昼的明亮房间》(A Bright Room Called Day)的第二主角(稍后,一名女侍跟他们说,这出戏的所有重要角色都是女人)。他在一出百老汇舞台剧当过替补演员(至于是哪出戏,他从来没讲)。芬德利是个活生生的演员生涯死亡警告,一则穿着灰色羊毛西装的警世故事,那些还在当演员的不是避开他,好像他的诅咒有传染性,就是仔细研究他,似乎只要跟他保持接触,自己就能免疫。

但芬德利究竟是在哪个时间点决定放弃表演,又是怎么决定的呢?只是因为年纪到了吗?毕竟他老了:45、50岁之类的。你怎么知道放弃的时候到了?会是因为你38岁,还没找到经纪人吗(他们怀疑乔尔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40岁了,还在跟别人合租公寓,而且兼差当侍者一年赚的钱比你当全职演员还要多吗(他们都知道凯文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胖了或秃了,或整形手术做得太差,掩饰不了你又胖又秃的事实?你胸怀野心一路追逐,到哪个时间点会变得不再勇敢,或只是有勇无谋?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在二三十年前,在那些比较僵化、比较不鼓励人(到头来比较有帮助)的年代,状况会清楚得多:你年过四十就会停下来,可能是结婚了、有了子女,或是你已经入行五年、十年、十五年,然后你会找个真正的工作。表演和你成为演员的梦想就遁入夜晚,融入历史,安静得就像一块冰砖滑入一池温暖的浴缸水中。

但现在是讲求自我实现的时代,勉强接受现状、不去追求你人生的最爱,好像意志太薄弱、太堕落了。不知怎的,屈服于你看似注定的命运不再是有尊严的事情,而只显得你很懦弱。有些时候,要得到幸福的压力简直是沉重的,仿佛幸福是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获得的,任何中途的妥协都是你的错。威廉也会一年接一年在奥尔托兰餐厅工作,搭同样的几班地铁去参加选角试演,一次又一次念着台词,每年或许往前迈进了一或两英寸,进展微小到根本很难算得上是进展?他有一天也会鼓起勇气放弃,意识到那个时刻的来临?还是有一天醒来,看着镜子,发现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却还自称是演员,只因为他太害怕,不敢承认他可能不是,并且永远都不会是一个演员?

根据杰比的说法,威廉还没成功的原因,在于威廉自己。杰比最爱教训他的说辞,一开始总是:“威廉,如果我长得像你这么帅……”最后总是这么结束:“结果你现在他妈的被惯坏了,因为你从小就太顺利了,搞得你以为一切都可以凭空得到。可是你知道吗,威廉,虽然你长得帅,可是这个圈子里头每个人都长得很帅,所以你得更努力才行。”

虽然他觉得这种话从杰比口中说出来,实在有点讽刺(惯坏了?看看杰比的家人,全都围着他打转,送上他最爱吃的菜和刚烫好的衬衫,用种种赞美和爱意包围他。他有回不小心听到杰比在电话上告诉他母亲,要她去帮他买些内裤,等他星期天回去看她时跟她拿,顺便告诉她星期天的晚餐他想吃牛小排),但是他也明白杰比的意思。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懒,但他就是缺乏杰比和裘德的那种野心,那种坚定、不辞辛劳的决心,让他们在工作室或办公室待得比任何人都久,让他们眼中有那种微微的心不在焉。威廉觉得,仿佛有一部分的他们已经活在想象的未来中,而那个未来的轮廓,只有他们才看得见。杰比的野心源自他渴求那个未来,渴望自己赶紧抵达;而裘德的野心,威廉觉得,是因为害怕自己如果不奋力往前,就会不小心退回过去那段他已经离开、从此绝口不提的人生。拥有这种特性的人不光是裘德和杰比而已,有野心的人都会来纽约。这往往是纽约人的唯一共同点。

除了野心,还有无神论。“野心是我唯一的宗教。”有回喝啤酒喝到半夜,杰比这么告诉他。尽管威廉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太顺,好像他一直在排练,设法要把那种不在意、顺口说出的口气练到完美,以便有朝一日受访时可以真的说出来,但威廉也知道杰比说这句话是真心的。只有在纽约,你才会觉得,如果自己没为事业发疯似的拼命,多少得辩驳一下;只有在纽约,你才要为自己不够自我中心、不够目中无人而道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