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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纽约之前,是法学院时期。在那之前,是大学时期。然后在那之前,是费城,以及那段漫长、缓慢的横跨全国之旅。再之前,是蒙大拿州的少年之家,而在蒙大拿之前,是西南部,还有汽车旅馆的房间,以及寂寞漫长的公路和待在车上的时光。再之前,则是南达科他州和修道院。再之前呢?想必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吧。或者更真实一点,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然后,大概只有一个女人。然后是他。
当初是教他数学,而且总是要他别忘记自己有多么幸运的彼得修士告诉他,他们是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他的。“就在一个垃圾袋里,里头有蛋壳、枯黄的莴苣和烂掉的意大利面条,还有你。”彼得修士说,“就在那家药房后头的巷子里,你知道的那家。”其实他不知道,他很少离开修道院。
稍后,迈克修士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才不是在垃圾桶里面。”他告诉他,“而是在垃圾桶旁边。”没错,迈克修士勉强承认,的确有个垃圾袋,但他是在垃圾袋上头,不是里边。无论如何,谁晓得垃圾袋里有什么?而且谁在乎?里头的垃圾更可能是药房扔掉的:纸盒、卫生纸、包装绳和用来缓冲的小块塑料泡沫。“彼得修士讲的话,你绝不能全信。”迈克修士常常提醒他,“你绝对不能沉迷于这种自我神话的倾向。”每回他问起自己来到修道院的种种细节,他就会这样说:“你来了,现在住在这里,然后你应该专注于你的未来,而不是过去。”
他们为他创造出过去。彼得修士说,他被发现时光着身子(迈克修士说,只穿了尿布)。无论是哪种,他们都说,应该是有人把他丢在那里听天由命,因为那是四月中,天气非常冷,一个新生儿在那种天气里活不了多久。总之,他被放在那只有几分钟,因为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体几乎还是暖的,雪花还没填满旁边的轮胎印,或是走到垃圾桶旁又离开的那些脚印(球鞋印,大概是女人的八号鞋)。他很幸运地被他们发现(他们会发现他真是天意)。他所有的一切——他的名字、他的生日(是推估的)、他的住所、他的这条命——都是因为他们而来。他应该心存感激(他们并不期望他感激他们,而是期望他感激上帝)。
他从来不知道他们可能回答什么、不回答什么。面对一个简单的问题(他们发现他时,他在哭吗?他身上有纸条吗?他们找过是谁丢下他的吗?),他们可能置之不理或说不知道、不解释;但面对更复杂的问题,他们却会有更具叙述性的解释。
“州政府找不到任何人收养你。”(又是彼得修士说的。)“所以我们决定把你暂时留在这里,然后几个月过去,接下来是几年,然后就是现在了。故事结束了。现在赶紧算完这些方程式,你这样会拖上一整天。”
但是为什么州政府找不到任何收养人?理论一(这是彼得修士最喜欢的):实在有太多未知的状况,包括他的种族、父母身份、可能有的先天疾病,等等。他是哪里来的?没有人知道。当地医院都没有符合他外形的婴儿出生纪录。这一点让想要收养的人很不放心。理论二(迈克修士的):这是一个贫穷的镇,位于一个贫穷的州的贫穷区域。无论一般大众多么有同情心(大家的确很有同情心,他不会忘记这点),要一户人家再多收养一个小孩,就是另一回事了,尤其是一户已经很拮据的人家。理论三(盖柏瑞神父的):他注定要待在这里。这是上帝的旨意。这里就是他的家。现在他得停止问这些问题了。
然后是第四个理论,几乎是他们所有人在他不乖时一致会讲的:他很坏,从出生就坏。“你一定是做了很坏的事情,才会像那样被丢掉。”彼得修士每次用木条打过他之后,总会这么说,看着他站在那啜泣着道歉时,还会斥责他,“或许是你哭得太凶,他们再也受不了。”于是他哭得更凶,害怕彼得修士说得没有错。
那些修士们都对历史颇感兴趣,但每回他对自己的历史感兴趣时,他们就会很烦躁,好像他一直长不大,坚守着一个特别无聊幼稚的嗜好,不肯放弃。很快,他学会不要问,至少不要直接问。不过他总是保持警觉,提醒自己可能在看似不可能的时机,通过不同的来源获得信息。他跟着迈克修士阅读小说《远大前程》时,设法引导修士絮絮叨叨地讲起一个孤儿在19世纪的伦敦生活会是什么样,对他而言,伦敦陌生得就跟一百多英里外的南达科他首府皮埃尔市没两样。那堂课最后演变成一场说教。他早料到了,但在那堂课上,他的确学到自己就像《远大前程》里的孤儿皮普,如果查得到他的任何一位亲戚,他们就会把他送去给亲戚抚养了。显然他没有亲戚,只有孤身一人。
他的占有欲也是个需要矫正的恶习。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想拥有东西,而且希望只有他有、别人都没有。“这里没有人拥有任何东西。”他们告诉他,但这是真的吗?比方说,他知道彼得修士有一把玳瑁梳子,颜色像是树皮上刚流下来的树汁,充满光亮。彼得修士很得意拥有这把梳子,每天早上都要用来梳他的小胡子。有一天那把梳子不见了,彼得修士就闯进他跟马修修士正在上课的房间,抓住他的双肩摇个不停,吼着说他偷走了那把梳子,最好赶紧交出来,否则要给他好看(加布里埃尔神父后来找到了那把梳子,原来滑进了彼得修士的书桌和暖气散热片之间的狭小缝隙里)。马修修士有一本《波士顿人》,是初版的布面精装本,有着磨得柔软的绿色书脊。有回,修士把书举在他面前让他看封面(“不要摸!我叫你不要摸!”)。即使是他最喜欢、很少讲话也从不骂他的卢克修士,都有一只鸟,是大家公认归他的。按照戴维修士的说法,严格说来,那只鸟不属于任何人,但当初是卢克发现那只鸟,予以照料、喂食,而且那只鸟总是飞向他,所以如果卢克想要那只鸟,就可以拥有它。
卢克修士负责照料修道院的花园、菜园,还有玻璃温室。在温暖的季节里,他会帮他做些小差事。他偷听其他修士的谈话得知,卢克修士来到修道院之前很有钱。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或是他做了某件事(谁也不清楚),让他失去或是送掉了大部分的钱。现在他来到这里,跟其他人一样穷,不过卢克修士出钱盖了玻璃温室,也帮忙付了一些修道院的营运费用。从其他修士大半躲着卢克修士的样子,他觉得卢克修士可能是坏人,尽管他一点都不凶恶,至少没对他凶过。
在彼得修士指控他偷了梳子之后不久,他第一次真正偷了东西:厨房里的一包饼干。那天早上,他正要去专门供他上课的房间,经过厨房,里头没人,那包饼干就放在料理台上,他刚好拿得到。于是他一时冲动拿了,抓了就跑,把它塞在身上穿的粗羊毛长袍里(是其他修士穿的袖珍版)。他绕回自己的房间,把饼干藏在枕头下,因此马修修士的课他迟到了,作为惩罚,修士用连翘树枝打他,但那包饼干的秘密让他觉得温暖又喜悦。那天晚上,他独自躺在床上,小心翼翼吃了一片(其实他根本不喜欢),把那饼干用牙齿分成八小片,每一小片都含在舌头上,直到又软又黏,才有办法吞下去。
之后,他偷得越来越多了。修道院里没有什么他真正想要,也没有什么真正值得拥有的东西。于是他随机偷拿他所看到的物品,没有真正的计划或渴望,通常是能找到的食物。有回早餐后他到处游荡,在迈克修士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一颗脆硬的黑色纽扣;还有一次,加布里埃尔神父训话训到一半,转身去找一本书,他就伸手摸走了神父桌上的一支笔;而彼得修士的梳子是他真正计划要偷的,不过给他的快感没有更大。他偷火柴、铅笔和纸片(没有用的垃圾,不过是别人的垃圾),塞在内衣底下跑回卧室,藏在床垫下,那床垫好薄,他夜里都能感觉到背部底下的每个弹簧。
“别再跑来跑去,不然我就要打你了!”他匆忙冲向房间时,马修修士会这样吼他。
“是的,修士。”他会回答,然后逼自己慢下脚步。
他是在偷他最大的目标——加布里埃尔神父的银制打火机时被抓到的。他是趁他训诫到一半,必须中途停止,去接一通电话时,从他桌上偷走的。当时加布里埃尔神父弯腰越过电话键盘,他就伸手抓了打火机,握着那冰凉沉重的金属,直到终于下课。他一走出神父的办公室,就匆忙把打火机塞进内衣里,尽快走回房间。结果转弯时没看路,跟帕维尔修士撞了个满怀。修士还来不及吼他,他就往后倒下,打火机也摔出来,砸在石板地上。
当然,他被揍了,还被骂了,而且在他以为是最后一次的惩罚中,加布里埃尔神父把他叫进办公室,说要教他有关偷别人东西的一堂课。他看着,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是害怕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加布里埃尔神父折起手帕,凑到一瓶橄榄油的瓶口,然后把油抹在他左手背上。接着,神父拿了打火机——就是他偷的那一个——抓着他的手凑在火焰下,直到那油点燃,烧起来,整只手被一片幽灵似的白光吞没。他尖叫又尖叫,神父因为他尖叫而打他耳光。“别叫了。”他吼道,“这就是给你的教训,你以后绝对不会忘记不可偷窃。”
等到他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左手被绷带包扎起来。他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偷来的东西当然没了,但他自己找到的东西也不见了,那些石头、羽毛和箭镞,还有卢克修士送给他当5岁生日礼物的化石。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个礼物。
自从被抓之后,他被规定每晚要去加布里埃尔神父的房间,把衣服脱掉,由神父检查他身上是否藏了违禁品。后来事情一路恶化时,他会回想起那包饼干,真希望他当初没偷,真希望他没有把自己害得这么惨。
他的暴怒始于加布里埃尔神父的夜间检查。不久后,连彼得修士也在白天检查他。他会乱发脾气,去撞修道院的石墙,用尽力气放声尖叫。他会用烧伤的丑陋手背(直到六个月后,他的手背有时还是会痛,那是一种持续的深层抽痛)去敲木餐桌坚硬的角落,把他的颈背、手肘、脸颊——所有最容易痛、最柔软的部位——对着书桌的边缘撞去。他白天和黑夜都会这样暴怒,自己也控制不了。他感觉到那股怒气像一阵浓雾笼罩他,让他在其中放松,而他的身体和声音的种种活动方式,让他同时感到刺激和反感。尽管事后很痛,但他知道自己把修士们吓坏了,他们害怕他的怒气、大吼和力量。他们用任何能找到的东西打他,他们开始在上课房间墙壁的钉子上挂一根皮带,他们会脱下凉鞋打他个不停,害他次日连坐都没办法坐,他们说他是怪物,希望他死掉,说当初应该把他留在那个垃圾袋里不予理会。他也很感激他们这样对待他,那样就可以让他累得筋疲力尽,因为他自己控制不了心底的那头野兽,所以需要他们帮忙击退它,让它往后退回笼子里,直到下次又跑出来为止。
他开始尿床,被迫要更频繁地去找加布里埃尔神父,接受更多的检查,而神父检查他的次数越多,他尿床就越频繁。神父开始在夜里去他房间找他,还有彼得修士,后来又多了马修修士,于是他的状况越来越糟糕:他们逼他穿着尿湿的长睡衣睡觉,逼他白天也穿着那身衣服。他知道自己身上很臭,闻起来像尿和血,他会尖叫、暴怒、哭号,上课上到一半,他会把桌上的书扫下桌,修士们就立刻开始打他,不再上课。有时他被打得失去意识,后来他开始想念这种滋味:时间在那片黑暗中流逝,但他不在其中,他也不知道别人对他做了什么事。
有时他暴怒的背后有些原因,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觉得自己永远很脏、很龌龊,仿佛他体内有一座破败的建筑物,就像他有回难得离开修道院,被带去看的那座废弃的教堂:屋梁上生着点点霉斑,木椽裂开,上面布满了被白蚁蛀食的孔洞,毁坏的屋顶难堪地露出一块块三角形的白色天空。他在一堂历史课中学到水蛭,知道古时候人们认为水蛭可以从人类身上吸出不健康的血液,愚蠢而贪婪地把疾病吸入肥胖蠕动的身躯中,于是他在自己的闲暇时间——上完课之后,开始做杂务之前——走进修道院产业边缘的那条小溪,寻找自己的水蛭。但他一条都找不到,听修士说那条溪中没有水蛭,他尖叫又尖叫,叫到声音都没了,还是停不下来,即使那时他感觉喉咙里仿佛充满滚烫的血液。
有回他在自己的房间,加布里埃尔神父和彼得修士也都在。他设法不要叫出声,因为他已经学会只要他越安静,事情就会越快结束。此时,他仿佛看见卢克修士像一只蛾似的飞快掠过门框外,他觉得受到了羞辱,尽管当时他还不认识羞辱这个字。于是第二天,他在闲暇时间溜到卢克修士的花园,把每一株黄水仙的花朵都摘下来,堆在卢克修士的园艺工具小屋门口。那管状的花冠指向天空,像一张张打开的鸟喙。
稍后,独自忙着做杂务时,他觉得很后悔,悲伤令他双手沉重。当他把水提到房间的另一头时,水桶落地,他整个人扑在地上,懊恼又自责地尖叫。
晚餐时他吃不下。他寻找卢克修士的身影,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处罚、怎么处罚,想知道什么时候他得向卢克修士道歉。但是他不在。焦虑之下,他手上的金属牛奶壶掉在地上,冷白的液体泼溅在地板上,于是坐在他旁边的帕维尔修士把他从长椅上抓起来,推到地板上。“清理干净。”帕维尔修士朝他咆哮,把一条抹布朝他丢去,“星期五前你都不能再吃东西了。”那天是星期三。“回你的房间去吧。”趁修士改变心意之前,他赶紧跑回房间。
他的房间位于餐厅上方的二楼一角,原来是一间小储藏室,没有窗子,而且窄得只放得下一张行军床。他的房门向来开着,除非有修士或神父在里头,门才会关上。当他上了楼、绕过转角,远远就看到门关着。有一会儿,他默默地在空荡的走廊上逗留,不确定里头有什么等着他:大概是某个修士吧,或是一个怪物。没在小溪找到水蛭,他有时会幻想角落里深暗的阴影就是巨大的水蛭,摇晃着竖直身体,发亮的环状皮肤是油腻的黑色,等着用潮湿无声的重量闷死他。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跑向那扇门,砰一声打开来,里头只有他的床和泥褐色的羊毛毯子,还有纸巾盒,以及书架上的课本。然后他看到房间的角落里,靠近床头处,有一个玻璃瓶插着一把黄水仙,顶端是鲜黄色有褶边的漏斗状花冠。
他坐在瓶子旁的地上,手指抚摸着那天鹅绒质感的花冠。那一刻他的忧伤很庞大、很强烈,他真想把自己给撕开,把手臂的伤疤扯掉,把自己撕成一片片的,就像他对卢克的花做过的那样。
但他为什么要对卢克修士做那样的事?卢克并不是唯一对他好的人。不惩罚他的时候,戴维修士总是赞美他,说他脑子动得很快。就连彼得修士都常常从镇上的图书馆借书给他阅读,等他看完了再一起讨论,认真听他的意见,好像他是个真正的人。但是卢克修士不仅仅是没打过他,而且会努力让他安心,表现出对他的忠诚。前一个星期天,他站在加布里埃尔神父那一桌的桌尾,正要念餐前祷辞时,忽然被一股捣蛋的冲动攫住了,想从面前抓起一把马铃薯块,在餐厅里乱丢。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喉咙叫得沙哑的刺痛、皮带抽着背部的灼痛,还有他即将沉入的黑暗,以及醒来时将会看到白昼的炫目天光。他看着自己一手抬起来,看着手指张开有如花瓣,移向那个大钵。就在此时,他抬头看到了卢克修士。他朝他眨了一下眼睛,严肃而短暂,像照相机的快门般一闪,一开始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看到了什么。然后,卢克又朝他眨了一下眼睛,出于某个原因,这个动作让他冷静下来。他控制住自己,说了餐前祷辞后坐下,平静无事地吃完晚餐。
现在又有了这些花。但他还没想到这些花可能代表什么意义,门就打开了,是彼得修士。他站起来,在那可怕的一刻等待着他的,是他永远没准备好面对的事情,任何事都可能发生,任何事都可能降临在他身上。
次日,他上完课后直接跑去玻璃温室,决心要和卢克说些什么。但当他走近时,决心就消失了。于是他磨蹭着,踢着路上的小石头,跪下去捡起小树枝,丢向修道院外围的树林。他到底打算说什么?他转身准备离开,走向修道院北端的一棵树,他在那棵树根部的裂缝间挖了个洞,放入一批新的收藏,不过都是他在树林里捡到的东西,不属于任何人:小石头、一根形状有点像瘦狗跃起的树枝。平常他大部分闲暇时间都在这里度过,挖出自己拥有的这些东西,拿在手里。此时他忽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转身发现是卢克。卢克举起一只手打招呼,朝他走来。
“我就觉得是你。”卢克修士说着走近他(太不诚实了,很久以后他才想到,不然还会有谁?他是修道院里唯一的小孩)。无论怎么努力想,他还是想不出该怎么向卢克道歉,真的什么话都想不出来,不知不觉他哭了起来。他以前哭时从不觉得难堪,但那一刻却很难为情,于是他转身背对卢克修士,用有伤疤的那只手背遮着双眼。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饿,而那时还只是星期四下午,他要等到第二天才有东西吃。
“哦,”卢克说,他感觉到修士跪下来,离他很近,“别哭,别哭。”但修士的声音很温柔,于是他哭得更凶了。
卢克修士站了起来,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比较愉快了。“裘德,听我说。”他说,“我有个东西要给你看。跟我来吧。”修士开始走向玻璃温室,还回头确认他是不是跟了上来。“裘德,”修士又喊,“跟我来吧。”他不禁好奇起来,跟了上去,走向他熟悉的玻璃温室,带着一种陌生的急切感,好像他从没看过温室一般。
成年后,他有时会走火入魔,执迷地想找出事情开始出大错的确切时刻,仿佛他可以将那一刻冻结,保存在琼脂里,拿起来在课堂上教导学生:这就是发生的时候。这就是开始的时候,他会想,是我偷饼干的时候吗?是我毁掉卢克那些黄水仙的时候吗?是我第一次乱发脾气的时候吗?或是更不可能的:会是我做了一些事、让她把我丢在药房后头那个时候吗?那会是什么事?
但其实他知道:是在他走进玻璃温室的那个下午。是在他放弃一切,愿意跟着卢克修士之时。就是那一刻。从此以后,一切都没再对劲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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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走五步,他来到了前门,可是手抖得太厉害,钥匙插不进锁孔里。他诅咒着,钥匙差点掉地。然后他进了公寓,从前门到他的床只剩十五步了,可是走到一半,他不得不停下来,缓缓坐到地上,用手肘匍匐前进,完成最后那点距离。有一会儿他躺在那里,周围的一切旋转着,直到他有力气把床上的毯子拉下来盖住自己。他会躺在那儿直到太阳离开天空,公寓内变黑,最后他会用手臂把自己撑起来,爬到床上。然后他会睡着,没吃饭、没洗脸也没换衣服,他痛得发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他会孤单一人,因为威廉演出结束后会跟女朋友出去,要很晚才回家。
他会很早醒来,觉得好过一些,但伤口会在黑夜渗出液体。他星期天上午出门走路(灾难性的散步行程)前换上的纱布会被脓汁浸透,而他的长裤会因为分泌物黏在皮肤上。他会传短信给安迪,得到回复后会再传一则。然后他会冲澡,小心翼翼地拆掉绷带,上头黏着零碎的烂肉和发黑、黏湿的血块。他会喘着猛吸气,免得叫出声来。他会记得上回这种情况发生时他和安迪的对话,当时安迪建议他弄个轮椅以备不时之需。尽管他很不想再用轮椅,可是他但愿现在有一台。他想安迪说得没错,他的市区长途漫步的确代表着他不可饶恕的傲慢,他想假装一切没问题、不肯面对自己的残疾,实在太自私了,因为后果就是会影响到其他人。这些人多年来一直对他慷慨又和善,莫名又没有道理,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
他会关掉花洒的水,放低身子躺在浴缸里,脸颊贴着瓷砖,等自己感觉好一点。他会想起自己受困了,困在这具他痛恨的身体里,怀着他所痛恨的过去,两者他都永远无法改变。他会想哭,因为挫折、憎恨和疼痛,但自从发生了卢克修士的事情以后,他告诉自己再也不可以哭了,从此他真的没再哭过。他会想起自己无足轻重,只是一个空壳,里面的果实早就干瘪,只能发出空洞无用的喀啦声。他会感受到在他最快乐和最难受的时刻都会出现的那种刺痛、打着冷战的厌恶,问他自以为是谁,竟然给这么多人造成麻烦,以为他有权利继续活下去。其实他自己的身体都跟他说该停下来了。
他会坐在那里等待,继续呼吸,然后他会庆幸现在时间还很早,威廉不可能发现他,也就不必再次救他。他会设法拖着身子站起来(虽然事后他不会记得是怎么做到的),爬出浴缸,吃几颗阿司匹林,再去上班。上班时,他会觉得纸上的字模糊地舞动。等到安迪来电时,应该才早上7点,他会告诉上司马歇尔他病了,拒绝马歇尔开车送他,但是如果感觉太难受了,就让他协助他上出租车。去上城的路上,他会经过他前一天才愚蠢地走过的那段路。等到安迪开门时,他会设法保持镇定。
“小裘。”安迪会这般喊他,并且处于温柔模式,他今天不会说教。接着他会让安迪带着他穿过空荡荡的等候室,此时他的诊所还没开门。然后安迪会帮他坐上那张他度过好多个小时、好多天的检查台。他甚至会让安迪协助他脱掉衣服,再闭上眼睛,等着安迪拆开他腿上的胶带,揭开湿透的纱布,露出破皮的伤口,等着那令人晕眩的剧痛袭来。
我的人生,他会想着,我的人生。除此之外没法再想别的,他会一直重复默念这几个字——一部分像念经,一部分像诅咒,一部分像宽慰——同时滑入他经历这类剧痛时会造访的另一个世界。他知道那世界离自己的世界从来不远,但他事后总是想不起来: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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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Felix,菲利克斯,拉丁语原意为幸运。
[2]postman,原意是邮差,但此处用作双关语“后男人”。
[3]cross-country,字面是越野赛跑,亦可以解读为穿越全国的旅行。——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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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你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认定他的,当时我告诉你我一直都知道。但是一说出口,我就知道那并非实情。我会这么说,是因为这话听起来很美,像是书中或电影里的角色会说的话。当时你我都觉得很痛苦、很无助,我觉得这样说,眼前的状况可能就不会让我们那么难受。那个状况,我们一直觉得有办法阻止,但还是发生了。那是在医院里,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知道你记得:你那天早上从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搭上飞机,跳房子似的经过好几个城市和国家,花了好多时间,降落后停留一整天,然后又离开了。
但现在我想讲得精确一点。因为没有理由不精确,而且我应该力求精确。我一直想要这样,一直试着这样。
我不确定该从哪里讲起。
或许讲些好听的话吧,也的确是事实:第一次见面时,我立刻就喜欢你了。当时你24岁,我47岁(天啊),我当时觉得你很特别。后来,他谈到你的善良,但他从来不必跟我解释,因为我知道你很善良。那个夏天你们四个第一次来我的房子,对我来说,那是个非常奇特的周末,对他也是。对我,是因为我在你们四个身上看到雅各布可能变成什么样子;对他,则是因为他原先只把我当老师,但那回他突然看到我穿短裤和围裙,在烤架上烤蛤蜊,还跟你们三个争辩各式各样的话题。一旦我停止在你们脸上寻找雅各布的影子,我就开始享受那个周末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们三个是那么乐在其中。你们不觉得整个状况有什么奇怪:你们三个假设人们会喜欢你们,不是出于傲慢,而是因为人们总是喜欢你们。而且你们觉得,如果自己礼貌又友善,就没有理由认为对方不会回报。
但他当然有充分的理由不这么想,我是到后来才发现的。然后,我在用餐时观察他,发现争辩特别激烈时,他会往后坐,似乎完全退出战场,然后持续观察你们。你们三个是那么轻松地提出挑战,完全不怕激怒我,也毫无顾忌地动手去拿桌上的马铃薯、节瓜、牛排,还会开口要求自己想要的,并大方接受。
那个周末,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件小事。那天,你跟他、朱丽娅和我,正走在通往瞭望台、两旁种了桦树的小径上(你还记得吗?当时那里只有一条窄窄的小路,茂密的树林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跟他并肩而行,你和朱丽娅在后头。你们不知正在聊什么,昆虫?野花?你们两个总是聊得来,你们都喜欢野外,也喜欢动物。我不明白乐趣何在,但我很喜欢你们两人这一点。你碰触他一边的肩膀,走到他面前,跪下来帮他把松开的鞋带重新绑好,然后回到后头跟朱丽娅边走边聊。整个过程很流畅,只是一个小动作:往前一步,弯下膝盖,又往后退到她旁边。对你来说这没什么,连想都没想,甚至没有中断谈话。你总是留心着他(不过你们三个都是),以十几种小小的方式照看着他,在那短短的几天,我都看到了,但我怀疑你不会记得这起小事件。
当你这么做的时候,他看着我,他脸上的表情——我至今无法形容,只知道在那一刻,我感觉心中有个什么崩塌了,就像一座盖得太高的沙塔:为了他,为了你,也为我自己。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呼应我的表情。真不敢相信有人会去帮另一个人做这样的事情,这么不假思索,这么有风度!我看着他,打从雅各布死后,我第一次明白,所谓有个人或有个东西会让你心碎是什么意思。我以前一直以为这种说法太强说愁了,但在那一刻,我明白那可能是强说愁,但也是真实的。
而我想,我就是从那一刻开始认定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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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为人父母,不是因为我有差劲的父母。事实上,我的父母很棒: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于乳癌,接下来五年只有我和父亲。他是自己开业的家庭医生,总是希望自己可以跟病人一起变老。
我们住在西端大道,靠82街,他的诊所就在我们住的那栋楼的一楼,我放学后常常会进去转一下。他的病人都认识我,我也以身为医生的儿子为荣,跟每个人打招呼,看着他接生的婴儿变成小孩,抬头看着我,因为他们的父母告诉他们我是斯坦医生的儿子,说我在一所很好的中学读书,是全纽约市最好的中学之一,还说如果他们够用功,说不定以后也可以去读。“亲爱的,”我父亲会这么喊我。即使我后来长得比他高了,每次放学后去诊所里,他一看到我,就把手掌放在我的后颈,吻一下我的脸颊。“我亲爱的,”他会说,“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我8岁时,他娶了他的办公室主任阿黛儿。我童年的每个时刻她都不曾缺席:她总是带着我去买需要的新衣服,陪着我们父子过感恩节,准备好我的生日礼物。对我而言,不是阿黛尔像母亲,而是母亲就该像阿黛尔。
她年纪比我父亲大,是男人会很喜欢、相处自在,但从来不会想娶回家的那种女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她长得不漂亮。谁需要母亲漂亮呢?我有回问她是不是想要自己的孩子,她说我就是她的孩子,还说她无法想象能有更好的孩子。这说明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关于我父亲、阿黛尔,以及我对他们的感觉。他们对待我的方式使得我从来不曾质疑她那番话,直到我三十几岁,跟我当时的太太为了该不该再生一个孩子(取代雅各布)而争吵。
阿黛尔是独生女,而我是独生子,我父亲也是:一家三口都是唯一的孩子。但阿黛尔的父母当时还健在(我父亲的父母则不在了),我们周末常常到布鲁克林去拜访他们,现在那一带已经被纳入公园坡了。他们住在美国近五十年,还是不太会讲英文,阿黛尔的父亲很害羞,母亲则很勇于表达情感。他们跟阿黛尔一样身材矮壮,而且跟她一样很和蔼。阿黛尔会跟他们讲俄语,然后她父亲(我理所当然喊他爷爷)会张开胖胖的拳头,给我看里头有什么秘密:一只木制鸟笛,或是一大块鲜艳的粉红色口香糖。即使我成年了,读法学院了,他照样会给我一些小玩意儿。他的杂货店老早就关了,这表示他那些玩意儿一定是从别处买来的。但是哪里呢?我一直想象有间秘密商店,里面都是几十年前流行过的玩具,但一些老移民还是忠实地光顾,买店家囤积的那些漆着螺纹的木陀螺、金属玩具兵和抛接沙包,里头的橡胶球在没拆开的塑料袋里就已经黏着污垢了。
我以前一直有个毫无根据的理论,认为男生如果年纪够大(因为此年纪足以做出判断),目睹了他父亲的第二段婚姻,那么他日后娶的太太就会像继母,而非母亲。结果我娶的人并不像阿黛尔。我的第一任太太莉柔,冷静又独立自主。她不像我认识的其他女生,总是把自己缩到最小(包括她们的才智,这是当然了,还包括她们的愿望、愤怒、恐惧与沉着),但莉柔从来不会。我们第三次约会时,才刚走出麦克杜格尔街的一家小餐馆,忽然有一名男子从旁边一处阴暗的走道踉跄走来,吐在她身上。她的毛衣沾了厚厚的橘黄色呕吐物,我清晰地记得其中一大团黏在她右手的那枚小钻戒上头,好像钻石上长出了肿瘤。周围的人猛吸一口气或惊叫起来,但莉柔只是闭上眼睛。换作别的女人,一定会尖叫(换作是我也会尖叫),但我记得她只是打了个明显的寒战,好像她的身体承认那很恶心,也同时摆脱了那种恶心。等到睁开眼睛,她就恢复了。她脱掉那件开襟毛衣,扔进最近的垃圾桶。“走吧。”她告诉我。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但是那一刻,我想要她,于是我跟着她一直走,最后走到她的公寓,是沙利文街的一个烂地方。从头到尾,她的右手一直微微举着,而那团呕吐物还黏在她的戒指上面。
我父亲跟阿黛尔都不是特别喜欢她,虽然他们从来没这么跟我说;他们很有礼貌,也尊重我的意愿。为了礼尚往来,我也从来没问过他们,免得逼他们撒谎。我不认为是因为莉柔不是犹太人(我父母并不虔诚),但是我想他们觉得我太敬畏她了。这也可能是我年老后才判定的。或许我佩服莉柔的那种能干,在他们眼里却是冷淡或冷漠。天晓得他们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人。他们对她总是很有礼貌,她对他们也相当客气,但我想,他们比较想要的媳妇,应该会稍微跟他们撒撒娇,让他们讲些我小时候丢脸的故事,可以跟阿黛尔吃午餐,跟我爸下西洋棋。事实上,就像你。但莉柔不是那样的人,也永远不会是。一旦我父母理解到这点,他们就保持一些距离,不是要显示他们不高兴,而是某种自律,好提醒自己应该试着尊重某些界限,比如她的界限。我跟她在一起时总觉得异常放松,仿佛面对她那样强悍的能力,连厄运都不敢来挑战我们。
我们是在纽约认识的,她比我大一岁。当时我在上法学院,她在读医学院。毕业后,我在波士顿找到法官助理的工作,她则开始实习。她专攻肿瘤科。当然,我一直很佩服,因为这会让人想到:再也没有什么比一个想治愈你的女医生更抚慰人心了,你想象她像个母亲般弯腰察看病人,身上的医生袍洁白如云。但莉柔不想被人佩服,她对肿瘤科有兴趣是因为这一科比较难,大家公认比较花脑筋。她和其他的肿瘤科实习生非常瞧不起放射科医生(太唯利是图)、心脏科医生(太趾高气扬且自鸣得意)、小儿科医生(太多愁善感),尤其是外科医生(极度傲慢)和皮肤科医生(不值一评,尽管他们常常和皮肤科医生合作)。他们喜欢麻醉科医生(诡异的书呆子、吹毛求疵,而且有上瘾倾向)、病理学医生(比他们还花脑筋),还有……唔,大概就这样了。有时他们一群人来我们家,吃过晚餐后会一起讨论病例和研究,而他们的伴侣(律师、历史学者、作家和比较次要的科学家)就被冷落在一旁。最后,我们便溜到客厅,讨论日常生活里各式琐碎、比较无趣的事情。
我们是两个成年人,那样的生活也够快乐。我们从不抱怨相处的时间不够多,无论是她还是我。她当住院医生期间,我们继续住在波士顿,然后她在研究生期间搬回纽约,我则留下。当时我一面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一面在法学院兼课。我们每个周末会轮流在波士顿和纽约碰面。她完成医生训练后搬回波士顿,我们结婚,买了栋房子(不是我现在那栋),小小的,就在剑桥市的边缘。
我父亲和阿黛尔从来没问我们是否打算生小孩(说起来,莉柔的父母也是;难以理解的是,他们都比她容易动感情得多,我们少数几次去加州圣巴巴拉看他们,她父亲会跟我说笑打趣,她母亲则端上一盘盘切成薄片的小黄瓜和撒了胡椒的西红柿片,都是他们自己菜园里种的,而莉柔会以一脸保持距离的表情看着我们,好像很难为情,至少被他们相对的开朗弄得不知所措。),我想他们以为只要不过问,就还有一点机会。但事实是,我觉得没有生小孩的必要;我从没想过要有小孩,甚至对小孩没特别的感觉。这个理由似乎足够让我们不要生了。我觉得,要生小孩,就应该很想要,甚至很渴望才行。这种事可不是怀着矛盾心理或毫无热情就能去试试看的。莉柔的感觉也一样,或者我是这么以为的。
但接着,在我31岁、她32岁那年,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她已经在厨房里等着我。这很不寻常,她的工作时间比我长,通常要晚上8、9点才会到家。
“我得跟你谈一谈。”她说,很严肃,我忽然害怕起来。她看到我的表情,露出微笑;她不是个冷酷的人,我也不想让你以为她没有关怀和柔情,她其实都有。“不是什么坏事,哈罗德。”然后她笑了一声,“我想不是。”
我坐下来,她吸了口气:“我怀孕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一定是有一两次忘了吃避孕药。快八周了。我今天去萨莉那确认了。”(萨莉是她医学院时期的室友,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兼妇科医生。)她说得很快,用不连贯、摘要式的句子。接着她沉默了一会儿:“之前我还吃了催经药,你知道,所以我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然后,看我没吭声,“你说点话吧。”
一开始我没办法开口,好一会儿才问:“你觉得怎么样?”
她耸耸肩:“我觉得还好。”
“很好。”我愚蠢地说。
“哈罗德,”她说,在我对面坐下来,“你想怎么做?”
“那你想怎么做?”
她又耸耸肩:“我知道我想怎么做,但我想知道你的想法。”“你不想留下。”
她没有反驳:“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如果我想留下呢?”
她已经有所准备:“那我就会认真考虑。”
我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莉柔,”我说,“我们应该照你的意思去做。”这不完全是我宽宏大量,多半是出于懦弱。在这件事上,就像在很多事情上一样,我乐于让她做决定。
她叹气:“不必今天就决定。我们还有一些时间。”她不必说,我也知道,还有四周的时间可以考虑。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思索着所有男人碰到女人跟他说她怀孕了都会想的事情:生出来的婴儿会是什么样子?我会喜欢他吗?我会爱他吗?然后,更压倒性的是:为人父亲。有那么多责任、条件、烦闷和失败的可能性。
次日早晨我们没有谈这件事,隔一天我们也没谈。到了星期五我们要上床睡觉时,她很困地说:“明天我们得讨论这件事了。”我说:“那当然。”但是我们没谈,一直没谈,然后第九周过去了,接着是第十周,然后第十一周和第十二周也过去了。要做什么都太晚了,不但困难,也不合伦理。此时我想,我们都松了一口气。时间帮我们做了决定(应该说,我们的不决定,帮我们做了决定),我们就要有小孩了。结婚以来第一次,我们两人都这么犹豫不决。
我们原先想象会生一个女孩,如果是,我们就要给她取名阿黛尔,沿用我母亲的名字;中间名是萨拉,是萨莉的正式名。但结果不是女孩,于是我们请阿黛尔取首名(她高兴得哭出来,是我极少数看到她哭的一次),萨莉取中间名:雅各布·摩尔。(我们问萨莉,为什么是莫尔?她说是因为托马斯·莫尔的缘故。)
有人觉得父母对子女的爱比较崇高、比较有意义、比较重要、比较了不起,但我从来不是那种人(我知道你也不是)。在雅各布出生之前我不觉得是那样,他出生之后我也没有改变想法。但是父母对子女的爱的确很奇特,那种爱的基础不是出于身体上的吸引,也不是出于愉悦感或才智,而是出于恐惧。有孩子之前你从来不知恐惧为何物;或许就是这种恐惧骗得我们以为这种爱比较重大,但其实恐惧本身才更重大。每一天,你的第一个想法不是“我爱他”,而是“他怎么样了”,一夜之间,整个世界忽然被重新安排,成了种种恐怖的障碍赛场地。我抱着他等候过马路时,一想到我的小孩或任何小孩要在这样的生活中幸存,真是太荒谬了。那概率就像晚春的蝴蝶存活的概率一样低(你知道,就是那些小小的白蝴蝶),有时我看到那些小蝴蝶在空中摇晃着飞翔,总是差点撞死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
另外,让我告诉你我学到的两件事。第一件事,不管子女年纪多大,或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怎么样成为你的子女,一旦你决定把某个人想成你的子女,事情就改变了。之前你从他们身上得到的一切乐趣,你对他们的所有感觉,全被那种恐惧压过去了。那不是生物学上的恐惧,而是超生物学的。那不是源自要确保一个人的基因密码存活下去,而更接近一种渴望,渴望证明自己不被这个世界的计谋和挑战侵犯,渴望击败那些试图摧毁你所拥有的事物的力量。
第二件事情是:当子女死了,种种预期中的感觉你都会有。这些感觉,有太多人详尽记录下来了,我就不在这里一一列出了。只不过要说一声,那些关于悲痛的文字都一样,这种一致是有原因的——因为其实那些感受都没有偏离主轴。有时你觉得这种感觉比较多、那种感觉比较少,有时你觉得感觉的顺序不对,有时你觉得某种感觉持续得比较久、另一种感觉比较短暂;但那些感觉总是一样的。
没有人说过的是,当你的小孩死了,一部分的你(非常小、但不可忽略的一部分)也松了一口气。因为,从你成为父母的那一天起,一直在你预期中、你日夜担心且为之做好准备的那一刻,终于来到了。
啊,你告诉自己,终于来到了,就是现在了。
之后,你再也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 * *
几年前,我的第三本书出版后,有记者问我能否一眼看出学生适不适合读法律。我的答案是:有时候。但往往你会看走眼,上半学期看起来似乎很聪明的学生持续退步,而一个你原先根本没注意的学生却逐渐散发光芒,你想要听他讲出自己的想法。
天资最聪颖的学生,第一年往往过得最辛苦。法学院,尤其是法学院的第一年,真的是不太鼓励锻炼创造力、抽象思考能力和想象力。我常常觉得,在这方面(根据我听说的,并非第一手信息)有点类似艺术学院。
朱丽娅有个朋友叫丹尼斯,从小就非常有艺术才华。他们小时候就很要好,有回她拿他10岁或12岁画的东西给我看,都是一些小素描:几只鸟在啄地,他没有表情的圆脸,或是他的兽医父亲抚摸着一只满脸痛苦的狗。丹尼斯的父亲看不出上绘画课有什么用,所以丹尼斯从没受过正式训练。等到他们年纪稍长,朱丽娅去上大学时,丹尼斯则去了艺术学院学习绘画。他说,第一个星期,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画任何东西,教授总是挑出丹尼斯的素描,钉在墙上,供大家赞美与批评。
但接下来,他们开始学习如何绘画:本质上,就是重新学画画。第二个星期,他们只画椭圆:宽的椭圆、胖的椭圆、瘦的椭圆。第三个星期,他们画圆:三维空间的圆、二维空间的圆。然后画一朵花、一个花瓶、一只手,再来是一颗头、一具身体。随着每周的训练,丹尼斯画得越来越糟。等到学期末,他的画就再也没被钉到墙上了。对于绘画,他变得很局促不安。现在他看到一只狗,它尾巴上的长毛轻轻扫过地面,他看到的不再是一只狗,而是盒子上接着一个圆。当他试着画的时候,他担心的是比例,而不是要抓住那只狗的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