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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当前章节:15385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2:09

—他长得就像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的样子好像阿波罗,既有普拉克希特里斯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又有那种温柔的女性风韵,其中含有某种令人困惑的神秘的地方。他的皮肤是乳白色的,白得耀眼,好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光滑细腻。”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一下子变亮了。

可是,尼尔森并没有对他加以理会。眼下他正在讲故事,一下子给对方打断了,心里很不耐烦。

“而他那张脸呢,也跟他的身体一样美。两只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且,跟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相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活像一个鲜红的伤口。当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有点夸张做作地停了下来,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儿。他的出现,就像野生植物开放出神奇美妙的花朵一样,并没有什么道理。他是大自然的机缘巧合的产物。

“有一天,他打你今儿早晨停靠的那个小海湾登陆。他是一个美国水手,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了小差。他说服一个好性儿的当地人,让他搭上一条正要从阿皮亚开往萨福图的独桅纵帆船,后来又坐上一条独木舟在这儿上岸。我不知道他开小差的原因。也许军舰上的生活和种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也许他陷入了困境,也许是被南太平洋和这些富有浪漫色彩的岛屿深深吸引住了。这些场所时而会奇怪地把一个人迷住,随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好像一只落到蜘蛛网中的苍蝇一样无法脱身。可能他身上有处软弱的地方,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一下子就拿掉了他身上那股北方人的劲头,就像大利拉取走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不管怎么说,他想躲藏起来,他觉得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角落里待到他那艘军舰离开萨摩亚,管保万无一失。

“小海湾边有一所茅屋,他正站在那儿,不知究竟该朝哪个方向走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走了出来,请他进屋。他几乎听不懂几句本地话,而那个姑娘同样对英语也几乎一无所知。可是,他完全明白姑娘笑容的含义和那优美的手势,就跟着她走进屋子。他在草席上坐下,那个姑娘把几片菠萝拿给他吃。谈到红毛,我只能根据传闻,但是我在他们最初相遇的三年后见到那个姑娘,那会儿她几乎还不到十九岁。你简直无法想象她是多么娇美。她具有木槿那种热烈奔放的气度和色彩绚丽的风姿。她个子很高,身材苗条,有着她那种族的清秀的容貌,两只大眼睛宛如棕榈树下的两汪宁静的水潭;她的头发又黑又鬈,垂在背后,头上戴着一个用香气扑鼻的花儿编织的花冠。她的两只手也实在可爱,样子那么小巧,手指那么纤细,看了叫你的心弦一下子抽紧了。在那些日子里,她动不动就发出笑声,她的笑容欢快得简直叫你的膝盖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天哪,我哪能描写得出她的模样?她实在美得好像天上的仙女。

“这两个年轻人,姑娘十六岁,小伙子二十岁,一见钟情了。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种出于同情、共同兴趣或彼此理解的爱,而是纯净的爱,朴素的爱。那是亚当在乐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正凝视着自己,心里对她怀有的爱。那是让动物相互吸引、也让神灵彼此亲近的爱,那是把人世化为奇迹的爱,那是使生命具有丰富含义的爱。你大概从来没有听到那个头脑聪明、愤世嫉俗的法国公爵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儿:在一对情侣中,总是有一个去爱对方,而另一个去接受对方的爱。这是一个严酷的事实,我们大多数人都只好甘心表示接受。可是偶尔,也会出现两个人同时去爱、也被对方所爱的情形。那时,你就可能认为太阳真像约书亚对以色列人的上帝祷告时那样,停在空中不动了。

“就连到了现在,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一想到他们两个人,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纯朴,一想到他们的爱,我心头就突然感到一阵剧痛。我的心被一下子撕裂了,正如某些夜晚,我看到清朗无云的天空中,一轮明月照耀着环礁湖,就感到撕心裂肺一样。每逢我凝神静观完好浑成的美,总叫我心里万分痛楚。

“他们都是孩子。她善良,可爱,体贴。我对红毛一无所知,但是我总认为,不管怎么说,当时他是真诚坦率的。我也认为他的心灵跟他的身体一样美丽。不过,大概他跟天地产生初期树林里的生物一样,也没有复杂的心灵。那时候,他们用芦苇做成笛子,在山涧里沐浴洗澡。那时候,也许你还可以看到小鹿跟在长着胡须的马人背后,飞跑过林中空地。心灵是叫人苦恼的玩意儿,一旦人的心灵得到发展,他就失去了乐园。

“噢,红毛来到岛上的时候,这儿刚刚发生过一场时疫,那是由白种人带到南太平洋来的,岛上三分之一的居民都死掉了。那个姑娘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近亲,当时她寄居在一个远亲家里。那户人家有两个干瘪的老婆子,弯腰曲背,满脸皱纹,还有两个年纪轻些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红毛在那儿待了几天。可是,也许他觉得那儿离海岸太近了,有可能碰到白种人,那样就会泄露他的藏身之处。也许这两个相爱的人无法忍受同别的人待在一起,弄得连在一起欢聚的一点儿时间也没有。一天早晨,他们两个人出发了,带着属于姑娘的几样东西,沿着椰子树下的草径朝前走去,最后来到你所见到的那条小河前。他们必须穿过你刚才走过的那座桥,那个姑娘看到他感到害怕,欢快地笑起来,便握着他的手走到了头一根树干的尽头,随后他失去了勇气,只好又走回去。他不得不脱下身上所有的衣服,再来冒一次险。姑娘把他脱下来的衣服顶在头上,带过河去。他们就在对岸的一所空茅屋里住了下来。我不清楚究竟是姑娘对这所茅屋拥有什么主权(土地使用权在岛上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儿),还是屋主在时疫期间死去了。反正谁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所茅屋就归他们所有了。他们的家庭用具只有供他们睡觉的几条草席,一片破镜子,还有一两个碗。在这个舒适宜人的岛屿上,这样几件东西就足以开始居家过日子了。

“据说幸福的人儿是没有历史的,幸福的爱情当然也是如此。他们整天什么都不做,然而白昼似乎仍显得太短。那个姑娘有一个本地的名字,但红毛叫她莎莉。红毛很快就学会了当地那种不难掌握的语言,经常在席子上一连躺上好几个小时,而那个姑娘则在一旁欢快地跟他说个不停。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小伙子,也许他的头脑不够灵活。他一刻不停地抽着姑娘用当地烟草和露兜树叶给他卷的烟卷,察看着姑娘用灵巧的手指编织草席。有些当地人经常跑到他们的住处,长篇大论地讲述岛上从前遭受部落战争的骚扰时发生的那些故事。有时候,他跑到堡礁那儿去钓鱼,把满满一篮子色彩鲜艳的鱼带回家来,有时候,他晚上也提了灯笼去抓龙虾。小屋四周生长着许多大蕉,莎莉拿来烘烤后用作他们简单的膳食。她会把椰子做成美味可口的食物,而小河旁边的面包果树也把果实提供给他们。每逢遇到什么节日,他们就宰一头小猪,放在火热的石头上烘烤。他们一起在小河里沐浴洗澡;到了黄昏,便在环礁湖上划桨泛舟,他们划的是装着舷外铁架的独木舟。大海一片湛蓝,在红日西沉的时候,泛出一片紫红色,宛如荷马史诗中所描写的希腊大海的景象。但是环礁湖的颜色变幻无穷,时而现出浅绿色,时而化成紫蓝色,时而又泛出鲜绿色。夕阳瞬间又把水面染成明亮的金黄色。接着依次现出了珊瑚红、棕、白、粉红、红、紫等颜色,形状千奇百怪。这片湖水仿佛是一座充满魔力的花园,而穿梭来去的鱼儿则好像一群蝴蝶。它神奇非凡,宛如仙境。珊瑚之间都是白沙铺底的水潭,这儿的海水亮闪闪的,清澈见底,真是一个洗澡的好地方。于是在苍茫的暮色中,他们既凉爽又快活,手拉着手,踏着柔软的草径,漫步走回小河对岸。这时椰子树中间响起一阵八哥鸟的吵闹声。随后夜晚降临了,浩瀚的天空闪着金光,看上去似乎比欧洲的天空更为广阔,和风徐徐地吹过大门敞开的小屋,漫漫长夜又总是显得太短了。她十六岁,而他只有二十岁。晨光悄悄地从小屋的木柱之间透了进来,察看着这两个在彼此的怀抱中安睡的可爱的孩子。太阳藏在破破烂烂的大蕉树叶背后,免得打扰他们,但不一会儿,又调皮捣蛋地投来一线金光,宛如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落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惺忪的眼睛,面带笑容地迎接另一天的到来。一个个星期渐渐延长成了一个又一个月,转眼一年就过去了。他们似乎彼此相爱得———我不大愿意说十分热烈,因为激情本身总带着一丝忧伤,含有一点酸楚或痛苦,倒不如说,他们彼此相爱得像他们头一天相遇时那样全心全意,那样纯朴,那样自然。他们那天乍一见,就明白神灵附在了他们的身上。

“如果你当时去问他们,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认为,他们的爱情不可能会有终止的一天。我们不是知道爱情的基本要素就是相信爱情本身是不朽的吗?然而,说不定在红毛的心里,已经播下了一颗十分微小的种子,红毛自己并不知晓,那个姑娘也根本没有想到,但是到了适当的时候,这颗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变成厌倦。因为有一天,小海湾旁的一个当地人告诉他们,在海岸那头不远的锚地上停着一艘英国捕鲸船。

“‘哟,’他说,‘我不知道能不能拿些干果和大蕉去换一两磅烟草。’

“莎莉双手不知疲倦地给他用露兜树叶做的烟卷抽起来味道不错,也够浓烈,但仍然不能叫他满意。他突然渴望吸到真正的烟草,那种强烈、难闻、刺鼻的烟草。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抽上一斗板烟了。一想到板烟,他就口水直流。你也许会认为,莎莉可能会预感到某种灾祸而设法对他加以劝阻,但她的整个身心都完完全全地被爱情占据了,压根儿没有想到世上会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自己身边夺走。他们一起到山上去采了一大篮野橘子,皮色青绿,但甘甜可口,汁液充足。他们又在小屋周围摘了一些大蕉,从树上采了一些椰子、面包果和杧果。他们一起把这些果实抬到小海湾边,装到一条摇摇晃晃的独木舟上。随后红毛和那个把捕鲸船的消息带来的土著小孩就向着堡礁外面划去。

“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他。

“第二天,那个男孩独自回来了。他成了一个泪人儿。下面就是他说的事情经过。他们划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了那艘捕鲸船旁边。红毛招呼了一声,有个白人朝船外看了一眼,就让他们上船。他们把随身带来的水果都拿上船去,红毛把水果堆放在甲板上。那个白人和红毛交谈起来,他们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有一个人跑到甲板下面去把烟草拿来。红毛立刻抓了一些,点着了烟斗。孩子模仿着红毛兴味盎然地从嘴里吐出一大串烟雾的样子。后来,他们对红毛又说了几句话,红毛便走进船舱。孩子从敞开的舱门口好奇地朝里张望,看到他们拿出一瓶酒和几个酒杯。红毛又是抽烟,又是喝酒。他们似乎在问他什么事儿,他摇摇头,笑了起来。最初跟他们说话的那个白人也笑了起来。他又给红毛的杯子里倒满了酒。他们继续一边交谈,一边喝酒,不久,孩子对眼前这种无关紧要的景象感到厌倦,便在甲板上面蜷缩起身子,睡着了。后来有人把他一脚踢醒了,他马上跳起身来,发现捕鲸船正在缓缓地驶出环礁湖。他看到红毛仍然坐在桌旁,脑袋沉重地枕在两只胳膊上,睡得正酣。他朝红毛走过去,想把红毛唤醒,但是一只粗暴的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有个人满面怒容,嘴里说着他听不懂的话儿,指着舷侧。那个孩子对着红毛大声叫嚷,但是转眼之间,他已经给一把抓住,扔出船去。他无可奈何,只好绕个圈子,朝独木舟游去,独木舟已经漂开了一小段距离,他把独木舟推到堡礁旁边,爬了进去,一路哭哭啼啼地划回岸边。

“发生的事情已经相当清楚。那艘捕鲸船,由于水手开小差或生病,正好缺乏人手。红毛上船的时候,那个船长就要他签约受雇;遭到红毛拒绝后,船长就用酒灌醉了他,把他劫走了。

“莎莉悲伤得死去活来。她哭叫了整整三天。那些当地人竭尽全力地安慰她,但无法让她得到一点儿慰藉。她什么也不肯吃,后来困乏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就陷入了阴沉淡漠的境地。她成天待在小海湾边,凝神望着环礁湖,满心希望红毛好歹会设法逃回来,但是白费心神。她坐在白沙滩上度过一个又一个小时,泪水顺着脸颊不住往下流淌。到了晚上,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过了小河,回到那所她曾在里面度过幸福时光的小屋。在红毛来到海岛之前跟他一起生活过的那些人,都希望她再回到他们那儿去,但是她不肯回去,她确信红毛仍会回来。她要让红毛在当初离开她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产下了一个死婴。那个在她分娩期间前来照顾的老婆子就留下来陪她住在小屋里。她失去了生活中所有的欢乐。如果她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其实那只是转变成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忧郁而已。这些当地人的感情,尽管十分强烈,但也十分短暂。谁也不会想到,竟在他们中间发现一个对于爱情如此忠贞不渝的女人。她认为红毛早晚会回来的,从来没有失去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时刻留神等着他,每逢有人走过那座用椰子树干做成的独木小桥,她总要抬头察看。说不定终于是他回来了。”

尼尔森不再说下去了,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结果她怎么样啦?”船长问道。

尼尔森苦笑了一下。

“哦,三年以后,她又结交了一个白人。”

船长发出一阵洪亮的嘲讽的笑声。

“她们一般都是这样。”他说。

那个瑞典人痛恨地朝他看了一眼。他不明白这个臃肿肥胖的汉子为什么会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嫌恶。可是,他无法集中思想,发觉自己的脑海里充满了对以往的种种回忆。他又回到了二十五年前。那时候,他对阿皮亚和那儿的痛饮豪赌、淫逸放荡的生活心生厌倦,初次来到这个岛上。他身子有病,只好甘心放弃原来那种充满远大抱负的生涯。他断然把名扬天下的所有希望都置诸脑后,安心知足地想过上可怜的短短几个月保养身体的日子,那就是他所指望活到的时间。他寄居在一个混血商人那儿,这个商人在几英里外的海边村子旁开了一家店铺。有一天,他漫无目的地沿着椰子树丛中的草径走去,偶然看到莎莉居住的那所小屋。那个地方的美好景色真使他销魂荡魄到了几乎痛苦的地步,接着他又看到了莎莉。莎莉是他一生所见过的最娇艳可爱的女子。她那两只极为动人的黑眼睛里的悲伤神色使他格外震动。卡内加人是容貌俊美的种族,在他们中间,美人并不稀罕少见,但那是形体匀称的动物的美,缺乏内在的精神。可是莎莉那双哀伤的黑眼睛却神秘莫测,让人感到一个正在探索的心灵的复杂难解的痛苦。那个商人对他讲了这个故事,叫他十分感动。

“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道。

“当然不会。嗨,要到两三年后才会给全体船员结清工资,那会儿,他早就把这个姑娘忘得一干二净。我敢说,在他刚刚醒来,发现自己遭到劫持的时候,他一定气得要命,哪怕他找哪个人打一架,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可是,他仍然得苦笑忍受。我猜要不了一个月,他就会认为,自己脱身离开海岛,倒是他一生当中最大的幸事。”

不过,尼尔森始终无法忘掉这个故事。也许因为他身子有病,虚弱无力,他总要想到红毛那身体健康、容光焕发的样子。他自己生得难看,模样寒碜,因而特别看重别人的美好姿容。他从来没有狂热地陷入情网,当然也从来没有受到别人的痴迷眷恋。那对年轻男女彼此的吸引带给他一种特殊的喜悦。他们的爱情具有那种难以形容的绝对的美。他又跑到小河畔的那所小屋那儿。他既有语言的天赋,又有奋发的决心,惯于用功学习,他已经花了不少时间来学当地的土话。他的老习惯总改不了,他正在为一篇论述萨摩亚语言的文章搜集材料。跟莎莉住在一起的那个干瘪的老婆子请他到小屋里去坐坐,又端出卡瓦酒来请他喝,拿出烟来给他抽。老婆子很高兴,有人可以闲聊。老婆子说话的时候,他就望着莎莉。她的模样使他想起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那座普赛克雕像。她的眉眼具有同样清晰纯净的线条,尽管她已经生过孩子,但她仍然保有处女的容颜。

他见过莎莉两三次以后,才促使她开口说话。而她开口说话,也只是为了问他是否曾在阿皮亚见过一个叫作红毛的汉子。红毛已经失踪两年了,但显然她仍旧时刻想着他。

没有多久,尼尔森就发觉自己爱上她了。如今只是凭着自己意志上的努力克制,他才没有每天都跑到小河边上去。他不跟莎莉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始终想着她。一开始,他把自己看作一个垂死的人,只求能看看她,偶尔能听她说说话儿,这样的爱使他得到一种微妙的幸福感觉。他为这种爱的纯洁而欣喜若狂。他对莎莉并没有什么要求,只想有机会在这个举止优雅的人周围编织一张充满美好幻想的网。可是,野外的空气,稳定的气温,充足的休息和简单的饭菜,开始对他的身体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夜晚,他的体温已不再攀升到那么惊人的高度,他不大咳嗽了,体重也开始增加了。六个月过去了,他没有咯过一次血;突然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活下去了。他曾仔细研究自己的病情,心里开始产生了希望,觉得只要极其小心注意,他就可以阻止病情的发展。这使他兴奋得不禁又对未来抱有期望。他制订了一些计划。要再过什么活跃忙碌的生活显然是不可能了,但是他可以在海岛上过日子,他那点微薄的收入,在别的地方过日子不够,却完全可以维持他在这儿的生活。他可以种植椰子树,这样可以使他手脚不闲。他可以请人把他的书籍和钢琴运来。但是他那灵敏的头脑知道,所有这一切,都只是想要掩饰那个让他无法摆脱的欲望而已。

他要莎莉。他不仅爱她的美貌,而且也爱她那两只忧伤的眼睛后面朦胧的灵魂。他要使她陶醉在自己的激情中。最终他就会使她忘掉过去。他完全沉浸在狂喜之中,设想着自己也可以给她带来幸福。这种幸福,他本来以为再也碰不到了,但如今却极为神奇地出现了。

他要求莎莉跟他一起生活。莎莉没有答应。他本来就料到莎莉不会答应,所以也并不怎么心情沮丧。他很有把握地认为,她早晚总会让步。他的爱是无法抗拒的。他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那个老婆子,结果有点意外地发现,她和邻居们早就觉察到他的心愿,都竭力劝说莎莉接受他提出的要求。说到底,所有的当地人都乐于为白种人管家,况且依照这个海岛上的标准来看,尼尔森也算得上一个有钱人了。那个为尼尔森提供食宿的商人也跑来劝莎莉不要犯傻;这种机会是不会再来的,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之后,她不可能仍旧认为红毛还会回来。那个姑娘的抗拒反而增强了尼尔森的欲望,原来是一种十分纯洁的爱,如今却成了令人饱受煎熬的激情。他下定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挡住他的道儿。他搞得莎莉无法得到安宁。最后,由于他的百折不挠,时而发怒,时而恳求,外加周围每个人的劝说,莎莉给弄得疲惫不堪,只好答应了。可是,第二天,当他兴冲冲地跑去看莎莉的时候,他发现莎莉头天晚上已把那所她跟红毛一起住过的小屋烧成平地。那个老婆子跑到他的跟前,怒气冲冲地大骂莎莉,但是他并没有加以理会,这无关紧要。他们可以在小屋的原址上再建起一所带游廊的平房。如果他想把钢琴和大批书籍都搬运到这儿来,一所欧洲式样的房屋确实比较合适。

于是那所小木屋就造了起来,如今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多年,而莎莉也成了他的妻子。不过,经过最初几个星期的销魂陶醉后(在这几个星期中,他因获得了莎莉所奉献的一切而心满意足),他就感受不到什么幸福了。莎莉是出于疲惫不堪才对他做出让步的,而她让步的也只是她并不重视的东西。那个他曾隐约瞥见的灵魂始终没有被他控制。他知道莎莉一点也不爱他。她仍然爱着红毛,一直在等红毛回来。尼尔森心里清楚,尽管有他的爱情,他的温存,他的同情,他的大度,但是只要红毛招一招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她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苦恼。他的身心极度痛苦,面对她绷着脸儿抗拒他的那种排斥的样子,他发起了猛攻。他的爱情变得苦涩起来。他对她十分亲切和蔼,想以此来软化她的心,可是,那颗心仍然像先前一样强硬。他装出冷漠的样子,而她根本没有注意。有时候,他发起火来破口大骂,她就默默地流泪。有时候,他觉得她只是一个骗子,那个灵魂只不过是他自己虚构出来的东西,他之所以无法进入她内心的圣殿,是因为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他的爱情已成了一座牢狱,他渴望从那儿逃走,但是他就连打开大门———这是唯一需要做的事儿———走到户外去的那点力气也没有。那真是备受折磨,他终于变得麻木绝望了。最后那股激情都消耗完了。每逢他看到她的目光落在那座独木桥上的时候,他心头涌起的已不再是怒火,而是不耐烦了。他们出于习惯和便利而生活在一起,到现在也有好多年了。如今他回想起自己从前的激情,只是一笑置之。莎莉已成了一个老婆子,海岛上的妇女都老得很快。但即使他对莎莉已不再存有一点爱意,他仍然抱有宽容之心。莎莉却对他漠不关心。他只好从他的钢琴和书本中寻求安慰。

他的思绪使他想要接着把话说下去。

“如今当我回忆往事,想到红毛和莎莉那种短暂而热烈的爱情时,我觉得也许他们倒应感谢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情似乎仍然处于顶点的时候,就把他们拆开。他们固然吃苦受罪,但他们是在容貌俊美的时候吃苦受罪。他们避免了真正的爱情悲剧。”

“我实在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船长说。

“爱情的悲剧并不是生离死别。你觉得要过多久,他们俩中间才会有一个感到不再爱了?哦,看着一个你曾全心全意地爱过的女子,你曾觉得她一脱离你的视线,你就无法忍受,心里终于明白,如果从此再也看不到她也无所谓,那才是莫大的痛苦。爱情的悲剧就是冷漠。”

可是,就在他说话的当儿,发生了一桩不同寻常的事儿。虽然他一直在朝着这位船长说话,但他并不是在跟他交谈,而是把自己的思绪化为说给自己听的言辞,他的眼睛尽管盯着面前的这个人,但却视而不见。然而,如今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形象,不是他看到的这个人,而是另一个人的形象。他好像在对着一面哈哈镜,镜子中的形象不是显得格外矮胖,就是长得惊人。不过,这会儿,情况正好相反,他在这个肥胖难看的老头身上隐约看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影子。他很快朝这个老头敏锐地打量了一下。为什么这个人在随意地漫步时正巧来到这个地方呢?他心里猛地一惊,呼吸变得有点急促。他突然产生了一种荒唐的猜疑。他头脑里想到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说不定那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那个船长的脸皱成一团,狡猾地低声笑了起来。这时候,他显得充满恶意,非常粗俗。

“他妈的已经这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连我自己都快要忘记了。不过,三十年来,在这一带的海岛上,人们都一直管我叫红毛。”

他发出一阵低低的、几乎听不出的笑声,同时他那庞大的身躯不住颤动。那副样子真是令人发指。尼尔森不禁打了个寒噤。红毛却觉得极为有趣,泪水从他那充血的眼睛里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尼尔森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这时候,有个女人走了进来。她是一个当地人,一个外表颇有几分威仪的妇女,身体粗壮而并不臃肿,头发灰白得十分厉害,肤色很深,当地人的肤色总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变深。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长罩衣,薄薄的衣料显出她那肥大的乳房。终于来到了紧要关头。

她和尼尔森说了几句有关家务的话,尼尔森做了回答。尼尔森觉得自己的声音不大自然,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她朝坐在窗旁椅子上的那个男人冷淡地扫了一眼,就径直走了出去。紧要关头出现后又过去了。

尼尔森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异常震惊,后来他说道:

“如果你能留下来跟我一起吃点儿饭,我会非常高兴的。就是家常便饭。”

“大概不行,”红毛说,“我得去找那个叫作格雷的家伙。我把货物交给他以后就要走了。我想明儿就回阿皮亚。”

“我找一个孩子跟你一起去,给你带路。”

“那敢情好。”

红毛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那个瑞典人把一个在种植园干活的孩子喊来,告诉他船长要到哪儿去。那个孩子便沿着小桥走去,红毛也准备跟他过桥。

“可别掉下去了。”尼尔森说。

“绝对不会。”

尼尔森看着他过桥,等到他的身影在椰子树丛中消失后,仍然继续望着。接着,尼尔森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妨碍他得到幸福的,难道就是这个人吗?莎莉这些年来始终爱着的,并且如此不顾一切地等待着的,难道就是这个人吗?这实在荒唐可笑。他突然感到怒火满腔,产生一种冲动,想要跳起身来,把周围的一切东西都砸得粉碎。他上当受骗了。他们终于彼此见了面,却并不知道。他开始笑起来,神色凄然,他笑得越发厉害,直到变得无法控制。神明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而现在他已经老了。

最后莎莉进来告诉他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他在她的面前坐下来想要吃饭。他暗自纳闷,如果他现在告诉她,刚才坐在椅子上的那个胖老头,就是她仍然用青春的全部热情思念着的那个情人,不知她究竟会说些什么。多年以前,他给她弄得极不愉快,当他为此而怨恨她的时候,他一定会乐意把这桩事告诉她的。那会儿,他真想去伤害她的感情,正如她伤害自己的感情那样,因为他的怨恨仅仅是出于爱。可是如今,他一点也不在乎了,只是懒洋洋地耸了耸肩膀。

“刚才那个人来干什么?”莎莉不久问道。

他没有立刻回答。她也上了年岁,成了一个又老又胖的土著女子。他不明白自己以前为什么会那样狂热地爱她。他曾把自己心灵中所有宝贵的东西都堆放在她的脚下,她却不屑一顾。真是白费心力,完全的白费心力!可是现在,当他望着她的时候,他心里感到的只是轻蔑。他的耐心终于消耗完了。他开始回答她刚才的问话。

“他是一条纵帆船的船长。他是从阿皮亚来的。”

“噢。”

“他给我带来了家里的消息。我大哥病得很厉害,我必须回去一次。”

“你会去很久吗?”

他耸了耸肩膀。

水潭

当阿皮亚都市饭店的老板查普林把我介绍给劳森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对他怎么注意。我们早早地坐在酒吧间里喝着鸡尾酒,我饶有兴味地听着岛上的各种流言蜚语。

我受到查普林的款待。他本来是一个采矿工程师,也许是由于他的性格特点,他竟然定居在一个无从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地方。可是,据说他是一个极有能耐的采矿工程师。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色的头发已经灰白,头顶更显稀疏,嘴唇上留着一小撮乱糟糟的胡须,整张脸由于日晒和烈酒的影响而显得红扑扑的。他身为饭店老板,却徒有虚名,尽管饭店的名字气派堂皇,但实际上那只是一座两层的木板建筑而已。饭店由他的妻子管理,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四十五岁、高挑瘦削的澳大利亚女人,威风凛凛,神色果断。这个容易兴奋、经常喝醉的小个子男人心里对她十分害怕。陌生人不久就听说他们家所爆发的争吵,为了让他俯首帖耳,那个女人连拳头和脚掌都用上了。特别出名的是,在他一夜醉酒之后,那个女人竟然把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关了二十四小时,他根本不敢离开那所牢房,后来有人看到他有些可怜巴巴地站在游廊上跟下面街上的行人交谈。

他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他的人生丰富多彩,无论真实与否,他在这方面的回忆使得他的话儿值得倾听一番。因此,当劳森悠闲地走进酒吧间的时候,我对这样受到打扰心里颇为不快。时间还没有来到正午,查普林显然已经喝了不少酒,我毫无热情地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接受了再喝一杯鸡尾酒的提议。我知道眼下他的头脑已经有些迷糊,要是再喝一巡,出于日常的礼貌,只好由我来付钱要酒,那样一来,他就会变得相当活跃,到那时,查普林太太就会恶狠狠地看着我了。

劳森的外表也毫无英俊动人之处。他身材矮小瘦弱,长着一张灰黄色的长脸,下巴狭长单薄,高高的大鼻子骨头突出,两道眉毛粗黑浓重,让他看上去样子古怪。他的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倒极为动人。他乐呵呵的,但他的那副欢乐样子在我看来并不是出自内心,而只是表面上的,是用来欺骗世人的一副面具,而且我疑心那副样子还隐藏了自己卑鄙的天性。他显然渴望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一个亲热随便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叫人难以捉摸。他用刺耳的声音说个不停,跟查普林彼此谈论着已经传为佳话的欢宴,谈论着在英国俱乐部度过的“喝得烂醉”的夜晚,谈论着曾经喝了惊人数量的威士忌后的狩猎探险,以及前往悉尼旅行,在那儿让他们引以为豪的是,他们竟然完全记不清从上岸到离开时的全部经历,两个人一个比一个讲得动听。真是一对酒鬼。如今四杯酒下肚,两个人都有些醉意朦胧,但就连在醉酒的时候,两个人之间也有巨大的差异:查普林显得粗野伧俗,而劳森即便醉了,身上仍然充满绅士的气派。

最后,他身子有些摇晃地从椅子里站起来。

“噢,我要回家去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

“好。”

他走了出去,他用这个单音节词回答的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禁抬起头来。

“好人啊,”查普林直截了当地说,“顶好的一个人,可惜的就是好酒贪杯。”他说话的时候,劳森已经走出门去,来到了阳光底下。

这种评论从查普林嘴里说出来,倒不无幽默的趣味。

“他一喝醉了,就想找人打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个星期,总有三四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是这个海岛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埃赛尔。”

“埃赛尔是谁?”

“埃赛尔是他的妻子。他娶了老布雷瓦尔德的女儿,一个混血儿。他曾带着他的妻子离开此地,他只能这么做。可是埃赛尔受不了,他们就又回来了。要是他没有因为纵饮过度而死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他会悬梁自尽的。好人哪。但是一喝醉了,就变得很难相处。”

查普林大声打了个嗝。

“我要去冲个淋浴,真不该喝最后那一杯。让人醉倒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决定到窄小的淋浴间去洗个澡,神色犹豫地望了望楼梯,随后站起身来,摆出一副做作的一本正经的样子。

“跟劳森交往对你大有好处,”他说,“他这个人博览群书。他头脑清醒的时候,会叫你感到相当诧异,而且为人也很聪明。值得跟他聊聊。”

查普林在这样为数不多的几段话中已把劳森的所有经历都对我说了。

黄昏时分,我顺着海岸坐车兜了一圈后回到饭店,劳森又在那儿。他身子笨重地坐在酒吧间的一把藤椅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他显然喝了整整一个下午,举止迟钝,脸上神色阴沉,充满恨意。他的目光在我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但是我能看出他并没有认出我来。周围有两三个别的人坐在那儿,摇动着骰子,他们都没有理会他,显然已经见惯了他的这种情况,不再加以注意。我坐到椅子上也开始玩起来。

“你们真是一伙爱好交际的人。”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两膝弯曲着,摇摇摆摆地朝门口走去。我不知道在这种景象中可笑的成分是否超出了可憎的成分。他走了以后,在座的一个人偷偷笑起来。

“劳森今儿醉得可不轻。”他说。

“如果我喝了酒就是他这副模样,”另一个人说,“我就把酒戒掉,不再喝了。”

谁会想到这个可怜的家伙本来是一个风流浪漫的人物,他的生活中竟充满了令人怜悯和恐怖的东西?理论家告诉我们这些东西都是取得悲剧效果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接下来两三天,我都没有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正坐在可以俯瞰下面大街的饭店二楼的游廊上,劳森走上楼来,一屁股在我身旁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他头脑相当清醒,跟我随便说起话来,我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着,他突然带着歉意地笑着又说道:

“前几天我醉得怪厉害的。”

我没有回答,实在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大口抽着烟斗,希望把蚊子赶走,但是毫无用处。接着我就开始观看那些正在下班回家的当地人。他们迈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小心谨慎,而又不失尊严。他们赤裸的脚掌在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听起来颇为奇特。他们那不是鬈曲就是直撅撅的浅黑色头发,也常常用石灰染成白色。他们的外表也跟别的人种极为不同,都长得身材高大,体态优美。接着,一群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唱着歌,从眼前经过,他们是这儿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矮小纤瘦,皮肤墨黑,脑袋很大,毛茸茸的短发都染成了红色。不时有个白人驾着马车经过,或者把车直接赶进饭店的院子里。环礁湖里面,平静的水面上倒映着两三条纵帆船优美的影子。

“在这个地方,除了沉入醉乡,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吗?”我漫不经心地问,想要找些话说。

“景色确实很美,对吧?”

要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绮丽之处,他选用的这个词儿似乎远远不够,我不禁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转身朝他看去。他那双忧郁而好看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两只眼睛里透露出的那种深切的悲哀情感,我觉得他绝对无法承受得了。可是那种神情一闪而过,他笑起来了。他笑得相当单纯,有那么一点天真,这种笑容使他的整张脸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我最初对他产生的厌恶也开始动摇起来。

“我最初到这儿的时候,把整个地方都跑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

“大约三年以前,我离开了这个地方,打算再也不回来了,但是后来仍然回来了。”他停顿了一下。“我妻子想回来。你知道,她出生在这儿。”

“哦,我知道。”

他又沉默下来,随后贸然谈论起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来。他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不知什么原因,他竭力想对我表现得亲切友好。他开始谈起斯蒂文森的作品,但话题不久就转到了伦敦。

“考文特花园剧场大概仍然相当热闹,”他说,“我想正如心里相当怀念以前这儿的一切,我也很想看那儿上演的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着实相当重要。我大概有点漫不经心地对他说我曾看过,他听了显得很高兴。他开始谈起瓦格纳来,并不是用音乐家的口气,而是作为普通人,觉得瓦格纳让他获得了他也无法解释清楚的情感上的慰藉。

“我想拜罗伊特实在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他说,“倒霉的是,我根本没有钱。当然,演出情况可能比不上考文特花园剧场,那儿灯光明亮,妇女们都穿戴得十分华丽,音乐也很动听。《女武神》的第一幕真不错,对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真是妙极了!”

他的眼睛这会儿闪闪发亮,整张脸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那灰黄色的瘦削的脸颊上微微有些泛红,我忘了他的声音刺耳难听,他的身上甚至还增添了几分魅力。

“的确,今晚我就想待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饭馆吗?以前我经常到那儿去。皮卡迪利广场的商店灯火辉煌,人群熙熙攘攘。我觉得站在那儿,看着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川流不息地经过,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歇,实在令人震撼。我也喜欢河滨大道。关于上帝和查林十字架的那几行诗是怎么说的?”

我大吃一惊。

“你说的是汤普森的诗作吧?”我问道。

我念出了那几行诗。

当哀伤到了不能再哀伤的时节,

痛哭吧,面对如此惨重的损失。

闪闪发亮、交通繁忙的雅各天梯,

就搭在天堂和查林十字架之间。

他微微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猎犬》,写得真是好极了。”

“一般都这么认为。”我嘟囔道。

“在这儿,你碰不到什么读过书的人,他们认为那是卖弄炫耀。”

他脸上露出了怅惘的神情。我想我猜到了促使他前来找我的心情:我是与他怀念的那个世界,与他再也无从了解的一种生活连接的纽带。不久以前,我就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对我充满了羡慕和敬畏。不过他也许开口说了不到五分钟,嘴里突然冒出几句口气激烈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我真感到腻味,”他说,“实在感到腻味。”

“那你干吗不走呢?”我问道。

他变得脸色阴沉。

“我的肺不大好,英国的冬天现在我受不了。”

这时候,另一个人来到游廊上坐到我们身边。劳森又陷入了沉默,显得闷闷不乐。

“该喝上一口了,”新来的那个人说,“谁要跟我去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起身来。

“咱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走了以后,我对他的看法仍然要比原先预料的好很多。他既叫我困惑不解,又引发了我的兴趣。几天以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五六年,但我惊讶地发现她仍然极为年轻。劳森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她出落得漂亮可爱,皮肤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黑,个子娇小,体态优美,手脚小巧,身材纤细柔软。她的眉眼十分秀丽,但是我觉得,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那细巧的外貌。混血儿的外表通常有些粗陋,模样看起来有点不够精细,但她所展现出的那种细巧娇美却让你目瞪口呆。她有一种极为文雅的气质,因而当你在这种环境中见到她时,不由得感到十分惊讶。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宫廷里的那些引得全世界议论的著名美人。尽管她只穿着平纹细布的衣裙,戴着草帽,但是她的穿戴却显露出一个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定极为娇艳迷人。

实际上只是在时间并不怎么久远之前,劳森才从英国来到这里管理一家英国银行设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他在旱季开始的时候到达岛上,就在这家饭店租了一个房间,他很快就跟当地的各色人等都相识了。岛上的生活轻松而愉快。他喜欢在饭店的酒吧间里跟人长时间地闲聊,也喜欢跟一群人在英国俱乐部里打台球,度过一个个欢快的夜晚。阿皮亚地处环礁湖边,店铺、平房,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畔,他很喜欢这个城市。到了周末,他会骑马到某一个种植园主的家去,在山上度过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明白什么叫自由或闲暇。他特别为这儿的阳光所陶醉。当他骑马穿过丛林的时候,周围的美景让他的头脑微微有些晕眩。乡间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乱奇特的树木、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感到神秘莫测,心神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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